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骨》之霓漫天:桂平法院协助湖南临武法院执结一起10年积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2:07:40
        2011年7月19日-20日,湖南省临武县法院在桂平法院的大力协助之下,顺利执结一件10年涉诉信访积案。         
        2000年,李某持刀将张某刺至重伤,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并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医治重伤花去的医疗费用。后因被告人李某服刑释放后去向不明,也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被迫搁置。为此,申请执行人张某不断到省、市上访,成为令临武法院头疼的涉诉信访“骨头案”。                 2011年7月初,临武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对该案的执行力度,经过多方努力,该院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外逃至广西桂平市并在某银行有大量存款,这是执结该案的唯一希望。于是临武法院执行法官刻不容缓前来桂平办理案款划拨手续。然而,因出行仓促未带《异地执行介绍信》,银行拒绝了临武法院执行法官的协助执行请求,为不使执行款项流失,临武法院的执行法院立即来到桂平法院求助。
         桂平法院分管执行和法警工作的覃武赋副院长亲自接待临武法院的执行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立即安排执行局局长卢善海和法警队教导员孔庆强带领2名法警驱车前往银行,协助临武法院的执行法官。经过桂平法院法官与银行方的协商后,银行方同意临武法院先用《异地执行介绍信》的传真件办理先予划拨事项,后将《异地执行介绍信》的原件通过邮件寄过来。得到银行方的同意后,桂平法院法官兵分两路,一路带临武法院的法官返回桂平法院接收传真,一路留在银行大厅轮流巡视,以防被执行人前来突击取款。           当天中午13时许,桂平法官协助临武法院第一时间将《异地执行介绍信》的传真件送到银行,使得临武法院顺利办结执行款20000多元的划拨手续,并最终促成这起历经10年的积案圆满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