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和他妻子的照片: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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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

闫红 著  天津教育出版社 2010-01

2010年03月05日 08:55  来源:新华网

目  录

作者简介 2

内容简介 2

原书目录 2

闫红:给《诗经》写一本情书 3

第一章 暗恋 5

拒绝泅渡的爱情——《周南·汉广》 5

寂寞是为了遇见你——《郑风·野有蔓草》 6

人家都在你不在——《郑风·出其东门》 8

画地为牢——《郑风·子衿》 10

遇见你,又能怎样——《唐风·绸缪》 11

他离你到底有多远——《郑风·东门之墠》 13

恋人永远在远方——《秦风·蒹葭》 14

一个人的天灾——《召南·草虫》 17

只能和你在一起——《鄘风·蝃蝀》 18

真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卫风·木瓜》 19

第二章 执手 21

誓言的意义——《邶风•击鼓》 21

晚风起时,宜于想念——《王风•君子于役》 24

你身上有初生芦苇的光泽——《王风•大车》 26

婚姻和性的契约——《郑风•将仲子》 29

爱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事——《郑风·褰裳》 31

今夜你会不会来——《郑风·风雨》 33

爱上亚光男人——《卫风·淇奥》 35

秩序比爱更重要——《召南·小星》 37

第三章 诀别 40

当爱情遭遇调情——《邶风·终风》 40

梦里花落知多少——《卫风·氓》 42

不失态,不尽兴——《郑风·遵大路》 45

倒霉遇见烂桃花 ——《召南•行露》 48

第四章  片段 51

胡不归,没地儿归——《邶风•式微》 51

作者简介

闫红:新安晚报社编辑,安徽文学院签约作家。1990年开始发表作品。著作有《误读红楼》《她们谋生亦谋爱》《哪一种爱不千疮百孔》等。

内容简介

《诗经》中有不少描述男女情感的词句,这些充满古典情怀的句子,值得回味。如果再加入对今天生活的理解,《诗经》又添加了一些人情味,一些暧昧。闫红从暗恋、执手、诀别、片段、美人五个角度入手,选取《诗经》中的经典之作,在读诗经的同时阐释爱情,文笔清新,引人遐想 。

原书目录

第一章 暗恋

    拒绝泅渡的爱情 ——《周南·汉广》/ 2

    寂寞是为了遇见你 ——《郑风·野有蔓草》/ 5

    人家都在你不在 ——《郑风·出其东门》/ 9

    画地为牢 ——《郑风·子衿》/ 13

    遇见你,又能怎样 ——《唐风·绸缪》 /17

    他离你到底有多远 ——《郑风·东门之墠》/ 21

    恋人永远在远方 ——《秦风·蒹葭》/ 24

    一个人的天灾 ——《召南·草虫》 /31

    只能和你在一起 ——《鄘风·蝃蝀》 /34

    真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卫风·木瓜》 /38

 第二章 执手

    誓言的意义——《邶风·击鼓》/ 44

    晚风起时,宜于想念 ——《王风·君子于役》 /50

    你身上有初生芦苇的光泽 ——《王风·大车》/ 54

    婚姻和性的契约 ——《郑风·将仲子》/ 63

    爱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事 ——《郑风·褰裳》/ 68

    今夜你会不会来 ——《郑风·风雨》/ 72

    爱上亚光男人 ——《卫风·淇奥》/ 77

    秩序比爱更重要 ——《召南·小星》 /81

 第三章 诀别

    当爱情遭遇调情 ——《邶风·终风》/ 88

    梦里花落知多少 ——《卫风·氓》/ 95

    不失态,不尽兴 ——《郑风·遵大路》 /102

    失恋者的“完美小黑裙”——《召南·江有汜》 /107

    倒霉遇见烂桃花 ——《召南·行露》 /110

第四章 片段

    胡不归,没地儿归 ——《邶风·式微》/ 116

    我是一只小小鸟 ——《小雅·小宛》 /122

    肉身的忧伤 ——《邶风·柏舟》 /129

    人生里有多少这样的瞬间 ——《陈风·东门之杨》/ 135

    与生命本身两情相悦 ——《陈风·衡门》 /140

    及时行乐可行否 ——《唐风·蟋蟀》/ 147

    离家越来越近 ——《豳风·东山》/ 154

    我向往这样的饭局 ——《小雅·湛露》 /158

 第五章 美人

    得不到,才诱惑 ——《召南·关雎》 /164

    这个硕人很寂寞 ——《卫风·硕人》 /172

    两个女人的告别 ——《邶风·燕燕》 /176

    乱世佳人,如山如河 ——《鄘风·君子偕老》/ 182

    待浮花浪蕊都尽 ——《齐风·南山》 /196

闫红:给《诗经》写一本情书

  从《误读红楼》开始,女作家闫红(上图)似乎一直都用一个很特别的角度去解读经典,按照闫红的说法即使是一部历史著作,我也总是第一眼看到比较八卦的那些地方。而正是这些八卦和貌似毫无理由的观点,让闫红获得了很多年轻人的推崇。最近,闫红又把目光盯向了《诗经》,以她一贯的独特趣味去解读《诗经》。

  闫红的这本新书叫做《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她以一个现代普通人的感情经验,重新体验两千年前古人的往事。闫红说她从小就喜欢《诗经》,如今也算是完成了一个愿望。她说:我写《诗经往事》,也可以视为我写给《诗经》的一本情书,我畅快淋漓地表达了一把,这就足够了。

  《诗经》是现代的韩剧

  晨报:现在很多人解读经典,但很少有关于《诗经》的,为什么你选择《诗经》?

  闫红:我从年少时就喜欢《诗经》,19岁发表的文章里面,就有关于《诗经·采蘩》的感悟,并不是文化随笔,很生活化的小文章,却跟这首诗能联系起来。

  很多年以来《诗经》都是我的枕边书,时不时地随手翻翻,虽说有些字词古奥难懂,但只要有耐心看看注释,就可以轻易地越过了。而翻越过文字的栅栏,进入《诗经》的深处,会发现,远古时代的人的灵魂,与现代人差别并不大,背景换了一下,那些爱恨情愁、贪嗔痴怨,都是差不多的。

  比如《诗经》里有一句其室则迩,其人甚远,换成现代人的说法,就是那个韩剧的名字《触不到的恋人》。他的住所就在眼前,他的身影不时飘过,但是,因了某种原因,你总觉得与他隔山隔水,那种咫尺天涯的痛,现代的女子也并不陌生。

  《诗经》是灵魂的故乡

  晨报:解读《诗经》,你最大的感触是什么?

  闫红:《诗经》里有太多的感情元素,跟现代人可以沟通,暗恋有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他知道对方不可求,便无所求。执手则有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兵荒马乱的时代里,这誓言可以说是一厢情愿,但是这样的誓言,正是下给命运的战书,是眼含热泪咬紧牙关也要向不可知的命运挑战。

  还有那首《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为什么这位伊人这么神秘,如此遥远?窃以为,伊人未必在远方,也许就在诗人身边,只是恋爱中人对于的渴求是无限的,所以才会总觉得对方远。

  每每读这些诗,都能想起自己身边的以及看到的、听到的各种感情故事,说起来,《诗经》里的人物与我们相隔千年,但我总觉得每一个我都认识,好像就跟我住在一个巷子里。

  所以这本书叫做《诗经往事》,说的是古人的往事,也是我和同时代的人的往事,在某种意义上,《诗经》是我们共同的灵魂的故乡。

    关于小人物的启悟

  晨报:前面说了很多关于爱情的,其实《诗经》并非全是爱情,还有更多的其他内容,你怎么处理这些内容?

  闫红:我开始的初衷,确实是想写一本以爱情为主题的书,因为《诗经》最初打动我的,也是它里面的那些情诗。但是当我真的开始动笔,并因为动笔而开始换一个角度看它时,那些跟爱情无关的诗,倒是给我更多的启悟。

  《诗经》里还有许多类似的诗,写的都是小人物的烦恼和忧伤,像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过去匆匆扫过,只觉得这是个倒霉的小公务员,在出公差或者返家的路上,一肚皮牢骚。但是这次当我认真地打量它,开始想到,是否也可以解释为心灵与肉体的对话呢?天就要黑了,我还不能回家,就是因为你的缘故,我才这么深一脚浅一脚的。还有《柏舟》里的那个人也挺倒霉,他似乎得罪了群小,受到了他们的侮辱,心里特别难受,喝酒游乐也不能忘忧,他又到处找人排遣,但碰到别人也都正一脑门官司,态度很恶劣。他更难受了,半夜三更地睡不着觉,心里一团烦乱。我看这首诗,会觉得这个人都说人家是群小了,怎么还那么看得起人家呢?把自己有限的人生投入到无限的跟群小怄气之中,说到底,他还是群小的一分子,要在群小中寻找自己的存在感,他舍不下他们。

  以“误”之名读经典  

  晨报:从《误读红楼》到《诗经往事》,你的解读往往和别人不太一样,显得很随意,很不学术,为什么?

  闫红:我写关于《红楼梦》的第一篇文章完全是一个偶然,当时有个女人的网络日记事件正闹得沸沸扬扬,我从其中的只言片语里发现了她与尤三姐的可类比之处,写完之后随手贴到我常去的论坛上,敲标题时,脑子里自然而然地冒出误读二字。在此之前,我看到的关于《红楼梦》的文章都是严肃的、认真的,当个学问来做的,而我的阅读,只是希望推己及人,以心换心,相形之下,就显得不那么,只好以名之。

  所以,在我的笔下,没有才子佳人的旖旎缱绻,我只是在用一个现代女子的眼光去看她们,她们如我一样,不过是平凡女子,谋生亦谋爱。

  《诗经往事》是我最掏心窝子的一本书,也是最不设防的一本书。如果说,以前写书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这本书则是把自己给豁出去了,以致写完之后很茫然,有被掏空的感觉,好像所有可以说的话都说完了。

  所以这也可能是我近期最后一本文化随笔,可能接下来会写点小说什么的。写小说凭借才华,写文化随笔真的需要很多的积累。

什么样的“美”才是美  

  晨报:《诗经》中有很多美好的句子,你也一直被誉为美女作家,你心目中的美是什么?

  闫红:我不太懂得美学什么的,说的只是个人感觉。我觉得美不见得是个悦目或者悦耳的东西,还包括那些让你觉得别扭、难受、眩晕、恶心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是人生真实的体验,按照佛家不要分别心的说法,它与赏心悦目应该也没有任何区别。这么说吧,只要某种东西或者某件事让你觉得别具意味,有点刺激,那么它就是美的。我一直觉得,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说,真的就是美的,美和善是两回事,美也包括了伤痛与残忍。

  《诗经》里有太多能够跟现代人共鸣的感情经验,是匆匆行路的现代人,可以偶尔停驻反观一下来路的精神驿站。所以我写《诗经往事》,也可以视为我写给《诗经》的一本情书,我畅快淋漓地表达了一把,这就足够了。北京晨报

第一章 暗恋

拒绝泅渡的爱情——《周南·汉广》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  少年时候读过《蚕马》的故事,一直不能忘怀。说是有个女孩,父亲从军边疆,音讯皆无,只与一匹白马相伴。她思念父亲,拍着马背说,谁能把她父亲找回来,就嫁给他。不曾想那白马一声长嘶,绝尘而去,不久,真的把她父亲载了回来。
女孩恐惧了,那本来是个玩笑,却被白马做成了真。她就此掩口不提,不顾白马每每对她扬蹄嘶吼。父亲惊怪,了解原委后,干脆将白马杀掉,马皮就晾晒在院子里。某日女孩与女伴在院中嬉戏,马皮厥然而起,卷女而去,最终合二为一,栖止于桑树,化为蚕。
两情相悦的爱情可以化蝶,一厢情愿的爱情,只能化蚕。白马与女孩身份迥异,它原本只能遥远地无望地注视着那女孩的背影,一个突发事件,使得它的爱,有成功的可能,它尽了力,仍然一无所获,还受到了至为不公正的待遇,愤怒与委屈夹杂在一起,爆发出了超自然的力量,当那马皮破空而来,向女孩罩去,一个底层男人的蛮性与血性体现得淋漓尽致,那一刻,真令人魂飞魄散。
《蚕马》的内核,是愤怒,愤怒得如此壮观、丰富、唯美,作为观众,我只有瞠目结舌的份儿。
描述触不到的恋情,《蚕马》已经做到了极致,但人类的感情,有动与静的两面,《蚕马》的极致,是在动的一面,那样狂暴的激情,你只能仰望,无法参与。可以倾听、感触、啜饮的,是那宁静的广阔的爱意,如同月光下的水波,有隐隐起伏着的轮廓。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汉广》开头四句,是尘埃落定的局面,南方有那高大的树木,却不可以在它下面休息,汉水边有那美丽的女子,却不可以追求。 

高大的树木,应该是很好的倚靠,为何不能休息?只因它不是我的。同理,这个美丽的女子,连追求都不可以,应该也是因为她与“我”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
对于爱情来说,距离不见得是个坏东西,求之不得,于是辗转反侧,一日不见,方觉如隔三秋,相反,若是美人在怀,长相依偎,哪还有那么多罗愁绮恨,距离,让抒情成为可能。
但是,对于《汉广》中的男人,这距离太远了一点,远到他已认了命,连相思想念和白日梦也不可以有,他用命运般冷静的声音告诉自己,“汉有游女,不可求思”。这是铁一般的“不可”,如同,“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我早已知道,你我之间的距离,如同广袤的长江之水,永远不可泅渡。
这距离从何而来?按照大部分学者的说法,《汉广》中的男主角是一位樵夫,关于“游女”,大多语焉不详,也许是她身份高贵,也许是她名花有主,总之,她的人生,与他无关,他无法得到她的爱。

他的感情有了两种可能的走向,一是像蚕马那样,施以不管不顾的热情,另外一种,是让爱情逐渐平息,在岁月的帮助下,打磨成一片叶脉书签,搁在心中的一隅,也许慢慢就会忘记。 

这位樵夫的选择却不在这两种之中,他走上一条寂无人迹的路,不愤怒,也不委屈,连伤感哀愁也无,但也不是要回头。他是这样平静又这样深刻地爱着这个女子:假如他的爱也如这江水一样,不可以泅渡,那么,就不泅渡,这,也许才是真正的天长地久。
你千方百计,想要抱得美人归,和他暗自出手,试图在心中斩草除根,都是要泅渡到彼岸,把这件事完成,把自己从那澎湃的让人坐卧不安的爱情中拯救出来,重新回到既定轨道。爱情或者终止于得到,或者终止于放弃。
而这位樵夫,他不作为,不采取任何自救的行动,“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仍然是劈柴、喂马,进行着日常事务,只不过,他喂的马,是要送这个女子出嫁的,他还是这样从容、平静,有条不紊。
也许,有一种爱,只与自己有关,不会随着斗转星移而变迁,我只想把你放在我心中,我已经把你放在我心中了,还有什么可以夺走呢?即使你离开,即使你已走得太远,都没有关系,和我自己在一起时,就是和你在一起了。 

诗歌仍然在咏哦,“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如是三遍,但不再是感叹那江之广,水之长,我看到的,是他天阔水长的爱情,不可以泅渡,也无须泅渡,就这样永久相望,明澈的目光,有如月光。

寂寞是为了遇见你——《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首诗,有人说是关乎艳遇,有人干脆说是一夜情,过分的还有我家某人,被强迫着读过一遍之后,鬼鬼祟祟地笑道:“你猜,这场景在哪部小说里经常出现?”我不接茬,且看他又憋什么坏水,果然,他笑着说:“《西游记》啊,荒郊野岭突然冒出一个大美女,也就那里面才有!”说完哈哈大笑着走开,其实我连跟他生气的劲都没有。

    被这么着煞了一下风景,也不妨碍我对这首诗的喜爱,在我看来,它不是写实之作,当然,也不像某人说的那么魔幻,它说的,是一个寂寞幽深的梦想。

    “蔓草纵横,白露未晞。”我信步到此,希望与你相遇。你不是那“桃之夭夭”的美人,亦未曾有“手如柔荑,肤如凝脂”的具体,我只见你清澈明亮的眼神,既善于倾听,又善于懂得,遇见这样一个你,就是遇见我最好的自己。

    这首诗说的,也是一个白日梦,但是它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种高级,不是青春期里的躁动,着急地想抓住一个美女。清晨的野外,蔓草与露水之间,怎么看都不是艳遇频发地带,除非是有约在先,可是作者说了,他要的是“邂逅相遇”,事前暗送秋波心知肚明的不算。

    作者为啥要这么跟自己较劲?因为他有理想,不是光美女就可以了,他希望遇见的,是一个真正的知己。

    满世界的人都自称苦闷,知己成了比黄金还稀缺的资源,但我觉得说这话的人首先应该自我反省一下,你,真的做好准备了吗?做好遇见知己的准备了吗?    活在这人世间,谁都有点自我保护意识,传说有人长年累月戴着面具,我所见则是大部分人会涂上一层防护油,然后去微笑、敷衍、搭讪、应酬……油腻腻地走来走去,度过时日。天长日久,有的人跟他的防护油合二为一,梦里也是油腻腻的表情,有的人还记得在某些时刻卸一下妆,与真实的自己来一次零距离的相对。

    苏轼有首《西江月》,讲的就是与自己劈面相逢的感觉:

    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毂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

    那天他本来挺倒霉,在外面喝酒喝得太晚,家童睡死了,敲门也不应。学士老爷大约是不习惯自带钥匙的,进不了门,干脆到江边溜达。

    在无人的江边,在夜深人静进不了家门的一刻,他很自然地卸下了所有的身份,还原成孑然一身的这一个人,他用这个人的眼光回看一下日常生活中的自己,滔滔的废话,泛滥的笑容,那些自以为是肺腑之内的心情,说到底竟都是为欲望所牵系。谁的灵魂,真的驻扎于自己的身体?苏轼不由感慨: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

    这一刻的澄明与超然,全拜那个酣睡的小家童所赐,苏大人若是顺顺当当地进了门,也就洗洗睡了,哪会深更半夜的,跑到这江边来,又如何能生出这种孤绝的情怀?只可惜那个聪明的,能说出“学士一肚子不合时宜”的朝云不在身边,此时她若在,也许能够懂他。

    《郑风·野有蔓草》写的则是清晨的野外。我习惯在清晨写作,知道清晨的好,既不像白天,有着菜市场般的嘈杂;也不像夜晚,充斥着廉价的诱惑。在这新鲜而又岑寂的雾气里,我首先找到了自己,然后,我希望,遇见你。

    这样的相知,是高级的相知。人世间的相知,有时好像也不那么难,两个人见面了,谈股票、房价、小孩的学区、明星的绯闻,轻易就能找到N 多共鸣点。在性的吸引下,装作欣赏对方的灵魂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这浅层次上的共鸣来得快去得也快,更重要的,它无法给你带来深刻的喜悦,激起你灵魂不由自主的颤栗,和想要拥抱生命的热情。

    在寂寞之处遇见知己,成了一个永恒的主题——辛弃疾在灯火阑珊处遇见,戴望舒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里遇见,我最为心动的,是“古诗十九首”里的那个无名的女子,她选择了高楼,希望在高楼之上遇见:

    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

    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

    上有弦歌声,音响一何悲!

    谁能为此曲?无乃杞梁妻。

    清商随风发,中曲正徘徊。

    一弹再三叹,慷慨有馀哀。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

    西北有高楼,高处不胜寒,这个决绝的不随和的女子,要的就是高楼之上的那股孤寒。这高楼,可以是实指,也可以是虚指,是她心中的一座楼阁,她等待的,是能够走到这楼阁最高处的人。

    黛玉的风流袅娜,薛蟠也能懂得,在人群里看见了,立马“酥倒”;黛玉的才华,宝玉早早就懂得,但她的才华,未必就比宝钗甚至湘云高出多少;黛玉迥异于众人之处,在于情怀,在于对于生命直接敏锐的感触。

    当宝玉听到她念“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推想到眼前一切事物包括自己都将到无可寻觅之地时,不觉恸倒在山坡上。但这时,他还是没能走到她的高楼之上,直到放弃其他人的眼泪。参透“一个人一生只能得到一份眼泪”,他们的心灵,才算真正走到一起。

    是的,我在高楼之上等你,是要你懂得,我极高极深的地方,琴声是语言,也是留给你的阶梯。

    但是,茫茫人世,有谁能懂那琴声,有能力有愿望走到你的楼阁之上?“一弹再三唱,慷慨有馀哀,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这感慨凄清而又激越,等了又等,伤感着,但不绝望,“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她还是梦想着,能够遇到一个人,和她一起,飞到更高的地方。

    《郑风·野有蔓草》的愿望也如是,“邂逅相遇,与子偕臧”,他设想的结果,一点也不具体,没想“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他想遇见她,不是为了解闷、陪伴乃至生儿育女,而是“与子偕臧”。

    “臧”的意思是“美好”。以最美好的自己,遇见一个美好的人,然后和她(他)一往无前地美好下去,世间,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它可遇不可求,难怪只能“邂逅相遇”了。

人家都在你不在——《郑风·出其东门》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出其闉闍,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

    2008年8 月,我在大同,见到了作家曹乃谦。却不是为了切磋文学,而是,我听说,他擅长并乐于演唱被称作要饭调的山西民歌,那趟山西之旅,我把听他的演唱,当成第一目的。

    在大同一家饭店的包厢里,我见到了他,老头挺帅,一双眼睛甚是有神,笑起来很狡黠,不笑也狡黠,坐下来他就开始说笑话,好像除了笑话,他就不会说别的话,看得出,这是一个深谙世故并以此为荣的人。

    他还喜欢歌唱。

    开席的酒喝罢,众人略一撺掇,他便握着酒杯,站了起来。他目光里一直保持的戏谑之意忽而收敛,望向虚空的眼神离我们很远,而他的歌声更如在无人之地,仿佛是寒夜的旷野上,一个人悲怆地呼喊:

    山在水在石头在,人家都在你不在。刮起个东风水流西,看见人家想起你。

    然后他坐下,仍然是寒暄,觥筹交错,晃动的人影,虚实相间的恭维,浮在空气中的,是看得见的烟雾和看不见的尘埃,我的心却在这一切之上,细致地感受着这首歌在我心中制造的那种震动。

    纵然山在水在人家都在,可是,你不在。当你不在,这所有的“在”都失去了意义,偌大的这个世界,我只有孤孤单单的自己。

    爱,能让最喧哗的场合变得冷清,让人山人海变成无人之地,《诗经》里的《叔于田》,意思与此相似:

    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古人这样排行,老大为伯,老二为仲,老三为叔,老四为季,“叔于田”的“叔”,可以翻译成三哥哥。三哥哥出门打猎去了,我感觉整条巷子都空了,难道巷子里没有别的人吗?当然有啊,但哪像三哥哥那样英俊又厚道呢?

    这个三哥哥真有这么好吗?很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女孩子的痴情令人感动,但“美与仁”仍是世间通行的规则,她爱他,是有道理的。相形之下,我更心折于《郑风·出其东门》中,那没道理的爱情。

    诗中的东门,在今河南新郑县,该县西北为河流流经之地,东门成了人们游乐聚会的场所。想象那是一个明媚的春日,刚升起的太阳蒸腾出丝丝缕缕的雾气,集市上熙熙攘攘,一个年轻人打这人群中走过,身边不时有花枝招展的女郎结伴而行,他对这一切却熟视无睹:“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

    那么多美丽的女子,都不是我思念的那一个,只有淡色衣衫的你,能让我有发自内心地喜悦。这般斩钉截铁,一如“这世上原有百媚千红,我独爱你这一种”,歌者坚定地相信着自己的爱,不会为任何际遇更改。

    人活在世间,常常是不自由的,爱情貌似是比较自我的东西,亦受许多东西牵制,俗一点讲,是金钱地位。女明星梁洛施发布她的择偶条件,居然是黑的矮的胖的年纪大的,明眼人一看便知,她说的就是李泽楷。可是,若她遇到一个白的高的瘦的年纪轻的,只要像李泽楷那么有钱,她可能又是另一套标准了。相形之下,倒是张爱玲的《心经》里,那个段绫卿更实在,她说,在一定的范围内,我是人尽可夫的。这个范围,自然跟金钱有关,至于高矮胖瘦,都不是不可以啊。

    就是高洁一些的,以相貌性格才华为条件的,岂不也是受到世间的价值观的牵制?总有更美更有才性格更好的,若是以此取舍抉择,那么,手中的爱,就永远处于一种临时状态,时刻等待着被刷新,被出局。

    我友许可,是个因为诚实而不免尖刻的人,她认为,每个人都是理性的逐利之徒,某男也许真的很喜欢某女,可是,若是章子怡对他感兴趣,他没准就会去追章子怡,就算盘算了一下觉得不合算,心里也会蠢动一把。

    这话极端了一点,但也实实在在地道出大部分“爱情”的实质:不管所提的条件是什么,终究都是一种权衡。在这种权衡下,被爱者固然很郁闷,爱者其实也挺无趣,他(她)的感情,要由际遇来定,都是命运棋盘上的棋子,自以为不同寻常的爱,说到底,也是层层条件累积的结果,趋近于物理反应而非化学反应。

    而爱情的最高境界,是一种不可言说的感觉,如密码配对,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我的这把钥匙,只能开你的锁。“虽则如云,匪我思存”,没有“更好”与备份,只能是你,“非如此不可”。

    “非如此不可”,是贝多芬作品中的一个主题。托马斯用它来形容爱情。在他交往过的女人中,来自乡间的女孩特丽莎肯定不是最漂亮最有才的一个,要说跟他心意相通,还赶不上他比较固定的情人萨宾娜。但是,没办法,他可以跟很多女人上床,却只能在她身边入睡,她生病的时候,他守在她身边,感觉她像一个睡在顺水漂过来的篮子里的婴孩,弱小堪怜。他自己都无法解释这份爱意的由来,正是这份懵懂含混,使他无法破译,无法突破,也就非如此不可。特丽莎成了他生命中无法取代的唯一。尽管如此,托马斯仍然不能说是完全自由的,假如托马斯不去那个小镇,假如特丽莎不是正好当值,假如……假如那六个偶然不成

立,他们没有互相遇见,他们不一定不会爱上别的人。

    这是过度追求“非如此不可”的人的困境。有个说法是上帝把一个苹果一剖两半,抛进世间,爱人是我们的那另外半个苹果,但是,你并没有机会把所有的苹果都试一遍,看看谁跟你严丝合缝。

    “苹果说”是一个极致,作为不可企及的理想而存在,而我们,只能尽可能地逼近它,撇开红尘扰扰,撇开世故人心,在喧哗的集市上,在无人的旷野中,在时空的每一个点上,对对方也对自己说:“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画地为牢——《郑风·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你思念他到这样的地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可是电话就在你手边,号码就在你心中,却皆是不可以碰触的禁忌。你画地为牢,只能怨念:“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春秋时候,爱恋中的女孩不可能守着电话苦闷,她走出家门,走上城头,登高望远,一如《西洲曲》里的那个女子,“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然而眼前千帆过尽,总不见心中的青青子衿,暮色里只见雉堞参差,映着她低首踟蹰的背影。

    “纵我不往,子宁不来?”年少时对爱情懂得浅,只当是个妙曼的姿态,做给别人看也做给自己看,看这句诗,认为是矜持;待到经历世事,去掉了“姿态”而更着意本质,方读懂这一句说的是“情怯”。我“不往”,不是不愿意往,是不敢往,情到深处,不但让人孤独,还常常没来由地心虚气短,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一步路,说了,走了,便是永不能自恕的错。

    常看见这样的情节,青年男女,相爱却都不敢先表达,屡次错过时机,终为造化所弄。直到别后经年,两人再也没可能,反而略能放达一点,装作不经意地一对质,原来,他们都曾是深爱对方的。当事人欲待如何暂且不表,只说作为旁观者的读者,掩卷如何没有深深憾意,为这一对擦肩而过的恋人。假如当初他们把爱说出来,何至于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消失在人海。

    先说爱,会死人啊?当然不会死人,可是,比死还可怕。残雪曾在一篇小说中说,当我说出爱情这两个字,就感到有一千只黄蜂向我飞来。这比喻太生动了,能想象主人公的恐惧、慌乱和不知所措,眼中只有铺天盖地的黄蜂,嗡嗡叫着撞过来,太危险了。

    吐露爱情,就是这样危险的一件事。它的危险在于,你不能承受任何风险,但凡能承受的风险,也就不那么危险了。我这句话说得是不是有点绕?好吧,让我这样说,当你将这份爱看得太重要,不可以出现分毫差池,你就自缚了手脚,无所作为了。

    站在原地,等待命运给予救赎,这是多么无望的事!可是,为了你,我愿意承受这份无望,纵然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纵然我被自己的思念压得喘不过气,也不可以贸然行动,没有开头,就像面对一个没有开启的礼品盒,我遏制自己的好奇,保持它的圆满。

    在我常去的天涯论坛上,看见一个豪气冲天的帖子,说“要冒死表白了,大不了一拍两散”,看上去彪悍得可以,但这赴死般的决心背后,亦是准备承受破碎的悲伤。爱一个人,像捧玻璃盏过独木桥,由不得要小心翼翼,却又是再小心翼翼都不放心,这个美眉,是忍了再忍忍无可忍最后决定冒死试上一把,她已经做好将自己的心掼碎的准备。

    隔日她再来,说失败了,她太紧张太笨拙太混乱了,最后都没让对方弄明白。她飞快的语速和突然的停顿,她痉挛的手指和苍白的面容,她完全没道理的激动和更加没道理的泪光,让对方完全摸不着头脑,最后客气地跟她说了再见。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她形容这次表白很“洒狗血”,很“华丽丽”,她还在自嘲着,调侃着,可是,我分明看出了她强颜欢笑之后的眼泪。

    是那一千只黄蜂朝她撞来了,她如此混乱,跟那城阙之上女子的徘徊,从根本上说,是一回事,假如她不够爱,也许就能做得更好一点。恋爱这件事真的很奇怪,没那么多感情,才能发挥得更好。

    有女友说起她那段情事的开始:男人在桌下,悄悄握住她的手,换成平日,她肯定是反感的,但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竟不反感,倒鬼使神差地,怦然心动了。有些时候,女人是需要冒犯的,时机成熟时的冒犯里,有微妙的恭维。但问题是,这个“有些时候”难以掌握,如果火候不到,贸然出手,对方没准要起反感,闹得朋友都做不成,情重者患得患失,就会停在原地,他珍惜手中的那些情意,不敢轻易拿去赌。

    反倒是情浅者没有心理负担,该出手时就出手,他想要做的是“征服”,最后的目的是“得手”,所谓“情意”摸不着看不见,既不能拿出去显摆,又不能自个儿享受,要它何用?情浅者不注重过程而更在乎目的,他们是目的主义者。

    “过程主义者”讲究过程,在乎自己的身段,在对手心中的形象,总是提心吊胆着:“目的主义者”正相反,不在乎一时一地之失,在这座城池碰了壁?没关系,骂一声“TMD ”,拍拍屁股弃城而去,大不了从头再来。有这份举重若轻的心态,往往容易成功。

    只是,情场上的胜利者,未必能够拥有爱情,我总觉得,爱情,实质上是自己的事情,首先要你自己情动于衷,有所煎熬与磨难,你才能享受到爱情的极致,那滋味不完全是甜蜜,还有悸动与疼痛等各种复杂感觉,可正是这些感觉让爱情变得丰富起来,如川味火锅,使你欲罢不能。若没有这个前提,就算赚到了别人的爱,没有自己的投入互动与激活,也只是物理性的累积,可以叫做成就,不算爱情。

    好在,那些轻浮的男子,本来就有志于做一个“成功者”而不是“爱者”,有志者事竟成,也算得其所哉。同理,那些“不成功者”,亦是“求仁得仁”,当他们在城阙上踟蹰,在月下漫步,当他们“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他们就是在享受过程了,实现了一个“过程主义者”的圆满。

    余光中有诗曰:

你来不来都一样竟感觉每朵莲都像你尤其隔着黄昏隔着这样的细雨永恒,刹那刹那,永恒在时间之内等你在刹那,在永恒    《子衿》里的这个女子也是如此:你来不来都一样,城头的夕阳是你,风声是你,仿佛的人影是你,起伏的意绪是你,想念你的我也是你。这样一场等待,就因了没有迈出去的那一步,成了凝立千年的画卷,为世间爱者,一遍遍温习。

遇见你,又能怎样——《唐风·绸缪》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通常的解释,《绸缪》是一首与婚礼有关的诗:“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据说春秋时候,娶亲多是在傍晚,暮色还未完全降落,三两小星已经挂在天边,光线柔和如梦,却恍恍惚惚得让人心悸,就在这样的光景中,新郎与新娘初初相见。

    “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按照多数释者的说法,这是大伙儿对于新郎善意的打趣:今天是啥日子啊,你见到这么漂亮的女人,老兄啊老兄,你拿这漂亮媳妇怎么办啊?

    一惊一乍的口气,带着戏谑和夸张,转脸却跟同伴调皮地眨一眨眼睛,分明是要可着劲儿煽乎那不知所措的新郎官,为两个人的洞房花烛夜做足铺垫——被大伙儿这么着一撩拨,这俩人不会再拿对方当外人了吧?

    想象彼时的情景,烛影摇红,福瑞满堂,满地的瓜子皮都透着喜气(假如那会儿瓜子这种零食已经普及了的话)。这种人间欢悦,颇为可喜,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觉得,这首诗只可以有一种解释。

    学者们认为这段文字跟婚礼有关,是因开头有“绸缪束薪”四字,“绸缪”二字很好理解,缠绕状,亦可引申为缠绵:“束薪”也很简单,就是扎起来的柴火,学者魏源认为,它是一个比兴,古代娶嫁燃炬为烛,少不了要用干柴即“薪”,因此,《诗经》里所有关于娶妻的诗,都以“析薪”暗示。

    他说得底气十足,可这个“因为——所以”,实在有些牵强。一个有妇之夫寂寞地伐木“析薪”之时,没准就会想起自家老婆的温柔,只要他这么一动念,在魏源先生眼中,就有要犯重婚罪的嫌疑了。

    为什么“束薪”不可以是实指呢,假如你早几年去过北方,或者干脆就是个北方人,一定会对北方原野上那些露天的柴垛留有印象。《绸缪》是“唐风”中的一首,“唐”地即今山西临汾到太原一带,我问过老家在当地的朋友,都说小时候不但见过柴垛,还有草垛、麦秸垛等等,秋天里孩子们的一大乐趣就是抽来点着,苍色清风里那一团火光,远远地望过去甚是壮观。

    先把那些淘气的孩子撂下,重新回到远古,撇开名家们的注释,只用我的眼睛我的心去看那些字眼,是另一种场景。观众消失,背景隐退,连时空的参照都没有,我看到的,是无尽洪荒里的一场邂逅。在那个于史无载的黄昏,在谁家沉静的柴垛前,在三两小星的注视下,起初不经意的他和她,猝然间打了个照面。

    遇见陌生人,不见得就有什么特别意义,我们每天都要见到那么多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偶有搭讪与寒暄,转眼就忽略不计。若是有人让你惊疑于这场“遇见”,让你有一种需要追根究底的不真实感,一定是这个人身上具有的某种化学元素,改变了“遇见”的形态。

    “今夕何夕,见此粲者!”这是内心的欢喜在呼喊。在见到你以前,没有任何预兆,我像往常一样,准备度过一生中无数平常日子里的一个,清晨、正午、黄昏,这一天眼看将尽,我却在这光阴的拐角处,在这平凡的柴垛前,遇见你。

    说起来是如此的轻飘,不过是两个人凑巧走到此处,抬抬脚的事情,可是在生命里,却是那样的不容易。幾米说:“我遇到猫在潜水,却没遇到你。我遇到狗在攀岩,却没遇到你。我遇到夏天飘雪,却没遇到你。我遇到冬天刮台风,却没遇到你。我遇到猪都学会结网了,却没遇到你。我遇到所有的不平凡,却遇不到平凡的你。”

潜水的猫、攀岩的狗、夏天的雪花、冬天里的台风,乃至会结网的猪,都是身外之物,而你,却是一直盛放在我心中的那个人,好像一颗深埋已久的种子,在这一刻突然生根发芽结蕾绽放,一个“粲”字,传达出那种不可方物的光华。    

假如这遇见的背景,是刚刚进入的大学,或者,是初次报道的新单位,或者,再庸俗一点,是父母长辈安排的相亲宴,这个故事,都有延续下去的可能,“遇见”是一个序曲,后面更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以期待。

    可惜,都不是。他们唯一的时间的参照,是三两小星,唯一的空间的参照,是齐整的柴垛,这空旷的背景,固然使彼此的恋慕更加单纯,却不具备持续发展的可能。

    换成现代社会,有点像地铁站台的邂逅,当地铁缓缓驶来,隔着玻璃窗,你与对面的男子或女子四目相对,内心惊动,但又能怎样,你上去,他(她)下来,犹如相逢于黑暗的海面上,擦出耀眼的火花,再重新投入到人流汹涌之中,消失于对方的生命里。

    是这样无根无由的爱意,多么让人无奈: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那是一个没有答案的自问,一种没有出路的追索,“遇见”作为一个奇迹已经发生,可是,奇迹之后呢?纵然是如此幸运地遇见这样一个你,我又能怎样?

    以善写情诗著称的李商隐,有一首非常著名的《无题》: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一句,过于光彩夺目,以至于人们只注意到相爱者之间的心领神会,忽视了那个喑哑的尾声:心有灵犀又如何?最终仍是“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听鼓应官,类似于上班打卡,心有灵犀的浪漫,抵不过庸常的生活,他早就认了,他把她丢在那个夜晚,就此别过。

    总有许多的原因,使得有情人无法终成眷属,让隆重的开始,没有同样隆重的收稍,我过你眼,经你心,却,不能与你在一起。是有一些勇者,无所畏惧,愿意付出一切,战胜万千险阻,若有这个态度,肯定是能够在一起的,但我们——尘世里的大多数人,没有这样的勇毅,即使遇见让内心起大惊动的人,也还是茫然地,不作为地,任命运将他(她)带走,最多留些微记忆。

    相对于李商隐笔下的随波逐流,《绸缪》要不甘心一点,有一个挣扎的过程,从最初的“如此良人何”,到接下来的“如此邂逅何”,再到最后的“如此粲者何”,惊喜的成分逐渐减少,无奈的成分逐渐加重,犹如越来越浓的夜色,苦涩沉重起来。

    只短短一个黄昏,诗中人经历了人生里的大悲大喜,他终于遇见了那个人,也终于放弃了那个人,是的,在这世间,遇见很难,但还有比“遇见”更难的东西,是,可以相互陪伴。

他离你到底有多远——《郑风·东门之墠》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岂不尔思?子不我即!

    战国时候,登徒子对楚王说,宋玉这个人,长得不错,能说会道,又很好色,大王不要老带他到后宫去。楚王就去问宋玉,这是怎么回事啊?宋玉说,长得帅不是我的错,能说会道那是老师教的,至于好色,纯属无稽之谈。天下的美女莫若楚国,楚国的佳丽莫若俺们家乡,俺们家乡最美者,就是我家隔壁的那姑娘。

这姑娘啊,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她趴在墙头上看了我三年,我都没搭理过她。而登徒子呢,他老婆蓬头垢面,龇牙咧嘴,弯腰驼背,还有疥疾和痔疮,他都能跟她生三个儿子,这到底是谁好色啊?

    宋玉果然是个伶牙俐齿的人儿,不但楚王就此相信了他,跟自家老婆而不是别的女人生了几个儿子的登徒子,还成了好色的代表,是非曲直咱也不用在这儿细辨,以我惯有的八卦之心,我更关心的,是住在宋玉家隔壁的那个姑娘。

    她可能并不存在,宋玉吹了一个大牛,但我宁可信其有。一个女子登墙三年是有点夸张,可是,我读中学的时候,确实曾被女同学拉着,跑到教室宿舍楼下,遥望某年轻英俊男教师的窗口,那一团暖黄的光晕,让我感怀至今。

    不过我那女同学也是偶尔为之,这段少年情愫,随着毕业烟消云散了,而宋玉的东邻之子那么有恒心,有耐心,可见够痴情。可是她的痴情和她的美,对于宋玉都无效,他就是不愿意搭理她,她对他的意义,仅仅是作为一个证明自己不好色的事例,在众人面前援引——可见他对她的感情是多么不尊重。

从表面上看,他们只隔着一截矮墙,她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但是当他不爱她,哪怕他们之间只有0.01米的距离,还是天各一方。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东门之墠》里这句仿佛很淡然的诗,背后有太多的隐痛。我离你那样的近,却如同生离死别。纵然能够两两相望,眼睛与眼睛之间,却隔着命运的山高水长,即使我努力地伸出手去,我的指尖,仍然无法触到你。

    曾经怜惜李商隐的孤单:“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灯独自归。”在唐朝的风雨里,他望着那女子的窗口,望了很久很久,还是得一个人挑着灯笼归去。不知道他能否再腾出一只手,给自己撑伞,就算撑了,也会溅一身的雨意吧?不过,那个女子一定跟他心有灵犀过,虽然也是“其室则迩,其人甚远”,但只要心曾靠得很近,也就不是那么远了。

    无名氏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宁财神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恨你。”我也来凑一下热闹吧: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知道我爱你,而你偏不爱我。

    曾经在网上追过一个帖子,那个女孩把她开的帖子,当成了一个树洞,以连载的方式,不管不顾地讲述她对一个男同事的暗恋。她注意他,窥视他,用尽心机,一言一行都有伏笔,我看了虽然觉得很多地方都是她的自说自话,但还是为一个“熟女”既世故又幼稚的单恋感动。

    很多人追看、跟帖、祝福、打气,恨不得揪过那男生,要他去爱她。那个帖子的点击率后来攒到了十几万,跟帖也有几千,实在太热火了,终于有一天,她上线来,说,他已经看到了,据说是用手机上网,在被窝里,看了一夜。

    那么,他怎么说?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她说,他什么也没说。

    其实,这就是答案了。他不爱她,尽管他会花一夜的时间读她的爱情,被她深刻地感动——只要不是铁石心肠,谁会不感动呢?可是,他是那种太清楚自己的男生,不爱就是不爱,感动也能令人心潮澎湃,他懂得把它和爱情区别开来。

    她是彻底的没指望了。他离她最近的时刻,是他阅读那个帖子的时候,但那同时也是他们最终的告别,在彻夜读完她的心思之后,他仍然确定自己不能爱她,那才是远到无极限。懂得,在许多时候,都是分道扬镳的开始。

    宋玉隔壁的那个姑娘,她知道她的窥视都被他尽收眼底吗?知道他早就对她的心思心知肚明吗?我希望她不知道,那样,好歹还有一个美好的念想,或是,一个美好的梦。

    《东门之墠》的结尾是一句嗔怨:岂不尔思,子不我即。我怎么会不思念你?可你不来找我有什么办法?你可以理解成半带撒娇的委屈,也可以理解成梦想破灭的苍凉,区别只在于,说这话的人知不知道:对方是否了解自己的爱,他离自己到底有多远。

恋人永远在远方——《秦风·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萋萋,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解读一恋人永远在远方生活在别处,恋人在远方。我想把这句话作为我的MSN签名,又担心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好像我别有怀抱似的,其实,不过是由《蒹葭》这首诗引起的感触。

    琼瑶阿姨是比于丹女士更加资深的“文化奶妈”,她长于在小说里化用古诗词,将那些遥远的字句,通过一桩桩情事带出。这是一项双赢的事业,既为她的小说增光添彩,又普及了古典文学,我那位酷爱琼瑶小说的表姐,就因此背得许多的古诗词。

    《碧云天》《寒烟翠》《剪剪风》《烟锁重楼》《庭院深深》《青青河边草》《几度夕阳红》,这些书名都是从千年诗篇里撷取的,而我特别喜欢的,还是化自《秦风。蒹葭》的《在水一方》。歌词道:“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它也没说什么情啊爱啊的,却比那些更有味道,用我们当时很流行的一个词,叫做隽永。

    长大了将《在水一方》与《蒹葭》放在一块看,大致相仿,有小差别,《蒹葭》的原句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蒹葭是初生之芦苇,在水边连成了片,白露为霜点明是清寒的早晨,该有青灰色的雾在这一切之上轻轻弥漫。这景象当然不如绿草白雾那样色彩浓郁,但烟云水气,是黑白片的苍茫与距离感,那位在水一方的“伊人”的存在更显得迷离仿佛,顺理成章地带出这句: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序》《郑笺》解释得古怪,说它是讽刺秦襄公不用周礼,就要国将不国了。他们在说啥俺基本上看不懂,也不打算看懂;安徽文人胡承珙说它是怀人之作,较近人情,但是未免太坐实;还是朱熹的说法有意境:“言秋雨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者。”

    朱熹不追究求索何人,已是开放式的释法,不过我的感觉是,在这首诗里,求索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表达那种“恋人在远方”的眩晕感。

    恋人总是在远方。陕北民歌云: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着还想你。这都面对面睡着了,居然还想你!恋爱中人对于亲密度的追求是无穷无尽的,他不能容忍哪怕一丁点儿的距离。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个英伦玫瑰,与振保吻别:“紧紧地吊在他的脖颈上,换一个姿势,再换一个姿势,不知道怎样才能贴得更近一点,恨不得生在他身上,嵌在他身上,振保心里也乱了主意,他做梦也没想到玫瑰爱他到这个地步。”

    她爱他到那个地步,才会那样努力地去挤压空隙,取消距离,可是,人跟人怎能亲密无间?再相爱,也只是让距离“无限小”而已。“面对面睡着”的人,身体与心都那么近,还是有距离存在,像十几层鸭绒被下的那颗豌豆,硌得人大不自在。

    对于路人甲,有点距离是对的,没有才不对。爱得太深,才会觉得隔山隔水。你想要了解他的一切的急迫与冲动,放大了他身上的未知之处,越想消除距离,那距离越突出,了解他越多,越觉得有更多的不可知。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你困囿于其中,便有了“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的晕眩。

    现代诗曰:“你一会儿看云,一会儿看我,你看云的时候,离我很近,看我的时候,离我很远。”我理解这首诗所言,应该是那样一种感觉:当你看云的时候,我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觉得你是一个熟悉的“他人”,从你“看云”的目光找到共鸣和懂得;当你掉过头来,与我四目相对,爱恋突如其来,压倒了所有的理性,那时我仅仅作为你的恋人存在,只感到从我到你的距离,他们也许觉得不长,我却觉得很远。

    什么是远,什么是近?都在于爱者的感觉,你的双眸,就在我眼前,你的手,就在我手中,我还是无能为力地感到那“在水一方”的“远”,纵然溯游从之,你依旧“宛在水中央”。

    解读二就这样相望于江湖

    女友在商店里看到一种绣花被面,无比美丽,她一口气买下两条。为什么是两条而不是一条?是这样才能餍足,餍足了,才能恶心,她就是要把自己弄恶心了,永远地不再惦记它。

    周作人笔下有类似的情节,他少年时候,暗恋隔壁的少女,后来少女得病死了,他暗暗松了一口气,“好像一块石头落了地”。

    周作人尚未长成,害怕担负一份扛不动的感情是其一,但是否也跟我的女友一样,恐惧于那份意乱情迷,它让他们不自由了,“得到”与“毁灭”都是他们摆脱的方式,把心里美好的幻景杀死之后,才能安心上路。

    感情这玩意太可怕,像《聊斋》里的狐狸精,对于健康自由有大妨碍,我的女友以及周作人他们固然太极端,一般人,碰上会牵制自己的感情,纵然不着急“杀死”它,也会用自己的办法离开。

    《蒹葭》之好,在于那么晕乎的感情,它都不惧,它有迷茫也许还有少许无奈,但整体的调子是朝上走的,一句一句地荡过去,是一种悠扬的飞翔。至少我读过有这么一个印象,主人公挺享受这种看不到边际的追寻,他从来没说放弃。

    有多少人愿意溯洄从之?不惧道阻且长?有多少人愿意戴着镣铐舞蹈,直至最终与上帝握手言欢?《蒹葭》跟“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不同,没有那么不安生不消停,跟“汉之广矣,不可求思”也不同,没有那么平静与不作为,它接受了在迷雾中穿行的命运,并不着急找到一个出口。

    这有点像金岳霖的爱情。传说中他为林徽因守身如玉,终身不娶,事实却是他也恋爱还一度打算跟人结婚,这跟他对林徽因的爱一点儿也不冲突。那不是一场骤来骤去的风暴,而是一场漫漫旅途,他就得放缓脚步,调匀呼吸,让自己可以慢慢来。

    现实使我无法离你更近,恋慕使我不想离你更远,那么,就永远在江湖之上,隔水寻觅你的身影,风声过耳,我辨识你的片语只言,又有什么不好?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找到可以相望于江湖的影像、自己心中的那束光。

    林徽因去世后,记者采访金岳霖,他说,“我所有的话,都应该同她自己说,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的话,我不愿意说,也不愿意有这种话。”他守口如瓶,不辜负这一生的“在水一方”。

    普通人如我,不曾遭遇这样伟大的爱情,但写了这么多年的字,有时想想会很气馁,每天困守文字狱中,支付那么高的生命成本,别说是写出传世之作了,连把自己感触到的完全表达出来都不可能,我为什么还要干这个事?

    想过要放弃,还是舍不得,戒文字,跟戒烟戒酒戒毒戒情差不多,反复若干次,一次次重蹈覆辙。也许理想中的文字,永远在恍兮忽兮的彼岸,任我“溯游从之”,它“宛在水中沚”。那我也只能认了,文字的吸引力太大,就将有限的人生投入到无限的追寻中去,与文学相望一生,管他什么结果。

    也见有人将“溯游从之”视为对名对利对所谓事业的孜孜以求,将“伊人”的神出鬼没,理解为领导阴晴不定的脸色。别说这很俗,李白的“长相思,在长安,美人如花隔云端”,都有人说那“美人”是指君王,利用情诗献媚示好是咱们的文学传统。

    从《蒹葭》扯到君王贤臣、“遇”或“不遇”的话题上不难。可是,咱们知道,一心盯着皇帝脸色的人都是很务实的,要立竿见影的效果,老是这么云里雾里的他们肯定很烦,读《蒹葭》,我怎么着都觉得器局开阔,上哪儿找到他们胸中那一股子浊气啊?

    一首好诗往往能够“横看成岭侧成峰”,各色人等,都能在其中读出自己的心结,但我还是坚决反对将《蒹葭》做这样的演绎。名利场上的人,或者“执迷”,却少有“不悔”,那点子永远忘不掉的“营营”,怎能配得上这烟波无际,云气水光?

一个人的天灾——《召南·草虫》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 

    清代学者方玉润,认为《草虫》是一首借思妇思夫比喻臣子思君的诗,他理直气壮地说:“彼妇自思夫,纵极工妙,何足为《风》诗之正耶?”在方老先生看来,老婆惦记老公,这种感情写得再漂亮,也是上不了台面的,他心中的伟大情怀只有一种,就是臣子对君王的缠绵牵念。这会儿要是跟一百多年前的方玉润掰扯,到底是龙椅上的帝王,还是一个亲切的男人,更值得被想念,不但比他老先生更不合时宜,还有些没话找话的矫情——现时眼下,还有谁真的信方老先生那一套?我看了几个版本的注释,都说这是一首描述女人思念奔波在外的丈夫的诗。把“伟大情怀”还原成“个人感情”,算是思想大解放的成果了,可是我细读这首诗,还是有些疑惑,我没有看到任何关于两人婚姻状况以及所在方位的字句,为何就能将两人身份确定为夫妻,将两人的方位定位为此处与远方呢?是否是因为那感情来得有点严重:“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草丛里的蝈蝈儿叫个没完,不时蹦出一只蚱蜢,没有看到那个人,让我怎能不忧心忡忡,假如能够看到他,假如真的能够看到他,我的心才能够降落下来。这个南山坡上采野菜的女子,从那平静的容颜上,你看不到有风暴在她内心迭起,从“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到“未见君子,忧心惙惙”,再到“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内心的隐忧层层升级。     

    “忡忡”是些微的疑虑,“惙惙”是巨大的不安,到了“伤悲”,则是沉重的绝望,一个也许并不漫长的时间段里,她的内心跌宕起伏,兵荒马乱。    

    也许在某些注释者眼中,这样忧伤的感情,总该有些缘由,所以他们假设她是与爱人分离已久,不能相见。然而,我看这不可自抑不可把握的感情,不像是山长水远的想念,那种感情,节奏要更慢一点,更悠长一点,感情被拉扯成了一首长调,再伤感,也可以从容道来。而这首诗,一连几个“我心……”,让我感到的,是一种被什么摄住的窒息感,世界无限广阔,她却无可选择,大脑空白,呼吸停顿,日常杂念皆向后隐遁,她紧紧地抓住一个念想,就是要见到他。     

   除了见到你……只能是见到你……一种梦魇般的慌乱紧张,“看见你”是唯一的救赎之道。当我开始爱,就再也没有自由而言,我的命运在你的手上,而你的手,在我看不见的对岸。这世界无边无际,本来就像隐藏着无限的风险,当我看不见你的手,你的脸,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旋转着的黑洞,那种不可知与不可能让我恐惧。     

   女友S说,她读书的时候,和一个她喜欢的男生通信,每一天她都做好再也收不到他的来信的准备,想象连接他与她的信箱旁,有一个顽劣的小男孩走过,没心没肺地,向信箱里投进一根划着的火柴。太紧张,才会冒出这么有创意的念头,百万分之一的可能,却会被她当成现实,因之深深地绝望。      

   和S的故事相同,《草虫》中亦未有任何凶险的预兆,上一次分别时,他的笑容温暖如昔,她恐惧,只是因为她珍惜,因为她感到绝不可以失去,世间最大的安全感是,预先做好失去的准备,可是,我绝不可以失去你。      

   不需要外力给予的不幸遭遇,爱情本身就像一场天灾,像地震,像洪水,像泥石流,一路追击,把人变小变惊惶变无助,爱情,让太平盛世也像乱世。回看这首《草虫》,本该是一个和煦宁静的春日,草长莺飞,卉木萋萋,蝈蝈在暗处弹琴,蚱蜢不时跳出来撒个野,不管是赴约而来还是不期而遇,那个人都应该即将出现在她面前,可是,她的内心,却风云诡异。     

   他来与不来并不那么重要,这首诗着重说的,是她那一瞬间毫无理性的倾斜,在爱情的洪荒里,明晃晃的青天白日下,她抬起头,突然就没了信心,那个人,犹如戈多,永不到来。她感到他不到来,是因为她把他的到来看得太重要。

只能和你在一起——《鄘风·蝃蝀》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朝隮于西,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     

    作为一个陕北民歌爱好者,我怎么会不知道那首《叫声哥哥你带我走》呢? 

    我为你备好钱粮的搭兜 

    我为你牵来临行的牲口 

    我为你打开吱呀的后门 

    我为你点亮满天的星斗满天的星斗 

    …… 

    我和你今年咱俩是兄妹 

    我和你明年睡一个炕头 

    不管丢人不怕羞 

    叫声哥哥你带我走 

    一看就知道,歌里面的这个女子,准备跟她的心上人去私奔了,他们将穿过长长的夜路,翻越一个个山头,去看东边的日出。整首歌充满着浪漫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让人替他们热血沸腾。 

    受了这些民歌的影响,我一向对“私奔”一词怀有好感,没有什么比它更能体现个人意愿,体现爱情的自由与强大。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世界的另一面有了更多的认知,我想,私奔的男女,未必如这首歌里表现的那么快乐。毕竟,私奔这事儿风险挺大。 

    别说私奔,就是三媒六聘明媒正娶,都有着风险。离开父母亲人,熟悉的庭院与灶台,去到别人家里,做人家的媳妇,过人家的日子,天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丈夫、公婆、小叔子大姑子,完全是听天由命的,自己无法控制。 

    难怪过去有哭嫁的传统,它不但体现女子对娘家的依恋,还发泄了女子内心积攒的惊惶,要通过这一哭,将“婚前恐惧症”排遣出去,然后振作精神,打点勇气,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切。 

    经过明媒正娶一系列礼仪的女子,到底还有娘家以及社会道德做后盾,婆家再陌生,过的也是跟娘家差不多的日子。私奔的女子,没有这些保护,她做了家庭与社会的叛徒,对于她的家人,这是一件讳莫如深的丑闻,全家人脸上都灰灰的,用娱乐新闻里的词,叫做“黑面黑口”,假如她遭遇了风险,他们不可能理直气壮地来搭救她,就算有这个心,也够不着。 

    在我父辈的乡间,我屡次听说过私奔者的下文,是有赚得钵满盆满衣锦还乡之士,但大多数,都混得灰头土脸的。若是能够双双归来还好,更有一些人,落得形单影只,爱如烟花,只开一瞬,熄灭之后,只剩自身。乡间对男人比较宽容,允许他们做一个金不换的浪子,而那些女孩子,命运的河流就此改道,她们成为乡间的异类,失去过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可能。 

    没有谁是天生勇敢的人,走上私奔路的那一刻,那些女孩子不可能想不到这些,纵然激情满怀,也压制不了铤而走险带来的颤抖。 

    这首《蝃蝀》在我眼里,就是这样的一次颤抖——“蝃蝀在东,莫之敢指。” 

    蝃蝀,指彩虹。彩虹出现在东方,本是优美的景象,但在古人眼中,却有不祥之感。朱熹解释为“日与雨交,倏然成质,似有血气之类,乃阴阳之气不当交而交者,盖天地之淫气也。”我觉得《诗经》那个时代倒不见得想得这么复杂,只是,当时科学知识有限,人对天地存有敬畏之心,惧怕这美丽而不常见的事物,也是不难理解的。 

    在女孩子私奔的这个早晨,一条彩虹出现在天边,她听说过这是不祥之兆,不可以对它指手画脚。她本来就已经心惊胆战,这条彩虹更加重了她的心理负担:“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不能说她怀疑那条彩虹的出现和自己的行为有直接的关系,但毫无疑问,她的不安感更重了。     

    彩虹一般出现在雨后,这场雨下了很久了,天刚亮就开始下,现在已是早饭时候。雨天会影响人的心情,会让人变得怯懦和不自信,迈出的每一步都是那么泥泞,她心里反复念叨的还是那句话:“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接下来有了更加严厉的指责:“乃如之人也,怀婚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也!”——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一心想着自己的婚姻,丝毫不管信义廉耻,也不管天命什么的了。 

    通常把这句诗解释外界对女子行为的谴责,但我更愿意理解为她内心的自责,当她关上了家中的院门,当她冒着细雨匆匆而行,当那条艳异的彩虹挂在天上,她的心灵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正在犯下致命的错误,是否辜负了亲人也辜负了命运,是否已经成了传说中的坏女人。她在心中用最难听的话来骂自己,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好受一点。一张看不见的网罩在她的脸上,这个正在奔赴爱情的女子的容颜,显得支离破碎。 

    但即使是这样,她的脚步仍然在朝前迈进。她明知道前方险象环生,知道这行为将会给包括自己在内的很多人造成伤害,却没有办法中止。爱情就是这样,你被一个人拿下了,就想跟他在一起,你骂不醒自己。 

    许多年前,我在乡下亲戚家小住,有天晚上,一个中年男人来串门,说起当年带着女人私奔的事,他口气平淡地讲,那时候,就觉得,他们就得在一起,这是没商量的。 

    这就叫“爱你没商量”吧。没商量并不意味着像个鸵鸟一样,关闭眼睛和心灵,忘掉世俗规则、舆论喧哗、难以割舍的亲情,以及对于安全与安宁的诉求,而是,我明明比谁都知道有这一切,被这一切拖着,羁绊着,仍然无法中止迈向你的脚步。 

    我要和你在一起,我只能和你在一起,这事,没商量。

真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卫风·木瓜》     

  投我以木瓜, 报之以琼琚。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 报之以琼瑶。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 报之以琼玖。匪报也, 永以为好也!      

    晋朝的美男子潘安,每回上街都会造成交通阻塞,满大街的女人们,甭管是妙龄少女还是半老徐娘,乃至老眼昏花的老太太,都会停下手中的活计,手拉着手,围着他转圈,朝他车里扔水果。这场面,很有喜感也很疯狂,作为彼时平民偶像大众情人的潘安,还能否保持玉树临风的姿态?强作从容的脸上,当有几分啼笑皆非的尴尬,以优越打底的无奈吧? 

    他的发小张载很艳羡,也跑到大街上转悠,结果一个小酸枣没捞到,倒招来顽童的一堆板砖,只得“委顿而返”。唉,谁让小张同学生得太早,来不及听到那句话: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去吓人肯定是你不对了。又可见,早在古代,相貌协会就已是一个庞大的组织,连小屁孩们都是它的会员。 

    更多的男人,没有潘安那么幸运,老少通吃,也不像张载那么倒霉,人人喊打,他们默默无闻地走在大街上,但在长街的某个拐角,没准就会跟谁对上眼神,接过一双玉手递来的青瓜或梨枣——以瓜果传情达意,在中国古代社会历史悠久,早在《诗经》里就有文字记载了。 

    《诗经·木瓜》曰:“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朱熹释诗,说是“言有人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报也,但欲长以为之好而不忘也。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相对于“美桓公也”之类的牵强,这解释已经进步很多,但我还是只能同意最后一句,而不能同意所谓的以“重宝”报“微物”。 

    “报之以琼琚”的“报”,是回应,“匪报也”的“报”,是回报,诗人说得很清楚,纵然以琼琚回应木瓜,亦不是为了回报,而是“永以为好也”。木瓜亦或琼琚,都是情意的载体,并无太多区别,当然说不上什么“报”或“不报”的话。朱熹所言以“重宝”报“微物”,眼里只有木瓜与琼琚的身价,未免把那份情意看得太轻,是为买椟还珠,舍本求末。     

    倒也不能说朱熹俗气,《大雅·抑》中讲述诸种美德,其中一项便是“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权衡得非常清楚,也是人际交往中基本的法则。比这个再高级一点的,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回报严重大于当初的所得,还是划算的——多出来的那一部分,是为知恩图报的美德买单。 

    能这样,就算是君子了,但我还是嫌那种交往太紧张,收到对方的好意,来不及感怀,就要想到回报,内中有口不能言的设防。回报,不但是一种美德,亦是一个简洁的手势,要把对方刚刚发出的情意,在一来一往间结束掉。 

    而《木瓜》里说得多好:“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是一种绵绵无期的念想,一种又天真又松弛的期待,看上去很简单,在世间却很珍稀,不是因为吝啬,而是因为紧张,我们总是不容易相信对方的感情,又担心自己的感情被对方赚了去,物质损失还在其次,我们更加不愿意的,是被对方暗笑为一个孱头。 

    曾听人说过一个段子,京城有一大款,闲来无聊,喜欢在美女身上花俩糟钱,厮混一阵子了事。不想那次,他遇上的那美女比较有脑子,拿到钱没有立即跑去血拼,而是向高人请教去了。高人说,这些钱,穷不了你也富不了你,你不如拿它做件大事。美女听从了高人指点,买了个礼物回赠给大款。大款万花丛中过,钱花出去多半连个响声也听不见,哪见过这样的,大感动之下,将美女升级为正式的太太。说段子的人评价:从此这美女就算落了停了! 

    大款与美女交往的第一阶段,不过是“有钱的出钱,有人的出人”,没有感情含量,对于司空见惯的大款来说,连个小酸枣都算不上;第二阶段,美女回赠的礼物,就其物质价值,在大款心中也不值什么,却说明了美女不慕钱财,更说明美女对自己的深情厚谊,这是大款以前没收到过的“木瓜”,他感动到报之以婚姻的“琼琚”,想“永以为好也”了。若他知道,这本来就是个“木瓜换琼琚”的案例,背后有策划大师支招,会不会悔断肝肠?便是我这局外人听了,也由不得悚然。 

    人心似海,总有些想以四两拨千斤的主,利用信息不对称谋取暴利。久之,人人都变得警醒,从身体到心,都跟他人保持距离,这种距离感是如此深刻,连真爱都无法将其消弭。 

    池莉的小说,《来来往往》中,康伟业与林珠也算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场,她送他一只玉佩,他送她一套房子,那时节,他们只想为爱付出。这段爱最后曲终人散,林珠远走他乡,康伟业发现她连房子都已卖掉,虽然当初说好了是送她的,但她真这么做了之后,他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不是心疼那套房子,而是随着那套房子被变现带走,猜疑的裂痕突然呈现,他怎能确定,她真的爱过他这个人?当年如醉如痴之际,将尘世规则一概放下,待到一转眼,物是人非,那爱情恍若一场幻梦,真金白银却清晰如砥。 

    之后的康伟业,便只是逢场作戏了,明码标价,决计不吃暗亏。这不只是生意人的精明,还有受伤者的自我保护。行走江湖,真心难以完好无损,伤了几次之后,就舍不得老拿出来了,即使遇到貌似可以付与真心的人,也会打量了再打量,一旦起了打量的心,疑窦就一定会生出来。 

    然后就只能接受,张衡《四愁诗》里的那种交换了: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美人赠我琴琅玕,何以报之双玉盘。 

    美人赠我貂襜褕,何以报之明月珠。 

    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 

    虽然我不知道金错刀和英琼瑶价值几何,不过听上去金碧辉煌的,比木瓜换琼琚靠谱,就算有朝一日一拍两散,基本上收支平衡,不用怀疑自己在物质和感情上都吃了亏。 

    说起来比较完美,但“美人”也不是傻子啊,哪会无缘无故先送你一个金错刀,其次,怎知那金错刀就不是赝品?不错,你是可以拿去请专家鉴宝,可有多少感情就经得起这辗转路途上的流失,就算最后确定那是一只正品的金错刀,可以掏出英琼瑶了,一场感情的呼喊与回应,早已变成以物易物的交易,是谁说,真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一问,就是错。 

因此,对于《木瓜》里那位“很傻很天真”的主人公,我有着不可企及的羡慕,羡慕他的内心有一种力,使他无视俗世里的交易法则,保持孩子式的漫然,随心所欲,选择最近的路途,直奔主题。而包括本人在内的其他人,却挣扎在俗世的网中,南辕北辙,左突右冲,手持琼琚,无人可送。

第二章 执手

誓言的意义——《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我年轻的时候,是个富有罗曼蒂克精神的人,喜欢强调自己的某种爱好,比如说,喜欢陕北民歌,这当然是个有益无害的爱好,我的问题是,同时还喜欢把这一爱好告诉别人。 

  是高调了一点,好处也有,有时会遇上同好,还有一次,遇到一个陕北人,他告诉我,陕北民歌大部分都有所本,像那首《三十里铺》,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是真的。 

  《三十里铺》这样唱道: 

  提起个家来家有名,家住在绥德三十里铺村,四妹子爱上个三哥哥,他是我的知心人。 

  四妹子今年一十六,三哥哥今年一十九,人人说咱二人天配就,你把妹妹闪在半路口。 

  叫一声凤英你不要哭,三哥哥走了回来哩,有什么话来你对我讲,心里不要害急。 

  洗了个手来和白面,三哥哥今天上前线,任务定在那定边县,三年二年不得见面。 

  时间:解放前,地点:绥德县三十里铺,人物:四妹子凤英和她的三哥哥,事件:相爱的人即将别离。 

  没有泉水叮咚的铺陈,也没有指东道西的扭捏,陕北民歌的表达向来单刀直入,直切你的神经末梢:“青羊上树吃树梢,舍身亡命和你交”,“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着还想你”,这样的爱情,如锋刃相交,无可躲避,那么好吧,就让我以性命迎上去,激情之外,更有真实打底。 

   而我听过的陕北民歌里,最为真实的,莫过于这首《三十里铺》,假如别的民歌算是文艺片,这一首,则是纪录片,听着它,总能回到许多年前的那个时刻,腰鼓舞得正欢,红旗迎风招展,解放区的天是蓝蓝的天,在这尘土飞扬的欢腾场景中,一个女孩子黯然退出,低下头,慢慢走,一种无能为力的哀伤,在她心头渗开。 

   “洗了个手和白面,三哥哥今天上前线”,她是要为他饯行吗?在那个时代里,难道有这样一个开放的空气,两情相悦的男女可以公然表达?“任务定在定边县,三年二年不得见面”,也就是三年二年而已,并不是不可以期待,为什么会伤感到“你把妹妹闪在半路口”?恋爱固然只争朝夕,但她除了不舍,似乎还有一种对于未来的茫然乃至绝望。 

   许多时候,爱情不是一个可触摸可把握的东西,它太容易为造化所弄,大至战争和遥遥在望的功名,小至一个念头的改变,总有这样那样的事,让爱情失脚。 

   《十八春》里,曼桢和世钧彼此相爱,她手上已经戴上了他送的戒指,看上去一切都甚为妥当,只是一夜之间,命运便让可以窥见的未来灰飞烟灭,他和她各行各路,许多年后再见面,拥抱之后,也只能叹一句“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红楼梦》里那个慈祥又糊涂的薛姨妈,说起姻缘亦有高见:这一件事都是出人意料之外,凭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处的,以为是定了的亲事,若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 

   所谓月下老人的红线,正是个人意愿无法左右的命运,它永远是一种隐隐的威胁,巨兽一般,蹲在爱情的上方。所以相爱的人,一定要守在一起,有你的手在我手中,有你的眼眸映在我的眼眸,就能忘记之外的一整个世界,包括,那种惘惘的恐慌。 

   可是命运不会认输,它总有办法制造分离,让恐惧乘虚而入,将你的一颗心,重新摄入它的掌中。 

   千百年前,在河南汤阴一带,亦有人唱过同样的心情,《诗经•邶风》的这首《击鼓》,跟《三十里铺》情节极为相似: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诗里的男子,也是要从军而去,别人被指派在家乡修筑工事,他却要跟一位名叫孙子仲的将军远征南方。背井离乡的苦楚尚可忍耐,“与心爱者不能分离”的疼痛让人情何以堪?面对看不见的未来,他有这样的誓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契是聚合,阔是离散,死生聚散,这样的大事,我们确实是做不了主,但是,不管怎样,我都要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仿佛看到这男子脸上哀恳的表情,与其说是承诺,不如说是宣言,不是说给心上人听的,而是说给自己,说给命运听的。它其实是一个挑战书,是渺小的人类,咬紧牙关,攥紧双拳,含着热泪,对于庞大的君临一切的命运的无畏挑战。 

  不错,你有能力翻云覆雨,有能力制造生离死别,可是,我还是要说,我要和她在一起,永远永远不能别离! 

   《三十里铺》里的三哥哥,说得没这么狠,但也有他一种自信:叫一声凤英不要哭,三哥哥走了回来哩。面对着哭哭啼啼的情人,他要她鼓足勇气,相信人定胜天:我必归来,与你同在。 

   不过他的安慰似乎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三哥哥当兵坡坡里下,四妹子崖畔上灰塌塌,有心说句知心话,又怕人笑话。 

   他们的剧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我理所当然地以为,有情人终成眷属,当我听说,在半个多世纪之后,还有可能见到当事人,亲眼见证这一经典爱情故事的结局,以我好奇八卦的天性,超强的行动力,以及善于煽风点火的抒情本能,不蠢蠢欲动是不可能的,于是,2000年的夏天,我第一次独自出门远行,就把陕北绥德,作为旅程中的重要一环。 

   那个阳光亮白的午后,我在绥德三十里铺下了车,除了公路边有个“三十里铺”的界石,我找不到任何传奇的蛛丝马迹。路边上山的入口,几个闲坐的人正在看着我,索性走过去,打听凤英和她的三哥哥的所在,却听到这样的消息:凤英嫁到黑家洼去了,三哥哥郝増喜早就死了。 

   不由一惊,再问难道凤英没有跟郝増喜成亲?回答说,没,郝増喜走后一年凤英就嫁了,郝増喜一辈子没有结婚。 

   便去黑家洼。出租车拐进上山的路,到了这里才深刻地理解鲁迅先生那句话:世界上原没有路,走得多了,就有了路。这条被“走”出来的路,一边贴着黄土坡,一边临着山沟沟,当车子随着雨天轧出来的坎儿剧烈颠簸时,我紧紧抱住前面的椅背,并坚信是我这样勇毅的举动,维持了整个车身的平衡。 

   跟村头男子打听凤英家在哪里,他随手一指,支支吾吾,让我一头雾水,问他能不能带我去,他连说不敢。陕北的不敢,有“不能”的意思,以为他有事在身,只得懵懂地朝他潦草指出的方向走去,走了一截路,上了一个坡,坡上是块菜地,三个女人蹲在那里种菜。 

  问,请问哪位是凤英老太太?一个女人抬起头,警惕地看着我,说,你找她干什么?我怎么说呢?喜欢那首民歌,就想看看她?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聊,但也只能这么说了,那女人说,她不在,你下去吧! 

这女人的年龄看上去很是模糊,而且她又那么严厉,我猜她就是凤英,便一个劲儿跟她厮缠。就在这当儿,有个女人悄悄地翻到坡那边去了,后来我才意识到,她可能才是凤英本人,而这时,我还在不无委屈地应对眼前女子的驱逐。失望加上一路的惊吓,可能还有点想引人怜惜的作秀,我几乎就要哭出来,旁边的女子看不过眼了,说,孩子,她是凤英的女子,人家不愿意让你看,你就走吧。

既然已经说破,凤英的女儿索性爆发开来,她说得很快,我听不大明白,只听出中间不断重复一句话:俺娘是正经女子,俺娘是有儿子的人。又说,你赶快走,俺娘的儿子在下面看着呢。 

我顺势看过去,果然,在坡下面,一个男子戒备地回头望向这边。 

也只能下去了,但上坡容易下坡难,那沙土一踩一松,很是惊险,还是边上的女人,赶紧上来搀住我,又悄声说,凤英为这事,不知遭了多少艰难,一个儿子都四十多了,还没成家哩,俺这地方的人,讲究名誉。 

原来,我们以为是美丽的传奇,对于当事人,却是一次又一次被揭起的痂疤,在这样的环境中,我能够理解凤英的失信了,她不是信不过他,而是信不过命运,死生契阔的誓言,挣不来一个现世安稳。 

再想那《诗经》里的男子,他有没有与心爱的女子白头偕老?炽热的美丽的爱情,总是诱使我们对它做善意的期待,然而,有诗云,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金闺梦里人——无定河正好流经绥德一带,这无定河边的无名白骨,没准也曾是某个女子梦萦魂牵的伟岸背影,在她心中,他独一无二举世无双,“如可赎兮,人百其身”,可是你跟命运这样说理?太拿自己当回事了吧。 

假如誓言无法兑现,那么,眼含热泪郑重发誓的人,岂不是可笑而又可怜?不,起码,他们没有认输,没有轻易地臣服于命运的淫威之下,就像那个推着石头上山的西西弗,他不停地推,那石头太重了,不停地滚下来,诸神认为,没有比做这种无效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了。 

但是加缪不这样看,石头落下是必然的命运,但西西弗“爬上山顶所要进行的斗争本身就足以使一个人心里感到充实。应该认为,西西弗是幸福的。” 

假如西西弗是幸福的,那么三十里铺的郝増喜,和《击鼓》里的男子也是幸福的,命运的石头正在下落,他们却不是消极的无所作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正是与命运的对抗。他们挑战的那一刻就赢了,那一刻,爱情与他们同在,彼此深信不疑,茶道里的观念是“一得永得”,他们得到了一刻,就是得到了永远。

  晚风起时,宜于想念——《王风•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 

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 

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 

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 

君子于役,苟无饥渴! 

起初宝玉听紫鹃说黛玉要回苏州老家,整个人立马死了大半,醒转过来方知是紫鹃不放心,故意拿这话来试探他,便说,你放心,活着,咱们就一块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 

听宝玉这话,如那抱柱的尾生,打定主意一棵树吊死了。偏偏高鹗就敢写,黛玉死后,他不但活下来,还能娶妻生子参加考试,最终是出了家,可是,其间的过程也太长了一点吧? 

我年少的时候还要极端,对宝玉出家都不能接受,要他非殉情不可,都说了要灰飞烟灭的嘛。看到宝玉赞成小戏子藕官怀念前人的同时续弦,我也觉得诧异,我太强调爱情的排他性了,都超过了爱情本身。 

需要到怎样的年龄,才能让感情和光同尘,溶入日常状态,隐藏到自身的血液里去? 

黛玉亡故,他自然疼痛。若贾家还是那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他也许就会去兑现自己的允诺。但不是这样,我和高鹗的分歧在于,我认为,林黛玉一定是死在贾家风雨飘摇之际,经历过许多灾难隐忧之后,宝玉不再是那个爱撒娇的贵公子,当明白,人活在世间,是要有担当的,担当自己的责任,也担当疼痛的爱情。 

其次,当爱不断地升华沉淀,成为心灵的一部分,他也不必拿死去活来,去跟自己证明自己的爱情了。 

琼瑶阿姨笔下死去活来的爱情比较多,年轻时我很艳羡,现在则有点怀疑,太像是演给自己看:我有这样了得的爱情,我的生活多么的不平凡。 

爱得不够深,才舍得拿爱情作证,而那样轰轰烈烈的爱,势头太猛,如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如大火只辉煌那么一瞬间,转眼化为灰烬。真的爱,也是舍不得这样用的,会很小心地让它细水长流着,以平常,保证永久,火头太猛,还会有恐惧。 

关于《诗经》的文章已经写了这么多篇了,有人问我最爱哪首,我说是《君子于役》,虽然“生则异室死则同穴”的呼喊也让我动容,可是,我更喜欢《君子于役》的那份平常心。 

《诗经》里的君子,多指身份高贵的人,相应的,他们的妻子,经常是“副笄六珈”“衣锦褧衣”的。这首诗里,“君子”的妻子却没有这些装备,从后文看,她的视线里倒有鸡啊羊啊之属,“君子”显然也高贵不到哪里去。很可能,他就是一普通的男子,是女人爱恋的眼神,令他清辉奕奕,自有光华,他的高贵,不是写在势利的社会阶层表上的,是镌刻在一个女人温柔的心灵上的。 

他的“于役”,当然也就不是驷马高车地周游列国,他是一个“男丁”,一颗微不足道的小石子,国家把他征去打仗或是修筑公事。她不知道他何时归来,现在到了什么地方,所有的信息都断绝,她面对的,是一片令人窒息的未知。 

欧阳修有词曰:欲寄彩笺兼尺素,天长水阔知何处。那状态真叫人没办法,外面的世界天阔地远,我拿出所有的思念,也没有多少分量啊,那青灰色的无际涯,一下子就把它给吞没了,而你,此刻又在何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 

爱着的时候,我要我们在一起,即使不能,我也要知道你每一时每一刻每一秒的音讯,我要知道那些地名,知道你跋山涉水的里程,知道命运的时间表,那些上一秒钟还是陌路的名称与数字,在这一刻都是多么亲切,它们构成一张网,将你从我看不到的远方,从无限的虚空中打捞出来。若是这些都不可知,让我以何为凭?命运不可信,誓言不可听,爱情这东西太轻飘,说没有就没有了。 

尽管每一秒钟都有无数人在示爱,无数人在亲吻,对爱情笃定的人,却不是那么多,到底不是摸得着看得见的东西,又不像亲情,已经被血缘和时间夯实了,它比膨化食品还要虚头巴脑。 

所以读《诗经》,每每看到“既见君子,云胡不喜”,都有一种很侥幸的欢喜,可能是我太悲观,看着那女子伫立斜阳,总会预先替她无望起来。又如读李商隐的诗“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石榴的花期最晚,长久地长久地纹丝不动,就像你迟迟不至的消息,让人没法抱希望。 

这所有的起伏或者说明我不够爱,你还在我之外,若你真的已经住到我的生命里,我和自己在一起时,就是和你在一起了,又怎会感到阻隔,有那么严重的不确定感? 

比如《君子于役》里的那个女人,她就是那般的笃定从容啊,看鸡栖于埘,看日之夕矣,看羊牛下来。 

顾随讲《诗经》,讲到这首时,说非得是“羊牛下来”而不能是“牛羊下来”,“牛羊”,下不来矣。 

这话看似无理,却是一种诗意的“有理”。牛的个头比羊大,漫漫羊群后面跟着几只暮归的老牛,才有那种暮色四合灯火欲上的氛围,若是把牛放在前面,庞大的身型将视线遮盖了大半,就算零落地露出几只羊,画面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从语感上说亦如是。羊是开口音,牛是闭口音,先开后闭,才能一气贯通,若是先闭后开呢,打上面就堵住了,难怪要说“下不来”。气韵表达情感,这开放的气韵,正对得上女人那种舒缓的往而不返的感情。想念在她,不是“天长路远魂飞苦,梦魂不到关山难,长相思,摧心肝”式的苦楚,是可与养鸡饲羊并行的常态,她只淡淡地说,让我怎能不思念呢?又说,不知道你是否在忍饥挨饿呢? 

爱情,也可以这样理性和优雅,甚至于,这样的理性优雅里,更有爱情的尊严与力量。假如呼天抢地只是徒然尽失身段,假如祥林嫂式的念叨只会成为别人的笑谈,假如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白,让对方感动时候亦有不多不少的那么点压力,又何必去向世人展示自己清减的腰围,让对方从石榴裙上看取曾经的眼泪,这些表达太自我也太自恋也太容易在天光下氧化,相对于她的一句“苟无饥渴”,实在有搔首弄姿之嫌。 

高人说禅,总说不过是“穿衣吃饭”,爱情如禅,到了高处,也不过是“穿衣吃饭”,不需要特别的纪念了,即便不得不分开,即便因为种种原因,我们永远不能在一起,也要各自过好自己的日子,思念融化进日常劳作,融化进每一个平常的日子,才不会熄灭干涸,是终极的天长地久。 

多少年了,还是喜欢那首歌: 

没有你的日子里, 

我会更加珍惜自己。 

没有我的岁月里, 

你要保重你自己。

你身上有初生芦苇的光泽——《王风•大车》 

大车槛槛,毳衣如菼。 

岂不尔思?畏子不敢。 

大车啍啍,毳衣如璊。 

岂不尔思?畏子不奔。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 

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那天开车在路上,听到收音机里放林忆莲的《伤痕》,年轻时候听了太多遍,已经无感。然而那一刻是白晃晃的正午,眼前是空旷的马路,听林忆莲唱“女人的天真和温柔的天分,要留给真爱你的人”,一瞬间竟有醍醐灌顶之感,嗯,这就是我要找的那句话,我想把它送给《大车》里那个女子。 

像《诗经》里的大多数诗一样,《大车》这首诗,也被多方解读。“大车槛槛,毳衣如菼”,这一句问题不大,大车一般解释为牛车,在遥远的周朝,那是很拉风的交通工具,一般为贵族所乘坐。“槛槛”是象声词,形容那车轮碾过的声音,让我们想象,在宁静的远古,那一定是有点小声势的。 

犹如电影里刚刚开始,镜头逐渐推近,我们终于可以看见车上的那个人,他穿着鸟兽的细毛织成的衣裳,色泽有如初生的芦苇。 

没有描述这个人的音容笑貌,他在这首诗里,仿佛只是一个背影,一道光。他是谁?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们都无从得知,我们能够知道的,就是他穿着的那种 “毳衣”,在当时,亦为君王或大夫专用。 

“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朱熹这样解释这句诗:我怎么可能不思念你,但我害怕“子”,也就是城邦管礼法的大夫,所以不敢啊。他说,那年月,大夫尚且有刑事决断的能力,淫奔者害怕他的威力,而不敢私奔,被想念的“尔”和被害怕的“子”是两个人。 

似乎也可自成一说。但问题是,接下来那番对天赌咒的话,就显得有点假:“谷(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 

生时我们各处一室,死时一定要葬于同一个墓穴,你的眼神好像在说我不信?就让天上的太阳为我作证。 

你看,这“淫奔者”的决心如此坚定,在死亡面前都无惧色,如何会去怕那个什么“子”,咱们的民歌唱得好,“小妹妹和哥哥一对对,刀压在脖子上也不悔”,在这样的决绝面前,那多管闲事的大夫只有见鬼的份儿。 

《诗三家义集疏》则说,楚王伐息,俘虏了息国的国君,把息夫人纳之于宫。某日楚王出游,息夫人跑去见息侯,说:“我不曾须臾而忘君,更不能一女事二夫,与其生离于地上,不如死归于地下。”又做诗四句:“谷(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言毕就自杀了。 

这个故事够感人,但俗话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动听的故事一般都不可信。息君啥下场俺没研究过,反正息夫人没死是有据可查的。她给楚王生了两个儿子,只是三年不跟楚王说话,楚王问她为什么,她说,我一个女人家,跟了两个男人,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息夫人是传统的“好女人”,“好女人”喜欢把责任朝自己身上揽,用柔弱的肩膀,挑起全世界的苦难。好人王维对她有同情的理解,写诗道:“莫以今时宠,能忘旧时恩。 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坏人杜牧还嫌她受的熬煎不够,说她不能像金谷园里的绿珠那样殒身报主:“至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为了防止我轻度女权的小思想抬头,且将这段跑野马的思路打住,不管怎么样,息夫人没死这是肯定的,那四句诗也不大可能是她写的,海誓山盟后拍拍屁股走自己的阳光道,那一般是男人的行为。 

关于《大车》,还有“刺周大夫说”“叹夫妻仳离说”等各种说法,倒也不用一一批驳,大家都没有着实的证据,也都可以说是“误读”,只要能言之成理,没有明显的漏洞,都未尝不可。下面,我要郑重地叙述的,是我自己的“误读”。 

在我的少女时代,我非常非常喜欢这首诗,凭着直觉认为,那个坐“大车”穿“毳衣”的人,就是“岂不尔思”的“尔”,也是“畏子不敢”的“子”,是那个女子恋慕的那个人。 

你乘坐的牛车在我眼前驰过,你的衣裳闪烁着初生芦苇的光泽,让我怎能不想念你?我只是担心你不敢与我私奔。 

是不是有点像一场独角戏?你连人家是不是敢跟你一起私奔都不确定,就发誓赌咒说要跟人家一个坟墓。清代的方玉润因此不同意这只是一对有情男女,他说,男女纵然有情,谁为他们收尸合葬? 

可是方玉润老先生啊,你难道不知道,誓言在许多时候,只是表达一种愿望,或者,一种心情。相爱的人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或是,我下辈子一定要和你在一起。您觉得,这些誓言就一定有可行性吗?女人天生爱做梦,让她梦想一下,将来也许他们是能够合葬的,又有何不可? 

这是一个凄凉的梦想,她觉得他的爱是个奢侈品,不敢相信自己能够拿到,就把梦想推到看不见的将来,她在想象中快乐着,也悲壮着和崇高着,在心灵私密的角落里,没有人可以跑过来,告诉她,你这不过是梦一场。 

前面说了,在我的少女时代,我着迷于这安静纯粹的爱情。但是,随着我长大成人,从小姑娘变成“大女人”,逐渐有了点不以为然,却又找不到一个比较好的表达,林忆莲这首歌,让我有种正中肯綮的快感。 

“爱情有时候是一种沉沦,虽然让人失望的是恋情本身,但是不要因为你是女人。” 

太对了!我一向不爽的就是,有那么多女人,莫名其妙地就去沉沦,比如唐朝那位步非烟,跟邻家男子私通,奸情败露后,那男的手脚麻利地越墙而走,消失得无影无踪。面对着夫家的怒斥,步非烟平静如水,淡然道:“生既相爱,死亦何恨。”大有今生无悔之意,最后被老公活活打死。 

爱让步非烟勇敢,可那个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的男人,配得上她的这份爱吗?是否女人对于爱的渴求,使她们有时不那么谨慎,但凡看上去有点像爱情,哪怕明知是伪爱情,也能够闭上眼睛,自欺欺人? 

我想上前扯住步非烟的衣袖,感情充沛地喊一声“傻妹妹”,但步非烟那淡然的表情,让我望而却步。远在唐朝的她,似乎离爱情更近一点。难不成精明审慎的态度,正是爱情的天敌?我身边那些伶牙俐齿,能将爱情的化学成分说得一清二楚的女子,多半都混成了空窗剩女,自称得了“爱无力”。 

也许,爱情这古怪的不可以言说的东西,就需要那样一种盲目和卑微。一切由他决断,如果他不敢,我就保持缄默,如果他愿意,我就和他一道赴汤蹈火。也许,爱恋本身就是一个仰望的姿态,在最平凡的人身上也能看出光亮,甘愿为这光亮而献身,决不去问值不值。

  思及此,竟对天真的少女时代有了一些怀念,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头啊,同样回不去的,还有那种肯低下去的柔软。可是,忍不住又得说一句煞风景的话,这个女子的感情,真的像我少女时代想象得那么纯粹吗? 

   

  还回到这首诗的开头,它说到“大车”,说到“毳衣”,由不得我不怀疑,这个女子可能身份低微。若是一位同样食有鱼出于车的千金小姐,她对这些东西就不会有感觉,网络上,那些张嘴闭嘴钓到宝马男的女孩子,在那以前,可能从不曾跟宝马有什么零距离接触。 

  我并不是说,诗里的这个女子就是贪慕权势,我只是说,人们对自己生活中不具备的东西才有感觉。但是有一点,“大车”也好,“毳衣”也罢,都是这个男人的世界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他的某种符号,这个女孩子那种致命的迷狂,还真难说一定与之无关。 

  刚才说了,爱情常常是一种仰望的心情,你在他跟前忐忑了,拿不准了,没自信了,觉得自己很弱小很没办法了,爱情就来了。 

  炙人的权势也能把人变弱小,对于有力者的仰慕,和对于美女靓男的仰慕长得真的很像,都有期待、思慕、求索、执迷等等。 

  最可怕的是那种双重爱慕。《还珠格格》里,每次紫薇向她的皇阿玛诉衷情,我都觉得她很恋父,那种卑微又深情的语调,比她跟尔康“你是疯儿我是傻”的蠢话要有劲得多。她是她母亲的代表,也是她母亲的化身,对一个男人的爱慕让她们低了一下头,他的权势的震慑力又让她们低了一下头,当真是低到了尘埃里,她们以为开出那朵花全是爱使然。 

  《小团圆》里写,九莉(即张爱玲自己),看到邵之庸(即胡兰成)以轻藐的神情,在人群中说话,顿时感到极大的震动,对自己说,我崇拜他。 

  张爱玲给宋淇的信里说,《小团圆》里对自己也有毫不客气的讽刺,我觉得这“崇拜”二字就是她多少年后,对当时的自己的讽刺。能在人群里以轻藐的语气讲话者,往往握有或者自以为握有某种权力,不能说是胡兰成的权势让张爱玲倾倒,但在彼时彼地,一定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我们说起权势,都像在说个贬义词,殊不知,它不一定体现为张牙舞爪,作威作福,还体现为居高临下的神情,从容不迫的仪态,VIP的专属坐席,限量版的一线名牌……这些“好东西”,都得由听上去不那么好的“权势”支撑。灰姑娘对于王子的向往无可厚非,要是我说,那也可理解为平民对于权势的一种致敬,你会不会觉得有点赤裸裸? 

  古乐府里的那首《越人歌》,亦有一种低首的姿态: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划船的越国女子,爱上了乘舟的王子,她爱慕他,唱起这首歌。想多少年前的河流上,那女子遇见了王子,他目光如日月,冠冕如星罗,言谈举止与她日日所见的山间渔樵绝不相同,有优裕的生活打底,他很容易就能做到挥洒自如。让她怎能不低首?无论是他本人,还是他身上那些装饰品的光华,都足以将她的眼睛刺痛。他之于她,是一个可爱而又不可进入的世界,她只能一个人面对心中静静燃烧的热情。 

  这热情与不可企及的现实碰撞,淬出灼热的疼痛。疼痛是一种深刻的感情,能够唤起普遍的共鸣。 

  相形之下,“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里的“年少”,“船动湖光滟滟秋,贪看年少信船流。无端隔水抛莲子,遥被人知半日羞”的“年少”虽都是萍水相逢的陌生男子,但他们都太普通了,不足以成为深刻的梦想,那些春心萌动的女子,可能也只是一念之间,船开过去了,车行过去了,她们的梦也就醒了,那些“年少”们,也就在她们的生命里死掉了。 

  曾听一个军事学家说,看任何一个问题,最有效的切口,就是看“利益”二字,我一直觉得爱情是个例外,有很多爱情,不但无利可图,倒像存心跟自己的利益过不去。但是,那样反潮流的爱情毕竟少之又少,更多的爱情,要借一点利益的风势,才能燃烧得更旺。但最后没准就超越了利益这道门槛,像《少年天子》里,董鄂妃对顺治说,我本来因为陛下是皇上才更爱陛下,现在是因皇上是陛下而更爱皇上。 

  我因此也相信《大车》里那个女子的爱情,它也许是从“大车”和“毳衣”而起,越走越远,当它来到坟墓前,许下“谷(榖)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皦日”的誓言,“大车”“毳衣”什么的魔力也就消失了。那一刻,我相信她是虔诚的。 

   婚姻和性的契约——《郑风•将仲子》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诗经》的情诗太多,有的还挺情色,这就让正经的儒生们很犯难,他们可以在家中三妻四妾,却不大好意思从自己的唇齿里说出爱情,环顾左右间,语无伦次。聪明的宋代大儒朱熹解决了这一难题,他提出了“反面教材”说,说那些谈情说爱的诗,都是讽刺诗,比如那首《将仲子》,就是骂淫奔者的。 

  可是,人家根本没“奔”嘛,虽然那位“仲子”(我们可以翻译成二哥哥),有意勾搭姑娘,爬墙上树地递眼色,姑娘仍是再三地婉拒道:“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二哥哥你,纵然很可爱啊,可是我的爹娘兄长街坊邻居,他们说长道短,我也不能不惧啊。左右为难的语调,好不可怜,其实是将她的社会关系,摆到了二哥哥之上,发乎情止乎礼,她的自控能力,比《野有死麕》那个女孩子要强。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樕,野有死麕,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面对着小伙子按捺不住的激情,那个姑娘只是不断提醒,轻一点啊,再轻一点啊,别弄响我佩带上的铃铛,别惊动我家的小狗……都是技术性的建议,终极目标是一样的,这些小声的叮咛,反倒把场景弄得更逼真,更热辣了。 

  相形之下,《将仲子》里的这女孩子就没那么豁得出去,她畏首畏尾,瞻前顾后,有一种相当扫兴的理性,那些说长道短的人,更是可恶。然而,正是这羞涩胆怯的天性,以及制约着她的,令人讨厌的“人言”,在某种意义上,构成某种保护。 

  婚前遭遇异性的撩拨,她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在婚姻的外围,总有一些男人打转转,他们不择取良媒,也不准备聘礼,理由却是动听得要命:情之所至等不及。 

  唐才子元稹的自传体小说《会真记》里,张生对美丽的崔莺莺一见倾心,跑去求她的丫鬟牵线搭桥,丫鬟说,你为什么不先求娶呢?张生答,我见过你家小姐之后,不能自持,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可能都活不过三天两日了,要是因媒氏而娶,纳采问名,得好几个月,到那时候,只能索我于枯鱼之肆矣。你说我该咋办? 

  从崔莺莺的优柔寡断来看,她不是不理性的,可是张生的情话实在太让人感动——女人一般都愿意相信男人真的深爱自己。“春发映何限,感郎独采我。”她感到欠他一个同样隆重的回报,就把自己回报给了他。只是,辗转承欢之际,原该喜悦忘我的时辰,她的内心一片冰凉,抵死缄默。 

  那时,她已经看清了自己的未来,她给他打开了一道边门,使他得以登堂入室,他还有什么必要费劲巴拉地奔婚姻的正门呢?这个故事的结局我们都知道,始乱之,终弃之。 

  恋爱的男女,到底是同盟还是对手?他们在一起,是携手共同面对眼前的风起云涌,还是在进行一种隐晦的博弈? 

  是有一种好爱情,以灵魂的相知与恋慕为基础,绝不会终止于性的占有和得到。无奈,这样的爱情在尘世中比黄金还稀少,它对心灵的深度与灵性有着极高的要求,不是会做几句诗说几句煞有介事的话就能达到的,将大诗人元稹还原了,也不过是灰色的芸芸众生。 

  叔本华在《人所表现的表象》中这样揭示芸芸众生的规则:男性通过得之于自然的、优越的身体和思想力量,占有了人世间所有的好处,女性必须征服他们和俘虏他们。为此目的,女性荣誉的训诫格言就是:绝对不能和男人发生非婚姻关系的性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强迫男人结婚——这是他们的一种投降,只有通过这样做,女性才能得到保障。 

  按照叔本华的说法,恋爱的实质是用婚姻换取性,若是这样也简单,但人类又发明出一个叫做爱情的东西,如此一来,就给了一些人空手套白狼的机会。 

  张生用一份假冒伪劣的爱,代替婚姻承诺,换得了他所要的性,而现代小说《玻璃是透明的》里,打工妹“小四川”无视男人的甜言蜜语,坚持公平交易,最终用性换到了婚姻。那是发生在一个小饭馆里的情感纠葛。老板有两个情人,一个是大学毕业生,跟了他好多年了,另一个是还没有完全搞定的新欢——打工妹“小四川”。两个女人之间展开了PK。说起来大学生胜算要高一些,却不想小四川另有奇招,她也跟老板上床,但一口咬定他不娶她做老婆,就不跟他那个,最后真的借此成功上位,逼退大学生,升级为正牌老板娘。 

  我把崔莺莺和小四川在一起比较,并不是想介绍什么情场兵法,只想阐述一种现实,被美好的抒情的幻梦遮蔽的现实,我还是要重申,我相信世间有无猜忌的爱情,但是,我同样相信,更多的人,更爱自己。 

  像元稹这样的薄情男人,也许是男人中的下限,做法也比较极品,一般人都比他好一些,没那么不负责任,比如《井底引银瓶》里的男主角。 

  出自于元稹好友白居易笔下的叙事诗《井底引银瓶》,说的倒是个实打实的私奔故事,那女孩曾有过美好的少女时光: 

  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 

  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 

  但是她遇见了他,一见杨过终身误,四目相对是一个起点,之后便是一条漫漫不归路: 

  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 

  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 

  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 

  故事到这里,如一个美丽童话,但童话的结局不是“从此王子与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是“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苹蘩。” 

  男人家的“大人”为何容不下这个女孩子?因为她破坏了秩序,形成隐隐的威胁:她的私奔,会不会是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礼崩乐坏的开始? 

  更不幸的是,她深爱的男人,也是秩序的受益者,当初的欢好与海誓山盟早已经渺远,现在,他用主流的目光看着她,是否也觉得她过于轻率?她曾为他背叛与社会的契约,焉知不会为了另一场不期而遇的激情破坏与他的契约?就算她没有这个机会,她所形成的榜样效应,无形中也会污染他周边的生态环境。他是个好人,说不出“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元稹语)这种没心肝的话,但也不愿冒天下之大不韪,给她一个名分,这个女子因此被推到孤立无援的地步:“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 

   “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白居易借此告诫那些痴情的小女子“勿要将身轻许人”。 

  唐朝已经是公认开放的时代,公主可以出家,民女可以再嫁,以至于让我们生出某种错觉,以为开放是主流,而白居易这态度不明的告诫,打破了这种幻觉。春秋时代也一样,总听人说,那是一个艳遇满天飞的季节,《豳风》里却有这样的声音:“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可见,程序很重要。 

  这么多年过去了,叔本华的断言似乎还没有失效,连看似彪悍的木子美,也曾回忆,数年前,她一个人在小书店里紧张地翻看着关于流产的章节时,那个给她制造了爱情错觉的男人,连人影子也不见,这哀痛引起了她的愤怒。 

  她笔下有这样伤情的文字:“某种生活某种角色,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就像你进了黑社会,你永远是黑社会的人,死了也是黑社会的鬼。经常地感到处境的孤寂。任何一个认识我的男人,都不会爱上我。如果我需要爱,我要比常人付出上百倍上千倍的努力。” 

  有了这样一份暗影打底,她的放恣便不是“为性而性”那样简单,有一种和风车作战般的悲壮。这样一种矫枉过正的做法能够让女性获得救赎吗?赌气还是说明被影响。 

  与其在这上面做文章,何不撇开来,除了“性”,女人真的就不可能有别的吸引力吗?不可能有精神意志的力量?现如今,男人还真不见得能占有社会所有的好处,姐姐妹妹何不站起来,分他一杯羹? 

    爱是没有技术含量的事——《郑风·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我十六岁时,邻家姐姐二十四岁,我们经常在夜晚相约出去散步,慢慢地走到小城唯一的广场上,在星光下谈谈对于爱情的看法。她是一个认真与诚恳的人,有一次,我对她说:“假如我真的爱上一个人,就算他是残疾人,我也会跟他在一起。”她说她不会。过了几晚,我们再次出来散步时,她说她回去想了很久,觉得她可能也会。

后来,她恋爱了,是两地恋,每晚都要通漫长的长途,我们再也不能随意出去了,改在她家聊天,她微笑着跟我说他们之间的小细节,而一旦电话铃响起,她便快乐地飞奔而去,全然不顾全家人笑她。

她体谅他工作太忙,总是她去看他,她妹妹很不满,说:“应该是他过来看你嘛,再说也应该给我们考察一下。”还设想了三堂会审的场面,全家人分别坐在沙发与藤椅上,丢给那男的一个小板凳,让大家居高临下地看看,他到底有多少诚意。

妹妹这样说时,全家人都笑得一塌糊涂,包括恋爱中的姐姐,大概觉得太像一个笑话。

那个男子终于来了,那一整天,我们家人都能听到邻家姐姐银铃般的笑声 80年代的老房子,隔音效果很不好。吃午饭时,我妈的筷子停在半空,目光如炬地指出,她这样不好!

当时我只觉得我妈她们那一代人活得太紧张,一言一行都有太多的禁忌,以她这样一个草木皆兵的中年妇女,当然看不上邻家姐姐毫无保留的快乐。我不相信我妈的预言,毕竟,时代不一样了,我们这些人,和她们那些人,也不一样了。然而,事情却被我妈不幸言中,之后,那个男子的感情逐渐疏淡,最后分手。这件事使我长期地思索一个问题,爱他,是不是就可以不再设防?

《圣经》上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慈恩,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可羞之事,不问得失,不计人恶,不轻易发怒。凡事相信,凡事包容,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就算是真正的信徒,大概也无法将这样伟大的爱施诸众人,人们虽然渴望崇高,但首先要自保,常常只在恋爱时会放松一点。爱情,是一个可以不再缩手缩脚的契机,我们终于可以畅快地拿出天性中崇高美好的部分。

恋爱中的人,不但相信自己的崇高,也相信对方的崇高,相信对方对于自己的爱,能够生出力来,使他突破人性的弱点。以我这位姐姐为例,她相信对方完全能够懂得并呼应她的热情,而不会因此疑窦丛生,相信对方不会认为已将她搞定,从此将她看轻。她以为,那些世故的心眼,庸俗的博弈学,跟爱情完全没有关系,却不明白,大多数人更爱的是自己,她自己也许是个例外,但是,很不幸,她没有遇上另一个例外。

《褰裳》里的这个女子,就比我这位姐姐拎得清:“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假如你要是想念我,就拎着衣服过溱河。她可不像我那位傻姐姐,认为,既然我爱你,就要为你走过万水千山,她的观念是反过来的,既然你爱我,就要为我走过万水千山。从表面上看,邻家姐姐舍己为人,处处为别人着想,这是多么美好的品质,可是具体到生活中,男人可能更买《褰裳》里这个女子的账。

她嘴角含笑,神情挑逗,灵活的眼波里,一漾一漾的,尽是揉碎的魅惑,这就比我那老实巴交只会狠狠爱的姐姐,占了上风。大多数男人喜欢的,不是会爱的女人,而是能“作”的女人。何况她站在原地,立得很稳,好像一个骄傲的女神,俯看裙下之臣,等待你为她拿出一切,包括自尊。这种气势很强大,很能够催眠,让人由不得地就要犯贱,把能为她做点什么,当成自己的荣光。

假如你还没反应过来,她就会跟上一步,告诉你,她的耐心是有限的,她的等待是短暂的:“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欲擒故纵的姿势,随时准备转过身去,抬高了自己的身价,制造紧张气氛,好像困难年月需要持票购买的大米白面 还不来?对不起,售罄!

我们单位旁边有个卖炸串的小店,名气很大,全城的小姑娘都跑来吃。但是,我每次去买,都要被伤一次自尊,不给提供餐巾纸倒也罢了,那个伙计还总是爱理不理的,隔着高高的柜台递上钱去,他往往选择性失明,什么时候复明呢?那要看他的心情。

开始时觉得是店大欺客,很不忿,久之才回过味来,这正是他们的营销策略。就要这么牛,要你肃然起敬,心理感觉是会影响到味蕾的,终于将那来之不易的炸串送到嘴里时,你一定会觉得它与众不同。由此而形成良性循环。

有人因此制造虚假的繁荣。那天路过一家武汉鸭脖子店,看见玻璃窗上贴着一个告示:“请自觉排队!”这句话给了我强烈的暗示,想象出那挨挨挤挤的场面,虽然眼前没啥人,但我想,可能这个点儿不对。我告诉自己不能错过这个不需要排队的良机,在根本没打算买鸭脖子的前提下,拎了一袋回去。

稀缺能够提升物品的价码。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不但适用于麻辣串鸭脖子,也适用于大多数人的所谓“爱情”,生活中的“市场准则”无处不在。邻家姐姐的诚恳,省去了对方的辛劳奔波和诚惶诚恐,男人爱她的成本降低了,她的爱情也就变得便宜了,便宜的东西,有谁会珍惜呢?

《褰裳》是《郑风》里的一篇,大约是流传于郑州、登封一带的歌谣,这一带的女孩也不是个个都精明,《郑风》里还有一篇《狡童》,那个女主角就有点像我那位傻姐姐:“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那个狡猾的家伙,不搭理我了啊,因为你的缘故,使我吃不下饭啊。一下子就给对方交了底,可是,有用吗?亦舒说:“对方若不再爱你,你哭闹是错,静默是错,活着呼吸是错,死了也是错。”对方决不可能同情你的爱情。与其这样苦巴巴地乞怜,还不如像那个精灵古怪的女孩,眉毛一挑:“你不喜欢我,难道就没有别的人吗?”没准对方就会疑惑起来,重估你的价值。那个所谓的“狡童”,也不过是寻常男子,女子热烈的爱情把自己变小变茫然,也就把他变强大变狡猾了。

    《狡童》和《褰裳》是相邻的两篇,因此我有一个有趣的错觉,老觉得她俩是邻居,若真是这样,《狡童》的女主角一定搞不过《褰裳》的女主角,后者肯定是她们村里的“万人迷”。在情场上得势的女子,大多有一个制胜秘籍,那就是,不够爱。

可是啊可是,我总觉得,爱情是个守恒的东西,你有过多少痛苦,才有多少快乐,反过来说,你会这样痛苦,是因为你曾那样的快乐过。尽管我深知人性的难以完善,知道在爱情上来点技巧会事半功倍,可我还是更推崇那种莫逆于心没有技术含量的爱情,不是被好奇心挑拨,无关利益得失权衡,只是像两个被放逐在人世间的孩子,互相恋慕与依赖,一起弱小,也一起强大。

    这样的爱确实稀少,如黄金,但是有。怎么,他不是?没关系,“子不思我,岂无他人?”慢慢地等待,总能等到属于你的那杯茶,我那位姐姐的错误也许不是不设防,而是没来得及看清楚,再说,她曾经那样的快乐过,那快乐,可能有人一生也不会有。

今夜你会不会来——《郑风·风雨》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

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廖!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朱熹同志向来别具慧眼,一句“风雨凄凄,鸡鸣喈喈”,就让他发现阶级斗争新动向,一针见血地指出:“风雨晦冥,盖淫奔之时” 老朱,你应该是没干过这种事的对不,咋就这么有经验呢?再到“既见君子,云胡不夷”,他基本上可以下定论了:“淫奔之女,言当此之时,见所期之人而心悦也。”

他一口一个“淫”字,却只让我想起那句名言“淫者见其淫”,昂然的批判背后,是否早已血脉贲张口水纵横?朱熹先生是大学者,有学术著作多种,我猜他注释《诗经》的时候最快乐。

但不管怎样,他是承认爱情这件事的,承认爱情的巨大力量,哪怕他对此感到危险,并极力想除去也罢,都能说明,他不能对此无感 他一定也是爱过的,他怕爱情。

那些腐儒们就不一样了,他们对朱熹的折腾很不屑,认为《风雨》里根本就没什么劳什子爱情,而是风雨乱世,老百姓对于君子的呼唤。

“既见君子云胡不夷”,就不用说了,谢安不肯出,将如苍生何?谢安一出山,咱们就“夷” 平安稳定了。“鸡鸣喈喈”四个字也不是环境描写,它体现了仁人志士的情怀,风雨之夜,雄鸡兀自高啼,可不正是那崇高气节的剪影。

陈子展先生说:“《风雨》一诗曾经激励了历史上多少人物临难不动摇,对敌不屈膝;又教育了多少人为善不息,不改常度。如果一定要说它是淫诗或恋爱的作品,究竟有何根据,有何意义,是何居心呢?”

我看到“居心”二字就觉胆寒,这俩字在那场“史无前例”的风暴中频频出现,声势不小,但逻辑混乱,说此诗是“情诗”固然没有依据,说它是“情怀”的依据又在哪里?“激励教育”了很多人就可以是依据吗?是不是有点因果颠倒?

我向来信任道理多过道德,不讲道理的道德,再堂皇,都是可疑和危险的,随时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某些人杀人的工具,谋利的法宝。所以,在这里让我先向陈子展先生敬个礼,然后转过身去,我要说的是,《风雨》可以是“乱世思君子”,也可以是“淫奔之女见所期之人而心悦”,谁也不比谁更伟大,仗着有文化有话语权肆意胡说也很不道德,大学者瞪着眼睛问人家的居心,同样没修养。

诗歌的魅力正在于无达诂。不同处境状态的人,都能在同一首诗里,释放自己的感情诉求。南朝名臣袁粲,气度高洁,废帝强迫他裸身而行,他也不失态,从容踱步之余,还能傲然四顾曰:“风雨凄凄,鸡鸣喈喈。”遥想这种风仪,我也能生崇敬之心,然而,要说更有感触,还得当它是一首“淫诗”来看。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这一句,也许是实指。如朱熹所言,风雨凌晨,最宜私奔,曙光还未亮起,家人还在梦中,潇潇雨声既可以掩盖动静,又让无事之人不肯早起,为一对立意远走高飞的男女,让出一条没有阻拦的坦途。

她准备好了一切,只等他如约而来,等待的时刻是那么难熬,会不会有人发现,他会不会临时变卦?分分钟里都可以有重大变故发生。

外面白茫茫的天地,不可知,不可想象,鸡鸣声又响起来了,在日夜交替时分,本来就有一种恐怖感,风雨中听来更是诡异,好像是史前的洪荒,又好像是死寂的世界末日。心弦绷得快要断裂的时候,他终于出现,让她怎能不发出这样的呼喊:既见君子,云胡不夷?

他高大的身影,遮蔽了所有的危险,给她制造出一小片安全,李煜有首词,写得甜腻旖旎,却也略有相通之处:

花明月黯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妾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

这首词,是为他的妻子小周后而作。话说那时小周后还是他小姨子,他当时的妻子大周后病入膏肓,小妹妹奉旨入宫伺候,却在病榻之侧,一来二去地,跟姐夫对上了眼,姐姐还没咽气,两人就要约会后花园了。

李煜虽为天子,多少还是有点顾忌,小周的心理负担更重,当她顶着压力,拎着鞋子,踩着袜子,走在花明月黯的宫廷中时,哪怕一只大鸟扇动翅膀的声音,都能叫她魂飞魄散吧?难怪见到李煜要大撒其娇:“妾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娇滴滴的语气背后,透着惊魂甫定。《风雨》里的这个女子没有那么嗲,但那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是相似的。

在感情上,女人容易铤而走险。她们对那个男人的心并没有那么十拿九稳,但是,等不得了,她们太希望被爱了,近乎自欺欺人地估摸、推测、预设对方已经爱上了自己,并为这幻象挺身而出。

当她踏上冒险之旅,才发现他的心灵如莫测的城池,布满了她所不知道的玄机,而她已一脚迈出,没有道路可回头。

好像站在一个人的野外,空荡荡的来路上没有人影,她自鄙,觉得自己是那么那么的不够好,她也自怜,觉得自己是那么那么的好啊。自鄙与自怜的转换中,会有飘零者的哀怨,那种情形如同是:“风雨凄凄,鸡鸣不已”

“爱我吧,说你爱我吧”,陈淑桦唱这句歌时,用戏谑掩饰那热切的呼喊。当她们听不到回应,心就如在七层宝塔之上,来来往往的风,将它吹得瑟缩冰凉。

若是在此时,你能翩然而来 不一定是你的人站在那里,只要用你的方式,让我觉得你和我是在一起就可以,我的心就一定会云开雾散。所有的凄凉都成了恰到好处的铺垫,像所有的花卉约好了同时绽放,像光良的那首《童话》:“从你说爱我的那一天起,所有的星星都亮了” 一种轰然而起的安宁喜悦。

胡兰成那厮曾说,好的东西,都让人不安。但我想,更好的东西,应该先让人大不安,然后大安,《风雨》里就有这么一个过程,以凄风苦雨和爱人的笑颜对照,寒冷的更寒冷,温暖的更温暖。

这首诗的诠释可以到此打住,但我心中隐隐有未尽之意,多年来它给我的感动,似乎不能止于男女情感的暗涌浮沉。若只是这个,有比它说得更好的。它比这个要高。

看过一部电影,“二战”时候,一个男人在大桥上邂逅一个无家可归的女人,她不小心卷入谍战中,却没有能力和勇气继续下去。极度惊惧中,她跟着萍水相逢的男人来到他的家,睡在他的床上,他睡在地下。他轻轻地跟她说着话,她对他说,我喜欢听你黑暗里的声音。

就我的小胆量而言,这辈子大概都跟间谍什么的无缘,我也不希望落到女人这个地步,她的话却引起我强烈的共鸣,我曾经希望,有一天,哪怕是心里对一个人说,我喜欢听你黑暗中的声音。

这是一个隐喻。人活在这世间,实在太孤单了,你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死亡覆盖在前方,是怎样也看不穿的阴影,可是,如果你能在我的生命出现,我就不会再害怕。

好像在黑暗的甬道里摸索,我感觉我牵着你的手,那么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总有源源不断的力量,从你的指尖传递到我的指尖。

《红楼梦》里,贾宝玉悟性过人,奢华舒适的生活遮盖不了那个终极的问题,想到死亡他感到了深入骨髓的空洞。他的解决之道亦是通过爱情镇痛,从他想要很多女孩子的眼泪葬自己,到了悟一个人一生只能得一份眼泪,虽然最终林妹妹也先他而去,但是我想没关系,只要爱情曾轰然而起,只要那个人,曾经那样灼灿地出现过,就能成为永远的护身符,永恒的陪伴。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见到了你,我就踏实了,安生了,清明了,喜悦了,窗外依旧风雨浇漓,但我不会再害怕。

如果死亡是一场黑雨凄凄

幸而我还有一段爱情

一把古典的小雨伞

撑开一圈柔红的气氛

而无论是用什么做成

用绯色的氛围或橙色的光晕

愿你与我做共伞的人

伴我涉过湿冷的雨地

如果夜是青雨淋淋

如果死亡是黑雨凄凄

如果我立在雨地上

等你撑伞来迎接等你

余光中的《伞盟》这样说。

爱上亚光男人——《卫风·淇奥》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瑟兮僴兮,赫兮咺兮,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青青。

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瑟兮僴兮,赫兮咺兮,

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如箦。

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

宽兮绰兮,猗重较兮,

善戏谑兮,不为虐兮!

《诗经》作者众多,身份不详,但有不少都属于一个组织,那就是“外貌党”。关于女性美的赞美诗,早就混成了经典名篇,在这里就不引用了,那些被忽略的男性美的赞美诗,其实写得也相当不错,像这首《简兮》: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

日之方中,在前上处。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

有力如虎,执辔台组。

左手执籥,右手秉翟,

赫如渥赭,公言锡爵。

山有榛,隰有苓。

云谁之思?西方美人。

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日光之下,众人之前,魁梧的舞者颜面敷朱,一手持萧管,一手持野鸡的羽翎,在最前方领舞。来个特写,应该汗水渗出,蜜色的肌肉绷起,运动着的男人是性感的,难怪旁观的女子忍不住要打听他的来处:“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他来自西部的周邑,这异乡人的背景,是否更增加了他的魅力?

如果说《简兮》单是讲一个外貌美,未免有点单一,《淇奥》里讲的,则是有着优美心灵的男人。

《淇奥》照例是以风景描写开头:“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淇是淇水,奥为河流弯曲处,隔着弯弯曲曲的流水,遥望对面丛丛绿竹的剪影,洁净、空灵而又动感,一如男人心灵的器局。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十二个字是诗眼。好男人不是一次成型的,是要细细打磨出来的,在漫长的岁月里,打磨掉光芒和假象,在一次次淬炼中,如金如锡,如圭如璧,拥有“宽(宽容)兮绰(和缓)兮,猗重(倚重)较兮”的宏大格局,“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这恰到好处的幽默感,成为一个有质感的亚光男人。

一向对那种亚光男子有好感。他们随和,安静,话不多,动作的幅度不大,但也绝不是自感或自甘平庸的那类。他的内心,亦有自己的奋争与坚持,只不过,奋争也好,坚持也罢,都是向内的,他不会热衷于在人群中抢个风头,只是时刻在自己的内心,进行着一个人的战争,或者说,修为。

这样的男人,现实生活中不多,翻遍古书,倒是能寻出不少,先说周瑜。

周瑜一共死过两次,一次是箭疮发作自然死亡,另一次是死在小说家罗贯中的笔下。罗作家在他的代表作《三国演义》中,将周瑜描述成一个小肚鸡肠的家伙,上了诸葛亮的当,三下两下给气得挂掉了。

刀笔小吏能杀人,大作家也能制造冤案,周瑜或者有其他的缺点,心胸狭窄这几个字,在他的字典里是不存在的。他崭露头角时太年轻,老将军程普看他不忿,屡次折辱,周瑜始终心平气和,谦恭有加。程普终被他的胸襟所折服,作如是感慨:“与周公瑾交,如饮醇醪,不觉自醉。”

周瑜不会为他人的粗鲁无理,改变自己雍容谦和的风范。这道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太难,它不是一个忍不忍得住的问题,而是修炼得是否到家的问题,修炼到了,便能知行合一,做起来如行云流水,又如水到渠成。

周瑜三十三岁便赢下赤壁之战固然辉煌,但若论牛气程度,比项羽还要差上一大截,想当年,项羽不过二十啷当岁,就敢在诸侯们皆作壁上观的情况下,跟秦军做拼死一战,愣是把人人心中的“不可能”变成“可能”。可是,“刘项原来不读书”,项羽虽然天赋英才,却没什么文化,一生好勇斗狠,缺了一份“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修炼,终落得兵败垓下,四面楚歌。

亚光的男人是节制的,低调的,内敛的,善于做减法的,但是并不消极,去除种种细枝末节,他们专注于更重要的东西。一如儒家经典《大学》开篇所言:“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有所不为是为了有所为。

传说《大学》是孔子的弟子曾参所做,曾参这人咱不了解,孔子倒是对“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八个字至为激赏,在我眼中,孔子亦是一位亚光男人。

他不是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人物,也许是他的口号不那么响亮,甚至于他都没有口号,一生都在沉吟着,不断完善自己的学说。有点像武林小说里的人物,从各种学问里汲取能量,竭尽所能地把自己的思想推向深邃,当子贡问他:贫而无谄,富而无骄,是不是就足够?他说,不如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无谄”与“无骄”,都只是对自己的一种强迫性的节制,而“乐”与“好礼”,是修炼打磨到一定的程度,忘记了贫穷和富裕那些事,悟性很高的子贡一下子就想到这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句诗,而孔子对他的回答是:“赐(子贡大名端木赐)啊,你从此可以研读《诗经》了。”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都食五谷杂粮,都是肉体凡胎。有时看爱情小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爱到死去活来,会生出一种荒谬感:如果你有机会看透他的本质,有谁配被那样热爱?但是写到这篇文章时,忽然觉得,人性是有种种弱点,也许穷极一生都无法改变,但只有一颗肯“切”肯“磋”肯“琢”肯“磨”的心,有着不畏周折向着光明美好奔赴的欲望,就成其为一种伟大,值得被崇拜与爱慕。

可惜的是,触目所及,肯这样耐心地打磨修炼自己的男子少而又少,常见的,倒是“羔羊之皮,素丝五紽,退食自公,委蛇委蛇”的主儿,衣着光鲜,字正腔圆,人模狗样,尸位素餐,周身闪烁着廉价的光芒,还自以为是成功人士。

思及此,不由自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境界不只是对于男人适用,它还适用于全人类,不只是“好男人是打磨出来的”,所有的人生,都是应该被打磨的。是否,我应该停止对他人的指手画脚,回到自己的内心,别管男女吧,先去做一个亚光的人。

秩序比爱更重要——《召南·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寔命不同!

嘒彼小星,维参与昴。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寔命不犹!

我认识一个人叫王小星,这个名字本来挺好,但不巧他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他周围的人,自然也都很有文化,尴尬在所难免 听到他的名字,有修养的,会心地微微一笑,没有修养的家伙,则爆发出惊人的大笑。他拭汗道:“幸好我还是个男的,要是女的,那就糗大发了。”我倒觉得,正因为他是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而不是娇滴滴的小女子,才会这么有喜感。

是的,在古代,“小星”这个词,跟娇滴滴的小女子有关,通常用来指代小妾。这个典故出自遥远的《诗经》,懂得这个典故的,一定是对《诗经》有所钻研而不是仅仅读过的文化人。

假如只是读过,像我当初那样,是怎么也看不出这首《小星》跟小妾有什么关系的。从字面上扫上一眼,觉得它写的应该是小公务员生活“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什么的,跟《式微》里那位有点像,披星戴月地奔波公务的路途上,从“抱衾与裯”,还自带被褥,可能那会儿驿站网点不够健全,也有可能是他去的地方比较偏僻,需要像个驴友那样露天野营。

后来听说,“抱衾与裯”的“抱”,不是指“抱着”,闻一多解释为“抛开”,此人不是像我想当然地以为的那样,背着行李急行军,而是抛开了家中温暖的被窝,奔波在漫漫路途上。

不管怎么解释吧,这首诗的主人公,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小公务员总该没错。都不见得有国家编制,可能只是老爷家临时聘用人员。他念叨着:“寔命不同”、“寔命不犹”,第一句承认命不好,第二句是说不抱怨,有人说这体现了他为国为家无怨无悔的高尚品质,但我怎么看,都觉得它更像一个强作洒脱的笑容,分明是在感叹:“点背不能怨社会啊!”

我理解生活重压下的这个人,城市里涌动的上班族里,多有他的同类,大家心照不宣吧。心照不宣之后,这首诗就可以结束了,老叹息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不如洗洗睡。可是,古代的先贤们却不肯休息,也不知是谁先起的头,竟然发现这首诗讲的不是公务员小职员等如是角色,而是夫人与小妾同心协力精诚合作的和谐景象。

读前辈高人对于《诗经》的注释,我常有一种叹为观止的崇拜,不知道是崇拜他们思想深刻呢,还是崇拜他们够八卦,像这首《小星》,无论我如何格物致知,眼前都是一个狼狈的小公务员。大老婆小老婆这种事,他们居然就想得到!

还是从头说,“嘒彼小星,三五在东”。嘒是微弱状,星星们不太亮,也不太多,这样的光景多半出现在黄昏或是凌晨;“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有人说“肃肃”二字指的是“疾”也就是“快”貌,有的说是“恭敬”状,别管哪一种,都是形容词,修饰“宵征”二字的。

我本来将“宵征”理解为赶夜路,前辈高人让我惊觉,我原来是如此的不解风情。他们解释为小妾在正房和偏房之间来往。小妾们守规矩,不敢整夜待在正房,“见星而往,见星而还”,完事了就走人,还不觉得委屈,天生就是这个命,没啥好说的。

嗯,这位“小星”即使不是史上最懂事的妾,也当是有史记载的最早的懂事的妾,历代释者解到这里,都会将她赞扬一下,稀奇的是,他们轻描淡写地赞扬过台前的小妾之后,开始浓墨重彩地赞扬幕后的大老婆,她是没出场不错,但要不是她顾大局识大体,哪有小妾“肃肃宵征”的份儿?

古代文化人轻易不提自家老婆,最多淡然来一个“内子”如何,都是纯客观描述,不带主观色彩,我们唯有从这争前恐后热情高涨的赞扬声声里,窥到他们真实的想法。他们那样推崇人家的“夫人”,或者说明他们对自家“夫人”的不满:若是都能像《小星》里这位这么“不妒”,他们该有多么轻松和幸福啊。

咱们现在光知道男人是婆婆和媳妇之间的双面胶,在遥远的古代,他们还是大老婆和小老婆之间的双面胶。名义上大老婆是主子小老婆是半个奴才,可是有几个男人架得住小老婆甜蜜蜜地撒个娇呢?当东风西风互不相让,鸡犬不宁的日子就开始到来,男人们夹在中间左右灭火,情调和性福都要被打个折扣。在金枝欲孽式的妻妾拉力赛中,男人的利益被损害了。就算她们的出发点都是因为爱他,可是,光有爱,没有秩序,就什么也谈不上。

《小星》体现的,正是一个有序的状态,妻妾各司其责,从容本分,共同对这个男人负责,从不打着爱情的幌子,给男人添堵。想象那个家庭中的空气,一定像泛黄的画卷上表现得那么安详,在居室的拐角,在日与夜的交替间,女人们按照自己的身份出没,发髻高挽,低眉顺眼,没有怨尤,没有情绪,充斥于整个画面之上的,是秩序,有了秩序,才能让岁月静好。

中国古代社会一向强调礼乐,礼乐的本质就是秩序,如果每个人都能把秩序置于自我之上,统治者就会轻松很多很多。家庭是个小社会,也要有序运行,至于爱不爱的,男人们其实不那么讲究,而女人的声音,并不重要。

如今没有三妻四妾这种事了,但秩序还是比爱情更重要,若爱情是一种燃烧,秩序就是灭火剂,它的出现可能有点煞风景,但是没有它,就可能会闹成一场火灾。

我有一个女友,是个热情躁动的多血质,对于这种人来说,爱情类似于地震或者火山爆发式的灾难,她欢喜、惊疑、哀怨、暴怒,上一分钟如同天堂里虔诚喜悦的天使,下一分钟就成了地狱里寻仇的怨妇,每一分钟都是如此的戏剧化,搅动得全世界跟着风起云涌。

那男人去兰州出差,他离开的第三天,她就受不了了,半夜三更地打电话订机票,守到天明追过去。当她面容憔悴地出现在那个男人面前,确实让对方狠狠地感动了一把,当第二次,第三次,类似的桥段频频上演,那个男人就有点吃不住了,感动的表情之下是隐隐的不安和不习惯,一言一笑都像是力不从心的表演。

他渐渐累了,那显而易见的倦怠使我的女友感到绝望,并因绝望而疯狂,最终,他俩分了手。

就在分手三个月之后,这个男人跟另外一个女人结婚了,我曾去过这个女人的办公室,她的桌子上一尘不染,柜子里井井有条,她待人接物总是不远不近,脸上的笑容是很职业的正正好,有点像那个情商很高的林志玲。

我认识她其实比认识我的女友要长,始终没有成为朋友,我很难想象她和男人在一起的样子,也许是偏见吧,我不认为她会有情动于衷的时候。可是,那个男人选择了她,据说他们现在仍然很幸福,男人衣履光鲜,油光水滑,努力上进,已经是个副处级干部了。

一直认为“娶妻当如薛宝钗”只是理论上的说法,她的生活太有秩序,只有“我该做什么”,没有“我想做什么”,将这样的女人和她的一套秩序娶回家,岂不是闷煞人也?通过这个男人和他两任女友的故事,我发现,相对于枯燥的秩序来说,男人更害怕紊乱,过分有序最多心里有点郁闷,但大多数人,并不真的把自己的心,看得多么重要。

对于大多数男人,爱情只是生命过程里一个环节,他们在事业上的野心,远远大于爱情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庭是一个不得不通过的环节,是用来“齐”的,是需要用理性精神来处理的,是通向“平天下”这个终极目标中的一个关口,他们要打这儿过去,而不是停下来。

《史记》里说,尧想考验舜,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都嫁给他,这是一个很棘手的局面,搞不好就弄成三个人的危险关系。但舜是一个高人,让两个女人相处得很融洽,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但我想一定与爱情无关,再伟大的爱情,都带着不稳定的基因,尧把两个女儿而不是一个嫁给他,就是想考验他能否超越情感,动用谋略,将这最棘手的关系理顺,若是他能够做到,就有治理天下的潜质。

尧和舜是特例,但中国大多数男人,心中都有一个伟人梦。他们看不上贾宝玉式的爱情主义者的,不需要一个女人刻骨铭心死去活来地爱自己,林黛玉式的爱情,只会制造紊乱。以我的女友的前男友来说,他未必不享受和女友在一起的时光,但是这跟他心中的正常的,主流的价值观是不合拍的,他于是感到不安了。

王蒙曾说,林黛玉式的爱情是可怕的,被她这样的人爱上了,固然有甜蜜醉人的时候,可也经常被她逼得恨不得跳井。很多年之后,年过古稀的老王蒙修正了自己的观点,他不只一次说,林黛玉的爱情是可怕,可是假如能被她爱一回,就算被她逼得跳了井,那也是值得的!

窃以为王蒙同志改口,是此一时彼一时也,起初他是在路上,有追求有志向也就有牵绊有妥协,林黛玉式的爱,也让他不安,如今,他经历了几起几落,得到过也失去过,作为一个过来人,旁观者,他已经能够澄明的目光,直视生活的本质了,撇开一切顾虑,用自己的手掌,去触抚生命的质感。

这种个体的情感体验,在弄理学的那帮人眼中,是微不足道的,胸怀大志的他们,要剪去一切事物的枝桠,完全地纳入他们的框架之中,建立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他们时时为自己那套逻辑寻找注脚,连妻妾之间的那点事也不放过,说到这儿,还真得佩服他们的面面俱到,虽然,听上去有点神经兮兮的,好像在说冷笑话似的。

第三章 诀别

当爱情遭遇调情——《邶风·终风》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

谑浪笑敖,中心是悼。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

莫往莫来,悠悠我思,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

寤言不寐,愿言则嚏,

曀曀其阴,虺虺其雷。

寤言不寐,愿言则怀。

那是暮春时节,宝玉和黛玉在落花中读《西厢》,天气很好,风景很美,白纸黑字间的文辞令人齿颊噙香,而眼前人,也正正合适,宝玉于是来了灵感,笑道,妹妹,我就是那“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城倾国的貌”。

原是用来形容张生和崔莺莺的,宝玉差不多就是公然示爱了,不成想,一向惦念他紧张他的林妹妹却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明显是怒了,说宝玉欺负她,声称要告诉舅舅去。

曾见人说,这是一个贵族小姐的矜持,是黛玉作为社会人的一面,勇敢如她,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面对心中的爱情的,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启动了自我保护程序。我对这个说法很认同,但隐隐觉得又有未尽之意,宝玉把这情话说得太顺嘴了,换成我是黛玉,没准也会不高兴。

宝玉这脱口而出的情话,不是示爱,是调情,表面上看,调情跟示爱长得很像,实质上却正好相反,非但不是一条道上跑的马,反而是背道而驰,在调情的道路上越深入,就离爱情越远。

《邶风·终风》说的就是一个严肃面对爱情的女子,却不幸碰上一个调情爱好者的苦闷。“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中心是悼”。这个男子对这女子态度挺好啊,一见她就笑,还能说会讲,善于开玩笑,看上去倒是个挺潇洒的人,可是,面对他的谈笑自若,她心中的忧伤,却无法言说。

爱情,是一件应该严肃的事,就算原本性情开朗,一旦遭遇爱情,也由不得变得庄重起来。因为你看重,所以你紧张,因为你紧张,你就没法那么挥洒自如,爱情把你从自由王国逼进了必然王国,你望着条条迷途,心中充满惶惑。除此之外,庄重也是对于爱情的尊重,卸下面具,洗尽妆容,以最为诚恳与干净的心灵,与它赤诚相对。

而《终风》里的这位男士,谈笑风生,戏谑轻薄,他的话语也许很幽默,他说的段子也许很有创意,她望着他,默默地倾听,面色苍白,有悲伤的潮水扑过来,一下一下地,冲刷着心中那昏暗的荒滩。

她从他飞扬的神采上,看出了自己的命运,她想要的是爱情,他肯拿出来的,只是调情。前者是全身心的付出,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后者是有机巧的,以利己为原则的,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总想赚取你点什么,或者是心灵,或者是身体,或者是别的什么

《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和白流苏,都是调情的高手,他想赚取她的心,她想赚一个冤大头收留自己漂泊无着的下半生。他们开始交手了,范柳原对她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说她穿着绿雨衣像只药瓶 再凑近一点:医我的药。他的情话张口就来,有时很猛,有时很聪明,白流苏不踏实起来了,从他驾轻就熟的姿态上,看得出,他是个调情的老手,单靠调情,不足以使他为她托底。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救赎,把平凡变伟大,把瞬间变永恒,调情则是把你独一无二的自我,打入芸芸众生中去,你跟她们没什么差别,他对你跟对她们,也没什么区别。

白流苏是用另外一种方法调情,装做对他情意绵绵,为了让情话显得更抒情,她出口之前,还要轻一轻喉咙,调出柔润的音色。但他也看出她不过是调情,两个精刮厉害人的交易因此陷入僵局,都想赚个钵满盆满,都不想掏出自己的老本,这种调过来又调过去的局面,变成了一场无休无止的拉锯,最后,是一场战争,在几乎毁掉一个城市的同时,成就了他们的爱情。

在那生死攸关的瞬间,他们没有功夫说笑和挑逗,唯一的心思,就是希望对方平安,为了对方,希望自己平安,没有比生死更为严肃的事了,他们终于能断定,他们是相爱的。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范柳原对白流苏说,没想到我们真的恋爱起来了。白流苏嗔道:“你早就说过你爱我。”范柳原说,那时我们光顾着“谈”恋爱,哪有工夫恋爱啊。“谈”恋爱是调情,恋爱才是爱情,爱情被确定之后,范柳原也不再跟白流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别的女人听。

同样,宝玉跟黛玉说什么“多愁多病的身”“倾城倾国的貌”时,正是他最为躁动的时候,他是待黛玉与他人不同,却还是一会儿到这个姐姐面前讨好,一会儿到那个妹妹跟前献殷勤,整个一个无事忙,想要得到很多很多女孩子的眼泪。他的这句笑言,因此算不得真心,轻佻的口气,注定只是调笑,黛玉的眼泪中,一半是恼怒,另一半,未必不是如《终风》里这个女孩子式的悲凉。

等到宝玉确定一生只要一份眼泪,只要黛玉的眼泪时,他变呆了,变傻了,看不清眼前是袭人而不是黛玉,就那么不管不顾地倾诉起来,他那些呆话傻话,才是爱情。

忘了是谁的MSN签名,说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消灭了调情。可不是,当你真正爱上了对方,把眼前的这个人看成你的地久天长,你会发现,你心中,并没有太多的话可以对她说。出于对她的尊重,你不愿意有一丝的夸张,也不愿意有一丝的亵渎,世间最经典的情话,相对于你的爱,都显得浮飘,贴不上,当此际,也许要套用那句未必十分合适的名言:当我沉默时,我觉得充实,而我将开口,我感到空虚。爱情不但让人变得严肃,还让人变得寡言,虽然有点闷,可是,爱情本来就不是用来休闲的东西。

《终风》里的女子,没有黛玉和白流苏幸运,那个男子最后也没有把调情转换成爱情:“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来莫往,悠悠我思。”有时,他会带着悠游的笑容光临她的住处,在她还没有来得及忘记他之前,给她一个surprise(惊喜),这一点小甜头能够推翻她所有的挣扎,情潮翻涌,她重拾对于爱情的幻想。他却再一次地杳无踪迹,节奏掌握得很好,让她既不至于对他过于笃定,也无法将他彻底忘记,他将她的心玩弄于鼓掌之上,作为受益者,他的笑容,是那么优裕。

她对于这一切心知肚明,然而无能为力,当爱情遭遇调情,总是属于爱情的那一方受伤。耿耿不寐的长夜,依稀薄明的早晨,又或者,充斥在劳作缝隙里的寂寞时光中,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没完没了地想念他。

据说,一个人要是老被惦记着,就会打喷嚏,这个传说尽管荒诞不经,却是她唯一能做用在他身上的力量,假如她这没完没了的思念,真的能使他喷嚏连连,那么,他如风一般飘浮的身影,仍然与她联系在一起,这微不足道的作用力,看了让人心酸。

关于两人的结果,诗中没有下文,但我想除非命运横插一杠子,那浪子的心,不见得会被这执着然而无力的女子收服,他们很有可能,最终擦肩而过。但这一定不是最终的结果,浪子飞扬的心,抗不过命运的扯拽,嘴角边那玩世的笑容,没准就会变成自嘲,若有一天,在岁月的千山万水之外,归意萌生的他,想起那曾为他,爱意如花绽放的女子,会不会有一点懊悔?他是会像孙悟空那样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而我没有珍惜”?还是像《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那位同样用调情对付过爱情的佟振保,面对着尽管憔悴却真爱无悔的王娇蕊,嫉妒懊恼地落下泪来?

梦里花落知多少——《卫风·氓》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

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王蒙的《新疆精灵》里,写到一个女孩子,爱上了一个男子,遭到全家人的反对,她仍执意相随,舍弃父母家人和正式工作,远赴他乡嫁给了他。这样天崩地裂的爱情却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尾,经济上的困窘导致感情日益苍白,闹得一地鸡毛,颓然而终。

听上去很像一个《警世通言》里的故事,接下来可以引出一番语重心长的训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然而,王蒙却说,虽然他也为这个故事的结尾感到难过,但还是相信,这个女孩子一定得到过别人所无法想象的快乐。

王蒙这话说得敦厚。那些貌似善良的关心、同情与训诫,从根本上否定了女孩子的爱情,好像她一路走来,只是为了证明这是一个错误,伪善的嘴脸背后,是不道德的正中下怀。

王蒙这话说得也智慧,事物有两面,都说爬得高摔得重,侧重于强调摔下来的痛苦,可是,那些一辈子伏在低处的人,永远不可能了解在高处的快乐,只能在人家摔下来之后幸灾乐祸。

是否,我们太缺乏安全感,像歌里唱的那样“一开怀就怕受伤害”,“开怀”是过程,“受伤害”是可能的结果,我们习惯于把结果放在过程之上,可是,从根本上说,人生是没有结果的,只有一个又一个过程。

假如仅仅看结果,《氓》是一首悲伤的诗,朱熹哼着冷笑说:“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方玉润算是温厚一些,说“为弃妇所做也”,又说她“未免为情所累,以致一误再误,至于不可说”,他同样认为,这首一首悔恨之作。

悔恨当然有,但不只是悔恨,细细碎碎的小甜蜜载浮载沉,在他情断义绝之后,她仍然,不能改变那段记忆的底色,些许惘然如指间漏下的沙,覆盖于其上,绰约而漫漶。

初看这个“氓”字,不由想到“流氓”,先入为主的印象很容易让我把“氓”打入不道德的人之中 事实上他也不是很道德,我的问题在于,否定了道德之后,就对他一笔抹杀,处处怀着恶感去看。

字典上对“氓”的解释是,“外来之民”。远古的农业社会,人们轻易不会离开一块土地,移民的原因多是出于不得已,例如遇到天灾人祸了。俺的家乡在淮河岸边,曾经这里时常泛滥,两岸的人来来去去,各色人等不断被稀释和勾兑,但共同的命运,亦使他们的性格里有一些相似的气质。

直面苦难使他们彪悍,求生本能又使他们狡黠,他们有时醉生梦死,有时生机勃勃,极端利己因此常常全无原则可言,大多数属于多血质者,极端尊重自己的欲望。

流离失所的生涯,惯看离别与覆灭,知道没有天长地久可以去期待,更在乎抓住现实眼下。在我的家乡,尤其是父辈们长大的乡村,私奔事件层出不穷,我不认为是我的父老乡亲更多情,而是,他们不磨叽,不会像越剧里那样咿咿呀呀地打许多哑谜,终究还是花自漂零水自流,闷骚上一辈子。

《氓》里的这个男子,跟吾乡乡民气质相似,很主动,很生猛。“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他笑嘻嘻地来到集市上,说什么拿布 这个“布”为“布泉”,货币 换丝,他哪里是换什么丝啊,根本就是到我跟前纠缠。

有学者说,这几句诗体现了“氓”狡狯的德行,为什么我看到的,却是一种惆怅的甜蜜?他的那点小伎俩,小滑头,曾几何时,是否是他与她心照不宣的秘密?开在心头半明半昧的花朵?一个“谋”字用得也好,纠缠的,撒娇的,无赖相的,贼兮兮的,像《红楼梦》里说宝玉在凤姐面前,“扭股儿糖似的”。那时宝玉还小,倚小卖小,“氓”显见得是成年人了,可是,爱情能够把人变小,再成熟的男人,在爱人面前,也会露出孩子气的一面。而女人如果爱他的话,一定会心动于那份孩子气。

不过,他“谋”的那事儿,可不是孩子气的,诗里没有明说,结合上下文可以看出,就是“婚前性行为”。道德家和女权主义者对于“氓”的批判多是基于这件事,所谓始乱终弃,但是对于彼时彼地恋爱中的女人来说,可能是另外一回事。

看过一个笑话,说,一对男女恋爱很久了,还没有“实质性”进展,有一天,女人对男人说,我听说一个男人的手臂,正好跟一个女人的腰围一样长,男人很实在地回答,是吗?可惜我没有带尺子。

我一直记得这个《故事会》上看到的笑话,我觉得它说明一个问题,女人是不喜欢男人动手动脚,可是,当她喜欢的男人老是不动手动脚,她心里也会不踏实起来。他不“谋”,会让她猜测他是不是对自己没有感觉所以没有欲望,一个过于规矩的男人,难免有些无趣。

她愿意他有所求,但这不意味着她就一定会答应,女人喜欢的就是被“谋”的那个感觉,就像余华曾笑言,“电话可以不接,但铃声不能不响”。现在铃声响了,她没接,她还是理性地“送子涉淇,至于顿丘”,而不是“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她只是个普通的等爱的女孩,不是敢爱敢恨的奇女子,即使心泛涟漪,仍然坚持某种日常的程序,当他像个孩子那样因为被拒绝而愠怒起来时,她像个小母亲那样,婉转温柔地为他指明方向:“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在秋天到来之前,她保持着一个等待者的姿态,“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她登上那高高的城墙,眺望他的车子,不见他的车子,她泪水涟涟,看见他的车子,她才能够载笑载言。原以为她等待的是一次约会,行文至此忽然怀疑,她等待的,莫非是他派遣来的“良媒”,她装作不留心地一次次登墙窥望,身边的那些人,她的亲人或是女友,谁能够从她骤阴骤晴的表情上,感觉到隐隐的车轮声?

一切正在有序进行中,媒妁,占卜,这些在外人看来繁琐而无聊的事,正是构成一个女人的幸福的重要环节,回忆起来也有被刺痛的欢喜吧。而当时一切多么顺利,像是一首华丽的华尔兹,滑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我承认我对金钱比较敏感,少年时候听新疆民歌里唱:“带上你的妹妹,带上你的嫁妆,坐着那马车来 ”觉得这个男的好过分,既惦记人家的妹妹,又惦记人家的嫁妆,长大后懂得这是男女戏谑之词,用不着那么严肃。但女子对于嫁妆是看得严肃的,我八十多岁的姥姥回忆往事,总不忘提及她的嫁妆里那一摞“细瓷小碗”,那不起眼的小物件上,凝聚着她对未来最美好的设想。我不知道《氓》里这个女子的嫁妆里都有哪些内容,当然没有细瓷小碗,也没有绫罗绸缎,可能不过是些普通家什,同样有她旖旎的情思。

她怀着梦想,朝着橙红色的梦想奔去,婚后她遇到了什么,诗里还没做介绍,就先来了一段感慨: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传说中桑葚有酒意,食之会醉,爱情也是如此,让人不觉沦陷其中。然而男子陷入之后,仍然可以脱(说)离,女人一旦陷入爱情,便是万劫不复。

我对《诗经》起了大兴趣,正是因为这几句诗,中学的语文课上也背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老师说这是千古名篇,我却觉得与我有隔,情感字句都不恳切,如同面对泛泛之交,也说也笑,只求敷衍得过就行。看到这几句,才像见到了知己,能够心意相通,原来,早在《诗经》时代,就有人发现了男女之间的秘密,发现男人爱情之短暂,和女人爱情之绵长,跨越千年的时光,山河社会早就面目全非,人性却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并非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也不是因为男人是野生动物,女人是巢居动物,农耕社会对于体力的要求使得女人自然处于弱势,她纤弱的手臂无法征服世界,就只有征服男人这一条路可以走。她孤注一掷,只有把全部身家都押在这上面,不能失败,不可回头,看上去好像是一往情深死矢靡他,实则生存处境使然。

男人没有这一道镣铐,他的天地无限宽广,梁山伯那样的情种原本是异类,所以男人这个群体总以花心的形象出现。

我们现在要说的不是为何“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当《氓》里面这个女人沉痛地说出这番话,我感到了她对男人的原谅,她把他的薄情视为人性中的共性,而不是他的特别恶劣,面对着那样坚固的规律,他作为区区个体,又有什么办法呢?

孔子说《诗经》,“温柔敦厚,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不能落到每一首上面去,《硕鼠》就很怒,《黄裳》就很忧伤,唯有这首《氓》是真的“温柔敦厚”,在讲述之前,就预先地理解了一切,原谅了一切。

让我们看看,这个男人到底干了什么?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真像陈建斌徐帆演的那部《结婚十年》,女人嫁给一穷二白的男人,胼手胼足,为他操持家业,家境渐渐好起来,他移情别恋,爱上了别的女人。看到那个男人的薄情嘴脸,亦有习惯性的义愤,但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让他那种多血质的男人,一生老实地守住一个女人,恐怕有点困难。

陈建斌饰演的男人,跟“氓”挺像,冲动、激情、孩子气,荷尔蒙分泌旺盛,并因此性感,正是这些,使得女人对他死心塌地,但也正是这些,使得他不大可能对女人从一而终,他们都不是能管得住自己的人。

不同的是,现代社会里,女人还有自己的空间,可以慢慢舔伤口,春秋时候的女人,只有夫家与娘家,人多嘴杂的大家庭里,隐藏自己的悲伤是多么困难的事,当不知情的兄弟还拿她取笑,她心中惨伤,无法言说。

《诗经》里几次写到大家庭里立足的不易,我能够想象那状况,人数太多,摊薄了有限的亲情,增加了竞争的压力,便是至亲手足,也不免勾心斗角,在这样的环境里,无论是为自尊计,还是自我保护的本能,都让女人无法放下身段,扮演一个彻底的弃妇。

耿耿长夜,躬身自悼,连一个哭的地方都找不到,这才是人生里的大惨伤。

无从进退的困境里,她又想起他当年曾说,要与她白头偕老,言犹在耳,却只能增加她的哀怨。再进一步追溯到少年时代,总角时候便已经相亲相爱 我们这才知道他们原来是青梅竹马。那时他们立下遥远的誓言,说是永不改变,梦里花落知多少,无论是她还是他,大概都没想到,他们还会有这样一天。

女人徒劳的追忆真让人伤感,二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十来岁的小丫头时,去乡下堂姐家过暑假,凑巧她的母亲,我大伯的前妻也在。这位前伯母早已嫁人,偶尔来女儿家小住,她紧紧拉住我的手,眼睛里的笑容既惨淡又柔和,好像是他乡遇故知,又如握住逝去多年的一段人生。

堂姐家中逼仄,那晚我与这位前伯母同宿。四十多岁的伯母与我彻夜长谈,对大伯无一句怨言,说他都是上了“小三”的当。“夜半虚前席”,她近前来与我促膝,说起当年与我大伯新婚时候,黑白色的花样年华,如同电影里的画面,早就一去不复返之后,突然来了一个不真实的闪回。

《氓》里的这个女子的叙述,一如我的前伯母的追忆,是一个强作遮挽的手势,湮没于黑暗之前的一束火花,清绝的雪野上一声声回响,闪烁之际,令人鼻酸。

不失态,不尽兴——《郑风·遵大路》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我一向神经比较强韧,说“幻灭”这种词的时候,总不免要迟疑,到底是真的感觉到了这种东西,还是受到眼下行情的影响,觉得口吐这种词,能让我的小灵魂,显得比较高级?

但看冒辟疆的《影梅庵忆语》时,我确实感到“幻灭”。才子的自私阴冷俺在《她们谋生亦谋爱》那本书里有非常详细的论述,有兴趣者欢迎购买,嘿嘿。这里要说的是佳人的死缠烂打,失尽身段。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在某一回,冒辟疆原以为自己能皇榜高中,都松口要收董小宛了,不曾想仅中副车,他心情恶劣,第一件事就是像驱逐一条狗那样驱逐这个紧跟着自己的女人。

冒大才子是够无情,可是,董小宛怎么能让对方这样对待自己呢?应该很有尊严地飘走才对,不给他留下践踏自己的空间。可她竟是“痛哭相随”,一直跟到冒辟疆家门口,逼得对方不得不收起最后一丝温情,“冷面铁心”,她才失意而返。

“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归途上,她的心里该有多冷,这么神伤一下下却也不是坏事,既然你已对我冷酷到底,我也就可以将你完全忘记了。

匪夷所思的是,归来后的董小宛,整一个“痴情女”的扮相,抵死穿着分手时的衣服,声称假如冒辟疆不要她,她宁可冻死。

失态,真是太失态了。董小宛也是一代佳人,秦淮八艳之一,混到这个份儿上,总该有两把刷子呀,怎么可以情商这么低呢?

当然,我也不比她高明多少,这见识全拜读书时候宿舍里的一位大姐所赐。那会儿我们有个室友,也像董小宛这样,华丽丽地失了恋,不管她怎样低声下气,放下身段,那个薄情男就是不松口。

她回来跟同学们哭诉,大家都报以同情,只有一位大姐叹道,你根本就不该那样,你应该这样说,那好吧,我祝你们幸福。如果他已决心离开你,你还能留住自己的尊严,假如他内心仍然有点犹豫,你这样说也显得比较有气质,有一种吸引力。总之是进可攻退可守,多留多少余地。

茅塞顿开啊,原来爱情这件事,不但有勇还要有谋。可惜我那个女同学大错已经犯下,不可挽回,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多年来我一直把这位大姐的教导记得很牢。

后来我没有遇到能够让我失态的感情,无从检验大姐所言的这个“真理”,只有看着人家失态干着急的份儿。董小宛这是一例,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聪明警觉如张爱玲,居然也会失态。日本投降后,胡兰成逃到温州,张爱玲去看他,并要他跟其他女子有个了断,胡兰成不肯,张爱玲几乎急赤白脸了,她的失态,让胡兰成都替她感到悲哀,惊觉她原来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个仙女。

张爱玲倒霉在于遇到一个耍笔杆子的家伙,否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人们无法注视到的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默默无闻地失着态,过后装作忘了,也能对自己说得过去。

最可怕的失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地窄人稠之处,那么多双眼睛,那么多个大脑替你记着这件事,你想忘也忘不掉,装作忘了,也会有人“不经意”地提醒你。这样的恐怖残酷的事,就出现在说起来很文化很优雅的《诗经》里。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光看字面,就能理解个大致,那女的在大街上,扯住那男的衣袖,苦苦哀求:别烦我啊,不要就这样把我丢掉啊。诗里没说那男的反应,估计脸色好不到哪里去,否则那女的也不用这么可怜,这么狼狈。

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中,有类似的一幕,那个女孩被痞子玩弄后抛弃,她在大街上跟着他,痞子的奚落,看客的嘲笑,像飞旋的尘埃围在她身边,她的神情既坚定又恍惚,整个人处于真空状态。

在大街上失态,哪朝哪代都是难堪之事,春秋时候人口少,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能混个脸熟,那个女孩的失态落在熟人社会里,永无翻身之日。

女人的爱情犹如男人的事业,过于执著,就是一种不能容于世人的野心,大家都是这样平凡地活着,凭什么你期盼并要去制造生命里的奇迹?对于能搞成功的人,大家只能服气,比如跟着男人私奔了的女人,固然也是道德破产者,但人们心里,未尝不佩服她能让一个男人为她舍家抛业的本事。这世上的事,都是成者王侯败者贼的。

而失恋者,就没有“成功”做保护,人们就没有顾忌了。所以,不幸失恋的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秘密,而这个在大马路上失态的女人,她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天光下。朱熹解释这首诗时,说“淫妇为人所弃 ”轻描淡写的口气,隐隐有落井下石的快感。

但是,那一天,我的一个女友说起她早年的失恋加严重失态,竟让我有了另外一种感觉。

我的这个女友,看上去温柔娴静,用网络语言就是,“弱弱的”。就是这种人,一旦激情被点燃会很吓人。恋爱时不说了,咱们重点说她的失恋,她竟然带了把刀,跑到那个人的楼下,说,你不下来,我就上去砍你。那厮也是个狠人,按掉她的电话就去拨110,后果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没有比进派出所更加严重的事了,虽然,警察问明情况后就把她放了。

女友是个叙述高手,有一种不动声色的生动,望着她的黑眼睛,听着她的叙述,我竟然有一种羡慕,羡慕她有过这样激烈失控的感情经验。

不一定非得带把刀跑到人家楼下,这种事我干起来只会比她更不像,我羡慕的,是她那一刻的迷狂、激越、肆无忌惮。

常人内心都有种种禁忌,喝酒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喝多,开腔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说错,恋爱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爱得比他多,失恋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失态。看《投名状》,庞青云的脚步从薄薄的冰层上踩过,画外音是他内心的旁白:“我这一生,如履薄冰 ”我怎么觉得像在说我,俺的小人生,虽然没有人家那么惊心动魄,内心不也是这样步步为营,唯恐步步行错。

禁忌遮蔽了真实的感觉,抹杀了生命本身的质感,你只能矜持优美的告别,保持着那份被规定的圆满。不能吐出肺腑之间的呼喊,不能把眼泪鼻涕抹在那个人的衣服上,你轻飘飘地挥一挥手就走了,这轻而浅的动作,对得起那天高地厚海洋般深切的爱情吗?

莫文蔚有首歌叫做《看透》,其中有两句歌词是这样的:“假如失去了你在你面前都没有崩溃,你可能会以为我们爱得不够对不对?”分手时候,她是做得很好很漂亮,但是她也因此怀疑,对方无法衡量出她的深情。与其说她是怕对方会错意,不如说,那样地爱过他的她,却竟然,能够这样心平气和地失去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神经错乱一把,真让她不甘啊!

张爱玲的朋友宋淇说,在去温州之前,张爱玲的感情已经幻灭了,却非要去那一场,是想有个了断。那了断,是张爱玲给自己的,像她这样活得真切的人,是不可以以一个优美但不明不白的手势,打发掉一段感情的,她哭过了,求过了,表达过了,也爽过了,没有未尽之意了,这也是一种不“雾数”。

或者,换一种说法,不失态,不尽兴,失态一把,未尝不可。

  失恋者的“完美小黑裙”——《召南•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美剧《欲望都市》里说,当你面容憔悴的时候,遇到前男友的概率就特别高。亦舒也说过相似的话。这法则看似没道理,却放之四海而皆准。 

  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是因为,每个女孩子心中都有一个梦,希望自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遇到前男友:减肥减得正正好,妆容从来没有那样服帖过,最好穿着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里穿的那种完美小黑裙,光鲜夺目地出现在前男友的面前,让他惊诧,后悔,不由自主地想上来献点小殷勤,而她,只是优雅地有距离地一笑,“对不起,我老公在等我去品烛光晚餐。” 

  爱情这件事,不只是吸引,还有征服,男人女人,互为对方的江湖,被人追,那是占据主场,两情相悦,那是双赢,被人甩,是淘汰出局,一旦分手,不单有失去的痛楚,还有一种挫败感,像冰裂纹一样,朝心灵的每一个角落里蔓延。 

  好胜心强的女孩子,会觉得那是一个人生污点,明晃晃地搁在那里的一块失地,她总想以某种方式收回来,比如说,要他回头,要他重新用爱慕的眼光注视你。 

  遗憾的是,生活不可能按照你的设计图纸来,万恶的前男友永远现身于你的状态不那么好的时候,仿佛存心似的。 

  其实是正相反,是他的出现提醒了你,你用一个已经把你甩掉的男人的刁钻目光打量了自己一下,原本的乏善可陈,忽然就变成蓬头垢面了。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这样一种期盼,也许在分手后,比在分手前来得更加强烈。无奈那种时刻太难遇到,好在我们还有强大的想象力,在虚空中,把缺席的他,抓过来,放在现场。所以,风光得意的时候,我们绝对不是一个人在面对,想象中,蓬勃的裙裾下,还畏缩着那么沮丧懊恼的一个他。 

  《诗经》里的《江有汜》,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大多书上解释为,这是一个“男友结婚了,新娘不是我”的故事,“归”,多指女孩子嫁人,《桃夭》里有“之子于归,宜室宜家”的说法。通篇读下来,可译为:大江有分流,新娘始来归,他不跟我好,一定会后悔。这个女孩子,看着负心人吹吹打打地娶新娘,心中大怨恨,对着大江发出声声诅咒。 

  这说法当然是通的,不过古代诗文没标点,有多义,若是在“之子归”三字之后画个句号,这首诗就有了另一种解释。大江依然流日夜,依然有女子要嫁人,但不是男人的新娘,而是那个被甩的女孩子,要另嫁他人。她坐在花轿上——不知道那会儿有没有花轿,反正作为独一无二的女主角,很风光体面就是了。她成功地嫁掉了,这事实就是一种示威:哼,不跟我好!不跟我好,现在后悔了吧? 

  接下来,她又设想他是怎么个后悔法,“不我过,其啸也歌”,孤帆远影碧空尽,人去楼空事已休,那个没眼光的家伙悔断肝肠也没用,只能空自啸歌,发泄万般愁绪。 

  事实到底怎么样咱们没法知道,理论上说一般失去之后才会觉得珍惜,但是若他早有美人在怀,这女子就算嫁人,也不会让他有“失去”的怅恨,因此,这“其后也悔”“其啸也歌”很可能是这个女孩子的YY,甚至,再进一步,这个“之子归”的大场景,都有可能是她的一场白日梦。 

  也许她刚刚失恋,心中疼痛,向隅而立,无法自赎,已逝的恋情有如江水起伏,没有人给颠簸其上的她,递过来一根救命稻草,她只能依靠自己的想象力,想象若有一天,她另嫁他人——“之子归”,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像此刻的她一样,疼痛得要大声啸歌? 

  女人和一个男人对峙,往往要借助另一个男人的力量,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有那么多女孩子,受伤之后迫不及待地扑到另外一个男人怀中,好像他是温暖的依靠,也是锐利的武器,她们指望着用这种方式还那负心人以颜色。仓促中的投奔,使她们往往来不及选择一个合适的下家,所有的快乐,都在嫁人的那一瞬透支了,只为做出一个绝美的手势,付出半生酸辛。 

  好在,这种极端的情节,并不经常在生活中出现,大多数人,做做白日梦就算了,即使急急投向另一个怀抱,疼痛稍减之后,也还来得及改过。从激烈的情绪中拔出脚,重新淌进现实这不急不缓的河流。做做“完美小黑裙”的梦就好了,让他对着自己的婚礼“其后也悔”的场景太夸张。 

  然而现实残酷,连“小黑裙”之梦也难兑现,一次又一次,在嘈杂的大街上,或寂静小巷的拐角,不期而遇的他看到的都是,你欧巴桑一样的扮相。命运是个眨着眼睛的小促狭鬼,你真的拿它没辙。 

  倒霉遇见烂桃花 ——《召南•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薄罗轻剪越溪纹, 鸦翅低从两鬓分。 

  料得相如偷见面, 不应琴里挑文君。 

  单从字面上扫一眼,就知道这首诗在说一个美女,产自越溪的薄罗暗示着窈窕的身段,鸦翅般漆黑的双鬓后,应有活泼俏丽的眼神,这些还都是形容美人的套话,更夸张的是,诗人说:假如司马相如偷偷地窥见过她,一定不会用琴声去挑逗卓文君了。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琴挑”,是历史上的佳话,这位诗人打破佳话,夸下海口,已经够雷,更雷人的是,就这个体例,他一口气写了一百首。 

  千里长江旦暮潮,吴都风俗尚纤腰。 

  周郎若见红儿貌,料得无心念小乔。 

  树袅西风日半沉,地无人迹转伤心。 

  阿娇得似红儿貌,不费长门买赋金。 

  通宵甲帐散香尘,汉帝精神礼百神。 

  若见红儿醉中态,也应休忆李夫人。 

  青丝高绾石榴裙,肠断当筵酒半醺。 

  置向汉宫图画里,入胡应不数昭君。 

  …… 

  按照他的说法,什么小乔啊,昭君啊,李夫人啊,见到红儿都得靠边站,而那个倒霉的陈阿娇,为了挽回老公汉武帝的欢心,不惜千金买什么《长门赋》,若是她有红儿这般容貌,这天价的润笔费就可以省下来了。 

  在这百首绝句中,诗人不但将四大美人一网打尽,还将一切犄角旮旯里的美人全部惊动,说来说去就那么一句话,她们再好,也没有红儿好,只怪红儿生不逢时,才使她们成名啊。 

  说实话,这一百首绝句我没能从头看到底,诗人疯了,我不能跟着他疯,看了十几首后,我用我冷静的头脑判断,如果这不是疯狂的马屁,就是疯狂的痴迷,将关于这组诗的幕后资料看过后,我基本上可以判断,是后者。 

  这百首“疯狂绝句”的作者叫罗虬,唐朝人,和那个写下过“今朝有酒今朝醉”“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罗隐,以及另一个叫罗邺的诗人并称为“三罗”。而诗里的“红儿”,不过是个歌妓,他犯不着去拍她的马屁。当然,歌妓里面也有牛的,比如薛涛同学上层路线就走得非常之好,人人都得让她几分,但这位在罗虬笔下倾国倾城不世出的红儿,没有这个能耐,她只是一个寻常的歌妓,最后无辜地惨死在歌舞场上,也没有人为她伸腰张目,那个杀人犯逍遥法外不说,还将这事儿,当成一段光辉历史卖弄。 

  那个杀人犯就是罗虬,这百首绝句,是在他杀掉红儿之后写下的。 

  话说当年他屡试不第,去鄜州投奔一个名叫李孝恭的官员,充其下属,混口饭吃。这事,很多文人都干过,干得很不愉快,那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生涯,跟文人的性情很不搭,但是这位罗虬先生,不管那一套,照样能够做到 “狂宕无检束”。 

  这日他跟着李大人一道喝花酒,座中有位官妓杜红儿生得花容月貌,让老罗不由看直了眼。他拿出小弟的憨直,张嘴就跟李大人要,李大人说,这姑娘已经许配给别人了。罗虬浊血上头,拂袖而去。“明日,手刃杀之。” 

  就那么把杜红儿杀了,上面也没见怎么样,也就是把他关了一下,不久遇到大赦,就放出来了。放出来之后,罗虬写下这百首《比红儿》——将所有的美女与红儿相比,有人说他是表达忏悔之意,这个意思,我没看出来。 

  毫无疑问,罗虬这个人,有点精神障碍,属于偏执型人格。他得不到红儿很不爽可以理解,如果我是他,也不爽,但我最多只会郁闷一个晚上,一觉醒来万事皆休,该干吗干吗去了,更不可能手提钢刀,跑去把人家杀掉。杀人之后,还写这百首赞美诗,也像一个疯子的行为,一个爱情恐怖分子。 

  爱情恐怖分子是很可怕的一个群体,他们平时很正常,你跟他刚接触时,没准还会觉得他很好,因为他看上去很深情很爱你的样子。 

  女人都是希望被爱的,就算爱她的人不是她所爱,有毛病,挺古怪,她们也会因为感激外加自恋,对他的评价略高一点。因此,在与爱情恐怖分子初识的时候,她们很容易失去警惕,他的纠缠和粗野,从爱情这个角度解释,很容易得到原谅。 

  但是,一旦她们真的拒绝了他,噩梦就真正地开始了。爱情恐怖分子的表现五花八门,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我得不到你,就将你毁掉。罗虬就很典型,我读他的《比红儿》,只觉得那些字句一如武松当年血染鸳鸯楼之后,蘸着血在粉壁上所写,有一种嗜血的快感。 

  像他这样敢持刀行凶的不多,但是爱情恐怖分子们各有各的法门,让你过不安生。《行露》里的女子,就碰到了那么一位。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那是一个被露水打湿的早晨,女子望着外面心中焦虑,她觉得自己该上路了,但是露水太深,她走不了。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他明明已有家室,还想把她弄到手,爱和弄到手,就是两回事了。    

  “爱”是希望对方好,“弄到手”是想着自己好;“爱”是做不了爱人还可以做朋友,或是做亲人,最不济也是个默默的关注者,“弄到手”是做不了爱人一定会做仇人。《行露》里这个男人很有路子,被她拒绝之后,他竟然想了个法子,找了个借口,将她告上法庭。 

  那个早晨,她一定是非常非常不快乐的,一种原本值得她感激的感情,弄成了这个样子,用现在的说法,她遇到的不是“桃花运”,而是“烂桃花”。 

  网络上有太多“烂桃花”的故事,原本柔情蜜意的男人,遭拒后马上翻脸不认人,就像《青蛇》里的许仙,看到小青不肯跟他私奔,脸一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东西? 

  “烂桃花”们手段多多,或是恶语相向,或是拳脚相加,还有在外围造舆论的,以及自虐的等等。我就看到过有个女孩子写,被她拒绝的那个男人,竟然跑到她们宿舍楼的天台上,要往下跳。他是不是真的会跳下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想通过这个方式朝那女孩施压,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   

  写到这里,我不愿再将那些恐怖分子冠以“爱情”两个字。“爱情”应该是个崇高的东西,这么说吧,我们知道世人都是肉体凡胎,啖腥食荤,一副臭皮囊衍生出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欲望,可是,当你爱时,你就会觉得,你爱的那个人是个例外,你想向他(她)靠近,像他(她)那样冰肌玉骨,水晶心肝。有把人变得更下作而不是更崇高的爱吗?那只是占有欲而已。 

  占有欲是不值得尊重当然更不值得感激的,《行露》中的女子下定决心: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当一个女子决定不爱的时候,往往比她决定爱还更坚定,我喜欢这女子不妥协的精神,在那个时代里,做到这点,真的不容易。 

  《诗序》上说,召伯听讼,主持公正,使“强暴之男不能侵凌贞女”。召伯真是个好人,难怪那么多人歌颂他。杜红儿就没这么好的运气,那个杀人犯蘸着她的血写下的诗句,还成了他流传千古的代表作,假如杜红儿于地下有幸一阅这些赞美诗——让我来替她设计一下台词,她是否会苦笑着说,我到底哪点儿好,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

 第四章  片段

 胡不归,没地儿归——《邶风•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 

  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式微,式微!胡不归? 

  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刚从学校出来时,有一阵子好生狼狈,在某单位里打工,每月工资240元,偶尔睡个懒觉迟个到什么的,还会被领导板起脸来训诫,心中戾气积累,有时便转化为冲天豪情,恨恨然也怅怅然地想,啥时候老子也不干了,俺们,俺们隐居去。 

  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很美好的隐居梦,想象有朝一日,找一个幽深的村庄,盖上一明两暗那么一座房子,青瓦白壁,望之俨然,前窗有桃李,后窗有芭蕉,小院外是几株依依杨柳,像苏青家门口的那些柳树一样,一到春天,就抽出金色的枝条。冷夜雨,我躺在堂屋的竹榻上,听雨落如深潭,听时光的脚步轻轻碾过,忽有故人来访,门扉被敲响,我披衣惊起,看夜色中裹着一身肃杀寒气的这人,已是别后经年。 

  在苦涩青春里,我一遍遍地勾画着我的隐居梦,到了后来,都像是自娱自乐了。我知道它当不得真,风花雪月的背后,是要柴米油盐来支撑的,我没有在这个白日梦里设计自己的一餐一饭,但也清楚自己是不可能喝西北风的,所以,即使被现实挤兑得愤怒的时候,我也只是在心中疏狂一把,并不曾,真的掉头而去,把这个白日梦兑现。 

  像我这样,有冲动没行动的人,一定有很多吧?《邶风•式微》里的那个主人公,看上去就很像我的同道。 

  式微,式微!胡不归? 

  微君之故, 

  胡为乎中露! 

  “式微”之“微”是“衰微”,说的就是暮色四合的光景;“微君之故”的“微”,则是“非”的意思。天光已经不早了,这个倒霉的人还奔波在路上,执行着一桩苦差事,他忍不住抱怨起来,“式微,式微,胡不归”,要不是为了“君”,我何至于起早贪黑,一脚露水一脚泥水的? 

  《列女传》里说这诗,又扯到某个王后身上,说是她不能得大王的欢心,有人劝她回去算了,她“终执贞一,不违妇道,以俟君命”。不用辩驳,也知道这说法不大着调。相形之下,倒是余冠英说得比较靠谱,他认为“这是苦于劳役的人所发的怨声”。不过对于后人延伸出的所谓的“阶级矛盾”,我又不能完全赞同了,“微君之故”的“君”,当然也可以看做某位大老爷,但是,我更愿意把这首诗,看成是灵魂对于肉体的抱怨,因为,许多时候,我们的灵魂都是在为肉体服役,为它疲惫不堪。 

  最先提出灵魂为肉体服役说的,是陶渊明,他在《归去来兮》一赋中这样叹道: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他说,快归去吧,田园都要荒芜了,为什么还不归去?既然已经知道灵魂在为皮囊服着劳役,又何必空自惆怅悲切?我懂得过去的错误已不可遮挽,也明白未来尚可追回,虽然误入迷途,好在所行不远,因此在这一刻,我感到“今是”而“昨非”。 

  一说起陶渊明的归隐,便是他“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如果只是因了这冲冠一怒,陶渊明的气量未免过于狭小,不忿于区区一个督邮的狐假虎威,竟会改变自己的人生走向。事实上,陶渊明对于人世生死,有着超乎他人的理解,他知道人生苦短,不过是灵魂的暂寄之所,既然“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又何必惶惶然不能随心所欲?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比如“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的归隐。 

  “折腰”事件,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陶渊明的愤怒不是冲着那位督邮,而是冲着营营役役窝窝囊囊的生活状态来着,他忍它已经很久了,这次,他一甩手,真的不干了。 

  比他略晚一点的鲍照,也发过类似的脾气,他做《拟行路难》说: 

  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丈夫生世能几时,安能蝶躞垂羽翼。弃置罢官去,还家自休息。朝出与亲辞,暮还在亲侧。弄儿床前戏,看妇机中织。自古圣贤尽贫贱,何况我辈孤且直。 

  鲍照好像比陶渊明还火大,都准备“弃置罢官”、向上司递交了辞呈了,想好了要享受小家庭的温馨了。可是看他一生履历,会发现,这次火大,不过是个小插曲,过了气头上,他还是该怎么着就怎么着,非但没有“还家自休息”,反倒一次次出山,辅佐不同的“主公”,最终在权力厮杀中遇害而死。 

  毕竟,像陶渊明这种能够“金刚怒目”的猛人少之又少——他那“彭泽令”的身份虽然不是特别值钱,到底是国家公务员,就算当时还没“阳光工资”这一说,起码好过种地吧?换一个人,怎么舍得? 

  一般人再怒,也会自问一句“娜拉出走之后会怎样?”一问就泄了气,知道那答案没法乐观。《红楼梦》里的丫鬟们,在贾府里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对于她们,最大的惩罚是,被撵出府去。被撵出去的人,不是很快死掉,就是出家做了尼姑,王蒙先生说她们“不奴隶,毋宁死”,纵然烈性如晴雯,也是要吃饭的。 

  张爱玲写过一个小戏,其中有个桥段,她自己都甚为得意。说是一家穷人,投靠到某个阔亲戚家,吃人家饭,端人家碗,少不了要看人家的白眼。这家男人愤怒了,拉起老婆孩子:我们走。可是他们能走到哪里去?张爱玲在这里一顿,这男人接着说:“走到楼上去!”张爱玲很不厚道地补充,吃饭的时候,他们自会下来。 

  没办法,人都要吃饭,假如娜拉式的出走是一个决绝的手势,到了张爱玲的笔下,这手势就突然无力下坠,走,走到楼上去! 

  陶渊明也面临吃饭问题,虽然他归隐之后,欢欣鼓舞地说:“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开荒南亩际,守拙归田园”,却也掩盖不了他缺乏种植经验,导致“草盛禾苗稀”,收成不佳,最终“饥来遣我去,不知竟何之”的事实。同样善做田园诗,且受他影响极深的王维,都忍不住出语批评他的冒失:“尝一见督邮,安食公田数顷,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此亦人我攻中,忘大守小,不恤其后之累也。” 

  王维同学不会干这样的事,尽管他也曾年少轻狂过,当年他为太乐丞,让伶人表演黄狮子舞,而黄狮子舞,是只能在皇帝面前表演的,他因此被贬为济洲司仓参军。此事之后,王维逐渐稳重起来,后来人生亦多波折,都是造化所弄,非他本人所为。岁月流转中,王维从“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的少年,变成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禅者,他沉静了,协调了,澄明了,也主流了,对陶渊明的“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不以为然了。他也隐居,却是享受着一定的级别待遇在“辋川别野”里隐居,观望着“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的胜景时,不用担心明天的早餐在哪里。 

  陶渊明与王维,形似神不似。王维有佳句:“渡头馀落日,墟里上孤烟”,《红楼梦》里的香菱大为称赞,说这“馀”和“上”两个动词是怎么想来的,林黛玉把陶渊明的“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翻出来给她看,说原是从这句里面化来的,这句更加“淡而现成”。林妹妹的诗歌观里,当有曹公的审美取向,陶渊明与王维的差别,正在于前者更淡,更枯高。而王维的诗歌是丰腴的,是色彩明悦的,也好,但总不像陶渊明那样,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有一种孤绝的力。 

  不消说本来就温柔敦厚的王维,便是有猛人之名的辛弃疾,也有隐居梦,却仍免不了彷徨。话说那年他在江西安抚使任上,从五品的官职,他干得很不带劲,归意渐生,写下这样一首词: 

  沁园春 

  三径初成,鹤怨猿惊,稼轩未来。甚云山自许,平生意气;衣冠人笑,抵死尘埃。意倦须还,身闲贵早,岂为莼羹鲈脍哉。秋江上,看惊弦雁避,骇浪船回。 

  东冈更葺茅斋,好都把、轩窗临水开。要小舟行钓,先应种柳;蔬篱护竹,莫碍观梅。秋菊堪餐,春兰可佩,留待先生手栽。沉吟久,怕君恩未许,此意徘徊。 

  他都说厌倦了,都说云中的鹤山上的猿在等着他了,还做好了规划,先种啥后种啥,一样样的很妥帖,怎么看都是一个决心坚定的可行性计划,就要往前冲了,却陡然来了个急刹车,在结尾处来了一句:沉吟久,怕君恩未许,此意徘徊。 

  究竟君恩深几许,会不会真的挽留,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若是他君臣情深至此,之前他怎会忧谗畏讥,惊怖不安?不过,也有人说,“怕君恩未许”只是个说头,他内心放不下那些正遭涂炭的百姓,也许真是这样?那么他就是传说中的英雄了,英雄的境界,不放在这里讨论也罢。 

  这里只说凡人,只说那跋涉在尘世泥水中的人,他一遍遍地叹息着,式微式微,胡不归?岂不想归?可是,归向哪里?没个地儿归,所以我们抱怨着,愤恨着,不甘心着,还是这样过完了一辈子,用张爱玲的比喻就是“好像在长凳上睡觉,抱怨着抱怨着,还是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