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烟草: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工程项目指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3:42:11
附件4:
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工程项目指南
农业“五新”推广项目
一、项目目标和内容
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示范推广农业“五新”,重点推广粮、油、菜、果、茶、菌等产业基础好,具有突破性的高效新品种60个及畜禽、牧草等新品种4个,无公害节本高效栽培技术10项,高效、专用新肥料 12种,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10种,先进、适用、安全各类新机具 20000 台(套)。培育农业“五新”示范户2900户、农业龙头企业61家,建立150个示范片(场),示范推广52万亩农作物、畜禽10万头(羽);辐射推广2110万亩农作物、畜禽195万头(羽)。
(一)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新品种60个。示范推广甬优9号、天优华占、台粳8号、中薯3号、广薯87、上品、威马11、CC-65天花椰菜、杏鲍菇日引一号、真姬菇金山1号等粮、油、菜、果、茶、菌产业化基础好、具有突破性的高效新品种60个。建立核心示范片60个,示范推广20万亩,辐射推广800万亩。
(二)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新技术10项。推广超级稻、再生稻高产栽培技术,茶叶绿色防控技术、新品种推广及配套栽培技术,红茶加工新技术,甜椒设施栽培技术,中高海拔反季节蔬菜栽培技术,柑桔无病毒苗木推广及标准化栽培技术,枇杷矮化修剪与果实套袋技术,淮山高产栽培技术。建立稻、果、茶、菜、中药材等新技术示范片30个,核心示范面积10万亩,辐射面积200万亩。
(三)新农药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新农药10种。示范推广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虫苯甲酰胺、吡蚜酮、醚菊酯、氟啶虫酰胺、丁硫·吡虫啉、斜纹夜蛾(银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苯醚甲环唑·丙环唑、全络合态代森锰锌、氟啶胺等高效、低毒新农药品种。建立核心示范片10个,示范面积10万亩,辐射推广面积200万亩。达到80%以上的防治效果,并使病虫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四)新肥料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新肥料品种12个。做好水稻、茶叶、蔬菜、花生、马铃薯、柑桔6种作物专用肥及微生物肥料、缓控释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商品有机肥和水溶性肥料的示范推广。建立核心示范片35个,示范面积10万亩,辐射推广面积200万亩。
(五)农业新机具示范推广。在全省范围示范推广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田园管理机、微耕机、起垄机,茶叶修剪、采摘、茶叶初加工机械,高效植保机械,微灌设备,猪苗繁育设备、禽舍雾化降温设备,固液分离机、沼气发电机设备,设施钢架大棚,果品分级、清选机械,山地搬运车、轨道运输设备,废弃物处理机械等新机具20000台(套),实施农机化示范推广面积700万亩。
(六)畜牧“五新”示范推广。2011年,在全省建立“畜牧五新”示范县10个、核心示范场10个;培育示范户250户,扶植养殖企业20个;举办培训25期,培训农民1100人次。在示范基地内畜禽存栏8.25万头(只)、桂闽引象草扩繁基地600亩,分别辐射带动196.5万头(只)和6万亩。
1、畜牧新技术示范推广。在全省建立畜牧新技术示范县5个,其中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示范县2~3个,生猪存栏1.4万头,辐射带动出栏生猪40万头以上;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及其配套技术示范县1~2个,生猪存栏1.2万头,辐射带动生猪出栏40万头以上;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示范县1个, 蛋鸡存栏5万只,辐射带动50万只;蛋鸭旱养喷淋技术示范县1个,蛋鸭存栏3000只,辐射带动5万只。
2、畜牧新品种示范推广。在全省建立新品种推广示范县5个,其中槐猪新品种示范与推广示范县1个,存栏1000头,辐射带动出栏1万头;莆田黑猪新品种示范与推广示范县1个,存栏500头,辐射带动出栏5000头;山麻鸭配套系新品种示范与推广示范县1个,种群存栏2000只,辐射带动60万只;桂闽引象草新品种示范与推广示范县2个,建立扩繁基地600亩,辐射带动6万亩。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
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基础好、积极性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单位品种试验费以及技术培训、资料费、现场考察费等。
(二)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
列入农业“五新”--新技术推广方案的市(县、区)农业部门申报。
(三)新农药示范推广
1.当地政府重视度高的农作物病虫害常发区及开展该项工作积极性较高的县(市、区)农业部门申报。
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农药示范推广、新农药药剂的购买、示范田块的租赁或经费补偿、病虫害调查、培训办班、技术宣传等方面。
(四)新肥料示范推广
1.当地存在过量施肥、施肥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且有主动开展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性的县(市、区)。
2.资金主要用于新肥料示范、试验,示范片肥料补贴,土样采集与测试,技术培训与宣传等。
(五)农业新机具示范推广
1.水稻、蔬菜、水果、茶叶、花卉、食用菌的种植大县或畜牧养殖大县,地方政府和农民对发展农业机械化改变传统生产模式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积极性,农机化条件基础较好。
2.开展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蔬菜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已有一定基础的县市。
3.地方政府对农机工作重视,农机管理、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健全,农机农艺结合较好。有良好的培训教学设施和技术人员。
(六)畜牧“五新”示范推广
在全省选定10个示范县,建立10个示范核心场;申报项目的县(市、区)应具有拟建项目的比较优势,具备建设项目的技术力量。
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已通过环评、沼气工程与粪污处理设施完备、实行自繁自养、母猪存栏300头/场以上;未曾安排与生猪标准化相关项目的资助;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2、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及其配套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内、沼气工程与粪污处理设施较完备、实行自繁自养、母猪存栏300头/场以上、猪场周边具有可供种植狼尾草的土地(存栏数:亩数=50:1);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3、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配套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养鸡场不在禁养区内;蛋鸡常年存栏5万只以上;病死鸡与粪污处理设施完备;温度、湿度、光照调节和自动喂料、防疫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备;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4、蛋鸭旱养喷淋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养鸭场不在禁养区内,病死鸭处理设施完备;蛋鸭常年存栏3000只以上;具有375m2以上的产蛋房舍;鸭舍周围拥有560m2以上可供建设间歇喷淋设施的空地;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5、槐猪新品种示范与推广项目。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已通过环评、病死猪与粪污处理设施完备;县(市、区)建有原种场、系谱档案资料完整;常年存栏1000头以上;周边乡镇槐猪养殖有基础;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6、莆田黑猪新品种示范与推广项目。养猪场不在禁养区、已通过环评、病死猪与粪污处理设施完备;县(市、区)建有原种场、系谱档案资料完整;常年存栏500头以上;周边农户莆田黑猪养殖有基础;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7、山麻鸭配套系新品种示范与推广项目。饲养场不在禁养区、已通过环评、病死鸭与粪污处理设施完备;原种场种群存栏2000只,系谱档案资料完整;卫生防疫制度健全;免疫监测到位;具有开展技术培训能力;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卫生许可证。
8、桂闽引象草新品种示范与推广项目。拥有稳定的桂闽引象草种质繁育基地300亩以上;繁育基地冬季极端低温>5℃;品种来源明确(需经专家鉴定);具有种茎越冬保存技术和条件;专业技术力量雄厚,具备开展技术培训能力。
三、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五新”示范推广项目中新品种、新技术(农业、畜牧)、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各选定10个示范县,每个项目示范县补助资金5万元。
四、有关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要以市、县、区农业、财政部门联文上报省农业厅。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1)。申请报告及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农业厅科教处1份、厅计财处1份及相关处室2份(新品种送种子总站、新技术送种植业管理处、新肥料送土肥站、新农药送植保站、新机具送农机管理处、畜牧新技术送畜牧总站)。项目结束后,需提供项目实施概况、效果、生产示范与培训证明等资料。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厅科教处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张文芳
联系电话:0591—87804525
附件4-1:
2011年农业“五新”推广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
主管部门: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实施地点、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实施内容与技术措施
(三)年度目标与效益分析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
(三)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简况
(四)有无不良诚信记录或项目违规行为
三、相关合作单位情况
四、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五、项目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含项目结束后,需提供项目实施概况、效果、生产示范与培训证明等资料)
六、项目资金使用(含使用方向、测算说明、支出内容、数量、标准、金额等)
七、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或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农业信息化“五有”标准建设示范项目
一、项目目标
农业信息化“五有”标准是“有平台、有数据、有应用、有队伍、有制度”。本项目通过建设全省统一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省、设区市两级数据中心和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创新服务方式和运行模式,提供“直通车式”的农业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信息服务,较好地解决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的问题。项目的实施可以明显提升示范地区农业信息化水平,提高农业部门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和应用涉及省、设区市、县(市)、乡村四级。项目建设实行统一方案、统一招标、统一集成、统一验收。项目建成后,应用和管理工作主要由市、县农业局负责。
1、由省农业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信息服务综合平台。各级农业部门都可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各种应用服务,示范县(市、区)农业局不要另行开发软件。
2、建设省、设区市两级数据中心。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的各种应用服务都托管在两级数据中心。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在现有农业厅机房内,由省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建设,托管全省普遍共享的数据和应用服务;设区市数据中心由设区市农业局建设,包括网络机房、服务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以及相适应的环境条件,托管本辖区内特色的数据和应用服务。
3、建设乡村信息服务站和市县信息服务管理站。在项目实施县(市、区)建设8个乡村信息服务站。乡村信息服务站要求具有固定的场所和农民接受咨询和培训的基本条件,具备接通中国电信互联网的条件。每个乡村信息服务站给予支持配置一台液晶电视、一台带视音频设备可连接互联网、具有触摸功能的信息服务终端主机、一台打印机。为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局建设信息服务管理站,配置两套专家专用服务坐席终端(电脑、音视频设备、打印机等),供科技专家接受远程咨询使用;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供县级农业局信息管理员用于实现对本区域信息服务站的技术管理。
4、开发运行四类“直通车”式的应用服务。软件开发由省农业信息中心负责,不需要示范县(市、区)农业局投资开发。一是“专家咨询服务”,着力提升农业部门为农民科技咨询服务水平,实现农业咨询个性化、便捷化。以远程视频咨询服务模块为核心,结合自助式专家系统服务模块、科技数据查询服务模块,实现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升级换代。二是“科技培训服务”,通过共享全省科技课件和专家在线课堂,使培训工作高效、便捷,使农民和基层农业技术干部得到即时培训、家门口培训。三是“农业信息服务”,提升农业部门为农信息服务水平,通过电子黑板报广播模块,实现灾情信息、惠农政策等重要信息即时电视广播传送,同时提供供求信息模块、农产品价格模块等模块,使农民可以获得一站式的信息服务。四是“农业管理服务”,实现设区市、县级农业部门行政管理信息化,安装部署示范县(市、区)办公自动化系统、连接各乡村信息服务站的视频会议系统等。
5、建立五项保障措施。从制度、队伍、技术、内容和考核上保障系统高效可持续运行。
三、申报条件
1、农业信息化工作基础较好,工作实绩较突出,实际需求较迫切的县(市、区)农业部门。
2、申请的农业部门已设立专门的农业信息工作机构,具备一定电子政务应用基础,配备2名以上既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又有农业信息服务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
3、申请单位必须承诺:(1)负责落实符合条件的乡村信息服务站站址,负责乡村信息站的管理。乡村信息站站址应设置在方便农民咨询的地点,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可以用于进行农业培训,站点所在地应具有安装中国电信网络的条件。(2)负责建立示范县的农业信息化支持队伍和农业专家队伍,每个乡村信息站都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任的信息员,该信息员必须具有一定计算机使用基础;农业局负责整合农业局各类专家资源,建立农业咨询专家队伍,确保每天有一个专家上线坐班为农民解答问题。(3)负责根据省厅相关规定细化相应制度并落实,实施有效的奖惩措施,使系统得以充分利用。(4)负责当地课件、数据等信息资源的收集和上传,做好当地信息频道更新和维护工作。(5)负责必要的运行维护经费。
4、设区市已建数据中心,其所辖的市(县)优先考虑;今年提出申报但没有列入今年示范实施点的,将择优列入项目储备,在今后项目实施优先考虑。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项目计划支持6个县(市、区)农业局。每个示范县(市、区)计划补助20万元左右,配套5万元,用于购置建设8个乡村信息服务站和1个县级信息管理站(包括软硬件设备、系统集成以及三年的系统维护)。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由县(市、区)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联文上报,并附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用A4纸打印。材料报送到福建省农业信息中心(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电子文档发送至jlp@fjagri.gov.cn。项目完成后,需提供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证明资料。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省农业信息中心(350003)
联 系 人:金丽萍
联系电话:0591-87829365(传真)
附件4-2:
2011年农业信息化“五有”标准建设示范
项目申报书
申请单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制日期: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申请项目任务的内容、经费(按项目指南)
二、申请实施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
(二)单位职能业务范围
(三)农业局信息化进展及现有技术装备情况
(四)为农信息服务现状
(五)承担项目其他方面的优势
四、2011年项目目标、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和效益分析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保障承诺情况(按项目指南)
六、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七、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八、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经审核,同意报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跨越计划项目
一、项目定位与目标
(一)项目定位:农业科技跨越计划是一项农业科技成果中试和转化计划,旨在通过中试熟化、组装集成和试验示范,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推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项目支出目标:围绕现代农业建设,结合“五新”工作,重点熟化10个农业核心技术,并采取边试验示范,边开发生产的方式,使成熟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项目实施,形成“科研单位+推广部门+合作企业+农户”的运行机制,实现“实施一个跨越项目,熟化一项技术成果,集成一个技术体系,致富一方农民”的目标。
二、项目内容
高产、优质、抗病的农作物(含食用菌、中药材)新品种及配套技术试验示范;配方施肥、高产高效农业生产技术;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配套技术;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环保等领域。
三、申报条件、筛选原则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条件:项目核心技术必须是第一申报单位所有,具有先进性、新颖性,是近3年(2008年1月1日以后)鉴定或视同鉴定的科技成果。
(二)筛选原则:选择科技成果的核心技术在同行业领先,市场前景好;首席专家信誉好,科研与推广配合密切,相关合作企业有实力;农产品正在申请或当年申请“三品一标”及其他质量认证。
(三)资金使用方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实施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闽农科教[2000]45号)执行。
(四)非农业科技成果中试熟化项目请不要申报。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2011年安排10个跨越计划项目,每个项目补助标准7--8万元。每个设区市申报数量控制在1-2项以内,省属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和相关企业限报3项。
五、申报程序与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科技跨越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4-3)要求的内容填写。省属单位的项目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预审后上报;各市、县(市、区)的项目由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筛选后农财二家联合上报。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科研、推广和相关企业联合申报,在项目的质量与数量上严格把关。申报项目申请书、核心技术鉴定(认定)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七份),分别送省农业厅科教处6份和计财处1份。项目完成后,应提供项目实施效果、培训、“三品一标”及其他质量认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施恭云           电话:0591—87844134
传真:0591—87829248       E-mail:fjkjsgy@126.com
附件4-3:
2011年农业科技跨越计划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申报日期: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解决的具体问题与预期目标:
二、解决问题的核心技术与配套技术概述:
三、采取的技术路线与实施思路:
四、保障条件
1、已有基础条件
2、经费预算与筹资方式
3、人员配备与保障
4、首席专家基本情况介绍
五、项目完成后,应提供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培训与三品认证的证明。
六、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闽台农业合作示范项目
一、项目目标
全面实施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品牌带动战略;做大做强台湾农民创业园;推动海峡两岸现代农业产业合作示范,培育重点新兴产业;加快引进台湾农业良种、技术、设备和管理理念,推动金线莲、莲雾、越光米等优良品种示范推广,建设台湾果蔬种苗繁育中心;促进农民产销组织合作,培育壮大闽台农业合作加工企业;逐步把我省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对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把我省打造成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持续先行的前沿区域。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台湾农民创业园示范项目;
(二)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海峡两岸农业良种研发繁育推广与技术引进合作示范项目;
(四)吸收借鉴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理念,开展农民产销组织试点示范项目;
(五)闽台农业合作农产品加工、流通示范基地及闽台农业信息交流合作等项目;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台湾农业良种、技术及加工设备等引进、繁育及推广,农民技术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标准化(“三品一标”)生产、市场流通及营销促进等方面进行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建设要符合《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突出闽台农业产业合作。
(二)要求项目示范带动性强、影响力大,正在进行三品认证或GAP等其他认证的,能促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发展,提升闽台农业合作发展水平,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开展闽台农业合作有一定基础的市、县级农业部门,各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或协会,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农业企业均可参与项目申报。
四、项目申报数量及资金补助标准
1、4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补助180万元,新建台湾农民创业园补助30万元,合计210万元。
2、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30万元。良种技术繁育推广中心项目2个,各补助20万元。其余良种技术引进推广、农民产销组织示范、加工合作、信息交流、拓展市场等项目安排25个,每个项目补助8-10万元。
五、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均要以县以上农业(农业局或试验区办)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4),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分别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同时,抄送一份到设区市试验区办备案。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厅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1-87823358,87404905
传    真:0591-87842969,87833827
电子邮件:lifechen@sohu.com ,hxsyq@yahoo.com.cn
附件4-4
2011年闽台农业合作示范
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单位全称: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单位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办公室、传真及手机)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编 制  日 期:
主管部门(单位):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项目建设由来及必要性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
(三)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简况等
(四)有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相关单位情况
四、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五、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六、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和期限
七、项目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投资概算,各级财政自筹资金的数额,申请资金补助理由、数额和时间期限,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
八、项目完成达到的年度目标和效益分析
九、项目组织形式与管理保障措施
十、其他说明资料等
项目完成时,需提供项目完成情况、培训人数证明等。
十一、项目资金使用及效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资
金筹措
1、申请省级财政补助经费
2、地方财政项目补助经费
3、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
合计总投资
资金使
用方向
支出内容及任务数量
支出金额
其中省级
财政补助
项目效
益分析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项目单
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单位)
意见
备注
农产品加工示范项目
一、项目目标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成长型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通过典型示范,引导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持续发展,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项目内容及资金使用方向
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核心,以优势特色农产品为依托,重点对水果、蔬菜、畜禽、食用菌、粮油、茶叶等我省特色农牧产品加工,特别是适宜发展县域经济,在连接农户,增加就业,解决当地农产品销售、增值等方面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扶持,促进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持续发展,形成与我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农产品加工业布局。扶持资金主要用于示范企业开展新技术开发、品牌宣传、新产品检验检测及承担省农业厅有关农产品加工示范推广培训活动。
三、扶持对象、数量及资金补助标准
(一)扶持对象:除国家级、省级、省农牧业龙头企业外的依法设立以我省优势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为主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二)数量及资金补助标准:计划扶持企业12-15个,每个扶持资金8-10万元。由各设区市农业局筛选3-4个企业上报。
四、申报条件
(一)企业质量体系:企业具有比较健全的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体系。凡属于生产国家强制性要求通过QS认证产品的企业,必须要通过QS认证。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卫生事故。优先支持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二)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
(三)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7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四)企业带动能力:与基地或农户建立了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在从事农产品加工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国产原料占所需原料量的75%以上。
(五)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企业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有固定的科技支持单位;申报的项目应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设备。优先支持产业联盟的成员企业和产品可追溯企业。
(六)能提供具有创新的新加工产品。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由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出项目申请,如实填写“福建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经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市农业(畜牧)局按申报条件进行筛选,提出审核意见,以农业、财政联文上报。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同时,报送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电子文本一份。项目结束后,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效果、新产品样品等材料和实物。
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组,将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
联系人:郑平   黄晓虹
电  话:0591-87580183   传  真:0591-87592734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  省农业厅2号楼4层
邮  编:350003
E-Mail:cygl@fjagri.gov.cn
附件:
2011年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
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地    址: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网址
电子邮件
企业性质(注1)
企业类型(注2)
注册资本(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总资本(万元)
产业化级别(注3)
职工总数(人)
大专学历以上人数
主营产品
产品品牌等级(注4)
注册商标
企业上年度
经营情况
产值(万元)
销售额(万元)
出口创汇(万美元)
税金(万元)
生产基地
情况
是否自建基地        规模:          亩或头
产值       万元
与企业有固定联结关系农户数(户)
与农户联结方式(注5)
通过固定联结收购农户产品(吨)
年加工原料(吨)
产品主要销售地
主要原料
加工国产原料(吨)
原料采购辐射乡镇(个)
年加工农产品收购额(万元)
年销售利润率(%)
技术创新情况
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有独立的研发机构
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       %
应用何种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生产
关键技术来源(注6)
注1:国有、集体、民营、合资、独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注2: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茶叶加工、食用菌加工、其他。
注3:市级、县级龙头企业、其他。
注4: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市级名牌产品。
注5:合同订购、股份合作、其他(具体注明)。
注6:自主开发、联合科研机构、模仿、购买、引进人才、并购企业
二、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企业经营理念、成功经验、发展前景预测、创新项目、项目资金主要使用方向、建设目标、效益分析,字数3000左右):
申报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及申请理由由申请企业填报。
2.申报附件材料:(代*为必须的附件)
(1)*由企业工商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法定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签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3)*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
(4)企业获得QS认证证书复印件。
(5)由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登记证明。
(6)企业主营产品获得名牌产品的证书复印件。
(7)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8)企业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是否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HACCP认证、绿色食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认证等相关证明。
(9)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3.本申报书一式四份。
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一、项目的概述
二、企业情况
三、项目技术可行性分析
四、项目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预测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七、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项目
一、项目目标
全省农产品加工技术提升项目是围绕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等的技术需求,通过与科研院校实施技术项目对接,应用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进产品和技术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项目内容
围绕项目目标,发挥科研院校科技力量优势,通过实施技术项目对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促进我省特色农产品加工技术提升,达到快速发展。
三、补助对象、数量与标准
1、补助对象:依法在省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水果、蔬菜、粮油、食用菌、中药材及畜禽产品加工的企业。
2、数量与补助标准:2011年全省计划补助20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资金3-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科研院校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的研发、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四、申报条件
1、技术项目:研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能在短期内推出新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有相应的技术依托单位。
2、企业带动能力:在省内有稳定的原料来源或生产基地,与原料生产基地或农户建立了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3、企业质量体系: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如QS认证)等。
对技术项目可在一年内提供技术成果鉴定的给予优先安排。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由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出项目申请,如实填写“2011年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当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设区市农业局按申报条件进行筛选3-5家,提出审核意见,以农业、财政联文上报。
2、材料报送: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同时,报送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电子文本一份。
3、其他事项: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达项目资金。由农业厅牵头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三方签定项目实施协议书(见附件2)。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年底前将各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验收总结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审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仁雨、宋文娟
电  话:0591-87580153    传 真:0591-87592734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省农业厅2号楼4层
单  位: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邮  编:350003
E-Mail: zhangyu8305@sina.com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
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省农业厅  制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网址
电子邮件
企业性质(注1)
企业类型(注2)
注册资本(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总资本(万元)
产业化级别
(注3)
职工总数(人)
大专学历
以上人数
主要产品名称
产品品牌等级(注4)
注册商标
企业上年度
经营情况
产值(万元)
销售额(万元)
出口创汇
(万美元)
税金(万元)
自建基地情况
1、规模:     亩或头 ;
2、产值       万元。
年原料收购额(万元)
年销售利润率(%)
带动多少农户(户)
增加农民收入(万元)
注1:国有、集体、民营、合资、独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注2: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茶叶加工、食用菌加工或其他。
注3:市级、县级龙头企业或其他。
注4:中国名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市级名牌产品。
二、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类别
项目先进性
项目提供方
项目接受方
对 接 单 位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电话或手机
传真电话
预期经济效益
产值(万元)
税收(万元)
利润(万元)
合作方式
应用成果简介
(三)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项目的概述,基地情况,带动农民增收情况,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字数1500左右)。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企  业(盖章)
年  月  日
(四)主管部门意见
县(市、区)农业主管、财政部门意见:
农业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
单 位(盖章)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主管、财政部门意见:
农业部门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
单 位(盖章)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
1、由企业工商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理由要用项目建议书格式编写。
3、企业获得QS认证证书复印件。
4、企业及产品获得各种荣誉证书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6、本申报书一式四份。
附件2
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协议书(格式)
受让方 (甲方):
让与方(乙方):
丙方(推介方):福建省农产品加工推广总站
一、技术项目名称:
二、合作的技术内容、要求:
为解决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急需的科研成果和技术难题,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人才、技术等优势,将先进技术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力。经由甲方组织,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由乙方将其拥有的下列先进技术转让给甲方,以发展生产。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由各方共同恪守。
1、甲方提供的必备条件:
2、乙方提供技术内容:
3、丙方负责协调、督促项目实施及组织验收或鉴定。
三、技术情报、资料及提交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天内,在             (地址),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经费及支付方式:
由丙方一次性支付给                     企业作为转让费或服务费     万元,甲方需配套资金    万元以上。
六、其他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丙方参与下,通过友好协商进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单位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一村一品”项目
一、项目目标
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要围绕海西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特色明显、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引导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农村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一村一品发展,实现产业强农富民,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二、申报数量和申报条件
项目计划支持特色蔬菜、名优果茶、食用菌、特色畜禽等几大类产品,在全省约16个村(产业中心村,下同)实施。1个村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补贴6-7万元。项目实施村原则上必须是“2010年度农业部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情况调查表”中的一村一品专业村。以往年度已经扶持的项目实施村,原则上不再扶持。
项目申报条件:
(一)属于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县级以上布局规划区域。
(二)生产区域集中连片,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化龙头企业须经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农民有生产经营特色产业的积极性,并执行统一的生产加工技术规程。品牌影响力较强,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增加农民收入效果显著。拥有自主品牌且品牌影响力较强的优先扶持。
(四)当地重视该项目的发展,技术服务能力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实行产品可追溯,当年开展与申请“三品一标”及其他质量认证。
三、资金使用范围
申报项目的村根据当地产品生产、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需要,主要按照以下范围申请补助资金:
(一)种植业(包括特色蔬菜、名优果品、名优茶叶、食用菌等)
1.良种苗木的引进、培育和其他新技术推广补贴。
2.先进生产设施设备补贴。
3.市场营销补贴。包括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组织标准化生产与认证、推介展销等。
(二)特色畜禽
1.猪、牛、羊等良种引进、培育和其他新技术推广补贴。
2.特种鸡、鸭、鹅购买苗种和规模养殖饲养设施补贴等。
3.市场营销补贴。包括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组织标准化生产与认证、推介展销等。
四、申报程序
(一)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项目申报要求,组织有关村填写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6)。项目书经县(市、区)经管站初审,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与农、财联文一起报送设区市农业局经管站。
(二)经设区市经管站审核,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并根据省里下达的项目指标数(附件4-6-1),择优等额上报省农业厅经管处。
(三)省农业厅组织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和内容,与财政联文下达项目示范县资金。
(四)项目下达后,县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要通过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方式,将项目下达和资金到位情况通知项目实施村。项目实施村村民委员会要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补贴计划,连同有关决定的会议记录,报县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核准,并由县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报省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备案。
(五)项目实施村将核准后的补贴计划进行公示;购买农用生产资料时,应先签订合同;付款必须符合村级财务制度,并取得正式发票;并按照核准并公示后的补贴计划,凭购货合同及正式发票到县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报销(即实行县级报账制)。
(六)县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审核购货合同及正式发票,并与先前核准的补贴计划核对无误后,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办理报销。当年项目资金如有结余,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转下年,继续按照上述范围、标准、程序使用。
(七)项目完成后,由县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向省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及时向省级农业(一村一品)主管部门报送项目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的报送和资金的使用必须尊重项目村村民意愿,严禁强迫命令、包办代替。项目资金要纳入村务公开范围,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
(二)市级、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要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
(三)市级、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村级财务制度建设,加强项目实施的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工作。
(四)申报项目均要以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省农业厅经管处3份和计财处1份,同时报送一份电子文本至省农业厅经管处。
(五)项目完成后,应提供项目实施效果资料,开展“三品一标”及其他质量认证等证明材料。
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11841
联 系 人:林登云     邮箱:ldy680523@126.com
附件4-6-1:
2011年一村一品项目指标分配数
设区市
项目指标分配数(个)
备注
福州市
2
厦门市
1
莆田市
1
三明市
2
泉州市
2
漳州市
2
南平市
2
宁德市
2
龙岩市
2
全省合计
16
附件4-6:
2011年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
申报书
项目实施村主导产品:
县级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市级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实施村主导产品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前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益
(三)项目内容及分项金额
(四)时间进度(2011年1月-12月)
(五)项目完成后,应提供项目实施效果,开展“三品一标”及其他质量认证等证明材料。
二、项目实施村有关情况
(一)人口数量、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情况
(二)参加主导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数以及农民从中获得收入情况
(三)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情况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三、县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情况
表一: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住址或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联系电话
表二:申请项目资金使用意见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申请项目资金使用方向
项目支出内容
任务数量
支出标准
金额
(万元)
申请资金总计
---
---
资金测算补充说明
项目单位
账    户
收款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全称):
账           号:
表三:项目申报意见表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表四:项目简明表
项目全称
县(市、区)         镇(乡)          村                        项目
项目发展属哪一级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布局规划
1、省级  2、市级  3、县级(附发展规划复印件)
项目村耕地面积         亩
项目村山地面积            亩
项目村总人口          人
所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项目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其中从事项目产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项目村农户数        户
其中从事项目产业的农户数      户
项目产值        万元
项目村种植业产值           万元
项目村畜牧业产值           万元
项目产品获得何种认证
1、无公害  2、绿色  3、有机 (请附认证复印件)
项目产品是否有注册商标
1、有    2、否(请附注册商标复印件)
项目村是否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1、有    2、否(请附合作社登记复印件)
项目村是否有县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
1、有    2、否(请附县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书复印件)
项目村是否有会计托管、村财实行电算化管理
1、有    2、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表中数字以上年数为准。
2、表中是与否,请在相应的文字上打“√”。
畜禽品种保护改良项目
一、项目目标
进一步深入开展地方畜禽品种的保护和选育、开发利用工作,开展品种改良和推广,推进我省畜禽优质化和良种化进程,增强畜禽品种的市场竞争力,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二、项目内容
(一)畜禽品种保护
1、在畜禽地方品种(资源)原产地实施活体保种。
2、基因库集中异地保种。
(二)开展畜禽品种选育、改良和推广,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
三、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畜禽品种保护
1、在畜禽地方品种(资源)原产地实施活体保种。
(1)要保护的地方品种应是列入《福建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闽农牧[2007]491号)的地方品种和农业部公告第1278号中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鉴定的新资源。
(2)申报单位应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具备保种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技术力量、仪器设备,有明确的保种目标、方法、繁育计划、配种制度和选育方案,保存完整的系谱档案记录,能完成省级下达的保种任务。
(3)种畜禽质量应符合本品种标准,种群规模达到国家要求并保持合理的种群更新率。资金用于种群培育、更新,系谱档案记录和保种设施和仪器设备的完善。
2、国家基因库集中保种
基因库保种项目限定在国家水禽基因库(石狮)实施。资金用于资源调查、保种素材的收集、种群培育、更新,生产性能测定,系谱档案记录和保种设施设备的完善。
(二)畜禽品种选育、改良、推广。
1、限由设区市、县(市、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承担,申报品种选育改良推广项目必须符合优质畜禽发展方向,具有地方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资金用于品种选育、杂交改良的试验补贴、良种推广和繁育技术培训、良种推广、现场会、配种站点设施的建设等。
2、畜禽品种选育项目主要用于开展我省猪、禽等地方品种的选育提纯复壮和开发利用,推进我省优质畜禽产业的发展。项目要求有前期基础,具备畜禽遗传资源选育核心群,提供翔实的选育技术路线,性能提高水平等明确的选育目标,以及示范推广规模、预期效益等经济指标。
3、改良推广项目主要用于进一步普及推广我省已经选育成功的高产优质水禽品种(品系);开展肉牛、肉羊品种的改良,通过开展杂交试验,筛选最佳的杂交组合,扩繁推广。要求提供翔实的选育技术路线,性能提高水平等明确的选育目标以及示范推广规模、预期效益等经济指标,逐步建立草食动物良种繁育体系,满足市场对种源的需求。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畜禽品种保护
1、原产地活体保种
重点保护晋江马、福安水牛、福清山羊、戴云山羊、莆田黑猪、官庄花猪、闽北花猪、闽西南黑兔、山麻鸭、金定鸭、莆田黑鸭、黑番鸭、闽北白鹅等地方畜禽品种资源,每个项目补助5-10万元。
2、国家基因库集中保种
项目资金补助标准10万元。
(二)畜禽品种改良、推广
重点扶持设区市及优势特色区域县开展地方品种选育、提纯复壮和品种改良扩繁推广工作。对品种资源利用较好的单位优先支持,每个项目补助标准5万元。
五、申报程序与要求
项目由各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附申报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每个申报项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经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以农、财两家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福建省畜牧总站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同时,向福建省畜牧总站畜禽品种资源科发送一份电子文本。项目完成后,应提供项目实施效果资料。
联  系 人:福建省畜牧总站 江宵兵(0591-87816794)
电子邮箱:xqpzzy@163.com
附件4-7:
2011年畜禽品种保护改良
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全称: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 系 电 话:
主 管 部 门:
编 制 日 期: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项目任务情况
(一)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二)年度目标(项目完成后,应提供项目实施效果资料)
(三)实施内容(包括项目组织人员保障及技术措施等)
(四)项目预算(包括项目资金支出内容、任务数量、支出标准和支出金额)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和主要优势
(二)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三)有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相关合作或依托单位情况
四、项目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五、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
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主管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设区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农作物良种引种项目
一、项目目标
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大力实施“引进来”战略,从省外、境外等地引进各类农作物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不断提高我省农业良种化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项目内容
主要开展蔬菜、瓜果、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引进与试验。通过试验筛选出20-30个优良品种应用于生产。引进优质脱毒马铃薯种薯,扶持建立高产高效脱毒马铃薯生产基地,推广马铃薯稻草包芯等关键栽培技术,提高马铃薯产量,促进产业提升。
三、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一)申报单位具有一定的扩繁基础条件与较强的技术力量,引进的品种具有先进性、新颖性。
(二)承担项目任务的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本地调运脱毒马铃薯情况,依托年调运种薯在1000吨以上规模的企业,由农业部门组织申报。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单位品种引进费、试验费以及技术培训、资料费、现场考察费等。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蔬菜、瓜果、水稻、玉米等农作物引进与试验,由福州、泉州、漳州、三明、莆田、龙岩、南平和宁德市各报1-2项,每个项目补助标准5万元。
(二)脱毒马铃薯种薯由调运大县(市、区)农业部门为主申报,计划补助2~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补助15~20万元。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项目均要以市、县(区)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每个项目要求附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8),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种子总站3份、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3份和计财处1份。项目完成后,承担引种任务的县(市、区)农业部门需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包括引种数量,供应情况,实施效果,效益分析等,同时提供品种调运货运单、出货单、大田生产照片等资料和示范培训等相关证明材料。
联 系 人:省种子总站 郑旋(联系电话:0591-87826064)
厅种植业管理处林武(联系电话:0591-87817483)
附件4-8:
2011年农作物良种引种
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全称: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 系 电 话:
主 管 部 门:
编 制 日 期: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项目任务情况
(一)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二)年度目标
(三)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组织保障及技术措施等)
(四)项目预算(包括项目资金支出内容、任务数量、支出标准和支出金额)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和主要优势
(二)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三)有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相关单位情况
四、项目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五、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
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项目
一、项目目标
为了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换代,充分发挥农作物新品种对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作用。2011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工作,重点开展水稻、薯类、大豆、花生、玉米、蔬菜和瓜果等农作物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区试与中试以及试验品种DNA指纹鉴定。筛选出25个新品种应用于生产,满足新形势下农业和粮食生产对优良品种的要求。
二、项目内容
主要开展水稻、薯类、大豆、花生、玉米、蔬菜和瓜果等农作物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区试与中试。在同等地力和栽培条件下,进行田间品种对比,充分展示每个品种的特性特征,筛选出优良新品种应用于生产。同时开展水稻区试品种DNA指纹鉴定。
三、申报条件和资金使用方向
必须是承担省市水稻、薯类、大豆、花生、玉米、蔬菜和瓜果等农作物优质、专用、高效新品种区试与中试任务以及承担水稻区试品种DNA指纹鉴定的单位。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承担单位试验种子、农药、化肥以及试剂等补助,技术培训、资料费及现场考察费等。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每个设区市报1-2项。水稻区试品种DNA指纹鉴定项目由福建农林大学申报,根据承担区试任务情况,每个项目补助5万元。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项目均要以市、县(区)农业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福建农林大学直接向省农业厅申报。每个项目要求附有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9),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分别送省种子总站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提供项目实施结果分析资料、照片等。
联 系 人:省种子总站  郑旋
联系电话:0591-87826064
附件4-9:
2011年农作物新品种试验鉴定
项目申报书
项目单位全称: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法人代表姓名:
联 系  电 话:
主 管  部 门:
编 制  日 期:
福建省农业厅制
一、项目任务情况
(一)项目必要性、可行性
(二)年度目标
(三)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组织保障及技术措施等)
(四)项目预算(包括项目资金支出内容、任务数量、支出标准和支出金额)
二、项目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相关职能业务范围和主要优势
(二)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与任务分工
(三)有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相关单位情况
四、项目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五、项目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
单位
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土壤有机质提升专项(绿肥种植)项目
一、项目目标
通过种植紫云英、蚕(豌)豆等豆科绿肥,提升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减少化肥用量,降低生产成本,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的发展。2011年在10个县(市、区)开展紫云英、蚕(豌)豆绿肥种植示范推广,建立绿肥种植示范片1万亩,幅射带动10万亩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制定方案。根据当地种植结构特点,做好种植计划,落实示范地点与面积,提出相应工作与技术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落实种子。各项目县要及早做好紫云英、蚕(豌)豆种子联系与调运,落实采购种子数量,于8月30日前完成种子采购。
(三)建立示范片。各项目县建立紫云英、蚕(豌)豆示范片3-5片,示范面积1000亩以上。
(四)培训宣传。每个项目县在紫云英、蚕(豌)豆绿肥还田前组织现场观摩会1场(次),技术培训2-3期,培训人数150人次以上,宣传报道2则以上。
(五)资料要求。各示范县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上报工作进展,总结工作亮点,收集项目实施过程的音像、图片等资料。
三、申报条件、资金使用与验收标准
(一)申报条件:
1、2010年紫云英、蚕(豌)豆种植面积较大,当地种植制度和管理水平有较好的代表性,有种植绿肥的历史和传统。
2、土肥技术力量强,土肥专项任务完成较好,当地政府领导重视且有主动开展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性。
(二)资金使用:用于中心示范片绿肥种子补贴与示范培训等。
(三)验收考核内容:
1、购种数量与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2、地方领导重视与财政支持力度;
3、示范片面积与绿肥鲜草产量;
4、宣传报道,技术总结等。
四、申报数量和资金补助标准
(一)项目申报:项目重点扶持闽西北冬闲田种植紫云英、闽东南蚕(豌)豆种植,全省10个示范项目县。
(二)资金补助:每个项目承担单位资金补助6万元。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单位由所在地的农业局、财政局联合提出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书或编制实施方案。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申报书格式。每个项目县(市、区)按项目申报书应包括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实施地点、经费概算等。
(二)报送单位。申报材料按有关要求报送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3份)和省农业厅计财处(1份),电子文档发邮件(E-mail:fjflk@163.com)。
(三)有关事宜联系: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电话:0591-8801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