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手稿pdf:两岸同胞共同建设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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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同胞共同建设的家园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解读

本报记者 赵 鹏 田 丰

《 人民日报 》( 2012年02月14日   02 版)

  2月13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在北京召开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座谈会,与会领导和专家充分肯定了平潭开放开发对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推动两岸交流合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更好地推进平潭开放开发,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展开探讨。

  福建省平潭岛地处中国东南沿海,是中国第五大岛,主岛及附属岛屿陆域总面积392.9平方公里,是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海岛县。特殊的地理位置,赋予了平潭岛独特的优势。

  2011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同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对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保障措施等均作出明确阐述。

  作为全国首个对台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有何特色?记者专访福建省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通关便捷高效

  《规划》提出“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创新通关模式。即将平潭与境外口岸设为“一线”,入区进境的保税货物采取备案管理,关税征管和贸易管制措施从优放宽;平潭与内地之间设为“二线”,按照“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规则,对入区出口的货物,该享受退税的及时办理。

  福州海关关长李国表示,“放宽”是指优化口岸相关部门的通关监管工作、简化手续,采取既能够满足管理要求,又能够便利企业和人员进出的措施。“二线管住”的目的和实质是保证国家在岛上实施的税收等特殊政策,能够实实在在地运用于平潭的发展上。

  台胞“第二生活圈”

  《规划》专门赋予了平潭“方便两岸直接往来”和“方便台胞就业生活”政策,分别从交通往来和生活保障两方面,对平潭建设“两岸共同家园”、打造台湾同胞“第二生活圈”作了具体规范。

  福建行政学院经济管理研究所教授罗海成认为,“第二生活圈”是针对“第一生活圈”而言。前者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生活、工作之地。平潭至台中、基隆的客滚轮开通之后,两岸最短的水路交通时间将缩短至3小时左右,基本可以实现“三小时生活圈”。而简化两岸人员出入境手续,办理临时牌照权限下放等内容,则是实现交通便捷的具体配套条件。

  福建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原所长吴能远表示,允许台湾地区相关人员持证在平潭开展相应业务,允许在平潭就业、居住的台湾同胞参加当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是在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为台胞提供便利和保障,有助于促进台胞对“第二生活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营造优越发展环境

  “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叠加了我国现行各类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已突破了现行保税港区的政策内涵,税收政策和海关监管上属于‘境内关外’,具备了‘自由贸易区’的某些功能和特征,比保税港区更有优势。”福建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表示。

  陈小平介绍,平潭实行“对设在平潭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试行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这是保税港区没有的。其次,保税港区内不能住人,而平潭则通过设置环岛巡查及监控设施,实现对货物的监管,允许居住人员和建设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及开展商业零售等业务。

  同时,《规划》规定,“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平潭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对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吸引台湾企业和大型跨国企业在平潭设立营运总部,竞争优势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