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英雄大结局:戏说官场“潜规则”(四十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23:40:09

戏说官场“潜规则”(四十八)


吴越论春秋

 

最近,网上登录了2008年落马贪官的十大语录:

原中铁信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李昌波认为,他收钱不是受贿,而是“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

原重庆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刘松涛,对自己贪色这样解释道:“我是有情人”,“有很多女人喜欢自己,我也没办法”。

淮南市人防办公室党组原书记、主任陈万华被调查时表白自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但他也同时对举报人打压,还不忘继续收受贿赂,甚至被“双规”的前三天,还利用休息时间在办公室里加班“点钞”。他还有“神奇之处”:在等待终审判决期间,将监狱的教导员拉下了水。

  大余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阳事后反问自己:“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

  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在法庭上“叫屈”,“在具体的工作中,很多事情是约定俗成的,只要考虑到对大局有利,对长远发展有利,让局部作些牺牲,都是允许的。”更令人叫绝的是,他声称收钱“是为了上下级之间搞好关系”。
      渝中区环卫二所原所长范方华原本想捞一把,收受贿赂近30万元。然而,令范没想到的是,竟然被行贿人“算计”,最终不仅退回贿金,而且还倒贴40万元“封口费”。因而,当范某被指控收贿时,范叫“委屈”说,“我也是受害者啊!”范方华因此被人戏称“史上最倒霉贪官”。

开化县委原书记王金良落马后,有一句记人震惊的台词:“收了钱,还觉得自己比别人清廉。”

涪陵区农机局原局长罗姝俐说:“我是党一手提拔起来的干部,不可能去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一心为公,绝没有半点私心和私利。”但检察机关查明,她在任职期间曾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

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局原局长曹桂芳改忏悔说,“直到以涉嫌贪污罪被逮捕,我才知道贪污是重罪。

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说,“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一方面,国企工程质量有保证,就不容易暴露背后的经济问题;另一方面,国企有办法做账。”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然而,当贪官们被绳之以法后,不是感到“怨屈”就是“觉得自己并没犯罪”,这种奇谈怪论并非是贪官们的故弄玄虚,相反这还是贪官们普遍的灰暗心态的流露,甚至其强盗逻辑在官场中还颇有市场:
  一、干部带头先富。“官场经济”红红火火,赔了是国家的,赚了是自己的,天下去哪儿找这样的经营之道?在贪官眼里,现在是人人奔小康,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虽说致富道路上要依靠勤劳致富、科学致富和合法致富,但我手中有权力更有致富的优势,如果我有权有势都不能先富谁还能富?我有权有势都不能富,怎能带动广大群众富起来?
  二、贪污一点算什么。常言说“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既要马儿跑得好,就要马儿多吃草”,我给国家办了这么大的事,贪污的那一点,只不过沧海一粟,算得了什么?一怨亲戚朋友伸手。这个要工程,那个揽项目,活活把老子的办公室当成了财富批发部。如今大难临头,树倒猢狲散,别说替我分忧,不他娘的落井下石就算好样儿的;二怪政府制度不严,漏洞太多。假如手下财会人员重重把关,身边秘书铁面无私,我哪能栽这么大的跟头!
   三、拉动内需,给GDP作贡献。发展经济关键在拉动内需,如果高档豪华商品连当官的都买不起,还能指望谁?国家虽给了官员不菲的报酬、各种补贴、奖金和福利,但对高档豪华消费开支只是杯水车薪,不贪污不受贿钱从哪里来?官员贪一点,手中钱多了,就能带动各种高端产业和各种高级服务业的发展,不是在为GDP做巨大贡献吗?

四、别人贪得我也贪得。别人贪了无人过问,有的人还边贪污边升官,我一贪就打入十八层地狱,我的心能平衡吗?要贪大家贪,不贪白不贪,别人贪了兴高采烈,我贪污就是犯罪?他妈的只怪行贿者心也太黑了,即便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也得讲点信用啊,你偷偷记下送礼“黑名单”干啥?结果叫公检法连人带“账”搜了去,叫俺虽有巧舌如簧,却难矢口抵赖。
  五、贪官也是人。别人住别墅,包二奶,花天酒地任逍遥,我做贪官也是人,就不许我有个人欲望的追求?在贪官的词典里,“女人”一词含意复杂,泛指正妻、二奶、歌厅小姐、官场红颜等。女色误事,“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难怪一位混迹官场的大爷说,忙活了多半辈子,怎么觉得像是在为女人打工呀?
   六、监督不到位。一方水土养一方官,为啥组织要突出我个人让我权力失控?干惯了独断专行的事,可上级领导不闻不问,而本单位纪检委像个聋子的耳朵———摆设,怨门卫张大爷把门不严,怨办公室主任马屁拍得太狠。回忆起来,如果那一天老张坚决不放行贿分子进门,不被拖去参加那场“开眼”的晚宴……很多人都说“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就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在我伸手的时候,监督者为何不拉住我的手?因此我贪污的责任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监督者的一半。

七、习惯成自然。一次、二次让我笑纳就可以了,为啥老是送钱、送物、送女人给我?让我一直胆战心惊、神经兮兮的,要知道贪官之贪一旦染手,就会成瘾,养成习惯,不能自拔。次数多了,我们不但会产生侥幸心理,还会视不贪不占为不正常,没有贪心就没有人性!习惯成自然,我们也就更会失去犯罪的感觉了。

八、怨党纪国法太严。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稍稍打个盹儿成吗?还有比我官阶高、本质恶的啊,干嘛非跟我过不去?……我虽然贪污了N多万公款,化公为私了,但仍然是社会总财富的一部份,我贪污何罪之有?

    这么想一想,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更像受害者了。贪官们的这些强盗逻辑式的心态,的确是现实的存在,并非虚妄的瞎编。其实他们已经丧失了人性善良的一面,他们把罪恶的手伸向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件中,并没有什么罪恶感,可怜直至生命最后一刻,他们还在埋头逃避和相互推诿,唯独缺乏的是诚心悔过、深刻反省的勇气,只剩下赤裸裸的贪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