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向左走向右走剧本:(原创)浅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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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浅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2007-06-23 10:19:28|  分类: 文稿存档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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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搞活国有企业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把国有企业搞活搞好,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一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一、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不可动摇

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要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要求,实现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又要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的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一)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我们党处在执政地位。党的执政权包括中央、地方和基层三个层次。企业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企业又是工人阶级最集中的地方,如果党不在企业设立基层组织,或者企业的党组织不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那么党就会失去执政的基础。也许有人借口企业是经济组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要同世界经济接轨,企业不应再设立党的组织。这种观点忽视了从中国国情的实际出发这一原则,而共产党执政恰恰是当代中国最主要的国情之一。

    (二)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必然要求。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一条科学的、正确的马克思主义路线,是我们的事业胜利前进的可靠保障。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实质就是要发展,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搞经济建设必然要依靠企业,必然要依靠国有企业这支经济建设的主力军。要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的作用,就必须把国有企业牢牢的掌握在党的手里。正如战争年代为了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就必须抓住武装军队,把党支部建在连上一样,搞经济建设也必须抓住国有企业,把党组织建在企业、建在车间。试想如果党在战争年代不抓枪杆子,不建立由党直接指挥的武装部队,怎么能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同样,搞经济建设如果不抓住国有企业,不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基本路线又怎么能顺利贯彻执行?

    (三)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体现。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基本原则,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保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企业改革步伐的进展,企业的产权关系、领导制度、经营方式、管理模式都会发生不少变化,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决不能削弱。党必须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管好国家的财产,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是执政党的神圣职责、也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神圣职责。这就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加强保证监督的职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表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不是简单的“一包就灵”、“一改就灵”、“制度一变就灵”,并不是所有的企业经营者都能令人满意的去搞好企业。其中不乏一些蛀虫利用改革开放制度不完善之机,逃避党组织的监督,大肆挥霍、侵吞、转移国有资产,使国家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因此,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国有资产决不能撒手不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是要削弱,而是要加强。

   (四)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国有企业的改革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次挑战。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转换机制,面向市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和职工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强管理,提高效率等等。这些大量的工作都迫切需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以新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迎接新的挑战。特别是一些包袱沉重、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产品销路不畅、经济效益下滑的企业,更需要党组织团结带领职工振奋精神、艰苦奋斗、走出困境。这一切没有企业党组织艰苦细致的工作和强有力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不行的。

    二、影响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问题不可忽视

对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党中央一直是重视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和1997年1月发出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许多企业的党组织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深化企业改革,推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正在逐步加强,但是发展很不平衡,其主要原因是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影响国有企业党建和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削弱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淡化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倾向并没有完全解决。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建设曾经经受过一些错误思潮的影响,经受过削弱、淡化的冲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通知》发表以后,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宁跟厂长跑断腿,不给书记打壶水”的现象有所改变,但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削弱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淡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倾向不断地变换形式表现出来。一讲精简机构,就有人首先盯上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工作机构;一讲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有人认为要与世界经济模式接轨,企业党的组织可以不要了。诸如此类的“多余论”、“接轨论”等等,尽管是少数人的观点,但其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人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当雨伞,雨天撑起来视若珍宝,晴天束起来弃如敝履。也有的把国有企业党组织当堤坝,风平浪静时不治理不加固,洪水袭来时手忙脚乱突击抢险。这种实用主义的倾向,对于从根本上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非常有害的。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难以发挥。由于机构体制、人员素质等等原因,一些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起来困难重重。最敏感的参与决策问题,不少企业党组织是党政协调时能参与,行政干部素质高时能参与,行政干部心情好,通知参与时能参与,总之,是让参与时才能参与。造成一些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开展工作前先看行政领导的脸色,“多云转阴”就暂停,“多云转晴”就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参与了,也是看脸色行事,很难拿出主导意见,发挥主心骨作用。因此也就有了“建议不决议,参与不干预”的说法。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不过是提提建议、当当陪衬,行政领导怎么想就怎么定,怎么说就怎么干。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很难发挥。

   (三)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逐步下降。由于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能正常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逐步下降。职工认为党组织不能办实事、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跟着厂长有奖励,跟着工会有福利,跟着书记只有鼓励”这样的话虽然有失偏颇,但也反映了一种现实情况。加上一些企业发挥党组织作用与发挥书记个人作用的关系处理不当,党员的民主权利不落实、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因而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下降,职工群众,尤其是青年职工向党组织靠拢,要求入党的数量不多,态度不积极。不少国有企业党组织感到自己正在由“吸铁石”变为“雨花石”。

   (四)国有企业党务干部队伍不稳、后继乏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尚且如此,企业党务干部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工作不受重视、难以开展,敲边鼓、打外围、坐冷板凳是家常便饭。再加上“削弱、淡化”之风时伏时起,时断时续,令人对前景难以估摸,更何况在经济大潮中眼见得行政业务干部工作顺心、待遇优厚,且不用担心自己的工作究竟能干多少时间,即使退休了,凭着业务技术专长或者业务关系找个位置去当“高价老头儿”,也不愁没有用武之地。“行政干部像南瓜,越老越甜;党务干部像丝瓜,越老越空”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因而国有企业党务干部中五十来岁等着退,三、四十岁想法转,二十来岁不愿干的现象比较普遍。党务干部队伍不稳,后继乏人,仍然是困绕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个难题。

    三、努力创造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础和条件

    我们在充分认识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同时又冷静分析了困绕国有企业党组织,影响政治核心作用发挥的种种问题之后,就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方针原则,努力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必要的基础和条件。

   (一)统一认识 ,强化发挥作用的坚定性。搞好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这不仅关系到改革的成败,而且关系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大局。这不仅因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还因为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基础,其活力与效益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和命运,所以它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全党同志,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努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不论社会上刮什么风,起什么潮,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原则、坚守阵地、不迷惑、不盲从、不放弃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理顺体制,减少发挥作用的矛盾性。首先、要设置合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理顺企业党组织与企业行政管理班子的关系。改制企业要理顺党组织与董事会、厂长、经理的关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人员素质,党组织的书记能兼任董事长的要尽量兼起来,为参与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可靠的组织基础、不能兼任的,起码要进入董事会。末改制的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厂长、经理,可以分设,也可以一肩挑。分设时要交叉任职,党的书记兼任副厂长或副经理。党员厂长、经理兼任党组织的副书记。同时还必须明确党组织与行政班子为企业的效益和发展,要目标同向、责任共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力求做到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岗位上分、力量上合,同心协力把党组织和行政班子的意图和决策转化为企业行为。其次,要改善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结构,使更多的党员领导干部进入决策层,直接参与决策。再次,要选好厂长、经理、董事和董事长,要强调德才兼备,不仅要求要懂经营、会管理,更要强调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党政领导班子的关系,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三)明确范围,增强发挥作用的针对性。关于这一点,中央《通知》已经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有: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企业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一般是公司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这些规定已经很明确、很具体,国有企业党组织只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结合本企业的具体实际再做些细化、量化的规定,就会有很强的操作性。

   (四)健全制度,保证发挥作用的可行性。切实可行的制度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保证。有关部门要依据《党章》、《企业法》、《公司法》和中央《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规定和操作程序,以便党组织在参与决策过程中有法可依,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其中最主要的:一是要制订出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包括决策前党政领导碰头交流意见制度,行政领导决策前提请党组织集体讨论制度,组织党员讨论企业重大问题制度;二是要制定党管干部的具体操作制度。包括提名推荐制度,考察监督制度,管理任命制度,培养教育制度等等;三是要制定行政领导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五)提高素质,确保发挥作用的有效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首先要求要有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在选配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时就要从政治理论素质、文化知识素质、业务技术素质、道德品质素质等方面综合考虑。突出强调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能掌握和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有大局观念,群众观念,联系群众,忠于职守;有事业心、责任感和不屈不挠的奋斗进取精神;懂经营会管理;团结共事,廉洁奉公。对党组织书记的人选更要特别重视。一定要把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提拔到书记岗位上来。严防把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的岗位当闲差、作安置、搞照顾。决不能把从厂长、经理岗位上败下来的干部安置到书记岗位上来。同时要把好企业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关,做到结构合理、气质互补、整体作用强,并且要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党政岗位交流,培养锻炼一批复合型的党务干部,确保能够胜任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四、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中央和全党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这只是外因。要切实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还必须发挥内因的作用。企业党组织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一)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在事关企业大局的问题上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中央《通知》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基本途径”。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党组织必须参与。党组织必须在事关企业大局的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参与决策的过程中要讲究适当的方法和程序。一般来讲,决策前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各方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党政主要领导要事前碰头,交流看法,商量确定议题,形成主导意见。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作出正确决断。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党组织只有在重大问题中有所作为,才能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例如铁四局运输工程处党委几年来坚持利用党员代表大会确定三年奋斗目标,利用职代会和年度工作会议确定年度奋斗目标,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不失时机地提出经营发展战略和策略,都起到了统一全处职工思想和步调的作用,较好地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组织保证上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国有企业中,党管干部原则与厂长、经理用人权的统一,是一个难以把握又必须解决好的问题。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同行政领导一起认真贯彻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二是推荐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免按照一定程序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任免管理党群干部;四是对企业干部担负起培养、教育、考察、监督的职责;五是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在这几个方面的工作中要分别不同情况,正确行使提名建议权、考察监督权、任免决定权、教育培养权,对建立一支合格的企业管理干部队伍负责,为搞好国有企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三)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作出之后,党组织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围绕决策目标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同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还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需要协调和解决。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曾经有人感到不好掌握,担心做少了,发挥作用不够,做多了又有插手行政、越俎代庖之嫌。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企业党组织只要找准自己的位置,选好工作角度,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行政领导侧重于生产经营任务要完成什么,何时完成,侧重于劳力调配、技术开发和机械设备运用等。党组织则侧重于为什么要完成,怎么去完成,侧重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协调配合。这样党政各有侧重,共同负责、形成合力,企业的决策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四)加强企业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能力和水平。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除了外部环境和条件之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自身建设的加强和凝聚力、战斗力的提高。企业党组织必须下功夫抓好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能力和水平。从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来看,做法有多种多样,但是最基本的是国有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要有“四个一”的目标,即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一支好的党员和职工队伍,一个好的领导机制,一套好的工作制度。要实现这“四个一”的目标,就要以四项活动为载体,抓好四项建设。即以创建好班子活动为载体,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党支部达标竞赛活动为载体,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以党员创先锋岗、建责任区活动为载体,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以创建文明单位、争当文明职工活动为载体,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在四项活动中理顺机制、健全制度,促使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从而提高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能力和水平。

                                          1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