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都降头:黑龙江:“上代下、上促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2:47:53
黑龙江:“上代下、上促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稿件来源:中工网发布日期:2010-07-05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年来黑龙江省工会始终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为载体,通过多种措施狠抓推进,强化落实,务求实效。在推进职工收入增长,保障职工经济权益方面做了一些探索,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1、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截至2009年末,全省共签订集体合同11610份,占建会企业40%,其中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836份,占建会企业15%,覆盖企业5917家、职工534521人。企业单独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477家,覆盖职工442683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25份,覆盖企业2197家,覆盖职工90048人;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34家,覆盖企业604家,覆盖职工27795人。

  2、依托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模式正在发挥作用2008年和2009年连续两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分8个检查组,历时两个月的时间,对全省13个市(地)总工会、25个相关产业工会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检查。各组形成检查报告在三方会议上进行交流,同时,把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重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09年1月9日召开了全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总结表彰大会。副省长孙永波到会讲话,省总工会主席王悦华宣读表彰决定。会议对15户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兵单位、177户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单位、88家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优秀组织单位、100名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优秀个人进行了表彰。各市(地)、产业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也分别组织检查40余次,有力的推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1、强化措施保障,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自2003年始,黑龙江省总工会按照“夯实基础、摸索经验、稳固推进,逐步推广”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005年省总工会在农垦九三垦区召开了构建大维权工作模式现场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市地产业建立大维权工作格局,推进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2006年在七台河市召开了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总结推广了七台河市总工会和部分市(地)总工会、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经验。会后编印了《全省工会维权工作经验材料汇编》5000余册,供全省各市(地)、产业工会学习交流;2007年在哈市召开“两权结合,两强联动”工作现场会议,会议总结推广了哈市维权机制建设和推进工集体协商的经验。2008年工会十大强化推进力度,提出在五年内全省所有企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达到80%的工作目标。

  我们的做法:一是党政领导重视,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对工会工作目标考评,连续三年省总工会将工资集体协商进行目标分解,积极推进,完成了工作目标,推进了全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同时把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工作作为对县(区)总工会标准化建设内容之一进行考评。二是以点带面,培训试点年活动取得成效。首先,从全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培训、试点年”活动开始,制定了活动方案,下发了《黑龙江省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培训、试点年”活动的通知》。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在全省300家企业中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试点,树立了典型,摸索了经验;其次,在全省进一步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试点年”活动,将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扩大到800家。最后,我们在全省继续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年”活动,使工资集体协商达到3000家。三是以典型经验引导企业、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树立了一批符合龙江情况实际的典型,如七台河、鸡西的餐饮业、煤炭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他们主要依托个体劳协,成立餐饮行业工会联合会与餐饮协会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以及煤炭行业协会和煤炭工会联合会进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九三垦区上代下(一是九三垦区工会代表场处级国有企业工会进行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二是九三垦区工会代表局直私营企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三是农场工会代表辖区内的私营企业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协商,2008年哈尔滨市总工会在香坊区召开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这些经验,为在全省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基础。

  2、强化政策先导,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保障针对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较晚、基础较弱的客观情况,我们在法规、政策的制订上做了大量工作。在《黑龙江省实施〈工会法〉条例》里,将工会参加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条例》的主要内容,对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省总还争取省人大对《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检查重点;我们又争取省人大内司委对《条例》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还联合下发了《黑龙江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原则、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内容和必备条款、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工资协议的审查和公布、工资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要求,进行了规范。近两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要求。今年,我省正在进行的《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立法,《条例》第二十条:职工一方和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等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第二十一条:在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时,因用人单位利润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情形,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一方可以提出增长工资的要求,并建立起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每年企业应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内容作为《黑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的内容。这将对我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3、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维护广大职工群体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手段。为此,省总要求各级工会都要高度重视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培训工作,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政策、熟法律、通业务、善协商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连续多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还举办了“工资集体协商模拟培训班”,请全总工运学院的老师和外省专家讲课,培训了470名各级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省总工会还聘请了三位资深的财务和劳资专家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顾问,为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各市(地)总工会和产业工会也举办了30余期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培训了一批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专业人才。目前,全省工会系统共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057人,为指导、服务全省企业工会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清一是不愿谈。部分企业经营者认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对自己的约束,不愿意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一些困难企业的经营者怕签订工资协议不能兑现不愿签;少数私营企业经营者认为企业是自己的,工资分配自己说了算,不愿与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协议;二是不会谈。有些工会干部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业务性强、难度大,存在“不会”谈问题;三是不敢谈。有些企业工会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等都在企业,怕谈了丢了自己的工作,存在“不敢”谈的情况;四是不想谈。一些党政干部认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会引起劳资斗争,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加大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

  2、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力度不大部分企业经营者和职工对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认为是搞形式、走过场,解决不了多大问题,没有把它作为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客观要求和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大部分企业职工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工作岗位缺少的情况下,认为能找到一份工作就很不容易了,不敢提出过高要求,使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缺少群众基础。

  四、对策和建议1、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关注、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实施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依法行使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权,把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单个企业要约与区域、行业要约相衔接。

  3、工会也将积极探索创新工作的方式,实行上代下、上促下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模式,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为工资集体协商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