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湖人主场灯光:孝道与古典中国的身体主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10:49:47

孝道与古典中国的身体主权

(2012-02-01 14:48:00) 转载标签:

孝道

身體

文化主權

傳統文化

文化

分类: 若有所思


孝道与古典中国的身体主权

现代社会人们普遍接受了个体的身体主权属于个人的观念。所谓“人权”概念,实际上首先是建立在个体的身体主权基础之上的,并由此派生出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制度建构。脱离了身体主权,“人权”则失去了其物质基础。现代西方社会甚至给身体划定一个主权专属的空间范围——“一米线”。身体周边一米,属于私人领地,他人贸然闯入,是无礼之举,而且会有一定的危险性。这与国家主权领域内的诸如“12海里”领海概念类似,或者可以说,现代国家主权观念实际上是个体的身体主权观念的延伸。

古典中国的身体主权归属则与上述观念大相径庭。在古代中国人看来,一个人的身体应该属于整个家族,首先是属于作为生育者父母,并由此可以推导到最终的所有者——祖先。这是“祖先崇拜”观念,也是“孝道”的生物学基础。《孝经·开宗明义》中写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个体有义务维护自己的身体,但这并不是出于自我关爱的原因,个体的身体只是自然血缘纽带中的一个环节,个体的身体维护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家族的血缘纽带的坚固和延续。这被视作“孝道”始端。

身体主权问题也是古代中国文化,主要是儒家礼教文化的根本问题。由身体主权的逻辑出发,来理解通常所说的“万恶淫为首,百善孝当先”,也就顺理成章。男女性爱本发乎自然,但需得有道德戒律的约束。“淫”是对性爱的一种道德污名化的描述。一般而言,淫无非是包括两种类型的性爱。一是不合法的性爱(如通奸、乱伦),二是以单纯追求性快感为目标的性爱。不合法的性爱,即使有生殖的结果,但却是对合法婚姻家族的血缘纯洁性的破坏。而单纯追求性快感的性爱,则因自身过分沉湎于性快感当中而遗忘了家族繁衍的使命。淫之所以被视作一种恶行,而且是首恶,或许并不在于其性爱行为本身,而是在于性爱中的个体对于自身身体的支配权的僭越和滥用。这种过分的欲望放纵,就会被视作不道德的“淫”。

与此相对应的是,孝被视作首善之行为。从身体的视角看,孝,实现是身体的对于祖先的归顺和服从。而且,孝还必须首先通过一系列的仪式化的身体表演来呈现。孝之所以被称之为“善”,乃是通过放弃自身的身体主权,并通过仪式化的身体规训,将自身纳入“孝道”的秩序之中,并最终完成传宗接代的家族使命。从《孝经》中所论及的孝道来看,孝之终极目标依然是表演性——“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对于个体而言,其所能自我支配的内容,是根据孝的终极目标对自身的控制和修行。至少儒家是这么认为的。

儒家将身体高度伦理化,修身实际上是对身体的自我节制和调控。通过精神内省和躯体控制,使之符合既定的伦理规范,塑造理想的人格形象(君子)。在日常生活中克尽孝道是修身内容的一部分,修身又被视作君子成就功业的起点,而君子得以“治国平天下”则又是彰显孝道的最理想的方式。古代中国的身体文化始终在如此的逻辑中循环。

以现代人的视点看,孝道过分繁琐和刻板的礼仪性则近乎伪善。“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种过于明显功利目的的身体规训,也很难赢得现代人的价值认同。然而,即便在古代,也有不同的看法。比如,道家的修身就不一定以实现孝道和“治国平天下”为目标。对身体“受之父母”的观念也有一些叛逆者,如魏晋时期的士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人之于父母如同所盛之物与器皿,物一旦被取出,就与器皿没有什么关系了。但持这种观念的人,必得有担当“不孝”之罪名的勇气。以孝道为本的身体主权观,也只是中国古典文化中身体观念的一种,尽管它是占支配性地位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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