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wifi万能锁匙官网:中国人的素质(下) [美]明恩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1 01:29:13

第二十一章 缺乏同情

我们已经注意到居于“五常”之首的“仁”,它代表着中国人生活的一个侧面。仁是祝福,而同情则是人们互相之间的伙伴之情。我们现在的目的,是在论述中国人行一定的善的前提之下,来表明中国人明显缺乏同情心这个命题。

  我们必须时刻记住。中国的人口是密集的。这个帝国几乎所有地区都会周期性地发洪水,闹饥荒。中国人传宗接代的愿望是这么无法遏制,因此能控制人口增长的环境在许多其他国家里都起作用,但在中国效果相对差一些。最穷的人也要继续让孩子们早早地结婚,而这些孩子又要生出许多孩子,似乎他们有糊口的粮食。由于这些或其他原因,结果使得大部分人只能现挣现吃,名副其实的“双手刚挣来的东西,马上就得送进嘴里”。这可以解释为何到处都有按日计酬的务工者,而这种状况也是不可避免的。无论与什么地方的中国人打交道,外国人马上就会觉察到,几乎没有一个中国人有现钱。叫他们做事情,第一个要求就是给现钱,干活就是为了吃饭,前提是他们一无所有。甚至富有的人在碰到急用时,也常常筹不齐最起码的数目。有一句最为意味深长的话,说一个人被迫筹钱去应付官司、安排葬礼等诸如此类的事情,称作“度饥荒”,也就是像一个饥饿的人急迫地寻求帮助。除卞有钱有势的人,谁都无法应付这类事情而不需要帮助。贫困而又役有希望,这是中华帝国最为突出的事实,而这个事实对人际关系所造成的影响,在最粗心的观察者看来也是十分明显的。生计之忧,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习惯,即使在生计之忧不那么急切的时候,人们也习惯过最艰苦的生活。在这个层次上只有钱与粮这两个突出的事实。钱与粮是一对焦点,构成中国的椭圆,中国人的全部社会生活都围着它们转。。

  中华帝国的芸芸众生陷于深深的贫困之中,他们经常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而艰难求生。对于他人所遭受的各种可以想见而又令人同情的苦难,他们都已经司空见惯了。一个中国人,无论怎么具备仁慈之心,实质上都无能为力,哪怕是减轻时时见到的苦难千分之一,他都做不到——而荒年的苦难又要成倍地加重。一个善于思考的中国人肯定会意识到,减轻苦难是绝不可能的,不管是靠个人的善心,还是靠政府的干预。所有这些办法,即使勉力为之,也只是治标而不治本。他们的治理方法,好比治伤寒病人分发一些小冰块——每个病人都分到好几个盎司,但没有医院,没有食品,没有药物,没有护理。因此。毫不奇怪,中国人没有更加仁慈的有效办法。完全缺乏体制、预测和管理,而慈举善行却还能进行下去,则更是令人奇怪了。如果人们一直碰到无法防止也无力救助的苦难,这种现象对哪怕是最有教养的人所产生的结果,我们是并不陌生的。每一场现代战争都足以说明这种现象。第一次看到流血,腹部上的神经会发生痉挛,因而留下了不灭的印象;但这很快就会过去,接着就会对此相对麻木不仁了,但看见一次,就会永生难忘。在中国,总是有一场社会战争,大家对其后果都已见怪不怪、熟视无睹了。

  对身体上有任何残疾的人的态度最能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心。人们普遍认为,破子、盲人(尤其是瞎了一只眼的人)、聋子、秃子、斜眼,都是要避而远之的。似乎身体有缺陷,品质也肯定有缺陷。据我们观察、那样的人在西方非但不会受到残忍的对待,而且还会让人们油然而生一些同情。而他们在中国却被视为因为犯有隐秘的罪恶才受到这样的惩罚的,这种看法与古代犹太人不谋而合。

  那些不幸先天残疾或者后天致残的人,不被人提及痛处就没法活下去。最温和的方式是描绘其缺陷,以吸引公众注意。药铺抓药的对一个病人这样说;“麻大哥、你是哪个村的?”一个眼斜的人经常会听见别人说“眼睛斜,心地歪”;头发一根不剩的人则经常受到这样的提醒:“十个秃子九个诈,剩下一个是哑巴。”类似白化病这样的缺陷也会变成无聊的玩笑、似乎永远都不会有停的时候。像这样不幸与众不同的人,必须一辈子逆来顺受,要想有好心情,就得对此毫无脾气,充耳不闻。

  对精神上有所缺陷的人,中国人也过分坦率。“这个孩子,”一位旁观者说,“是个傻子。”这个孩子兴许根本就不“傻”,但这样不断当面说他没心眼儿,他那尚未发展起来的心智会很容易就此枯萎。这样对待一切精神病人或者完全是别的病症的病人是很普遍的。,他们的与众不同之处,行为举止上的细节。发病的原因、病情加剧的症状,都是公有财产,都当着病人的面一一抖搂出来,而病人必须完全习惯于别人称他为“疯子”、“呆子”、“笨蛋”等等,等等。

  一个民族把生男孩视为头等大事,无怪乎家里没孩子会不断遭人嘲骂,就像传说在古代,先知撒母耳的母亲的“对头,大大激动她,要使她生气”。①如果为了什么原因。或者根本不为什么,一个母亲悄悄地闷死了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事情让人知道之后,大家也不会感到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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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先知撒母耳的父亲有两个妻子,一个名叫毗尼拿,一个叫哈拿,前者嘲笑后者没孩子,后者向上帝祈祷,生下先知撒母耳。出自《旧约·撒母耳记上》。

  中国人缺乏同情心,在对待迎亲那天新嫁娘时也是如此,其方式很有特点。新娘子总是很年轻,很胆怯,突然置身于陌生人群之中,自然不胜恐惧。尽管各地风俗有很大差别,但这个可怜的孩于突然暴露在众人注视之下,却没人在乎她的感受。有些地方还允许掀起轿帘瞪大眼睛看新娘。另外一些地方,不少尚未出嫁的姑娘在新娘子必经之路旁占好一个有利地形,满手捧着草屑或者米糠,撒在新娘子费时费力地油过的头发上。当新娘子到达公婆家起身出轿之时,她得像一匹刚买来的马一样,接受评头品足,不难想象她会是什么感觉。

  中国人十分看重繁文缛节,但他们显然看不到会让人不快的事情,因而也就想不到去避免。笔者有一个中国朋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讲失礼的话,说他第一次看到外国人,最感惊奇的是外国人脸上长满了胡子,像猴子一样,他接着保证说:“现在我已经很习惯了!”有人当着学生的面,要一位老师评论一下这些学生的能力,老师回答说,在他们面前离门最近的学生最聪明,二十岁就会学业有成,但旁边那张桌子的两个孩子是他见过最笨的。人们从没有想过,这样的评论会给学生带来什么。

  中国人缺乏同情,也体现在他们的全部家庭生活之中。不同家庭虽有很大不同,但究其本质都关系不好,很容易看到大多数中国家庭根本就不幸福。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缺乏感情上的联合,而这在我们看来是现实的家庭生活中最基本的。中国家庭通常是个人的联合,永远不变地联系在一起,有着相同利益,也有不少不同之处。最终结果,中国家庭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家庭,中国家庭里不存在同情。

  中国的女孩,一生下来就多多少少不受欢迎。这一现实对她们之后的全部经历,都有很重要的影响,并且为缺乏同情这一点提供不少发人深省的事例。

  母亲与女儿在狭窄的院落这种中国生活条件下过日子,不免会发生口角,随口乱骂是日常生活中随心所欲养成的自由。有一句特别的俗话,了解中国家庭的人会觉得意味深长;妈妈骂女儿,仍是亲闺女。女儿一旦出嫁,除了无法脱离的血缘关系,就不再与娘家有什么关系了。所有家谱都略去女儿的名字,其理由根深蒂固:她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女儿,而是人家的儿媳妇了。人的本性会使她有回娘家的要求,各地风俗不同,有的走得勤,有的走得懒。有的地方回娘家走得勤住得久,还有的地方则回得越少越好,如果婆家有丧事在身,则倾向于完全中止回娘家。但是,不管是哪种具体做法,儿媳妇属于婆家的一份子,这个原则都是正确的。想要回娘家,就得带上不少活儿去干,可能是大量的针线活,娘家人还得帮着干。每次都尽可能多地带上孩子一起去,这样做既是为了管教孩子,以免他们变坏,最主要是让这些孩子尽可能在姥姥家多吃、住些日子。在女儿经常这样回娘家的地方,在女儿多的家庭,这种不断的侵扰是让娘家全家都感到害怕,也加重日常生活资源的开销。因此,这类访问经常会受父亲和兄弟的阻止,母亲则暗暗高兴。不过,由于各地风俗定下了某些回娘家的时节,比如在新年之后的特定日子以及特殊的节日等等,这类访问不受限制。

  妇女回到婆家,用句俗话来说就是“贼不空跑”。她必须带点礼物什么的给婆婆,一般总是吃的东西。如果忽略这一老法,或者没有能力带回礼物,不久就会招来一些戏剧性的场面。如果女儿是下嫁到穷人家,或者嫁去之后变穷了,如果她又有几位已经成家的兄弟,她就会发现自己回娘家,用医生的话来说,就是“禁忌”。娘家的几个儿媳与已经出嫁的几个女儿,她们之间准会有一场打斗,比如腓力斯人与以色列人的子孙,各自把某个地方当做自己的特殊领地,而把对方当做侵略者。如果几个儿媳占据了领地,他们会像腓力斯人那样,对无法彻底消灭和驱逐的敌人征税。一个儿媳妇,被视为婆家全家的仆人,这是她恰如其分的地位。而要找仆人,显然要找健壮和成年的,而且已经学会烧饭缝补这类家政技术,以及该地区可以勤劳谋生的一切手段,而不愿要力气与能力都很小的孩子。我们知道有一个二十岁的姑娘,丰满而年轻,却嫁给了一个年龄只有她一半的瘦弱男孩,他们成亲之后的头几年,她得乐于照顾这个男孩出天花,而天花是一种幼儿疾病。

  中国儿媳妇的苦难,可以写成一章,而不是简单地写一段。所有的中国女子都要出嫁,通常在很年轻的时候出嫁,她们一生中很长一段时间完全受婆婆控制,而当我们想到这一点,我们只是隐约地知道她们生活在受虐待的家庭中会遭受许许多多难以忍受的苦难。自家父母对已经出嫁的女儿鞭长莫及,除非对婆家进行一些劝解,或者女儿真的被迫自杀之后索要一大笔丧葬费。如果丈夫把妻子打成重伤甚至杀了她,只要能举证她对公婆“不孝”,便可以逍遥法外。我们需要重复一下,年轻妻子的自杀十分常见,有的地区几乎就找不到几个最近没有发生这种事情的村庄。一个母亲斥责已经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为啥没死成?”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让人同情了。

  《京报》几年前发表了河南巡抚的一份奏折,偶然披露说,父母杀死孩子,按法律观点来看有罪,但有一条规定却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一个婆婆恶意谋杀了她年轻的儿媳,凶手付一笔钱就能赎罪。他上报的案例中,一个妇女先用点着的香烫她的童养媳,再用烧红的铁钳烙她的脸颊,最后用沸腾的热水把她煮死。这份奏折里还提到几个相似的案例,由于写进奏折,肯定确实无疑。这种极端野蛮的事或许罕见,但虐待严重到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这样的事情却经常发生,以至于人们当时都懒得去议论一番。与笔者熟识的不少家庭,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给人作妾的中国妇女,其命运也十分辛酸。她们所在的家庭——幸福实在屈指可数——情形总是不断争吵与公开打斗。“我住的城市的长官”,一位久住中国的外国居民写道,“他十分富有,并且学识渊博,擅长舞文弄墨,为官干练,能引经据典。但他经常欺骗、咒骂、抢掠,甚至折磨他人,以满足他的兽欲。他的一个妾逃跑抓回来,被剥光衣服,两脚倒吊在屋梁上,往死里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没时间生病。男人们根本不把妇女、儿童的病痛当回事儿,时常任其发展到无法治疗的地步,这或是因为没时间去管,或是因为男人“看不起病”。

  在谈及孝心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孝心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年幼的人无足轻重。年幼的人,其价值主要取决于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不是他们现在是什么。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做法,中国正与之相反。三个出门人中最年轻的人,总是首当其冲地去承受劳苦。最年轻的仆人,总是干最苦最累的活。芸芸众生在贫困中历经煎熬,中国的男孩子不堪忍受各种严重的欺压,奋起反抗,时常离家出走,也就不足为怪了。那些下定决心逃跑的孩子,几乎都可以投靠他人。造成他们离家出走的原因有多种,但据我们观察,最为普遍的原因是备受虐待。有一个此类事例,一个男孩刚从斑疹伤寒中复原,这种病人大病初愈之后通常胃口很大,而家里的粗黑面食实在难以下咽,于是他便跑去当地的一个市场,大吃一顿,花了约二十个铜钱。他因此被父亲痛骂一顿,而他也就逃到满洲这个东北各省少年眼中的圣地去了,从此不知所终。

  普伦蒂斯①曾经说过:男人是创造的对象,女人则“无关宏旨”。这种说法反映了中国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在女方家庭看来,是可以不再抚养她了。男方家庭的目的,则是传继香火。这些目的是不会遭到指责的,除非去一味追究人们的动机。但在中国,没有人会对这个问题有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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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普伦蒂斯(George D.Prentice,1802—1870),美国诗人,曾任《路易斯维尔日报》编辑。出版有《普伦蒂斯集》(1860)和个人诗集(1876,1883)。

  普通人家男婚女嫁的目的尚且如此,对穷人来说,这个目的就更为突出了。人们一般这样评论寡妇再嫁:“现在她不会挨饿了。’峪话说:再婚再嫁,只为吃饭;没有饭吃,散伙完蛋。在赈济饥荒时,常常看到不少丈夫索性撇下妻子儿女不管,让妻儿们去要饭,或者饿死。许多情况下,儿媳妇被送回娘家,娘家有吃就吃一口,娘家没吃就饿死。“她是你的女儿,你去管她吧。”还有几例中,分发给哺乳妇女的救济粮,有时也被男人夺走,尽管这些例子或许算是例外。

  尽管仅从大饥馑年份的种种现象去判断一个民族,显然不公平,但这种情况是一块试金石,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深层准则,比寻常年景所反映的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子儿女并不只是荒年才有,只不过荒年更显得平常。熟悉这些事实的人都完全明白,近年来许多闹饥荒的地区,妇女儿童像骡和驴一样被公开拍卖,唯一的根本区别只在于前者不赶去市场。1878年那场大饥荒,几乎波及最北面三个省份的所有地方,还向南蔓延,路上的车辆上几乎全都坐着卖往中部省份的女人和女孩,以致有的地方已经难以雇到马车,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正忙于把新买来的女人转卖到别的地方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年轻妇女从饥馑之乡或人口过剩的地方,卖到因动乱而人口减少的地方,以及多年娶妻困难的地方。这种稀奇事情最令人伤感的是,这些中国家庭的成员被迫卖到各个遥远的省份,而这或许是全家人的最好出路。对于被卖者和卖者来说,或许是能活下去的唯一办法。

  我们曾经提到,漠不关心家人的病情,是因为得病的是“区区妇孺”。天花在西方被当做可怕的瘟疫,它也不断造访中国,以至于中国人已经不指望逃脱其蹂躏了。但是,他们不愿多想,因为得天花的主要是孩子。人们经常可以遇见因小时候得天花而两眼全瞎的人。无法容忍身体发肤受到丝毫毁伤的中国人,却对孩子生命的价值如此看轻,我们实在是始料未及。小孩死了,要么根本就不会掩埋,常说的话是:“扔了!”要么就用草席一卷,松散地盖着,不久就被狗群啃吃。有的地方还有一种恐怖的风俗:把死孩子踩成面目全非的一团,以免附在孩子身上的“鬼魂”回家骚扰!

  中国人对天花十分麻木不仁,他们自然体会不到我们对天花的恐惧,但他们害怕伤寒和斑疹伤寒,与我们害怕猩红热一样。如果一个人出门在外,得了这样一种病,就很难受到适当的看护,甚至完全没有看护。人们对所有恳求帮助的人都只是简要地回答说;“这病会传染的。”许多发热病症确实也会传染,而云南某些山谷里发现的一种可怕疾病也许是传染性最强的,贝德禄先生在《华西旅行考查记》中描述说:“患者不久就感到极度虚弱,接下去几个小时全身上下极度疼痛;不久即陷入精神狂乱,十有九死。”据当地人讲述:“病房里到处都是鬼魂,甚至桌子和床垫也在扭动,发出讲话声,会回答所有的问题。不过,也有几个人冒险走进房间。传教士确切告诉我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怕传染,患者就像麻风病人一样地遭人嫌弃。如果家里有个长辈染上病症,最好的看护就是关进一个孤零零的房间,并在他旁边放上一壶水。房门紧闭,门的一侧放着一根竹竿,焦急不安的亲戚每天两次用竹竿捅一下病人,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中华民族是一个性情温和的民族,家庭内部肯定处处洋溢着关爱。疾病与麻烦尤其能唤醒人性中的最好一面,在一家为中国人开办的外国医院里,我们耳闻目睹了许多事情,不仅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父母充满挚爱,而且妻子对丈夫、丈夫对妻子也充满挚爱。陌生人之间的相互关心,就更为普遍了。奶孩子的中国母亲,会用自己充溢的奶水去哺育那些失去母亲的婴儿,要不他们就饿死了。

  没人愿意帮助别人,除非有特别的理由。这个特点反映在中国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有人劝一个聪明的男孩,尽管没有机会上学,他应该尽量读点书。而这个男孩时常会找到一个无懈可击的借口,推诿说没人教他,尽管他身边有不少读书人,他们也有空。只要这个男孩一提出想读点书这个雄心,肯定会招人冷嘲热讽,这些人在私塾里苦熬了漫长的年月,他们仿佛在说:“这个小家伙凭什么想走捷径,几个月就想学会我们多少年苦读的东酉,然后过几天就忘记?让他像我们一样自己请老师好了。”很难真的碰到一个能称得上识文断字的人,哪怕最起码的识文断字,哪怕是“自学”的,尽管“自学”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很吃惊,中国人对落水的人一般是不救的。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长江起火,成群的中国人目击了这个事件,他们几乎没有营救乘客和船员。当落水者尽快逃到岸边之时,许多人连衣服都被抢走,有的还被当场弄死。应该与这种暴行相提并论的是:抢夺遇难船只的财物,不久以前在英国还是一种营生。另一方面,1892年秋天,一艘英国大汽轮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的渔民和官员都不遗余力地营救幸存人员。然而在中国,总的来说还是对几乎到处存在的各种苦难抱有冷漠态度,这样的事情仍然存在,尤其是人在旅途之时。有句谚语说:在家不是贫,路贫贫煞人。

  在中国旅行,人们对陌生人缺乏帮助和友善,这极为明显。一场夏雨之后,地面道路无法行走。不得不起身赶路的人会发现“天、地、人”联合起来同他作对。没有人会告诉他,他走的这条路前面马上就是泥沼。如果你陷在里面,也不管旁边纳税人什么事。我们已经谈过中国的官道没人关心。所有这样的路在一定季节里都泥泞难行,每当出门人一头栽入泥坑而又无力自拔之时,便会发现不知从哪儿围拢过来一大群人“袖手旁观”,简直就如这句成语形容的完全一样。但不管人数有多么众多,只有等到与他们谈成条件之后,这些旁观者之中才会有个人出来尽这个举手之劳。更有甚者,这种时节里当地人还经常在难走的地方挖个深坑,特意让出门人陷进去,因为这样,出门人就不得不出钱来雇他们帮一把!如果对这样地方的道路有任何疑虑,也不妨照直往前走,不要去理会当地人的劝告,因为你永远都吃不准,他们给你指的路是有意让你绕道呢,还是在真心帮助你?

  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外国人举家搬往中国一个内地城市,明显受到亲切热诚的欢迎,不少邻居甚至还主动把日常用品借给他们,让他们用到自己备齐之后再还。这样的例子肯定还会有,但得明白完全都是例外。很显然,最为常见的接待是,周围人们完全漠不关心,除非他们感到好奇,想来看看新来的人是什么样子;那种恨不得把新来的人的底细摸透的劲头,就好比贪婪一群被命运送往别处去拔毛的肥鹅;然后,就阴沉着脸,时时流露出敌意。对于那些倒运的外国人,我们从没听说中国人有任何主动帮助,尽管自然也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们听说不少事情,说一些水手试图作陆上旅行,从天津到芝罘①,或者从广州到汕头,期间没有人免费让他们吃住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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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烟台。

  那些运送死人回家的人,想得到允许住店,通常很困难,有时根本不可能。我们知道这样一件事情:死者的兄弟被迫整夜守在街上,因为店主不许棺材进门。把死尸摆渡过河,则要索取高价,而且我们也已经听说过几件这样的事:把死尸双层包好,再用席子裹起来扎好,让它看起来像货物,以免别人怀疑。另据报道,近年有个严冬,山东潍县的一个店主,拒绝几个冻得半死的出门人进店,害怕他们死在店里,硬把他们赶到街上,结果统统冻死了!

  中国有些罪犯经常不会在官老爷面前受到惩处,原因一方面是难以定罪并且要花钱,另一方面是羞于公开。不少通奸案就这样按乡规民约解决了。犯规的人要遭受一大群男人的痛打,这是条非常熟悉的中国原则:“人多势众”。有时打断腿,有时打断手臂,更常见的是眼睛被抹上生石灰弄瞎。笔者就知道几件这样的事情,并不罕见。有个极其聪明的中国人,也并非不熟悉西方的思考方式,当他听到一个外国人责备这种做法极其残忍时,竟然毫不掩饰他的惊讶说、这样处理案情,在中国已经是“很宽大了”,像他自己只是被弄残废,实际上把他杀了也不过分。

  “为啥你老来这儿混饭?”一个大嫂对她丈夫的兄弟说,这个兄弟离家数年,在外头惹了事,并被人用生石灰抹瞎了双眼。“这儿没你的份。要硬的有刀子,要软的有绳子,你自己瞧着办吧。”这段谈话,是这位无法医治的盲人随口说出来的,他只是想解释一下为什么希望恢复一点视力,如果一点都恢复不了,他暗示说,不管是“硬的”还是“软的”,都可以让他脱离苦海。很少听说这种暴行的受害者能告官成功。不利于他的明证简直铺天盖地,当官的十有八九会认为他活该被这样对待,而且认为还可以更甚。即使他打赢这场官司,境况非但不会比过去好,反而会更糟糕,他的众多邻居更会怒气冲天,他也就性命难保了。

  必须理解的是,尽管中国人认为人命关天,但在有的情形下人的生命不值分文。偷盗是中国人最为恼怒的罪行之一。在一个人口多得难以维生的社会里,偷盗对社会的威胁,其严重程度被视为仅次于杀人。有个分发救济饥荒的钱粮的人,发现有个疯女人,偷盗成癖,被人用链条拴在一只大石磨上,仿佛她是只疯狗。如果公众知道某个人是小偷,或者公众讨厌某个人,那么,这个人就可能有被简单讯问一下就处死的危险,这与加利福尼亚早期的治安维持会①没什么两样。有时是用刀,最常用的方法是活埋。当一个人(按某些说法)被说是“吞金自尽”,无疑会有人认为这只是修辞上的说法。其实正相反,这是十分严肃的现实。笔者认识的四个人,就都曾受过这种死的威胁。有两例已经进行了第一步,被捆了起来,其中有一次坑都挖好了。他们之所以没有被活埋,只是因为行刑一方某个长者出面干预了。还有一次,发生在笔者熟悉的一个村庄里,一个大家都知道是疯子的年轻人,是个不可救药的小偷。住在那个村子里的他家的亲戚,只与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把他绑了起来,在村子附近结冰的河面上凿了个洞,就把这个年轻人扔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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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当时的一种民间组织。

  太平天国风起云涌的那几年,波及甚广,到处非常紧张。这样的时候,一个陌生人稍有嫌疑,就要接受严厉的审问。如果他的回答不令抓他的人满意,他就不好过了。就在距离笔者写这些文字的地方几百码处,二十年前不久,发生过两起这样的悲剧。当时的各级官员发现自己执法时力不从心,就发了一份半官方性质的通告,要求捉拿一切可疑人等。有一次,村民们看到有人骑马而来,看上去似乎是个外省人,而他又没说清自己的来历。而人们又发现他的被褥里包的全是金银珠宝,显然是从哪里抢来的。这个人就被绑了起来。村民挖了个坑,把他推了下去。与此同时,村民又发现一个人在惊慌逃窜,只是因为有的旁观者认为他有可能是同谋,这个人的命运便同前面那个人一样了。有的情况下,这些陌生人还被迫自挖坟坑。中国各省各地的人,对没有法律的年代里的无法无天深有感触,上了点年纪又能回忆起当时情形的人,都可以证明这类事情无以数计。1877年的一次神秘的剪辫子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这个帝国的大部分地区都弥漫着紧张和惊慌,毫无疑问,有许多受到怀疑的人也被这样除掉了。不过,在一定条件之下,任何民族都会有这样的惶恐时期,不是中国人的独有现象。

  中国人缺乏同情,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残酷。中国人普遍相信,在中国的穆斯林比中国人自己要残忍。然而情形也许是这样;任何一个了解中国人的人,心里都确信,中国人对别人所受的痛苦所表现出来的冷漠,任何别的文明国家都无法望其项背。尽管孩子在家中全无管束,但他们的受教育生涯一旦开始,那种宽松的日子也就一去不复返了。《三字经》是这个帝国最为普遍的启蒙教材,里面有句话:“教不严,师之情。”这条箴言的执行情况各不相同,得看老师的脾气与学生的愚钝程度,不过严厉的处罚肯定十分普遍。我们看到过一个刚从老师那儿出来的学生,老师拳打脚踢地教学生科举文章的秘诀,此时这个学生的样子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街头混战,头破血流。学生因老师生气而受辱骂的情况,并不罕见。另一方面,遭到辱骂的孩子又让母亲极为气恼,在气头上又被打一顿,这也十分常见。不难看出,因为孩子闯祸而责打孩子的母亲,会在特别恼怒时死命地打任何一个孩子。

  中国人缺乏同情的另一个例子,是他们的刑罚制度。很难从这个帝国的法制出发去确定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因为许多违法的事情却为地方风俗所认可。其中最为有意味的是竹杖刑罚,所打竹杖的数目时常是法律规定的十倍,甚至百倍。我们还没来得及提到中国监狱里的犯人所受到的公正的令人发指的刑罚。任何一本关于中国的优秀作品中都有不胜枚举的例子,比如《中国总论》和《古伯察游记》。古伯察曾经提到,他有一次看到一批犯人在被押解去衙门的路上,双手被钉在囚车上,因为押解人忘了带脚镣。中国犯人若不能买通关节,就要受到故意的残酷折磨,下面这个说法最能证实上述看法了:中国人虽有“心肝”,但肯定不“仁慈”。几年前,上海有家报纸报道了该地衙门的官员对两个原来在押囚犯的判决,因为他们敲诈一个新来的囚犯。他们挨了两到三千竹杖,还用铁锤敲断了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句俗话劝告说,死人要远离阎王殿,活人要远离衙门。这个说法还奇怪吗?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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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注;杭延昌先生(Hang Yen-chang,音译)是一位在美国从事法律工作的中国人,他在一份宗教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论述中国的法治,引用了我们先前谈的中国人“麻木不仁”的观点,认为中国人并不以为自己的刑罚残酷。这个观点,我们不能同意。必须记住,中国人是中国人,其法律与风俗也是中国人的法律与风俗。如果不彻底改革作为个体的中国人,要对其刑罚作任何可行的基本改善或许都不现实。在道德力量能够取而代之之前,体罚是不能无忧无虑地放弃的。

  以上这些段落写成之后,想不到从一个最无可指责的地方得到了证实。下面这段文字搞译自1888年2月7日的《京报》:“云南巡抚说,该省的一些农村地区,村民们有一个令人恐怖的做法:抓到在地里偷粮食或果子的人,都要活活烧死。他们同时强迫小偷的家属立个字据,同意这样做。然后,再强迫他们亲手点火,以防止他们以后去告官。有时实行这种可怕的惩罚,只是因为弄坏了一株庄稼,甚至为泄私愤而故意编造,来置人于死地。这种令人恐怖的做法,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在云南动乱期间确实存在;当局在不断竭力根除,但没有成功。”

  福州附近某地有强迫寡妇殉夫的习俗,当地中国报纸几年前有过详细报道。寡妇被迫悬梁自尽,然后焚烧尸体,最后立一道贞节牌坊!官员们徒劳地制止这种残酷的习俗,但只在个别地区管用了一阵子。

  中国有许许多多的需要。政治家们认为陆军、海军和军械库是必需的。为中国祝福的外国人清楚,中国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的指导。但更加深入地研究这个帝国的情况,不正说明中国最为深刻的需要,在于更多的人类同情心吗?中国需要同情儿童,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成为全人类最珍贵的财富,而人们却并不知晓。中国需要同情妻子和母亲,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深入。中国需要把人当做人来同情,明白仁慈的降临如同天降甘霖,既保佑祝福者也保佑被祝福者——神的感情,塞涅卡①称之为“心灵的缺陷”,但基督教的影响已经培育了它,直到它成为这世上不曾开过的美丽花木,而在表现同情心时,人类的美德极似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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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约前4一后65),古罗马哲学家和戏剧家。生于西班牙科尔多瓦,在罗马先后从斯多葛和毕达哥拉斯派学习,成为新斯多葛派的主要代表之一。曾任尼禄之师、罗马执政官,后被迫自尽。认为哲学的主要问题在于伦理学。鼓吹宗教神秘主义和宿命论,认为听天由命即人生美德。提出人都是兄弟,应该彼此友好的说法。论著中表示同情穷苦人而谴责富豪。但他本人却竭力聚敛钱财。其学说对早期基督教思想有较大影响,被19世纪德国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家鲍威尔称为“基督教的叔父”。主要哲学著作有《幸福的生活》、《论短促的人生》、《论神意》、《论道德的书简》等。另有戏剧、诗文作品多种。

第二十二章 社会风暴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无比稠密的国家,常常又都是一个大家庭一起挤在狭窄的住宅里,难免会有争吵。“你们家有几口人?”你问邻居。“一二十口。”他答道。“你们什么东西都大家公用吗?”你问。“对。”这是最常见的回答。这十五到二十个人,可能代表不是四代就是三代人,就这样依赖一个买卖或者一块田地维生,收入全部共有;所有家庭成员的需要,全都指望着这份共有财产。兄弟们为公共基金贡献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但妯娌是非常重要的家庭成员,却很难和谐共处。她们年长一点的不免有点欺凌年轻一点的,而年轻一点的又妒忌年长一点的有特权。她们人人都拼命让各自的丈夫感到,他在这个财产集团中是最不合算的。

  造成家庭不和的一个根源,便是他们的孩子。这样的条件,其所带来的压力,有哪个社会堪以忍受?西方安排得极好的家庭中,这种麻烦尚且屡见不鲜,因而在中国复杂而局促的生活中就更多了!产生不同意见的场合,与人们各自的目的和利益一样,多得数不清。用的钱、吃的东西、穿的衣服、孩子、孩子间的争吵、一只狗、一只鸡,有事没事都会引发纠缠不清的争吵。

  中国语言里有一个最为高深莫测的字,可以用来表示生气,可以委婉地翻译成“愤怒物质”,这个字就是“气”,它在中国各种哲学和实际生活中,最为重要。一个人发怒就是生气,中国人相信,已经产生的“愤怒物质”与人体之间有着某种致命的关系,因而盛怒常常被当做引起失明、心力衰退等各种病症的重要原因。一位中国医生最先要问病人的问题之一,便是“什么事情让您这么动气?”在中国见多识广的外国医生准备相信,中国人的气,有能力产生中国人自己声称的一切。这里有个例子可以鲜明地说明这一点:有一个生活在山东中部山区的人,他有一个妻子和几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孩子还很小。1889年10月,他妻子死了。这使得这位丈夫十分恼怒,这并不像他回答别人时说的那样,是因为他特别依赖妻子,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懂怎样侍弄孩子。他一怒之下,抓起一把剃刀,在自己肚子上深深地划了三刀。他的几位朋友后来雨绵纱线替他缝合了伤口。六天之后,这个人又生了一次气,把伤口撕开了。这两次生气之后,他自己都记不清自己干了些什么。然而,他已经从这些可怕的伤害中康复过来了,所以,六个月之后,他能够走上几百英里,去找一家外国医院接受治疗。他腹部的伤口已经部分愈合,只留下一个小瘘管,但肠子的正常功能受到了破坏。这是富有生命力的又一鲜明例证,我们前文业已论及。

  大喊大叫地命令或批评别人,这在中国人已经积习难改。用正常的语调去奉劝别人,并不时地停下来听对方的回答,这在中国人心理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一定要喊叫,一定要打断别人,这已经成为一种必需,好比一只狗兴奋时就要吹叫一样。

  中国人已经把骂人的技巧提高到只有东方人才能达到的水平。一吵起来,污言秽语就如同一条肮脏的小溪那样源源不断。在这方面,英语实在无法望其项背。其恶毒和持久,令人想起比灵斯门①的卖鱼女人。相互之间稍有碰撞,就会骂个不停,就像碰在一起的两根电线冒出火花。这样的话,不分阶级,不分男女,统统都会说,并且一直如此,到处如此。经常有人抱怨说,女人骂得比男人更脏,时间也更长,这足以证明这样一句话是有道理的:中国女人因裹脚而失去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由她们的伶牙利齿弥补了。刚刚开始学说话的孩子,就从父母那儿学会骂人的土话,还经常用它来骂父母,而这被认为非常有趣。骂,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不限社会阶层。文人和各级官员,哪怕最高级别的官员,一旦光火,也像苦力一样使用这些污目秽语。一般人在街头碰面,也用它作为调侃的招呼,对方也同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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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比灵斯门(Billingsgate),英国伦敦的一个旧城门和鱼市,以其骂人的脏话而著称于世。

  西方人的咒骂,有时声音不高但刻毒,但中国人的咒骂如果声音不高就起不到作用了。英文里骂人的话,是一颗带有翅膀的子弹,中文里骂人的话,则是一只肮脏的皮球。这种骂人的话,大多被当做一种咒语或者诅咒。一个人种的小米的穗头被拔掉了几个,他就会站在自己住的小路的路口,去骂那不知哪个使坏的人,尽管常常已经怀疑到是谁了。这个行为有双重意义:首先,向大家通报他的损失,宣布他发了火,这样心里好受一些;其次,作为一种惩戒,以阻止他别再来捣乱。而那个捣乱的人(理论上的)则是窝在一旁,敬畏地听着冲着他而来的诅咒,当然,他无法肯定自己没有被发觉,尽管常常不会那样。可能那个受损失的人完全知道是谁偷的,但当众骂一通也就心满意足了,作为给那个被发现或者被怀疑的罪犯一个正式的通知,让他不要再捣乱。如果受损失的人被过于激怒,这样做就是不言而喻地宣布他将报复。这就是中国人当众骂人的理论。他们也坦率地承认,这样做既不能阻止偷盗,又未必能够预防重犯,因为人太多,小偷或者其他罪犯未必就知道自己挨了骂。

  妇女好“骂街”。她们会爬上房屋的平顶,一骂就是几个小时,或者骂到噪子哑了为止。一个体面的人家如果能阻止,是不会允许那样干的,但在中国,如同在任何地方,很难管住一个被激怒的女人。这样的骂法,一般说来很少或根本没有人注意,人们有时发现一个男人在街头大骂,或者一个女人在屋顶上大骂,自己骂得面红耳赤,眼前却没有一个人影。如果天气热,只要还能喘得过气来,他们就会骂个不停,然后扇几下扇子略事休息,再鼓其余勇接着骂。

  如果中国人的争吵愈演愈烈,就几乎不可能不以人身攻击而告终了。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注意到拉了民族对他们在打斗时总是猛击肩膀的习惯深感奇怪。而中国人却与意大利人一样,很少学过拳击,即使学过,也不是科学的拳击。中国人扭打到极点时,首要办法是揪住对方的辫子,拼命拔头发。如果只有两方人员参加打斗,各自又都没带家伙,“打斗”十有八九会纯粹演变成一场拔头发的比赛。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一种骂人比赛,赛的全是糟践人的、怒气冲天的话。除了会因为不停地大骂而喊破嗓子之外,在中国人的争吵中,势单力薄的一方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伤。我们从未听说过有人看见旁观者怂恿动武。我们看到并且总是希望看到,一个和事佬会马上自愿站出来打圆场。有时会有两三个和事佬。他们每人抓住怒气冲天的一方,好言相劝,让他息怒。争斗之中有利的一方,一旦发现自己被和事佬牢牢地看管着,就会加倍发火。他会故意不立刻收敛,直到另外有人来拉这个和事佬的手。但他表面上不时地一阵阵发火,这对他自己对别人无疑都已经无关痛痒。即使在怒火冲天的那一刻,中国人也是服“理”的。他们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中都尊重理智。谁见过吵架的人被拉住后,会去跟爱管闲事的劝架人打起来呢——即使是在争斗的紧要关头。所以,即便发怒时,中国人也服从于和平的愿望——一种抽象的愿望——他只考虑到在他这一方和平是无法实现的。和事佬各作裁决,直到把好斗的叫骂一方拖走,但他总是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

  中国人骂人一般有个奇怪的特点:他们认为,劈头盖脸地骂一个人的真实过错,并不是“好的形式”,还不如骂他最卑贱的出身和他的祖宗八代。用这样的话骂人,肯定被视为最为严重的侮辱和伤害,但污辱人的地方,不是当着别人的面挨骂,甚至主要也不是因为骂了他,而是这些话中的意思使他丢了“面子”。如果要对这种冒犯表示适当的歉意,也并不是骂人的人觉得这样做有失身分,感到内疚,觉得不够体面,而是感到自己选错了骂那个人的时机。

  对中国人来说,所幸的是他们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因为如果他们有左轮手枪,或者像日本过去的武士那样随身佩剑,真不知每天生气会造成多少荒唐事。

  中国人如果认为自己很受委屈,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足以抑制这种突发而又完全失控的气了,确切地说,不知他会气到什么程度。我们曾经听说,一个男人就曾要求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传教士为他作洗礼,但受到了委婉的拒绝。他立刻拿起一把刀子威胁这位传教士,试图用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应该接受洗礼。所幸的是,大多数信教者对这种凭借武力进入天国的方法不感兴趣,但这个潜在的原则却始终为中国的各种社会生活所奉行。一个要求经济帮助的老妇人,如果得到的回答是“不”,那她就会躺倒在你车夫的骡子跟前。如果被压着,那她就更有利了,她就会有理由让你永远供养。有个老泼妇,住在笔者所住的那个村庄里,时常威胁说她要自杀,尽管她的所有邻居都愿意帮她这个忙,但她似乎一直没有达到目的。最后,她跳进村里的一个泥塘想自杀,却扫兴地发现水只淹到头颈。她不会转一下脑子把头浸到水里去憋死,却满足于为这件意外的事情厉声责骂整个村子。第二次,她成功地淹死了。

  如果有些冤枉的事情没有法律来纠正,比如虐待儿媳妇超过了风俗的许可,受伤害的一方就会聚众去找婆家算帐,如果婆家还不认帐,那就会有一场好斗。假如他们不抵抗,而干坏事的那个人又逃之夭夭了。进攻者就会砸碎屋内的所有陶器,把镜子、水罐以及其余易碎物品全部砸烂,消完了气才走。如果预先知道他们要来算帐,首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些东西搬到某个邻居家里去。中国有家报纸提到发生在北京的这样一件事情:当地有个男的,同一位漂亮女人定下了婚事,不料在婚礼上却发现新娘是一个又老又丑又秃的女人。失望的新郎(亻官)极其恼怒,打了媒人一顿,痛骂所有来参加婚礼的娘家人,还砸碎了新娘子的结婚用品。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这样做,只要他设身处地,他就会这样。①最初的怒气终于有机会平息,那就是“和事佬”——中国社会生活中有用的因素——的工作完成了。有些时候,这些必不可少的人物深感需要和平,因此即使这些冲突与自己无关,也愿意东奔西跑,一会儿求求这方,一会儿拜拜那方,完全是为了大家能够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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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注:据说,在北京,当今皇上也不喜欢为他选定的妻子。慈禧太后一直违背皇上的愿望,她所选的新娘总是品位欠佳。人们总是悄悄地说,宫里的情况与发生在其臣民婚礼上的场景如出一辙——“上行下效”。

  而当激烈的社会纠纷无法用普通的途径加以调解之时——换言之,堵在胸口的气没能爆发——就要开始一场诉讼。打官司,这个词在中国听起来简直是要命。使人在争吵之中完全失控的盲目的愤怒,同样能使人在最初阶段的发泄之后,执意要把犯事的人带去见官,为的是“法办他”。在西方,这样的行为通常用不到谨慎从事的,但在中国则完完全全是发疯。有句很有道理的格言宣扬说,宁死不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比死还要糟。①令人可笑的是,有一个从别处搬来的人,他的狗被邻居打死了,于是勃然大怒,扬言要去告官。有位朋友劝他说:“狗值几个钱?”“狗是不值几个钱,但打死狗太下流,我要他赔。”这样的官司,在西方是收了诉讼费还要遭驳回的。但在中国,可能会导致两败俱伤,成为世代冤仇的发端。但总的来说,中国人的每一起官司,双方都会有和事佬时时出现,他们的调解很有价值。数以百万计的诉讼,都在最终判决之前就夭折了。笔者听说有一个上千户家庭的村庄,几十年都没有打过一次官司,因为村里有个重要人物,他在县衙门当官,他的影响起到了约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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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饿死莫做贼,气死莫告状。”语出《增广贤文》。

  像中国这样一部复杂的社会机器,肯定会经常吱吱嘎嘎地作响,有时也会在极大压力之下弯曲,但实际上很少在压力下断裂,像人体一样,中国的政体,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装有很好的润滑液,会在最紧要的时候和地方滴上一滴。爱好和平的本质,会使每一个中国人成为社会中有价值的一部分。中国人热爱秩序,尊重法律,即使法律并不令人尊重。在所有的亚洲民族之中,或许中国人最容易统治,只要统治方法让他们习惯。毫无疑问,有许多或者说大多数其他形式的文明要比中国来得优越,但或许很少有一种文明能够像中国社会那样承受那么多年的压力,因而和事佬可能是最有资格要求得到祝祷的。

第二十三章 共担责任与尊重律法

中国社会的一个最大特点,可以用“责任”来一言以蔽之。其意义之重大,内涵之丰富,西方完全无法理解。我们深知,在西方,个人就是一个单位,而国家则是个人的大集合。在中国,社会的单位则是家庭、村庄、宗族,这些词语常常还可以交替使用。成千上万的中国村庄,各自都由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村民所组成。从一开始安家生活,他们就住在这个地方,他们的世系从来没有断过,可以追溯到好几百年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大动荡,比如明朝被推翻,或者甚至是明朝建立。在这样的村庄里,最远的亲戚关系也是堂亲表亲,每一位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舅舅,或者是哪种“爷爷”。有的时候,一个小村庄里会有十一代人。这并不如人们所意料的那样,年龄大,辈份就高。中国人结婚早,并且在晚年还经常取妻纳妾,还不断地生孩子。结果是,亲戚关系错综复杂,除非专门询问并仔细注意同“辈”人名字里特定的那个字,否则就无法搞清楚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十的老人,肯定地说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是他“爷爷”。同辈的许多“堂表兄弟”都称为“兄弟”,如果一个茫然无知的外国人坚持要问准确,他们是否“自家兄弟”,他们回答说是“自家堂(表)兄弟”。这经常会使这个外国人茅塞顿开。笔者有一次就这样问,那人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回答说:“是的,你可以认为他们是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例证。正是这种团结,支撑着中国人的责任感。父亲对儿子有责任,不仅要抚养“成人”,而且要终生负责,而儿子则有责任偿还给父亲。兄长对弟弟负有明确的责任,而“一家之长”——通常是最老一辈中年龄最大的人——则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也各异。

  各地风俗相去甚远,但“个人见解”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很少有理论注意到。所以,在一个有影响的大家庭里,尽管不少人有文化,有的还是当地显贵,或许还中过科举,但“族长”却可能是一个头脑糊涂的老人,从来就不会识文断字,一生中没去过十英里以外的地方。

  哥哥对弟弟的影响,或者实际上是家庭里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为直接和绝对,与我们西方意义上的个性自由不能相容。弟弟像仆人似地被使来唤去,他巴不得放弃这个位置,但哥哥不会让他那样做。弟弟想购置一件冬装,但哥哥认为太贵,不允许他花这笔钱。行笔至此,笔者读到这样一篇报道:一个中国人拥有一些稀罕的古币,有个外国人想买。这个外国人担心钱主不卖——一个人有样东西,另一个人想要时,中国人就是这样做的——发现古币的那位中间人就建议外国人送点外国糖果之类的小礼品给钱主的叔叔,这种间接施加的压力,会使钱主不得不把古币卖掉!

  有一个滑稽的故事,说是有个旅行者在西方某地看到一个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很老的老人,很伤心地在哭。这个少见的情况使这个旅行者感到奇怪,他就停下脚步,问这个老人哭什么,老人的回答令他惊讶不已,说他父亲刚刚鞭打了他一顿!“你父亲在哪里?”“在那里。”老人回答说。旅行者骑着马朝着那个方向走了一段,发现的确有个更老的老人,胡子更长更自。“那个人是你儿子吗?”旅行者问。“是我儿子。”“你打了他?”“打了他。”“为什么打他?”“因为他不尊敬爷爷,他下次要是再那样的话,我还要打他!”如果把这个故事搬到中国人的情景之中,就不滑稽了。

  仅次于家庭成员之间责任的,便是邻居之间的相互责任。邻居之间是否有亲戚关系,并不能使他们相互要承担的责任有所分别,责任仅仅取决于住在邻近。依据是善恶会互相传染。好邻居会造就好邻居,而坏邻居也会把邻居带坏。孟母三迁,为的是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邻居。而一个西方人,刚刚学会主宰着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共和观念,对他来说,同谁做邻居都无关紧要,假如他住在城市里,他可能住了一年还不知道隔壁邻居叫什么名字。但中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有个人犯了罪,他的邻居也就犯了罪,这种罪有点像英国法律所说的“知情不报罪”,因为他们知道犯罪企图,却不去报告。说“我不知道”,是徒劳的。你是邻居,因此你一定知道。

  如何处理弑父或弑母罪案鲜明地证明了中国人的负责理论。我们在谈孝心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这种案子的罪犯常常被认为是疯子,正如一个人原本可以用自杀来逃脱惩罚,而他却甘愿被凌迟处死。据几年前的《京报》报道,中部某省的巡抚报告说,他处理了一件弑父母的案子,处理结果是推倒这个罪犯所有邻居的房屋,因为他们玩忽职守,没有用好的道德教化去改造这个罪犯。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一般中国人看来,完全合情合理。有的情况下,某地发生一起罪案,除了惩罚所有相关人员之外,还要推倒一段城墙,或者把城墙改个样子,圆的转角改为方的、或者把城门换个新的位置,或者甚至关闭城门。如果某地接二连三地发生罪案,据说整个城市都要夷为平地,择地另建新城,但我们迄今还没有看到一个确实的例子。

  除了邻居之间要共担责任之外,接下来就是村庄里的甲长或保长,他管的事最杂,有时只管一个村庄,有时职责范围扩大到许多村庄。无论哪种情况,他都是当地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一个沟通媒介,无数的缘由使他一不小心就惹出麻烦,经常可能因为未能报告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苛刻的官员打得皮开肉绽。

  知县的职位要比保、甲长高出许多,对于他所管辖的老百姓来说,他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员。对于下面的百姓,他们是老虎。对上级官员,他们是老鼠。一个知县的职责,至少应该分给六个不同的官员。一个人集民政事务审判官、行政司法长官、验尸官、司库和税务官于一身,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些职责被错误地集中在一起,使官员在体力和道德上都不可能合适地履行职责。不少官员对分派给他们的工作不感兴趣,除了从中得到的好处,而这些职责本身又是繁杂而相互抵触,使得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得依靠幕僚和下属。事情这么多、即使这些官员好心好意,也难免出错,而他们要为此负责。知县,同所有中国官员一样,被认为理应对辖区内一切了如指掌,并且神通广大,能阻止一切应该被制止的事情。为了让知县和保、甲长知晓一切,每一个城乡都是由十户一甲所组成。每户一牌,写明户主的姓名及家庭人口数目。这种登记制度,好比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古老的十户区或百户区,易于确定当地的职责范围。面目可疑的人一旦出现在某甲,第一个看到的人就立刻报告甲长。甲长立刻报告保长,保长立刻报告知县,知县立刻采取措施“严加搜捕,严加惩处”。通过同样简单的程序,地方上的所有犯罪,如果不是“面生可疑之徒”的,而是永久住户犯下的,在实施犯罪之前就会被发觉,于是,良好的道德便代代相传了。

  显然,这样的规定只有在住所必须固定的社会里才生效。同样明显的是,即使像中国这样一个住所极为固定的国家,保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一种法律上的袭用假设。有的时候,根本没人还记得有什么门牌,却突然间全都挂了出来,这表明知县要来落实这些规定了。有的地方,只有在冬季才见到这些门牌,因为冬季里坏人最多,最危险。但就我们所知,保甲制度只是一种旧日理论,即使看到也可能徒有形式。实际上,门牌并不常见,至少在有些省份,你可以走上一千英里,走上几个月,而发现沿路城乡挂门牌的人家还不到百分之一。

  这里,我们或许可以提一笔:中国的保甲制度与所谓的人口调查密切相关。如果每家每户挂出准确而且是一直在根据变化而更正的家庭人口数目;如果每个保长持有他所管辖各甲人口确切数目的清单;如果每个知县能再把它们确切地汇总——那么,很简单,只要把这一长串数字加起来就知道这个帝国的总人口了,因为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但这一切都是没有边际的“如果”,事实上这些条件都不能实现。实际上没有门牌,偶尔问一位知县,他或者他的众多保长都没有兴趣保证数目是精确的。确实,这样的事情本身就是极难做到的。从人口调查之中,又“压榨”不出什么来,仅此一点就足以使真正准确的中国人口调查成为想象和虚构。即使在最为进步的西方国家,人口调查就意味着税收,这样的想法都无法根除。在中国,这更是让人们疑心重重。因此,除非保甲制度在各地都同样忠实地维持下去,否则不可能有准确的人口数字。

  一个知县,办事有这样那样的欠妥出格,为此可能会有麻烦,也可能没什么麻烦。他可以通过几个有影响的朋友,或者通过明智地花点银子,就可以逍遥法外,但终究还是因为辖区内发生的无法避免的事情而丢官去职,这样的事情也一直时常发生。

  共担责任的制度如何在各级官员中运行,这里不必详细阐述。《京报》的每一期译稿中都屡见不鲜。几年前曾提到这样一件事情:一个值班的士兵监守自盗了大约三十箱子弹,卖给了一个白铁匠,白铁匠以为这些子弹是没用的剩余物资。结果,这个士兵被重责一百大板,并流放边疆罚做苦役。负责看管仓库的小官被判打八十大板,遭到革职,虽然允许他支付罚金以减免这些刑罚。考虑到买主不知情,因而免于处罚,但也按例鞭答四十。负责的尉级军官,也被撤职查办,以惩罚他“纵容”这次偷窃,不过他聪明地逃匿了。这份写给刑部的奏议,还请求刑部给将军定刑,他也脱不了干系。如此这般,每一个个人都是这条自上而下的链条中的一环,谁都不能以不知情或无法避免犯罪而逃脱罪责。

  每年刊登在《京报》上的关于河流泛滥的奏折,都是中国人共担责任的更具特色的例子。1888年夏季,直隶省永定河泛滥,河水从山上猛冲下来,流速之快,足以推动水车。人们看到许多官员立刻赶来,冒着生命危险拼死抗洪。他们是那么地无助,好比夏季一场暴雨之中下水道里的蚂蚁。但这并不能避免李鸿章要求他们解开衣衫纵身下水,否则就地革除官职(这是朝廷不悦时乐于采用的表达方式),而直隶总督在写给刑部的奏议的结尾处,毫不犹豫地同时附上自己的姓名,以请求惩罚自己的那部分失责。类似的泛滥后来又发生过几次,每次都呈上一份类似的奏议。皇帝总是命令有关部门“备案”。与此相似的一件事情是:几年前为黄河造了一段堤防,却没能让黄河流回古道,这是一个信号,意味着从河南巡抚开始的大批下属官员要被降级或流放。

  共担责任也上达天子。皇帝时常发布诏书,向上苍坦陈自己的过失,把洪水、饥荒、暴乱等责任承担下来,并乞求上苍原谅。他要对上苍的负责,与他的官员对他的责任一样,十分真实。如果皇帝丢失帝位,是因为他已经失去“天意”,人们假定“天意”让他把帝位交给任何一个有能力统治这个帝国的人。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教条之中有一个侧面,与西方思想标准最为抵触,那就是一人犯罪、满门抄斩的东方做法。把与太平天国有关的人满门抄斩,已有不少报道,而最近在土耳其斯坦①率领回民造反的首领阿古柏②全家,则又是一例。然而,这种残暴的办法不限于针对公开造反的人。另据报道,1873年,“一个中国人被指控和判刑,因为他掘了一位皇亲的祖坟,偷走了埋在棺材里的金银珠宝。罪犯全家四代人,从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到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女婴,统统被杀。”这样,有十一个人因为一个人的罪而被处死。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其中任何一个人是同谋,或者对他的罪行有所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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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土耳其斯坦(Turkestan),亚洲中部及西部的一个地区。一般认为包括中国新疆的南部和中部、前苏联在中亚的各加盟共和国,以及阿富汗的东北部地区。
  ②译注:阿古柏(约1825—1877),中亚浩罕汗国人,曾任该国高级官吏,于清同治四年(1865年)率军侵入新疆,之后建立“哲德沙尔”伪政权,自立可汗。受英国和沙俄殖民主义者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的支持,使其侵占地区沦为英俄殖民势力范围,并强化宗教封建奴役。1877年,左宗棠任钦差大臣,率军讨伐。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反抗和清军的打击下,阿古柏于1877年5月在库尔勒兵败自杀。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实践,经常被视为中国各项制度得以长久保持的众多原因之一。这使得中国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被带上了无法挣脱的脚镣。为了一件完全没有参与,或者如同上述例子中那样全然不知的事情,而去处罚各级官员和平民百姓,这样的做法违反了所有公正原则。这是导致各级官员自下而上故意而有系统地弄虚作假的直接原因。如果一个官员要对某些犯罪事实负责,而这些罪行又不易控制,或者由于忽略而导致来不及避免,他就不得已要隐瞒事实真相,以保护自己。这就是一直发生在政府各部门的情况,完全与公正倒了个个,因为假如谁去如实汇报这些事情,后果就是遭受严厉而不公正的惩罚。那不是人的天性爱干的事。这个原则的滥用,本身就是足以解释中国执法混乱的主要原因,而这也是我们经常加以注意的。

  官僚体制还有一个弊端,每一个写中国的作家都已经注意到了,那就是官员们不能只靠俸禄维持生活,津贴又是那么少,常常还不够衙门一天的开销。除此之外,官员们还要交纳诸多罚金,甚至据说他们根本不能领取那份微薄的津贴,因为得把它们作为罚金再还回去。因此,做官的就完全需要压榨和受贿,否则他就活不下去了。

  再者说,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公正原则相违背,这虽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们也不可能对这个理论的长处视而不见。

  在西方,一个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都是清白的,而要把责任归咎于某一个人则特别困难。一座桥被一队满载旅客的汽车压断,而对此所进行的调查却没有发现是谁的过错。一幢高楼突然倒塌,压死了不少人,建筑师受指责,他却表示自己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从那以后就没人听到他受到了惩罚。如果一辆装甲车翻了车,或者如果准备不够充分,不够及时,而破坏了一场军事行动,滔滔不绝的谈论会指责说是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导致了这一事件,没有人受到惩罚冲国人在公正观念上的确远比我们落后,但人人严格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保国家平安,我们不应该从中国人这个古老经验中明智地学到点什么吗?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在中国的外国人有重要关系。“男仆”,什么东西都掌管在手,必须能随时拿出每一把勺子、叉子,或者每一件古玩;管家,为你总管一切,不能让任何人骗你,除非他自己;买办,大权在握,独自负责每一件财物,负责成百上千的苦力中的每一个人——这些人我们一直会碰到,只要我们还同中国人打交道。中国的客店老板,从来恶名在外,尤其在算计外国旅行者时更是如此。但我们却听说有个中国客店老板追了一个外国人半英里路,带着一只空的沙丁鱼罐头,以为是什么值钱的外国东西。他明白自己有责任,而不像美国的旅馆老板那样冷冰冰地通知他的旅客:“店方对丢在大厅里的脏靴子概不负责。”

  对自己推荐或引见的人的品质、行为和债务所负的责任,中国人普遍认为这是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这一点也是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外国人应该重视的。一个工头,不管置身何处,都要负责属下的每一次失职或重任,这对链条中的每一环都有特别的影响,而外国人在与中国人打交道的漫长历史中,已经隐约感觉到了这个事实。据传,很早以前在一家银行工作的首席买办,被叫去讲个清楚,因为“男仆”竟让一只蚊子钻进了银行经理的蚊帐!如果中国人觉察到某位外国人不明白他的雇员应负的责任,或者不把这当回事,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根据自己的发现,以种种令人不快的方式去行事的。

  中国人具备许多令人赞叹的素质,其中之一,便是与生俱来地尊重律法。他们素质中的这个因素,究章是他们制度的结果,抑或是制度存在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确切地知道,从其天性,从其教育来看,中国人是一个守法的民族。在谈他们全民族具备的遇事忍耐这个美德之时,我们已经谈到过这个特点,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与中国人共担责任理论的联系。在中国,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儿童都对其他人直接负责,这个重要事实人人都可以时时刻刻地看到。尽管一个人可以“远走高飞”,但他是跑不掉的,这一点他很清楚。即使他本人逃掉,他的家庭也逃不掉。这种理所当然的事,的确不能让坏人变好,但可以时常防止他变成十足的坏蛋。

  中国人尊重律法,一切服从于律法,这里还有一个例子:那些具有科举功名的人见到知县十分惧怕,除非不得不讲话,否则不敢开口,尽管事情与他们完全无关。我们的确知道,有一个功名在身的人由于害怕出面作证而昏倒,样子像得了癫痫一样。有次发作之后被送回家,不久便一命呜乎了。

  中国人与生俱来的尊重律法,与共和体制最为盛行之地所呈现的精神形成鲜明的对比。应该说这些地方的先辈们呈现出来的这种精神至少使我们向往。经院法律、市政法令、国家法规,全都遭到了沉默的抗议,似乎坚持个性自由是当前最大需求之一,而不是最大危险。对每个人来说,去纵容自己本应有责任阻止和揭发的不诚实行为,而且把这种纵容视作公开和私下里不成文的规矩,这种做法被当做是对执行中国各种公众事务的最为严重的对抗,是当然的。但是,在基督教国家里,受过教育的体面人与没受过教育的目不识丁者,好像都达成了一种共识,冷漠地忽视,或者有意地蔑视国家的法律,好像认准了违反而不是遵守法律才会使法律本身更为尊贵,这样不是更不光彩吗?我们的众多法律既没有遭到废止,也没有得到执行——这种法律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已经使一切立法受到普遍的蔑视,对此,我们如何在法律大全上加以说明呢?我们又怎么解释西方国家近三十年来犯罪率惊人上升这一现实呢?将人的生命奉为神圣,这无疑是一些西方国家的特点,而我们又将如何解释对此的冷漠呢?对统计学无能为力的事情的本质,去进行武断,那是徒劳。我们还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城市中的人们的生活要比一个美国城市安全——北京比纽约安全。我们相信,一个外国人去中国内地,要比一个中国人去美国内地,来得安全。必须记住,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就像任何一个去美国移民的人那样天真,那样持有偏见。我们时常看到,他们是最容易聚众闹事的。但令人奇怪的,并不是这种骚乱的爆发,而是这种骚乱很少会波及外国人的生命安全。

  中国人有个看法,认为上苍是受人类行为和精神的影响的。我们谈孝心时的那种为父母而自虐的做法,便由此而来。我们不打算认为这个理论正确,但某些支持这个理论的事实却值得注意。中国十八个省份的地理位置和面积,与落基山脉以东的美国极其相似。美国的气候反复无常,如同年幼的玛乔里·弗莱明说乘法口诀表“超过了人的忍受范围”。霍桑①评论新英格兰“没有气候,只有各种天气的样本”。我们不妨把波士顿、纽约、芝加哥的天气,与中国同一纬度地区的天气作一下对比。与地理学所确定的美国气候一样,“遭受炎热与酷寒”,因为在北京这个纬度上,其温度也在华氏一百度范围内,各种温度就足够人们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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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清教徒家庭,思想上倾向先验主义。其短篇小说大多取材于新英格兰的历史和现实生活。代表作《红字》,其他作品有《奇书》、《故事新编》、《有六面山墙的房子》、《福谷传奇》等。

  但是,在中国,冷热交替不像我们的合众国所见到的那样无法预测、毫无规律、而是平稳有序,符合一个古老的家长制度。帝国的历书,是天、地、人三才和谐的权威解释。这个帝国的历书是否在其广袤疆域里处处行得通,我们无从知晓,但在我们碰巧熟悉的诸多地区,它确实是一种报信服务。在“立春”那一刻,春天来临。我们注意到,好几年“立秋”那天,人们都可以感到天气有所变化,之后就不再有夏天的酷热了。霜冻不会毫无规律地突然降临到一年的每一个月份——各个民主国家里这种情况过于频繁——中国的日历在二十四“节气”中定下一个“霜降”。几年前,这个节气是10月23日。这天之前,一点轻微的霜都见不到。而这天早晨,地面盖上了白霜,之后天天如此。我们注意观察了几年,发现其准确程度总在三天之内。

  在中国,不仅没有灵性的现象合情合法,有灵性的动物也是如此。好几年,我们都注意到早春的某一特定日子窗框上有几只苍蝇,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到苍蝇了,每次,我们都极有把握地翻开这个帝国的历书,证实这一天的确是“惊蛰”。

  人们已经注意到,在讲英语的民族的体内,流淌着一些不安分的血液,它使我们不堪忍受法律的制约,在管束之下躁动不安。“我们强健的英国祖先,”布莱克斯顿①说,“认为身为自由人,却只能在特定时间里露面行事,这是无法忍受的。”多亏了我们勇敢的祖先的这个特点,要不然,个性自由和天赋人权的学说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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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布莱克斯通(Sir William Blackstone,1723—1780),英国立宪作家,曾经著书评述英国的法律。

  但是,既然现在这些权力已经很好地确立下来,我们为何不去明智地多少强调一下个人意志必须服从公众利益的重要性,为何不能强调法律的尊严呢?在这些方面,我们难道不能向中国人学点东西吗?

第二十四章 互相猜疑

没有一定的相互信任,人类就不可能存在于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尤其是在像中国这样一个组织得如此严密如此复杂的社会之中,这更是不容置疑。假定这是一条公理,我们去注意一系列的现象,是毫不过分的,尽管这些现象可能会与我们的理论相冲突,但对于那些熟悉了解中国的人来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将要谈到的关于中国人互相猜疑的许多情况,对中国人自己来说并不少见,相反,这是他们与所有东方人所共有的特点。毫无疑问,中国各种制度的本质使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本章与业已讨论过的中国人相互信任密切相关。一个人碰巧知道一些与他本人全然无关的事情,其结果可能十分严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种危险性更能引起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人类各民族的猜疑。

  在猜疑滋生盛行的中国,这种互相猜疑的第一个见证,便是吸引人注意的、高耸于这个帝国各地的城墙。“城”这个词在中文里的意思,就是用墙围起来的城市。这与拉丁文里“军队”一词就意味着训练或操练一样,具有意味深长的含义。帝国的律法,要求每个城市都要按照规定把城区围起来。同其他法律一样,这并没有形诸文字,因为在不少城市,人们听凭城墙坍塌损毁,也不见任何保护措施。我们得知,有一座被太平天国军队包围并占领好几个月的城市,尽管城墙完全遭到摧毁,但在之后的十多年里都没有再修起来。不少城市只有薄薄的泥墙,老百姓的狗都可以随心所欲地爬上爬下。在所有这些情形中,事情总是从完美状态趋于衰败,这只能说明这个国家的贫弱。一旦事态危急,第一个措施就是修城墙。实施维修时,可以方便地对官员们以及其他暴发户进行罚款。

  政府对人民的不信任,这是中国所有城墙赖以建筑的坚实基础。尽管皇帝在理论上是其臣民之父,而他的下属又称作“父母官”,但每一方都清楚,这些都是纯粹的专业术语,就像“加”和“减”一样。而人民同其统治者的关系,实际上是孩子同一个继父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的历史中,农民起义层出不穷,其中大部分举事,只要政府及时采取适当行动就可以避免。或许是政府有为难之处,政府并没有及时行动;或许是政府不想那样做。与此同时,老百姓慢慢地起事,正如政府所知道的那样,而官员们却迅速撤入准备好的防御区里,像缩到硬壳里的乌龟,或者躲在刺球里的刺猬,却把这场骚乱留待军队去慢慢收拾。

  同别的东方人的城镇一样,中国人所有房屋都有高高的围墙,这又是猜疑的例证。让一个外国人在与中国人交谈时谈到类似伦敦或者纽约这些地方,就要故意把它们说成是“有围墙的城市”,如果这一点让外国人感到困窘的话,那么,那些对西方有兴趣的中国人也会困惑不解:这些国家的人民何以能够生活在毫无围墙遮拦的地方。尽管缺乏足够依据,中国人也会立刻加以推断:这样的国家肯定没有什么坏人。

  中国各地乡村,几乎都是人口密集,它们实际上就是一个个微型的城市。这一点,又一次证明了相互猜疑。防的不是外族入侵,而是他们自己人。据我们所知,唯一不这样聚居的一个例外便是山区,那里土地非常贫瘠,只能养活一二户人家,而那里的人又是如此贫穷,穷得以致不怕贼偷。比如贝德禄先生提到的四川省:“农民及其雇工,可以说无一例外地住在田边的农舍里,他们往往是相互分隔,而不是挤作一堆。”如果像李希霍芬男爵①所言,这之所以成为例外,是因为这个偏僻省份的人比别的省份的人更希望和平,那就证明了贝德禄先生的评论,这种希望历经许多痛苦的失望,特别是——尽管在此之前有过长期的和平——太平天国起义的那些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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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李希霍芬男爵(Baron von Richthofen,1833—1905),德国地质学家。1861年,以地质学家身分随普鲁士艾林波使节团首次来华。1868—1872年得到美国银行的支持,再度来华调查中国各地的资源。后得上海英国商会赞助,在中国内地进行了七次考察旅行,走遍了大半个中国,包括山东、直隶、四川及华中、华南和东北南部,收集了许多地质和自然地理的宝贵资料。归国后发表(中国——亲身旅行和据此所作研究的成果》一书,共三大卷和一部地图集,从1877年开始出版,到1912年才出齐。1870—1872年,他给上海的英国商会写过十封信,谈及中国通商路线,提醒人们注意山东煤矿的重要性,说胶州湾是一个值得夺取的军港。这些信件以《李希霍芬男爵书简(1870一1872)》为名公开出版。此外,他还著有《山东及其门户——胶州》等书。

  中国人——也是东方人——的猜疑,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最重要例证,就是口头上与实际上对妇女的态度。这些说法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了,整整一章都谈不清楚。女孩子一到青春期,就众所周知地成为一种“危如私盐”的商品。一旦她们订了婚,她们外出走动的时间就比从前更少了,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引起恶毒的闲言碎语。有一条社会公理,说的是“寡妇门前是非多”。尽管中国妇女的自由比她们在土耳其或印度的姐妹要多得无法比较①,但中国人对妇女的尊重还是不够。妇女普遍不能接受教育,处于从属地位,存在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度——所有这一切做法都不尊重妇女,而尊重妇女正是西方文明的一个特点。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并引用一些通俗的说法,来说明中国人对妇女的一般的看法,这些说法可以视为长期经验的总结。她被说成生性见识短,而又不可信任——是嫉妒的化身,有道是,妇人善妒。这里,“妒”让人想起,或者故意让人想起它的同音词:“毒”。有一首中国古诗,充分表达了这个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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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注:然而,判断这种自由不能看表面现象。一位在印度城市德里住过几年后来又住在山西省会的女士评论说,中国大街上的妇女要比印度少。不过,这个事实与此处正文陈述的事实并不矛盾。

           青竹蛇儿口,
           黄蜂尾上针。
           两般尤为可,
           最毒妇人心。

中国语言结构恰当而无意的公正性,随带地例证了这些观点,其构成方式值得注意。一位汉语方面的杰出学者,为回答笔者的请教,仔细考查了一百三十五个部首从女的常用字,发现其中有十四个是褒义的,如“好”、“妙”等等,其余的则是三十五个贬义,八十六个中性。但那些贬义的字,却包含了整个语言中最为可耻的含义。女字旁结合声旁表示“欺诈、诡诈、卑鄙、不忠、自私”;三个女字在一起,表示“私通、通奸、诱奸、阴谋”。

  据说,人们之间之所以互相不信任,是有两个原因:其一,因为他们互相不了解;其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中国人觉得,任一原因都足以引发互相之间的不信任,他们也就相应地见机行事了。尽管中国人生来就有联合在一起的能力,这时常令人想起化学上原子的结合,然而在适当的时候,通过适当的途径,就可以很容易地确知,中国人并不想相互信任,哪怕是做点表面工作来表示相互间的信任。同一个家庭中的各个成员,时常会成为互相猜疑的牺牲品。这些猜疑是由儿媳们煽起,为了分得共同劳动的收益,妯娌们经常使她们的丈夫之间互相嫉妒。

  关于家庭生活,此处不作展开,那会占去整整一章。我们接下去注意一下另一种同样普遍的情况,这些人与家庭生活没有复杂的关系。家里的一群仆人,如果他们不是由同一个负责他们所有人的人介绍来的话,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所谓的“武装的中立”。如果有什么不利于某个仆人的事情传出来,他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主人是怎么发现的”,而是“谁把我的事情告诉他的”,即使这个仆人明知自己已是罪恶昭彰,他的第一个念头仍然认为其他仆人怀恨于他。我们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中国妇女听到院子里有人大声说话,脸色立刻变了,怒气冲冲地冲出房间。因为她以为一定是在争论与她有关的事,但实际上只是在谈购买稻草的事,而卖主的要价太高了。

  如果一个仆人遭到突然解雇,这种猜疑一定会煽起战火。他会疑心除了他自己之外的所有人,断定有人说了他的坏话,坚持要知道自己为何遭到解雇,尽管他明知理由十足,其中任何一条都可以解释得通。他的面子一定要保住,他猜疑的本性一定要发挥。这些事情时常发生在中国家庭,以及有中国仆人的外国人家庭,但程度不同,因为一个中国仆人知道能把外国人的好脾气利用到什么程度,但他知道中国主人是不会那么好摆弄的。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外国人,至今还雇用着那些早就该解雇的中国仆人,因为他们不敢解雇。他们知道,只要一提解雇,就如同捅了马蜂窝,也就是惹恼了那位受到指责的“不光彩”的仆人,这个事件的中心人物。他们没有勇气采取断然措施,唯恐失败之后情况更糟。

  有一个关于奥地利一座城市的故事:中世纪时,这座城市遭到土耳其人围攻,而且马上就要被攻占了。关键时刻,一个奥地利姑娘想起自己有许多蜂箱,于是就立刻搬来倒翻在城墙上;城墙外的土耳其人已经快爬到墙顶了。结果,由于蜜蜂的作用,上耳其人一方迅速败退,城市保住了。。中国人的计谋经常是如同这位奥地利姑娘,而中国人的成功时常只是一种标志,因为这种骚扰正如一位拉丁语教授所说的暴风雨,人们宁愿“相信别的什么”,也不“相信它本身”。怪不得有这样一个说法:“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中国人在这种情况下的办法只是干脆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这个办法对一个外国人来说不能轻易做到了。

  我们发现有必要让我们的孩子记住,当他们自己在世上独立生活的时候,最好不要过分相信陌生人。而中国人即使在小时候也不需要这种告诫,因为他们吃奶的时候就已经吮进了这种谨慎了。中国人有句俗话说,一人不进庙,两人不窥井。我们惊奇地问,为什么一个人不能走进庙里?回答是,因为和尚可能会趁机谋财害命!而两个人不能一起往井里看,是因为如果他们其中一个欠另一个债,或者有另一个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有可能趁机把同伴推入井里!

  另外有一些互相猜疑的例子,发生在日常生活的小事。在西方,有自由而没有压制,而在中国则正相反。对我们来说,对症下药是处理事情的最为简单、最为有效的方法,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在中国就得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其他因素。凡事都是如此,在涉及钱与粮这两种构成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经纬的东西时,这种感觉最为明显。一笔原本可以交给别人来分给大家的钱,却已经按照既定方案分好了,这对于中国人来说,很难信服,因为这种分配他没经历过,而他所经历的许多次分配,总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被扣除了不少钱。同样,很难安排一个中国人去负责别人的食物分配,尽管仔细询问之下,接受食品的人也并不认为主管食物分配的人扣下了一部分以供己用,这种情况下,不满情绪可能完全压制了,但没有理由认为表面上看不出来,人们就没有在互相猜疑。的确,只有外国人才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中国人早就料想会那样,正如他们有同样理由去肯定凡是机器都有摩擦一样。

  中国客店的店小二有个习惯,在客人付完钱即将起身之际,大声报出帐单上的细目,这并不是为了称赞客人出手阔绰——有的出门人以为是这样——而是有更实用的目的;让别的店小二明白,他自己并没有偷偷地拿客人给的小费或者说“酒钱”,而他们却一直希望客人能给一点。

  要办一件需要商量和协调的事,只要派人送封信就可以安排妥当,在西方是这样,在中国却不行。主管人员必须亲自出马,去见对方的主管人员。如果对方不在家,就得再去,直到见到为止,因为否则的话,没有人能担保通过他人的中介,而事情不被歪曲。

  人们时常会谈论中国人的社会团结。有些情况下,整个家庭或者家族的所有成员似乎都去干预某些家庭成员的个人私事。一个异姓人,如果他聪明的话,就不会插手这样的事情,以免灼伤手指。有一句实在是很管用的话:不同姓,难相劝。这个家伙来瞎掺和我的事情,算什么意思?肯定别有居心,理所当然,居心叵测。如果终生为邻为友的人尚且如此,那些局外人或者没有特别关系的人还不知道会怎样呢。

  在中国,“外”这个字的含义,有不同的范围和意义。外国人因为来自外国,所以受到排斥;外村人因为来自外村,所以也受到排挤。如果一个外人,没人知道他来自何处,他又不想让人知道,那么,情况就更受重视了。“谁知道这个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位谨慎的中国人心里总不免这样嘀咕。

  如果一个出门人不巧走错了路,到达一个村庄时天色已暗,特别是时辰已晚,他会经常发现没有人肯走出房子给他指一指路。笔者有一次就转悠了好几个小时,想出钱请人带路,问了不少人,可他们甚至连我的这个请求都不愿意听一听。

  中国私塾里的所有学童,都要大声诵读课文,极大地损伤了他们的发音器官,也使外国人心烦意乱。这是“陈规旧习”,但如果有人追根问底,就会知道,那是因为假如听不到读书声,教书先生就会怀疑学童读书不专心。而那种让每个学童背对着先生背诵的奇异做法,也是为了让先生能肯定学童没有偷看先生拿在手上的书!

  并不是每一种形态的文明都主张人们有责任款待陌生人。所罗门的许多有关小心提防陌生人的箴言,在与东方人实际接触之后,有了新的含义,但中国人谨慎到了一个令人难以超越的高度。一位受雇于外国人专门收集童谣的中国教书先生,有一次听到一个小男孩哼唱着一支没什么意义的儿歌,恰好这位先生以前没听到过,他便让这个小家伙再唱一遍,结果小男孩吓得赶紧跑掉了,再也找不到了。这个小男孩是中国环境的曲型产物。如果有个人发了疯,离家出走了,而他的朋友到处找他,希望听到一点他的线索,他们很清楚要找到他的踪影,可能性很小。如果他曾经在某个地方呆过,却又消失了,找他的人自然要问,你怎么着了他?这就可能带来麻烦。所以,面对陌生人的问话,人们肯定会采用的最为安全的办法,就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已经从亲身经历中学到,一个陌生的中国人试图寻找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人,也会碰到同样情况。有件这样的事情:一个看似来自邻省的人,向人打听到了去他要找的那个人的村庄该怎么走。但当他到达这个村庄之后,却失望地发现全村人却不约而同地否认有这样一个人,还说连听都没听说过。这种众口一词的假话并非事先有意编造,因为根本没有机会。全村人同时采用此种对策,这是一种正确的本能,就像一只草原犬鼠看到陌生的东西,就会缩进洞里一样。

  在所有这类事情中,从一声招呼中的细小方音区别,就可以判断一个人大体从何而来。一个乡下人碰到别人,别人就会盘问他,他住的地方离其他许多地方有多远,似乎要肯定一下他有没有骗他们。同样,学者们并不满足于询问一个自称是秀才的人何时“进学”,还要问他文章的题目是什么,他是怎么作文的。这样一来,骗局就很容易揭穿,也经常如此。一个人不能指望冒充是某个地方的人,因为口音多少有点不同,会让他露出马脚的。一个陌生人不仅会发现自己难以找到某人的线索,这种做法会引起普遍怀疑,而且如同前面的例子那样,整个村子都会这样做。笔者就曾经派几个中国人去寻访一些长期在一家外国医院就诊的中国人,能找到的没几个。有一次,终于有个病人大胆地同陌生人说话,但他只说出自己的姓,姓属于一个大家族,他断然拒绝说出自己的名和别人对他的称呼。另外有一次,一位信客到一个村庄查找一个收信人,但全村的都像一无所知的白痴一样退避了,最后,所有线索都断了,什么都没找到!这个例子中,这位陌生人在一二英里中没能找到要找的人,感到十分困惑,其实要找的人就住在离他不到十杆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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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杆(rod),度量单位,十杆约相当于零点零三英里,约合五十米。

  笔者熟识的一位老人,有个十分富有的邻居,以前跟他一样,是中国一个极普通的秘密教派的成员。问起老人这位邻居的事,笔者被告知,两人的房子离得很近,一起长大,并共同度过了大约六十年光阴,却不打交道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者了,不太出来。”“那你为什么不时常去看看他叙叙旧?你们是不是关系不好了?”这个人一副很清高的样子,笑了笑,摇了摇头说:“关系很好,但他有钱了,我却很穷,我要是去那儿,人家会说闲话的。人家会说,他来这儿干什么?”

  中国人本能地承认他们互相之间存在着猜疑,最明显的例子是,他们不愿意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客人会感到局促不安,赶紧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去,意思是:“不要怀疑我;你也看到,我没拿你的东西;我不在乎这些东西。”一个自尊的中国人去拜访外国人,也是这样的情形。

  没有什么能比一个人死得蹊跷,更能引起中国人最强烈的猜疑了。曲型例子是出嫁的女儿死了。尽管如前所述,她活着时父母无力保护她,但她死后,如果对她的死有疑问,父母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局势了。她的自杀是一种机会,使她父母不再如人所共知的那样忍气吞声,相反,他们可以昂首挺胸,提出实实在在的赔偿要求。如遭拒绝,两家就会打一场旷日持久而又极其烦人的官司,其首要动机是报复,而最终是为了保住娘家的面子。

  中国有个古老的格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这个充满智慧的格言代表了一个普遍的真理。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绝对必须轻轻地走路。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生性沉默寡言,而我们却不会这样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们知道这一点,我们却不知道。

  中国人的商业活动,从很多方面证明了他们的互相猜疑。买卖双方互不信任,因此,双方一致认为,暂时把事情交由严格保持中立的第三者,这样做对自己的利益最有好处,因为双方的利益分成只能通过讨价还价来达成。只有拿到钱,生意才算做成。如果这件事情有不少内容,有些就得写下来,因为“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中国银子市场的混乱状况,一部分原因在于钱庄不信任顾客,而顾客也不信任钱庄,双方都很有理由。中国南方甚至中国任何地方每一枚加盖印戳的银元,都证明这个伟大的商业民族的猜疑本性;尽管他们想做成一笔生意时是精明的,但不愿做一笔生意时,他们更精明。一个顾客,中国人外国人都一样,希望天黑之后花用银子,这件事情本身就十分可疑,难怪城里的每个商家都不断忠告说。今天打烊,明日请早。

  中国的银行系统看上去十分复杂,我们从马可·波罗那里获知,钱庄汇票很早以前就开始使用。但这些票据绝非普遍,而且看来也只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流通。相距十英里的两个城市的钱庄,会拒收对方的汇票,而且这样做还是挺有道理的。

  中国的高利率,从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以上,这是互相缺乏信任的见证。这种过分的榨取,主要不是钱的使用费,而是巨大风险的保险金。中国根本就没有我们所熟悉的西方国家的投资方式,这并不是因为这个帝国的资源开发得不够充分,而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不信任。“民无信不立”①,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的许多事情会长期悻离这句话,以致于极大地损害人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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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颜渊》。

  几年前,报纸上刊登了一段有关纽约华人社区情况的报道,这给我们提供了中国在商业上互相猜疑的奇特例子。这个中国人的组织大概同中国人在别的城市建立的组织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有自己的市政府,还有十二名头面人物做市政官员。他们把市政府的钱和文件存放在一只很大的铁制保险箱里,为了确保绝对安全,他们锁上了一排十二把笨重的中国式铜挂锁,而不是纽约各家银行那种结构复杂外观漂亮的暗码锁。这十二位市政官员每人掌管一把挂锁的钥匙,如果要打开保险箱,就必须十二个人同时到场,每人打开自己的那把。这些杰出的市政官员中有一位不巧去世了,于是,市政事务陷入了极端混乱。他那把锁的钥匙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也没人敢冒险占他的位置,这是因为害怕这样一种迷信:死者会嫉妒他的继任,让他得同样的病死去。直到一场特殊的选举之后有人填补了这个空缺,才会有下文。这件小小的事故的确是一个窗口,愿意一看的人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到中国人性格的重要特征——组织能力、经商能力、互相猜疑、无限轻信,以及对西方人的制度和发明的沉默的蔑视。

  中国的政府结构,也同样存在因缺乏信任的例子。宦官其实就是亚洲所特有的一个例子,中国很早就有;但当今的清室却用十分有效的办法对付了这个危险的阶层,剥夺了他们在历朝历代祸害他人的权力。

  当不和谐的双方,比如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必须在高层次上合作时,必然会有猜疑。而满人和汉人在管理政府方面的奇异结合,以及人事安排都说明他们之间相互猜疑:“六部”中满人担任正职,汉人也许就担任副职。通过这样的互相牵制和平衡,国家机器得以维持。庞大而重要的检查机关同样证明这一点。

  那些了解中国政府内部运作情况的人,他们的观点让我们确信,我们所认为的中国人社会生活中的互相猜疑这也是中国官方生活的特点。它不可能是别的什么样子。中国人的本性就是,上级官员嫉妒下级官员,因为这些对手令人惧怕。另一方面,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也少不了猜疑,因为上级官员可以随时让他调任或免职。看来有充分理由相信:上下级官员都多多少少嫉妒庞大而有力的文人阶层,而官员们又一致戒备着老百姓。后一种心境,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半政治性质的社团,因而整个帝国成了个大蜂窝。一个知县可以压制如著名的在理教①这样的社团的年度聚会,只不过因为这个社团禁止享用鸦片、酒和烟草。知县想把他们预定的宴席让给他衙门里贪婪的“虎狼”。他这样做不是因为在理教计划反叛,证据确凿,而是因为官方早就假定他们一定会那样做。所有的秘密社团都是谋反的,这个也不例外。这种普遍的猜疑解决了全部问题,政府随时干预,抓住首领,发配或除去,这一刻的疑心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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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在理教,又称理教、理门、理善会、白衣道、八方道,清代白莲教的教门支派。创始人羊宰(1621—1753),山东莱州即墨人,教内奉为“羊祖”,订有《羊祖大法》(又称《理教大法》),并订有八大戒律,其中尤以不抽烟(后来包括的鸦片烟)和不喝酒为主。在理教刚创立时,有反清复明思想,后逐步变成一种以戒烟酒、办公益为主的民间宗教团体。第六代传人尹来风兴盛此教,于1765年在天津建立理教公所,从此传遍上海、北京、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安徽、江西、内蒙古及东北等地,社会底层百姓信者甚众。在理教每年有三个节日:农历三月十一、十月初三和腊月初八,但一般只庆祝腊八。腊八“摆斋”,即信徒聚餐,十分热闹。1933年成立“中华全国理教联合会”,各地相继建立分会,全国在理教公所达三千多个,成为清代及民国时期颇有影响的白莲教支派。1949年之后,在理教为反动势力所利用,被政府取缔。

  很明显,此处论述的互相猜疑的习性,强化了前面讨论过的保守性,因而使新事物无法得到采用。人口调查,由于政府很少为之,致使中国的老百姓对此感到陌生,甚至连这种说法都不熟悉。因此,这种人口调查总是让人心生疑窦,怀疑其别有用心。这种猜疑的真实性,可以用笔者所住邻村的一个事件来阐明。有两兄弟,其中一个听说已经下令进行人口调查,理所当然地以为这意味着强制性移民。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当地习俗,他们中有一人要留在家里看祖坟,弟弟预见到自己肯定要走了,就自杀以逃脱了长途跋涉之苦,这样就使政府的计划受了挫。

  猜疑与保守的混合,使那些在美国接受教育的年轻中国人回国至今,一直在荆棘丛生的道路上步履维艰;这一致命的结合,同样也阻碍了中国对铁路的必然引进。而对政府意图的猜疑,将会长期阻碍中国需要的改革。三十多年前,就曾有人向北京某位显赫的政治家指出发行银质铸币的重要性,他非常实事求是地回答说,永远都不能去设法改变这个帝国的货币:“如果尝试着那样做,老百姓马上就会认为朝廷要从中谋利,那是行不通的。”

  开采矿藏也障碍重重。如果开采得当,应该能使中国成为一个富裕的国家。地下的地龙①,地上的侵吞和猜疑,层出不穷,使得这方面任何最基本的进步都举步维艰。不管好处有多大有多明显,当人人对此猜疑皱眉之时,引进新事物便几乎不可能了。已故的倪维思博士②在芝罘为中国培植外国高级品种水果,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水果明显可以产生巨大收益,但他每做一步,就不得不与这种猜疑作斗争。换一个不够耐心、不够善良的人,早就厌恶地放弃这个计划了。一旦有了好的收成,这种状况就逐渐消失了。但是,当中国海关对养蚕种茶进行调查时,这种猜疑却是十分真切的。那些对这些事情感兴趣的人,何以相信,与以往积累的经验相反,这次调查的目的不是征税,而是促进生产,增加劳动的收益。谁听说过?谁能相信?中国人对这种计划在心里所持的态度,可以用一句古老的荷兰谚语来表达:“狐狸跳进鹅圈里时说:大家早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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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地龙,蚯蚓的别名。
  ②译注:倪维思(JOhn Liyingstone Nevius,1829—1893),美国长老会教士。1854年来华,在山东登州传教,1871年转烟台传教,直到去世,共在烟台二十二年。1877年,曾到华北协助“救济”工作。1887年在烟台向教民传授外国品种梨、苹果、葡萄和梅的栽培技术,梨和苹果的培植完全成功。著有《中国和中国人》(1869)、《着魔及类似题目》(1893)等书。其妻著有《倪维思传》,于1895年在纽约出版。

  我们还是接着来谈这个话题与外国人的特殊关系。对外国人十分猜疑,时常伴随(或许主要也是因为)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认为外国人有能力轻而易举地去干最不可思议的事。如果一个外国人走到一个人们不常见到他的地方,人们会据此推断他在考察这个地方的“风水”。如果他注视着一条河流,那他一定是在探测河里有没有贵重金属。人们认为他有能力看到地下深处,看出有没有最值钱的东西可以拿走。如果他参加赈济饥荒,人们不用仔细思考,就知道他的最终目的是要挟持一批这个地方的人去国外。正是由于对“风水”的这些看法,外国人不能上中国的城墙。而在中国的外国建筑物,其高度必须严格规范,如同帝国的边界线一般。中国看来完全缺乏自然界一致性的信念。贝德禄先生提到过四川某山区有一种说法,认为长鸦片的地方,地下就有煤。但这不单是无知的人的概念,因为彭北莱①教授宣称说北京有位高级官员告诉过他同样事情,并将不知道煤的生长速率来作为反对煤矿开采过快的理由。据说,已故政治家文祥②读了丁韪良③博士的《天道溯源》之后,有人问他有何看法,他回答说,书中科学的部分他准备接受,但“宗教部分”(其中断言地球围绕太阳转)他实在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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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彭北莱(Raphael Pumpelly,1837—1923),美国地质学家。1861一1863年为日本调查资源。1865年来华,沿长江上游旅行,调查沿江各省的煤藏。继来京津,最后路经蒙古、西伯利亚到圣彼得堡。著有《1862—1865年在中国、蒙古、日本的地质调查》(1867)、《穿过美洲和亚洲》(1870)等书。1918年,他出版了两卷回忆录,其中有十三章关于中国。
  ②译注:文祥(1818—1876),清末盛京(今沈阳)正红旗人。满族。瓜尔佳氏,字博川。道光进士。曾任吏部右侍郎等职。1859年(咸丰九年)任工部右侍郎。1860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时,随恭亲王奕(讠斤)留京议和。1861年克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参加棋祥政变。后又统率神机营,镇压东北王达、马傻子起义。历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奉行奕(讠斤)的政治主张,竭力推行洋务“新政”,是洋务派首领之一。
  ③译注: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1827—1916),美国北长老会教士。1850年来华,在宁波传教。1858年任美国首任公使列卫廉的翻译,参与起草在天津与中国全权代表签订的《中美友好条约》(即《天津条约》)。1863年由宁波调往北京传教。1869年经赫德推荐,就任同文馆总教习,兼授国际公法,直到1894年,共在职二十五年。1898年京师大学堂成立,被聘为总教习。1900年夏,义和团运动发生时,他避于东交民巷。后曾一度返美,旋即应张之洞聘,在武昌筹备设立大学,后因张内调而作罢。1908年,丁氏复回北京从事传教及著述。1916年12月死于北京、了氏除译惠顿氏《万国公法》为汉文外,还著有《中国人:他们的教育、哲学和文字》(1876)、《花甲忆记》(1896)、《北京被围:中国对抗全世界》(1900)、《中国知识》(1901)、《中国的觉醒》(1907)等书。此外,他还写有不少汉文宗教书籍,其中以《天道溯源》一书最为著名。

  外国人来中国,这件事情完全超出了中国知识分子目前的发展状况。看到李希霍芬骑马游历乡间,他那副毫无目的信马由缰的样子,使四川的老百姓把他想象成一场惨重战斗之后的逃命者。许多中国人,尽管过后十分了解外国人,但他们第一次见到外国人时,如果这个外国人正巧个子很高,他们都会暗自吃惊。许多中国妇女受到劝告,她们一旦主动走进外国人的房子,要人命的咒语就会起作用,让她们中魔;如果最终硬要她们进去,她们也绝对不会踩外国人的门槛,或者照外国人的镜子,因为那样做就会安全不保。

  几年前,来自中国内陆省份的一位年轻的中国学者,到笔者的居所来帮助一位新来的人学习汉语,由于他们那儿对外国人几乎毫无所知,因此他与外国人打交道就不免有些困难。他呆了几个星期之后,突然想到他母亲需要他去孝敬,就走了。他说好某天会回来,但再也没有出现。在我这个外国人家里的时候,这位精明的儒学家从没喝过一口仆人按时送去的茶水,也没吃一顿饭,以免麻醉药下肚。当另一位教书先生递给他一个信封,让他把自己写给母亲的平安家书放进去,并示范给他看只要用舌尖舔湿信封即可封口时,他的心情立刻紧张,转而客气地请那位教师替他封,因为他自己实在不会。

  这种心理定势,使中国人对外国人印刷的中文书籍有了一种顽冥不化的看法。他们普遍坚信,书上有毒,而油墨的气味就是小说中的“蒙汗药”。人们有时还会听说,这种书谁要是读上一本,就会立刻变成外国人的奴隶。我们听说的一位小伙子的看法,与之略有不同,他在读了这样一本小册子的开头之后,就害怕地把它扔了,跑回家告诉朋友说,如果谁读了这本书并且说谎,就肯定会下地狱!有的时候,分发宗教书刊的小贩会发现,这些书送不掉,却不像某些人猜测的那样是因为人们敌视书的内容,其实书中内容既不为人所知,也没什么可在乎的,而是因为人们担心它是以赠书为肇始而进行敲诈,中国人太熟悉这种方法了。

  如果一个外国人试图记下中国孩子的名字,据悉这个简单的程序显然成功地弄垮过一所即将兴办起来的学校。记名字这种不明智的做法,所引起的臆测,同样会导致一场惊慌。汉字的罗马化拼音系统,最初阶段肯定碰到过这种反对和猜疑。为什么外国人教学生写的东西家里朋友读不懂?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解释,都不足以向一个满腹狐疑的中国老人交代清楚,因为他认为:多少辈人都认为汉字够完美了,对他的孩子也就够好了,比起不知祖先是谁的外国人的发明来,要好多了。几乎可以说,外国人提出的一切,都会遭到反对,明显的理由是,那是外国人提出来的。“柔顺固执”这个特点,会使你的中国朋友用最为客气和准确的话向你保证:你的提议十分令人赞赏,也十分荒谬。

  讽刺在外国人手里是一种武器,但绝不符合中国人的口味,有一位外国人,他对中国人的了解绝没有他要求的那样多,对于一个仆人的失职和过错,曾在厌恶之中用英语骂他是“骗子”。这个仆人一有机会就问一位汉语很好的夫人是什么意思,才知道这个字眼是说他的,“这致命的刺痛深深地激怒了他”。那些读过罗伯聃①先生《伊索寓言》中文译本的官员,他们的心态与这位北京仆人一样。这些官员不禁悟出这些会说话的鹅、老虎、狐狸和狮子的隐晦含义,为防患于未然,他们竟查禁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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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罗伯聃(Robert Thom,1807一1846),英国领事官,生于苏格兰。1834年来华,抵广州后很快学会汉语,于1839年用“Sloth”(懒惰)为笔名,发表了一个中国故事的译文。不久,他把《伊索寓言》译成汉文。1840年进英国领事界,在厦门、舟山、镇海及广州等地任翻译。1841年10月至1842年5月任镇海民政长官,1843年10月任英国驻宁波第一任领事。编有《汉英字汇》(1842)及《汉英会话》(1846)等书。

  中国人对外国人的猜疑,最为顽固的,要数发生在外国人开办的医院和诊所里的事情了,如今这样的医院和诊所已经遍布中华大地。在广大的病人之中,的确有不少人对外国医生的好心和技术,表现出的信任既含蓄又令人感动。还有其他不少人,他们的感受我们所知甚少,除非仔细询问,才知道他们还在相信那些十分荒谬的传言,比如把人的眼睛和心脏摘取制药,外科医生具有把病人剁碎的癖好,外国人在地窖里可怕地处置中国小孩。一二年之后,这样一个医疗机构的好处广泛传扬,云开雾散,这类谣言不攻自破;但是,这些谣言还在数以万计地一次次成功地使人相信,就像八月间的霉菌繁茂地生长在温暖湿润的土地上一样。

  外国与中国交往的全部历史,在中国一方是猜疑和推诿,在外国一方也无疑有不少严重失误。这段历史回想起来令人厌倦,而那些负责那种出力不讨好的谈判的人,却没有吸取这段历史教训。在中国,个人自己常常就得充当外交家,中国人应该明白该怎么办。我们下面的例子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点。事情是:有位外国人想在某个内地城市租一些住宅,而当地的官员却摆出各种理由来拒绝。在一次事先有安排的会见时,这个外国人一副中国装束,带着不少书写用品。初步交谈之后,这个外国人慢条斯理地打开了他的书写用品,放好纸,看看钢笔里面有没有墨水,一副专心致志的神情。那位中国官员极有兴致并十分好奇地注视着这个过程。“你在干吗?”他问道。这个外国人解释说他只是理一理书写用品——仅此而已。“书写用品!用来作什么?”“记录你的答复。”外国人回答说。这位官员赶紧向这个外国人保证说,没必要记了,可以满足你的要求!这个官员怎么能保证,那份他不可能知道内容的神秘文件,下次他会在哪里再听到?

  中国是一个谣传四起的国家,人们生性怕事。前几年,旅居新加坡的华人中,就有这样一种谣传,使苦力们坚决拒绝天黑之后去走某一条路,因为据传那条路上会有突然砍掉脑袋的危险。这个帝国也许永远不能从这种恐怖的时代里走出来,这种恐惧就像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人所感到的一样真切。无限的轻信和互相猜疑,是这些可怕谣传诞生和滋养的土壤。当这些谣传与外国人有关时,长期而又痛苦的经验表明,绝对不能轻视,而应该刚传出来就赶紧辟谣。如果当地官员能认真制止这些谣传,也就没什么大碍了。如果不加制止,任其传播,结果就会导致天津大屠杀那样的暴行。中国处处都适宜迅速传播此类谣传,几乎没有一个省份没有这样那样地传播过。为了彻底制止那种事件的爆发,极有必要抓紧时间着手于此,这如同地质学的结果一般重要。避免那种事件的最好办法,是用无可争议的实例教学,让中国人确信:外国人是中国人真诚的祝福者。这种简单的命题一旦牢固地确立下来,“四海之内皆兄弟’才会第一次成真。

第二十五章 言而无信

“信”这个汉语中的会意字由“人”和“言”两个偏旁构成,人言为信,字面上就看得出含义。“信”,列为中国我“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的末位。按照那些熟悉中国人的人的观点,大量证据表明,信在天朝帝国事实上也可能是最末一位的德行。许多了解中国人的人,都会同意基德①教授的观点,他在谈了“信”这个中国人的观念之后,继续说道:“但是,如果选择这个美德作为一种民族特质,不仅是为了在实践上蔑视它,而且也为了与现存的处世方式形成一种对比,那么,就没有比‘信’更合适的了。中国人在公开或私下场合的表现,与诚信如此背离,因而他们的敌人会抓住这一点,来讽刺他们的表里不一。虚情假意、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和奴颜婢膝,才是突出的民族特点。”等我们详细研究之后,就能更好地判断这些论断有多少为中国人的生活事实所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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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基德(Samuel Kidd,一译为吉得,1799—1843),英国传教士,1824年赴马六甲,历任英华书院中文教师、院长等职,著有英文著作多种。

  “如今的中国人同他们的古人没有太大区别。”我们相信这是一种合理的说法,而且我们相信一些富有才干的学者的观点也知意,毫无疑问,中国。关于信的标准,与西方各民族诚信——那才应该称为信一的标准有很大区别。一个独具慧眼细读中国经典的人,会在字里行间读出许多含糊其中的拐弯抹角、闪烁其辞以及谎言。他还会发现中国人对西方人的坦率,压缩成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直而无礼则绞。”①孔子的《论语》中有件孔子与孺悲的故事,对西方人来说意味深长,而儒学家却完全不解其中味。以下这段文字,摘自理雅各的译文:“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之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②孔子的目的是避免不愉快,孺悲不是孔子想见的那种人,因而采用了非常典型的中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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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泰伯篇》,意思是:心直口快。却不知礼,就会尖刻刺人。
  ②译注:语出《论语·阳货篇》。意思是:孺悲来,要会晤孔子,孔子托言有病,拒绝接待。传命的人刚出房门,孔子便把瑟拿下来弹,并且唱着歌,故意让孺悲听到。

  孟子也仿效了孔子的这种做法。作为某诸侯国的客人,他被邀请去上朝,但盂子希望得到诸侯王先来拜访他的荣耀,便称病不去,为了显示那只不过是一种借口,他第二天就出门拜访别人了。陪伴孟子的那位官员,夜里同孟子长谈了这种处理方式的可取之处,但他们之间的讨论只涉及礼节问题,根本没有涉及为方便而说假话这样做是否道德。①没有明显的根据可去猜测其中任何一位当事人曾经想到过是否合乎道德这一点,而现代的儒学先生在给学生解释这段文字时,也没有多加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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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这一典故出自《孟子·公孙丑章句下》:
  孟子将朝王,王使人来曰:“寡人如就见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风;朝将视朝,不识可使寡人得见乎?”
  对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
  明日,出吊于东郭氏。公孙丑日:“昔者辞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
  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转下页)
  王使人问疾,医来。
  孟仲子对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趋造于朝,我不识能至否乎?”
  使数人要于路,曰:“请必无归,而造于朝!”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
  景子曰:“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臣主敬。丑见王之敬子也,未见所以敬王也。”
  曰:“恶!是何言也!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岂以仁义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则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
  景子曰:“否,非此之谓也。《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俟驾。’团将朝也,闻王命而造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
  曰:“岂谓是与?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谦乎哉?’夫岂不义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今天下地五德齐,莫能相尚,无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则不敢召。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

  毫无疑问,中国的古人在保护历史记载方面,要比同时代其他国家先进得多。他们的史书,不管有多么冗长罗嗦,但肯定面面俱到。许多西方作家,似乎对中国的史书极其赞赏,对书中的叙述绝对相信。下面一段文字摘自维也纳大学讲师辛格博士的一篇文章,其译文刊登在1888年7月的《中国评论》:“科学的考据早就承认中国古典文献是可信的。而且可信度越来越得到证明。比如李希霍芬,这位刚对中国进行过全面考察的学者,在谈论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具有令人惊讶的矛盾成分时认为:中国人记录历史事件时严格求实,若涉及到统计数字,其追求真知的精神更为认真,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在一般交际和外交谈判时撒谎的掩饰风行,这是被绝对公认的。”有一点我们必须牢记在心:历史的精确性可以通过两条全然不同的线索来体现:一是按照时间顺序有侧重地途述事件,二是通过对人物和动机的分机来解释事件。那些广泛地考察过中国历史的人说,用前一种写法,中国的这些史书无疑都是关于发生在写作之前的事情而用后一种写法看,这些史书则绝无半点合乎辛格博士所说的严谨。我们不对自己不十分了解的东西妄发议论,只是让人们注意,一个耽于撒谎的民族,与此同时却能塑造一代又一代尊重事实的史官。这样的现象如果不是史无前例,也算独此一家了。同样的爱憎,曾经使其他许多国家历史受到歪曲,难道中国就会例外吗?同样的原因,难道就不会作用于中国,如同作用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吗?

  记住这样一点很重要:不尊重历史,这不仅仅是注释儒学的教义的缺陷,孔子本人的做法也是如此。理雅各博士对“以一青掩大德”①很不以为然,但他十分重视孔子作《春秋》的取材方式。《春秋》记载了鲁国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起于鲁哀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下面一段话摘自理雅各博士关于儒学的演讲,后来发表于他《中国的宗教》一书:“孟子把《春秋》视为孔子最伟大的成就,并说它的出现会让乱臣贼子感到害怕。②孔子本人也有相似的看法,说有人会因此了解他,也有人会因此怪罪他。③当因为《春秋》而受到怪罪时,他有没有心生不安呢?事实上,这部编年史十分简略,不但如此,还闪烁其辞,容易使人误解。《春秋》问世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公羊为此书作增补并评论说;‘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种‘讳’包含了三个英语词语的涵义——忽视、隐藏和误传。我们该对此说些什么呢?……我时常希望自己能够否定《春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快刀斩乱麻地解决我们的疑惑;但孔子笔下的证据与他自己的生活紧紧地捆在了一起。如果一个外国学生采用这种激烈的方法,使自己所看到的这个哲学家的真实品格,那么,中国的众多统治者和大多数学者就不会对他有所同情,也不会怜悯他的内心苦恼。真实,是孔子经常要求弟子坚持的一条原则;但《春秋》还是让他的国人在这个帝国或诸位圣人的名誉有可能受损的情况下隐匿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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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
  ②译注:语出《孟子·滕文公章句下》:“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③译注:语出《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我们刚刚看到,那些声称中国人的历史真实可信的人,随时准备承认:在中国,真实仅限于历史。当然不可能去证明每一个中国人都会说谎,即使有可能我们也不准备那样做。中国人自己所说的话便是最好的证明。我们时常听他们谈论自己的民族,如同南海岛屿上的首领说他的部落那样:“我们一张口就说谎。”然而,在我们看来,中国人似乎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为说谎而说谎,而是因为不说谎就得不到某种利益。“他们不说真话,”贝德禄先生说,“同样也不相信真话。”笔者有一位朋友,曾经有一次接待了一个中国小伙子的来访,小伙子学过英语,希望在他的英语词汇中增加一句“你说谎”。我的这位朋友把这句话告诉了小伙子,并告诫他不要去对外国人讲这句话,否则准要挨揍。小伙子对这个不可思议的提醒毫不掩饰地表示奇怪,因为在他心里,这句话与“你在哄我”的意思一样无伤大雅。柯克先生(1857年伦敦《泰晤士报》驻华记者),在谈到西方人最反感被称为说谎者时评论道;“但如果你这样去说一个中国佬,你根本不会让他生气,不会让他感到有失身分。他不会否认这个事实。他的回答是人我可不敢对阁下说谎。’对一个中国佬说‘你说谎成性,现在就在编瞎话’,如同对一个英国人说‘你一贯讲俏皮话,我相信你现在脑子里就有好几条糟糕的俏皮话’。”

  中国人的日常谈话,尽管还算不上完全虚假,却已让人难以得知真相了。真相在中国是最难获到的。人们永远都吃不准别人是否把整件事情说了出来。即使有人向你寻求帮助,比如,打官司,希望交给你全权处理,事后你还是极有可能发现有几件重要的事情没告诉你,这显然是出于普遍的隐瞒天性,而不是出于恶意掩饰,因为他本人才是隐瞒不讲的唯一受害者。全部事情只有等事后才能弄清楚,不管你是从哪一点着手,每次都这样。一个十分熟悉中国人的人,不会因为自己听说了全部事情,就去认为已经明白了一切,而是要把所说的桩桩件件同其他事情联系起来,最后叫上几个信得过的中国人一起仔细推敲一番,来确定这些亦真亦幻的事情中哪些可能是真的。

  诚信的缺乏,再结合我们已经讨论过的猜疑,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常常交谈了很长时间,却没有一点实质性内容。就外国人之所见,中国人很多不可理解之处都是由于他们不真诚。我们无法肯定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总是感到背后还有东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一个中国人来找你,并向你神秘地耳语一番关于另一位你感兴趣的中国人的事情时,你往往会心头一沉。你无法肯定说话者是否在讲真话,还是在背后使坏。人们无法保证中国人的最终结论就是最后一个结论。这个如此容易说清的命题,对商人、旅行者和外交人员来说,本身就包含了许多各式各样的烦恼的因由。

  任何事情的真正原因,人们几乎不可能指望得知,即使真的知道了,也无从确信。每一个中国人,与别人一样没受过教育,天生有一种墨鱼的能力,一旦被追逼,就放出一些墨汁,使自己安全地退居其中。如果有人在旅途中把你拦住,让你捐点钱给那些贫穷但又希望探索新天地的朋友作旅费,你捐钱的时候,你的随从不会说“你的钱同我没关系,你自己看着办好了”,而是产孩子般温和地笑笑”,向你解释说,你的钱只够你自己用。因此,你就被剥夺了向旅伴捐资的快乐了。我们很少看到一个中国的看门人,会像外国人教他的那样对门口的一群中国人说“你们不能进来”,而是在那里看着,他们肯定不会进来的,因为那条大狗会咬他们的。

  很少有中国人具备守约的道德。这与他们天性误解和漠视时间有关。但不管失约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人们会有趣地看到各式各样的借口。一般中国人总是这样:有人怪他失约,他答复说没关系,下次补上。假如指责他的某个过失,他一定改正的话就像清泉一样流出嘴唇。他完全承认这个过失——事实上,承认得过于彻底,反倒没什么可期望的了。

  雇了一位中国教书先生来撰写并且评论中国的格言,他写下古人的一条精辟意见之后,作了一条注释,大意是人们永远不能粗鲁地拒绝别人的请求,相反应该表面上接受,哪怕你根本不打算那样做。“推迟到明天,再明天。这样,”他在注解中写道,“你安慰了他的心灵!”据我们所知,此处公开承认的原则,有债要还的中国人一般都照此行事。谁也不会指望一去讨债就拿到钱,他不会失望;但是他会被很肯定地告知,下次就还了,下次,还有下次。

  中国人对待孩子的态度,最能说明他们天生虚伪。他们教会孩子虚情假意,而大人、孩子却都意识不到这一点。在孩子还没学会说话的时候,在孩子刚刚开始有点朦胧地听懂人们说话的时候,就被告知,除非他听大人的话,否则,藏在大人袖口的某个可怕的东西就会把他抓去。而外国人时常被说成是不知名的怪物;单单这个事实,就足以解释我们经常听到的说我们的一切坏话了。这些孩子小时候受过这种朦胧而可怕的恐吓,而等到长大之后、明白其实并不危险,只是荒唐可笑时,他们怎么会不在大街上叫嚣要驱逐我们呢?

  马车夫拉着外国乘客,车后跟着不少调皮的孩子在边追边叫,马车夫被惹恼了,大声嚷嚷着要抓几个孩子绑起来带走。船夫碰到这种情况,就骂骂咧咧地说,浇点开水在他们身上,就算完事儿了。“我揍你”、“我宰了你”这种表达,在一个有点懂事的中国孩子理解来,简直就是“别那样做”。

  谁想成为一个“有礼”的人,汉语词汇中的一系列词语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些词语中,凡是表示说话者自己的,都非常卑贱;而凡是指对方的,都非常尊贵。“懂礼”的中国人,如果不得不谈及自己妻子时,就称她为“拙荆”,或者另外几个类似的文雅的谦称。而那些粗野的乡下人,也抓住了礼的本质。尽管不懂这些文绉绉的说法,却或许会称与自己休戚与共的伴侣为“臭婆娘”。中国有一个故事恰当地体现了中国的礼这个特点:一个客人身穿一套出客才穿的最好的衣服,坐在客厅等着主人。房梁上本来有一只老鼠,正在嬉戏,把鼻子伸进一只为了安全起见而放在房梁上的油罐里,客人的突然到来,把它吓得逃开了。但它逃的时候带翻了油罐,不巧翻落在客人身上,弄得礼服上全是油迹。正当他被这场飞来之祸气得满脸发紫时,主人进来了。他们互相进行了得体的寒暄之后,客人解释道:“鄙人进到贵厅坐在贵梁之下,无意中惊动了尊鼠。尊鼠带翻了贵油罐,落在鄙人的寒衣上,这就是您进来时鄙人这副鄙相的原因。”

  自不待言,没有一个外国人能按中国方式招待中国人。请客时,要长时间地对宴席上的中国人诚恳地鞠躬,口中还得和气地招呼“请诸位入席”,或者把一杯茶举到唇边,在面前划个半圆,郑重其事地向大家说“请用茶”。在感情上难以接受的还有在各种合适的场合高呼“磕头,磕头”,意思是“我能够,可以,必须,可能,也许,或许,或者应该(视情况选择一种)向您拜倒”;或者,有时还得加上一句“我该打,我该死”,意思是我礼节不周;或者,骑马骑到一半,碰到一个熟人,便建议他“我下来,您来骑”,不管走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管合不合常理。而最无知最没有教养的中国人,也会时常用这副神情发出这种邀请。我们曾经说过,这样的神情让最冷漠的西方人都不得不开口赞赏,不由得对能够如此待人的中国人表示尊敬。这种小小的尊重,可见于时时处处,它是个人被迫对全社会作的贡献,人与人的摩擦可能会因此而减少,而拒绝贡献的人则会受到半真半假的惩罚,因为这种惩罚是间接的。所以,假如一个车夫忘记把辫子从头上拿下来就下车问路的话,别人就很可能故意给他指错路,还要在背后骂他。

  东方人来送礼物,你如何恰当处理,这是一门学问,或许在中国是这样,在别的国家也一样。有的东西根本不能要,而另一些东西则不能全部拒绝,其中一般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而一个外国人自作决断,则肯定要出错。一般地说,对送来的礼物要考虑一下,尤其是那些在某个方面特别不同寻常的礼物,生儿子时收到的礼物就属此类。有句经典的格言可资参考:“我害怕希腊人,即使他们带着礼物。”这句格言,时时处处都适用。送礼背后总有事情,正如一句朴实的中国格言所云:“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边。”或者,换言之,(实际上)要求回报比付出多得多。

  关于这种送礼的虚伪性,许多在中国的外国人都曾有过经历。我们曾有机会熟悉了其中的全部细节。有一次,一个中国村庄为了对几个外国人表示尊敬,请他们看一台戏,当然,暗含的意思是外国人要设宴答谢。我们断然拒绝看戏,他们又提出让我们捐款,确切地说数目很小,来建一所公共的房子。建房这件事情后来在第一个村庄办成了。而当我们刚应承下来,就有十一个村庄也派人跑来说他们深深地感动于我们的赈济饥荒和医疗援助,也说要请我们看戏,他们这样做时,完全明白会被拒绝,肯定拒绝。每个村庄的代表听到拒绝看戏的消息时,都同样悲哀而又吃惊,但他们都转而提到上文谈及的为那所公共建筑捐款的问题,每个人又都是点到为止,没有一个人进一步表示什么!

  受到这种包围的,不仅仅是外国人。有钱的中国人,如果不幸有喜事,有时邻居们会来拜访,手提微不足道的贺礼,比如为刚出生的男孩子买一些玩具,但主人要设宴感谢——设宴是中国人不可避免的、经常而适当的回报方式。在这样的场合下,哪怕对中国事务最外行的人,也会赞美这样一句中国格言说得准:“吃自个的,吃出泪来;吃别人的,吃出汗来。”这种情况下,主人还经常要不得不强作欢颜,表示至诚地欢迎,尽管心中十分不悦,但不便表露,否则就会失去面子,那比失去点吃的东西要严重多了。

  这令人想到,许多表达方式都是由讲面子而来的。受雇的中国人对外国主人大多数表面上的礼节,尤其在大城市里,只不过是外表上的虚饰。这一点,只要把某个人的公开行为与私底下的行为比较一下,就很容易看出来。据说,一位在外国人家里的教书先生,讲求礼节一向无可挑剔,但如果他在北京的大街上碰到这位外国主人,他极有可能会装作素不相识,因为否则就会让众人知道:这位博学的先生在某种程度上是在靠外国人混口饭吃——这个情况尽管别人知晓,但表面上不能承认,特别不能当众承认。这样的事情极为常见:几个中国人走进一个房间,里面有个外国人,他们会逐一向房间里的中国人致礼,却全然当做没看见这个外国人。一位中国教书先生表扬一名外国小学生听觉敏锐,发音几近完美,在语言学习方面不久就会超过他的同辈人,但与此同时,这名学生一些奇怪的错误却被这位教书先生和他同事所取笑。一般而言,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雇来教学汉语的教书先生,完全决定汉语的发音标准。

  中国人的礼貌流于表面,流于虚伪,这还表现在主动开口去帮助别人,而这件事情又是别人不能做成的或者不会去做的。如果这种主动帮忙最后是一场空,我们也不必失望,因为本来就很清楚这个忙是不能帮的,但开这样的口的这位朋友的面子却保住了。相似的情形是,如果付给客店的钱在数目上有争议,你的车夫或许会走上前来,裁决说由他来垫上这个差额,而实际上他是从你的钱包里拿出所需的这笔钱。或者他会用他自己的钱付帐,但过后这笔钱他会从你那儿要去,如果提醒他,他是主动垫上去的,他会回答说:“你想让参加葬礼的人也一起埋在棺材里吗?”

  中国人表里不一,无论男女,他们的自谦都是装出来的。常常可以听到人们谈论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完全不能提,完全没法说,而此时各方都完全明白,这只不过是表明人们不愿直说。就是这样一些谈吐文雅的人,一旦被惹急,就会口不择言,骂出最难听的话来。

  与虚假的谦虚相对应的是虚假的同情。虚假的同情是由空话构成的,但不能因此而责备中国人,因为他们没有合适的材料让他们产生对别人的同情。然而,最倒人胃口的,并非空洞的同情,而是做作的同情,以及眼看着别人死去却故作放肆的嬉闹。贝德禄先生曾经提到,一个四川苦力在拉纤的路上看到两只野狗狼吞虎咽地撕咬一具死尸时,开怀大笑。密迪乐先生告诉我们,他的中文老师直笑一位经常在一起的朋友死得滑稽。这些奇异的表现,不足以解释我们经常看到的死了心爱孩子的父母,由于长时间的悲痛而表面呆滞,因为默默的悲伤与对自然流露的情感的粗暴嘲弄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别,后者有违人类的天性。

  如前所述,外国人开始与中国人有商业往来,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无数次的打交道,已经证明这些与我们保持商业往来的人的信誉。泛泛而谈有可能站不住脚,但这种验证必须有事实依据才有把握。我们不妨引用汇丰银行经理嘉漠伦①先生的话,来作为这种验证的例子。他在告别上海时说:“我已经提到过外国团体很高的商业素质。中国人在这方面一点儿都不比我们落后;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还有谁能比中国的商人和银行家更快地赢得我们的信任。当然,凡是规则都有例外,但我有十足的理由说这样绝对的话,我可以告诉大家,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汇丰银行与在上海的中国人做过很大的生意,总额高达几亿两白银,我们还没碰到过一个违约的中国人。”对这番陈辞的最好评论,或许就是援引这番陈辞三年之后的事实,这家银行在香港的一个中国买办,给银行造成了严重损失,银行实力大为削弱,而对于这一损失,却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肯定银行该年的年度利润会减少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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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嘉漠伦爵士(Sir Ewen Cameron,1841—1908),英国银行家。1873一1889年任汇丰银行上海行经理,1890年调任伦敦行经理。清政府1896年的英德借款和1898年的续英德借款,都由他经手。1905年退休。

  中国的批发商与零售商在做生意上有没有根本区别,这一点我们无从知晓。但是,用不着去贬低前文所述的证据的价值,仍然存在这样一个公允的问题:前文提及的大部分成果,是不是因为中国人令人赞叹的相互负责的制度?这个制度前文已作描述,它是西方各国非常愿意效仿的制度。很自然,外国人与中国人做生意时,要让自己得到最大限度的商业保护,而要做到这一点,毫无疑问要让中国人有资格得到最充分的信任。尽管我们承认这一点,但无数证人广泛而又持久的观察却证明,中国人的商业实在是他们全民族缺信少义的极大例证。

  一个颇知内情的人,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谈到两个中国人之间做生意,就是成功的互相欺骗。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就是雅各与拉班①的关系,或者就如同一句中国的俗话所言:铜盆撞子铁扫帚。有一句俗话说:送孩子去学生意,就是害他一辈子。假秤、假尺、假钱、假货——这些现象在中国殊难避免。甚至于很大的商号,贴出“货真价实”、“绝无二价”的告示,却也名不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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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雅各(Jacob)与拉班(Laban),《圣经》人物。雅各与孪生兄弟以扫不和,父亲把他遣回舅舅拉班家,并嘱咐他娶拉班的一个女儿为妻。拉班住在幼发拉底河上游的哈兰,他热烈欢迎了雅各的到来。雅各很快爱上了拉班的小女儿拉结,并商定先服侍拉班七年,再娶拉结。等到日期满了,拉班却让不怎么漂亮的大女儿利亚与雅各同房。为了娶到拉结,雅各只得为拉班再服侍七年。他在拉班处共住了二十年,在此期间,雅各除了利亚和拉结之外,还娶了她们各自的使女为妾,因而子女甚多,共十二名。雅各是个出色的牧人,使拉班的牛羊头数大为增加,但拉班不付工钱。他们达成新的协议:雅各不要工钱,而要拉班羊群中凡有斑点的羊和黑羊作为工价、拉班暗地里却把这样的羊挑出来给他的儿子们,而把剩下的羊交给雅各放牧。但雅各还是想尽办法把这些羊繁衍成有斑点的羊和黑羊。拉班及其儿子们感到受了欺骗。雅各带着妻儿和牲畜财物不告而别,拉结还偷走了父亲家中的神像。拉班带人追上、但没有搜出。雅各因此回到家乡,后来成为所有以色列人的祖先。

  我们绝对不是想要肯定在中国找不到真诚,而只是就我们的经历和观察而言,几乎不可能在任何地方找到。一个对真实性如此不在乎的民族,怎么会有别的结果呢?一个衣冠楚楚的学者碰到外国人时大言不惭地说自己不识字,过后递给他一本小书让他看一下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拿着书从人群里溜走,不付三个铜板的书钱。他这样干,一点都不觉得害臊,反而因为欺骗了愚蠢的外国人而欣喜若狂,这个外国人实在不精明,会去相信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中国人去外国人那儿买东西时,少付一个铜板是常有的事,他总是说没钱了。而当告诉他,他耳朵上这会儿正夹着一个铜钱时,他才极不情愿地拿下来,反而感觉到他受了骗。与此类似,一个人蘑菇“老半天”,想不出钱就弄到点东西,说他身无分文,但最后却会拿出一串一千个铜钱,很忧伤地交给你,让你把应收的数目拿出来。但如果他得到别人的信任,不出钱就弄到东西,他心中会高兴得好像一个人刚刚斩杀了一条大蛇一般。

  中国社会的团结常表现为向亲戚借东西,有时还打声招呼,有时干脆连招呼都不打一声。许多东西借了立刻送去当铺,如果主人想再要回来,就得花钱去赎了。有个中国男孩,在一个教会学校就读,人们发现他偷了管理学生宿舍的那位单身女子的钱。面对无可置辩的证据,他边抽泣边解释说,他在家里就习惯偷妈妈的钱,而他的这位外国老师简直太像自己的妈妈了,他就是上了这个当,才去偷钱的!

  应该十分肯定的是,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这些如此引人注目的缺陷,西方也时有所见,但很明显,最重要的是去了解有哪些本质上的对立。其中有一条对立我们已经谈及,就是中国人缺信少义。这一点虽然不常碰到,但若要找,却也可以常常找到,我们在谈其他问题时已经引述过不少这样的例子。其他方面的对立,也许需要的篇幅再多也不过分。

  关于中国人压榨的理论与实践的这样一本有趣的书,是需要留待一个具备必要知识的人来写的。然而,在这个帝国里,这可以说是一种上起皇帝,下至乞丐的上行下效的做法。由于他们的天性注重实际,因此已经把这个做法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如一个人躲不开大气压力一样,谁也逃不脱这个体系。出于这个体系既恶毒又堕落,根本就很难想出逃脱的办法,除非把这个帝国完全重新组织一遍。

  中国人的性格以及中国的状况,使外国人很难与中国人有实际的和更多的往来。有一句人们常说的话很能说明问题:车夫、船夫、客店老板、苦力和捐客,不管他们犯什么罪,统统应该杀头①。这一阶层的人,还有与他们相似的人,他们与外国人的关系很特别,因为人们知道外国人宁可吃大亏,也不愿惹出一起社会风暴,他们一般都对此缺乏兴趣和才能;然而,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任何有失公道的情况,正是通过社会风暴来解决,来最终达到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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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即“车船店脚牙,不死也该杀”。

  很少有人能做到不偏袒一方。而那些也想这样做的中国人。是找不到的。既不过分猜疑,也不过分轻信,这是中庸之道的极好例证。如果我们有人对那种必须装出来的虚情假义表示不以为然,那么,中国人,关于人性的机敏的仲裁者,会把这一点判定为使我们名誉扫地的一种“脾气”;而如果我们保持佛祖涅(上般下木)时的平静气度——一种不容易使所有有脾气的人在所有时间都保持的风度——我们会立刻被当做可以进一步随意敲诈的合适对象。一个受雇于外国人的典型的中国人,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小贩,沿街叫卖做工精致、穿着得体的泥塑外国小人。他停下脚步把这些泥塑小人察看了一番,对这个小贩说:“哦,你玩这些假玩意儿,我可是玩真格的。”

  无需多说,据我们所知,中国政府似乎就是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个特点的极大范例。从整部外国的对华关系史,以及可以说我们知道的中国官员与老百姓的全部关系当中,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那些不断颁布却从未有过失当言辞的告示,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各级官员颁布的告示比比皆是,内容包罗万象,措辞精巧得当。缺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真实,因为这些堂皇的命令并没有打算实施。所有有关人员都明白这一点,从未有过误解。“中国政治家的生活与国事文件,好像卢梭①的仔悔一样,充满着最崇高的情感和最卑鄙的行为。他杀了一万个人,然后引述盂子的一段话,讲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他把修河堤的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结果使全省惨遭洪水之害,然后他在悲叹耕者失其田。他与人达成一项协议,私底下说是暂时哄骗一阵子,然后他去声讨伪证罪。”毫无疑问,中国也可能有清廉正直的官员,但很难找到,而从其所置身的环境来看,他们完全是无助的,根本无法实现自己心中可能存有的美好愿望。把那些有良好条件熟读“四书五经”的人的实际情况,与这些经典上的教诲进行一下对比,我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生动的认识:这些教诲在把社会带向高标准方面,实际上是多么的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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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卢梭(lean-Jacques Rousseau,1712一1778),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学家和文学家。一生经历坎坷,曾把主要经历写成一部坦率的自传《忏侮录》,该书曾被誉为个性解放的宣言书。另有论文、小说等著述多种。

  “你认识的中国人当中,可以完全相信的有几个?”这里问的只是中国科班出身的人。经历各不相同的人,用于判断中国人的标准不同,因此回答也就不同。大多数外国人或许会说“不多”、“六到八个”、“十一二个”,都有可能。偶尔也会有人说“有很多,我都记不住了”。但我们必须相信,有头脑而又看得准的观察家,在真心诚意的情况下,很少会作出这最后一种回答。

  观察一个民族视为理所当然,并据此身体力行的事情,是有远见的。在讨论互相猜疑这一中国社会生活的要素时,我们已经看到,中国人理所当然地认为,不能相信别人,其理由,他们太清楚了。正是这种境况,使中国的未来如此地充满不确定性。整个统治阶级,不是这个帝国最优秀的,反而是最糟糕的。一位聪明的道台曾对一个外国人说。“大清国所有为官者都是坏人,应该杀掉,但杀了我们也没用,因为我们的继任也比我们好不到哪里去。”中国有句谚语:蛇钻窟窿蛇知道。而中国的官僚阶层,又不为他们的下一个阶层——商人阶层——所信任,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他们知道,所谓“改良”只不过是一种涂抹,很快就会剥落。一个中国泥瓦匠,用没有和好的灰泥造了很多烟囱和屋顶,却用大量时间抹平其外表,而他明明知道,头一次生火,烟囱就会往下灌烟,头一次遭雨淋,屋顶就会漏水。中国的很多事情,就是这个样子。

  只要开发这个帝国的资源,中国就会足以富国,但如果没有信心的话,胆小谨慎的资金不会从藏身之处自己跑出来。中国有足够的学问,可以满足各种需要。中国不缺人才,但缺乏相互信任,以真诚目的为基础的信任,所有的一切都不足以振兴这个帝国。

  几年前,一个颇有见地的中国人来找笔者商量,是否有可能想点办法,来解除这个地方在水井方面的极大麻烦。这些井是按中国通常的办法挖成的,井壁从上到下用砖砌成。但由于当地的土质不好,过段时间整个地面就会下沉,整口井,连同里面的砖开始一起塌陷,只剩下一个小洞可以打水,最后完全坍陷干枯。与直隶省这个不幸的地方试图用来疗救各种弊病的办法相似,任何疗救中国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的药方,都不够深入本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最终只会表明,一车车的好东西,却埋葬在绝望的深渊之中。

第二十六章 多神论泛神论 无神论

儒学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全人类最值得一提的学术成就。的确,西方读者免不了会发现儒学经典大都空洞幼稚。然而,我们不仅要仔细阅读这些经典,还要思考这些经典所发挥的作用,这样,我们就会接受中国经典的强大影响力。中国人生于斯长于斯,是世上聚居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据知是历史记载最为悠久,唯一至今完整的民族,从未被赶离自己的发祥地”,一切都很古老。应该如何解释这个绝无仅有的事实呢?无以数计的人们,从历史的黎明时期至今,一直居住在中华大地上,他们是靠什么来统治的?民族的衰亡这个普遍规律,为什么他们会有幸例外?

  那些深入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都一致认为,这是因为在别的民族还在仰仗物质力量时,中国人就已经依靠道德力量了。任何一个学习历史的人,任何一个处处留心的了解人性的旅行者,一想到中国的道德从古到今对民众产生的神奇的约束力,无不肃然起敬。卫三畏博士说,“孔子作为一个理想而高尚的学者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孔子思想对他这个民族从他以后一直起的作用,实在太大,怎么估计都不过高。孔子所描述的道德标准,对之后的年代,其影响不可估量,这足可证明他本人的标准有多么崇高,从此民族良心要用他描述的标准来衡量。”“孔子关于人的责任的教导”,理雅各博士说,“令人叫绝,令人赞赏。的确,它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然而,在孔子愿意教育别人做的四样东西——文、行、忠、信①之中,后三样的说法,却与律法②和福音③不谋而合。它们所主宰的世界,一定是个美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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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意思是:孔子用四种内容教育学生:历代文献,社会生活的实践,对待别人的忠心,与人交际的信实。
  ②译注;律法,基督教《旧约圣经》的一部分,《圣经》的首五卷,即《创世纪》、《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是犹太教第一批确定为《圣经》的各卷。犹太教传说,这五卷书是上帝通过犹太人的古代领袖摩西所宣布的“律法”,故又称摩西律法。五卷书中,有些部分详细记载了各项律法条文,有些部分记述犹太人关于世界和人类的由来,以及犹太民族早期历史情况的传说故事,总称“律法书”,基督教对此尊重。
  ③译注:福音,源自希腊文,后专指基督所传告的好消息,又渐专指有关基督生死及其言行的宣讲,更斯指宣讲福音的书籍,后复专指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四人讲述耶稣言行故事的书,称为“四式福音”。

  中国古籍之中,根本没有任何会使人们的心灵变得低级下流的东西。人们经常指出这个最重要特点。这也是与古印度、古希腊、古罗马各种文献作品的最大区别。密迪乐先生说:“无论古今,没有一个民族能拥有中国人这样一种神圣的文献,完全没有一处放荡的描写,没有一句出格的话语。‘四书五经’中的每一句话,每一条注疏,都可以在任何一个英国家庭里大声诵读。再者,在每一个非基督教国家,偶像崇拜总是与活人祭祀和罪恶的化身相关联,同时还伴有放荡的仪式和纵酒宴乐。而在中国,根本没有那样的迹象。”

  皇帝对自己的统治向上苍直接负责;人们的奋发向上,要比统治者更为重要;统治者必须有德有能,并以德为政;人与人之间五种关系的重要理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有这些观念就像一座座山峰,突现在一般中国人的思想之中,吸引所有观察者关注。在本书快要结束谈论中国人时,我们想着重谈一谈儒学体系在道德上的优点,因为只有正确理解这些优点,我们才有希望正确地理解中国人。这些优点使中国人明显地服从于道德的感召力。逐年进行的科举考试,都要求引经据典地作文,这种做法使人们的心灵统一到了一个令人惊叹的程度,给人们带来了强劲动力,使每一位考生都把政府稳定视为个人成功的前提。毫无疑问,这是中国人之所以延续至今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人知不知道有一个确有其人的神,这一点确实很让人感兴趣。那些审视过中国人经典之作的人向我们保证说,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持肯定态度。但那些声称持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却都否认这个命题。即使中国人曾经承认有这样一个确有其人的神,也肯定全忘了,就像刻在一枚古币上的文字已被千年的锈班所覆盖。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像某些刻意追求的人那样,有什么实际意义。而对我们现有的目的而言,完全可以不管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既不是历史问题,也不是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那就是,中国人与他们的神灵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们不难从某些事例之中推知古代的英雄豪杰如何一步步地从被尊敬到被纪念,再从单纯纪念到被崇拜的。可以说,中国所有的神都是死人,或许还可以从崇拜祖先进一步肯定,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所有死人都是神。一座座庙宇拔地而起,经过皇帝恩准,被用来纪念各种生前就已经声名显赫的人。这些人里面,说不定有谁就会地位与日俱增,上升为这个民族信奉的神。不管怎样,中国整个民族肯定是多神论者。

  不言而喻,人们有崇拜自然的倾向。意识到有许多不可抗拒的力量,有许多未知的力量,便把它们拟人化,来加以顶礼膜拜,依据是认为这些力量是有感觉的。因此,到处都有风神庙、雷公庙等等。北极星也常是崇拜对象。北京有日坛和月坛,这与皇权崇拜有关,但有些地方对太阳的崇拜却是人们普遍的常规活动,朝拜是在二月份他们定为太阳“生日”的那天进行。这天一清早,村民们向东走去迎接太阳,傍晚就向西走护送太阳。这一年对太阳的崇拜,就此大功告成了。

  这种自然崇拜极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崇拜树木,这在某些省份(比如河南西北部)是再常见不过的了:人们走过几百棵大大小小的树,每棵树上都挂着小旗,表明这是某个神抵的住所。即使崇拜没有外部标志,迷信思想也还是很活跃。如果有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树,长在一间破烂的茅屋前,简直可以肯定,树的主人不敢把这棵树砍倒,是因为这棵树有灵。

  人们经常认为,皇帝是这个帝国唯一有权祭天的人。皇帝亲自在天坛主持有趣的祭天典礼,这无疑是独一无二的。但对于中国全体老百姓来说,他们自己不祭祀天地,或者被禁止祭把天地,将是一条新闻。人人家中朝南的墙前总会有个神龛,而某些地区称之为天地神龛。许多中国人都可以证实,他们唯一的宗教祭祀。除了祭祖仪式之外,就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给天地祭拜上供,有时是在新年伊始时。没有祷告,连祭品过段时间也拿走了,像其他祭祀一样,自己吃掉了。这种时候,人们祭祀什么呢?有时,他们说是祭“天地”。有时,他们说是祭“天”,他们还会说是祭“老天爷”。“老天爷”这个叫法给人的印象是,中国人的确对一个人性化的神有真切的感觉。但是,当我们明白了这个想象中的“人”是与另一位被称作“地母”的相对应时,推断的结果就值得认真问一问了。在某些地方,人们习惯于在六月十九他“生日”那天祭“老天爷”。但如果去问那些给太阳定生日的人们,谁是“老天爷”的父亲,或者他是什么时辰生的,实在是多此一举,因为他们对此懒得去想。很难让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明白这些问题有任何实际意义。有什么传统,他就接受什么传统,做梦也不去想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很少碰到一个中国人,对“老天爷”的经历或人品略知一二,他们只知道“老天爷”会调控天气,影响庄稼。中国人普遍通行的“老天爷”这个叫法,暗示着有这样一个人物,然而,据我们所知,人们既没有为他建庙,也没有为他塑像,而献祭他的供品也与祭“天地”的没什么两样,这个叫法似乎还是没有得到解释。

  “天”这个词,时常用于中国的经籍之中,指人的想法和人的意愿。但是,同样也可以两者都不指。而且,当我们读到“天即是理”这样的评注时,我们感到词意极其模糊。这一词意在古典作品中模糊不清,而在日常用语之中也同样含糊。一个一直在祭天的人,如果被问及他怎么理解“天”时,他就通常说是头顶上的蓝天。因此、他的崇拜就如同崇拜自然力量的人,不是个人为之,就是集体为之。他的信仰,用爱默生①的话来说,就是“风有灵,草有性”。换言之,他是个泛神论者。这种缺乏明确含义的拟人,是中国人崇拜“天”的致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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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1803—1882),美国散文作家、诗人、先验主义作家的代表。出生于牧师家庭,在著作和讲演中宣扬基督教的博爱和自我道德修养,提倡接近大自然。对孔子极感兴趣,曾搞引不少“四书”语录、被称为“美国的孔子”。著有《论文集》、《代表人物》、《英国人的性格》,以及《诗选》、《日记》、《书信》等。

  中国下层阶级的多神论和泛神论,与上层阶级的无神论正好形成对比。从深谙于此的人们的论述,从众多的表面迹象。以及从“天理”之中,我们不难作出总结:中国的儒学家是这个地球上最为彻底的一群受过教育和教化的不可知论者和无神论者。①“天理”这个说法,指的是宋代唯物主义的注释者对中国知识界的著名影响。一位博学的中国经籍的注释家朱熹②,他有着绝对的权威,对他的论点的任何疑问都被视为异端邪说。结果是,他对经籍的注释,不仅完全从唯物主义立场进行阐释,而且就我们理解,他的解释完全是无神论的,它的影响遮掩了经典原有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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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注:密迪乐先生评论说,每一位儒学家都应该是完全的、不改初衷的无神论者,但正如人性很少能完全不自相矛盾一样,许多儒学家既不信神,也不认为自己是信神的。
  ②译注:朱熹(1130—1200),南宋哲学家、教育家,“程朱理学”的代表人物。后人对其哲学观点的评论大致上有三种:一种认为是唯心主义,一种认为是唯物主义,还有一种认为是两元论。

  黄河从山西和陕西的山谷中流出之后,继续向前几百英里,流入大海。年复一年,它几次改道,跨越六到七个纬度,从扬子江口一直到渤海口。但不管流经哪里,哪里都会深受其害,留下一片不毛之地。宋代注释家引人的唯物主义,就如同一股强大的水流,注入了中国思想这条小溪。水流已经泛滥了七个世纪,留下一片无神论的不毛之地,根本无法支撑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道教退化成为一种对付妖魔的法术体系,它曾从佛教借鉴了大量东西,来弥补自己的先天不足。儒教几乎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满足人性的先天需要,而佛教本身是引来提供这种满足的。每一种信仰的指导形式,都会受其他形式的影响而极大改变。对于那些恰好想行善积德的人来说,任何一种提供行善途径的组织机构他们都乐于赞助,并认为这条大道没什么不好。任何一种神,如果适合于在某个特定方面发挥如人所愿的影响,那就肯定会得到人们的青睐,正如一个恰好需要一把新伞的人会走进有伞出售的任何一家商店一样。中国人从来都不会对自己所崇拜的神刨根问底,如同一个想买伞的英国人不会去问伞的来源以及人们普遍使用伞是始于何时一样。

  我们时常听到一些很有学问的讲演,讨论中国佛教徒和道教徒的人数。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就如同去调查比较英国有多少人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或者有多少人吃菜豆。谁想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而又能买到,那他就可以抽;谁喜欢吃菜豆又买得起菜豆,就可以吃。中国两种最有名的“教义”,情况也是这样。任何一个中国人,如果想举行一场佛教仪式,同时也请得起和尚,就可以花钱请一个来,他自己因而成了“一个佛教信徒”。如果他想要个道士,他也可以同样请来,他自己也成了“一个道教信徒”。对于中国人来说,请哪个都无所谓,他并不是不可能把他们同时请来,这样他就既是“一个佛教信徒”,又是“一个道教信徒”。因此,一个人可以立刻成为儒教信徒兼佛教信徒兼道教信徒,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和谐。佛教吞并了道教,道教吞并了儒教,最终儒教又吞并了佛教和道教,因而“三教合一”。

  中国人与他们的“三教”的实际关系,可以用一个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语言组成的关系,来加以说明:“撒克逊语、诺曼底语和丹麦语都是我们的语言。”但是,即使我们可能判定自己遥远年代时的起源,我们对词汇的选择,也丝毫不会因为自己血管里流着多少撒克逊人的血液,或多少诺曼底人的血液,而会有丝毫改变。我们对词汇的选择,取决于我们的思维习惯,取决于我们使用词语的场合。学者会用许多拉丁语词,还混杂一些诺曼底语词,而农夫则主要使用平直的撒克逊语词。但不管学者还是农夫,撒克逊语是底层基础,其他语言不过是补充。在中国,儒教是基础,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儒教徒,正如所有的英国人都是撒克逊人一样。要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多少佛教或道教的观点、词汇和实践,可以酌情而定。但对中国人来说,同一个仪式融合了“三教”,其中的不和谐,其中的矛盾,并不比我们把源于不同民族的词汇编织在一个句子里遇到的更多。

  总是难以让一个中国人理解,两种信仰形式是互相排斥的。他根本不知道何谓逻辑上互相矛盾,更不会关心这一点。他本能地学会了调和两个互不相容、命题各异的艺术,那就是不顾两者之间的关系生拉硬扯。他所接受的智力训练,为融合这两种不相容的信仰作好了准备,如同液体可以通过内渗和外渗来进行融合一样。他已经把“学术上兼容并蓄”带到逻辑上的自杀的地步,但他不明白这一点,即便告诉他,他也不明白。

  这样把各种不同信仰机械地结合在一起,有两个非常显著的结果。第一个结果就是违背了中国人天生有条有理的本能。中国人因这种本能而闻名,他们的这一本能充分展示在精心划分官员级别的做法中,从一品到九品,各有各的标志,各有各的特殊权限。也许有人曾经在中国的众神中寻找类似的等级森严的划分,但没有一点线索。问一个中国人,“玉帝’与如来佛哪个大,那是徒劳的。即使在“万神殿”里,排列次序也只是暂时的、偶然的,次序一直在变换。中国人的神明世界里,权威没有固定的等级。这种极端混乱,如果出现在人世间,就等于长期的无政府状态。这种局面在“三教堂”里更加明显,那里并列供奉着孔子、如来佛和老子的塑像。最受尊敬的位于中间,我们认为应该是孔子,如果不是他——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自称为某种神——那就是老子。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这个排序问题过去一直引起激烈的争论,但我们听到的几乎所有的争论都对如来佛有利,尽管释迦牟尼是一个外国人!

  信仰的结合带来的第二个结果,同样意味深长,那就是任何一种信仰都把人类的道德本质贬得极低。有一条规律与此对应:低劣的钱币不可避免地要取代较好的钱币。儒教的一切高尚格言,全然不能让人们消除对道教大加描述的众多妖魔鬼怪的恐惧,常有人说,现今所有文明的民族中,没有一个民族像中国人那样迷信,那样轻信,这是一句地地道道的真话。富有的商人和博学的学者,从不羞于让别人看到自己每个月花两天时间,去专门祭拜狐狸、黄鼠狼、刺猬、蛇和老鼠,并在它们的牌位上写着“大仙”,认为它们对人的命运有重要影响。

  就在几年前,中国一位最有名的政治家跪在一条水蛇面前(这条水蛇对于自己能代表水神的化身肯定感到十分荣幸),这位政治家认为这条水蛇是前朝某位奇迹般制服河水泛滥的官员的化身。中国只要洪水一泛滥,就把蛇当做神来崇拜,这种习惯似乎很普遍。在离河较远的许多地方,任何一条陆地上的蛇都会变成神灵,而且“毫无疑问”。如果洪水退去,人们就会大唱其戏,以纪念神的赐福,蛇也因此放在托盘上,放进一座庙宇,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知县和所有别的官员每天都要去那里跪拜烧香。在河道附近的地区,河神常被当做雨神,但在稍远一些的内地,战神关帝被当做而神来崇拜;但有时,不管离河远近,人们只向观音求雨。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这根本没什么不合理,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去推断自然界的一切应该是统一的,即使对他明确指出其荒诞不经,他也很难明白。

  与求雨有关的祈祷,另外有个有趣而又最意味深长的事实,时常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在中国著名小说《西游记》里,有一个主要角色原本是一只从石头里崩出的猴子,慢慢进化发展成了一个人。有的地方,这位想象中的角色被当做而神来崇拜,而不是河神和战神。没有什么能比这个例子再好地说明中国人在真实与想象之间完全没有分界线了。对于西方人来说,原因与结果是互相关联的。中国人向一只不存在的猴子求雨,他们心中关于因果的直观感受究竟如何,我们无从推测。

  中国人的众神林林总总,纷繁芜杂,问明白中国人如何面对这些神,这一点很重要。这个问题会有两种答案:一是他们崇拜这些神也忽视这些神。经常能碰到有人估算中国人每年在香烛等方面的花费。自然,这些估计是根据某个地方的“确定”花费,再乘以这个帝国此类地方的数目。这种所谓“统计”是最为无效的,好比一个人去统计一群蚊子的数量,“数累了,就大致估计一下”。

  把中华帝国当做一个整体来断言,我们是很难把握的。中国寺庙里的崇拜,就最能说明这个道理。一位从广州上岸的旅行者,看到那里的寺庙香烟缭绕,就断言中国人是世上最崇拜偶像的。但让他访问一下这个帝国的另一端,再下结论为时未晚,他会发现许多庙宇都无人问津,除了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之外,根本没人去,在许多情况下连初一和十五也没人去,或者甚至在新年伊始,中国人本能地要敬神的时候,也都无人造访。他会发现,有成千上万个处在偏远地方的寺庙,完全被遗忘在久远的年代里,偶尔也会修一修,但人们对此既不解释,也不关心。他会发现,人口聚合的方圆几百英里之内几乎很少看见一个出家人,没有道士,也没有和尚。在这些地方,他一般在寺庙里看不到妇女,孩子们也是听任其长大,而一点儿都不教导他去求神赐福。在中国另外一些地区,情况完全不同,表面的崇拜仪式,已经编织进了每天的生活细节之中。

  我们不妨比较一下中国社会的宗教力量与堆起夏威夷群岛的火山的力量。在夏威夷群岛北部和西部的大多数岛屿上,火山已沉寂多年,只能从坑坑洼洼而又草木茂盛的火山坑,才隐约看到以往火山爆发的地方。而东南部的岛屿,火山仍很活跃,隔段时间就会爆发,震撼四周。在中国的某些最古老地区,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要去寺庙祭拜,而另一些省份,它们在中国最为辉煌的时期还是蛮荒之地,如今偶像崇拜却非常红火。不过,人们很容易被类似的这种表面现象误导,极有可能过高估计它们的实际意义。我们需要对此再作更全面的调查,然后才能得出底气十足的结论。

  “敬鬼神而远之”①,这是孔子的建议。毫不奇怪,当今信奉孔子的人仍然把“敬而远之”作为对待中国万神殿中众多互不相容的众神的最谨慎的办法。如果与蒙古人或者日本人相比,中国人相对来说没什么宗教偏见。人们经常看到寺庙门上写着这样一个古老的说法:“祭神如神在”②。普通人依其本能就已经真正领会“如”这个词所表达的不确定性。以下的流行说法包含了许多“如”,恰如其分地表达了许多人的心态:
       “祭神如神在,如不敬,也无碍。”
       “祭神如神在,如不敬,神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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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雍也》。
  ②译注;语出《论语·八佾》。

  比“敬而远之”再进一步,就是在形式上尊敬神,按特定的方式举行特定的仪式,这仅仅是为了保证某些仪式之外的结果。

  中国人对庄重感特别陌生。不谈论一下什么是得体,我们就不知道该如何说起庄重感。我们明白,所有中国人的祭神,要么是按常规日子搞点仪式,要么就只是一种交易——祭供多少就得到多少好处。各地都把“老天爷”当做一个人来崇拜,并排除其他所有的神,实质性地说明崇拜的真正含义。“因为我们的吃穿都靠他”,一个中国人在被问及为何按时祭拜这个“人”时,这样回答。即使这个中国人对是否真有一老天爷”将信将疑,也无碍于他跟着别人去那样做。祖宗那样做,他也那样做。“谁知道”有用没用?

  中国人习惯于只从表面去看宗教仪式。有一副对联,极好地阐述了这一点。这副对联带有那么一点讽刺意味,贴在无人问津的寺庙柱子上:

          庙内无僧风扫地,
          寺中少灯月照明。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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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此对联可见于安徽凤阳龙兴寺。该寺在元朝时称作“皇觉寺”,传说朱元璋曾在这里出家。

  祭拜神灵,如同西方采用保险制度,是一种更为安全的办法。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就是说,如果神灵不存在,那也就不会作什么怪了;而如果神灵确实存在,却被置之不理,他们也许就会发怒报复。据说,驱使着人类的动机,也同样地驱使着神灵。有句俗话说,贡献羊头(给寺庙作供品)的人,可以心想事成。而那些不能赐予人们某种特定福泽的神灵,比如“三皇”①,总是很穷,但观音和战神却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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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三皇,指传说中的远古帝王。有六种说法:其一,天皇、地皇、泰皇(《史记·秦始皇本纪》;其二,天皇、地皇、人皇(《史记·补三皇本纪》引《河图》、《三五历》);其三,伏羲、女娲、神农(《风俗通义·皇霸篇》引《春秋纬运斗枢》;其四,伏羲、神农、祝融(《白虎通》);其五,伏羲、神农、共工(《通鉴外纪》);其六,燧人、伏羲、神农(《风俗通义·皇霸篇》引《礼纬含文嘉》)。

  中国人对神灵的崇拜不仅完全建立在假设基础之上,“有益无害”,而且又向前走到了西方人完全不能苟同的地步。他们经常说,而且似乎也这样认为:“信之则有,不信则无!”这种口气(几乎不能称作思维方式)如同一个中国人在说:“相信皇上,则有皇上;不信皇上,则没有皇上。”如果这样推论给中国人看,他们也完全准备承认,但他们自己似乎不会通过必要的途径去认识到这一点。

  在中国可以看到不少的朝圣者一步一叩首,有时花大量时间进行这种沉闷而又艰难的旅程。问他们为什么愿意这样苦,他们会告诉我们,拜神的人假的太多,所以有必要用这种苦行来表明自己的诚心。不管我们如何来评论这种例外,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地说,我们曾经谈到的中国人互相缺信寡义这一点,在他们的崇拜之中显得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一张照片,照的是北京附近一座寺庙里的一群和尚。这张照片绝好地反映了他们像蛇一样狡猾的性格。这些人过的生活,与他们的面孔所暗示的,相差不远。

  在对待异教上,中国人同其他民族一样,把他们的神灵想象成他们自己的样子,这倒也不无道理,因为有许多神就是其崇拜者的同乡。笔者曾经看到一张布告,是以观音菩萨的名义告知世人:天庭收到一份陈请,说世风日下,“玉皇”听了之后大怒,把大大小小的神仙痛斥了一番,因为他们疏于用劝诫去改变世人!据称,人类被一群魔法无边的妖魔鬼怪所包围,这些妖魔鬼怪可以被收买、奉承、引诱,也容易哄骗。中国人做买卖时很起劲地讨价还价,对于所祈求的神灵,他们也同样想弄点好处。他或许会通过捐款修庙买来好运,但很可能捐二百五十文,却写上一千文。写上多少,神就收多少。到了修庙的时候,每位神的眼睛上都会贴张红纸,这样就看不见周遭的混乱和不敬了。如果宗祠位于一个村庄的边缘,而盗贼又常在那里分赃,那么,人们也许会把大门完全封起来,神灵可以在大门里面与天地宇宙交流个尽兴。

  每逢岁末,灶神爷都要回到天上去报告每家每户的行为,但人们都先在他嘴上抹点粘乎乎的稀糖,阻止他告状,这是中国人表现人定胜天的典型事例。同样,为一个男孩取个女孩的名字,让那些没脑子的妖魔鬼怪以为他真是个女孩,这样,他就可安度余生了。贝德禄谈到四川杀害女婴,事后就烧些冥币安抚安抚那里的神明,可以说专门烧给他们去花用的。送子观音庙与其他庙宇不同,常常是妇女去光顾。有些送子观音庙有许多小泥人,做成小男孩的样子,送子娘娘的手臂上放一些,架子上像货物一样摆放一些。中国妇女的做法是,走进庙里,把标志这些小男娃性别的部分掰下来吃下去,以期能确保生男孩。正如我们刚才提到的,庙里有许许多多小泥娃,人们认为这是经常进庙的妇女带来的,她们人人带走一个小泥娃,但一定要偷偷藏起来,偷偷带回家。假如真的如愿以偿地生了个男孩,这个妇女就得来还愿,在偷走小泥娃的地方放上两个。中国的出海人觉得,中国海上令人恐惧的台风都是由恶魔引起的,他们专门等着捕捉驶过这些危险海域的船只。据说面对狂风大浪,出海人就习惯于做一艘与自己的船一模一样的纸船。波涛汹涌到极点时放人海中,去蒙骗愤怒的水神,让他们觉得这就是他们要的那艘船,这样才能让真的船苦海余生。

  中国不少地方有这样一个风俗:每当碰到类似霍乱这样致命的传染病,就在六七月份庆祝新年。这样做,是蒙骗瘟神,使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算错了年历,于是打道回府,瘟疫也就不治自息了。这种风俗人所共知,所以“秋二月”成了“永不”的意思。骗神的另一个方法是,让一个人钻在一张桌子下面,把头从桌子中间挖好的洞里伸出来。神会以为真是有人头作供品,于是便相应地降福人类。过一会儿,这个人就会把头缩回去,回去享受这份很值得的好运气。

  我们碰巧知道一件事情:有个村庄决定把神像从庙里移出来,把庙改为学堂,他们满心希望从神像的心中找出“银子”来支付这件事情的花费。这些头脑单纯的乡下人并不知晓中国神的特点,也不知晓塑像人的做法,因为他们搜寻到神像心里的东西时。只找到一些不值钱的锡块!毫无疑问,事实上也确有一些和尚或道士在神像里藏宝,结果有不少寺庙被盗,神像不是被整个儿盗走,就是当场捣毁。那些信奉神灵的人对神却如此粗暴,这真令人无法理解。我们还听说有位知县审理过一桩牵扯到一个和尚的案子,据称还有占着这个寺庙的如来佛。这位佛祖被传到知县面前,叫他下跪,他没这样做,知县命令打他五百大板。这一回,这位佛爷被打成一堆尘土,还对他作出了缺席判决。

  每当土地严重干裂无法耕种时,人们都要祈求而神显灵。而当求了很长时间仍告无效时,村民们时常会稍作一些有益的改正,转而把战神从庙里“请”出来放在最热的地方,让他自己获知真实的第一手天气情况,不再耳听为虚。人们不加掩饰地不满于神的行为,这个做法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三四月份不修房顶,五六月份就骂水神。”

  我们还听说中国某个大城市的居民,由于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一直持续不断,便认为这是当地一个神灵在作怪。他们便一致对付他,似乎他是一个活着的恶棍,把他痛打一顿,最后把他打得还原成了一堆泥渣。这件事情确切与否,我们没有证据,只是听到它广为流传,但也足够了。整个过程符合中国人对神灵的看法。

  我们让读者注意到的上述事实,有可能使不熟悉中国人素质的人,得出中国人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宗教这样的结论,这也是最自然不过的。的确有人也这样直言过。密迪乐先生在他的《中国人及其叛乱》一书中,就谴责了古伯察先生的某些过于宽泛的概括,密迪乐先生断言那是“对很大比例人类的高尚生活的毫无根据的诬蔑”。密迪乐先生一向愿意承认,对持续了几个世纪的宗教辩论的结论,中国人概不关心,对把这些结论当做信念的民族行为,他们也不关心。但密迪乐先生坚决否认中国人“缺乏对不朽的渴望,缺乏对美好而伟大的人物的由衷的敬仰,缺乏对美好伟大的事物毫不动摇的执著,缺乏热烈的渴望,没有一颗向往高尚、向往神圣的心灵”。除此之外,威妥玛①爵士,他对中国和中国人长时期以来一直都很熟悉,这使他有资格对中国人有没有宗教作权威评述,他最近发表了这样的观点:“如果认为宗教不仅仅是单纯的伦理,我可以否认中国人有宗教。他们确实有崇拜对象,确切地说,是许多偶象混在一起崇拜,但没有信念;他们有无以数计而又各式各样的不成熟的偶像崇拜,他们也会嘲笑这些崇拜,但不敢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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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威妥玛(Sir Thomas Francis Wade,1818一1895),英国外交官,汉学家、陆军出身,曾参加1840—1842年的鸦片战争。1847年退伍,任驻华汉文副使,1853年任驻上海副领事,1855—1871年任使馆汉文正使(汉务参赞),1871—1882年任公使。1882年退休。1876年的《烟台条约》就是他和李鸿章签订的。归国后于1888年任剑桥大学第一任汉文教授。威氏研究汉学,编有英汉词典;所创汉字罗马字拼音方法,称“威妥玛式拼音法”,至今仍为不少国外汉学家所使用,我国也直至1979年才停止使用。他对中国的态度十分傲慢,是个臭名昭著的侵略分子。著有《寻津录》(1859),《语言自迩集》(1867)等书。

  对于这个虽然有趣却很难回答的问题,我们不想涉入。详细讨论一下很容易,但我们不敢肯定是否能把事情弄明白。在我们看来,探讨这个问题有一个实际的办法,要比抽象的讨论更能达到目的。道教与佛教已经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人,但中国人并没有因此成为道教信徒,也没有成为佛教信徒。他们是儒教的信徒,不管在这个信仰之上加上什么,或者减少些什么,中国人总是儒教信徒。我们打算探讨一下儒教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使之不能成为中国人应该有的一种宗教,并将以此结束我们的讨论。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将引用中国问题方面的一位杰出学者的结论,他的结论是不能轻视的。

  花之安①博士在他的《儒学汇纂》一书的结尾处,用了一个章节来写“儒学的不足与错误”,不足与错误是指出来了,但同时还得承认,儒学中有不少关于人际关系的论述十分优秀,不少观点还能与基督教的启示②产生共鸣。我们引用其二十四条,并予以些许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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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花之安(Ernst Faber,1839—1899),德国教士,汉学家。1865年代表礼贤会到香港,后在广东内地传教。1880年与礼贤会脱离关系,独立传教。1885年加入同善会,翌年赴上海活动。1898年德帝国主义占领青岛之后,花氏即移居青岛,次年死于青岛。花氏不仅对中国植物学有较深的研究,并发表过许多宗教哲学文章。著有《儒学汇纂》(1875)、《中国宗教学导论》(1879)、《中国著名的男子》(1889)、《中国妇女的地位》(1897)、《从历史角度看中国》(1897)、《中国古代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哲学家孟子的学说》(1897)、《盂子的思想——基于道德哲学的政治经济学说》(1897),以及他死后由别人编辑出版的《中国史编年手册》(1902)等书,曾被誉为“19世纪最高深的汉学家”。
  ②译注:启示,又称“天启”,基督教神学用语。指上帝向人显示其旨意及“真理”。主要指通过上帝所造自然,在其规律性中向人显示上帝创造的奥妙;通过《圣经》向人指明真伪、是非以及当与不当;通过上帝圣子耶稣基督道成肉身,取了人的形象,向人直接显示上帝自身,构成最大的和最根本的启示。基督教认为信仰的根基即在于上帝的启示。主要见于《旧约圣经》的“但以理书”、《旧约外传》的“以诺书”和《新约圣经》最末一卷“启示录”。

  第一,“儒学不承认与现存的神有任何关系。”
  第二,“没有区分人的灵魂与肉体。无论从肉体上还是生理上,都没有一个关于人的清楚的定义。”

  关于人类灵魂,没有任何明确的教义,这使得学习儒学的外国学生感到十分困惑。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说,儒学教导的最终结果是,根本不懂什么灵魂,只知道那是一种肉体上的活力。一个人死后,古老而权威的说法是灵魂升天,肉体入土。但有一种比较简单的理论认为“灵魂”或者气息消散在空中,肉体入土为安,这与真正的儒学家的不可知论的唯物主义完全符合。常常无法让中国人对这样一个问题感兴趣:他有三个灵魂?一个灵魂?还是根本没有灵魂。他对这件事,如同他对吃饭是哪些肌肉带动哪个器官,只要这过程还顺当,他才没有兴趣去管那些帮助消化的肌肉被解剖专家称作什么名称。同样,只要他对自己的消化器官和靠他生活的人的消化器官还顾得过来,他才不会去关心自己的和他们的灵魂(如果有灵魂的话),除非他看到这件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与米价有关。

  第三,“没有解释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是圣人,有的人却生来就是凡人。”
  第四,“据称,人人都有到达道德完美所必需的才情和力量,却没解释与此断言相对立的事实。”
  第五,“儒学在训诫罪恶时,口气不够坚决、不够严肃,因为除了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谴责之外,没有提及惩处措施。”
  第六,“儒学总体上说对罪恶洞察得不够深刻。”
  第七,“儒学发现不可能解释死亡。”
  第八,“儒学没有调节手段可恢复人们所理想的本性。”
  第九,“祈祷,以及祈祷的道德力量,在孔子体系中没有立足之地。”
  第十,“尽管不断强调诚信,但却从未被鼓励过说话诚实这一前提,事实也正相反。”
  第十一,“允许并容忍一夫多妻制。”
  第十二,“认可多神论。”
  第十三,“相信算命、选日子、预兆、梦境,以及其他幻想的产物(比如凤凰等等)。”
  第十四,“把伦理与外在仪式混为一谈,使之成为专制政治的,种形式。”
  第十五,“孔子对古代制度的立场观点反复无常。”
  第十六,“断言某些优美曲调会影响人们的道德是荒谬的。”
   第十七,“夸大榜样的影响,孔子本人就是极好的一例。”

  如果真如儒家伦理所言:君是皿,民是水;杯是圆的,水就是圆的;盘是平的,水也就是平的①——这就难于解释何以中国的伟人没有强烈地影响那些研究伟人的人们,并修正其性格。如果真如儒学家所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那么,为什么实际效果会这么差?下列第二十条中提到的对“贤人”的神化与刚才第八条已经指出的完全没有调节手段,两者是相对应的。无论圣人有多么“贤”,他也只能提出好的建议。一旦建议不被采纳,他非但爱莫能助,反而不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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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苟子·君道》,参见本书第十四章译注。

  我们一直觉得,孔子有一段话很有启发性:“不愤不启,不徘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①孔子只对贤人提建议。这些建议都是极好的,但不是预防性的。如果不能起到预防作用,那就需要一帖补药。一位旅行者落入贼手,被洗劫一空并被打伤了,却同他大谈什么参加友好旅行队的重要性,谈他不接受劝告因而皮肉严重受苦,还有可能会失血,中枢神经也会受伤害,这完全于事无补。这位受伤者已经因失血而昏过去了,他不是不知道这一切,事实上他一向知道。他现在需要的,不是回过头去数落他违反常规后的各种后果,而是油、酒和一个能养伤的地方,而首先需要聪明且乐于帮助的朋友。对身体残疾的人,儒教还时常能做些事情;而对道德和精神上受伤的人,儒教就爱莫能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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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述而》,意思是;教导学生,不到他想求明白而不得的时候,不去开导他;不到他想说出来却说不出来的时候,不去启发他。教给他东方,他却不能由此推知西、南、北三方,便不再教他了。

  第十八,“对儒学来说,社会生活的体系是暴政。妇女是奴隶。孩子在与长辈的关系中,处于臣民的地位。”
  第十九,“孝顺父母到了奉为神明的地步。”
  第二十,“孔子体系的最终结论,如他自己所总结的那样,即崇尚贤人,例如人的神化。”
  第二十一,“除了没有任何真正的伦理价值,祖先崇拜也没有关于永恒的明确概念。”
  第二十二,“希望现世现报,无意之中培养了自私自利之。仁。如果这不是贪婪,也至少可以说是野心勃勃。”
  第二十三,“整个儒学体系没有给予普遍人任何安慰,不管是在他们生前还是死后。”
  第二十四,“中国历史表明,儒学在试图给人以新生,让人有更高尚的生活和作为方面,是无能为力的。
   现在,在实际生活中,儒学已经与黄教①和佛教的观念和做法充分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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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黄教,藏传佛教派别之一,又称格鲁派、新噶当派、嘎登派。15世纪初,宗喀巴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对其他教派进行改革而创立。主张以“中观见”为中心,主张学行并举,显密并重,憎众严持戒律,学经遵循次第,加强寺院组织等,故称格鲁派(意为“善规”)。因宗喀巴创建嘎登寺传教,故又名嘎登派。后采取转世相承的办法,出现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清顺治九年(1652年),取得西藏地方执政教派地位,在藏蒙等地区广泛流传。因该派喇嘛戴黄帽,故俗称黄教。

  关于中国各种不同信仰的奇异结合,我们已经作了论述。中国人自己也完全明白,无论儒教还是同它在一起的各种宗教,都不能给人以新生,让人有更高尚的生活和作为。有一篇作者不详的寓言故事,淋漓尽致地表明了这一点:有一天,孔子、老子和如来佛在极乐世界里相遇,他们一起悲叹在这个堕落的时代,他们优秀的教义在“中央帝国”看来没有什么进展。经过一阵讨论之后,他们一致认为,原因一定在于他们的教义尽管被人赞赏,但如果没有一个永恒的榜样,人类就无法实践这些教义。他们因此决定,每个教派的创始人都应该到人间找一个可以担此重任的人。他们立即行动,四处找了一段时间之后,孔子遇见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老人并没有离座欢迎这位圣人,而是请孔子坐下,谈起古代的教义,以及这些教义当今如何被蔑视,如何被执行的情况。老人在言谈之中表现出极其熟悉古代的信条,并具有深刻的判断。这使孔子极其高兴,他们谈了很长时间,孔子准备走了。但孔子起身要走的时候,老人却没有起身相送。孔子找到一无所获的老子和如来佛,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们,建议他们去拜访这位坐着的哲人,看看他对他们两人的教义是否一样精通。老子极为兴奋地看到,这位老人对道教的熟悉几乎不亚于老子本人,其口才与热情也堪称典范。与孔子一样,老子也发现尽管这位老人态度上极其尊敬,却一直坐在那里不动。轮到如来佛,他也碰到了同样惊奇而可喜的成功。老人还是没有起身,但他对佛教内在含义的洞察,却是多年未见的。

  这三位宗教的创始人相聚讨论,他们一致认为,这位极其难得而又令人赞赏的老者就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人,他不仅可以分别介绍“三教”,而且可以证明“三教合一”。为此,他们三个一起又来到老人面前。他们解释了上次拜访他的目的,老者的智慧又是如何激起他们崇高的愿望,并说希望他来振兴这三个宗教,使之最终付诸实践。这位老者仍然坐在那里,恭敬而又专心地聆听,然后回答说:“尊敬的圣人们,你们的善行比天高、比海深,你们的计划既深刻,而又充满智慧,令人敬佩。但你们不幸选错了去完成这项伟大改革的代理人。我的确仔细研读过《道德经》和其他经籍,并且也的确多少有点明白它们是崇高的、一致的。但是,有一个情况你们没有考虑到,或者没有注意到:我上身是人,下身却是石头。我擅长于从各种不同观点来讨论人的各种责任,但因为我自身的不幸,就永远无法把其中任何一点付诸实践。”孔子、老子和如来佛深深地叹息了一下,就从地面上消失了。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作努力,去找向人展示这三个宗教的教义的凡人了。

  常有人把如今中国的状况比之于公元一世纪的古罗马帝国。毫无疑问,中国如今的道德状态,远远高于那时候的古罗马帝国,但在中国,正如在古罗马,宗教信仰几近崩溃。我们可以像吉本①评论古罗马那样来说中国:对普通人而言,所有的宗教都一样真实;对哲学家来说,所有的宗教是一样具有欺骗性;而对政治家来说,所有的宗教都一样可以利用。中国皇帝与古罗马皇帝一样,可以说“既是高级教士又是无神论者和神”!儒学正是这样,混合着多神论和泛神论,把这个帝国带到目前这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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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吉本(Edward Gibbon,1737—1794),英国历史学家。早年在瑞士受教育,后去法、意等国旅行。主要著作《罗马帝国衰亡史》六卷(1776一1788),叙述自马可·奥勒留帝末年(公元180年)至东罗马帝国(拜占庭)灭亡(1453)间的史事。在启蒙运动影响下抨击基督教会,认为基督教的传播是古罗马帝国灭亡的原因。该书在近代罗马史学中占有一定地位。

  我们已经认真地说过,有一样东西要比纯粹的无神论更坏,那就是漠不关心无神论的对与不对。在中国,多神论与无神论是骰子上相对的两个侧面,不少受过教育的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地相信两者都对,根本没感到有什么矛盾。

  中国人本性上就对最为深奥的精神原理绝对冷漠,这是中国人心灵中最可悲的特点。他们随时乐于接受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接受一个没有心智的灵魂,接受一个没有生命的心灵,接受一个没有缘由的秩序和没有上帝的宇宙。

第二十七章 中国的现实与需要

儒学经典是一张航海图,中国的许多统治者正是靠它来驾驶国家这艘航船的。这是人类绘制的最好的航海图。在已故的卫三畏博士、理雅各博士等人说来,儒学经典的作者们在某种程度上如有神助。这种说法也并不为过。中国人是如何成功地驾驶了自己的航船,驶进了什么海域,此时此刻又在朝哪个方向航行——既然中国如今与这么多西方国家有密切关系,中国的影响越来越大,那么,上述问题就变得极为重要了。

  据说:“一个社会的道德生活有六项标准,每一项都极富含义;如果验证中包含所有这些标准,那么,对这个社会真正特点的检验,便是准确无误的。它们其一是工业状况;二是社会习俗;三是妇女地位与家庭特点;四是政府机构和统治者的品质;五是公共教育的状况;六是宗教崇拜对实际生活的现实作用。”

  在讨论引起我们注意的中国人的各种素质时,上述各项都已有所附带说明,尽管不全面,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各项标准的不同比例。中国人素质所包括的范围甚广,许多问题只能略去不谈。选出来谈的各种素质,只不过是些可以连成线的点,而线可用来勾画整个轮廓。还应该增加很多别的素质,这样才能完整地再现出中国人。

  我们在例证中国人的各种素质时就曾引用过许多很说明问题的典型事例。他们如同一副骨架上的骨头,只有这些骨头放到了它们该呆的地方,才能看得出整个框架结构。这些骨头不可忽视,除非或可证明它们根本不是骨头,而只是巴黎的石膏模拟像。确实可以反对说,每根零散的骨头都放错了地方,还有会极大影响总体结果的大骨头也没放对。这是一个完全公正的批评,我们不仅同意,还要特地这样说明:不可能从选出的素质去得出对中国人的完整理解,这就好比仅通过对眼睛、鼻子和下巴的描述还不足以正确了解人的轮廓一样。但我们必须同时提醒读者,我们的判断不是匆忙得出的,我们观察到的大量事例远远超过我们所引用的。而且,我们在许多事例中所持的非常肯定的观点,也是被许多事实充分证实了的。经历过中国北方风沙的人都知道,人的眼睛、耳朵、鼻孔。头发和衣服上全是尘土,风沙遮天蔽日,时常不得不用灯,有时中午也要点灯。人们也许会在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时出错,但他们对这个现象的描述却很对。不过,观察自然现象与道德现象截然不同:自然现象本身会迫使每个人注意,而道德现象只有那些具有良好机遇并且敏于观察的人,才会注意到。

  事实上,中国人生活中的各种现象是互相矛盾的。如果一个人只看到问题的一面,却忽视另一面,他的判断就一定会出错,并且还不会意识到自己错了。把两个显然对立的观点融合在一起已属不易,却常常必须这样做,因为在中国,把问题的一面完全看清,就已十分困难,更不用说两个面了。

  我们已经谈过儒学高尚的道德属性。我们愿意相信,儒学造就了一批道德高尚的人。那是人们对如此美好的道德体系所应有的期望。但它是否造就出了很多这样的人物呢?从下面三个问题中就可从中发现人的真实素质:其一,他与自己的关系如何?其二,他与他同伴的关系如何?其三,他与崇拜对象的关系如何?通过这三点,可以对他的性格进行准确定位。阅读到此的读者已经知道这些测试题的答案。如今的中国人对己对人都无真诚可言,对他人缺少利他主义;他们与崇拜对象的关系是多神论、泛神论和不可知论。

  中国人并不缺少智慧,也不缺少忍耐。务实和乐天性格,在这些方面,他们都非常杰出。他们真正缺少的是品格和良心。有些中国官员禁不起贿赂,做了错事,还以为永远不会被发现,因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有多少中国人能顶住压力,不举荐自己不称职的亲戚去任职呢?请想象一下这种压力的“内部结果”,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害怕,对此难道还有什么奇怪的吗?在这样一种实际情况下实践理论上的道德,中国人是作何想法的呢?看到依附关系和裙带关系在中国行政、军事和商业中发挥的作用,还会奇怪中国的看门人和警察不忠于职守吗?

  想要了解中国人真实的道德状况,的确可以通过中国人的帮助去了解,尽管中国人时时准备掩盖自己的和朋友们的缺点,却会十分坦率地承认民族性格的弱点。他们对其他中国人的描述,时常令我们想起卡莱尔在《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史》一书中的一段对话,很显然,他十分欣赏这段对话。这位君王手下有个督学,很受宠信。胖特烈大帝总爱跟他谈话。“苏尔泽先生,你那些学校怎么样啊?”这位君王有一天问他,“你的教育事业怎么样啊?”“当然,还不坏,陛下,近年好多了。”苏尔泽先生回答说。“近年,为什么这样说?”“陛下,过去总认为人生来就是恶的,校规就很严格;但如今我们意识到人生来是善的,而不是恶的,便在学校采用了较为宽容的手法。”“人性善!”腓特烈大帝摇了摇他那苍老的头颅,苦笑着说,“唉,亲爱的苏尔泽,我看你是不了解这些该死的人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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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这里最后一句话是名言,原文是:“Er kennt nicht diese verdammteRace”。

  中国社会就像中国的许多景色迷人的地方,远看美丽如画,可是,走近点,总会发现破旧与可憎之处,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没有一张照片能客观地反映中国的景致,尽管人们说照片是“公正而又无情”,但中国的照片不然,垃圾和臭味都不曾在取景框之中。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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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这段文字曾因后人在评论中不断引用,而十分出名。

  除了中国,世上没有哪个国家举目都是象征幸福的“福”字。但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发现,中国人的幸福的确全在表面。我们相信这是个公正的批评,就像有人认为在亚洲没有真正幸福的家庭一样。

  在思索中国社会理论以及如何将理论变为事实时,我们时常想起跨越河流的主干公路边的石碑。树立这些石碑的目的,是为了把修建桥梁的人们的名字保存在“永恒的记忆”之中。但相隔不远就有六块破损程度不同的石碑。我们对历朝历代的这些纪念物极感兴趣,便问起为之立碑的桥梁。“哦,那个,”我们被告知,“多少代人之前就没了——谁也不知道啥时候!”

  几年前,笔者在大运河旅行,有一股逆风阻止了前行。我们便上岸漫游,发现农民正在忙于种田。那是五月份,乡间景色极美。任何一个旅行者都会赞美说,是精耕细作和不知疲倦的勤劳把广阔天地变得像花园一样。但与这些农民稍作交谈,就知道他们刚刚度过了一个严冬。去年,洪涝和干旱毁了全部庄稼,当地所有村庄里的人都快饿死了——不仅如此,他们现在就在挨饿。知县拨下来一点救济,但不够,零零星星,却还被无耻地盘剥了不少,穷人对此一筹莫展,这种情况还是一如既往。而这些情况,表面上看不出来。那一年,别的地方年景很好,粮食丰收,人们安居乐业。《京报》和在中国出版的外国杂志也没有报道这些事实。但是,忽视这些事实,并不能改变事实。这个地方的老百姓还在挨饿,别人知道不知道都一样。即使断然否认这些事实,也无法证明采取了有效的救济措施。事前预先推论中国人应该是什么样子,这是一回事;仔细考察中国人的实际情况,则又是一回事。

  我们很清楚,我们所指出的中国社会存在的各种弊端,也同样可见于“徒有虚名的基督教国家”。也许读者会感到失望,没有发现我们对这个事实作更为明确的阐发,也没有系统的比较。我们也曾这样想过,但不得不放弃了。笔者除了自己国家之外,对其他西方国家的了解极其有限,不足以担此重任。让每一个读者自己边读边比较,让他们尽量不受“爱国主义偏见”的影响,永远都不要把中国人看死。若作了这样一种比较,我们至少可以假定这样一个事实:西方国家都面临未来的黎明,而中国却时时处处面对着遥远过去的黑夜。如果这是一个事实,那就是一个最为意味深长的事实,请读者深思:这是如何造成的呢?

  让我们重复一遍,中国所需甚少。只需要人格和良心。甚至可以说,这两者实际是一样东西,因为人格就是良心。有一位著名的钢琴制造家,他的人格被人赞为“像他做的乐器一样——方正、正直而高贵”。谁又曾在中国碰到这样的人呢?

  在一位几年前去世的英国作家传记的结尾处,他妻子这样写道:“外界一定称他为作家、牧师、社会活动家;但只有在家里每日与他共同生活的人,才能告诉人们,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在他真正浪漫的一生中,在他私人信件的至柔至爱处,必然是除去面纱的;但用不到那样做,我也可以说如果在人间最崇高、最亲密的关系中,有一份永不逝去的爱——纯洁、热烈,长达三十六年——从未把爱从其神圣高度降为一个仓促的字眼、一个不耐烦的姿势或者一个自私的举动,无论处于生病还是健康,无论阳光灿烂还是暴风骤雨,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如果这份爱可以证明骑士时代没有永远过去的话,那么,对于这个今生和来世都享受这份爱的女子来说,查尔斯·金斯利①是一位‘最真实最完美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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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1819—1875),英国小说家和诗人。他是穷苦的牧师,曾参与发起基督教社会主义改革运动。1860至1869年任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早年的小说揭露英国小工场中残酷的剥削制度,呼吁社会良知,纠正非正义现象。他的思想近似空想社会主义,但并不否定旧制度。他的历史传奇小说《希帕蒂亚》(1853)写公元5世纪亚历山大港一位女哲学家被群众撕裂的悲剧;《向西方!》写伊丽莎白时代反对天主教和击败西班牙舰队的故事。他的童话小说《水孩儿》(1863)写一个打扫烟囱的男孩落水而变成小人鱼,曾经风行一时。

  基督教文明最美好的结果,就是它所造就的美好人生。这种美好人生并不少见。当代就记载了成百上千这样的人生,此外还有成千上万不为人们所知。每位读者肯定至少知道一个一心为别人利益的例子,有的读者则有幸亲历更多。如何解释这些人生,这些人是受到什么鼓舞的呢?我们不愿胡乱猜疑,但经过长时间反复考虑之后,我们确信:如果把中国人的人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那些力量,能够造就一位如金斯利夫人眼中的丈夫那样的人物,那一定是一个比任何或所有道家寓言故事中的记载还要非凡的奇迹。没有一种人类制度可以逃脱规律,其之所以不可抗拒,是因为神“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①儒学的力量有足够的时间去获得最终结果。我们相信,它所能做的,已经做了,再不会有新的成果了。他们已经取得了人力之所能及的一切,比任何国家任何情况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悉心考察了中国提供的一切之后,最友好的批评家也只能无可奈何而又不无悲哀地下这样一个结论:“儒学的最终结果就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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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新约·马太福音》:“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关于中国的改革,有三种互相对立的理论。其一,没有必要改革。无疑,这是一些中国人的观点,尽管不代表全体中国人。某些外国人,远距离看中国与中国人而产生幻觉,他们也这样认为。其二,改革不可能。这是不少极其了解中国的人所下的悲观结论,他们深知任何永久的真正的改革肯定会遇到极大的障碍,哪怕只是改革前的尝试。在他们看来,针对庞大的中国的彻底改革,其毫无希望,如同要用电流去刺激埃及木乃伊的生命。在我们看来,第二种观点与第一种一样毫无道理;不过,如果我们上述所述未能说清楚这一点的话,这里也再说无益了。其三,对于那些认为中国的改革既必须又可能的人来说,重要的是通过什么来改革,井且毫不奇怪。人们对这一点持有好几种非但不同而且相互不协调的回答。

  首先,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问题:中国能彻底脱胎换骨吗?那些能够觉悟到这是改革的必须之举的政治家,肯定会接受这种彻底的变革。最近《京报》刊登了一份奏折,就是这样设想的,作者抱怨中原某省民众不断闹事,并说已经派了一些富有才干的人去巡察了,向民众宣讲康熙《圣谕广训》①中的训示,显然是希望用这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时感化人们。这种向民众宣讲道德训诫的办法(起初是对基督教布道的模仿),虽然没什么结果,却是改善当时道德的常用处方。一旦无法奏效,总是只有再来一次。长期的实践表明它必定失败,事情只会发生表面上的变化,而结果却无一例外地等于零。我们在那位能言善辩而腿是石头的老人这则寓言里,已经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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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1670年,康熙皇帝发布了一道劝善诏书,共十六条道德格言,每条七个字。安徽繁昌知县梁延年旁征博引,阐述了这十六条道德格言,编成一部共二十卷的注释性教科书,名为《圣偷象解》,于1681年刊行。1724年,雍正皇帝又作了进一步解释,编成《圣谕广训》,官吏以此告诫百姓。山西盐运使王又朴对此用顺口溜形式作了生动解释,以求家喻户晓,名为《圣谕广训直解》,每逢初一、十五在街头公开宣讲,居民必须往听。

  但是,如果训诫无能为力的话,还可能指望榜样或许更有效一些。前文已经谈及这个问题,我们在此只想指出为何最优秀的榜样往往不能产生人们想要的结果。这就是因为这些榜样无力使更多的人接受推动力,而他们自己的人生靠的就是这种推动力。就拿原山西巡抚张之洞①为例,据说他很有魄力地禁止下属官员吸食鸦片,并禁止老百姓种植鸦片。有多少下属会诚实地与他合作,没有这种合作又会怎样?任何一个外国人,如果他依赖办事的中国中间人不认可他的改革计划,这个外国人就只好承认自己在中国事务方面非常无助。但如果一个外国人无助,那么,一个中国人,不管何等官阶,也一样无助。这位廉洁的官员能做的,至多是在确定自己的目标之后,着手于眼前的一切事情(至少表面上如此),就像一只猫出现在阁楼上,阁楼上就没有老鼠了。但这位官员一走,几乎还没有走远,老鼠就立刻照样我行我素,一切恢复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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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张之洞(1837—1909),清末洋务派首领。直隶南皮(今属河北)人。同治进士。曾任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等职。1884年(光绪十年)中法战争时,由山西巡抚升两广总督,起用冯子材,在广西边境击败法军。1889年调湖广总督。开办汉阳铁厂和湖北枪炮厂,设立织布、纺纱、缫丝、制麻四局,并筹办芦汉铁路,与李鸿章争夺权势。1898年发表《劝学篇》,提出“旧学为体,新学为用”,以维护封建伦理纲常,反对戊戌变法。1900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在帝国主义策划下,参与东南互保,镇压两湖反洋教斗争和唐才常自立军起事。1907年调任军机大臣,掌管学部。著有《张文襄公全集》。

  如果中国一位政治家有单枪匹马改革国家的愿望,这不仅是可信的,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舍此别无他途。一位聪明的英国官员,如果知道“东方特有的冷漠和宿命论的可怕结果——席勒①称之为即使神也无能为力的愚蠢”——如果他了解永久“改良”中所牵涉到的一切,他就可以绝对准确地预见改革的结果。在谈到中国西南铜矿开采冶炼中的某些弊端时,贝德禄先生说:“在这些矿藏充分开采之前,云南必须补充人口,必须善待罗罗②,必须修筑道路,扬子江上游的航运设施必须得到改善——总之,中国必须开化。要完成这一切,一千年都太短,除非借助一些外力去加速它。”③不“借助外力”,而要改革中国,就如同在海水中造船;海风和海水不会让这事办成。凡是始于并终于一部机器的力,不能带动这部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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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席勒(Johann Christoph Friedrich von Schiller,1759—18os),德国剧作家、诗人。生于医生家庭,学过医学和法律,当过军医。青年时为狂飙运动主要人物之一。早期剧本《强盗》上演后遭到迫害,逃出符腾堡公国。剧本《阴谋与爱情》曾被恩格斯称为“是德国第一部有政治倾向的戏剧”。在艺术理论方面,受康德唯心主义哲学影响、写有《论悲剧艺术》、《美育书简》等美学论文,1794年后与歌德交往甚密,曾合办《时代》杂志,共同领导魏玛剧院。著有《华伦斯坦》三部曲、《奥尔良的姑娘》、《威廉·退尔》等。主要诗作有《希腊的神》、《欢乐颂》、《钟之歌》等。
  ②译注:罗罗,彝族的旧称。也作卢鹿、倮罗、罗落、落落等,都是同音的不同写法。卢鹿之称最早见于唐代史#。元代在今四川西昌地区及大凉山设立“罗罗斯宣慰司”。罗罗等名为元明以来史籍所习用。有些地区的彝族认为这个称谓带有侮辱性,故解放后已不沿用。
  ③原注:已故贝德禄先生的这段意味深长的话,最近有了惊人的证明:1890年吕月的《京报》上有一篇奏折,作者是督办云南矿务的巡抚唐炯,他报告了工作和产量的情况,声称:”当地人大量非法开采,铜矿官员害怕不让当地人开采会带来严重后果,因而制定了一个计划,低价收购当地人非法开采的矿砂,用这种方法可以利用额外的劳动力,既得利,又皆大欢喜。在下以为,采矿可用此法进行,也不会让外来者有借口闯入。”给这份奏折的批示只是命令户部“备案”。
  在奏折的一份附文中,这位巡抚禀报皇帝,每月从非法私开铜矿的工人手中购入一万斤铜矿,对挖矿的人“不付工钱,只给油和米。”他在结尾处说,“全矿状况很令人满意。”
  并不是每天都有总督巡抚一级的官员正式英报皇帝:很多人不断故意违法,而当官的非但不敢干涉,反而拿油和米去安抚,而一小点钱又足以诱使他们交出偷来的矿砂;但这种公然与皇帝和官员作对的结果,却使皇帝的矿区情况“很令人满意”。难怪要让户部将此良策“备案”了!译注:唐炯(1829一1909),清末贵州遵义人,字鄂生,晚号成山老人。举人出身,咸丰六年(1856年)署四川南溪知县。曾镇压李永和、蓝大顺起义,进太平军石达开部,并捕杀“号军”首领刘义顺。光绪九年(1883年)官至云南巡抚。中法战争中擅自脱逃,被革职逮问,遣成云南。光绪十三年(1887年)后,督办云南矿务达十五年,多次集资采矿,用机器开采。1889年开采巧家厂,月产铜七万斤,不久因经费不敷,改向矿户收购矿砂。

  天津与北京之间的那段北河,有一个河湾,旅行者可以看到岸边有座破庙,庙的一半已被河水冲走,庙下面有一道挡水的栅栏,用一捆捆芦苇绑在木桩上。一半栅栏也被洪水冲走了,神像栉风沐雨,土地失却堤防,河流半被淤泥堵塞。此情此景,恰是这个帝国悲愁状况的写照。有一句古话很有道理:“朽木不可雕也。”①只有全部砍去朽木,老根才能发出新芽。中国永远都不可能通过内部自身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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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语出《论语·公冶长》:“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

  把中国带入“姊妹国家”而使获得新生,这是个西方国家刚刚广泛接受的观点。而把中国引入“妹妹关系”,却的确不是复兴国家的可靠希望。如今,西方主要国家派驻北京代表已有三十年,他们在那里到底对中国所受的苦难起到什么效果?令人悲哀的事实是,大国之间的国际关系,恰恰并没有给中国带去什么好处。中国人是敏于观察的人:他们从西方国家的治理上所看到的,并不能使中国人相信,激起西方国家改革的动机要比他们自己“改良”这个帝国的愿望更为高尚?既然中国本身也在成为一种“力”,它正忙于着手让外国之间利益冲突,以便坐收渔利,而没有从那些一味“掠夺”却不教它道德的国家那里学到点什么。如果中国要改革,是不能通过外交途径来进行的。

  中国需要的,不仅仅是进入国际大家庭,而且还要自由的交往、自由贸易,以及和睦友好的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也不乏其人。主张贸易,这是满足中国多种需要的灵丹妙药;更多的港口,更多的进口,更低的关税,取消各种通行税。这样的说法,今天听到的或许要比二三十年前少多了。那时,中国人比以往更充分地渗入澳大利亚和美国,结果却并不总是有利于“自由交往”以及“和睦友好”。难道人们没有在私下里大声议论中国的茶叶和草帽缏质量不令人满意,难道这与西方国家出口到中国的低劣产品有何不同吗?

  作为文明的附属物,贸易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但它本身却不是一种改革手段。亚当·斯密①,这位现代政治经济学的伟大倡导者,把人类定义为“商业动物”;他说过,没有两条狗会相互交换骨头。但如果它们这样做的话,假如狗类在每个大城市都设立一个骨头交易所的话,那会对狗的性格产生何种不可避免的影响呢?古代庞大的贸易国家都不是最好的国家,而是最差的国家。但它们的现代继任者并非如此,这不是因为其贸易,而是别有完全不同的原因。有句话说得很好:商业像基督教,目标广阔无边;商业又像彩虹,总是弯向金色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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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一1790),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建立者。代表英国工场手工业已高度发展、产业革命开始时期资产阶级的利益。曾在爱丁堡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讲授文学、逻辑学和道德哲学。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第一次系统阐述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另一重要著作是《道德情操论》。

  看一下非洲大陆就足以明白,朗姆酒①交易和奴隶买卖,两者都是贸易和基督教国家引入的,两者都是无法形容的祸根,足以说明商业无法带来改革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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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朗姆酒(rum),又称老姆酒,用甘蔗汁、糖蜜等经发酵蒸馏而成的蒸馏酒。酒精含量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六十五。新酒透明无色,陈酒带金黄色。贮藏数年的陈酒,品质更佳。以牙买加所产的最为驰名,其他产蔗地区也有出产。

  不少熟悉中国情况的朋友,他们的处方要比我们刚才列举的更加全面。按照他们的观点,中国需要西方的文化、西方的科学以及密迪乐先生称作的“物质文明”。中国数千年来一直是个文明民族。当我们的祖先还在原始丛林中觅食之时,他们早就开化了。中国,而不是这个地球上的别的地方,这个处方一直在试用。这样的文化中,本质上没有可改革的东西。文化是自私的。它有意无意的格言是:“我,而不是你。”正如我们日常在中国都可以觉察,我们引以为豪的文化被人嘲笑,但知识却从未遭到过蔑视。如果中国文化对此不适当控制,外国的东西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中国人无疑迫切需要科学。他们需要各种现代科学来开发其泱泱帝国的潜在资源。他们自己已经开始认清这一点,不久的将来,他们会看得更清。但对科学的了解,一定能对这个帝国的道德施加有益的影响吗?如何实现这个目的?化学,在所有科学中,与我们当代的进步最为密切相关。那么,在中国传播普及化学知识,能成为使人民获得新生的道德手段吗?难道不会因此而在生活各方面引发新的和始料未及的欺诈和暴力吗?如果中国人的素质还是老样子,且又不限制化学制品的供应,在这个帝国到处散发各种现代炸药的配方,难道人们还能安生吗?

  “物质文明”是指西方巨大的进步和发展的物质成果,它包括由蒸汽机和电的发明所带来的许多奇迹。有人告诉我们,这才是中国的真正需要和一切需要。通往每一个城市的铁路、内河航运、完善的邮政系统、国家银行、银币、作为通信神经的电报和电话——这些都是中国未来幸福时代的明显标志。

  在张之洞力主修筑铁路的奏折中,或许就有这种未成型的想法,他断言铁路可以杜绝河运的许多危险,甚至船员监守自盗。那么,物质文明的积聚,是否就能消除精神上的弊病呢?铁路就能保证铁路雇员,或者乃至管理人员都诚实可靠吗?我们难道没有读过《伊利之章》①吗?读者不是看到州与州之间的主干公路被完全侵占,而股东们十分无助,并且“无人可去指责”吗?他们在中国干起这些事情,难道不会比在英国或美国更加厉害吗?这是由物质文明本身造成的,还是由一长串复杂原因经长期缓慢的相互作用才造成的呢?把选举投票箱引进中国,是否就能使中国人成为一个讲民主的民族,因而适合实行共和制度了呢?物质文明在中华帝国不会产生其在西方那样的条件,除非同样的因素,也能调动中国来产生同样效果。这些条件不是物质的,而是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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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伊利之章》,美国历史学家和作家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1838—1918)的随笔集,出版于1871年。

  有了香港、上海和其他通商口岸这样的实例,中国人为何不把“模范租界”引入内地城市?因为他们不想要这样的变化,引进了也不堪忍受。他们看到近三分之一世纪以来中国海关诚实管理的实际例子,为什么政府却不在其他领域采用这套办法呢?因为在中国的目前状况下,中国人在精神上完全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税务体系。英国人的性格和道德是历经一千多年才达到目前的发展水平的,中国人本身不可能突然接受,也不可能立即实行,他们不像一架埃森①的克虏伯大炮,一旦架起来就能立刻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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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埃森(Essen),德国地名。

  培养了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的性格和道德的力量,如同恺撒①在英国登陆、征服者威廉②侵入英国这些历史事实一样,是确切肯定的。这些力量随基督教而来,也随基督教而发展。与基督教扎根于人们心灵相对应,这些力量所带来的结果也枝繁叶茂,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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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前100一前44),古罗马统帅、政治家和作家。出身贵族,曾于公元前55至公元前54年两度从日耳曼渡海侵入不列颠。后历经转战之后,于公元前46年返回罗马建立独裁统治,集执政官、保民官、独裁官于一身。著有《高卢战记》、《内战记》等。
  ②译注:征服者威廉(Willam the Conqueror,1027—1087),英国国王(1066一1087)。原系法国诺曼底公爵。1066年英王爱德华(仟梅者)死后无嗣,大贵族哈罗德被拥戴即位。威廉借口前王遗嘱,纠集诺曼底封建主和骑士,在教皇支持下渡海侵入英国,于哈斯丁一战击溃哈罗德,自立为英王。他没收大量土地,迫使全国领主效忠,并编制《末日审判书》,以加强对农民的剥削。

  听一听文化的伟大倡导者马修·阿诺德①的话:“每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热爱希腊,感激希腊。希腊人是世界各民族艺术和科学的举旗人,就如犹太人是正义的举旗人一样。如今,世界不能没有艺术和科学。艺术和科学这两面大旗的举起咱然也就极大地占据了世界各民族人民的心灵,而品行则被视为寻常的事。辉煌的希腊因为不注重品行而从地球上消失了;因为人们向往品行、持恒、性格……不仅如此,当今时代需要越来越多的美和知识,知识受到如此尊重,而能够带来胜利和能统治整个世界的不是希腊人,而是犹太人;不是卓越的艺术和科学,而是崇高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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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一1888),英国诗人和评论家。早年毕业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并在拉格比公学短期任教,1857年被选为牛津大学英诗讲座教授,并任职十年。初期写诗,虽数量不多,但很有人情味。中期写文学评论文章,尤其是诗论,包括《评论一集》和《评论二集》。以后写作关于文化、社会、宗教等问题的论文,主要有《文化与无政府状态》、《文学与教条》、《上帝与圣经》等。

  要改革中国,就一定要在素质方面追根溯源,一定要在实际上推崇良心,不能再像几位日本天皇那样把自己囚禁在皇宫里。有一条真理,被一位现代哲学的主要倡导者一语道破:“没有一种炼金术能够点铁成金。”中国需要的是正义,为了获得正义,必须了解上帝,对人要有新的概念,要了解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国的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都需要一种新的生活。我们发现,中国的各种需要只是一种需要。这种需要,只有基督教文明,才能永恒而又完整地给以满足。

附:鲁迅等人评《中国人的素质》

                               

1926年7月2日,鲁迅先生在《马上支日记》中谈及日本作家安冈秀夫所著《从小说看来的支那民族性》一书时说:

  他似乎很相信 Smith的《Chinese Characteris-ties 》,常常引为典据。这书在他们,十年前就有译本,叫作《支那人气质》;但支那人的我们却不大有人留心它。
     第一章就是Smith说,以为支那人是颇有点做戏气味的民族,精神略有亢奋,就成了戏子样,一字一句,一举手一投足,都装模装样,出于本心的分量,倒还是撑场面的分量多。这就是因为太重体面了,总想将自己的体面弄得十足,所以敢于做出这样的言语动作来。总而言之,支那人的重要的国民性所成的复合关键,便是这“体面”。
  我们试来博观和内省,便可知道这话并不过于刻毒。相传为戏台上的好对联,是“戏场小天地,天地大戏场”。
  大家本来看的一切事不过是一出戏,有谁认真的,就是蠢物。但这也并非专由积极的体面,心有不平而怯于报复,也便以万事是戏的思想了之。万事既然是戏,则不平也非真,而不报也非怯了。所以即使路见不平,不能拔刀相助,也还不失其为一个老牌的正人君子。
  我所遇见的外国人,不知道可是受了 Smith的影响,还是自己实验出来的,就很有几个留心研究着中国人之所谓“体面”或“面子”。
                 二

     1933年10月27日,鲁迅先生在致陶亢德的信中说:

     《从小说看来的支那民族性》,还是在北京时买的,看过就抛在家里,无从查考,所以出版所也不能答复了,恐怕在日本也未必有得卖。这种小册子,历来他们出得不少,大抵旋生旋灭,没有较永久的。其中虽然有几点还中肯,然而穿凿附会者多,阅之令人失笑。后藤朝太郎有“支那通”之名,实则肤浅,现在在日本似已失去读者。要之,日本方在发生新的“支那通”,而尚无真“通”者,至于攻击中国弱点,则至今为止,大概以史密斯之《中国人气质》为蓝本,此书在四十年前,他们已有译本,亦较日本人所作者为佳,似尚值得译给中国人一看(虽然错误亦多),但不知英文本尚在通行否耳。

                  三

  1935年3月5日,鲁迅先生在为日本友人内山完造所著《活中国的姿态》的序文中作了以下评论,但他把“美国”误作了“英国”’

  明治时代的支那研究的结论,似乎大抵受着英国的什么人做的《支那人气质》的影响,但到近来,却也有了面目一新的结论了。一个旅行者走进了下野的有钱的大官的书斋,看见有许多很贵的砚石,便说中国是“文雅的国度”;一个观察者到上海来一下,买几种猥亵的书和图画,再去寻寻奇怪的观览物事,便说中国是“色情的国度”。连江苏浙江方面,大吃竹笋的事,也算作色情心理的表现的一个证据。然而广东和北京等处,因为竹少,所以并不怎么吃竹笋,倘到穷文人的家里或者寓里去,不但无所谓书斋,连砚石也不过用着两角钱一块的家伙。一看见这样的事,先前的结论就通不过去了,所以观察者也就有些窘,不得不另外摘出什么适当的结论来。于是这一回,是说支那很难懂得,支那是“谜的国度”了。
                  四

  1936年10月5日,鲁迅先生发表了如下言论。10月19日,鲁迅逝世。

  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译出史密斯的《支那人气质》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得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李景汉评《中国人的素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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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本文原是中国最早的社会学家李景汉先生为潘光旦先生所著《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商务印书馆,1937年7月)一书而作的“序”,该书“第二篇·中国人的特性”,节译和归纳了明恩溥此书中的十五条“中国人的素质”。

  中国本来是一个闭关自守的国家。若没有与西洋民族接触,则我们仍然是自成为一个世界,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短长。自鸦片战争以后,门户洞开,节节失败,受着重重外力的压迫,于是我们才觉悟到我们的民族是病的,也都在寻找治病的药方,求得一条自救的出路。近年以来,有主张文化创造的,有主张经济建设的,有主张打倒帝国主义的,有主张铲除封建的残余势力的,有主张全盘西化的,以及种种不同的其他主张。统观以往的议论,大半是说些我们应当如何做和我们要如何做一类的话,却少有指出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的能力有多大?民族的元气与实力是什么?为什么一向总抓不住良好的机会?民族究竟有些什么不健全的特性?这些特性是如何形成的?民族的出路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这本书是要依据客观的事实来答复的。潘光旦先生是用生物的眼光来看民族,认定一个民族先得有比较稳固的生物基础,才有发展的张本。这一点是向来为人所忽略的。

  光旦先生以其多年研究优生学的心得成此大著。要我作一篇序、自问对于优生学无学识,当然不敢说话。可是光旦先生因为我一向是在农村工作,而此书关于民族品性的大部分是译自明恩溥氏所著《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因此要我对于明氏的叙述发表一点意见。我便在这方面略说几句。

  近几年来,国人都感觉到,无论是为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进步,或是为求得中国社会改革的方案,必先求尽量认识中国现代社会的真相和全相。至于我们如何才能对于中国现代社会得到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呢?这非得采用历史法和观察法不可,尤应重视从实地观察法下手。我们必须对于中国各部不同的社会现象,加以精密观察,再将观察的结果与其他民族的社会现象来比较。这样对于中国社会的本来面目,便可得到真正的认识。至于什么人才真能认识中国民族的特性,或谁是最适当的中国的解释者呢?是我们自己的人,还是外国人呢?关于这一点,人们的看法不同。有人以为惟有本国人才真能了解本国人。一个外国人要了解一个与自己不同的民族,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极不同的民族,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在他观察的时候,总免不了戴上有色的眼镜。但反过来看,无论是个人或一个民族要认清自己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尤其是公平的、健康的、神志清明的认识。即按普通常识来说,不是有“当局者迷”和“医不自医”等种种的说法吗?不也是有“知人易,知己难”和“旁观者清”等谚语吗?再说,肯承认自己的缺点是颇需勇气的,并且往往有种种顾忌,或不好意思说出来。当然,一个外国人观察我们的时候,他免不了有一个自己的标准度量我们。但也就因为他有了一个不同的标准,才能把我们的特性格外看得清楚。他在有意识或无意识中总是将我们的现象和他们自己的现象作一个比较。比如说,他断定我们是有节俭的特性,那就是他理会我们民族的一般人比较他自己民族的一般人节俭得多或至少是相当节俭。而且外人对于我们的短处也比较我们自己便于直言不讳地和盘托出。因此我们真要认清自己,深刻地了解自己,一方面自然是要靠我们自己来研究自己,分析自己;另一方面对于外人论断我们的话,尤其是依据精密观察的结果,我们不但不应当忽视,尤当加以重视,引为借鉴才对。这不是说一切外人的观察都是对的,也不是说遇到外人对于我们发表无理的言论时,我们也不作声。向来国人对于外人的意见,抱着种种不同的态度。有的只喜欢外人说我们民族如何如何的优秀,而遇到指出我们的缺点时,即生反感,而替自己辩护;至于说得对与不对,往往不加深思的。因为我们是一个比较最讲面子的民族,遇到别人直白地指出我们的弱点时,我们少有受得住的。民族到了受着严酷自然淘汰的今日,我们实在有急于认清我们自身的必要。我们再不能夜郎自大、一如往昔,仍然模模糊糊地因循敷衍下去。遇到像罗素(Bertrand Russell)这样的人颂扬我们的文化如何高时,我们不要过于高兴、过于乐观,或以为他才是真正了解了我们。反之,遇到吉尔柏特(Rodnev Gilbert)那类人说我们一个大钱不值时,我们也不要以为他是绝对胡说、完全谬妄,自然更不可因此过于扫兴或过于悲观。至于遇到我们自己的人来论断我们自己的时候,我们的态度亦当如此。最近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大约谁都承认林语堂先生是一个极聪明的人。他的《中国人》(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就是要解释中国民族的一部英文大作,也是要把中国介绍给外人的。国人对于此书已经有了种种的批评,其中有的请林先生仔细地认识一下中国,再写他的著作,甚至有人竟把它列在污华影片之类了。林先生也早就料到这一点,所以在他的序文里有这样的话:“我能直认不讳,因为,不像这些爱国者,我不以我的国家为耻。并且我能暴露中国的毛病,因为我未曾失望。中国是比她的小爱国者们伟大,也无须他们的洗刷。她要和她已往一样的,再纠正自己。”

  现在是我们需要压住情感、多用理智的时候了。我们不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也不可固执己见、闭目不看。我们要平心静气,对于别人观察我们民族的论断。以冷静的头脑,作一番思索的工夫,也最好与我们目下的社会现象审慎地仔细对照一下,再判断别人见解的得失。我们自然不可让人随便有意地颠倒是非,但也不要讳疾护短。因为了解与承认自己的弱点,不是耻辱,惟有不努力从事民族的改造,不看清民族的出路,才真正是耻辱。

  我们若能根据上述的态度来读明氏之《中国人的素质》,我们就能从这部书得到可以得到的好处,而不致陷于玉石俱焚或因噎废食的结果。我初次得读明氏的这部书,约远在二十五年以前。所读的不是英文原本,大约是日文译本,因为记得书名是《支那人之气质》。我也记得在那本书的许多页的空白处,有不少铅笔写的批评,其中大部分是别的读者在读时发生的反感,还恍惚地记得有“胡说”和“放他娘的……”等类的话。我那时是一个很幼稚的初中学生,读了译文,再读了种种怒发冲冠的批语,自然对于明氏的描写也就不大以为然。虽然没有在书中写下什么,但对于书中不少的地方不免要发作几声“岂有此理”!后来有不少的机会,得亲聆明氏的讲演。他的身体,在西洋人中间,要算是比较矮的,但精神却颇健旺。他那充满着力量的躯干,再加上他那天然有趣的面貌,一站在台上,就立刻引起听众的注意。在他讲演的时候,带些山东的口音,声调或高或低,或长或短,极变化之能事,且好引用古今格言、民间谚语,全身随时都是表情,往往双手同时以指作声,助其语势,可谓出口成章、娓娓动人,使听众永无倦容。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演说家。及至与他接触谈话,则又发现他不但风趣横生,且极和蔼可亲、待人诚恳;总而言之,他是一个使人敬而爱之的长者。

  十五年前,我在美国求学的时候才得细读《中国人的素质》(Chinese Characteristics)的英文原本。对于书中不少的地方未能赞同,也有些地方使我不愉快。这一方面是因为我那时为祖国顾全体面的心正盛,至于究竟他说得对不对未加深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明氏的材料都从农村里得来,我虽是中国人,但对于祖国的农村社会就没有用心观察过。但因为我欣赏这部书的文体,我就买了一本带回国来。一回国就开始我的都市社会调查研究的工作,与民众接触的机会一天比一天多,遂渐感觉到此部书的意义。后来不久就转入农村,从事于实地调查的工作。我就把这部书和他的《中国农村生活》(Villaae Life in China)都带到乡间去。说也奇怪,因为农村开荒的工作过于紧张,我就好久把它们留在箱子里,没得闲空理会它们。直到过了足有几年的时间,才又忽然想起这部书来。及至再打开一读,就觉得此书的意义与从前大不相同了。明氏毕竟是过来人。他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现象,可谓观察精密、独具慧眼,而且他那描摹入微、写实逼肖的能力,岂但在西洋人中没有几个可以与他比拟的,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国人中间恐怕也是少如凤毛麟角吧。

  我先顺便在这里把明氏的生平略提一下,因为这可以帮助我们更能了解他的著作。明氏于1845年7月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二十二岁毕业于比罗耶特大学(BeloitCollege),二十六岁时与同学狄更生女士(Emma Dickinson)结婚,享伉俪生活五十五年之久。他于1872年来华,在天津为传教师,时年二十七岁。后来不久即到山东,从事传教与救灾等工作。自1880年后,他久居于恩县之庞家庄,从事于农村布道、医药、慈善、教育等事业,有二十五年之久。后来他在国际上得享盛名,大半由于他从山东这一带农村所得的经验里所发表的文章。最早发表的是《中国的格言与谚语》(The Proverbs and CommonSayings of the Chinese),登载于《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News)。《中国人的素质》出版于1892年,时年明氏四十七岁,来华后整二十年。《中国的农村生活》出版于1899年,时年五十四岁,来华后二十七年。他的著作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尤其是《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已译成法、德、日等国文字。义和团的运动是发源于山东的西部,明氏亲见其开始活动,亦曾警告北京政府,但未为当局所注意。1901年义和团之乱作,明氏被围困于北京使馆。次年根据其亲身的经验,发表《骚动中的中国》(China inConvulsion)一书。于 1906年返美,为教会募捐运动,在美国各处奔走讲演,大为人所欢迎。也就是在这一年,明恩溥氏为中国做了一件大事。

  1906年3月6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Theodore Roc-sevelt)邀请明氏在白宫午宴。宴后明氏向总统建议美国可退还庚款予中国。明氏所申述的种种理由,其热烈的情绪表现。以及他的讲话的天才,使罗斯福总统于聆听之下,大受感动。用明氏自己的话:“我预先准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并且当时清清楚楚地对总统一直说出来……总统像一个电机似的,感觉非常灵敏,易为磁力所吸引,简直不能使他安静片刻。他在我讲话的进行中。不时插言,以兴奋与郑重的语气说道:‘明博士,我完全与你同意,就告诉我你要我做什么’……这个问题,就是把二千万的庚子赔款要用在与中国有益的事业,特别是供给中国的学生到美国来留学……总统回答说:‘你给我写一封信,说明你想应当如何做。你最好也去到国务院见罗特(Elihu Root)谈谈。’……我随后就到了国务院,陈述了我的意见。”

  十天后,在3月16日,罗总统致明氏一函,大意说:“我非常快乐地读了你的两部大作,迥非它书所能比拟。我觉得对于中国的了解加深了许多……前次会晤,至为愉快。对于我们所谈关于中美庚款的事,尊意以为我能作什么,请即示知为盼……今日德国大使曾对我说在他读过的所有关于中国的出版品中,尊著是最好的。”

  4月3日,总统在复明氏的函内说:“……我极赞成你所建议的政策。但庚款之退还一举,是否不被中国看为是一种示弱的行为,我也不能不有所踌躇。但除非有反面的重要理由发生,我颇倾向取决于你的判断。我也要与国务院的罗特商谈此事。自然你也知道我是不能控制国会的行为。但我要在行政方面尽我的力量,并且也要与国内教育文化机关共同努力,促进此事之实现。”

  由罗总统这样热心的赞助,庚款退还的议案遂得顺利地在国会通过。此后造就了数千百留美的各种人才,创办了完备的清华大学,并促进了中美的邦交。均为明氏建议的结果。在明氏最初发表其意见时,论者笑之。讥为一时的情感与幻想。及至此建议实现之后,在二三十年内各国人士亦发表了种种的批评。但于近几年内其他各国也都跟着美国的脚步把庚款一一退还中国了。今日饮水思源,吾人不能不归功于当日明氏的卓见。

  明氏将庚款退还的事办完以后又返回中国,常到各省旅行。此后他又发表了两部著作,其一为《中国的振拔》(The Uplift ofChina),英文原本售出十八万部之多,已被译成数国文字,包括斯堪的纳维亚诸国的文字一。明氏八十一岁时,夫人去世,始退休于美国加利弗尼亚州之克利蒙特村(Claremont)。他在1932年8月31日去世,享年八十七岁。美国无线电及各处报纸均表示追悼。国务院电唁其家属,表示哀悼之意,并称颂其在远东之功绩。在杂志中有不少纪念他的文章。这里可以摘录在华多年而又熟识明氏之博晨光教授(Lucius C.Porter)所写关于明氏一段文章的大意:“……明氏一方面被认为是一个世界的人物,而一方面为许多淳朴的农民所怀忆,这正足以显明他的人格与地位。明氏天赋之高,使他成为世界所注意的人物,他却终身如一日的致力于劳苦大众生活之向上……明氏有敏捷的机智,有锐利的眼光,有作文的天才,长于幽默与滑稽,且对于世界问题独具慧眼……他是大人物的良朋,但照样也是一般最不幸的人们的好友。他终身以服务人类为职志。他的好作严峻的批评、好用似非而是之讽刺的语句,使初识他的人误认他是一个愤世嫉俗者,或一个悲观者。他那对于社会背景和人类行为之特殊犀利的观察力,真可以使他成为世界上大幽默家而有余。但他不止是一个人类之讽刺的观察者,无论是对于他的本国人或对于他国的人,他是一个彻底之人类的服务者,无时无地不是在帮助需要他的人,不论是好人是坏人,直至他与世长辞。在中国就一连服务了五十四年,又差不多都是在穷乡僻壤……有的中国人对于他所叙述关于中国人之生活的一些观察表示不满,也有的西洋人看他的言论属于悲观一派。这些印象一部分是由于明氏的一种习惯,就是他对于一种现象的描写,常是把那种现象之缺点的方面先指出来;在他自己的生活中也呈现一种游戏的状态;他对于事实观察的天才,发现一般人所没有理会的社会间潜隐的势力与他深刻的解释,均为其严酷的幽默与悲观论调之原因。但是,说也奇怪,同时他的百折不回、始终如一地牺牲自己为中国农村服务的精神和对于宗教的坚固的信仰,似乎与他发表的一部分言论有些矛盾。我们要承认他是一个绝对信仰爱的力量能改造世界之坚强的乐观者。”对于这段可谓盖棺论定的话,明氏有知,也许在地下含笑着说一句:“这孩子还算知道我。”(按:博先生之父为明氏之同班而又系多年共生死之交的同事,故博先生称明氏为叔)。

  总之,明氏终身的事业是在中国,也是对于中国极表同情的人。他的幽默的甚至刻薄的或言过其实的笔调,的确使我们感觉不快或不满;有时遇到修养稍差一点的人可以到怒发冲冠的程度。但我们读了他的描写以后,能使我们对于他所指出的特性留着很深的印象,也未尝不是受着他这种文体之赐。“良药苦口”,终究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我们最好是弃其糟粕而取其精华,得到他正面的益处。再者,一个民族的特性是要从大多数民众日常生活看出来,而中国大多数的民众是农民。明氏的书是根据农村社会生活写的,是他多年与农民接触所得的印象,所以都是第一手的材料。他的印象不一定都完全正确,但明氏确是一个胸襟阔大、动机纯正的人;是一个悲天悯人、救世为怀的人;也是一个对于中国有热烈感情的人。

  他一方面欣赏中国的文化,一方面认真地评判,且不客气地、忠实地把他的所见所闻与所感想到的和盘托出。他不单是用目看,也是以心感的。他同情人类,敬重中国,同时他重事实,他爱真理。我们要知道,无论如何,他是一个西洋人。西洋人是讲效率的,是注重时间的。是活动的,是具冒险性的,是尊重妇女的,对于衣食住是好清洁的。中西文化的背景既有很大的差别,明氏当然不知不觉地免不掉戴了一副有色的眼镜。他归纳的种种结论或有可非议之处,其中有的尚需要精密的研究;但他所引用的许多例子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明氏不但说一口好中国话,尤其是山东的土话,并且也很通中国的文字,曾读过不少的中国历史与经书。所以对于他二十多年的实地观察,我们不能轻易放过,因为决非道听途说、一知半解者所能比拟。他无论是说英文或中文,总是出口成章,又因幽默成性,的确有时他说的话往往使人不得要领,莫名其妙。例如一次他说:“‘国以民为本,民无信不立’,所以中国应当多立邮政局!”不知究竟他是把原文弄错,还是在说笑话。因此,我们读他的书,要在字里行间求得他真意之所在,不要犯了以辞害义的毛病。

  明氏在他的序文里咱己也承认一个西洋人要知道中国的全相是不可能的;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他二十多年的经验大半限于鲁冀两省,特别是鲁省。这只是一个观察者的印象。他也提到自从他在《字林西报》发表了这些文章以后,对于许多人的讨论与批评,他也曾加以考虑而有不少的修正。

  对于光旦先生所选择的十五种特性,我也在这里按照次序一一说几句。先从关于描写生理与心理方面的五种品性说起。

  (一)关于“活易死难”方面,明氏所提中国人的随遇而安,到处可以适应的一点,的确是极显著的品性。至于说到中国人的复原力极大一点,明氏只凭一般的观察是不够证明的。这非根据科学的调查而有统计的证明不可。例如欧战时各国伤兵的复原力是否不及中国人是不易断定的。关于中国人的不讲卫生是对的,而说中国人的寿命高,老人多,是错误的。这不能凭一般的观察而速下断语。根据现在已有的实地调查,无论是平均的寿命或老人数所占全人口数的百分比,中国都赶不上西洋讲卫生的国家。

  (二)关于“没有神经”方面,中国人的镇静、不忙、睡觉的本领、忍痛的本领、不好运动及在扰乱的环境里能泰然安处,与西洋人的神经过敏、讲效率、好运动等,两相比较,的确是我们的一些特性。从某种见地看,这正是中国民族的长处。中国人到处可以睡,远胜过西洋人必得有舒服的床才可以睡。因此明氏叹息着说:“谁是适者,谁能生存,是富有神经的欧美人呢,还是麻木不仁的中国人呢——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

  (三)“耐性太好”,无疑的也是我们的一个特点。中国人比起西洋人来,其耐性是惊人的,不可思议的。《忍为高》这一册在乡间流行的唱本,已经变成家传户诵的“圣经”,不但是常挂在口头上,而其感应已渗入于农民的骨髓里。这从一方面看当然是我们民族的一大优点,而同时从另一方面看也是我们的一大弱点。“不抵抗”的表现,就是受了这耐性太好的毒。我们已经能忍“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我们认为我们民族的耐性太过火了。

  (四)关于“不求准确”方面,明氏所提中国度量衡以及各种单位的漫无标准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模模糊糊的习惯。不能不使受过科学训练的西洋人惊异。凡在乡间作过调查的,无不立刻感觉这一种显著的品性。无怪明氏为我们做化学试验担心。这也的确是我们民族的一大缺点。

  (五)关于“寸阴是金”,明氏的原题是“不重视光阴”。他指出中国人不宝贵时间,不守时间,耽误时间,称我们是洪水前期的人,有的是时间来耗废。中国人时间的不经济与西洋人看“时间是金钱”来比较,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再说对于经济的三种品性。

  (一)关于“勤劳”方面,明氏把中国人的夜以继日、孜孜(石乞)(石乞)的精神,永远不慌不忙的工作态度,描写得淋漓尽致。中国一般人的没有办公时间,没有休息的星期日,没有种种的假期,都是西洋人受不了的。所以明氏在称颂中国人的这种特性之余,而又语重心长地说道:“我们也相信中国民族真会有富强之一日,要是他们于勤劳的一种美德之外,再很稳当地配上许多其他美德。这日子反正是不远的。可惜中国人只是口口声声地讲要诚实,要廉洁,要恳挚——而实际上总是只说不做。我敢断言这些美德都能从理论变为事实的一天,也就是中国人可以十足收取勤劳的效果的一天。”这段话是足使我们发人深省的。

  (二)关于“撙节”方面,中国农民能俭的本领可谓到家而彻底。凡在农村作过生活程度调查的人,无不理会大多数农民的生活程度已经低得难以再低、中国农民在衣食住行日常生活的节省与西洋人的讲究舒服比较,的确差别极大。但有些地方西洋人的过于讲究清洁和种种暴殄天物近于靡费的习性,在我们看,也未尝不是一种毛病。

  (三)关于“知足常乐”这一点,明氏指出中国一般人在顺境里涸然能优游自得,在逆境里也能安之若泰,可谓一针见血的话。对于中国人安常处顺的本领,明氏说:“……逆境之来,论理既知其必不可抵抗,论力知其无法抵抗,唯一的应付方法自然惟有尽量的迁就;只有在迁就之中还可以找到一条心安理得的出路。”在明年当日固慨乎言之!在我们今日读之,试问又作何感相?

  最后我们来看关于社会的品性。这一部分是明氏描写得有声有色的一部分,也是使中国的读者容易发生反感的部分,但也是对于我们的当头棒喝、使我们反省的部分。读这一部分时,我们多少需要一些修养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

  (一)关于“有私无公”这一点,我们虽欲掩饰否认而不可得。民族之所以到今日,虽有种种原因,“私”却是我们民族的致命伤。到处表现着“各人自扫门前雪,体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四十年前,国家观念、民族观念、公共意识的缺乏,必尤甚于今日。具有国家思想和公共精神的西洋人在当日岂能不理会到我们的这个使民族散漫无力的缺点?

  (二)关于“无恻隐之心”,原题是“同情心的缺乏”。明氏一直地说:“中国人目前最缺乏的一种品性,就是侧隐之心或同情心。”他指出我们对于残废的人、心理上有缺陷的人、遇难的人、陌路生人、妇孺以至于牲畜都表现了同情心的缺乏。本来中国现有的一些社会团体和慈善事业,大半是近数十年来的产物。这也是使明氏在四十年前更容易理会我们的同情心的缺乏。

  (三)关于“言而无信”,原题是“诚意的缺乏”。这一章尤其叫我们读了不舒服。明氏直白不客气地指出中国民族善于撒谎,大都轻诺而不践约,认错的本领和揩油的本领都很大,并且对于孔孟二圣的假装害病大有可议之处。他所举出的种种例证,极值得我们注意。

  (四)关于“尔虞我诈”方面,明氏指出中国人彼此猜疑和倾轧的态度,甚至于到“一人不进庙,二人不窥井”、“李下不正冠,瓜田不纳履”的程度。这在乡间实在是常见的现象。

  (五)关于“爱脸皮”,这是明氏原书的第一章,也是极见精彩的一章。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佩服他观察的透彻而深刻。例如他说:“中国人心目中的脸皮,并不指头部前面的那一薄层,却是一个综合的名词……我们西洋人就根本懂它不得。”老实说,连我自己有时也莫名其妙。他又说:“中国人的问题,永远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一个格式问题,不是事实的对不对,而是格式的合不合……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只好和西洋人分道扬镳……中国和事佬最大的任务,便在研究出一个脸皮的均势的新局面来……各不伤脸……至于公平的处断是不可能的。饭碗可以不要,脸皮却不能不要……至死也要救他的脸皮。”这的确是一种一般的现象。

  (六)关于“婉转”一章,明氏也极尽了描写之能事。他上手就说:“中国人是有婉转的天才的。我们盎格鲁—撒克逊人都没有这种天才。不但没有,并且以能够单刀直入、开门见山自豪。”他又说:“在中国,你也转弯,我也转弯,彼此都能心照不宣。”他最后得到一个结论,就是“你不能从一个中国人所讲的话里,知道他要说的究竟是什么。”又在一处说:“有天才的中国人有一种本领,使你挨了骂还不晓得,使你吃了亏还以为他正在恭维你。这是一种艺术。”明氏幸而是常与心地比较忠厚的冀鲁人接触,若是在江浙一带,不知他更要作何感想。

  (七)这最后的“客气”一章,我认为是最精彩而又是最有意义的一章。章内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使我们不能不承认。虽然我感觉到不应当多占篇幅,但我止不住要引述他指出的几点:“中国人善于客气……我们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喜欢称赞自己的种种美德……东方人大都擅长一种艺术,可以使人与人之间,冲突日见其减少,和气日见其加多,我们便自愧弗如……他们已经把客气的艺术推进到一种登峰造极的程度……我们西洋人认为不可思议,决非人力所能办到。客气本身早就成为生活中间不可须臾离开的一部分,客气就等于生活,就是生活……中国人客气的用意,似乎并不在要使人舒服愉快,而在表示他是一个懂规矩与守规矩的人。要是客人不舒服,那是客人不懂规矩的自作自受,和主人无干。”明氏在他最后的结语里说:“我们终究得承认,在社会交际方面中国民族毕竟是过来人,有许多地方值得西洋人的效法。我们的客气固然很注重诚恳这一点,但有时也太老实,太不留情面,要是加上一些宛转而无碍于诚恳真挚的程度,岂不尽美尽善……客气虽小道,讲究起来却也不易;谁能够把东西方人对于客气的见解与方法融通之后,节取其中的精髓,不偏不倚地走上那又窄又崎岖的中庸之道,谁便是世界上第一个有福气的人。”这段话不但值得直爽的西洋人想一想,更值得我们过于客气的中国人考虑一下。

  有人以为明氏所描写的不过是一些社会表面的现象,是一些拉杂的、平常的、肤浅的叙述。我们不要忘记,世间最平常的东西,往往也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例如日光、空气和水都是最普通的东西,但也是与人类生活最有利害关系的东西。明氏的贡献就是他能够把农村社会在日常生活里人与人之间种种现象和为我们民族自己所未注意而实际上乃是左右社会行为的种种潜在的势力,以庄谐并用而极有力量的文体描写出来,使每个读者都能如身临其境地得到清楚的认识。这比一般笼统的、主观的、玄想的、去事实生活很远的大议论,有价值多了。例如有人对于明氏所提出的“私”的一点,曾引中国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域“见义勇为“等说法来辩护。对此,我们要取客观的科学态度,用客观的科学方法,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仔细地观察一下。若是我们本能在现实生活里找到这类行为的表现,那我们也只好认为这是古圣先贤的理想,是一种勉励人的教训。明氏是注重客观的现实生活的;我们在他许多片段的、琐碎的叙述里可以发现一般的原则与真理。

  明氏所指出的十五种品性、当然决不是为中国民族所独有,但这些品性在中国民族的生活中在量的方面表现得特别普遍,在质的方面也表现得特别深刻,因此才成为民族的特性。再者,每种特性有它的利点,也有它的弊点。一个民族如何能于其种种特性,设法存利除弊,使能恰到好处,是应加意研究的问题。

  中西文化根本不同,所以东西方人也不能够彼此完全了解。例如中国家庭制度及由此制度产生的种种社会行为,与中国人能享受简单的理想生活,都不是为西洋人容易体会的。因此在明氏所举的例子中,有的在我们看来,好像是少见多怪,也就是因为两个民族的背景大不相同的缘故。

  明氏虽然把中国民族种种特性一一提出,却没有说明其原因。光旦先生以优生学的眼光,充分地补足了这一点,也在这本书里指出几个向来为人所忽略的重要问题。光旦先生指出:“中国民族并不衰老,而且是在青年。民族虽不衰老,而确乎有许多不健全之处,例如体格的柔韧、科学头脑的缺乏、组织能力的薄弱和自私自利的畸形发展。这些不健全之处确乎有先天的因素。要是及今不对病下药,元气便不免要变本加厉地受斫丧,以至于无法挽救。

  本书说明了中国北部荒年淘汰的作用及其与民族性的关系,也指出中国真正的弱点却在没有第一等的领袖人才,并且说明其原因。光旦先生在民族卫生的出路里告诉我们:中国决不是不可为的国家……只要有适当的选择方法、充分的经济机会、相当的人口限制,未始不可以培植出一派强有力的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出来……优生学的目的就是要叫民族中优秀的分子相对地加多,不优秀的分子相对地减少……不了解民族健康的精义而一意孤行的只注意作些个人康健的设施,而不注意民族康健的设施,结果不但是徒劳无功。并且还可以减低民族康健的程度。

  最后,光旦先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中国民族的许多劣根性既因缘于荒年的反选择的影响,所以要改革民族的品性,非先改革荒年与荒年的成因不可,例如:在自然环境方面,注意造渠、浚河、造林等工作;在经济生活方面,提高生产能力与力求分配的利便与公允;在社会生活方面,注意都市化的控制与家庭制度的整顿。

  我对于优生学是门外汉,不要说什么外行话。但我得读这部书稿,获益甚多,使我对于向来几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得到了解释,对于民族的出路也认识得深刻了一些。我想其他的许多读者也一定与我有同样的感觉。

                      1936年6月李景汉

           潘光旦评《中国人的素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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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本文原为潘光旦先生所著《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的“自序”。

  七八年以来,我在“民族”这个很广泛的题目上发表过不少的文稿,其中翻译的与自著的都有。以时间先后论、最早的是亨丁顿氏《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的译文,是由新月书店印行的。因为翻译亨氏,就联想到明恩溥氏的《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于是从1933年起至1935年秋季止,陆续选择了一部分。《民族卫生的出路》是1930年在广州的一个演讲,到1932年才写出来,原名《优生的出路》,曾经编入《中国问题》的论文集里,作为末尾一章。《民族的病象》五篇,五分之四是1934年做的,最初是一个在上海的讲稿,后来才发展成四篇;五分之一是最近补入的。《优生与民族健康》是1935年在天津的一篇讲稿。这些,先后都在《华年周刊》上登载过。入《绪论》的四篇,《民族复兴的先决问题》是替《东方杂志》做的;其余也曾一度在《华年》上发表。

  一起三十篇文稿,虽译著与发表的时间有先后,事实上却很可以看做一个囫囵的东酉。列为《结论》的四篇文稿是根本表示我对于“民族”一名词的见地与立场的。民族的题目虽然广泛,我始终以为它是有一个下碇处的,那就是它的生物的涵义,离开了生物的涵义讲民族,便不免有泛滥无归的危险。《绪论》的第四篇可以看做全书的一个缩影。

  《绪论》而后,我们最先应当注意的是我们的民族究属有些什么特性。这个题目的科学研究,尚有待于国内心理学者的努力。沈有乾、萧孝嵘、陈科美、庄泽宣诸先生虽已先后从事于此,但只开其端,未引其绪,我们还不能根据他们的研究来作一种通盘的观察。不得已,我们姑且介绍一种西洋人的作品,权作替代;明知其是一个个人的印象,不科学的,但比略而不谈,总觉好些。

  不过明恩溥氏(Arthur Henderson Smith)这本《中国人的素质》也自有它的价值。有好几层理由可说。明氏是美国的一位传教师;生于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于1872年(同治十一年)来华;最初在山东传教,前后约有三十年之久。辞职后,移居河北通县,致力于通俗教育。年老退休,始回美国;于四年前才去世。他毕生的著述,几全部以中国作对象:《中国文化》,出版于1885年;《中国人的素质》,1892年;《中国的农村生活》,1899年;《骚动中的中国》。1901年。明氏和中国的关系,既如是其长久而亲切,观察所及,当不至于过于浮泛。这是第一层。明氏是一个老教士,目前基督教教会的前辈和他接触过的还不少;他们都众口一词地说他脑筋敏捷、眼光锐利、辩才无碍。诚静恰牧师曾经亲口对我讲过他个人对于明氏的良好印象。这样一个人的见闻观感,我们当然也不便搁过一边,认为是无足重轻。这是第二层。前平民教育促进会定县实验区调查主任今清华大学教授李景汉先生也和明氏相熟,对明氏也有同样的印象,同时认为《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大体上很可以说是一幅逼真的写照。明氏以传教师的地位随意观察中国农民,李先生以社会学家的资格研究中国农民,而所见吻合如此,可见明氏这本作品,也决不能和一班走马看花、捕风捉影的西人著述等量齐观了(说详于上文李先生的序文中)。这是第三层。《中国人的素质》中所历叙的中国人的特性,不但是一个事实,为明氏一班明眼人所见到,并且,就生物淘汰的学理言之,也确乎是一些无可避免的结果。淘汰的理论而确,则有到中国的特殊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便不能不发生一种特殊的淘汰作用;有到此种淘汰作用,便不会不形成种种特殊的品性。种甚因,食甚果;种麻的,必得麻,不得黍,此种特性的演变而成,当然也不是例外。明氏单单把果和盘托出了,并没有讲团,恐怕他实在也不大明白因之所在;不过讲淘汰学说的我们是明白的;拿我们所明白的因和明氏所描摹的果,联系了看,便恍然于因果的不爽了。这是第四层。因为理有固然,势所必至,所以也可以说这是最有力量的一层。
  《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原有二十七章,我只选择了十五章,每章也还很有一些删节。删节时大率遵循二三简单的原则:一是所叙与特性无干;二是就译者的眼光看去,所叙名为特性,或貌似特性,而实非特性;三是所举特性的实例过于琐碎,地方色彩太重,或早成陈迹,为时人所不易了解。间或也有就译者经验所及,特别添注的地方,添,用方括弧,注,用圆括弧,分别标出,以明责任所在。译笔以不失原意而能传达原文的谐趣为主。明氏是对我国民族十分表示同情的一个人,但因为性喜诙谐,有时兴会所至,常要穿插一些过火与挖苦的笔墨。这些,我全都照译了,因为我相信它们可以增加读者的趣味,而决不会引起以辞害意的危险。

  译文十五章的次序是我完全另外排过的。最初五章所描写的是生理与心理的品性。其次三章,是经济的品性。后来六章全都是社会的品性。论自私的一章是兼具经济与社会两重意义的,所以列在它们的中间。这样排列似乎要比原书合理一些。

  上文说特性是果,淘汰作用是因;接着的第三篇便专为推寻这个因而设的。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亨丁顿(Ellsworth Huntins-ton)是当代一位著名的人文地理学者。1923年,他一度来过中国。1924年,他发表了一本极有趣味的作品,叫《种族的品性》( The Character of Races),其中专论中国民族的文字,竟有四章之多,散见于序文及其他章节里的片段又有好几十起。用自然淘汰和人口移殖的原则来解释中国民族性的学者,以前不是没有,不过我没有见过比亨氏叙述得更详细、推论得更周密的了。四章的大意,最初我曾经在英文《留美学生月报》里介绍过一次。但把它翻译出来,则在归国之后。原文第四章末尾,本有一段总括四章大意的话,嫌它有些无谓的重复,所以未译。此外别无删节。以前印单行本时,我替这四章起了一个总题叫《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如今为呼应上文,酌改为《自然淘汰与特性的由来》。

  亨氏原是一个纯粹的地理学者,他一向以为一切文化的发生变迁,可以用自然环境——尤其是气候——来直接解释。但在《种族的品性》一书以前,他的见地很明白地经历过一番修正;从此以后,他承认此种解释至少有一部分只好算为间接的,而直接的却是自然环境所供给的选择或淘汰作用,以及与此种作用所形成的种种品性。他在《种族的品性》一书的自序里,便很坦白地说:

  大约九年以前,在一本书名叫《文明与气候》(Civ-ilization and Climate)的书里,我叙述过一种学理的主张,以为文明与进步的一般的分布是大半依靠气候的。在那本书里,我也有过一度尝试,证明气候的影响,倒过来也受下列种种事物的有力的修正:民族与文化的移徙、种族的混合、发明与发现(例如铁器与农业)、意识的事物(例如宗教),等等。把这些因素都酌量采纳以后,我依然觉得,人类进步的分布问题里,还有很有意义的一部分没有得到解释。例如,慧星一般的理智的光芒何以会在希腊一隅放射出来?印度文化里一部分的伟大的遗墟何以会在柬埔寨找到?冰岛酷寒之地,何以会产生一种很高级的文化,并且能维持至千年之久?文明分布的公例是南方趋于保守,而北方趋于进取,何以中国的南北便适得其反?经过好几年的思索以后,我相信至少一部分的答复,可以在人口过剩与移徙所引起的自然淘汰中求之。这淘汰的原则原是极简单、极明显的,但何以历来从事于地理、历史与社会学的人竟会拥过不问,真教人大惑不解。
  我所以发现这条原则的重要,其关键实系乎对于中国饥荒的一番研究。中国北方,就气候、文化制度以及以往的历史成绩而论,原该是很进步的;但事实却并不如此。我对于这一点一向觉得莫名其妙。有一次在《地学评论》(The Geegraphic Review,第7卷,1922年)里读到一篇比削伯医师(Carl W.Bishop)的稿子;比医师在这篇稿子里,把华北的保守性与华南的进取性,指点得十分清楚。经此一番提醒,我对于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便更觉得有推究的必要。我忽然想到饥荒的题目上,以为它也许和这问题有相当关系。因此,我就写信给在天津的一位传教的老友(姓名从略),问他,据他看来饥荒的结果,借了生、死、流亡的途径,对于人口中生理与。心理的各种流品,究属发生过什么选择或淘汰的作用。他不但自己答复了我,同时又征求到了许多别的传教士的意见,作《中国人的素质》的明恩溥便是其中的一位(余四位姓名从略),这些朋友对于中国的灾荒和救济工作,都有过亲历的经验。后来我自己也到过中国,又和许多别的传教士接谈过(原文列举五人姓名职业,今亦从略)。他们和不胜枚举的许多别人一起供给了我很多的资料,全都似乎证明,假手于人口过剩、饥荒以及移徙的自然淘汰作用,在今日的中国,正在急速的进行之中。历史的记载也明白而示,以往二千多年的时光,一大部分也受这种作用的支配,其进行的速率比今日的也并不算慢。所以就中国而论,淘汰原则的适用是最明显不过的;因此,我自以为关系中国的四章,也许是全书最关紧要的部分。

  这最关紧要的部分现在就成为本书的第三篇。

  第四、第五两篇可以无须详细地说明。一部分的民族特性,我以为不妨当做民族的病象看待。这些特性,自其来历言之,既有很深的根源,亟切铲除不去;自其效用言之,又是我们应付20世纪国际环境时一些庞大的障碍,亟切推动不得,所以事实上也确乎可以当病态看,当先天不足看。民族的先天不足,惟有民族卫生的药方可治,所以便殿之以《民族卫生的出路》。

  本书原是一个论文集,事前并没有什么计划,各篇稿子是在很不同的时候写的,写时或讲时的读者或听众也很不一致,所以全书虽可以辑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东西,其间拼凑、粘连、折叠的痕迹,自然是在所不免,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关于折叠这一点,我自己尤其是觉得抱疚。“好曲子不唱三遍”,何况所唱的又未必是好曲子呢。有一次和一位朋友谈起这一点,我说,这一类民族、特性、病态、优生、选择、淘汰、遗传……的话,我自己也觉得讲腻了,别人请我讲什么或写什么的时候,自己总感觉到“炒冷饭”或“翻旧卷”的无聊。这位朋友却很诚恳地安慰我说,不妨,在你固然不免讲得或写得厌倦,但读的人或听的人,大概总是第一次,即使不是第一次,这类的话也无妨多听或多读几次,因为在别处他很少机会听见或读到。这话虽很给我一些鼓励,但于心总觉歉然,所以在整理本书中各稿的时候,已经尽力地加以删节。其真正不能删节的,只得仍旧,仍请读者谅宥。

  这本集子对于民族的特性有许多很不恭维的议论。为要表示这种不恭维的议论决不是由于我个人的癖性或偏见,我请了三个人做见证:明恩溥牧师、亨了顿教授、李景汉先生。对这三位我都要表示我的敬佩与感谢之意。李先生特地为我做了一篇万余言的长序,把“良药苦口”的意思再三地为读者申说,我尤其是觉得感激。

                      1936年6月 潘光旦

            辜鸿铭评《中国人的素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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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里选摘的四段评论,摘自黄兴涛、宋小庆所译《中国人的精神》(海南出版社,1996年4月)。此处经译者同意采用。

                  一

  ……我力图说明那些被称作中国文明研究权威的外国人,实际上并不真正懂得中国人和中国语言。比如那个可敬的明恩溥先生,他曾著过一本关于中国人特性的书,但他却不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因为作为一个美国人,他不够深沉;还有那个被认作大汉学家的翟理斯博士,我试图表明他实际上并不真懂中国语言,因为作为一个英国人,他不够博大——没有哲学家的洞察力及其所能赋予的博大胸怀。
        ——《中国人的精神·序言》

                  二

  我们举的关于中国人特性的最后一例,是其缺乏精确的习惯。这是由明恩溥提出并使之得以扬名的一个观点。那么,中国人缺少精确性的原因又何在呢?我说依然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而敏感的,它不像头脑或智力那样僵硬、刻板,你不能指望心也像头脑或智力一样,去思考那些死板、精确的东西。至少那样做是极为困难的。实际上,中国的毛笔或许可以被视为中国人精神的象征。用毛笔书写绘画非常困难,好像也难以精确,但是一旦掌握了它,你就能够得心应手,创造出美妙优雅的书画来,而用西方坚硬的钢笔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中国人的精神》

  “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它之外的余下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①
                     ——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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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Der Philister negiert nicht nur andere Zustande als der seininge ist,er willauch dass alle ubrigen Menschen auf seine Weise existieren sollen.”——原注。

  斯特德①先生曾经设问:“作家玛丽·果勒里( MarieGorelli)走红一时的秘密何在?”他的回答是;“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读其小说,沉醉在玛丽·果勒里世界中的信徒约翰·史密斯们,把她看作该领域最权威的代表。他们生存在里头,活动在其间,从中找到自我。”玛丽·果勒里之于大不列颠的约翰·史密斯②们,就恰如明恩溥牧师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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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斯特德(W.Stead,1849一1912):英国著名新闻记者。擅长以流畅的文笔和炽烈的感情去撰写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敏锐的观察力和强烈的正义感。曾撰有《俄罗斯真相》、《如果基督来到芝加哥》、《世界的美国化》等。
  ②约翰·史密斯:这里特指那些自以为比中国人优越,想要以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开化中国人的英国人。

  然而,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和半受教育者之间的差别也就在这里。真正受过教育的人总想去读些能揭示事物真理的书,而那些半受教育之辈,则宁肯去读些将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其虚荣心驱使而欲事物变成何样之书。在中国,那约翰·史密斯极想成为一种凌驾于中国人之上的优越者,而明恩溥牧师则为此写了一本书,最终证明他——约翰·史密斯确实比中国人优越得多。于是,明恩溥牧师自然成为约翰·史密斯非常亲爱之人,他那本《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也就成了约翰·史密斯的一部“圣经”。

  但是,斯特德说过:“正是约翰·史密斯和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所以,最近,我不惮其烦地读过了那本提供给约翰·史密斯关于中国和中国人观的著作。

  早餐桌上的那个独裁者(The Autocrat at the BreakfastTable)曾把人的智能分为两种:一是算术型智能,一是代数型智能。他观察说:“所有经济的和实用的智慧,都是‘2+2=4’这种算式的延伸扩展或变化。而每个哲学命题则更多地具有‘a十b=C’这种表达式的普遍特点。”约翰·史密斯的整个家族,显然属于那个自以为是的独裁者所谓的“算术型智能”的头脑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名约翰·布尔,他把自己的命运同“2十2=4”的公式联系起来,到中国来贩卖他的曼彻斯特商品。为了赚钱,他同中国人约翰①相处得很融洽。因为无论是约翰·布尔,还是中国人约翰,他们都懂得并完全服膺“2十2=4”的公理。可是,现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同了。他带着满脑子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来到中国——不再满足于贩卖曼彻斯特商品,还要开化中国人,或者,按他的话说,要“传布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结果,约翰·史密斯同中国人约翰闹翻了。而且更糟的是,在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开化和影响下,中国人约翰不再是曼彻斯特商品的诚实可靠的好主顾。他们玩忽商业,心不在焉,却尽到“张园”去庆祝立宪去了,实际上,他们已变成一群疯痴狂乱的改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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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中国人约翰:这里特指与西方人打交道,接受西方“开化”的那些中国人。

  前不久,在辛博森①先生《远东的新调整》一书和其他著作的启发下,我曾致力于为中国学生编过一本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手册。结果,迄今为止,我编来编去,不过是以下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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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辛博森(Bertrarn Lenox Simpson,1877—1930):笔名普特拉姆·威尔(Put-nam Weale)。英国人。生于宁波。曾在中国海关任职,后出任英国报纸驻北京通讯员。曾被黎元洪和张作霖聘为顾问。是著名的中国通。著有《远东的新调整》、《满人和俄国人》,《来自北京的有欠审慎的信函》、《东方的休战及其后果》、《东亚正在到来的斗争》等书。《远东的新调整》出版于1905年。

  (一)——人最主要的目标是什么?
  人最主要的目标是使大英帝国荣耀,为大英帝国增光。

  (二)——你信仰上帝吗?
  是的,当我上教堂的时候。

  (三)-—你不在教堂时,信仰什么?”
  我信仰利益,——你给我什么报酬。

  (四)什么是最正当的信念?
  相信人人为己。

  (五)工作的当然目的是什么?
  挣钱装腰包。

  (六)何为天堂?
  天堂意味着能住进百乐街(Bubbling Well Road)①,拥有敞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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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上海最时髦的住宅区。——原注。旧称静安寺路,现为南京西路。——译注。

  (七)何为地狱?
  地狱乃意味着不成功。

  (八)——何为人类完美的状态?
  罗伯特·赫德①爵士在中国的海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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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英国人,生于北爱尔兰。1854年来华,从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年,一直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控制中国海关达四十多年之久。对近代中国洋务事业和中外关系均产生过影响,被清廷授予太子少保衔。庚子时期,曾著《这些从泰国来:中国论集》,促进了庚子议和。辜鸿铭对他控制中国海关十分不满,不时加以嘲讽。

  (九)——何为亵读神明?
  否认罗伯特·赫德先生是一个天使。

  (十)——何为极恶?
  妨碍大英帝国的贸易。

  (十一)——上帝创造四亿中国人的动机何在?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十二)——你如何祈祷?
  感谢你,主啊!我们不像邪恶刻毒的俄国佬和蛮横残暴的德国佬那样,想要瓜分中国。

  (十三)——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传布者?
  莫理循博士①,《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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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莫理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1862—1920):英国人,生于澳大利亚。1897年任《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1912年被袁世凯聘为总统府顾问。他是当时舆论界的活跃人物,主张中国政治上“西化”,经济上加强同英国的贸易关系。为事鸿铭所恶。后者也因此骂辜鸿铭为“疯子”。

  如果说以上便是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一个真实全面的表述,可能失之公正。但是,不论何人,假如他不惮其烦地去阅读一下辛博森先生的著作,就不会否认,以上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著作的约翰·史密斯所传布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一个公正的具有代表性的陈述。

  最叫人难以理解的是,何以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竟然在中国能真正生效?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之下,中国人约翰们急不可待地想要去实现中华帝国的辉煌和荣耀。那拥有八股文的古老的中国文学本是一种无害的空洞之物。而在约翰·史密斯这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影响下正喧嚷着建立的新型中国文学,外国朋友将发现,它会变成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的破坏。最终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不仅会发现他的曼彻斯特商品贸易要完蛋,而且他甚至还不得不去支付另一笔巨额开销,以供再派出个戈登①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枪杀他可怜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那受约翰·史密斯之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开化而变得non comPos mentis(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是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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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戈登(Gordon,1833—1885):英国军官和殖民地行政官。参与侵华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后任“常胜军”统带,帮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贯穿黄马褂。后任苏丹殖民总督,被起义军击毙于喀土穆。

  在此我想简明地指出,这就是有理智的英国人所做的事。依我看,这些满脑子装着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得到一派胡言的外国人,当他来到中国时还能同他必须接触的中国人长期地和睦相处,那简直是奇谈。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Alexis Krausse)所著的题为《远东:它的历史和问题》这本大部头书中,取出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该书写道:“影响远东西方列强的全部问题的症结,在于鉴别那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观察事物不仅与西方人有不同的立场,而且他的整个思维途径和推理方式也与西方人不同。那种根植于亚洲人中的独特的感知,同我们所赋予的感知正相违反!”

  在中国,一个读过上述引文中最末一句的英国人,假如他听从逻辑不通的克劳斯先生的劝告,那么当他想要一张白纸的时候,将不得不对他的儿子说:“孩子,去给我拿张黑纸来。”我想,为了维护那些住在中国,且讲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声誉起见,当他们来同中国人实际交往的时候,还是应该能够抛弃那类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的。事实上,我相信那些同中国人相处得最好的外国人,在中国最成功的人,是那坚持2+2=4,丢掉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那一套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a十b=c的理论的人。毫无疑问,当人们记得在那些过去的日子里,即在明恩溥写他那本《中国人的素质》之前的日子里,大英商行的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①和他们的中国买办②之间的关系,总是那样的彼此相亲且代代相传的时候,当人们记住这一点的时候,他们会倾向于考虑,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与怀着那套a+b=c的东方本质理论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的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无论是对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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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查顿(William Jardine,1784—1843)、马地臣(James William Matheson,1796—1878):二人均为鸦片战争前来华经商致富的英国大商人,怡和洋行的合伙创办者。不过他们致富,并非如辜鸿铭所说,是因为与中国人相处得好,而主要是他们从事一本万利的罪恶的鸦片贸易的缘故。
  ②买办;在中国被外国洋行雇佣的、充当他们与中国商人之间的媒介之代理人。——原注。

  那么,吉卜林①那句“东就是东,西就是西”的名言,就一点道理也没有吗?当然有的,当你与2+2=4打交道的时候,可说存在极少或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有当你面临诸如a十b=c这样的问题时,在东方和西方之间才存在许多的差别。然而要解答东西方之间的那个a十b=c的方程,一个人必须具备高等数学的真本事。今日世界之不幸,就在于对远东问题中a十b=c的方程的解答,掌握在那不仅统治着大英帝国,而且还与日本结盟的约翰·史密斯手里——那个约翰·史密斯甚至连代数问题的基本原理也一窍不通。在东西方之间,对a十b=C的方程的解答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问题。因为其中存在着许多未知数。不仅东方的孔子、康有为先生和端方总督之间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且在西方的莎士比亚、歌德和约翰·史密斯之间也存在着差别。实际的情况是,当你专门解答a十b=c的方程时,你将发现在东方的孔子与西方的莎士比亚和歌德之间,只存有微乎其微的差别;而倒是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和西方的明恩溥牧师之间,反而存在着大量的不同。对于这一点,让我来举一个例子具体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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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吉卜林(Kipling,1865—1936):英国作家、诗人,生于印度。主要作品有《吉姆》、《营房歌谣》等。1907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那个明恩溥牧师,在谈到中国的历史时说道:

  中国人的历史也是大洪水前的,不仅试图从远古开始写历史,而且在这条冗长、混浊而又拖沓的历史长河里,既有历朝历代的大树,又有数不清的枯木烂枝。只有一个完全缺乏时间观念的民族,才会编写和学习这样的历史,只有中国人的记忆,才会把这样的历史贮藏在宽大的肚量里。

  下面,让我们来听听理雅各博士在同一个论题上是怎么讲的。理雅各博士在谈到中国二十三个正统王朝的历史时说道:
  没有任何一个别的民族能有如此完整贯通的历史;就其整体而言,它是值得信赖的。

  在谈到另一本巨大的中国文学集时,理雅各博士又说:

     按照我原来的推想,这部巨著是不会出版的。但实际上,在两广总督阮元的督察和资助下(还有其他官员的协助),它在乾隆最后当朝的第九年①就编定出版了。如此大规模的巨著的出版,显示出在中国高级官员中有一种公益精神和一种对文学的热心。而这一点,是值得私虑重重的外国人好好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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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里原文时间上恐有误。因为乾隆1796年即退位,1799年让嘉庆亲政。上文提到的既元,是清代著名学者,曾官至两广总督,体仁阁大学士。他在两广总督任上,主编过大型类书《皇清经解》,时间是1829年,即道光当朝的第九年。此处可能是理雅各弄错了。

  以上就是我所要表达的意思。即,不仅在东西方之间存在着很多差异,而且即便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那个能鉴赏出中国官员热心文学的学者和西方的明恩溥牧师、那个为中国的约翰·史密斯所爱戴的人之间,也同样存在着许多的不同。
                ——《约翰·史密斯在中国》

                  四

  不久以前,一个传教士为了赶同类的时髦,在他系列短文的封面上自称为“宿儒”,闹了许多笑话。这个念头当然是极端滑稽可笑的。在整个帝国内,可以肯定没有一个中国人敢斗胆妄称自己为宿儒。在中国,“宿”字意味着一个学者或文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然而我们却常常听到某个欧洲人被称为中国学家。《中国评论》的广告里说:“在那些传教士中,高深的中国学正被辛勤地耕耘着。”然后就开列了一批经常撰稿者名单,并说我们相信,所有这些著名学者的研究都是健全可靠、完全可信的。

  现在,要估价那种被称为在华传教士辛勤耕耘的学问的高深程度,我们不必拿德国人费希特在他关于《文人》的演讲里,或美国人爱默生在其《文学伦理学》中所提出的高标准来衡量。前美国驻德公使泰勒先生是一个公认的大德国学家,然而一个读过几本席勒剧本,在某杂志发表过一些海涅诗歌译作的英国人,尽管可以在他的社交圈子里被认作是德国学家,但他却绝不会在印刷品中公然以此自称。可现在那些在中国的欧洲人,只出版了几本关于中国某些省份的方言录,或百来条谚语的汇编,就立刻被冠以一个中国学家的美称。当然,只取一个名目倒也无妨,凭着条约中的治外法权,一个在华的英国人,只要他乐意,随时都可以泰然自若地自称为孔子的。

  我们已经被引入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在某些人看来,中国学已超越了早期开拓时期,即将要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了。在这一阶段中。研究中国的人们将不再满足于编纂字典或诸如此类的搬砖运土性质的工作,而试图去建构专著,翻译中华民族文学中最完美的作品,不仅以理性思辨和充分的论据去评判它们,而且最终论定中国文学圣殿中那些最受推崇的文学家。下面,我打算作如下几点考察:首先,看看正经历着上述转换的欧洲人中,他们的中国知识真实到什么程度;其次,看看以往的中国学都做了些什么;第三,看看目前中国学的实际状况如何;最后,指出我们所设想的中国学应该是什么样的。常言道,一个站在巨人肩上的侏儒,容易把自己想象成比巨人更加伟大。但尽管如此,必须承认、那个侏儒,利用他位置的方便,将必定看得更加宽广。因此,我们将站在前辈们的肩上,对中国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作一个鸟瞰。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我们提出与先辈们不完全相同的意见,这些意见,我们希望不要被看成我们有任何自炫高超的意思;我们宣称不过是利用了我们的方便条件。
                      ——《中国学(一)》

             费正清评《中国人的素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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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节选自费正清《眺望中国》一书。

  美国人心目中对中国的映象的幻灭,是由一本读者甚多的著作来加以完成的,即明思溥牧师所著《中国人的素质》。明恩溥在山东的一个乡村呆了多年,试图从中国下层开始推行基督化,并从乡村这个层面来观察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国人的素质》先是于19世纪80年代以系列文章的形式写成,后于1894年成书出版。该书是中国生活在美国中产阶级眼中的经典写照,书中关于中国社会差别的叙述十分引人注目。该书同时标志着一个新的阶段,成为后来的社会学分析的基础。明恩溥把作为文化差异的“贫穷”与“社会团结”,写得特别精彩。

       ——1985年12月在美国历史协会成立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