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功:盘点2011政法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最大亮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4 19:42:17

盘点2011政法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最大亮点

20111221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孙春英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2011年的年度“关键词”之一,也是2011年政法工作的最大亮点。今年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保证,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纵观2011年政法工作,“八大关键词”展现了一年来我国政法工作迈出的新步伐、取得的新成绩。

 

  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力度空前

 

  【回眸】今年219日至23日,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和习近平、周永康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对社会管理及其创新进行了全面系统阐述。7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8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对其职责任务和成员单位进行必要调整,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流动人口急剧增加,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社会治安难点热点不断出现……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把握国内外形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

 

  为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11月下旬至12月初,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先后在湖北宜昌、四川德阳、江苏南通和北京分片召开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可谓力度空前。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今年政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各级政法机关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理念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努力做到每办一起案子就化解一份矛盾、增加一份和谐,真正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

 

  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动“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提高信息网络管理水平、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各地政法机关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探索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在解决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突破和进展。

 

  人们欣喜地看到,各地创新社会管理真抓实干,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多的亲情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安全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主题教育: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回眸】根据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中央政法委在总结政法各单位探索实践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今年10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建设者、有力保障者。

 

  政法机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字。“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就是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从中央政法机关到各地政法机关立即行动起来,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政法机关“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政法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全国法院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把“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检察工作“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公安部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公安民警努力做到讲话让群众“听得进”、办事让群众“信得过”、执法让群众“心里服”。司法部组织开展“监所规范化管理年”、“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等专项教育活动,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政法各单位大力推进法院文化、检察文化、警营文化、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詹红荔、郑喜兰、冯伟峰、刘玉美等政法典型的示范作用,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执法办案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树立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司法改革:60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回眸】200412月,中央提出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35项任务,全面启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200710月,党的十七大在认真总结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对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作出新部署。200812月,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再次提出60项改革任务,将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推向新阶段。

 

  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奋斗目标,人民对司法的殷切期望。2011年,是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一年,政法机关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中央和地方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持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两轮改革部署的各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对《法制日报》记者这样表示。

 

  据介绍,在司法权的监督制约方面,加强对侦查、诉讼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司法公开,规范上下级司法之间的关系,完善司法解释的协调和备案制度,对司法权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明显加强,人民参与监督司法更有保障。

 

  在尊重和保护人权方面,改革死刑核准制度,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严格限制使用影响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改革监狱体制和看守所监管制度,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国家刑事赔偿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

 

  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通过修改刑法、刑事诉讼法,一方面完善从严惩处严重犯罪的法律制度,适时调整一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法定刑;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老年人、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制度,适当扩大缓刑适用范围,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在践行执法为民方面,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改革民事行政案件执行体制和审判监督制度,开展巡回审判,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完善律师制度,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本色更加彰显。

 

  在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实行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司法考试和干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加强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将人员编制和经费装备向基层一线倾斜,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职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政法机关面貌发生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司法改革的实践充分表明,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通过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水平,也推动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科学发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惩治犯罪:“打四黑除四害”深得民心

 

  【回眸】今年8月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收赃销赃、涉黄涉赌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截至1212日,各地共查破“四黑四害”案件13.2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万余名,打掉犯罪团伙2400余个,捣毁“四黑”场所2.8万余个,涉案总价值110多亿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危及社会安全的“四黑四害”问题,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把“打四黑除四害”作为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人民除害的民心工程来抓,向“四黑四害”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老百姓餐桌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发起了强力打击和全面围剿。

针对“瘦肉精”、“地沟油”等犯罪跨区域作案、覆盖面广的特点,公安部先后40多次召开视频调度会、重点地区推进会、办案协调会,指挥各地协同开展破案会战,着力摧毁“四黑四害”犯罪的源头,掐断犯罪利益链条。随着从事制售“地沟油”犯罪的不法分子纷纷落网和一批“黑工厂”、“黑作坊”、“黑市场”被摧毁,“地沟油”犯罪对人民群众食用油安全的现实危害得到有效遏制。

 

  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亮剑”行动、“清网”追逃……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一场硬仗接着一场硬仗,向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发起了凌厉攻势,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营造了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醉驾入刑:教育惩戒作用效果明显酒驾大降

 

  【回眸】律师施杰是孙伟铭案中的二审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他发现类似醉驾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两难境地。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后,在2010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施杰率先提交了一份《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提案,并很快得到采纳。与此同时,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开始呼吁“醉驾入刑”。20112月,刑法修正案()将醉酒驾驶列为犯罪,51日正式施行。

 

  “醉驾入刑”从51日起施行后,因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这项新罪名实施7个多月来,酒后驾车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渐成风气,法律的教育惩戒作用进一步显现。

 

  据公安部统计,51日至1130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20115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4.5%。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3318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3.7%。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84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76人,下降23.2%。其中,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38人,较去年同期减少65人,下降10.8%

 

  另据统计,截至1130日,全国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19836件,其中,法院已判决10060件。

 

  岁末年初,元旦春节临近,群众走亲访友、聚会聚餐活动增多,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期。人们期待驾驶者加强自律的同时,也希冀执法司法部门强化法律实施效果,持续营造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联合执法:开创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新模式

 

  【回眸】湄公河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重要的运输通道之一。近年来,湄公河水域走私毒品、武器弹药等犯罪活动日益突出,船舶遇袭事件频发。今年105日,中国两艘货船在湄公河水域遭武装人员袭击,13名中国船员遇害。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保护我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派出高级公安代表团赴泰国,会同泰国警方开展案件调查工作。目前,案件已基本查明,泰国检察机关已介入此案。

 

  1210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仪式在云南西双版纳关累港举行,标志着四国在湄公河流域开展联合巡逻执法机制正式启动。

 

  此前的1031日,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在中国北京举行,四国与会代表针对湄公河流域严峻的安全形势,同意建立中老缅泰四国在本流域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

 

  在为期43夜的首航任务中,四国巡逻执法人员密切协作,并肩作战,护送10艘中国商船如期安全抵达目的地。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全线安全圆满成功,开创了中国与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的新模式。”

 

  今年以来,我国警方进一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严厉打击跨国网络淫秽色情、诈骗、赌博、黑客攻击破坏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6月,中美警方联合摧毁在全球拥有1000多万名会员的最大中文淫秽色情网站联盟——“阳光娱乐联盟”,该联盟建设者王勇及其核心成员悉数被抓,这是中美两国执法机关在打击网络犯罪领域的第一次成功的联合执法行动。928日,公安部统一指挥大陆10省区市公安机关,联手台湾警方,与印尼、柬埔寨、菲律宾、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盟8国警方采取集中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两个特大跨国跨两岸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828名,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800余起。

 

  政法微博: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舆论

 

  【回眸】自20102月广东肇庆、佛山市公安局率先开通公安微博以来,截至20119月底,全国公安机关仅在新浪网、腾讯网开设的政务微博就已达到4000余个,经过认证的民警个人工作微博约有近5000个,在各行各业中独树一帜。全国公安微博拥有数千万的“粉丝”,在推进公安工作信息化、社会管理创新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2011年,公安微博、法院微博、检察微博、司法行政微博发展迅猛,开辟了政法工作的新天地。

 

  广东已有多个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通过微博直播抓“老赖”,实施微博悬赏,开创了全国法院之先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今年2月率先在全国省级检察院开通官方微博,并建立微博管理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从2009年就在新浪开通微博,并带领海宁司法系统开通了19个官方微博,及时披露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在线解答博友疑问,至今共解答落实咨询问题2000多件。

 

  有识之士认为,“政法微博”坚持公开为先、服务为本,尊重群众、顺应民意,使政法机关与网民沟通变得更加畅通有效,使回应社会关切变得更加及时主动,使服务群众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已成为新时期舆论引导的新平台。

 

  基层一线:敞亮“窗口”一站式便民服务

 

  【回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各项服务职能,构建起“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平台,让来访群众“门好进、人好找、脸好看、事好办”。

 

  像萧山这样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如今在浙江省已建成71个。中心大多建在临街地段,集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功能于一体,引导群众从“有事找政府”向“有事找法律”转变,被誉为服务群众的“法律超市”。

 

  2011年,我国基层政法机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的便民服务。

 

  在我国许多城市的基层法院,老百姓打官司可先到诉讼服务中心。这里设有多个服务窗口,整合了材料收转、诉讼指导、约见法官、诉前鉴定、执前督促等功能,让法官与当事人在事情的处理上变得更有效率。诉讼服务中心还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便捷有效低成本的非诉纠纷解决渠道解决纠纷。

 

  针对交通事故频发的态势,江苏省南通市新建7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心、78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处工作站,整合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保险机构等资源,实行立案、审理、调解、执行、理赔等“一站式”调解服务新模式。一年多来,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3.22万余起。老百姓普遍反映:“调解的是矛盾纠纷,调顺的是民心民意,调稳的是社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