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e大调夜曲2简谱:::关于开展2009年优秀党日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7:20:07

关于开展2009年优秀党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9-3-2 9:31:38 点击: 624 次

 

市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进一步对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制度,创新党日活动形式,提高党员主题组织生活的质量,提升机关党建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2009年直属工委继续在各党(总)支部中开展优秀党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以市直机关党支部或党总支部为申报主体,每个市直机关至少要有一个党组织进行申报。市直机关各党组织自2009年1月至7月20日前开展的党日活动,都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 7月20日截止;

2、申报材料:《市直机关党组织优秀党日活动申报表》1份、相关照片2张以上或相关视频、文字材料等(以上资料需上报纸质文书及电子文档,文字资料要求控制在2000字内);

3、评优表彰:7月20至8月1日,市直属机关工委在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并对获得“优秀党日活动”称号的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

三、活动要求

1、市直机关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优秀党日评选活动,把它当作推动本单位落实党的组织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深化主题教育、拓展党组织影响力的重要契机。

2、各单位要结合2009年驻(联)村工作,继续开展城乡党组织“一帮一”结对共建活动,把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2009年工作重点,使结对共建有新进展。

3、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活动中做好表率,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积极参加所属党组织开展的党日活动。

4、党日活动的主题和形式不限,要求主题突出,内容新颖,意义深刻,有吸引力,既要突出思想性、教育性,又要富有时代性、创新性。

5、党日活动要立足实际,注重效果,真正做到活动与教育相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附:《市直机关党组织优秀党日活动申报表》

 

 

                                       

                                       中共鹤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