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祥的模特好漂亮:赣州破解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瓶颈”-中国赣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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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破解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瓶颈”
中国赣州网  时间:2010年1月30日8:39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编者按:自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我市大力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努力破解“瓶颈”问题,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增强党组织活力,取得良好效果。这一典型做法上报中央学习实践办后,立即得到中央实践办的认可,并在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上大篇幅刊登介绍我市典型做法的信息,向全国宣传推介。现将这篇信息全文转载,以供学习借鉴。
赣州市着力破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四个“瓶颈”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江西省赣州市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把加强与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着力破解党组织覆盖面不广、党员数量少、活动经费保障不足、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等四个“瓶颈”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全方位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着力破解“党组织覆盖面不广”问题。一是开展“拉网式”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党员特点等,建立市、县两级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因地制宜组建党组织。重点抓好规模以上、规模较大和有固定摊位的集贸市场、商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组建工作。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单独组建党组织;对人数不足3人的组建联合党组织;对规模较大、人数较多,但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由当地党委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党组织。目前,全市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70%以上,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60%以上。
二、坚持“寻找党员”与“发展党员”结合,着力破解“党员数量少”问题。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中党员数量少,部分流动党员不愿亮明身份等问题,广泛开展“双亮双比”(亮身份、亮岗位,比作为、比贡献)、“党员示范区”、“党员先锋岗”活动,引导他们主动亮明身份,参加党组织活动。全南县非公有制企业对表现突出的党员每月奖励发放“红领津贴”。信丰县开展“设岗评星”活动,大力表彰优秀党员,有效激发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和身份责任意识。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明确每个党组织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双培养”工作机制,即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进而推荐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
三、构建集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设立党员活动中心,解决党员教育难题。在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大型集贸市场等设立党员活动中心,作为区域性党员活动公共平台。在中心内实行党员活动“一卡通”,党员可以随时到中心参加党组织活动,免费学习教育培训;实行党员教育“一网通”,通过建立党员电子信息台账和手机信息移动平台,开通“移动党课”,定期发布党建信息。建立“党员QQ群”,实现党组织和党员互动交流。二是创新“一会三组”党群工作模式,解决党组织管理难题。“一会”,即党群组织负责人联席会议;“三组”,即职工权益维护组、青年志愿服务组、巾帼建功创业组。三是设立党员维权中心,建立健全党员关爱激励机制。在工业园区、党员服务中心等设立党员维权中心,及时受理党员诉求,调节各种矛盾和劳资纠纷,为党员提供就业、法律咨询服务。把困难党员纳入市、县(市、区)困难党员扶助金范围,建立困难党员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及时帮助解决思想、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狠抓机构、队伍、经费、场所、考核“五落实”,着力破解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市、县两级成立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协调、调度、督查和考核工作。二是落实经费,解决“无钱办事”问题。采取财政拨付、党费下拨、业主支持等办法,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资金。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和30万元,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每年从留存党费中划拨10%,一并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业主支持,规定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每年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3‰的标准安排党组织活动经费;新社会组织每年从收益中适当列支党组织活动经费。南康市采取基层党工委、结对市直机关单位每年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支部各解决1000元的办法筹措党建活动经费。三是组建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解决“无人办事”问题。建立市、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人才库,重点把那些长期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休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改制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和党务干部以及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纳入人才库,定期组织培训,并从中选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四是加强场所建设,切实解决“无阵地活动”问题。要求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50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党员活动室或党员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达到有党旗、党员簿册、规章制度、电教设备、桌椅、电脑、图书资料、档案柜等“八有标准”。五是强化考核,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建立对地方和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业主三级分类考核机制,对考核优秀的,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