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佛龙:关注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版权、商标与山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7 15:29:43

关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目前是国内外竞相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也可以说是一个既“时髦”又长久的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在国际上,知识产权领域可以说是东西方国家竞争的一个主战场。西方发达国家拿中国说事儿,说得最多的问题恐怕就是知识产权问题。最近一段时期,美国、日本和欧盟先后就中国存在的盗版、假冒商品等问题向中国政府施压,要求保护知识产权。

中国的政府和企业必须做好知识产权的应对工作,必须看到知识产权是各个国家提升本国创新能力,提高本国国际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我们必须熟练的掌握、运用这个法律工具,推动本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健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秩序。

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的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21世纪中国未来的发展走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2008年6月份正式公布实施的。现在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并称为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四大战略。我们注意到,两年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极大的提升了中国的科技文化创新能力,有力的推动了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对我们应对当前这一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起到了极好的政策保障作用。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要特别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一句话,要把获取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规模转移到质量和效益上来。要有助于提升我国的文化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中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关于版权问题

版权制度现在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时代,这就是网络时代。在这里我想借用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在《双城记》里的一句话“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因为在网络信息时代里,信息的传播更加方便更加迅速。人们阅读作品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简单和方便。在这个意义上说,地球变成了地球村。

应该说我们现在进入一个信息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同时这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因为由于网络技术的出现,造成了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和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失衡。在网络时代,版权的纠纷表现的更为复杂,而且层出不穷。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我们的制度在某种情况下还存在着缺失和缺位的现象,再加上由于网络新技术的不断出现,使得法律纠纷具有与过去不同的特点,造成了版权公司和网络公司版权之间的纠纷不断,造成了公众获取信息和保护版权之间要求的矛盾,所以我想,它进入了这样一个最坏的时代,即出现问题最多的时代。

我们法律工作者必须很好的妥善的处理当前所出现的版权纠纷。我们在保护版权的同时又要维护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所以,在法律上我觉得应该在这两个方面来做出回应。

 

关于音乐版权问题

我觉得整个版权业有三大热点产业:软件业、电影业和音乐音像业。就这三大块来讲,盗版现象非常严重。如果盗版猖獗,那么就会使数字内容产业无从发展,投资者失去了投资的积极性,创作者失去了创作的这样一种欲望,就会使相关产业的发展就会遇到很大的问题。所以关于这个盗版问题,我觉得应该从产业发展的高度,从文化创新能力的高度来看待这个版权问题。

这些版权产业跟其他的产业不同。我觉得它有三个特点,首先是以版权的存在为基础,第二是以版权的交易为纽带,第三是以版权的保护为后盾。一句话,作为软件、电影、音像、图书、传媒、网络这些文化创业产业,如果没有版权制度作为支撑,这个产业就无从存在。所以我想,版权问题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产业问题,应该从多方面的这样一个层面和角度来理解当前所存在的版权问题。

首先我们要尊重版权,维护音乐创作者、制作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业呼吁音像制品的价格定价必须合理。概括说来,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它的权利是垄断的,但是正版音像制品的价格必须是合理的,它必须让消费者买得起用得上,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观点。第二个观点,要在我们的消费人群当中,创造一种创新文化、正版文化,或者说是知识产权文化。要杜绝这种制假、贩假、买假的现象出现。因此我觉得中国的文化市场,这种盗版产品和盗版文化绝对不能成为我们的主打产品和主流文化。

 

关于商标侵权问题

版权和商标都是现在知识版权的热门话题,也是中国政府和企业面临最棘手的问题。在国际市场打击假冒、反假冒,是各个国家必须遵守的国际义务,任何企业不能生产和经营假冒商标、商号和地理标记相关产品。

现在把这些假冒产品称为山寨产品,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首先必须要看到保护商标权,这是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国际义务。假冒产品不准生产,同时也不能出口。这是我们中国及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遵守的国际义务。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些地区,在一些领域,确实存在着一些假冒外国名牌,甚至假冒中国自身的民族品牌的现象出现。我觉得对这个问题不应该内外有别,而应该一视同仁,就是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假冒。

我们注意到就在上个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盗版假冒的专项行动,这就释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中国政府打击假冒。我相信,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我们维护知识产权的正常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将会起着积极的重要的影响。

 

关于山寨文化和山寨产品问题

关于山寨产品和山寨文化,我觉得它有一种多义的解释。

山寨产品是从山寨手机开始的。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产品从仿冒到技术的吸收消化到再创新,往往要走过技术仿冒到技术创新这样一个过程。当年的日本、韩国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今天的中国无外乎也在从技术仿冒到技术吸收再到技术创新,这是一个几乎必经的过程。

我觉得对于山寨产品来说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说有些山寨产品是不合适的,采用人家的专利技术,不适当的模仿人家的品牌,这就有侵犯知识产权之嫌。

但是还有一些山寨产品,在它的试制研发过程中也有一些草根智慧和民间文化,比如说他们生产的产品还带有验钞机功能,还有具有照明功能,还有四个喇叭的音响功能,实际上进行了再创新,我觉得这些山寨产品还是有一定的生命力的。那么一句话,山寨产品只要不侵犯他人的专利,这个商标有合法存在的空间,这是我想讲的山寨产品。

还有一种山寨的文化产品,比如说山寨版的电视剧、山寨版的话剧,还有山寨版的网络节目。

在某种情况下,它虽有模仿之嫌,如果是独立创作的,它依然享有版权。比如说山寨版的话剧有《罗密欧和朱丽叶》,他搞一个《罗密欧和祝英台》;有一部话剧叫《幸福像花儿一样》,他编了一部叫《幸福和草儿一样》;海岩写了一部小说《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他写了一部山寨版的话剧《拿什么整死你我的爱人》,还挺有趣的。现在还有山寨版的春晚,专门来PK中央电视台的春晚,什么山寨版的刘德华,山寨版的周杰伦。

山寨版的这个文化,我觉得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草根文化,是一个民间文化,是一个模仿文化。只要它不触犯版权这个红线,它有它合法存在的理由。

尽管我是这么来表述山寨产品和山寨文化,但是我们要从过去的中国仿造到现在的中国制造,再走向未来的中国创造。我认为创新文化、知识产权文化应该逐步成为我们的主流文化。仿制文化、山寨文化应该是一个短暂的,受空间限制的一个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