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嗓音之谜:胡适误把“communism”翻译成共产主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23:24:02

1825年,被恩格斯称为早期“乌托邦共产主义”者的英国慈善家罗伯特·欧文参考恩格斯的著作《社会主义从乌托邦到科学的发展》中有关罗伯特·欧文的一段历史。在著作中,恩格斯提到了“欧文式的共产主义”,恩格斯肯定了欧文的成就,把他称为早期“乌托邦共产主义”者。(Robert Owen,1771—1858年)在美国印第安那州创建了一个公社,而且他给这个公社所取的名字竟然叫做“新和谐”(New Harmony)。于是,美国第一个“乌托邦共产党”便以建立新和谐社会为目标。
这一个惊人的历史事实不由得使我们对 “公社”(commune)和“共产主义”(communism)进行思考,这两个词的法语对应词是“commune”和“communisme”。在英语和法语中,它们都和“community”(community/communite)一词联系在一起,即“和谐的社会”而不是中性的社会。
举例而言,在英语中,一个人吵闹骚扰了邻居,不参加邻里活动,或者不愿为邻里设施出一份力,这样的人便被认为是缺乏“社区精神”(community spirit)的人,所以社区这个字就包含了和谐的意思在内。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一些政治家们为这两次大屠杀感到震惊,于是建立了欧共体(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y),其明确的目标就是把欧洲建设成一个不会有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和谐家园。
实际上,仅在法律的意义上与集体所有制(collective ownership)相关的组织仅会称自己的组织为一个“集体”(collective),而不会寻求和词语“公社”及其附带的社区和谐有什么联系。马克思深刻领会到了这一点,因此在《共产党宣言》里他这样写道,中世纪的资产阶级已经建立起了自治的公社。请读者注意,资产阶级提倡私有制,这与集体所有制的精神截然相反。因此马克思在提到中世纪的资产阶级时,说他们组成了一个“公社”,这表明对于马克思而言,“公社”绝不意味着“集体所有制”或“共产”,这个证据直接挑战了“communism”被翻译为“共产主义”的传统说法。
事实上,首批自称为“公社”的组织是中世纪意大利和法国的一些市区团体,当然这并不是指这些城邦中的公民共同享有财产,而是反映出公民如何将他们本身视为一个社区,或者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恩格斯早已经注意到了这些事实,因此他在《共产党宣言》中的一个注脚中写道——“这就是意大利和法国市民从封建领主手中获得自治权后,给他们的城市团体起的名字。[恩格斯:1880 德语版]……‘公社’是法国一些新兴城镇所用的名字,甚至早在他们征服封建领主以前……就用这个名字了……”[恩格斯:1888英语版]。法国的第一个自称为“公社”的政治组织——1789年爆发于巴黎的法国大革命的公社组织——也同样如此。当时法国大革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 (Liberte,Egalite,Fraternite),这一口号把兄弟关系或者家庭和谐延伸到全社会。1870年在巴黎成立的第一个“共产党”竟然也使用“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马克思的女儿珍妮(Jenny)曾经加入了这个“共产党”,还差一点在暴乱中丧生。
1921年,胡适把“communism”翻译成“共产主义”。我很想了解他为什么会犯这种翻译的错误,因为“共产主义”这个翻译词根本就没有一点和谐的意思在内。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因为在当时苏联的“共产主义者”在进行革命打倒沙皇和孟什维克政权,并驱逐外国入侵者之后,正在大规模地进行私有财产公有化。
基于苏联这一激烈的历史背景,因此胡适选取了“共产主义”这个词作为英语“communism”的翻译。但是“共产主义”这个词完全忽略了社会和谐的一面,而和谐却是英文“communism”含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共产主义者能够和平地追求其目标的时候,他们强调的正是社会和谐,正如欧文挑选“新和谐”作为第一个共产党之名称所展示的情况一样。
社会和谐也是马克思共产主义概念的核心,“集体所有制”或者“共产”仅仅是实现此目标的手段。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马克思的早期评论中看到。1930年左右出版的一些马克思的早期作品展现了一个不同的年轻马克思——新婚不久、理想主义、充满希望、慷慨且仁慈。他在那个时期的著作包括:《黑格尔国家学说批判》、《论犹太人问题》、《对来自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政治经济学要素之摘录的注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些著作基本上都是在1844年左右完成的,而这时的马克思是26岁左右,我们后面将会对这些著作进行分析。
当时,马克思感叹——他认为私有财产给人们的交往强加了一个抽象的框架,并且错误地追求抽象的货币。而这种抽象的框架却令人们彼此疏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异化”)。人际关系退化为金钱得失的计较,人们也被分割为互相争斗的剥削者和被剥削者。这样,马克思推翻资本主义的使命就从早期的重建社会和谐的渴望中产生了。而且他在这个时期也表达了对于被压迫者的同情,他认为他们是孤独和悲伤的,因此他们需要宗教的慰藉,这一点我们后面会再提到,那就是马克思绝不是所谓的无神论者,相反的,他甚至认为宗教对于受压迫的人们来说是重要的。但是,后期马克思的心态和他年轻时截然不同。举例而言,《资本论》是1867年出版的,也就是马克思49岁的时候出版的,当时他正深受贫困之辱,并且因为失去三个孩子而几乎崩溃。自从他的臀部由于数年来一直坐在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学习历史和政治经济学而长了痔疮之后,他大部分时间就站在桌子旁边写完了最后的草稿。读者如果去伦敦观光的时候可以到大英博物馆的图书馆看看,你可以看到马克思坐过的椅子,椅子上有一个中空的坐垫,以保护他的痔疮。
《资本论》分析了资本家用残酷的、私人的方式对工人的剥削。正如马克思写给恩格斯的信中所说:“资产阶级会记住我的痔疮!”但是这种充满仇恨的心态并没有扫除他对和谐的追求。他推崇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清除国家的腐败,进入真正的共产主义。这一点在《共产党宣言》中表露无疑——他仍然强烈地期待一个无阶级社会,仍然憧憬着和谐社会的到来。除非我们追溯到他早期的哲学著作,否则无法彻底了解什么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
我们发现马克思所憧憬的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而其方法就是废除我们前文所讲的私有制,因为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错误在于把老百姓当成了国家抽象规则所规范的个体,而私有财产制度使得老百姓“愿意”被规则所规范。只有废除私有财产制,老百姓才能脱离规则的约束,社会才会和谐。当然废除了私有财产,这个社会就变成了一个“集体所有制”或“共产社会”。
因此我们可以这么说,和谐社会是马克思的目标,而其方法是“集体所有制”或“共产主义”,因此我们再一次证明了把“communism”翻译成“共产主义”的错误:和谐的社会积极地废除了私有制,人类重新找回了自我,即生活在社会中的人,这个恢复过程是自觉性、有意识的过程,它在前期发展阶段所累积下来的全部财富的前提下发生。和谐的社会就是充分发展的自然主义,它等同于人道主义,因为充分发展的人道主义就等同于自然主义。
它真正解决了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冲突,同时也真正解决了生命和存在之间的冲突、物体和自我肯定之间的冲突、自由和必须之间的冲突、个体和物种之间的冲突。它也解答了历史谜团,意识到了自己本身就是解决方法。

注:本文摘选自《资本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改革》郎咸平、杨瑞辉合著,东方出版社2012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