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剧整容复仇电视剧:论精分的历史变迁与当前精分的现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3:20:52
·忻志鹏·
精神病的诊断,历来都是精神学界非常重视的一个课题,然而也是一件众多莫衷一是的一个课题。尤其是精分更是难点大,标准繁复,学说众多,很难一统。而诊断标准的繁复,又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多困难。即使在目前最常用的诊断标准CCMD-3标准,DSM-IV标准及ICD-10标准中,也仍会有不同的观点。由此必须从历史来审视一下精分。
在很早的古代,并没有精分的名词,但有精神失常、精神紊乱的人。那时人们根本还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人们都把这种人当作异类,当作魔鬼,当作魔鬼附身作祟。到了欧洲中世纪宗教统治时期,这类患者遭受了非人的磨难,精神障碍被认为是罪恶和恶魔所致,精神病人被视为异教徒或女巫、魔鬼。惩罚成为“治疗”精神病人的手段。在文艺复兴时期,精神病人的境遇稍有一些好转。但驱逐和禁闭仍是最普遍被采取的对待精神病人的方式。欧洲各城市的市政当局都企图把精神病人遣送出自己的管界。有危险性的精神病人会受到严酷的约束,有的被戴上手铐、脚镣,有的被捆绑,有的脖子上也被套上铁环,有的被关入兽笼。到18世纪,虽然出现专门收容精神病人的精神病院,但禁闭的性质依然如故。
18世纪末,法国医生菲力普?皮内尔(Phlipe Pinel,1945~1872)在比塞特精神病院(Bicetre)对精神病人实行了人道主义的治疗。皮内尔的改革在一定程度改善了精神病人的待遇,但没有改变精神病人的封闭管理模式和观念。
在19世纪,有产阶级家庭中的精神病人虽然可以得到比较文明的对待,但也是被家属送入精神病院。
这里所说的精神病大多是精神分裂症。精分就是这样在人群中留下了极其深刻极其恐惧的形象和概念,一直延续至今。在今天高度知识社会、信息化社会、高科技社会时代之前,社会主要疾病是躯体疾病,是细菌、病毒、微生物侵袭危害为主的疾病;而脑力受累、心理压力引起的心理功能紊乱性的心理疾患并不占有主导地位,因而人们还不是怎样恐惧、恐慌精分——精神疾患。随着社会转型,用脑成为社会的主要手段,心理问题和心理功能紊乱引起的疾患急剧上升,然而陈旧的凝固的生物医学观念,对一些新出现的新型病谱、病种,不知所措,无能为力,从而也就随意扩大并入了精分领域,从而引起了人群无限的惊慌、无限的恐惧。造成了今天大量的精分恐惧症的由来。
在哲学概念上,精神、心理本来就是同义语。宗教还夹杂着上帝和灵魂。
精神问题就是心理问题,精神医学也就是心理医学。说到精神似乎有点神秘,谈到心理那就再简单不过而已。(其实要说心理的真谛、心理的奥秘,心理的彻底了解,那是世界上最复杂的课题)
医学上的人体可以划分为两大部分;精神和躯体,也就是心理和躯体。躯体是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心理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似乎有点玄虚。所以了解、研究心理难就难在这里。
精神和心理是同一个实质,是同一体。都是大脑中枢物质的生理功能,所以她是物质的产物,有物质属性。当然,宗教界则认为她是上帝的,她是灵魂,但这不属于这里讨论的话题。
有一点知识必须分清:神经与精神的区别。虽然大脑、中枢是神经系统的组成部分,但神经则指的神经系统的外周部分。神经系统基本单位内容是神经细胞,单单的神经则指的是由神经细胞伸出去的细细的长长的“脚”,这个脚的命名叫神经纤维。很多个神经细胞的很多条神经纤维集束在一起就组成了一条条的神经。所以神经是有形的组织结构。神经与精神不是一回事。不能将精神病称为神经病。当然民间所称的神经病就是精神病,那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由于精神、心理的复杂性、无形性,只能观察、分析、推断,无法检测,甚至很多还难以重复,难以达到一致的标准。所以对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有很多学说、很多流派、很多描述,精神病学的诊断标准各个时代都不一样,各个国家也不相同,以致到今天为止仍流行着数个诊断标准,例如,非常有名的目前最常用的诊断标准为CCMD-3标准,DSM-IV标准及ICD-10标准。 历史上的则有:(一)Kraepelin标准;(二)E Bleuler标准;(三)G Langfeldt标准;(四)K sohneider标准;这些不再一一详述。
随着时代不同,人们认识水平不同,各有各的标准,而且今天新的病种病谱又也几乎是“层出不穷”,其疾病的名称也会越来越多,范围也越来越大,要彻底弄清它,还真有点不易。甚至会坠入云里雾里之中。那么也就必然会出来更多更新的标准。
诊断是为治疗服务的,不是为了诊断而诊断。精准的诊断有助于治疗的选择和展开。有助于疾病的治疗和治愈。如果一个诊断模糊不清,治疗方向不明,治疗手段无法选择,诊断使病人惊慌不安,增加紧张、焦虑、恐惧、悲观、迷惘,那么这个诊断病名就是有害的、消极的,应该废除。
当前的社会对精分产生了无限的恐惧和绝望,当前的医学界却在无限扩大精分的诊断范围;这种倾向必须引起人们的重视。精分的标准不能随意扩大。
当前最容易混淆的是幻觉、及由此引起的幻想。幻觉和幻想的机理本人已经在“联想紊乱——思维感知觉错位”一文中进行了讨论,并把其归入心理症【注一】领域。
心理症基本上是正常人格人的疾患,心理症者的思维、言语、行为完全在正常人范围之内,所以其语言、行为都基本符合一般的伦理道德、法律、社会规范,其行为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精神疾患则是病态人格人的疾患、所以其言语、行为都处在特殊异常的病理状态,这种病患者无能力担负相应的责任,也就是不担任任何责任,由此对这种病人,社会、监督看护人员,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看顾、监管;这种人不能进行正常的工作和学习。不能正常就业,不能正常就学。这种人是一种特殊的残疾人。
医生对这两者的诊断必须极其严格区分,否则将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会贻害人的终身。
幻听、幻觉、幻想是这两种病患间的临界症状,极易引起混淆,造成诊断的混乱。心理症者的这种症状有明确的社会心理因素所引起,历时短暂,主要治疗方法是认知疗法和心理疏导;精神病者的这种症状,伴有精神病的精神行为,或有大脑的器质性改变和精神病家族史,症状会长时期持续,主要用精神病药物以及相关的其他手段进行治疗。两者的主要区别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心理症与精神症区别要点 区别项目
心理症
精神症(精分)
思维功能
逻辑性
基本完整
错乱
敏捷性
稍有改变
错乱
速  度
稍有改变
错乱
兴奋、抑制均衡性
下降
破坏
认   知   功  能
基本正常但有偏差
明显偏差和反常
情   感   情  绪
失衡
反常或异常
行            为
基本正常
常有反常
脑  组  织 结 构
正常
可以有异常
病            因
主要心理社会因素
三因素均可异常
 
 
三因素指的是:遗传因素,躯体因素和心理社会因素。躯体因素指:感染、中毒、药物过量、新生物、肝昏迷、尿毒症、电解质紊乱、动脉硬化、退行性变等损害等等。心理症主要由单一的心理社会因素,即心因性因素所引起;精神疾患则三种因素均可引起。遗传因素在理论上早已有定论,但实际发病中有家族史者不超过1/3,而且其中还不能排除心理社会因素的作用。
由此联想紊乱-思维感知觉错位的幻觉:幻听、幻想是属于心理症领域,而不是精分。两者绝对不能混淆。
误诊为精分的危害
精神分裂症的本身病名诊断已经越来越多地给社会带来危害。“精分”者为精神分裂症之简称。使用已久,所以多数人一听精分,基本都已理解精分所指的含义。而且对于精分的恐惧、畏葸,影响尤深,更是人人皆知,夸张一些说,精分简直是被视为洪水猛兽。由此可见,其贻害之深。有些文章已经将精分列为污名。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在开展反污名运动。【注二】
近现代社会由于科技的突飞猛进,人之智力活动不断提升、加剧,智力负荷不断增长,社会转型、心情浮躁、压力骤增,加上职业、就业竞争、导致人间关系紧张,以致智力功能常常容易由于疲劳而发生各种多多少少的问题,大脑的心理功能容易发生一时性的紊乱、差错,不断增多,导致心理功能上的某些小的差错、紊乱(所谓的心理问题),以及较大的问题例如心理症(神经症)也就不断增多。这本来不足为奇,就如同伤风感冒一样,只要注意保护预防,用不着大惊小怪。可是由于医学上自身观念的进步发展,延迟于现状的变更,从而使某些原来是进步的东西,反而变成了拖累,成为了阻力,产生了副作用和危害。“精分”一词,就是其中之一。如果再将不是精分的患者,误诊为精分,甚至就会葬送患者的一生。一旦被戴上精分的帽子,就失去上学的机会、就业的机会,就葬送了整个前途。带上精分帽子的人,在人群中处处遇到的是异样的目光,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另类。这时,这个人就会喘不过气来。精神遭到了极大的压力。原本不是精分患者,长期处在这样的环境,不是精分,最终也将会被压成精分。祸莫大矣!被误诊为精分者,不仅其本人会遭到如此大的祸害,同时更祸及了其家庭,祸及了其亲人。
联想紊乱-思维感知觉错位一文中例1例2的母亲就是如此。这二例患者的母亲所发生的沉重忧患的心理情绪伤害甚至可以说远远大于患者本人;患者母亲向笔者反映,当她听到患者被诊断为精分时,几乎是心理崩塌了,同时全家人也深深陷入惊慌之中,全家人全都陷入为患者的治病而焦虑、而竭尽全力。同时还处处设防,向周围人群隐瞒患者的医院诊断,处处设防限制患者的行为举动,因为害怕患者既然是个精神病人,就怕患者出格,杀人、跳楼,服毒;终日提心吊胆,心惊胆战……简直就患上了精分恐惧症。
“精分”的病名简直是“洪水猛兽”,祸莫大矣!对确诊是精分患者,确实是要加强监管,加强护理;但更要加强社会的关心、社会的同情心,社会的共同防治,而不是消极对待!而对于不是精分的患者,错误地误诊为精分,或者任意加以精分的病名,这是医生极大的失责,极大的医疗事故。这类事件必须引起医务界的高度警惕!高度重视,切莫等闲视之!
联想紊乱-思维感知觉错位一文中的案例,本身都不是“精分”,或者说根本不是过去医学观念的“精分”那样的严重,那样悲观的严重后果。之所以有那样的后果,实际上都来自错误的观念所导致。由于错误的医学观念,使用了错误的“精分”病名名词,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些严重的后果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诊断上的混淆和误判,将一些不属于精分的心理疾患误判为精分,从而干扰了正确地疾病统计,更促使精分的“危言耸听”。
2,错误的诊断导致了错误的治疗,不仅治不好疾病,更甚者导致疾病的恶化;不治是小病,一治反而成大病。
3,严重干扰了社会安定。错误的精分概念,深深地隐埋在人们的脑海中,几乎变成了“洪水猛兽”,因而某人一旦被诊断为精分,就成为人们中的“异类”,就成为社会社区中的不安定因素,成为家庭惊恐因素的来源。
一个心理问题或一时性心理功能失调的的病人,如果“删除”精分病名的诊断,那就自然地并不存在上述的严重后果,治疗也就容易的多,后果也就好而轻松得多。
这些几乎可以说“天壤之别”的事例,在得到治愈的案例就是明证。
感知觉错位一文的例1患者,笔者经过仔细的思考,将该例的精分诊断名排除,从而完全改观了后果。这种病的病机主要是心理功能紊乱,是认知发生歧误。因而治疗的方向、策略主要是心理疏导和认知治疗:认知指导、引导和疏导。从而取得了良好的、理想的疗效,从而也就进一步证实新的病名诊断、新的病名命名的合理正确,新的疗法新的治疗方针方法的合理正确。患者的疾病治愈了,家属的忧虑解除了,社会的负面影响基本也就不再存在。这一病名使用和诊断与精分病名诊断的最重要、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一个观念。由于观念的转变,随之而来的是治疗方针的改变和治疗方法的改变。
新病名的合理性与治疗方向的更迭。
“联想紊乱思维知觉错位”是一种心理疾病,属于心理症范畴。心理症是近二三十年来发病率急剧上升的病种,过去这一类病名之为神经症。然而神经症的含义也有发展,因此后来的神经症与原始提出了的神经症也并不完全符合一致。而且神经症容易与神经病相混淆,因而这个病名也有弊端,所以笔者基本不用,而代以心理症。
心理症是属于一般性的心理问题的疾病,它可以像伤风感冒一样的极其普通的毛病,由此可以免除很多心理过敏患者的惊慌恐惧和不安。在今天主要用脑力活动的社会,心理紧张是极普篇的现象,因而心理出一些问题在所难免,根本用不着见怪。所以患上一些心理症就应该像患伤风感冒一样去对待、去治疗。当然伤风感冒有轻有重,轻的很快就好,重的也可以转变成肺炎,心肌炎,因此不管轻重,皆不能等闲视之。同理,对待心理症也必须这样。“联想紊乱思维感知觉错位”既可以等同是一般的心理症,但也是一种比较重的心理症,因此对这种心理症就必须认真进行治疗。但只要认真了,治疗了,那也就不必过多惊慌。因为这仍然是一种可以治疗、可以治愈的心理问题。过去社会环境不一样,这种病相对比较少见,所以大家还都不太熟悉,今天社会环境下,这种病发病率开始上升,因此提高认识对于防治有重要意义和价值。而将此病与精分作严格区别更是极其重要。
根据本人的有限经验,提出本病的诊断标准如下:联想紊乱思维知觉错位的诊断标准:1,发病突然;幻听同时伴有联想;幻听内容专注某一类特定事件;2,有明确社会心理因素的诱发事件;3,个性性格特征具有一定想象知识;4,单纯药物治疗效果不良;5,其他的思维能力、人格基本完整。
本病的主要治疗是心理治疗,药物在必要时可以辅助治疗。但如果把治疗的希望寄托于药物上,不仅不能根治,相反,却会带来更多更大的副作用甚至会出现严重的后果。
通过正确的心理治疗不仅能治愈思维感知觉的错位,而且还能纠正、改善某些个性上的缺点和缺陷,使思维更敏捷、人生观上一个台阶;而单纯的药物治疗,某些类型或许能一时性地将幻觉压制下去,然而人的思维、人的记忆也可能同时变得更迟钝起来,这些或许真的会使某些患者未来变成早发性痴呆。
2009、1、22日
【注一】这里所指的心理症,基本与神经症是同义语。但相对来说,心理症较神经症更为精确,“国内原有神经症的名词来自神经官能症;但在今天高科技的时代,人们的文化层次、心理水平和心理状态都有了显著的变化,心理上的疾患和表现也有其与过去的时代大不一样之处,因此神经官能症已包含不了这一类疾病的全部内容;神经症一词虽然比神经官能症一词来得更好一些,但仍有其不足之处。因此笔者建议用心理症来代替神经症的命名。
心理症命名的合理之处在于:1,因为神经症是一种心理疾患而不是神经疾患,所以命名为心理症更为合理;2,有心理疾患的人其心态极为敏感,任何心理上的细微刺激都对治疗不利,而神经症的名称避不开“神经病”民间称之为疯子之嫌,这无疑对有自尊心的心理症患者在接受医生心理疏导治疗时非常不利。”引自《心理医学》第九章 心理问题与心理症 第二节 心理症和心理问题的重要性 一、心理症概念与定义的演变 http://xzp111.icpcn.com/xinliyixue41.htm)
【注二】1,精神分裂症的反污名化运动,教育年轻人是关键(英文) http://tieba.baidu.com/f?kz=218213447
2,抵御精神病污名化计划译稿(译者:Maria, Oliver) http://www.jfhuzhu.com/bbs/thread-35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