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奶狗牙齿划伤出血:叶檀:吴英不该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21:07:24
吴英不该死
叶檀
此时,离中国的传统春节不到一周,匆忙到连吴英的辩护律师也在春运的洪流中耽搁了上庭的行程。此案又漫长得令人心悸,
借助春节的特殊气氛,防民之口,让人们遗忘吴英案,这是不可能的。
吴英不该死。
第一、作为一起全国关注的大案件,吴英案背后千丝万缕的借贷网、吴英资产处置过程中的疑虑并未澄清。2007年开始,接连有《21世纪经济报道》、《时代周报》等报刊刊发文章,披露吴英案背后涉及众多公务员借贷,吴英受极刑,未受惩处的公务员该受什么处罚?
据财新网报道,看守所中的吴英委托律师带出八份申诉书和一份上诉状,分别列出其身负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的问题,并提出质疑。其诉内容主要针对本色集团房屋产权纠纷的“假案”部分,其中六份申诉书,一一列明了该系列案件所涉及的细节、案件办理程序中存在的事实以及法律问题。曾有人向吴英之父吴永正透风,一审前,东阳市政府十几个人曾写联名信,要求法官判处吴英死刑。
幕后真相到底如何?一纸死刑判决不可能抹杀一切,更不可能树立政府信用,建立法律尊严。
第二、对地民间借贷,有关方面已有符合现实的规则,理应遵照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资诈骗案件40多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近百亿。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通常很难界定。
根据《通知》要求,依照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第7条的规定处理。其中,《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司法部门逐步承认民间借贷的合理性,这是一个进步。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副教授吴景明表示,从经济法的角度,“非法集资”和“合法的经营行为”从最开始就比较模糊,从刑法的角度来看,疑罪从无或者从轻,既然有疑问就应该从轻或从无,宣判结果从重,对中国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有利?有利于震慑贪官?
第三、又一个“小姑娘”为中国金融业改革祭刀,是制度之耻。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吴英的罪与罚,死与非死,已不再只关乎个人,从杜益敏等草根金融人士一再被判处死刑,金融垄断下的低效一再难改,目前资金掮客仍然活跃来看。这是制度之耻,社会之耻。
要强调的是,最终审判尚未结束。即便吴英是罪犯,但权利包括财产权应该得到保障;在处置公民财产的过程中有关方面必须以详尽的账目向各方交待;处置资产的过程应该受到监管。最大限度地保障每个公民的权益,受损者才能得到终极保护。
徐家汇商城的原始股东们坐享千万收益,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贪污7.9亿元一审被判死缓,而争议极大的吴英案二审被判死刑,窃钩者当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