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在哪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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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0 稿件来源:
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它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组成。
二、如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
单位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为其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含退休人员工资);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年工资总额,如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上年度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其缴费工资基数,超过统筹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7%,在职职工个人按2%。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缴。
单位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含退休人员工资)的7%+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之和的2%。
四、参保职工如何参加大病医疗费保险?
根据国发[1998]44号、十政发[1997]71号文件精神,凡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统一参加职工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每人每年规定标准缴费(2006年之前60元/人,从2007年-2009年80元/人,2010年100元/人)。参保单位从参保职工的工资和退休金中全年一次性代扣或者是参保个人直接交纳,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缴纳下年大病医疗保险费。
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金的,其单位所有参保职工不能医疗保险待遇。
五、职工医保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第一步:对照医保“三大目录”进行分类。
可分为两类:一是“三大目录”内用药和项目(包括甲类用药、乙类用药、基本检查、基本治疗费用和部分付费项目),二是自费用药和自费项目。
第二步:计算出可进入报销程序的费用。
进入报销程序的费用=总费用-自费用药和自费项目。
第三步: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费用,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90%;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88%;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以上规定基础上再增加2%。
六、职工医保报销统筹支付比例?
参保职工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注:1、一级医院含各类卫生院;2、退休人员在以分段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2%。)
医院级别
第一次住院起付线(元)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元)
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三级综合医院
600
400
85%
专科及二级医院
500
300
88%
一级医院
400
200
90%
七.职工医保大病医疗救助支付限额的计算方法?
职工大病医疗救助,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因患疾病,当年发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按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按参加大病医疗救助每满一年,增加5万元支付限额的方式计算大病医疗救助支付限额。
八、职工医保大病医疗救助费用的结算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当年累计发生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至大病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部分,大病医疗救助支付80%。
计算方法:在费用记录真实,各项检查治疗合理的情况下,按《十堰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里“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以上费用”栏数据的80%计算,即为报销金额。
九、职工医保大病报销的具体程序?
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应由大病医疗救助支付的费用,可在医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由统筹基金支付。
十、职工医保二次补偿的结算计算办法如何?
年度内参保患者所发生的住院总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或大病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超过3000元以上的费用,进行二次补偿。即:医保范围内个人负担3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费用再报销45%;个人负担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费用再报销50%;个人负担20000元以上的费用再报销55%。二次补偿对象上溯至2008年住院参保患者。
十一、公务员住院补助的结算计算办法?
对已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参保患者,住院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或二次补偿的规定进行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费用再按照90%比例进行补助。
十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医保病人在定点医院门诊诊断后须住院治疗的,持入院证、医保病历、医保IC卡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后,方可住院。
十三、基本医疗“三特项目”如何申请?
参保病人住院需实施“三特”项目诊疗时(“三特”指“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由管床医生填写“三特”项目审批表,经医院医保科初审,分管院长批准后费用按医保规定报销。单次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还需报医保局审批,医保局批准方能进入统筹结算。未经审批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十四、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支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医保支付范围是按“三大目录”来确定的。“三大目录”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医院在使用超出“三大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同意认可,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
十五、医保IC卡怎样加密?
为确保您个人帐户资金安全,请您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专柜的密码小键盘上自行设置自已的密码,以防IC卡丢失个人账户资金被别人盗用。
十六、参保职工转外就医手续应该如何办理的?
我市参保人员因病情诊断或治疗手段限制,在原市内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有困难、确需转院治疗的,可申请转院。应由市内三级定点医院出具病情证明和转院申请审批表,经医院医保科审核业务院长签字后,报医保中心审批,批准后方可转院。紧急抢救转诊的,转诊后3日内须补办备案手续。私自转院者费用自理。
经由医保局批准转上级或专科医院治疗后,患者可转入指定医院就医。转外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治疗结束后,持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转院批件及医保IC卡、专用病历在医管科审核报销。
十七、参保居民应在什么时间续缴医保费?
居民(除参保学生)申报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参保居民每年的12月20日之前未全额缴清次年度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的作断保处理。断保续保的从办理续保手续起第4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至本保险年度结束日。
十八、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第一步:对照医保“三大目录”进行分类。
可分为三类:一是甲类用药和基本检查、治疗费用,二是乙类用药和部分付费项目,三是自费用药和自费项目。
第二步:计算出乙类用药和部分付费项目个人先自付10%的费用部分。
第三步:计算出进入报销程序的费用。
进入报销程序的费用=总费用-自费用药和自费项目-乙类用药和部分付费项目个人先自付10%的费用部分。
第四步: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费用,根据就诊医院等级对应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十九、居民医保报销统筹支付比例是多少?
参保居民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现执行第二档):
医院级别
起付线(元)
规定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
第一次住院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第一档次
第二档次
三级医院
600
500
40
55
二级医院
350
250
50
65
一级医院
100
100
60
75
乡镇卫生院
100
100
80
85
注:“三无”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在惠民医院(红十字医院)不设起付线。
二十、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时多少?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之和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