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阿星高清:美国人:开拓历程·12-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30 13:19:21

五十一 为什么殖民她的印刷品是保守的

 

在印刷机、铅字、纸张和油墨都需要进口,陆上交通又不方便,也没有几个城市的情况下,如果不让政府知道或未取得政府同意,任何人要想拥有或经营印刷厂,那是不可能的。古往今来,很少有象早期北美殖民地的印刷出版事业那样,受到如此有效的控制。在这个广阔无垠、定居者寥寥无几的国土上,人们找不到什么“秘密印刷厂”——而在十六世纪的英国,这种秘密印刷厂曾捉弄和激怒了政府当局。

 

当时北美的各个殖民地根本不存在今天所谓的那种“出版自由”。一直到一六八六年,英国政府给各个总督的定期指示里还有下面这样的内容:鉴于在你管辖的地区内,印刷自由可能带来极大的麻烦,你应发布必要的命令,确保任何人不得拥有可以进行印刷的印刷机,没有你的特许和首先取得许可证,也不得印刷任何小册子或其它印刷品。

 

在英王委派的总督统治十三个殖民地的期间,控制印刷一直是总督的合法职能之一。虽然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也有过于轻率之处,但权力在后台人物手上,殖民地的印刷商是不敢越雷池一步的。

 

印刷机构能煽动人们进行不负责任的抨击,对于这种巨大能量,殖民地当局依然记忆犹新。欧洲的统治阶级不想毫无管制地让人们印制爆炸性的印刷品,犹如他们不可能准许人们没有许可证就生产人药或建立私人军队一样,美国所实行的控制方式,一个时期是这样,另一个时期又是那样,至于是否需要对出版物进行审查,则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垄断出版物以巩固社会秩序,这种欧洲的传统思想在北美大陆上牢牢地扎下了根。美国的实际情况能使这种控制进行得比英国更为有效。

 

在一六三九年至一七六三年之间,美国出版物一半以上来自新英格兰,而其中大部分又是在波士顿及其周围印刷的。因此,马萨诸塞对出版物的限制在早期具有最大的影响力。从一六三八年马萨诸塞建立第一家印刷厂起,整整二十年内,并无任何官方的审查机构,坎布里奇印刷出版机构的少量产品没有一项内容是足以惹恼地方官员的。当地社会内部的一些争执(如安妮·哈钦森事件或罗伯特·蔡尔德博士领导的要求改革法律的运动),并没有导致马萨诸塞出版什么印刷品来支持不满现状的人。坎布里奇的印刷出版事业是由哈佛学院的院长负责进行监督的。直到一六六二年,马萨诸塞立法机构由于担心“煽动成立共和政体”,才通过了一项法令,“防止利用印刷手段对地方当局进行诽谤和图谋不轨”,并根据法令建立了审查机构,对付印之前的一切稿件进行审查。所以当时马萨诸塞殖民地印刷业的历史,不过反映了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控制罢了。审查制度执行很严,一直持续到一六八五年。这以后的四十年间,审查稍微放松了一些。到一七二三年之后,殖民政府已不再运用付印前进行审查的办法进行控制了,而是通过内容广泛的诽谤罪法律,不断发出起诉的威胁(有时也确实进行了起诉)。

 

在那些年月里,英国由于人口的增加、印刷出版业的发达和自由思想的兴起,使得政府更难于对出版物进行控制了。但在马萨诸塞,政府仍实行着有效的控制。因为马萨诸塞的殖民政府是根据自己的立法进行治理的,所以英国审查法的废除。一六七九年以后的一段时期),甚至英国所有各项审查法在一六九五年的终止,并没有力美国带来同样的自由。在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审查制度(即出版前的控制)虽然有某些放松,却仍继续存在了四分之一世纪。因此,当美国第一家定期出版的报纸《波十顿新闻通讯》于一七O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波士顿出现的时候,它的版面上仍然印有审查的标记——那行使露底蕴的文字:“政府批准出版”。而这种做法在英国早已绝迹了。总督行政委员会仍然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力,对冒犯当局的印刷品进行镇压。

 

对出版物的有效控制一直持续到独立革命时期。一七七O年,当时还是独立革命早期的鼓动阶段,马萨诸塞庄园事务委员会的英国老爷们抱怨殖民政府未能对“煽动性和诽谤性的出版物”严加惩办。马萨诸塞总督行政委员会答复说,它在宪法范围之内所取得的成功,实际上超过了英国贵族院。“为什么没有人对贵族院提出指责……说他们未能对英国那些煽动性和诽谤性的出版物严加惩办呢?如果说我们这里有这种情况的话,和英国相比那也仅仅是五十与一之比而已。”然而,总督行政委员会为了替自己开脱,还是对冒犯规定的印刷商提出了诽谤起诉。到独立革命爆发时,镇压反对派出版物已成为惯例,印刷自由得不到普遍的支持,也未能为社会习俗所接受。所以,当波士顿要求独立的骚动燃成烈火时,激进党派就利用暴民的恐怖行为,攻击那些敢于维护国王和英国议会的作家和印刷商。一七六八年,当马萨诸塞起草新宪法时,内容包括一项赞同出版自由的宣言,宣言词藻华美,但写得含糊不清,可能是由于人们普遍怀疑支持这种新鲜事物是否明智之故。在独立战争期间,所有对独立运动不利的出版物全部遭到镇压,根本不存在任何行之有效的出版自由。在实现和平之后,马萨诸塞的政治领袖们所要求的井非一个“自由的出版业”,而是要求恢复受到“妥善管制”的出版业。

 

举例而言,约翰·亚当斯长期以来一直强调说“对出版物发许可证并不能证明这里是自由的。”早在一七七四年,当一个为英国辩护的人争辩说:独立运动对于专制君的指责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当时在马萨诸塞,就允许发表截然不同的意见。对此,亚当斯就曾抱怨说,“给保守派的印刷出版机构发许可证是可耻的。”“世界上没有不可能挨骂的十全十美的东西……当一个民族腐败时,出版物可以促使其毁灭。而现在,主管部门每天利用出版物培植和加深这种腐败现象,把传统美德连根刑除,这种做法实在荒谬透顶之极……而出版自由,不是用来推进自由事业,而是用来加速自由事业的衰亡。”约翰·亚当斯和马萨诸塞联邦党诸领导人赞成一七九八年的《外侨及惩治叛乱法》,这是不足为奇的,他们所担心的只是怕法律不能有效执行。亚当斯在二十年之后还在警告人们说:“如果要想使人类的情况有所改善,哲学家、神学家、立法者、政治家和道德家们将会发现,管制出版物是他们需要解决的最困难、最危险、但也是最重要的问题。现在人类要是没有它是无法得到治理的、但目前有了它也不行。”

 

在殖民时代的马萨诸塞,一些占统治地位的牧师,诸如处在全盛时期的马瑟家族,部设法绕过法律来贯彻他们自己的主张。一七OO年,英克里斯·马瑟写了一个书,攻击本杰明·科尔曼牧师及其朋友们在海湾殖民地新建教会的种种做法。这位受到指责的牧师起草了一份答复,为了找到出版的地方,他不得不把手稿送去纽约。科尔曼的小册子声称:“请读者注意:波士顿的印刷出版业完全是在阿瑟牧师(他正是我们答复的对象)和他的朋友们的控制之下,我们竟然无法在那里找到印刷商来印刷这些文章。我们之所以非得把稿子送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出版,实乃基于这唯一的真实原因,因为在那里印刷是会碰到困难的。”波士顿印刷商巴塞洛缪·格林则解释说,从商业角度出发,他拒绝印刷是有充分理由的,上一次他未事先经政府当局同意承印了一批东西,结果被责今按官方的要求在出版前重新修改,重新印刷。

 

在北美所有殖民地里,印刷业都是靠政府的资助才开始发展起来的。印刷出版机构被认为是现存制度的支柱,一旦印刷出版机构出现险情,可能另有企图时,政府当局宁愿不要印刷出版机构,担任弗吉尼亚总督达三十八年之久的威廉·伯克利爵七在一六七一年吹嘘说:“我得感谢上帝,我们既没有自由的学校,也没有自由的印刷业。我希望我们今后几百年也不要有这些东西。因为学识会给社会带来不服从、异端邪说和宗派主义,而印刷会把这些公诸于众,并对政府进行诽谤。上帝使我们将两者都摆脱了。”其后一个世纪弗吉尼亚的一些领导人并不同意伯克利热衷于愚民政策的态度,但至少在出版问题上,伯克利这些对弗吉尼亚的不算过奢的期望在多年内是一直如愿以偿的。一六八二年,政府第一次被印刷出版机构吓了一跳,该印刷出版机构是格洛斯特县富何的地主兼商人约翰·巴克纳进口印刷机倡办的,他没有得到政府当局的许可,便擅自印刷殖民地的一些法律,触犯了规矩。总督和总督行政委员会传讯巴克纳,勒令他停止颠复活动,并且“为了防止由于出版自由而引起的一切麻烦和不便”,还要他找人担保,以保证他行为良好。一六八三年,英国国王颁发指令:为了防止将来出现任何类似的“麻烦和不便”,弗吉尼亚总督应“发布必要的命令和指示,禁止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印刷任何东西。”直到一七三O年,当威廉·帕克斯在威廉斯堡开办印刷厂的时候,弗吉尼亚才有印刷出版机构。从那时以后一直到一七六六年,弗吉尼亚仍然只有一家出版机构,它等于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杰斐逊在许多年以后回忆道:“我不知道弗吉尼亚曾禁止出版报纸。一直到爆发独立革命的时候,我们还只有一家出版机构,做的完全是政府的生意,也没有哗众取宠的竞争对手。任何总督看了不顺眼的东西,部不可能塞进出版物里去。”

 

除波士顿之外,北美殖民地两个最大的印刷中心是费城和纽约节,在这两个地方,政府当局控制印刷品的权威至少一直延续到独立革命(或是靠审查,或是控以词陪罪和由立法机构加以谴责)。在费城,威廉·布雷德福是宾夕法尼亚的第一位印刷厂主(头一次印刷是一六八六年),他和当地政府与公谊会之间不断发生冲突,起因多是一些微小的疏忽。最后,在一六九三年,他因出版教友会内争执双方中一方的小册子而受到起诉,于是厌恶地离开了该殖民地,成了纽约忠实的政府承印人。在以后的六、七年里,费城根本就没有印刷出版机构。威廉·布雷德福的儿子安德鲁·布雷德福于一七一九年回到费城,成为官方的“承印人”,但是,他在满足政府当局的要求方面,比他父亲好不了多少。对反对派出版物进行镇压和控以诽谤罪的情况仍然十分普遍,这现象一直继续到独立革命前夕。

 

纽约的情况也大致差不多,但是作为印刷品的主要基地这一点上,它无法和波士顿与费城匹敌。直到一七六O年以后,情况才开始起了变化。著名的约翰·彼得·曾格案(一七三四至三五年)无论就其参考价值,还是作为法律原则的里程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案肯定了陪审团在处理诽谤案件上拥有解释法律和事实的权力。但对当地社会的法律实践来说,这个案件的判决并没有形成一个转折点。即使是在曾格案件之后,纽约所争论的问题仍然不是出版物应不应该“妥善地进行管理”,而是应当由谁来掌握这种管理权。曾格在审讯中为自己作了辩护,这使他以后成了出版自由史上的英雄人物。他终于得到了报偿,一七三七年,被任命为独占的“公家承印人”。二十年之后,另一个印刷商休·盖恩被议会审讯,受到谴责,他“谦卑地请求宽恕”,但仍然被罚偿付有关费用,原因是违反规定,印刷了代议机构的公开会议的部分记录!一七四七年,纽约议会的印刷商詹姆斯·帕克服从乔治·克林顿总督的禁令,没有出版议会对总督的抗辩;但是第二年,他在印刷议会的表决记录时还是斗胆把这个抗辩印了进去。但过了十年,即一七五六年,议会却宣布帕克“品行不端,蔑视议会的权威,因而有罪”,原因是他在他办的报上刊登了一篇批评议会的文章。如此这般的情况还有不少。

 

在殖民时期,美国印刷出版机构所受限制,还不仅仅是政府的控制、审查制度以及以诽谤罪起诉的威胁。最早期的美国印刷出版机构完全是靠政府的资助和支持而生存的,这个事实必然影响到印刷商的秉性和所属印刷厂的产品:政府的支持也就意味着政府的控制。在早期分散的殖民地社会里,如果存在爱好文学的热情,尽可以靠从母国进口书籍的办法得到满足,因此印刷厂如要依靠出版典雅的文学书籍来维持营业的话,这个行业可能得推迟几十年才能出现。但是,就在北美大陆第一批移民定居之后不久,各个殖民他的政府都需要建立一家印刷厂,以印发公告和法律,向总督行政委员会和议会的成员提供辩论、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情况,并供应日常需要的法律表格,即使是在殖民地的早期岁月里,当时商业性印刷的市场需求很小,也不需要本地印刷的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市场又很不发达,但政府却能通过每年签订合同的方式,保证那些答应满足政府需要的印刷商得到一定的收入。

 

概而言之,印刷业传入北美殖民地的历史,是十三个不同的殖民政府津贴一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历史。在马萨诸塞,最早的印刷出版机构是在有位有势的牧师和哈佛学院的严格监督之下,这是意料中的事情。印刷出版机构既为教育服务,也为当地政府服务,其业务范围及局限性可以从最初三件产品中反映出来:更新修订的《自由民誓词》(一六三九年出版);供新英格兰用的历书(一六三九年出版)和有名的《海湾圣诗》(一六四O年出版),后者被认为是三位新英格兰神学家共同翻译的更加准确的圣诗新版本。英属北美殖民地早期印刷业的主要业务是印刷地方议会通过的法律和法令。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个干练而具有事业心的商人。他把担任宾夕法尼亚议会职员这项任命主要看成是能为他的印刷厂独揽政府印刷生意的一个途径。在不到十二年内(一七三九至五O年)。富兰克林总共获得了宾夕法尼亚货币二千七百六十二镑的收益,包括他担任议会职员的薪金和印刷法规与纸币的收入。富兰克林撰写和印刷出版的《纸币性质及其必要性初探》一书(一七二九出版),力主宾夕法尼亚印发更多的纸币,用该殖民地大量的土地作抵押。“我在议会的朋友们认为我曾作过一些贡献,因此认为委托我印行纸币是适宜的,这是一项有利可图的工作,对我帮助极大。另一方面,因为我能写,这一点也占了便宜。”还有一次,甚至付给富兰克林一笔费用,委托他销毁在流通中破旧了的纸币。大约就在同一个时候,附近的殖民地特拉华也和富兰克林签订合同,由他印刷该殖民地的纸币、法律和政府会议记录。

 

威廉·帕克斯于一七三O年为弗吉尼亚引进了在半个世纪内的第一台印刷机。在几年以前,他刚刚在安纳波利斯建立了印刷出版机构,马里兰议会清他担任官方承印人,负责印刷议会的辩论、表决和立法记录,保证他每年有一定的收入,这一点吸引了他,帕克斯在威廉斯堡开设印刷出版机构之前,弗吉尼亚立法议会已给了他官方承印人的身分,并保证他一笔每年递增的收入,仟始时是一百二十英镑,到他去世前达到二百八十英镑。但并不是所有殖民地部如此幸运,有些殖民地要把印刷工作委托给邻近的殖民地或送到国外去办。南卡罗来纳议会早在一七二二年就设置了一笔奖金,想招徕一位承印人,但直到九年之后,才最终说服了一个印刷商到该殖民地定居。

 

  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想象殖民地的印刷出版业会成为培育新奇、惊人或激进思想的温床。印刷商必须是“政府的人”,能为殖民地的统治集团所接受。一个人要在殖民地依靠印刷出版业为生,只有靠政府提供生意。因此,作为一个谨慎的印刷商,政府的印刷生意在他的工作时间中占首要地位。这一点可以从私人名义出版的书籍中那些表示歉意的前言中得到证明,因为这些书籍的印刷被一再推迟,有时甚至不得不以简缩本的形式出版。可是随着各个殖民地商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政府印刷工作在整个印刷业务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具有不同政见或不囿于习俗的印刷商才有财力走上自己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