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开郎琪罗:神秘特工李士群之死1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0:17:18
其实在这里,虽然作者大致还持潘汉年被“挟持去见汪精卫”的观点,而描述的事实,已经和挟持大相径庭,显然这是自愿去的,而真正的事实原貌,可能还不止是这样的。有资料表明,当时潘汉年和李士群交往很密切,除了互换情报外,李士群还曾帮助潘汉年掩护过一些中共上海地下党高级负责人员撤离,彼此间并建立了很好的私人感情。其实,李士群死后多年,潘汉年任上海市副市长时,还很关照李士群的妻子叶吉卿,可见私交不浅。潘汉年还让胡均鹤担任了上海市公安部门咨询机构“情报委员会”的主任一职,就是明证!如果胡均鹤胁迫过潘汉年,两人是仇敌,潘汉年还不把他抓起来,多少还可以为自己解脱。

所以,作者很聪明,自知这里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很多,他在关键地方巧妙地引用了尹骐的话。(见尹骐《潘汉年的情报生涯》,人民出版社1996年9月版)
尹骐曾宣称:他的书经有关部门审阅过。
但是我认为:尹骐所谓的“有关部门”仅仅是某个人的行为,并不能代表组织。
而且,尹骐其实是十分自负也十分愚蠢。他习惯于“自说自话”,“一言堂”。很多地方根本不能让人疑问,一问即崩溃。
其实,如果潘汉年是被李士群武力“挟持去见汪精卫”,是违心和被迫的,事后又不敢向组织汇报,隐瞒事实长达12年之久,那问题的性质岂不是更大、更恶劣?
尹骐在帮倒忙了!
可是,让我们深思的是,这类明显不靠谱的鬼话,为什么在舆论上总能占据居高临下的地位,舆论为什么还会一律?
还有,就如同张云和尹骐所一致描写的,潘汉年还在四川北路一座日本军官公寓里会见了日本华中派遣军谋略科长都甲大佐,由此可见,当时的潘汉年,连日寇大佐都可以见,见“汉奸头子”自然也不是什么大事。
可以肯定的是:潘汉年对党一直是忠贞不渝的,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也是坚定不移的。潘汉年的功劳卓著。但是,潘汉年赴南京私会汪精卫一事是错,事后不汇报更是错上加错,但罪不至死!问题在于,像潘汉年这样的资深情报专家怎么会犯如此低级错误呐?

中国主流舆论有一个极大的毛病:说一个人坏的时候,就一无是处,成了人皆可杀的恶徒和毛厕顽石;而说一个人好的时候,便好上了天,成了纯洁完美的天使,所谓“满脸麻子也放光彩”,全不能理解人性和人世间的复杂性、多样性。

潘汉年在敌后搞情报,必要时要舍身饲虎,要冒险进入禁区,即所谓的“与狼共舞”。许多地方的分寸,事前都是很难把握的。
潘汉年的尴尬在于:如果与敌伪关系“正常”了,则只能得到“正常”的消息,没有丝毫的情报价值。只有“不正常”的关系,才可能得到一般渠道得不到的重要的情报。这里只有一个原则:事后必须向组织原原本本地讲清楚。
以潘汉年的经验和资格,他应该知道,这种事情必须立刻汇报。而且,这种事情根本不能永久隐瞒。
“潘汉年是被挟持的”一说纯粹是杜撰。

这既降低了潘汉年的身手,也降低了读者的智商。

“谈话也仅仅是礼仪性”,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也显得虚假。

其实,潘汉年难言之隐后面,更证明这是次举足轻重的会面。而会谈中,一定涉及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张云和尹骐所一致描写的手法,反倒让人们留下迷惘:潘汉年为什么总是被动,日本人要见他他就去,李士群要他见汪精卫他也去,这难道是潘汉年的本来面貌?

其实,让我冥思苦想的却是:究竟是什么样的秘密,能让潘汉年这样的中共情报巨头不惜用政治的和肉体的双重生命为代价,也要把它永存在坟墓里!
……
《题外的话》
网上,一个名叫刘连榆的写道:
同样是老资格的革命者、著名作家周而复同志揭发:刘人寿之所以能有当时的职务,是因为他是潘汉年的亲信,证据是解放前潘曾把地下党的一部电台交给他。原来,刘人寿在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冒了杀头的危险藏一部电台,是为潘汉年个人工作,不是为党工作;原来,刘人寿不是革命同志,而是一个红了眼的超级赌徒,把脑袋押上赌一个革命胜利、潘汉年报答,赌一个日后的大权在握、飞黄腾达。
根据周而复同志的分析:潘汉年在领导工作中缺乏民主作风,常犯任人唯亲的错误。如果说潘汉年在上海解放初期的建设工作中重用刘人寿是带有作者主观倾向的一种猜测,那么在解放前潘汉年把秘密电台交给了自己的亲信即刘人寿保管,是板上钉钉的不可否认的铁一样的事实。保管秘密电台,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光荣的工作。在安排这项工作时,潘汉年未能严格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以公开推举的方式选贤任能,而是直接把这么一个对人才的日后升迁有重大关系的很出彩的工作,直接交给亲信刘人寿,还进一步巩固了刘人寿的“亲信”地位。
周而复同志的两篇文章说明:刘人寿参加革命是大赌徒之“私”,潘汉年重用刘人寿是旧官僚之“私”。因此,作为久经考验的老革命,刘人寿和潘汉年在日常工作中错误的常常排挤了打击了周而复同志。这两人所犯的错误是不同的,但本质相同,这个本质就是:私心太重!这样的人非但做不到大公无私,反而装了一脑袋私利,所以看待一切问题、对待一切同志、分析一切矛盾常常不自觉的从一已之私出发,其结果当然是做出很不合适的言行举止,得出极不公道的判断结论。这是很不应该的!
周而复同志的文章使我认识到:一个在工作中不能摈弃私念,不能时刻以公心要求自己的人,难免会常做此类错事,常犯此类错误。自古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所以不论他如何掩盖如何矢口否认如何满口大公也总有一天要露出狐狸尾巴来。何况,一旦私心膨胀到无法自控,即使他经验丰富、才高八斗、长袖善舞、学富五车……也难免有朝一日会不能自觉的沦为众人的笑料。
可见,心灵的污染是多么可怕的恶疾!
我当以充满感激之情的饱满热情,将周而复同志的两篇文章再系统的各学习5次;并以充满感激之情的饱满热情,大声地连说5次:“周而复同志,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