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雪原老版电影:道德养成自调节与自律机制比较及其启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45:14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360更新时间:2010/12/17 10:52:36    热     ★★★
一、道德养成教育的基本机制
众所周知,道德是社会调控的基本方式或手段。道德又是如何人们行为的呢?有学者指出,“实际上,道德观念的形成,道德作用的发挥是通过自律(个人内心价值选择)和他律(社会舆论、传统习俗)相结合的机制来实现的”[1]。笔者认为,道德养成教育的基本机制是自律机制、他律机制以及自调节机制。
1.自律机制
马克思曾经说过,“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2]所以,自律机制是道德养成教育的首要的基本的机制。道德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一种自律规范,强调人们自觉遵守,自觉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所谓道德自律机制,就是指导、帮助个人实现道德自律的一种内在心理活动结构。在这种机制下,道德主体能够适应社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开展道德自我评价、自我反省、自我激励,积极、自觉、主动地约束、限制、调控自己的思想、行为,以符合社会道德规范和道德原则的要求。道德自律机制作为个体道德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一种机制,是道德主体高度自觉的表现。
2.他律机制
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笔者认为,道德既是自律,也是他律。所谓自律,主要指促使行为主体自觉依照道德规范进行自我对照、自我践履、自我反省、自我提高的道德良心、内心信念等,是不受任何外在因素影响的自我意志行为;所谓他律,主要指历史沿袭下来的传统习俗、现实社会的公众舆论以及广泛存在的纪律、规则、守则、条例、公约等规范形式。所谓他律机制,就是指促使道德的规范约束作用得以实现的一切手段、形式的总和。例如,各种道德教育、舆论监督、道德评价、道德惩戒等,都是构成道德他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律机制是保证道德发挥作用的外在强制机制,是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机制。
3.自调节机制
自调节机制是一种不同于自律机制的道德养成机制,我们不应把二者混为一谈。自调节机制是从系统论中借用过来的道德养成机制,也是调节道德行为的基本机制。
自我调节是个体道德发展的重要内在心理机制。这种调节能保证个体在没有外部监控和压力的情况下独立自愿地遵守道德准则。自调节机制,作为道德养成的基本机制,就是促使行为主体作出自调节行为的诸如自然萌生的道德责任感、义务感、使命感、神圣感之类的道德心理活动、价值体认活动及其结构关系,是指在道德生态系统中,保证道德生存、发展、提升,实现系统自我平衡、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
二、道德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的比较
1.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的密切联系
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同为道德养成教育的基本机制,彼此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
(1)二者均以道德规范存在为前提 道德规范是道德调节的价值准则、善恶标准,是人们行为的参照系。不以规矩,难成方圆。道德规范的存在既是道德自律机制作用的前提,也是道德自调节机制作用的前提。即:道德规范存在是自律机制和自调节机制起作用的共同前提。它启迪我们:不论是强调自调节机制的作用,或是强调自律机制的作用,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重视道德规范的建设,重视丰富和完善道德规范体系,使道德的触角遍及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
(2)二者均以主体自觉性为基础 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从根本上说,道德是建立在行为主体自觉的基础之上的。没有自觉作为心理基础,道德就不再是道德而成了法律、制度。离开了行为主体的自觉性,人们对道德的遵守和践行就不再是自由的。道德自律机制也好,道德自调节机制也好,都要求以主体自觉性为基础。因为,任何道德调节的行为都是行为主体的意志行为,都离不开行为主体的心理活动。特别是自律机制,更加强调行为主体的高度自觉,更加需要行为主体的自觉意志。
(3)二者是互相转化和促进的 个人意志自觉、目的高尚的自我调节行为其实就是自律行为,这时,自调节机制就转化为自律机制。自调节机制转化为自律机制的前提条件,是个体在调节、改变自己行为时必须体现自己的个人意志,意识清醒,目的明确,且必须追求高尚、追求超越、追求完美,向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努力。自律行为是体现个体意志的道德自觉行为。自律水平是反映社会道德教育效果、社会道德水准、个人道德品质优劣的重要标志。自律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自我调节行为。自律水平的提高意味着自我调节水平的提高。所以说,自律机制能促进自调节机制。
(4)二者互不包含但彼此有交叉 首先,自调节机制的内容是不受限定的。凡是个体生活(实践活动)所及的领域,都可能成为自调节的对象和内容。因为,自调节机制是基于个体自身道德生存发展需要而存在的,它的作用是随时随地的。例如,一个从差班转到好班的差生,刚开始也许会继续我行我素,经常逃学、旷课、违纪,破坏班集体荣誉,但是,这样一来,他很可能遭到来自老师、全班同学的批评、鄙视、愤怒等,让他觉得很难堪、很惭愧、很孤立。于是,慢慢地他也不由自主地调节和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像其他同学一样好学、守纪,不自觉地融入到这个集体而成为其真正的一员。
其次,自律机制的内容是随人类生活范围的扩展而不断扩展的。自律行为是意志自觉行为,因而自律机制一般发生在已有社会道德规范和要求而个体道德约束缺失或不力,或者是尚无社会道德规范又急需道德约束的领域。从个人自律来讲,自律的内容必须是社会道德规范有明确要求,且主体能自觉意识并能努力做到的内容。
再次,自调节行为与自律行为在内容上既互不包含,又有一定的交叉关系。一般情况下,凡是主体自发的行为就是自调节行为,凡属主体自觉的行为就是自律行为。对于有些行为,既可划归自调节行为,亦可归属自律行为,如自愿捐款行为、见义勇为行为等。我们看一个人的行为是自调节行为还是自律行为,主要就看这种行为是否体现了社会的道德要求和个人的道德自觉。
(5)自律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自调节行为 自律是道德的本质特征,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其根本任务就是从合乎理性、正义的角度对社会行为、社会关系进行调节、调整,以建立和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道德是一种软约束、软控制,主要依靠个人的内心信念(主要是良心)、社会舆论、传统习俗来自律自治。所谓自律,似乎不是一个人内在既存的道德标准,而是人、行为、环境三者互动的结果,所产生的一个自我调整的动态历程,并受社会奖惩制度影响。因此,自律是一种认知发展的社会建构历程。自律是人们的一种高度自觉行为,体现了人们道德意识的责任感。但这种自觉是通过人们对道德行为的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我判断和自我“立法”来实现的。自我调节主要表现为人的意志行为,它监督、调节人的行为活动,调节、控制自己对自己的态度和对他人的态度,表现为自主、自立、自强、自制、自律、自卫等。
2.自调节机制和自律机制的重要区别
自律机制和自调节机制的重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二者的发生原因不同 首先,自调节机制是基于人类的生存本能而与生俱来的。人要在社会中生存、立足、发展,首先就要努力适应社会,为社会所接纳,成为社会欢迎的人。我们知道,一个人不懂得谋生,至多饿死,不会累及他人和社会,但如果没有道德,就会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危及千千万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人来到社会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和一生都要做的事,就是学会做人,学会正确地做人。即对于人来说,道德生存是第一位的,人的生存离不开道德。其次,自律机制是基于人类的高尚追求而产生的。人立于世,除了想办法活下来,更主要的是要有高尚精神生活的追求。道德的产生,从根本上讲,是人类为了精神生活的崇高,为了人生的幸福自由,为了社会的和谐美好。可见,自律机制的发生不是根源于人类个体的生存需要,而是追求生命价值的自我超越和高尚完美人格的需要。
(2)二者的前提条件不同 自调节行为是人们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一种本能行为、适应性行为。只要人们的社会生活是道德生活,并且这种社会道德生活对个体的道德生存有潜在的危机感或实际带来了一定的危机,就必然存在自调节机制和自调节行为。自调节机制是无条件地客观存在的。而自律行为是个体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一种意识行为、自觉行为,自律机制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后天在社会道德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一个人能否自律,靠的是自觉、意志和决心。所以,我们要想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对社会有所贡献,让自己的人生闪光,就要从自律开始,严格自律,严格要求。
(3)二者的性质表现不同 自调节行为是人在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一种道德生存本能,展现的是道德生态模式下人的道德自身免疫功能和自然生态发展能力。在人的道德生活中,自调节机制是长期道德习染而成的免疫机制,自调节行为是道德自我生存能力、适应能力和生态发展能力的自然表现。自律行为是社会道德要求与个体道德意志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人类对高尚道德理想、高尚道德境界的追求。自律能力主要表现为个人的道德自我强制、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提升能力。自律机制作为个体道德的自我约束机制,表现的是人们对自身道德修养和完美道德人格的追求与捍卫。
(4)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 自调节机制和自律机制都是人的道德养成的重要机制。但从理论上讲,一个人的道德更多地是在自调节机制作用下调节的,只有在自调节机制无效无力时,才由自律机制来调节。这与人的身体一般由自身免疫机制、免疫系统来调节,只有当疾病严重到自身免疫系统难以奏效时,才由医生用医学手段来强制恢复人的生理平衡一样。一个人的道德由自调节机制还是自律机制来调节,主要取决于个体调节行为时的目的。在自调节机制作用下的行为调节,其目的是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认可,被接纳成为社会的合格成员,从而在社会中正常顺利地生存和生活下去。自律机制作用下的自律行为,调节的目的是为了成为自身道德的主人,为了自身道德人格的完善,为了崇高道德理想的实现,为了高尚道德境界的提升。
(5)二者的实现方式不同 自调节机制的作用是在社会道德生态环境建设和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生态互动中实现的。它需要我们建立社会道德生态环境,保护不同类型不同层级道德的生态竞争,确保我们生活的道德环境始终是生态的、有生命活力的。同时加强个体与社会之间在思想、道德、文化、心理等方面的互动沟通,居安思危,时时刻刻感受到道德生存的压力与危机,激发个体的道德生存本能,加强道德行为的自我调节、自主调节和自发调节。
自律机制只有在社会道德规范建设和社会道德教育等外在强制条件下依靠个体的自觉努力才能实现。为此,我们一方面要重视社会道德规范建设,健全完善社会生活各领域的道德规范,制订各行业自律公约或行业纪律制度,为人们的行为提供基本的道德依据、价值准则、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强道德教育,强化人们的道德意识、道德信念、道德意志,特别要重视运用道德良心的自我监督、自我评判、自我调节作用,加强行为的自我约束、自觉约束。另外,也不可忽视社会舆论特别是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监督人们增强行为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对当前我国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启示
如前所述,自调节机制与自律机制是两个不同的机制,二者性质各异,作用有别。我们既不能以自律机制否定、代替自调节机制,也不能用自调节机制否定和取代自律机制。既然人的道德行为同时受自调节、自律、他律三种机制的调节,那么,我们的道德教育就不能搞单打一,片面强调哪一个机制的重要性,而应综合运用这三种机制的作用,使之互相补充,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具体而言,我们的道德养成教育必须:
1.坚持以自调节为基础,尊重人的善良本性
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本性。一个人的道德行为只有完全建立在意志自觉、行为自主、心理自愿的基础上,只有完全听任自己的本性,不失本性,才是真正符合道德要求的,才是一个真正的道德自由的人。因此,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行为由行为主体自身调节是完全可能的、可行的,并有着充分的依据。因此,我们的道德教育应该首先尊重学生的道德主体地位,尊重他们作为一个自由人的道德权利。人都要为生存而思而行,道德生存是人的生存的重要内容。没有道德的生存就不是人的生存,至少不是人所要的生存。既然每个人都要为生存而思而行,那么,他们就不可能完全无视社会道德特别是社会公德的存在。当然,道德自调节离不开良好的道德生态环境,并且要以之为根本前提,所以我们要努力营造和构建一个有利于青年学生道德成长的良性的道德生态环境。
2.坚持以自律为条件,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人是高贵的动物,有着不同于一般动物的精神追求,有自己的道德人格理想。换句话说,人不可能只为生存而生存,除了设法解决生存问题而活下来外,还有对人生价值、意义、人格、尊严、荣誉的追求。因而,我们完全可以说,在道德修养问题上,人是具有高度自觉性的。这也正是自律机制存在和作用的根本前提。人们常说,一个人很难伟大,但一定要高尚。能否伟大要受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而高尚与否则完全在于个人自身的修养、要求。在文明日益发达、生活日益富足的今天,人们基本上不用再为衣食饱暖发愁,为柴米油盐忧心,人与人之间,少了许多利的争夺,生存的残酷竞争,更看重的是德,是一个人的德行修养。现代社会的用人标准是德才兼备,德胜于才。高等教育发展到今天,要找一个有才、会干事的人并不是难事,难的是既有才又有德的人。马克思说,道德是人类精神的自律。而自律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对自身的严格要求,是一种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修养。人类社会要达到理想的德治社会,除了依靠个人与生俱来的道德自我调节机制外,还要重视自律机制的运用,重视道德的自我教育、自我修养。概言之,既然人有追求高尚人格、伟大精神、闪光人生的愿望,我们就应在道德教育问题上坚持以自律机制为重要条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自觉性。
3.坚持以他律为保证,重视道德立法
道德立法是对人们行为道德约束的外在强制,是非常必要的。所谓道德立法,有人认为,就是把道德领域中一些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依法推行,促进道德内化,弘扬社会道德。[3]笔者认为,“道德立法”并非真的立法,强调的是道德规制的建设,它仍属于道德领域而非法律领域。孔子说过,“性相近,习相远”。人虽有善良的天性,但会在后天的社会环境中受到污染。所以,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不乏作奸犯科之人、犯上作乱之人、违法犯罪之人。没有道德立法,没有道德规制建设,没有严厉的道德惩戒,人就会失去对道德的虔诚、敬畏之心,就会藐视道德,践踏道德,社会的秩序就要受到破坏。道德是社会的最后的安全阀,道德决堤,一泻千里,后果不堪设想。道德教育、道德养成必须要以道德立法为屏障和保证。任何时候我们都要重视道德立法工作,加强道德规制建设,以他律作保证,筑牢道德的防线,确保道德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