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伦秀谈到中国的:十佳仲裁之六:(济源仲裁委)一切为了和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00:02:33

一切为了和谐
——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济源市位于太行山下、黄河之滨,因济水发源地而得名,是传说中愚公移山故事的发祥地。近年来,济源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新兴中心城市的目标,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工业经济不断跃上新的台阶。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济源企业改制起步早、企业分类多,劳动用工关系也日趋复杂。近年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人事争议案件也越来越多,呈现逐年上升趋势。
    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实际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面对形势,大胆创新,持续改革,探索了一条促和谐、保稳定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新模式,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调节剂、协调劳资双方关系的润滑油,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一、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仲裁院实体化运作
    济源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十分重视。2009年1底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之初,就把仲裁院建设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经过调研论证,2011年4月正式成立了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全供事业编制10名。在用房紧张的情况下,济源市人社局为仲裁院提供办公用房8间,设立了立案接待室、调解室、仲裁庭,配备了必要的交通工具、微机、打印机等办案设备。市财政拨款30余万元,为仲裁工作人员配置了全套服装,更换了办案设施,并按照仲裁院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了建设。
    为了适应工作需要,2011年初济源市整合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天顺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市法院、总工会等18家单位组成。仲裁委员会成立后,重新完善了规章制度、定期及不定期会议制度,决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报告,部署下一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涉及劳动人事仲裁方面重大疑难问题,对于平时重大疑难案件,由召集人临时决定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处理。全年共召开全体会议1次,其它会议3次。
    二、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队伍素质
    为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济源市建立了完善的仲裁员聘任、解聘、监督、考核、管理等制度体系。为提升仲裁员的自身素质,先后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如积极参加典型案例分析、理论研讨等活动来不断充实头脑,还通过周例会、定期测评、日常监督等各种方式对仲裁工作人员办案进行日常监督,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另外还组织工作人员到人民法院进行旁听实习,认真学习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阅卷思路、调查取证、询问技巧、以及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先进经验,并与他们共同讨论分析、研究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典型案例,在实践中不断充实自己,提高办案水平,切实保证办案质量,使自身业务素质得到提高。
    三、强化高效管理,确保快速有力处理案件
    面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居高不下的局面,济源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人员积极引进服务行业“微笑服务”理念,开展“一起立、二让座、三倒水、四办事、五送客”的服务要求,做到尊重来访者,拉近与来访者的距离。首先将案件的受理条件、申请书的书写格式、案件的审理期限等涉及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相关情况都打印成册,给前来咨询的职工免费发放,然后认真询问,耐心倾听并及时进行登记,只要不是特别重大事件,就采取比较灵活的方法,一般先不立案,而是从实际出发,先与用工单位取得联系,打电话,上门做工作,反复解释宣传政策。事实上,许多单位都愉快地接受了他们的建议,来访职工的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样,不仅大量节省了工作时间,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四川籍民工张某在济源市一建筑工地打工,老板拖欠其半年工资近万元,他的孩子因病急需住院,但又无力缴纳医疗费用,在接到该民工的的申请后,济源仲裁院不仅与该工地的老板进行联系,还积极与济源市一家医院联系,让孩子先住院治疗,考虑到他们当时生活困难,工作人员当场拿出200元作为他们临时生活费用,另外还积极和市民政局联系,对他进行了救济,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工地老板将拖欠的工资全额予以支付。
    四、坚持以人为本,调解为主促和谐
    对于已经立案的仲裁案件,济源仲裁院转变工作思路,大力贯彻“调解为主”的办案思想,加强庭审前后的调解力度。他们以已经出现的争议为重点,以点带面,注重从调解现实的争议入手解决潜在的争议,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同时,还规范调解程序,避免“一边倒”的强制调解和调而无果等现象发生,保证调解质量和调解效率。
    对于难以调解的仲裁案件,加大案件处理力度。首先将所有仲裁员的详细个人情况张贴上墙,实行当事人挑选仲裁员制度,同时健全完善仲裁案件包案制、仲裁员考核办法、错案追究责任制、仲裁庭审程序、仲裁案卷档案管理规定、服务质量监督卡等6项制度,并实行“五公开”制度,即“开庭案由、时间公开;仲裁办案规则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环节公开;办案过程公开,将案件的办理情况完全“透明化”、“制度化”,以及方便职工对仲裁员办案情况的监督。
    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济源开辟了“绿色通道”,实行导诉服务原则。一是一次性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对仲裁申请相关风险进行告知,避免其来回奔波和不必要的损失。二是实行“一裁终局”原则。针对农民工申诉的案件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且要求一次性解决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有效解决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拖延履行义务而导致的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的问题,将大多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化解。三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农民工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农民工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对于家庭困难法律知识单薄的农民工,积极和市法援中心联系,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广泛政策宣传,全面提升全社会法律意识
    近年来,济源市劳动者人事争议仲裁院一是坚持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公正执法、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劳动仲裁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讲课、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与企业经营管理者召开座谈会或以现场解答的方式与劳动者进行直接沟通,使用工单位和职工了解熟悉有关劳动人事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识,扩大调解仲裁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建立庭审开放日制度,深度宣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在化解劳资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筛选有代表性、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将每月的第1个星期的第2天,确定为庭审开放日,欢迎媒体和群众旁听,通过开放宣传,引导群众发生争议时自觉选择法律渠道解决。三是通过在《济源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劳动人事仲裁栏目,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选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使劳动者都能知法、懂法、守法,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济源仲裁院先后在当地媒体发表20余篇案例分析,30余次深入济钢、豫原化电等多家企业进行《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受职工政策咨询近6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5200余份。
    六、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做到廉洁秉公办案
    在具体工作中,由于许多问题的处理涉及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经常遇到方方面面的说情,因此,济源市仲裁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遵守“五个不许”、“十二条规定”“六个坚决禁止”,务必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秉公执法,廉洁办案,终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每一起案件,切实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向外界树立劳动仲裁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济源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人员从未因自身原因办过错案,即使是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基本维持原来结果。
    2008年以来,济源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案件4014起,其中调解结案2516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共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辛勤的劳作,终将迎来硕果累累的回报,近年来,济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多次被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联合会评为“河南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三优”文明窗口单位、2008——2010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信访维稳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评为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局系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