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消遥谷电影:蒋介石强硬应对“控美案”
杜鲁门鼓动联合国调查“控美案”
面对中共方面的控诉,美国政府不得不作出回应。
其中第4点再次强调台湾的法律地位问题,称台湾岛的“实际地位是一块由于盟国部队在太平洋地区的胜利,取自日本的领土。像其他同类领土一样,在国际行动未决定它的命运以前,它的法律地位是不能够确定的”。
由于美国鼓动联合国调查美军是否“侵台”问题,台湾“驻联合国代表”蒋廷黻认为此举可能对台湾产生两个不利结果,一是“法律地位将受影响,国府地位亦将因而受影响”;二是“讨论势难拒绝中共参加”。蒋廷黻认为,目前“应尽力阻止此问题列入任何联合国机构之议程”、“绝不可轻易放过”。他在安理会开会讨论该问题时,发言反对列入议程,称台湾事实上既有国民政府统治,“台湾地位与韩政府在南韩相同。”
由于苏联以安理会轮值主席资格提出将台湾问题列入议程,由安理会来处理美国“侵台案”,台湾的阻挠无力挽回定局,最后结果是在
台北接到蒋廷黻电报后,即于
当天,顾维钧即将了解到的情形转告台北,称“美国表示欢迎联合国讨论台湾问题,原为应付苏联政府及中共借口侵略台湾而施其宣传攻势”,虽然安理会已经决定将其列入议事日程,但其讨论范围“似应以美国是否对台有侵略行为为限”,其他一切政治法律问题“应置勿议”。
顾维钧退而求其次,希望在安理会表决时,以以下两点为限:一是美无侵略行为;二是杜总统
在顾维钧与美国国务院交涉的同时,蒋廷黻则忙于与美国驻联合国代表商讨程序问题。
拒绝联合国调查,
蒋介石力主行使否决权
蒋介石对安理会将讨论台湾问题颇为不满,认为“其议题为《美国对台是否侵略》而并非台湾地位问题,于我国体虽无大伤,但俄、英皆以为台湾问题由联合国解决之张本,而美国艾奇逊亦将乐观其成也。可痛!可愤!又增多一国耻矣”。
蒋介石于
考虑到台湾岛内对是否行使否决权意见不一,蒋介石决定再次向联合国提出控诉苏联案,期望以“重提控俄案以打销美国调查台湾之提议”,如果不能达到目的,则再应用否决权。蒋认为,叶公超等不主张使用否决权,主要是怕得罪美国以及得不到国际社会谅解,而台湾使用否决权与苏联使用否决权不同,系为“自卫”性质。蒋介石决定,令叶公超停止出席联合国大会。
台北“外交部”将岛内意见急电蒋廷黻,告知岛内对联合国将组织调查美国侵略台湾案一事舆情愤慨,立法、监察两院及外交委员会委员多不赞成。“‘总统’公开会议,决定反对安理会组织委员会来台调查,遇必要时,不惜使用否决权。”“外交部”指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之一就是,台湾控诉苏联案虽有数年,但一直未能通过,而中共在未得到大多数会员国承认的情况下,竟能控诉且获得通过,这将严重影响台湾的威信。
至于策略方面,“外交部”考虑提出“组织委员会赴苏联及中共区调查”议题,如此案获得通过,台湾可以不行使否决权;如果不能获得通过,即使台湾行使否决权也易于取得世界各国的同情与谅解。
此策略或可为台湾争取主动,但从技术方面来讲,“控苏案”可使中苏两国同为争议国,因而无法参加投票,余下的9个会员国中,英、挪已承认中共,南斯拉夫、印度袒护苏联,因此台湾提案很难获得7票支持。
“外交部”在电报中建议蒋廷黻设法取得美方合作或至少获其谅解,分别向安理会各会员国展开活动,如果表决时不能得到7票,再行否决权,并强调这是“基本方针”。
慎用否决权,
台北授权蒋廷黻“斟酌办理”
虽然台湾为反对联合国组团调查美国“侵台案”决定使用否决权,并以“控苏案”来实施其策略,但显然没有得到更多的支持。非独台湾岛内存在反对使用否决权的声音,身在联合国的蒋廷黻和美国华盛顿的顾维钧也建议慎用否决权。
蒋廷黻为此专门致电台北,说明美国准备派遣调查团赴台的目的有二:一是避免中共派代表至成功湖(1953年前联合国驻地);二是为美国洗刷名誉。蒋廷黻建议不要使用否决权,“此两项目的能达,则我不宜否决。”至于以“控苏案”为行动策略,蒋廷黻认为“绝无希望”,要求台北再加考虑。
顾维钧也不同意轻易使用否决权。在他看来,中共提出此案当为苏联指使,目的是为了取得对美外交战宣传的功效,而美国同意调查真相,实是不得已的应付之法,其他会员国应该都会同意建议调查的提案。“我若单独反对,势难见效,若使用否决权阻其通过,则不仅美方认为我不肯合作而产生反感,且苏联及其附庸国将有所借口诬我与美同谋,意欲掩蔽侵略事实”。
对于蒋廷黻、顾维钧等职业外交家的建议,蒋介石在内心深处不以为然,“蒋廷黻、顾维钧来电,皆不敢赞同余对调查台湾案投否决票,明明是理直气壮之事,而若彼偏解为不对。”
就在台湾内部为是否行使否决权而争执不下时,苏联向联合国提出两项议案:一是“谴责美国侵略中国领土与主权,要求美国即刻撤退在台之海空军”;二是“主张中共派代表参加安理会之讨论”。台湾所担心的问题,似乎正逐步成为现实。
面对苏联的指控和台湾威胁使用否决权的局面,艾奇逊认为美国应该同多数国家保持一致,同意由11个安理会会员国出面组织调查团。艾奇逊并不相信台湾最终将使用否决权,因为美国和台湾属于当事者,而根据联合国宪章27条第3款,当事者不得参与投票。
面对无人赞同的局面,蒋最后迫不得已放弃了其坚持行使否决权的提议。他在日记中透露:“余虽勉从众意,然于心甚不安也。”
台湾问题提交联大讨论,
蒋介石准备退出联合国
蒋介石“勉从众意”后,叶公超即电蒋廷黻,确定其应在联合国采取的原则:一,“关于侵台案容许中共列席及组织委员会来台调查两事,对我极不利,应尽力予以打消”;二,“倘此两事不能均予打消,则在两害相权之时应以维持中美继续合作为总原则”。至于行使否决权之事,叶公超告诉蒋廷黻,由其“斟酌办理”。
至此,台湾围绕美国“侵台案”而展开的外交争论大致落定。然而,让台湾方面意想不到的是,美国节外生枝,竟将台湾问题提交给第五届联合国大会加以讨论——
由于该备忘录“仅提台湾和平解决之愿望,未及台湾永久地位问题”,蒋介石对此没有公开反对,只是要求相关部门详加研讨。在蒋看来,《波茨坦协定》已将台湾交还中国,而此点也为日本投降书所载明;“如美国主张台湾交由联合国解决,则彼尽可照此声明,但日本则已交还中国,事实上已归我统治。一面我另作声明,不反对联合国协助我台湾。”
在保持台湾地位与联合国代表权之间,蒋介石面临两种情形:一是要确保台湾作为不可动摇的“复兴基地”;二是如何使中共不能参加联合国,以保持台湾的代表权地位。如果两者不能兼顾,蒋介石倾向于确保台湾基地为第一,“与其为保持联合国会员名义而使台湾被攻不能安定,则宁可放弃会员国之虚名,暂时退出国际社会”,这样主动权就不再操控于英美,对台湾而言是利多害少。
美国将台湾问题提交联大讨论后,鉴于形势不利于台湾当局,蒋介石开始认真考虑退出联合国。“此时惟有准备随时脱退联合国,独立自强”,针对美国所提关于台湾问题的备忘录,蒋介石要求台湾代表团采取主动态度,向大会提出建议:一是在对日和约未订立以前,“中国有权要求联合国或与台湾有密切共同关系之会员国协助防卫台湾”;二是国民政府将依据合法权利及联合国宪章收复台湾主权,如果违反宪章而损害了台湾的主权完整,“则我政府当保留其自主之行动,不能受任何非法之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