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时辰眼跳吉凶对照:浅谈国外治理腐败措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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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外治理腐败措施借鉴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3-25 10:38:36 

尽管世界各国社会制度、国情不尽相同,但是各国都在加强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反腐职能,通过借助媒体监督、民众举报、签订反腐公约等多种方式,加大反腐斗争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如越南在反腐工作中重视发动人民群众的作用,对案件的突破起到重要作用。西欧国家的新闻媒体对官员腐败丑闻的追踪、揭露起到了廉政监督的积极作用。各国反腐的力度加大使得越来越多的高官纷纷落马。如菲律宾前总统埃斯特拉达因涉嫌受贿、贪污腐败被弹劾、起诉并被罢免。涉嫌腐败导致韩民选总统卢武铉被弹劾。

    中共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并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一并作为党的五大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地位的新表述,为中国人民指明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和努力方向。中共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提出:“反腐败要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通过对国外治理腐败措施的学习,对我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有着深远影响。

     一、世界各国治理腐败的主要措施

    1、反腐败制度的建立,是从源头遏止腐败发生的第一步,建立健全的反腐败法律法规。为震慑和惩治腐败,世界各国普遍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制度规范及举措,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条例。如美国早在1921年就出台了《预算和会计法》、《政府行为道德法》,以此来规范经济活动和政府行为;1978年又颁布《监察长法》,并通过《独立检察官法》,将任命独立检察官的做法制度化、程序化。法国的《资产透明法》规定,政府官员上任后短期内,应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财产状况的清单,政府每3年对这些政府官员的财产变化情况作一次评估报告,在政府公报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韩国2002年制定了《反腐败法》,并实行“内部举报”制度,严格保证腐败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自身利益安全。新加坡还制定了《防止贪污法》,对贪污调查局的职能做了全面规定,并赋予其广泛的权力,强化其侦查权限和侦查措施,增大其执法的权威性。对付贪污者,新加坡法律规定,除了要没收其所贪污的钱财,还要给予数倍、数十倍的罚款,并责令贪污者的上司与其一起接受处罚。

    2、建立健全的反腐败组织机构,世界各国为了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的蔓延,均设立了专门反腐败组织及机构,其主要有:司法检察机构、立法机关、监察机关、专门的反腐败组织及反腐败协调组织等。例如俄罗斯设立了总统直属的反腐败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研究腐败现象的根源,在立法和执法等方面制定有效的对策。中国香港廉署设置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分别执行查、防、教任务。近年来的民意调查显示,香港廉署的工作得到了市民的广泛信任,超过99%的市民支持廉署的工作。

 由此可见,国外的监督监察机构和反腐败组织已经形成了比较严密的体系。立法、行政、司法大机关都有独立的监督权和办案权,实行互相监督、协作办案。专门的反腐败机构是对常规监督监察制度的补充,是当代反腐败斗争的产物,是反腐败斗争的主角,其特点是任务专一,力量比较集中,手段比较强硬,成效比较显著。

    3、加强政党的组织纪律建设和纪检监察制度,由于政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执政党掌控着巨大的行政资源和权力,因而大多数国家的主要政党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纪律监察制度,监督、检查、惩处违纪党员。保加利亚社会党章程明确指出,全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检查党员、党的机构和组织遵守党章及规则的情况,追究违纪者的责任;研究和解决有关申诉、党内争议及党风问题;对党的预算执行情况、经济活动和财产管理进行内部财务监督。    

    4、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的作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等形式,是当代社会的信息传播体系,被称为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驾齐驱的“第四种权力”。新闻媒介在反腐败中之所以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西方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是独立的实体,具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这种独立性使其能够不受政治干扰和政府制约,而依照新闻法进行独立活动,从而敢于揭露社会矛盾,揭露官场丑恶和腐败现象。而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政府、法院为表现民主、公正、公开的姿态,允许新闻界自由采访和报道,新闻记者可以自由出入除军事禁区之外的任何国家机关,可以采访那里的任何人员。从而新闻记者可以凭籍职业的敏锐,及时捕捉各种信息,对正在进行的腐败行为的曝光,可以迫使腐败者中止不正当行为。

    5、严格进行对官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保障公务员队伍的先进性。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公务员制度已有1OO多年的历史,在选任、管理和惩治违纪等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其中的一些机制对公务员廉洁自律起到重要保证作用。其中有公开考试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回避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生活保障制度等。例如奥地利《官员法》规定,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或不超过三代旁系亲属,以及有连襟、联姻、承嗣关系的官员,不得在下列情况下安排在同一个单位工作:(1)一方对另一方有直接下达指示的权力;(2)一方对另一方有监督的权力;(3)一方有管理钱财或帐目的权力。

    6、开展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和国际间反腐败协作,世界许多国家为打击腐败行为曾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了大规模反腐败运动。在1993年春,韩国通过新闻曝光、群众举报、财政审计、官员财产登记、存款实名、清查财产等一系列手段,掀起韩国有史以来最大的反腐败运动。在这场斗争中,上至总理、内阁部长、将军、国会议员,下至一般官员,有1800多人或被解职或被判刑。

    近年来,各国的高官携资金外逃、进行国际“洗钱”或跨境转移资金的现象越来越多,给本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腐败日益成为一种国际公害,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打击腐败必须积极开展跨国合作,调动各国的制度资源和国际社会的力量。各国要求国际社会建立多边反腐合作机制的呼声日益强烈,各种区域性的反腐合作机制也纷纷建立和加强。国际间反腐败协作不断加强,许多国家联手合作,共同探讨医治腐败的良方。目前,国际性的反腐败协作活动主要有:一是联合国各会员国讨论国际性反腐败问题。二是国际司法组织联合行动对付腐败犯罪。三是各国政府间组织反贪污反腐败策略研究。例如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尤其注重对隐私权等个人自由权益的严格保护,这反而给贪官撑起了一把安全的保护伞。但近年来,美国当局在实践中认识到,不少外逃贪官已经并正在对美国社会产生毒害,并损害其国家利益。如果美国成了贪官的藏身之地,肯定会对美国的国际形象产生不好的影响。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美国总统布什2004年颁布一项禁令,禁止任何外国贪官及其家属进入美国。目前各国都在反腐败斗争中加强合作,开展国际联合行动,这也是反腐败斗争发展的新趋势。

     二、国外反腐经验借鉴及对我国反腐败问题的探讨

    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这一世界性的问题必然也存在,而消除腐败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而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既要看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又要树立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的决心。在深入研究国外反腐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借鉴世界各国或地区反腐败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比如,西方国家在权力监督、廉政立法、对腐败案件的调查办法等方面,都有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具体说来,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教育,从基础上做好反腐倡廉

    要想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只有教育抓好了,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才能端正起来,精神境界才能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才能真正提高起来。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加大各项制度的宣传,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使领导干部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把已经制订的制度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出现。

    2、强化制度建设,构筑反腐倡廉的制度防线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以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完善已出台的相关制度,坚决预防和堵塞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3、健全反腐败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

    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人的恣意、自私等缺陷难于通过道德说教予以规训和改造,必须通过法律等制度化的力量最大限度地给予遏制。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有效,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廉政法律、法规和制度,逐步形成适应反腐败和廉政建设需要的廉政法律体系,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力的法律武器。制度要具体,操作性要强,防止流于形式。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保证制度的统一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根据自己工作的特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制定和落实防治腐败的规章制度。在健全廉政法制建设的同时,要严格执法,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真正得到执行。完备的法制建设与严格的执法是治理腐败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4、强化监督体系,构筑反腐倡廉的纪律防线

   不受有效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手握大权,监督不力造成的。对比美国的这些监督举措,我们在领导干部的监督防范上,如在上级机关对下级监督、同级机关及新闻部门监督、下级机关对上级的监督、群众监督等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因此,一要加强对权力运作的制约,实行政务公开。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强化责任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力度,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才能有效地遏制腐败,推进廉政。

   5、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惩腐败行为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买官卖官、利用司法权营私舞弊、利用审批权巧取豪夺、利用公共权力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案件。继续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整合信访资源,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既要注意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6、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共同进行反腐斗争

   为了避免高官携资金外逃、进行国际“洗钱”或跨境转移资金的现象的出现,给本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危害,我国应该加强和世界各国的联系合作,共同进行反腐斗争,顺应世界反腐败斗争发展的新趋势。

    我国政治腐败的程度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的波浪式发展过程,并且在某些方面还呈现出发展蔓延的势头。反腐败不是一触而就的工作,更不是可以在短时期内就迅速消亡的,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纵观各国的反腐败进程,也有一个从腐败多发高发到少发低发的过程。像美国的做法不外乎就是通过提高腐败成本,降低腐败收益,终于摆脱了腐败的困境。中国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但中国国际化脚步的进一步加快,通过借鉴国外反腐败成功的经验,加强同透明国际组织的联系,通过本国的反腐败斗争的进行,结合外力推进腐败治理,也必将大力推进治理腐败的进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科学文化、教育水平和全民素质的提高,随着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加强,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完善,一定要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通过廉政立法、加强监督,强化教育,通过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同样也能够大大加快我国的反腐败进程。社会上存在的那些腐败现象也必然会逐步减少,并最终降低到零。

 

[作者:王欣婷] 

[来源:赣州纪检监察网/赣南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