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s-51的地址线:半夜产妇临盆 却无家属签字 今日早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9:18:36

半夜产妇临盆
却无家属签字

省人民医院特事特办换来母子平安

  紧急剖腹产前家属不在场

  昨天下午1点多,浙江省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内,湖北的周女士高兴地看着正在咂嘴喝牛奶的儿子。

  窗外飘着雪花,气温很低,周女士笑着说:“这个冬天,不冷。”

  过去12个小时的经历,让她感觉暖暖的。

  昨天凌晨0点多,一个人住在董家苑的周女士,突然感觉肚子很痛。预产期是2月12日的她,觉得孩子可能是要出娘胎了,就拨了120急救电话。等送到医院的时候,周女士的情况,却让医生们很为难。

  “我听到医生在外面打电话请示领导,说我没有家属签字,没办法接生,我很担心自己会被送出医院,因为唯一在杭州的表哥联系不上。”周女士说,自己的家人都回老家奔丧去了没回来,表哥电话也关机。

  一个亲属也不在身边的周女士,没有意识到当时自己的情况有多危险。昨天,省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王亮说:“她一直没接受过正规产前监护,所以,在她产前,我们对她过去身体状况一无所知,风险非常大。”

  在询问病史中,医生了解到,周女士在16年前曾生过一个孩子,是剖宫产,造成了疤痕子宫。这意味着,第二次生产时,如果不正确处理,很有可能会有大出血、新生儿死亡等危险。这种危险一旦发生,又没有家属在场签字证明的话,贸然接生的医院,会承担很大风险。

  “疤痕子宫需要在阵痛很厉害前,就要考虑生产的,但因她一直在一家无接生资质的民营医院接受产检,根本没提醒她这个事。”王主任对那家医疗机构的隐瞒有些气愤,早在今年初四值班时,他也接生过类似情况的一名产妇。

  半夜产妇临盆

  却无家属签字

  省人民医院特事特办换来母子平安

  □通讯员 宋黎胜 本报记者 黄淼君

  早报讯 昨天凌晨0点多,周女士突然要生产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通过120,被送到浙江省人民医院后,医生发现她没有带身份证、没有跟家属、没有足够的手术费。

  马上就要生产了,到底该不该给她接生?医院最终从救死扶伤角度出发,及时给她实施了剖宫产,结果母子平安。但所有经历这起接生事件的医护人员,心里都不约而同有这样的想法:结局很欢乐、经过很纠结、未来有担心。

业务副院长亲自拍板挑担子

  周女士送进医院没多久,省人民医院的业务副院长洪朝阳,马上接到了总值班医生的求救电话。

  “了解情况后,心里很为难,接生了,后续的风险谁来承担?不接生,孕妇生命马上会受到威胁。”洪副院长说,考虑再三后,自己决定还是人命第一,于是电话授权给总值班医生签字,若发生意外,院方会挑担子。

  同时,洪朝阳安排医院经验丰富、高年资的医生朱鸣给周女士接生。

  昨天凌晨2点40分,一个2670克的小男婴,通过剖腹产出世。新生儿评分10分,是非常健康的孩子。

  “我很高兴,因为第一个孩子就是难产留下遗憾的,我很担心这个孩子会重蹈覆辙,不过现在放心了,也很感谢医院给我无微不至的照顾。”周女士说。

虽没有出现意外,但还是比较后怕

  结局是皆大欢喜的,没有出现意外。但回顾事情的经过,省人民医院医护人员还是比较后怕的,也担心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医院有这个紧急处理的权利,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专门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提到了紧急情况紧急处理。”专门打医疗官司的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丽华说,在第六十条中,规定了三种情况下,即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且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如果院方对患者有损害,也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有了法律依据,但是不久前北京一家医院因家属不签字而致孕妇死亡的官司,至今还让许多医护人员对此仍有担忧。而且一些医院在家属不在的变通做法,在法律上并不认可,比如通过电话向家属确认等。

  “当时情况紧急,也没有考虑那么多。2011年,省人民医院先后有100多名患者陷入困境,欠费达250余万元,医院除了要承担风险,经济负担也很重,希望有关部门能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洪朝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