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裕夏以沫全文阅读:不要给孩子二度惩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37:12


本期登场:《孺子可教》   新华出版社    滕朝阳  著
这本书是谈家庭教育的,愿为人父母的、将为人父母的,都可以翻一翻。当孩子第一次说“不”,该如何看待?小孩的理想经常变化可笑吗?自己忙于工作而把孩子托付给爷爷奶奶,会不会有隐痛和遗憾?……作者十分关注孩子成长中的问题,并在书中给出了有说服力的答案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我们特摘取书中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家长在工作生活中,总有不顺心之时、之事,回到家中,心绪有时也难以平复。如果孩子刚好犯了点小错误,那么,这个小错误的严重性就很容易被放大,家长非大发雷霆不可。其实,错误还是那个错误,放在平时,或许连批评警告都可不必,此刻却很有点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就是“迁怒”。
自有了孩子起,我就时常提醒自己,防止把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带回家,避免迁怒孩子。但理性归理性,有时还真做不到。暴风骤雨过后,看到小孩一脸无辜,心中又十分懊悔,便不免联想起自己小时候的情景。那时,因兄妹众多,每到开学前夕,父亲总有无名业火,尽管我们小心翼翼,还是经常撞上枪口,被莫名其妙地打骂。后来才理解,那是由于家境困窘,父亲为上学的费用发愁,便将烦恼转嫁到了我们头上。我不知父亲发泄过后是否会有悔意,但在我,却是做了父亲之后,以不迁怒孩子为一条基本原则,虽然做不到彻底贯彻。
有一名小学二年级的8岁女孩,因羡慕同学有一个漂亮的笔记本,就偷偷地放进了自己的书包里。被发现后,老师勒令她写下“不再小偷小摸”的保证书并告知家长。遭到父母一顿暴打后,小女孩到铁路上自寻短见,幸亏被民警及时发现救下,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这个案例可议之处很多。见到喜欢的东西就想拥有,在小孩子实在是一种普通的心理和行为。在更小的孩子中间,若谁有漂亮引人的玩具,不必说“偷”,“抢”也是经常发生的。等长大了一些,他们可能会意识到,径直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有点不妥,却也不能判断究竟有多不妥。对于有一两次类似过错的小孩,加以教育引导是必要的,但动辄贴一个“小偷”的标签,却只能说是反应过度,有害无益。同样值得反思的是家长的做法。他们或许是不能对孩子的行为作出恰当的评估,从而认为孩子给自己丢了脸,所以根本不考虑孩子的心理承受力,以及孩子已在学校遭受的过重惩罚,于是以暴力对孩子进行二度惩罚,差点使孩子走上绝路。倘若不是幸运地被人营救,我想,这女孩的父母一定会内疚、痛苦一生。
一般而言,成年人有夸大孩子过错严重性的倾向,而这种倾向,往往使孩子受到的惩罚与他们的过错不相适应。偶尔把同学的物件装进了自己的书包,哪怕是因为粗心而误拿,老师或家长就怀疑这名学生的品质是否存在问题,甚至把这种行为定性为“小偷”,就是这样一种表现。这种简单粗暴的思维和行为,无疑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伤害。倘若孩子在此种环境中长大,那么一次惩罚就足以摧毁他们改过的愿望与渴望得到理解信任的信心,更不必说在一次惩罚之上再来一次。
如果希望听到孩子主动向自己倾诉在学校的一切,那么家长就既要学会倾听,也要学会宽容。不能听到孩子受了表扬就眉开眼笑,听到孩子受了批评就暴跳如雷。世上没有不犯错的孩子。说到底,孩子的过错再大,也决不会比成年人的更大。成人世界每时每刻都在犯错,天也没有塌下来。孩子得了教训,认识到问题,这就是改正过错的起点。
一位父亲的育儿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