驭陵箱式小货车报价:雅俗: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6/01 13:09:21
(2011-03-09 07:34:05)
标签: 杂谈
〇 雅,是文明的标志;俗,人类的原生态。雅与俗,可以“和平共处”,即“雅俗并立”;还可以“互利双赢”,即“雅俗共赏”。但最高境界,还是“大雅若俗”。这就既要有大慈悲,更要有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
雅与俗的关系,很微妙。
什么是“雅”?什么是“俗”?这是文明时代才有的分野。野蛮时代的人,赤身裸体,茹毛饮血,火都不会用,衣服都没得穿,哪有什么“雅”可言?也就只有“俗”。但,也正因为“只有俗”,它就不能叫“俗”,只能叫做“真”。
后来,人类进步了。物质变得丰富,精神也有了要求。衣食住行,都不同于野蛮时代。比方说,吃饭要用餐具,不能用手抓;公共场合要穿衣服,不能暴露“不雅之处”;老婆得“明媒正娶”,不能逮谁是谁,等等。说话,也有了禁忌,不能动“粗口”、说“赃话”。这些讲究,就叫“文明”,也叫“文雅”。特别讲究的,则叫“高雅”。相反,则叫“俗”。特别不讲究,就叫“低俗”。低俗,高雅,一高一低,就有了价值的判断──雅是好的,因为代表文明;俗是不好的,因为代表野蛮。于是,雅,就成为主流,成为方向。俗,则成了“上不了台面”的“狗肉包子”。这是许多人要假装“雅”,或包装“俗”的原因。
可惜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雅,固然是文明的标志;俗,可是人类的原生态啊!在那里,有着生命的活力,人性的本真。野性尽灭,则血性无存。如果所有的“俗”都被我们“剿灭”,人类就会整体上“阳痿”。但如果不镇压野蛮,文明又如何体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雅与俗,就成了一对千百年来都撕扯不清的“矛盾”。
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有三种关系:斗争、统一、转化。斗争最不可取。因为斗争的结果,是你死我活;前提,则是势不两立。问题是,雅与俗,并非水火难容。相反,雅,来自于俗。没有俗,就没有雅。比如电影刚刚发明的时候,被认为是“庸俗”和“低俗”,只能在地下室放映。看电影,则被认为是“媚俗”。上流社会的人,得化了妆偷偷溜进去看。那时的政府,如果“嫉俗如仇”,一反到底,我们今天还有电影可看吗?
何况“俗”这东西,不该灭,也灭不掉。因为再“雅”的人,也得做“俗事”,比如吃喝拉撒睡。既然可做、能做、必须做,怎么就说不得?再说了,水至清则无鱼。一个生动活泼的和谐社会,不能只有雅,没有俗。实际上,一旦俗没了,雅也会跟着完蛋。怎样完蛋?变得僵硬、死板、无趣,最后变成“俗套”。这就好比兔子,得有狼追着,才跑得快,也才是活蹦乱跳的兔子。同样,雅,必须有俗抗衡,有俗调节,甚至有俗帮助,才能成其为雅。纵观中外文化史,雅文化从来就是靠着俗文化的不断“输血”,才能保持其新鲜活力的。可见,即便为了雅,也不能消灭俗。斗争的关系,怎么可取?
所以,雅与俗,不能势不两立,你死我活。应该怎样?和平共处。最简单的办法,是桥归桥,路归路;雅归雅,俗归俗;分类分级,雅俗并立。喜欢雅的,有交响乐可听;喜欢俗的,有二人转可看。你想再“俗”一点,还可以去看“成人片”(当然儿童不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就各位,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各享其乐。
为什么要这样?除了前面说过的种种原因,比如“无俗亦无雅”外,还因为“俗的需求”,也是一种基本人权。“俗人”也是人。所谓“仁者爱人”,难道只爱“雅人”,不爱“俗人”?那就不是真正的“仁者”。同样,只满足“雅人”的需要,不考虑“俗人”的需求,恐怕也未必是人民的政府。我说处理雅俗关系要有“大慈悲”,道理就在这里。
看来,还是把“井水”跟“河水”区分开来为好。在私人空间,俗不必禁,也不可禁。在公共空间,亦不妨适度开放,只要“无伤大雅”就行。无伤大雅,是一种非常智慧的说法。意思也很清楚,就是“大雅”不可伤,“小雅”则无妨。伤他一伤,没准还有好处。这就好比挠痒痒。不挠,是不行的。抓重了,皮肤出血,不对。轻了,又不过瘾。掌握“度”,最为重要。所以我说,处理雅俗关系,还要有“大智慧”(大慈悲和大智慧的说法,均见《三俗非俗》一文)。既有大慈悲,又有大智慧,雅俗就可以共存。
不过,雅俗共存的最佳状态,还不是“雅俗并立”,而是“雅俗共赏”。雅俗共赏的结果,是“雅人”和“俗人”都能得到满足。雅俗双方,也能得到“优势互补”──雅能因俗而生动鲜活,俗能因雅而脱胎换骨。这就不仅是“和平共处”,而且是“互利双赢”了。
由此可见,矛盾对立的统一,比斗争好。但是,讲“统一”,不如讲“转化”。统一,可能是相互交融,也可能是相互妥协。妥协,可能是求同存异,也可能是各让一步。这就不怎么好说,也不如转化。其实,统一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们相互依存──“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甚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用《周易》的观点看,就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用《老子》的话说,则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之祸所伏”。这就不但可以统一,而且可以转化,也必然会转化,即“你变成我,我变成你”。
转化的结果,当然也有很多种。但最高境界,是“大雅若俗”。为什么是“大雅若俗”,不是“大俗若雅”?因为大雅若俗的“若”,是“像”;大俗若雅的“若”,是“装”。装成雅的样子,其实没变,还是俗,这就不是真正的转化,也很难成其为“大”。看起来像俗,其实是雅,俗才真正转化为雅,而且是“大雅”。为什么是“大雅”?因为它的内部,有一种否定和对抗的力量,这就是“俗”。没有这个“否定和对抗”,那就只是“小雅”(单纯的雅),充其量“中雅”(雅俗共赏)。有这个力量,又统一于“雅”,就是“否定之否定”,也是“高度的统一”,所以是“大雅”。
与此同时,那个“否定和对抗雅”的“俗”,也会“转化为雅”。为什么只能是“俗转化为雅”,不能是“雅转化为俗”?因为雅是文明的标志。那么,既然已是“大雅”,为什么还要“若俗”?因为俗是人类的原生态。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才最易于接受,易于传播。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到美国好莱坞的许多大片,都如此。
这其实并不容易。虽然从理论上讲,雅与俗,原本只是“形态”,至多不过“品位”。但在中国,却往往被理解为品德、品格、品质。所以,雅,是安全的,没准还有好处(因此要媚雅、装雅、附庸风雅)。俗,则是危险的,很可能被骂作“品质恶劣”、“格调低下”、“毒害青少年”。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正所谓: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那么,勇气从哪里来?本真。俗而不真,是为“媚俗”;雅而不真,是为“媚雅”。这些,都是“小”。相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事实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无论真俗还是真雅,都能“虽千万人吾往矣”。
由是得一偈云──
媚雅非大雅,媚俗是恶俗。
只要性情真,功德便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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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 雅,是文明的标志;俗,人类的原生态。雅与俗,可以“和平共处”,即“雅俗并立”;还可以“互利双赢”,即“雅俗共赏”。但最高境界,还是“大雅若俗”。这就既要有大慈悲,更要有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
雅与俗的关系,很微妙。
什么是“雅”?什么是“俗”?这是文明时代才有的分野。野蛮时代的人,赤身裸体,茹毛饮血,火都不会用,衣服都没得穿,哪有什么“雅”可言?也就只有“俗”。但,也正因为“只有俗”,它就不能叫“俗”,只能叫做“真”。
后来,人类进步了。物质变得丰富,精神也有了要求。衣食住行,都不同于野蛮时代。比方说,吃饭要用餐具,不能用手抓;公共场合要穿衣服,不能暴露“不雅之处”;老婆得“明媒正娶”,不能逮谁是谁,等等。说话,也有了禁忌,不能动“粗口”、说“赃话”。这些讲究,就叫“文明”,也叫“文雅”。特别讲究的,则叫“高雅”。相反,则叫“俗”。特别不讲究,就叫“低俗”。低俗,高雅,一高一低,就有了价值的判断──雅是好的,因为代表文明;俗是不好的,因为代表野蛮。于是,雅,就成为主流,成为方向。俗,则成了“上不了台面”的“狗肉包子”。这是许多人要假装“雅”,或包装“俗”的原因。
可惜问题并没有这么简单。雅,固然是文明的标志;俗,可是人类的原生态啊!在那里,有着生命的活力,人性的本真。野性尽灭,则血性无存。如果所有的“俗”都被我们“剿灭”,人类就会整体上“阳痿”。但如果不镇压野蛮,文明又如何体现?左也不是,右也不是,雅与俗,就成了一对千百年来都撕扯不清的“矛盾”。
矛盾对立的双方,可以有三种关系:斗争、统一、转化。斗争最不可取。因为斗争的结果,是你死我活;前提,则是势不两立。问题是,雅与俗,并非水火难容。相反,雅,来自于俗。没有俗,就没有雅。比如电影刚刚发明的时候,被认为是“庸俗”和“低俗”,只能在地下室放映。看电影,则被认为是“媚俗”。上流社会的人,得化了妆偷偷溜进去看。那时的政府,如果“嫉俗如仇”,一反到底,我们今天还有电影可看吗?
何况“俗”这东西,不该灭,也灭不掉。因为再“雅”的人,也得做“俗事”,比如吃喝拉撒睡。既然可做、能做、必须做,怎么就说不得?再说了,水至清则无鱼。一个生动活泼的和谐社会,不能只有雅,没有俗。实际上,一旦俗没了,雅也会跟着完蛋。怎样完蛋?变得僵硬、死板、无趣,最后变成“俗套”。这就好比兔子,得有狼追着,才跑得快,也才是活蹦乱跳的兔子。同样,雅,必须有俗抗衡,有俗调节,甚至有俗帮助,才能成其为雅。纵观中外文化史,雅文化从来就是靠着俗文化的不断“输血”,才能保持其新鲜活力的。可见,即便为了雅,也不能消灭俗。斗争的关系,怎么可取?
所以,雅与俗,不能势不两立,你死我活。应该怎样?和平共处。最简单的办法,是桥归桥,路归路;雅归雅,俗归俗;分类分级,雅俗并立。喜欢雅的,有交响乐可听;喜欢俗的,有二人转可看。你想再“俗”一点,还可以去看“成人片”(当然儿童不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各就各位,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各享其乐。
为什么要这样?除了前面说过的种种原因,比如“无俗亦无雅”外,还因为“俗的需求”,也是一种基本人权。“俗人”也是人。所谓“仁者爱人”,难道只爱“雅人”,不爱“俗人”?那就不是真正的“仁者”。同样,只满足“雅人”的需要,不考虑“俗人”的需求,恐怕也未必是人民的政府。我说处理雅俗关系要有“大慈悲”,道理就在这里。
看来,还是把“井水”跟“河水”区分开来为好。在私人空间,俗不必禁,也不可禁。在公共空间,亦不妨适度开放,只要“无伤大雅”就行。无伤大雅,是一种非常智慧的说法。意思也很清楚,就是“大雅”不可伤,“小雅”则无妨。伤他一伤,没准还有好处。这就好比挠痒痒。不挠,是不行的。抓重了,皮肤出血,不对。轻了,又不过瘾。掌握“度”,最为重要。所以我说,处理雅俗关系,还要有“大智慧”(大慈悲和大智慧的说法,均见《三俗非俗》一文)。既有大慈悲,又有大智慧,雅俗就可以共存。
不过,雅俗共存的最佳状态,还不是“雅俗并立”,而是“雅俗共赏”。雅俗共赏的结果,是“雅人”和“俗人”都能得到满足。雅俗双方,也能得到“优势互补”──雅能因俗而生动鲜活,俗能因雅而脱胎换骨。这就不仅是“和平共处”,而且是“互利双赢”了。
由此可见,矛盾对立的统一,比斗争好。但是,讲“统一”,不如讲“转化”。统一,可能是相互交融,也可能是相互妥协。妥协,可能是求同存异,也可能是各让一步。这就不怎么好说,也不如转化。其实,统一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们相互依存──“你离不开我,我离不开你”,甚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用《周易》的观点看,就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用《老子》的话说,则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之祸所伏”。这就不但可以统一,而且可以转化,也必然会转化,即“你变成我,我变成你”。
转化的结果,当然也有很多种。但最高境界,是“大雅若俗”。为什么是“大雅若俗”,不是“大俗若雅”?因为大雅若俗的“若”,是“像”;大俗若雅的“若”,是“装”。装成雅的样子,其实没变,还是俗,这就不是真正的转化,也很难成其为“大”。看起来像俗,其实是雅,俗才真正转化为雅,而且是“大雅”。为什么是“大雅”?因为它的内部,有一种否定和对抗的力量,这就是“俗”。没有这个“否定和对抗”,那就只是“小雅”(单纯的雅),充其量“中雅”(雅俗共赏)。有这个力量,又统一于“雅”,就是“否定之否定”,也是“高度的统一”,所以是“大雅”。
与此同时,那个“否定和对抗雅”的“俗”,也会“转化为雅”。为什么只能是“俗转化为雅”,不能是“雅转化为俗”?因为雅是文明的标志。那么,既然已是“大雅”,为什么还要“若俗”?因为俗是人类的原生态。俗,才能回到“人性的本真”,也才具有“生命的活力”。而且,也只有“若俗”,才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也才最易于接受,易于传播。这就非有大慈悲和大智慧不可。有大慈悲和大智慧,才能叫做“大”。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到美国好莱坞的许多大片,都如此。
这其实并不容易。虽然从理论上讲,雅与俗,原本只是“形态”,至多不过“品位”。但在中国,却往往被理解为品德、品格、品质。所以,雅,是安全的,没准还有好处(因此要媚雅、装雅、附庸风雅)。俗,则是危险的,很可能被骂作“品质恶劣”、“格调低下”、“毒害青少年”。这就不但要有大慈悲和大智慧,还要有大勇敢,甚至要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勇气。正所谓:舍得一身剐,大俗成大雅!
那么,勇气从哪里来?本真。俗而不真,是为“媚俗”;雅而不真,是为“媚雅”。这些,都是“小”。相反,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事实上,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以,大慈大悲才敢俗,大智大勇方能俗。只要本真,无论真俗还是真雅,都能“虽千万人吾往矣”。
由是得一偈云──
媚雅非大雅,媚俗是恶俗。
只要性情真,功德便具足。
“舍得一身剐”下句
《大雅堂乐府》的大雅堂是指什么
大气 大志 大雅
诗经的大雅小雅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是孙中山说的吗?
大雅只堂的定义
柳永《八声甘州》 雅俗兼备的特色
戏剧有雅俗之分吗?
望而()() 争()斗() 精()()精 雅俗()()
诗经中大雅 小雅 雅为何意
诗经 里的 大雅,小雅分别是什么
求李白《古风》(大雅久不作)翻译
大雅和小雅的具体区别
中国最美三大雅丹地貌在那里?详细.
什么是所谓的“四大雅姓”?
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的作者是谁?
请问“春风大雅能容物,秋水文章不染尘”的来源
上本溪大雅河漂流有什么要注意的
艺术作品的格调有“高下雅俗”之分,你是如何理解的?
如何理解艺术作品的格调有"高下雅俗"之分?
谁知道“关于宋代文化雅俗并存的现象”的问题啊 给点资料吧
每一个年轻的女孩都是美的,无论面貌美丑,无论举止雅俗,都是美丽的,你觉得呢?
别人给我的恩惠,我不能忘记.用《诗经,大雅》中的说 急!!
别人给我的恩惠,我不能忘记.用《诗经,大雅》中的说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