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囊根部疼:实行稽查一体化的初步构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6 17:05:28

 (一)合并市区的稽查局,根据区域特点和布局,在市局稽查局下设一至二个城区稽查分局,实行稽查业务、机构和经费垂直管理,城区稽查局之对上级稽查局负责,使稽查机构相对独立,尽量排除地方行政干预。

(二)统一选案,集中检查。

除上级交办案件、举报案件外,税收专项、专案检查由市局统一部署,市局稽查局依据上级下达的检查项目、结合数据分析和各区、县局实际情况,统一进行选案,统一制定检查计划给各稽查分局,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重大案件统一调度,上下联动,形成规模集团优势,必要时,市局稽查局应对各稽查分局采取交叉检查和案件复查的方式督促工作开展,当然在同一组织稽查行动的基础上,也应保留各稽查分局在区域经济的实际情况,机动灵活的开展有针对性地税收稽查工作,但必须上报市局稽查备案。

(三)统一审理标准。

统一审理,就是上收部分案件的审理权,即各地查处的市稽查局集中选出的案件,由市稽查局统一组织人员开展审理,以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统一审理中,采取“六个一”的处理(处罚)标准,即对同一行业、同一问题做到统一证据采用,统一政策口径,统一定性标准,统一处罚尺度,限制了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不当使用,确保了稽查案件查处的公正、公平性。

(四)属地执行。

属地执行,就是由市稽查局集中组织查办的案件,其处理处罚决定书的执行,仍由案件所在地稽查局负责进行。

(五)保障稽查经费到位、人员装备优良。

稽查办案经费是强化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物质保障。一是要在保障人员行政经费充足的前提下,稽查办案经费单独核算,归口管理工作。二是要建立办案经费的审计制度,确保稽查办案经费按照规定使用。同时对个别不能独立办案,长期稽查出结论的人员,实行待岗学习机制,待考试、考核合格后才发放《执法资格证书》。建立大要案奖励制度,对那些查办大要案的有功人员实施个案奖励,形成精神和物质并重的办案激励机制,切实拉开收入差距;切实做好干部培训和干部轮换工作,让稽查人员适应不同的工作岗位,不断精进稽查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

(六)建立完善稽查与征管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案源提供与反馈机制、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机制等机制制度,搭建稽查与征管间双向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征管稽查协作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稽查成果运用工作,实现稽查成果向征管成果的转化,着力做好稽查建议、稽查预警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服务于征管大局的能力。努力构建征管查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互为补充的一体化征管运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