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蝴蝶少女钢琴谱:十佳仲裁之十:(汝州仲裁委)复调乐章正高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10 14:02:50

复调乐章正高亢
——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在豫西汝州大地上,活跃着一支专门维护广大劳动者和各类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队伍。这支队伍为了协调劳资双方关系竭尽全力,这支队伍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大局甘当劳资双方之间的调节剂和润滑油;这支队伍担当起职工和企业切身利益“保护神”的职责,团结一致、与时俱进、携手并战,把新形势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复调旋律,演奏得高亢激越,扣人心弦。这支队伍就是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重大贡献的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紧握加强规范化仲裁院建设的指挥棒,奏响复调旋律的第一乐章
  新形势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就像一曲团结协作的复调旋律。由于他们紧握仲裁院建设的指挥棒,纲举目张,使这支队伍步调一致,笙乐齐鸣,保证了这支复调乐曲双管齐下,和谐共鸣,高亢激越。
  2011年5月18日,在郑州召开的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座谈会上,省厅领导要求各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要在年底全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5月23日,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即向汝州市编委递交了要求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请示报告。汝州市编委领导高度重视,特事特办,并于5月31日下发了汝编办〔2011〕36号批复文件,同意成立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隶属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核定10名事业编制,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他们这种进取精神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表扬他们的仲裁院建设是“汝州速度”,在三门峡召开的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员培训会议上进行了表扬,省厅领导明确表态将其仲裁院确定为省级仲裁院建设示范单位。气可鼓而不可泄,紧接着他们向汝州市财政申请要求拨付经费20万元,用于仲裁院的软、硬件建设,市编委主任、市长万英接到请示后,当即召开会议研究,很快批准了经费请示项目,第一批10万元经费不到半月就到了帐。基层主动,领导重视,经费保证,三位一体,软硬件建设并举,拉开了仲裁院建设的序幕,奏响了仲裁院规范化建设的第一个音符,为下步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来,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时俱进,狠抓机构、制度和基础队伍建设,提出了“创新汝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品牌、树立汝州劳动人事仲裁形象”的工作思路,并脚踏实地做好争议仲裁工作。一是延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服务职能。2011年4月,汝州市编委下文批准,把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垂直管理,仲裁委员会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职能延伸到了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求每个劳动保障所配备2-3名兼职调解员。其实,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早在两年前已经开始了延伸服务职能的尝试,蹲点建所,探索经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由于基层劳动保障所工作扎实,建设规范,2010年9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仲裁〔2010〕5号文件,确定汝州市蟒川镇劳动保障所为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示范单位。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完善,缓解了市仲裁委的工作压力,把一些尚在萌芽状态的劳动人事争议及时化解,稳定了一方平安。2011年4月,蟒川镇劳动保障所的兼职调解员了解到一名刘姓农民要进城上访时,主动跑到家中了解情况,原来这位农民工在一家私营煤矿打工,由于煤炭资源整合,该私营煤矿划归某地方国营煤矿后,还欠他一个月的工资。调解员得到实情后,当即前去找这个私营煤矿的经营者,矿长告诉他工资款已给了班长,调解员又找到班长家里,班长爱人说丈夫已到外地打工,调解员通过其爱人与班长取得了联系,班长承认拿着这个刘姓农民的工资,因自己在外打工没有及时给他,并让自己的爱人想办法尽快把工资兑现。一星期后,这位刘姓农民拿到了拖欠的工资,他非常感激基层调解员和保障所。
  二是加强队伍机制的建设,培养主奏乐手,奏响奏亮仲裁乐章。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现有4名专兼职仲裁员的基础上,又从相关部门抽调3名同志参加省厅组织的仲裁员培训班学习,已通过了仲裁员资格考试,拟定下步面向社会招录人员充实到仲裁员队伍中。几年来,市仲裁委重视对仲裁员的培训学习,每年都要拿出2-3万元的专门培训经费,既培养了主奏乐手,又培训辅助乐手,保证复调乐曲有序进行。2011年6月,市仲裁委员会选派3名仲裁员参加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培训班学习,学习结束后,仲裁委员会又组织全市所有专、兼职仲裁员和基层调解员以及企业劳资人员培训,大家通过学习,受益匪浅。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市仲裁委员会非常重视制度建设,他们从“讲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觉性;勤思考,爱岗敬业,努力增强责任心;比服务,清廉公正,努力树立优良作风”入手,制订了《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个环节有据可依,一举一动都有制度规范。由于始终坚持了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顺利进展,为促进汝州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宣传造势,在全市营造一个良好的劳动政策法规宣传氛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紧密配合,利用和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起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定期监察的机会,到每个用人单位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强调了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束作用和保护作用。要求以双方诚信的力量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今年年初,市仲裁委员会参与编写了《外出务工人员维权手册》,并派专人与培训机构一道给外出务工人员详细讲解外出务工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维权的途径,为广大劳动者带去了维权的武器。2011年7月份,仲裁委员会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三周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一些不了解劳动仲裁的群众了解了劳动争议仲裁,并知道了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维权,如何申诉,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几年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中,85%是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究其原因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疏于管理,法律意识不强,抗风险能力低,导致农民工工伤事故不断,社会矛盾激化,因此在每处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时,仲裁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一次《工伤保险条例》,仲裁委还要求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以减少工伤发生率。
  二、提高素质,强化公仆意识,合奏共演劳动争议仲裁和鸣曲
  “打铁先要自身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决定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是决定这支复调乐音能否和谐共鸣的关键。几年来,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把办案人员的素质培养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为了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针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种经济成分的竞相发展,结合汝州市近年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和劳动纠纷日益增多的实际,他们特别注重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办案人员整体素质。仲裁员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工作中加强劳动争议理论学习和相关知识的积累,系统地学习了《民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理论知识,仲裁委的同志们多年来坚持读报、剪报,系统整理积累刊登的典型案例和理论文章。他们把《中国劳动保障报》、《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专刊》、《中国劳动》等报刊杂志上刊登的典型案例及有关理论文章剪贴下来,天长日久已积累了五大本,这些珍贵资料成为专职和兼职仲裁员学习借阅的“抢手货”。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经常组织办案人员与市法院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碰头会面,共同探讨劳动争议案件,取长补短,以提高仲裁员的办案能力。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通过系统学习和积累,仲裁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办案效率有了很大提高,办案人员都能够把新学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办案工作中,受到了社会的公认。2011年5月,市仲裁委受理了两期煤矿拖欠职工工资争议案件,通过对这两期案件的调查、取证、调解和开庭审理,他们发现汝州市在煤炭资源整合的新形势下,由于资源重组、企业兼并、人员调整、利益驱动等因素,导致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如不及时解决就会引起较大的社会不安定因素。仲裁委当即把这一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引起市委、政府主管领导重视,当即召开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邀请仲裁委工作人员参加,共同研究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良策,及时解决了煤炭资源整合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了下步工作的开展。几年来,汝州市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凭着一颗对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强烈的爱心,苦练本领,无私奉献,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勤奋工作,在社会上树立起了劳动人事仲裁干部清政廉洁、公正为民、高效奉献的形象。
  三、与时俱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唱响唱亮仲裁交响曲
  劳动争议处理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双维护”就是保稳定,为达到这一目的,几年来,汝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做到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把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作为唱响唱亮仲裁交响曲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以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搞好仲裁全程服务。首先及时立案。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一般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事人作出立案和不立案的答复,有的当场答复。如陈某诉某食品公司拖欠其社会保险费的仲裁申请递交仲裁委后,办案人员立即与该公司联系,确认该公司确实拖欠陈某社会保险费,仲裁委当即作出立案受理,很快开庭审理,半个月内就结了案。其次注重调解。认真开展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推动当事人和谐地解决争议纠纷。对一些双方有调解意向的案件,仲裁委都积极出面,不厌其烦地做双方的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量使他们达成和解。如郭某诉某劳务公司工伤保险待遇一案中,先是开庭前办案人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开庭,开庭后仲裁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到双方仍有调解意向,仲裁员不怕麻烦,又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仲裁庭,并耐心细致地作双方的工作,经过反复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柯某诉某煤矿工伤保险待遇一案,立案后仲裁员了解到因柯某家在湖北,又受伤较重,来一次汝州不方便的情况后,仲裁员不辞劳苦,不怕麻烦,多次与该矿和其主管部门市煤炭局联系,并进行调解协商,经过仲裁员的辛勤努力和耐心细致地宣传讲解国家相关政策,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终于达成了调解意见,该矿一次性赔付柯某40万元。再次及时开庭。从立案到开庭到结案一般不超过法定时限,大多数案件都能保证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仲裁委员会每年的“到期结案率”均在95%以上。
  二是两袖清风,公正处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把公正处理案件作为衡量一个优秀仲裁员的标准,时时刻刻地要求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公道正派,做到“阳光仲裁”,不询私枉法,并实行错案追究,牢固树立了劳动仲裁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是他们长期树立的指导思想。几年来,他们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几百起,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或引起双方当事人不满的案件。今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8起,目前已全部结案,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仲裁人员拒收礼金数万余元,拒请百人次。“无欲则刚,公正廉明”,保证了每一起案件的公正处理。为达到公正办案,他们坚持做到按程序办案,保护好当事人的“申诉权”,从立案到结案,他们克服送达法律文书的种种困难,坚持做到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以及“调解书”和“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程序的充分到位,使办案程序合法化、规范化。
  三是抓好案件的回访,做到跟踪服务。汝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案件回访”制度,并且常抓不懈。今年9月份,仲裁委员会处理了某公司因不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而引起的争议案,经过开庭审理裁决结案后,被诉人拒不执行,仲裁委员会及时地进行了回访,并下发了仲裁建议书,使被诉人了解到自己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欠社会保险费进行了支付。通过对案件的“回访”,妥善地解决了执行问题,理顺了各种法律关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另外,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加强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双方当事人都能积极配合领取开庭通知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减少了送达困难和工作难度。结案后,大多数用人单位还经常与仲裁委保持联系,针对单位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仲裁委咨询有关政策,做到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减少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铁肩担道义,妙手奏乐章。几年来,汝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紧握仲裁院建设的指挥棒,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公仆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公正廉洁,无私奉献,把一曲新形势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复调乐章演奏得高亢激越,扣人心扉,天地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