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还来得及再爱你2集:紫檀与紫檀家具研究概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20: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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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檀与紫檀家具研究概述(三)

紫檀与紫檀家具研究概述(二)

紫檀与紫檀家具研究概述(一)

    与紫檀家具在历史上的独尊与显赫相比,对于紫檀及紫檀家具的研究显然相形见绌。对紫檀的描述散见于历史典籍、文学作品如唐诗宋词、《红楼梦》,但其描述的紫檀是否是今天我们所见的明清家具中所使用的紫檀,也是令明清家具研究专家、植物学家、木材学家及收藏家纠缠不清。近代的中国科学家孔庆莱、吴德亮、唐耀、陈嵘从植物学的角度对紫檀的形态特征、产地进行了简略描述,而研究古玩的学者赵汝珍在其《古玩指南》中对紫檀的记载一直为明清家具研究专家及收藏家奉为理论与收藏指南而反复引用以致津津乐道。中国的学者真正开始注意对于紫檀及紫檀家具的研究也就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木材学家龚耀乾、杨家驹、林仰三、苏中海、徐永吉及植物学家冯广平、周铁烽、陈青度、李小梅科学而深入的研究,清晰地揭开了紫檀不为人知的内部世界;而文物收藏界的专家王世襄、朱家溍、胡德生、田家青、张德祥、马未都、蔡易安、濮安国、李宗山等也从各个方面对紫檀及紫檀家具做了深入研究,台湾的寒舍主人蔡辰洋、香港的叶承耀先生收藏了大量明清时期优秀的紫檀家具,并加以整理、拍照、研究,结集成册,给世人留下了宝贵的、直观的研究资料。由首都博物馆、《收藏家》杂志社、北京阅甫斋三家联合举办的“紫檀与紫檀家具学术研讨会”指定我写一篇有关中国紫檀与紫檀家具研究方面的概况,我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只有从近30年来中国学术界对紫檀与紫檀家具的研究进行逐一梳理,勾划一个大致轮廓,不做任何评论,仅供大会参考。

紫檀

    一.概念、分类与基本特征

    本文所讨论的“紫檀”仅限于历史上家具及其它器物特别是明清时期所使用的紫檀。

1.文物收藏界对紫檀的界定

①王世襄

    “查陈嵘的《中国树木分类学》(以下简称陈氏《分类学》),得知紫檀属(Pterocarpus)是豆科(Leguminosae)中的一属,约有十五种,多产于热带,书中收我国产的两种:1.紫檀(P.indicus),落叶乔木,干之大者可高达五、六丈……原产印度、锡兰等处,广东海南亦有产生。材质坚重,心材红色,可为贵重家具及美术用品,亦有抽其红色素用为染料。2.蔷薇木(P.indicus),落叶乔木,亦有时为常绿者。树皮灰绿色……产印度、菲律宾、马来半岛及中国广东等处。材质致密坚硬,边材狭,心材血赭色,有芳香,为良好家具及建筑用材。”

    从见到的紫檀原材及家具上的板材来看,直径或板赛在一尺以上的绝少,树身很难高达五、六丈,故与上述的1似非同一树种,而与2则均吻合。

    据美国施赫费(E.H.Schafer)的调查,菲律宾的“那拉”(Narra,P.echinatus)、安达曼群岛的“拍达克”(Padauk,P.dalbergoides)、非洲的“血木”(Blood wood,P.angolensis)、拉丁美洲的“龙血树”(Dragon’s blood,P.draco)和印度支那的蔷薇木(Rosewood,P.indicus)均为同属。他还认为印尼人不仅将本国产的紫檀运销中国,还曾从非洲进口蔷薇木。因为他们至今还用Ch ě ndana janggi一名,意即“桑给巴尔檀香”。

    明清以来,我国曾大量从印度支那进口紫檀,多数学者认为紫檀即蔷薇木,似属可信。但明及清前期所用的紫檀,是否纯为蔷薇木,我们尚难以肯定的答复。(《明式家具研究》文字卷第140页)

    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概述》之二?《制造家具的珍贵木材》中写到:“美国施赫费(E.H.Schafer)曾对紫檀作过调查,认为中国从印度支那进口的紫檀是蔷薇木。看来即使我国所谓的紫檀不止一个树种,可以相信至少有一部分是蔷薇木。”

A、《胡德生谈明清家具》

    紫檀是世界上最贵重的木材之一,主要产于南洋群岛的热带地区。其次是交趾,我国广东、广西也产紫檀木,但数量不多。

    紫檀为常绿亚乔木,高16—18米之多,叶为复叶,花蝶形,果实有翼,木质坚种,色赤,入水即沉。

    紫檀有新、老之分,老者色赤,新者色红,都有不规则的蟹爪纹。紫檀木的特征主要表现在颜色呈犀牛角色,年轮纹大多是绞丝状的。有的看似直丝,但细看总有绞丝纹。紫檀木髹眼细密,木质坚重。鉴别新老紫檀的方法,新紫檀用水浸泡后掉色,老紫檀浸水不掉色。新紫檀打上颜色不掉,老紫檀打上颜色一擦就掉。这是因为老紫檀油质多不易上色。

    与紫檀同类的木料还有檀香,为常绿乔木,产于我国广东、云南等地。其叶为长卵形,叶尖,无花瓣,萼裂为四片,实为核果。木质坚重,清香,有黄、白二种。多用作香料,或制成扇骨、箱匣等小器。木质不如紫檀木。

    1996年5月,江苏南通开发区长江贸易部顾永琦先生主动提出向故宫博物院捐赠1000公斤上好紫檀木,经院批准,笔者于6月22日赴南通参加关于紫檀木的专题研讨会。经过多种紫檀标本的试验,基本分清了新老紫檀问题。

会上,各位学者各抒己见,以明清两代及近代史书记载为依据,结合当代老艺人的传统认识,认定这批木材系檀香紫檀,俗称为金星紫檀和犀牛角紫檀。因其产自印度洋海岛,又称海盗紫檀。产自印度支那的十檀九空的紫檀则属大陆性紫檀。这种紫檀棕眼细密,绞丝纹明显,又称牛毛纹紫檀。按明代《格古要论》的说法,鉴别新老紫檀的方法,用酒泡紫檀,紫色就掉下来了。老紫檀水泡不掉色,新紫檀水泡掉色。经实际演示,把檀香紫檀和牛毛纹紫檀用酒精擦拭,均掉色。说明两者均系紫檀木。然后用水泡檀香紫檀,不掉色,又加温煮沸,扔不掉色。用水泡牛毛纹紫檀,掉色。据此,印证了《格古要论》论点的科学性。同时还明确了新、老紫檀的区别方法,新老紫檀不是以木材传世年代远近来区分,而是以木材树种来区分。据史书讲,紫檀有15种,实际远不止这些,龚耀乾教授说,紫檀属豆科植物,约有100余种,可成材制作器物的约有15种。在这十多种紫檀中,哪些材种属老紫檀,哪些属新紫檀?除目前所知的檀香紫檀为老紫檀,缅甸、印度一带所产的十檀九空的大陆性紫檀为新紫檀外,其余还有待于进一步认识。

    紫檀木树种虽多,但其纹理却区别不大。有的经生漆处理,都呈紫黑色,故而统称为紫檀。紫檀木颜色深沉,木质坚硬,纹理纤细浮动,变化无穷。明代在制作紫檀木家具时,多利用其紫檀特点,采用光素手法,表现出稳重大方、肃静沉古的气质和风度。(《胡德生谈明清家具》第9—13页,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

B、《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宫廷家具大观》

    紫檀为常绿亚乔木,高五六丈,叶为复叶,花蝶形,果实有翼,木质甚坚色赤,入水即沉。据《中国树木分类学》介绍:“紫檀属豆科植物,约有十五种,产于我国的有两种,一为紫檀,一为蔷薇木”。按现代植物学界的认识,蔷薇木实际上就是印度所产大果紫檀。它与传统意义上的紫檀木差别甚大,人们不会把蔷薇木当作紫檀木,蔷薇木只是草花梨当中的一个品种。在植物学界中公认的紫檀却只有一种“檀香紫檀”,俗称“小叶檀”。真正的产地为印度南部迈索尔邦,其余各类檀木则被归纳在草花梨木类中。无论哪一种草花梨,其色彩、纹理、硬度都与传统认识的紫檀木不同,它尽管属于紫檀属的植物,但无法与紫檀木相混淆。美国施赫弗曾对紫檀作过调查,“认为中国从印度支那进口的紫檀木是蔷薇木”,这个论点显然是错误的。

    《博物要览》和《诸番志》把紫檀划归檀香类,认为紫檀是檀香的一种。《博物要览》载:“檀香有数种,有黄白紫色之奇,今人盛用之。江淮河朔所生是其类,但不香耳。”又说:“檀香出广东、云南及占城、真腊、爪哇、渤泥、暹罗、三佛齐、回回诸国。今岭南等处亦皆有之。树叶皆似荔枝,皮青色而滑泽。”“檀香皮质而色黄者为黄檀,皮洁而色白者为白檀,皮府而紫者为紫檀木。并坚重清香,而白檀尤良。”《诸蕃志》卷下说:“其树如中国之荔枝,其叶亦然,紫者谓之紫檀。”这两本书中所介绍的紫檀似乎不是明清家具所用紫檀。而是专指香料中的檀香而言。从其把紫檀、黄檀、白檀混淆在一起的情况看,他对紫檀木的认识并不深。实际上紫檀、黄檀和白檀的枝干、花叶等有很大区别,根本不是同一科属。

    在北京一部分人认为还有新、老紫檀的说法。认为老者色紫,新者色红,经实际观察,他们所指的新紫檀其实大体都是黑酸枝,老紫檀则指的是人们传统认识的牛毛纹紫檀。这种牛毛纹紫檀又因生态环境不同而具不同特点,有的呈现出金星状,有的木色呈现出鸡血红状,因而又衍化出金星紫檀和鸡血紫檀等名称来。实际上它们同属一个树种。

    紫檀木的特性主要表面为色彩呈犀牛角色,暴露在空气中久则变成紫黑色。紫檀木的年轮纹大多为绞丝状的,有人藉此称为蟹爪纹或牛毛纹。尽管也有直丝的地方,但细看总有绞丝纹。紫檀木鬃眼细密,木质坚重,制作紫檀家具时多利用其自然特点,采用光素手法,不加雕饰。紫檀木质坚硬,纹理纤细浮动,尤其是它的色调深沉,显得既庄重又美观。“(《故宫博物院藏明清宫廷家具大观》下第574—576页)

C、《木鉴》绪言

    1996年,有人从马达加斯加进口大批深色硬木,开始大家都认为是紫檀木,但经过多方考证,其实并非紫檀木,而是豆科黄檀属中的黑酸枝木,学名为“卢氏黑黄檀(Dalbergia louvelii R.Viguier)”。马达加斯加国家林业研究所还特地给我国林业部门发来公函,说明马达加斯加根本不产紫檀木(中文学名:檀香紫檀,拉丁文学名:Pterocarpus santalinus L.F.),本国出口到中国的深色硬木应为豆科黄檀属之“卢氏黑黄檀”。也有人不仅公开在杂志、电视广告中声称这种所谓的“紫檀木”为明清皇家广泛使用,故宫中的许多紫檀家具就是使用的这种所谓的“海岛性紫檀”(其实“植物分类学”中根本没有这种植物,纯属杜撰),而且还在国际互联网上大肆宣传。结果惊动了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于是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通知马达加斯加政府停止采伐紫檀木和紫檀贸易。马达加斯加向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递交了书面报告,说明本国不产紫檀木,本国出口到中国及其它国家的深色硬木均为豆科黄檀属中的“卢氏黑黄檀”。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还特地请法国热带木材研究所专家到马达加斯加考察并起草了一份详细报告交给联合国,证实马达加斯加的报告属实。马达加斯加为了纠正误导,正式将“卢氏黑黄檀”的全部资料提供给中国林业研究部门。2001年,中国林业科学院木材工业研究所的专家和我谈起这一经过,并让我看到了以上报告的原文与译文,这才真相大白。2002年我在北京大学的演讲中第一次将这一颠倒黑白的过程公开,其实当时已有很多人了解“卢氏黑黄檀”的真相,只不过由我公开并承认本人对于“卢氏黑黄檀”有过的错误认识。以后一有机会我便重提此事。就目前而言,人云亦云者有之;明知而装不懂者有之;更有甚者明知“卢氏黑黄檀”不是檀香紫檀而仍然将其咬定为紫檀木(即檀香紫檀)者也有之。对于前者属于认识问题,而后两者则明知故犯,属于道德品质问题了。我写这段文字并非针对某一个人,而是明清家具研究与收藏中浮躁、趋利的一种现象。这也说明对于传统家具所用木材的研究与重新认识已到了不得不重视的时候了。”(周默《木鉴—中国古典家具用材鉴赏》胡德生绪言,山西古籍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