炯然潮汕话怎么读音:为什么城市总要拿农村开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11:15:47
转摘自别人的文章         

          农民“被上楼”,不是真正“新农村”

一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拆村并居,无数村庄正从中国广袤的土地上消失,无数农民正在“被上楼”。各地目标相同: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他们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这项政策被地方政府曲解成为以地生财的新途径。一场新的圈地运动正在广袤的农村上演。(11月2日《新京报》)

  毋庸讳言,这场拆村运动是对农村和农民一场可怕的掠夺。尽管它可能打着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化等各种好听的旗号,可本质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强制减少农村宅基地面积,为城镇建设换取增量用地面积,进而获得更多的土地级差收益,维持并扩大地方政府的卖地财政。

  轰轰烈烈的拆村运动,让古老的乡村生态几乎毁于一旦,小集体的熟人社会被强制替换成大集体的陌生人社会,淳朴而深厚的千年传统在社区化的居民楼上不复存在。而在实际生活层面,“被上楼”了的农民依然是农民,但是农民式的生活方式却被彻底改变,各种生活成本骤增,耕田种地甚至需要坐车,农具无处堆放家禽无处饲养,蔬菜无处种植农作物无处保存,这难道就是地方政府想要的“新农村”吗?

  把古老的村庄通通拆了,造几栋楼把农民赶进去群居,等到政府部门破坏完了,却对农民今后的生活甩手不管,只拍拍屁股拿走卖地收益,这是什么样的逻辑?在这场农民“被上楼”运动中,城里面曾经发生过的各种野蛮拆迁行径再度上演,而且无所不用其极;对于维权意识更淡薄、维权手段更稀少的农民,拆起房子来更野蛮更暴力和肆无忌惮。

  因为城镇建设占用了过多的耕地,所以要求农民让出自己的宅基地,用以复耕保住耕地红线──这样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相当于城镇“吃饭”却强要农村来“埋单”,权利与责任完全错位,原本安宁的农村,莫名其妙就成了城镇建设缺少规划和节制的牺牲者,完全让人看不到公平性何在:农村凭什么总是必须补贴城市?众所周知,历史上的农村补贴城市造成了日趋严重的城乡差距;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究竟还要继续让农村补贴城市到何时呢?

  在土地既定的情况下,既要保证经济发展用地,又要保证耕地和粮食安全,增减挂钩机制对政策制定者而言也许是一种无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因此而无视公平正义。《宪法》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农民对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绝不容地方政府肆意侵犯的,违背农民意愿的拆村圈地运动大有违宪嫌疑。

  退一万步说,就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真要实施,也有一个根本性的前提条件必须保证,那就是:必须建立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必须限制地方政府权力滥用,必须保证农民的自由选择权利和获取土地收益权利。在此前提条件无法得到保证的情况下,这种城乡挂钩就是一种变相掠夺,必须紧急叫停。

农村被城市化实际就是农民下岗 

----因为农民失去土地与当初国企员工失去工作的过程一模一样 
     今天一位农村的远房亲戚找到我,要我在武汉市一定给他家找个小生意做;原来他的家乡被城镇化了,现在一家人为自谋出路而焦急;因为他家原先一直承包鱼塘,所以这么多年来生活无忧。谁知城镇化的改革竟然在他这偏远农村实行了,于是承办的鱼塘被强制性收回;承包的土地集中了,住房拆迁搬到了镇里统一修建的楼房。现在他家连菜园都没有了,再加上又没有做过建筑;所以才焦急地找我想到武汉市自谋出路。
是啊!这些年只听说他家还顺畅,因为养鱼也是一门职业呀;再加上他家还有五亩田和三亩地,所以他家在农村实际是中上等家庭。因为他承包了村的三十亩鱼塘,好的年成收入在二十万以上。如今鱼塘被村里强制性收回,补偿三万元说是今年的损失;八亩土地村里一次性补偿十六万。再加上住房补偿二十万,所以这次城镇化使他家用三十九万元全部买断了;最后镇里的住房三室二厅自己只花了十二万,其它的全部是镇上的补贴。所以现在全家人还剩下二十七万,这就是自己今后子孙后代自谋出路的钱。
在这次全国城镇化的推进中,竟然连偏远山区也在搞城镇化;而且山东诸城等地率先撤销了全部行政村,引导农民集中到中心村居住。现在全国撤村改社区的工作正在蓬勃发展,我见到不少地方集中社区的房子都建起来了;最后只等待上级指示就动员农民拆迁。在我看到的实际情况中,这些撤并举动并不是在建设用地紧缺的情势下出现的;而是如同当年的下岗运动一样,到处推广的全国性运动。可惜的是在这样的运动过后,实际给我们社会造成了大量的三无”(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农民。因为在我调查的五处新农村建设中,没有一处有农民就业的经济实体;就连农民的土地集中后宁愿闲置,也不愿意农民组织生产合作社进行农业的再生产;所以我对这些转为社区的农民也只能是爱莫能助。
我曾经问一个推广新农村运动的党委书记,为什么要推广这项运动;他说这是国策,他们只能执行;而且他还到武汉市的柴林头村考察过,发现有城中村的改造竟然有村民得到赔偿千万元以上。所以他们提前将农民集中起来,以后的赔偿就直接由政府代领了;这也减少到时拆迁的社会矛盾,而政府又获利了;所以他们对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很高。我说那农民呢,他们不是彻底成为了三无人员吗;他竟然说农民得到了钱,应该自己想办法。
   
这实际与当初国企下岗一模一样,最后国企下岗人员的今天肯定是这些被城市化农民的明天。当时本来是困难企业下岗,结果演变成全国的大下岗运动。当时很多效益好的单位也下岗,而且也是一次性买断和三年递减补贴费的方式;与当前全国农村城镇化的过程一模一样。可惜的是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凡留下的没有下岗人员全部比下岗人员强;从而城市低保实际就是下岗人员的总称。按照这些的实践类推,十年后我们的城市化农民将是我们社会的贫困群体;因为失去资源和失去工作,是谁都应该是贫困的人。
    
从理论上讲,农村城镇化应该是那些工业用地紧张的农村;用城镇化的形式将农民集中起来,同时安排农民就近转入工业就业。这样的目的一方面解决了农民就业,另一方面节余了用地;从而实现了社会效益集约化。可现在却是连工业肯定到不了的偏远山区都搞城镇化农民社区,难道要农民赶牛到几十里外的田地耕种吗。更何况现在的城镇化小区根本不能养牛,就连农民的种田工具都没有办法存放;这难道是要农民种田吗。既然农民不种田,又没有就业渠道;那农民如何生存呢,农民的后代又如何生存呢。这就是我们社会的新农民,从祖祖辈辈居住的家园迁出来到农村社区;结果是一次性的补偿到手了,而未来却没有了。我到过五处城镇化的农民小区,没有见到一个农民由政府安排就业;全部是自谋出路了。如果说自谋出路农民的热情很高,那么城市下岗人员的悲惨今天将是这些农民的明天;因为这是愚昧的代价。
    
我们知道:农村社区化和农民城市化,它根本解决不了农村经济问题;因为集约经济就是不走城镇化之路,它同样也能在农民分散居住中体现。而在具体的实际推动中,政府看中的还是房地产经济;这才是我们各级政府根本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因,因为城镇化和城市化最大的赢家是政府。农民自谋出路了,集中起来的土地政府可以随心所欲地开发了;因为政府开发不需要买土地,而且银行还优先贷款。看来当年下岗的悲剧要在农民身上再现了,因为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城市化是一条扭曲的发展路径。

中国城市化进程已经走入死胡同 

最近某些著名经济学家仍然在为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存在泡沫做辩护,他们的重要依据便是中国的城市化仍然有巨大空间。不可否认,中国的农村人口比例仍然占据总人口比例的绝大多数。就数字游戏而言,只要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比例此消彼长,达到欧美或日本等国的水平,那么现阶段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也就算是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起步。既然是二万五千里长征刚刚起步,那么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理所当然地还有长足发展空间,楼市也就不存在什么泡沫了。
    然而经济学家们似乎忘了,中国的人口构成比例有其特殊性,美其名曰“中国特色”。经历了二十余年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人口逐步进入倒金字塔的421结构,即四个爷爷辈、两个父母辈以及一个独生子女结构,这也就是说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走到了尽头。想当年土匪一般的扒房子牵牛抓人,流出来打出来就是不能生出来,造就了当前中国特色的人口结构。即便有个别人“家破人未亡”,顽强地偷生超生,那也于大局无补,根本就可以忽略不计。当然了,我们不能说计划生育政策不对。但就人口红利来说,极端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起到了非常负面的效果,任何人都不能否认。
失去了人口红利,城市就有萎缩的危险,美国的底特律就是一个明证。虽然说汽车工业的衰退直接导致了底特律的颓废,但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人口的不断萎缩。一个老龄化的社会,一个老龄化的城市,时间就是最大的敌人。再过二十年,等到独生子女们的父辈逐渐老去,中国就正式宣告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一个很明显的证据就是,当前中国各地小学严重招生不足,一个班原本计划招生30人,最终却只能招来10人8人。更有甚者,随着大量小学校的关停转并,小孩子们不得不到更远的地方上学。这些都是人口萎缩的充分证据。一个即将步入老龄化的社会,还在奢谈城市化进程岂不是显得很滑稽?
     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辈们大量进入老龄化人口群预计还需要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但这并不能说明中国还有二十年城市化之路可走,因为我们还有极其“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结构。改革开放初期的伟人们只在东南沿海画圈圈,于是乎全国的青壮年们都孔雀东南飞,用三十年的时间在东南沿海完成了城市化布局。从此中国经济东西部二元制结构便呈现在世人面前。这种根深蒂固的二元制结构,即便是中央号召西部大开发,并且给予政策及资金的大力支持,也无法得到根本性的逆转。今年初长三角和珠三角用工慌就是一个预警。一旦青壮年们都留在了中西部而不到东南沿海打工,当年伟人们画的圈圈就很有可能被摸掉,三十年的成绩也就付之一炬了。
    最近中国西南地区出现了历史性罕见的干旱,我们注意到走出家门找水背水驮水干重体力活的尽是一些老弱病残。青壮年们都去哪儿了?他们都在东南沿海打工,早已经“被”城市化了。事实上西南旱区农村只是全国农村的一个缩影。在干旱的大背景下,碰巧镜头活生生地捕捉到了旱区农村人口结构的现状并公之于众,这也是全国农村留守人口的真实面貌。这些农村留守人口实在已经无法再为中国城市化进程添砖加瓦了。尽管城市以“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进行忽悠再忽悠,但农村留守的孩子和老人们仍旧默默地背水驮水。他们偶尔停下脚步,那也就是擦擦汗水,然后再默默地背水驮水,绝不可能调头进城。城市也绝对不可能接受他们,以“让生活更美好”的借口坚决地排斥他们。
    每年春运期间全国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其实在某种角度证明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已经达到了空前的峰值,并且逐渐走入死胡同。中国特色的人口结构和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结构决定了中国城市化进程跟农村人口及城镇人口比例没有多大关系。那些昧着良心的经济学家以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比例论证中国城市化进程仍然有巨大的空间,继而论证中国房地产不存在泡沫,论证高房价的合理性及必然性,以此效忠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愚弄不明真相的群众,其心实在可诛!专家学者们刚刚洗干净泥腿子,裤管还没晾干之际便忘了自己村口的模样,这是中国除了高房价之外另外一个极其可悲的现状。

别拿城市化充当算计农民的借口

 一个农民住在什么样的房子里,这所房子用青瓦白墙还是红砖红瓦建造,邻里之间用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沟通交往,喜欢在房前屋后种上几株香椿还是一畦菠菜——在中国农民拥有宅基地和建房的钱的前提下,这一切似乎都能顺理成章,自我决定。

 

    然而,一场在全国多个省市进行的“农民被上楼”运动,将使农民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利变得虚无——据11月2日《新京报》报道,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启发,二十多个省市正在让农民们集中“上楼”居住,在山东、安徽、河北等地的许多农村,农民将放弃他们的宅基地产权和之前倾尽心血的房屋,以便腾出宝贵的土地用以“复垦”耕地,来弥补城市因扩张而缺乏的建设用地指标。一项旨在保持耕地总量的宏观政策,在地方政府的创新下,正成为侵蚀农民财产权利的主要手段。

 

    农民的宅基地是农民的合法财产。农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谁也无权干涉。对农民盖好的房屋实施集体性的拆迁,“让农民集中居住”,违反了农民对自己财产自主抉择的权利,也强行剥夺了农民居住的自我意愿。统一规划的楼房再尽善尽美,都不能替代农民自己的选择,遑论用极低的价格对地上建筑物进行补偿,而不补偿农民的宅基地。再冠冕堂皇的城市化理由和城乡统筹,都不应算计到农民的合法财产上。

 

    现在的个别城市政府和一些居心叵测的学者,对于农民的宅基地妒火中烧。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农民现在的人均居住面积超过了城市数倍,是“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但正如前文所述,农民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的私产,农民愿意用什么样的方式居住,取决于农民自己的选择。假如城市中的一个穷人说,富人住在别墅里,是对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人们会认为这个人疯了。为什么城市富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保障,而农民活该受欺负?

 

    中国农民的宅基地不但是农民的合法私产,而且,如果赋予农民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充分权利,农民还将盘活这一宝贵的资产,从而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如果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可以建造可供出售的商品房,农民的宅基地可以抵押和流转,农民完全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来决定自己的居住方式,比如,集中居住。腾挪出来的土地是用来建造出售的房屋,还是进行复垦、把土地指标“卖给”需要建设用地指标的城市建筑商,均取决于农民自己的财富最大化选择。农民也将从自己的财产权利当中分享可贵的土地增值收益,有了这笔收益,农民可以选择创业、联合、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来增加收入和创造财富。由农民自发选择的小城镇的城市化,也将在市场的选择中演化出来。城市化不是现在的城市政府规划出来的,而是市场自然秩序发展的一个结果。

 

    几乎同样重要的是,农民的居住方式是与农民的生活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农民的乡村秩序和伦理风俗,皆寓于这些延续了几千年的建筑形式和居住方式当中。不但没有人有权侵害农民的居住自由和财产权利,也没有人可以违背农民的意愿,改变甚至扭曲农村现有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