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香港三级限制2017:于建嵘:当前中国的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1:40:06

当前中国的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当前中国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要谈这个问题,首先要对中国的社会体制做一个判断。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情况下,中国以其独有的竞争力、效率和适应性日益吸引着世人目光。对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形势,世界上出现了两种完全对立的说法。一种说法叫做“中国模式论”,认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具有活力、政治最稳定的国家,目前是中国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出现了太平盛世,是值得世界上许多后发国家学习的模式;另一种说法叫做“中国崩溃论”,认为当前的中国“酝酿”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存在很大的社会风险。持这个观点主要是一些海外学者和海外媒体。我认为,现在中国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能简单用哪种模式解释,只是我们现在正处于一个矛盾的凸现期。

一、群体性事件与社会稳定

那么,今天的中国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的国家又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呢?我首先要讲的是“群体性事件与社会稳定”。今天我们之所以如此关心群体性事件,就是因为群体性事件是我们观察和分析中国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窗口。

最近十年来群体性突发事件正在迅速增加。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资料,1993年全国共发生群体性事件8709宗,1999年超过32000宗,2003年60000宗,2006年90000宗;而群体性事件的类型也开始从单纯的社会纠纷衍生出了维权类,社会纠纷类、社会骚乱类等多个种类。

(一)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维权活动

1、农民问题。天下可忧在民穷,天下可畏在民怨。彭荣俊是衡阳一个普通的农民,他通过宣读中央文件的方式发动群众,成立了一个由13名“减负代表”组成的队伍,组织了上访、宣讲中央文件、直接与镇村干部谈判等一系列的维权抗争行动,对最终取消农业税起到了积极作用。2008年12月6日,彭荣俊被第四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评为“改革开放三十年十大农民风云人物”。但也有少数农民从对基层干部施政行为的怨恨发展到对体制的不满情绪,从单纯的税费之争到了整个土地问题引发的争执。目前,土地问题已经成为农民问题的焦点,也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问题的变化上。

首先,双方当事人方面有了较大变化。从控告方而言,虽然村民联名仍然是最为主要的形式,但村级组织已成为了重要的控告方。在一些实际性的冲突中,村民男女老少齐上阵的情况也经常发生,这与税费争议时主要以抗争精英为主有明确的不同。从被告方来说,市县成为被告方的比例较高。在农民税费争议中,被告方主要集中在乡村两级组织。其中,乡镇政府是最主要的被告,市县很少成为被告的主体。特别要指出的是,在目前的土地纠纷中,一些房地产经营公司和开发区成为了被告方,这在税费争议时期是没有的。

其次,农民土地抗争的地域分布发生了变化。目前农村土地纠纷最集中的地区是沿海较发达地区,其中以浙江、江苏、河北、山东、广东最为突出。这些地区争议的主要是非法或强制性征地,农民控告的对象主要是市、县政府。在安徽、河南、黑龙江等地区所表现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对农民土地承包权的侵犯。

再次,农民土地抗争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在农民的税费争议中,上访、宣传和阻收是最主要的抗争方式,而到了农民的土地纠纷中,抗争方式多为到县市政府部门门口或被征土地上静坐、游行示威甚至在高速公路、铁路上静坐等。

最后,农民土地抗争的冲突程度变得相对激烈。在农民抗税维权时,由于中央明文禁止使用警力,地方政府在使用警察镇压农民维权代表要承担政策和农民反抗的双重风险,所以除个别事件外,很少在税费问题发生一定规模的警农冲突。而目前的土地维权抗争活动中,由于利益巨大,双方争议无法协调,地方政府动用规模警力对待失地维权的农民时有发生。

2、工人问题。导致工人维权抗争的原因较为复杂,其中因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拖欠工人工资等问题所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了非常大的比例。工人问题比农民问题更加复杂,其主要形式有上访、静坐、罢工、游行示威、堵塞交通要道、占领工厂等,但是这些年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暴力化趋势增加等。我认为,恰当维护工人应有权利是当前解决工人问题的首要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和基础

3、市民问题。主要表现在物业管理、消费侵权、拆迁纠纷等问题上。市民维权由于社会阶层复杂,维权的问题主要在物权、环境权及消费权等方面,基本上是个体的,群体联系有限,运用法律和关系网解决的可能性较多,显得相对理性,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对的比例较少。

归纳一下,上述事件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

第一,所有争端只是利益之争而非权利之争,可以说是“要钱不要权,不是搞革命,只要人民币”。

第二,规则意识大于权利意识。今天的老百姓讲规则,而西方国家讲权利。只要各级官员遵守规则,即使有些规则不尽合理,老百姓都能容忍,不会引经据典的较真。

第三,反应性大于进取性。今天的老百姓政府不找他麻烦,他不会找政府麻烦。他会说你怎么拆我的房子?他不敢说你怎么不拆我的房子?政府乱作为他会找,不作为他不找。

(二)因社会心理失衡发生的社会泄愤事件

社会泄愤事件,预防和处理起来具有相当的难度,这首先是由其自身的几个特点造成的:

1、无组织动员,突发性极强。这些事件往往是因一些偶然事件引起,没有个人上访、行政诉讼等征兆;没有明确的组织者,找不到磋商对象。

2、无利益诉求,参与者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吏治腐败等现象的不满,以发泄为主。

3、无权威信息,信息传递有新的特征。失实或错误信息的传播使事态扩大。这些信息激起民愤和聚集人员使事态扩大;这些信息主要通过口头、短信和网络的传播。

4、无规则底线,时有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个人极端事件与公共安全

1、自卫性抗争事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自卫性的抗争,这种抗争往往会获得社会的支持。2009年发生了邓玉娇事件。有人对她非礼,她砍那人两刀,把那人杀了。这起事件发生以后,引起了很大的舆论关注。正常情况下,这只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但经过网络的传播,事情弄得很大。

2、自残性维权。民众的权益受到侵犯后,经过上访等方式维权获不到解决,采取自焚或其它伤害自己的方式进行维权,这种抗争获得社会广泛同情,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促进社会的进步。2009年11月19日,成都市发生了一起命案,一个叫唐福珍的女人自焚了。唐福珍自焚后引起很大同情,因为很多人认为支持唐福珍就是保护自己。如果整个社会对唐福珍事件视而不见,就还会发生同样的问题,我们非常不希望民众采取这样的过激行为,这不可能解决问题。

3、报复性攻击。公民自认为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了侵害或者尊严受到侮辱而采取非法行为进行报复。对于这类事件,最重要的是发现和干预,建立社会心理发现和干预渠道,对弱势群体进行关怀和心理引导。

4、泄愤性暴力。某些人因某些原因,以报复社会为目的宣泄心中的愤恨,针对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甚至针对比自己更弱的人施加暴力,这种情况属于明显的反社会和谐。一个正常的社会不可能避免出现反社会的杀人狂,但一个不健康的社会将会促使更多的人走向这条道路,因为个体的力量对抗不了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各种问题,这类行凶者产生了绝望,从而诱发反社会行为。此类事件在数量上的急剧上升说明中国进入了一个社会心态更复杂的阶段,如果不及时调整和积极处理,必然会影响到和谐社会进程,甚至发生一些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而要让弱者免于生活无着的恐惧、免于被欺辱蔑视的恐惧、免于被社会抛弃的恐惧,让普通人免于成为无辜受害者的恐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

三、两个结论

结论一: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

虽然,当前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的社会冲突事件,但这些事件并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政治统一性和社会管治有效性,应该说,中国社会总体上是稳定的。

说中国社会政治上是统一的是指,只要中央做了决定,哪怕地方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存在,但大的思路还是按照中央的指示去做,还是拥护中央的;说中国社会管治是有效的是指,我们的社会现在虽然有很多人不满,人民在总体上还是拥护政府的。今天共产党人还是有资源解决目前的社会问题的。

结论二:刚性稳定潜在的危险

当前中国的社会稳定是与权威体制密切相关的“刚性稳定”,是今天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特点之一。刚性稳定以政治权力的排它性和封闭性为基础,以社会绝对秩序为目标,以国家暴力、控制意识形态和社会组织为手段,把一切抗议行为如游行、示威、罢工、罢市、罢运等行为都视为无序和混乱,并采取一切手段进行压制或打击。这样的维稳措施最主要的缺陷就是其社会管治目标的绝对性,即为了稳定可以做一切事情,而且还经常把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当成是对社会管治秩序的破坏,以不正确的态度对待民众正当的利益表达。

西方国家也搞稳定,但与我国的维稳思路不同。西方国家追求的是法律体制的稳定。2007年12月19日,世界著名政治学家斯科特先生与我一起探讨一些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源。他谈到,今天中国百姓抗议、民众上访频发的社会状况,在1920年以前的美国也出现过。不论西方,还是东方,解决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民众,而在于政府采用的解决方式。西方国家通过民主法制手段,通过建立公平正义的社会大环境解决社会问题;而我们用的是稳定压倒一切的思路,社会处于一种无形的压力之中。

压力维稳是中国特殊政治生态下的产物,是与中国的刚性稳定策略紧密相连的。压力维稳重视事后处理,却忽视了对于源头的预防;重视基层,注重“实战”,却往往使政绩考核功能异化。比如说,各地众多的一票否决制度,使诸多基层官员左右为难,不打压,地方出问题,要被追责;打压,成本高,投入大,给地方财政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且简单的刚性打压往往使得矛盾激化,出现很多连锁反应。

这个问题要自上而下逐步进行解决。中央对地方施加压力,给地方官员下“死命令”,本意是促使包括县政府在内的地方政府切实为上访民众解决问题、主持正义,从而舒解民怨,增进社会和谐。但是,面对中央的压力,地方政府往往急于求成,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访,并没有通过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是对上访群众采取截访、拘留、罚款、劳教等控制手段压制上访人员。也就是说,中央表面上强大的权力在各地的实际政治生活中发挥不出来。这样一来,中央通过责任追究制自上而下施压,导致的是压力的转移,而不是压力的消解;压力传导到地方,刚性打压激化矛盾,产生更大的反作用力,这种反作用力通过地方政府反传至中央,最终使中央政府不得不承受来自地方的由诸多社会问题带来的更为强大反作用力。不难发现,这是个恶性循环,政治统一性与有效性会受到影响。

面对社会冲突,我们更加需要新的思维。通常来讲,最具有活力的社会恰恰是充满最激烈抗争和示威活动的社会。冲突或矛盾本身并不是坏事情,是任何一个历史过程、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发展历程中都会出现的不可或缺的元素,重要的是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应对它。我们要重新认识社会稳定这个重要问题,用一种新的思维来理解社会冲突,改变“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以宪法为底线,理性看待社会冲突和社会稳定问题。面对社会问题,领导者要拿出超常的勇气、非凡的智慧和崇高的品格,找准产生各种问题的症结所在,运用各种法制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矛盾,努力为大众建立一个公平、公正、正义的民主法制的和谐社会。

问题1:当前各地拆迁问题产生的根源?

现在许多地方政府拆迁都存在两个原因,或者说是动机,一个是政治原因,一个是地方利益。我现在反复讲一个问题,这种拆迁为旧村改造带来很多问题。江西有一个地方的领导说了这么一句话,说今天假如不搞拆迁,地方政府就没有多少工作可做了。在河南调查的时候,有这么一个领导,不是我的学生,我的学生肯定不让他毕业,他说了这么一个事情,说搞拆迁老百姓都是同意的,我说老百姓怎么同意呢?他说我们拆了房子以后,到我们统一的房子去,老百姓同意。我说假如不同意怎么办?他说不可能不同意,我们停电停水,那个地方不通电不通水,他自然同意了。对这种情况我是批评的。

现在的矛盾不一定都是现在基层干部的问题。你大学毕业进了中南海,你亲民爱民了。基层干部中间仍旧有一批人承担了大量的工作。我总想,实际上真正理解这种规章的,造成今天官民矛盾的发展,不完全是这部分干部的人品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制度性安排。你想一下这些基层干部,他每一天要做什么事情?上访问题我认为不完全是执政干部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压力。一方面说可以逐级上访,另一方面又说一票否决,他怎么办?所以,不完全是基层干部的个人品德问题,许多问题是制度带来的。我认为今天官民矛盾,主要的根源在于制度,制度产生了官民之间的隔阂。

问题2:今天官员的贪污腐化是否与我们所实施的应试教育有关?

应试教育可能有问题,但在中国,离开它还不行。比如公务员考试,很多人说公务员考试不能这么考,但相对于今天中国而言,公务员考试还是相对公平的。应试教育可能是不行,但应试教育给基层民众留下一条通向仕途的通道,通过考试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问题3:请您谈谈有关“人肉搜索”问题?

这是我最近研究的问题。我不大上网,但12天以前新浪找到我,说你应该建个微博。这是很好的东西,它可以给每一个人赋予一个话语权,可能改变中国传统标准的话语支持。我认为,今天网络的一个功能是相当于报纸。每一个人都可以变成一个新闻中心,可能对中国的政治生态带来重大的影响。我现在讲一句话,同时有六万人在看,比办一个报纸好多了。我认为孙中山先生当年说的“熏蒸阶段”,现在的网络实现了。我们都是舆论,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每一个话筒,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

对“人肉搜索”问题,我认为所有的网络应该做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就是怎么样一方面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应当怎么承担?应该是现代科技带来新的规矩,应该有一种新的方式,原则就是保证公民的利益,但是也要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