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必须要看日子吗:解读“和谐”的文化内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7 13:36:35

解读“和谐”的文化内涵

——兼及和谐校园建设的几个原则

张光兴

 

一、“和谐”与中国传统文化

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崇尚和谐、向往和谐、追求和谐的民族。我们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历史绵延最长的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屡处逆境而长聚不散、生生不息,就是因为我们的祖先将“和的思想、和为贵的思想”深深植根于我们民族精神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已成为我们永远的胎记、标签、条形码,它体现着中国文化价值观中的最高原则。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和、和谐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内涵,并表现出多元的价值取向:
    ——建立在形下哲学基础上的儒家学派,把和谐理念与其积极“入世”的政治主张结合起来,他们所关注的主要是“人和”。《论语·学而》云:“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当年,孔子的学生有若在认真总结前贤们安邦治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和为贵”的思想,并强调这是治理国家最成功、最可贵的策略——“斯为美”。孟子将这一思想作了进一步升华,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于是,“人和”便被提升到了一种超越“天时”、“地利”的至高境界。
    ——坚持形上哲学的道家学派,与儒家恰恰相反,他们的政治主张是“出世”,倡导人们“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回到那种“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老子·十九章》)的原始状态。道家讲“和”以“道”为本,以本统末,“以为纷繁复杂、矛盾对立的各种事物,只有归统于‘道’,才能至和不分、至中不偏,臻于最高的和谐——天和”(参见《中国美学范畴辞典》第309、313页)。那么,什么是道呢?说简单点,道就是规律,它既指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也包括了一些伦理、道德思想在里面。
    ——由释迦牟尼创立的佛教文化,大约在公元1世纪左右传入中国,并很快与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相融合。不论是“和”还是“和谐”都是释家文化的应有之义。不过,它过分强调个人修行,又过分关注“来生”,这就不免有了某些消极的味道。
    然而,儒、道、释文化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既“互斥”又“互补”,从而形成了中国传统的大文化格局,也赋予了“和谐”多重的价值取向。
    二、“和谐”的基本文化内涵

1、“和谐”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命题。

据现有文字记载,最早将和谐作为哲学概念使用的应该是西周的太史伯。他在与郑桓公分析天下大势时讲道,“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是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禅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调口,刚四支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正七体以役心,平八素以成人,建九纪以立纯德,合十数以训百体……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云云(《国语·郑语》)。可以说,这是我们的祖先对上古初民长期农耕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对自然规律的初步认识。在这里,史伯一方面说,金木水火土相协调能生成万物,五种滋味相调和能调出好的口味,六种音律相配和能奏出动听的乐章……这就是所谓“和实生物”;另一方面又说,一种声调奏不出美妙动听的音乐,一种颜色构不成绚烂夺目的色彩,一种味道算不上是美昧佳肴,一种物体无法对它做优劣的评判……这就是所谓“同则不继”。这一古老的哲学思想,以“天人合一”观为基本依据,强调“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交,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二章》)。世间万物就是在这种无穷的发展、变化中获得平衡与统一,这就是所谓和谐。
    应特别指出的是,这里讲的“和”(不涉及“谐”)不是一个数学概念,即某种相同事物的简单相加,作为一个哲学概念它强调的是事物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只有做到“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左传·昭公二十年》),才算达到了“和”的境界。同时,和还特别强调对立双方的包容与转化,如《易·系辞上》所讲,“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又说,“一阴一阳之谓道”。万事万物正是在这种既对立又融合的状态下,不断寻找平衡,实现和谐,求得发展。
    2、“和谐”是一种人格理想。
    这一点在儒家文化中体现得最充分,当年孔子就曾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意思是说,君子和谐但不无原则苟同,小人苟同而不讲和谐。“和”与“同”是春秋时代两个常用的哲学术语。“和”是诸多不同的、甚至对立的因素的和谐统一,是“异中求同”;而“同”则是无条件的认同,是“一味苟同”。杨伯峻在其《论语译注》中写道:“‘和’如五味的调和,八音的和谐,一定要有水、火、酱、醋各种不同的材料才能调和滋味;一定要有高下、长短、疾徐各种不同的声调才能使乐曲和谐。晏子说:‘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因此史伯也说,‘以他平他谓之和’。‘同’就不如此,用晏子的话说:‘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在晏子看来,君臣之间也存在着“和”与“同”的问题。下级要敢于对上级的看法发表不同意见,提出独立的见解,帮助上级修正自己的看法,使其更加正确、可行,而不是看上级的眼色行事,盲目的、一昧的、甚至是违背原则的苟同上级,这就是“和”,否则便是“同”。正是从这一意义上,“和”、“和谐”被儒家视为一种人格理想。
    3、“和谐”是一种重要的处事法则。
    实践证明,“和为贵”不仅是一种社会理想,也是一种重要的处世法则,它以儒家的“中庸”思想为哲学基础,强调处世中讲究中庸、平和,避免极端,从而建立起和谐的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诚如李瑞环同志所言,在我们日常工作、生活中,“……就是要提倡宽宏大度、体谅包容、和谐共存、协调并进,就是要提倡平等待人、诚恳待人、宽厚待人、以理服人,使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人处事注意保持博大胸襟,宽容一点,谅解一点,豁达一点,糊涂一点。不要斤斤计较、是是非非、小里小气,而是能够听得进、容得下、想得开”,就是要“捐前嫌、解旧怨、弃小隙、全大局,……要善于求同存异;要着眼同、重视同、发展同,也应当正视异、承认异、允许存异;只要无碍大局,无关宏旨,无妨大目标,一切异都要体谅包容”(李瑞环:《弘扬“和”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载《光明日报》2005年9月28日)。
    儒家的“修齐治平”理论,又强调把“做事”与“做人”紧紧联系起来,所谓“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大学》)是也。这样以来,“和”、“和谐”也就了仁人君子“做人”的重要准则。西汉大儒董仲舒就强调“其心舒,其志平,其气和,其欲节、其事易、其道行,故能平易和无事也,如此者谓之仁”(转引自《中国美学范畴辞典》第310页)。“仁”是儒家的政治核心,也是修身的最高准则。
    4、“和谐”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
    这一点得到政治家们的广泛认同。《左传·襄公十一年》记载了晋侯与卿魏绛一段对话:“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魏绎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和诸侯,诸侯无慝,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愿君安其东而思其终也”云云。从这段对话中不难看出,社会和谐、平安有序作为一种社会理想,是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孜孜不倦的追求。这种社会理想在儒家文化中得到了深化。孔子及其弟子提出了“和为贵”的社会理想;孟子则由己推人,将这一社会理想具体化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的“大同”观念。这些,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这个民族“热爱和平、祈盼和顺、崇尚和美、追求和谐的价值取向”。
    这种和谐的社会理想,“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小康社会’和‘大同社会’。据儒家经典记载,小康社会是指一种财产私有、生活宽裕、上下有序、家庭和睦、讲究礼仪的社会。而‘大同社会’则是比‘小康社会’更高级的公有共享、其乐融融的和谐社会”(参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辅导》,第111页)。由西汉经学家戴圣编撰的《礼记·礼运》篇,对这一社会理想作了如下形象而生动地描述:“大道之行,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是谓小康。”近代以来,太平天国运动领袖洪秀全又提出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天朝田亩制度》)的所谓“等贵贱、均贫富”的社会理想;改良派领袖康有为也提出了“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大同书》)的社会理想,等等。现在看来,这些不同时期提出的社会理想,无法避免它的历史局限性,有着明显的“先天不足”,但还是赢得了当时广大民众的支持和拥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一一“和谐”——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价值观念和理想追求。
    三、构建和谐校园应遵循的几项原则
    如果说,前两个部分是从历史的、宏观的角度探讨和谐的基本内涵;那么,接下来我们将现实地、具体地讨论如何将这一理念运用于和谐校园的建设。笔者将其归纳为四个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是和谐理念的基本内容,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原则。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作深入理解:
    其一,以人为本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教育的价值取向是实现教育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教育的社会价值一定要包括个体价值,但绝不能代替个体价值。“所谓个体价值,是指人的尊严受到尊重,自主、自处,自我发展。”因此,现代教育一方面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同时,又要做到“尊重学生主体,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责任,把学生当作有血有肉、有生命尊严、有思想情感的人”(《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第二版序),走出传统教育的误区。
    其二,以人为本又是现代教育的思维原点。它要求教育者不仅把握好教育的基本规律,还要做到“对人性的充分肯定”,使我们的教育更加“符合人性发展的要求”(引文同上),通过对学生的尊重、理解、关心、帮助以唤醒人性、激活人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因素与创造活力,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其三,以人为本的终极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把人类社会分为三个重要的发展时期——自然经济时期、商品经济时期和产品经济时期。与这三个发展时期相适应,人的发展则分为:对“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个人全面发展和自由个性”这样三个历史阶段。强调以人为本,就是要摆脱对人的依附关系和对物的依赖关系后所达到的一种最高人格境界——“自由人格”。作为现代教育,归根结蒂就是以现代人的精神培养现代人,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要使教育真正成为人的教育,而不是机器的教育,否则,教育就变成了一种对人、人性的一种可怕的“异化”。早在上世纪初,蔡元培先生就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教育是帮助被教育的人,给他能发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于人类文化上能尽一分子的责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种特别的器具,给抱有他种目的的人去应用。”(载《大学精神》第124页)。
    2、自由与民主的原则。
    在我国,自由一词可以追溯到汉人笔下。东汉大经学家郑玄在《礼记·少仪》“请见不请退”下注道:“去止不敢自由。”《三国志·吴志·朱桓传》中则有这样的记述:“桓性护前,耻为下人,每临敌交战,节度不得自由,辄嗔恚愤激。”综合其意思,自由主要指不受限制,按自己意志行事。现代意义上的自由有两重含义:一是它的哲学含义,即指对必然的认识和客观世界的改造;二是它的政治含义,是相对于奴役、专制而言的,强调社会关系中受到保障或认可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的权利。
    民主一词,在汉语中出现得更早一些,比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赵孟将死,其语偷,不似民主。”又如《尚书·多方》载“乃唯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这里所讲的民主,是指“民的主人——当时的最高统治者。”现代意义上的民主,主要包含三重意思:一是指特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二是指一种国家形态,或称“国体”;三是指一种政治制度,又称作“政体”。
    现代教育的本能是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所以,它必须坚持自由与民主的原则。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自由主要是指学术上的自由。上世纪四十年代初著名哲学家贺麟就强调:“学术在本质上必然是独立的自由的,不能独立自由的学术,根本上不能算是学术。学术是一个自主的王国,它有它的大经大法,它有它神圣的使命,它有它特殊的广大的范围和领域,别人不能侵犯”。(载《大学精神》第142页)大学是生产新思想、新观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的渊薮,离开了学术自由,离开了学术自身的“大经大法”,这些新的东西就无法生产出来,社会就缺乏了前进动力。因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学必然要坚持学术自由。与之相联系的是“教授治校”的问题。所谓教授治校并不是让教授们放下书本,走出教室或实验室,去弄个什么“顶戴花翎”,而是在学校管理过程中(特别是在治学问题上)充分听取教授们的意见,尊重教授们的自由与权利,那才是最根本意义上的自由与民主。“因为一个学者争取学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同时也就是争取他自己人格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从这一意义上说,“保持了学术的独立自由,……在政治上也就保持了民主”(引文同上)。
    校园内的民主还有一个重要内涵,那就是尊重学生。在推进校内民主的进程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人翁地位,因为学生是学校永远的主体,是学校真正的主人,如果没有了学生学校也就称不起是学校了。一方面,学校在对一些重大问题(如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等)进行决策时,要认真听取学生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体现他们的要求和意愿;另一方面,要鼓励学生自己管好自己。伟大的教育家陶行知早在1919年就倡导“学生自治”。他说,所谓学生自治是“指自己管理自己,有自己立法执法习法的意思”;又说,“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云云(载《大学精神》第260页)。通过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以实现自我成才。
    3、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
    我们的先人很早就提出了“通变”理论,认为“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易传·系辞下》)。那么,何谓之“通”何谓之“变”呢?撮其要义,通强调的是继承;变强调的则是创新。大学校园是传承文化的地方,而文化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继承与创新的过程,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之为“继替”:“新文化不能凭空产生,它只能在传统基础上发展。我过去曾经提出过‘社会继替’的概念,是说一个社会是一代接一代维持的。前有古人,后有来者,文化才能积累起来,传下去。”(转引自《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第一版导论)
    需要明确的是,继承传统文化(严格来讲,应是继承“文化传统”)不是让大家一味地去钻故纸堆,埋头于“三皇五帝”、“子曰诗云”,大学校园应该主要传承“大学精神”。那么,何谓大学精神呢?这是一个有着深厚积淀然而又充满时代精神与个性色彩的概念——它既注重继承性,又注重创新性,所以它是开放的、流动的、鲜活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人(或机构)给出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定论。我国著名教育家郑晓沧曾结合英、德等国的大学培养模式指出:“英国的大学理想,在养成Gentlemen,可以牛津大学(oxfovd)为其代表;……德国的大学理想,在养成专门学者Scholar,可以柏林大学为代表。至于美国大学,最早成立为哈佛大学,其初原依英国剑桥大学(Cambridge)为矜式,故多少沾染牛津大学之遗风,偏重于人格的陶冶。”他接着分析道,“英国大学理想,在养成Gentlemen,此一字以我国‘君子’一词译之,最为恰当”;而德国的大学理想,“以一般Scholar为言,其在中国今日通称为‘学者’,求之旧籍,依个人意,相当于‘士’”(载《大学精神》第56、57页)。中国大学起步虽晚,但也形成了自己的大学精神,如蒋梦麟提出,大学应具有“大度包容的精神”和“思想自由的精神”;竺可桢提出,大学应倡导“求是精神与牺牲精神”;梅贻琦则认为,“大学有新民之道,则大学生者负新民工作之实际责任也”,并有传世名言,“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云云。从这些纷纷纭纭的表述中,我们做一认真归纳,会发现大学精神主要体现在如下要素中,即①大学的功能(即基本的办学理念);②人才培养模式;③大学的社会责任。
    在笔者看来,当今时代创新是比继承更重要的任务。大学校园内的创新主要是对大学精神的创新,即为上述要素注入时代特色,而其中以“大学的功能”和“大学的责任”最为重要。我国早期教育家李登辉先生曾讲,“教育的作用是什么?……畅言之,即把个人原有的潜伏能力,导之使能充量的(按:“的”字疑为“发”字之误)展也。所谓潜伏的能力,是包括身体、智力,社会和道德各方面的”(引文同上,第29页)。我们理解,所谓将学生“潜伏的能力”“导引出来”,也就是提升他们的创新能力。大学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地方,它必须围绕“自主创新能力”这一“国家核心竞争力”设计自己的培养对象,努力培养出具有时代精神的创新型人才。曾几何时,我们为有古代“四大发明”、万里长城等倍感自豪,但近代以来像火车、轮船、飞机、汽车以及电灯、电话、电影、电视、电脑等,从原创意义上讲,却没有一件是中国人发明创造的,联系大学的社会责任,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汗颜。从这个意义上讲,今日之大学必须把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以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大业复兴为己任。
    4、安全、稳定的原则。
    “安全第一”、“稳定压倒一切”,这是我们常讲的两句话,也是永不过时的两句话。从国家全局来说,要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是我们的目标所在;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我们搞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稳定则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作保障,什么事情也干不成”(《从传统走向现代——构建我们的现代文明观》第223页)。具体到大学校园,要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和谐的环境,也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如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与重视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等其他工作的关系;强调事业发展与兼顾教职工现实利益的关系;坚持改革与维护教育教学常规秩序的关系;注重学生主体地位与加强学生管理的关系,等等。只有把这些关系处理好了,才能有效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实现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和谐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它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笔者浅尝辄止,而敢于不揣其陋、坦陈一孔之见,是为了更好地接受方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