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百纯音乐 网盘:戏说官场“潜规则”(一四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9:36:38

戏说官场“潜规则”(一四三)

--“父母官”与“人民公仆”

--吴越论春秋

在历史的长河中,“父母官”这个称谓之所以能延用那么多年,自然有一定道理。地方官被称为“父母官”,始于哪朝哪代,出自谁人之口虽已无从考证,但“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名为“父母”,实为“硕鼠”者却屡见不鲜。“父母官”的称谓从字面上给人的感觉一是“家长制”,二是缺乏民主,落后于民主意识日益增强、民主化程度逐渐提高的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人民公仆”是新中国领导干部对自己的一个定位。这不仅是一个称谓的简单转变,而是角色的换位、是整个社会制度的伟大变革。人民翻身当家作了主人,不再是封建主义压迫下的“子民”了,新中国的干部也不是老百姓的“父母官”,而是全体人民的仆人,人民需要什么,他们就积极地干什么,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新社会官与民的位置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官员是公仆,群众是主人。如果再称官员为父母官,确实不合时宜。而且,共产党的干部也只能做群众的儿女。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就说自己是群众的儿子,他也确实做到了像儿子孝敬父母一样关爱群众,善待群众,服务群众,成了兰考人民的好儿子。孔繁森、郑培民等一大批好干部也为群众的利益鞠躬尽瘁,当了人民的好儿子,都用实际行动尽了一份儿女的职责。

然而,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现在有些“公仆”仍然留恋地把自己摆在“父母官”的位置上,为什么?因为当“父母”的可以对子女颐指气使,这种感觉当然比当“仆人”要春风得意得多。所以现在的“公仆”们还是不能把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当成一种责任,而是当作恩赐与施舍。更有些“公仆”们,可以容忍下岗职工的衣食无着,也可以容忍贫困山区的人民不能温饱,却容忍不了自己乘坐的车子不够豪华、出入的餐厅不够高档。这种“仆人”,做主人的早就应该炒他的鱿鱼。可是“主人”们却没有这个权力,只能看着自己的“仆人”们灯红酒绿、奢侈淫乱而摇头叹息。

封建时代的“父母官”尚有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的,可是现代的公仆们却特别乐意在电视上风光,所以老百姓都认识,也就无所谓“微服”一说;私访更是不用说,总是“公仆”们刚有个要来“体察民情”的意向,各级就已做好了迎接的准备:警车开道、小学生列队欢迎、当地各单位停下工作准备一切迎送仪式等等。有幸被体察的“主人”也是小公仆们挑选好的“良民”,不会在“仆人”的面前乱说。那些管不住自己嘴的“刁民”,自然不能让他们露面。而当今的这种体察也完完全全地是作秀:送上一些钱款或救济物品,手象征性地握在一起,照个特写在报纸电视上一报道,就算完成了“体察”的全过程。 
   “人民公仆”的称谓源于巴黎公社的“社会公仆”。尽管巴黎公社仅存在的72天,但其干部的“社会公仆”原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为无产阶级政权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

列宁非常重视巴黎公社所创造的宝贵经验,尤其赞赏“社会公仆”原则,他在苏维埃政权建设中,不仅注意在思想、作风等方面培养党和国家干部的“社会公仆”意识,而且更重要的是制度上防止党和国家干部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这句话道出了人的本性。因此,我们必须建立有效的、强有力的约束机制,真正把各级领导干部置于人民大众的监督之下。同时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为标准,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任免取舍具备决定权,以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