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官方合作网站:道家的跟本《太上感应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6 15:24:14

        《太上感应篇》是道教的经典著作之一,旨在劝善,简称《感应篇》,作者不详,内容融合了较多的佛、儒思想,许多内容至今仍然具有积极意义。

贾迎春与太上感应篇

概述

     

《太上感应篇》是道教劝善书之一,简称《感应篇》,作者不详。   《宋史·艺文志》收录“李昌龄《感应篇》一卷”,《正统道藏》太清部有《感应篇》三十卷,题“李昌龄传,郑清之赞。”《重刊道藏辑要》有《太上感应篇集注》等,《道藏精华录百种》有《太上感应篇樾义》二卷。该文思想可上溯至《玉钤经》、《道戒》和《抱朴子·内篇·微旨》转引的《易内戒》、《赤松子传》和《河图记命符》等书。《太上感应篇》篇幅不长,计一千二百多字。主要借太上之名,阐述“天人感应”和“因果报应”。

太上

  太上,就是太上老君,原名李耳,又称老子,著作有《道德经》。是我国道教始祖,上天至尊之圣。

主旨

  《太上感应篇集注》云:“太上者,道门至尊之称也,由此动彼谓之感,由彼答此谓之应,应善恶感动天地,必有报应也。”意即所谓“感应”指善恶报应,由天地神鬼根据世上人们的所作所为给以相应的奖惩。因此,开篇即以十六字“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为纲,宣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观念。接着指出人要长生多福,必须行善积德,并列举了二十六条善行和一百七十条恶行,作趋善避恶的标准,最后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作结。

理论

  《太上感应篇》认为,“大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于是人们的作为通过天地鬼神来裁决。当人非义而动、背理而行时,就会“大则夺纪、小则夺算”,而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最终“算尽则死”,人就离开了人世;如果死有余辜,还将殃及子孙。所谓“是道则进,非道则退”,则“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避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翼。”若改恶从善,则将转祸为福。

观念

  该书有佛教“因果报应”的观念,但又与佛教观念有一定的差距。佛教认为因果通前世、今世、后世三世,该书则更强调现世现报,作恶有过的最直接后果就是肉体的消亡。修身保生是道教的哲学,现世生命形式的存在是根本,要更加重视现世,更加珍惜现实存在的生命。所以“欲求长生者”,就必须回避大大小小“有数百事”的过错,而与避恶相统一的是趋善,“善”能使人达到更高的人生境界:得道成仙。因此,《感应篇》大谈行善的好处,它在道教宣扬的人生最高境界——得道成仙的理想下,竖起了一架可以登临的梯子,即现实的行善态度。

内容

  在西汉刘向的《列仙记》中以及各类道书中,成仙术多是外炼丹药、服食神果仙花、苦诵经文,甚至有朝一日骑龙乘鹤飞升,或是内练真气。这些成仙途径或空虚,或玄妙,都那么令人难以捉摸。而在《感应篇》中,“行善”成为成仙唯一的、现实的手段。“夫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这里的“善”,不再是《列仙传》中马师皇拯救神龙、子英善待金鲤的那种具有神话色彩的善,而是从家庭、社会人际伦理关系出发的生活准则。“不履邪径,不欺暗室”、“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等等。

思想

  《太上感应篇》虽是道教书,却融合了较多的佛、儒思想。它提倡“积德累功,慈心于物”,类似于佛教多善积德、慈悲为怀的精神,强调“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则体现了儒家伦理。在儒家学说中,尤其强调五伦纲常,认为君臣、父子、夫妇的等级界限分明,而在《太上感应篇》中亦以“扰乱国政”,“违逆上命”、“用妻妾语”、“违父母训”、“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事,不敬其夫”作为恶行的准则。可以说,《太上感应篇》实际上建立的是,以儒家道德规范和道释宗教规戒为标准的立身处世准则,显示出北宋时期道、佛、儒三教合流的趋向。

内涵

  《太上感应篇》充分体现了对鬼神权威的敬畏,而这也是佛、儒、道共同的观念。该书认为天上、地上和人体内都有录人罪过、降祸福于人的神或鬼,如大地上的司过之神,天上的三台北斗神君和人身上的三尸神,它们对人的规范和约束是时刻存在的,人应该敬畏他们,对象征神鬼的日、月等物皆不可不敬,故而把“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都视作恶行;而“无故杀龟打蛇”也会引起“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

历史

  《太上感应篇》最初只在民间流传,南宋时始获官方重视,历经宋、元、明、清而久盛不衰。它不再局限于虚无的说教,而是建立了现实的封建伦理准则,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言行,特别是有助于保证国家、社会、家庭的严谨秩序,故而博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同时,那些诚心修道者也推崇它,因为它不同于一味要求人们凝神思道,清心静虑的心灵修炼术,而是具体、现实地提出了行善得道的方式,这使得世俗道教从精神道教中分离出来,满足了人们渴望通过现实的生活方式也能到达得道成仙的人生境界的愿望。   宋理宗在卷首亲题“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八字。此后,为之作序、作注者代不乏人,影响十分广泛,乃至日本、朝鲜等国,皆有此书的流布。书中大义谓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人若想长生多福,必须行善积德。书中还列举了诸善与众恶条文,作为趋善避恶的准绳。   但在元代,《太上感应篇》既当过宠儿也当过弃儿。这就是世祖在位前后有一场佛道论辩闹剧波及到对“伪道书”的禁毁。开始还没将它列入禁书目录,后来由于扩大了禁目范围才无从幸免。   《太上感应篇》原文   太上感应篇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   是以,天与地,有思,有过,神或凡人不为。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   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此为总论)   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其他各神亦然。   凡人,若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   以下是神或凡人一些约定熟成的思维方式:是道则进,非道则退。   从善思维方式和表现:   不履邪径, 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   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   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   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 不炫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   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所谓善人,人皆敬之。   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 。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   从恶思维方式和表现:   苟或非义而动,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   慢其先生,叛其所事。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   刚强不仁,狠戾自用。是非不当,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   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赏及非义,刑及无辜。   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凌孤逼寡,弃法受赂,   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见善不为,   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凌道德。射飞逐走,发蛰惊栖。   填穴覆巢,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   以恶易好,以私废公。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   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   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认恩推过,嫁祸卖恶。   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纵暴杀伤。   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   决水放火,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   见他荣贵,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   负他货财,愿他身死。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   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称而抑之。埋蛊厌人。用药杀树。   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掳掠致富。巧诈求迁。   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于他。怨天尤人。呵风骂雨。   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   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   弃顺效逆,背亲向疏。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施与后悔。   假借不还,分外营求。力上施设, 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餧人。   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称小升,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   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嗜酒悖乱。骨肉忿争。男不忠良,   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当行妒忌;无行于妻子,   失礼于舅姑;轻慢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他,   偏憎偏爱;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行多隐僻;晦腊歌舞,   朔旦号怒;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哭;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   夜起裸露,八节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月燎猎,   对北恶骂,无故杀龟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   死有余责,乃殃及子孙。   又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   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杀也。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   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补遗

成书时间和作者

  《太上感应篇》的成书时间和作者,自古迄今说法甚多。有人认为《太上感应篇》早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如清光绪年间许越身在《太上宝筏序》中说:“《感应篇》与《道德经》同出于道祖李伯阳手笔。”也有人认为其书汉代就有,毛金兰在清同治年间叙述道:“尝考洪楚产云:“《感应》一书,历汉而唐,自宋而明,敬奉已久。’”还有人认为其书成于魏晋,作者是葛洪或慕容皝。征诸史籍,这些说法或为市井侈谈,或为臆测之说,无法令人相信其真实性。

正史记载

  最早著录《太上感应篇》的正史是《宋史》。《宋史·艺文志》记载:“李昌龄《感应篇》一卷”,许多人据此认定《太上感应篇》成书于宋代,作者是李昌龄,清朝人惠栋、俞樾都持此说。在宋代,至少有两位叫李昌龄的人,一是北宋初年做过右拾遗、字天锡的李昌龄,《宋史》卷287 有他的本传;一是南宋初年被称为“蜀士”或“汉嘉夹江隐者”的李昌龄。惠栋等人认为是李天锡,也就是说,《太上感应篇》成于北宋初年。当今的一些学者则认为是南宋的李昌龄,即该书成于南宋初年。事实上,这两种意见均失于考订,为史书所误,因为《宋史·艺文志》的记载是不准确的,无论是北宋初的还是南宋初的李昌龄都不曾作过《太上感应篇》。要弄清这一点,只要注意以下的史实就行了;一是北宋末年被宋徽宗赐封为虚静先生的正乙道第三十代天师张继先曾为《太上感应篇》作颂,其颂文讲:“人之一性,湛然圆寂。涉境对动,种种皆妄。一念失正,即是地狱。敬诵斯文,发立汗下。煨烬心火,驯服气马。既以自镜,且告来者。”这篇颂文收录在《道藏》中,题为《虚静天师颂》。二是《太上感应篇》在北宋末年已被收录在《政和万寿道藏》中,这部《道藏》在南宋淳熙年间被太乙宫全部抄录,孝宗赐名为《琼章宝藏》,后来太乙宫道士胡莹微曾在《琼章宝藏》中读过《太上感应篇》。以上两点表明,在南宋之前《太上感应篇》即已成书。三是《太上感应篇》的广泛流传是从南宋初年开始的,当时的官修和私修的目录之书也开始著录此书。而北宋的史籍中却寻不到《太上感应篇》的任何踪迹,如果此书真的成于北宋初年,以北宋统治者对道教典籍的重视及李天锡的地位,《感应篇》是不会没有影响的。这说明《太上感应篇》成书于北宋初年的可能性极小,甚至可以说是不存在的。因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太上感应篇》成书于北宋末年,在南宋初年开始广为流传,其作者不详。

在《红楼梦》中提及

  《红楼梦》中"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一回中提到贾迎春翻阅《太上感应篇》,恰好准确点出了贾迎春的为人和性格。

社会意义

  《太上感应篇》问世后,许多人只把它看作是劝善之书,强调它的社会功用,这是不全面的。《太上感应篇》重视行善去恶,目的在于求道,因而它首先是一部道书。这是我们需要指出的,否则就无法全面认识这部影响广泛的古籍。尽管如此,《太上感应篇》所竭力倡导的善行,竭力主张去除的恶行,诸如爱国爱民、敬长爱幼、慈心于物等等思想,都是中国传统美德的组成部分,经《太上感应篇》的提倡,就更加深入人心,对规范世人的行为是大有帮助的,这正是它的意义所在。

白话文

  《太上感应篇》白话参考   太上老君说:人的祸福没有门路,完全是由自己招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像人影紧跟着形体一样,绝不差错。   所以天地之间,有专管过错的神明,按照人们犯罪的轻重,来削减寿命(人活一百天叫一算,十二年叫一纪)。不但寿命被减,还让恶人贫困损耗,忧患重重,人人厌恨,刑罚跟着而来,吉祥之事都避他而去,恶煞凶星却祸害他,到了寿命已减尽时,就是死期。   三台神君掌金玉,禄位,土田;北斗神君掌延生,注死,祸,福。他们在人的头上,记录人的罪恶,并且依照轻重来夺除寿命。又有三尸神(上尸神彭倨,中尸神彭质,下尸神彭矫),分别居于人的脑、胸、腹部,每到庚申日就进见天曹,检举人的罪过。灶神每至月终,也上天庭,述说人的善恶。凡是人犯了罪过,都难逃神明的鉴察,罪过大的就被夺除寿命十二年,过失小的就被减去寿命一百天。大小罪过,共有一百多种,想要延年益寿,先要避免这些罪过。   顺天理,合人心,即是道,当勇往力行,与道同进;逆天理,拂人心,即非道,应厌恶而远离,为之则为道所弃。为道者应当:不去不正经的地方;不暗中做亏心事;力行好事,多积阴德;发慈悲心,爱护万物;尽忠国家,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姐妹;先端正自己的品行,然后劝化他人;怜惜和救济孤寡无依靠的人;尊敬老人,爱恤幼儿;虽然是细小的昆虫,无情的草木,也不忍心伤害;别人有不吉利事,就怜悯他;别人做好事也一同高兴;别人有急需时,慨然济助;别人有危险时,立刻救济;看见别人得意时,就如同自己得意一样,而且还要尽力的去扶持;看见他人失意时,就如同自己失意一般,多方的救护;不宣扬他人的缺点,不夸耀自己的优点;阻止恶事,表扬善事;把多的让给人,把少的留给自己;受人欺侮,不怨恨;受到宠爱,却惊畏、谨慎;给人恩惠,不求报答,施舍给人,不后悔。   能够如此恪遵奉行的善人,大家都尊敬他,上天保佑他,福禄不求自来,邪神凶星敬畏他而不敢相犯,众神灵处处保护他,做事情一帆风顺,并且能够成神成仙。想成天仙的,可以形神俱妙,与道合真,需要做一千三百件善事;想成地仙的,可以不饥不渴,寒暑不侵,需要做三百件善事。   有的人却违反道义而动恶念,违背天理而做恶事,就如:把行恶事当作能耐;残忍的做伤人害物的事情;暗中加害忠厚老实的人;背后欺瞒上级和父母;对老师傲慢无礼;对自己的职责不尽力;欺诳无见识的人,使他误事;诽谤同学,败坏他的名声;虚伪奸诈,不诚实;呵斥谩骂同族、亲戚;气质暴戾,性情凶狠乖戾;一意孤行,不听善劝;以非为是,以是为非;亲近恶人歹事,远离善人好事;暴虐下属,贪下属之功为己功;奉承上司,曲意逢迎;受别人恩惠不报答;受别人委屈,怀恨于心,念念不休;不重视民情,不为国为民,反而违法乱政;奖赏无功之人,处罚无罪的人;谋财害命;陷害别人,以夺取官位;杀死降服的人;驱逐正人,排拒贤人;凌辱孤儿,逼迫寡妇;做官的抛弃法律,接受贿赂,是非曲直不分,轻罪判重刑;看到临死刑的人,不哀怜,反而怒骂他;知道自己的过失,却不肯悔改;看见善事,却不愿去做;自己犯了罪,反而牵引他人,脱卸自己的责任;隐藏秘方、技艺,使不得传播救人;讥谤圣贤教诲;欺侮、诬蔑有道德的人;射杀飞禽,赶捉走兽,掘挖蛰虫,惊吓栖鸟;毁损洞穴鸟巢,使虫鸟走兽无法居住;伤害怀胎的动物,弄破鸟兽蛋卵;常常愿人失败而幸灾乐祸;怕别人成功,捣鬼使人失败;让别人陷于危险境地,以求得自己的安稳;扣减别人财物,增加自己私利;用坏的换取别人好的东西;为了图谋私利,妨害公益;窃取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掩蔽别人的善功,宣扬别人的丑事,指摘别人的阴私秘密;消耗或浪费别人的财物;挑拨别人的骨肉至亲分离或是不和;侵夺别人心爱之物;协助别人为非作歹;放纵意志,作威作福;屈辱他人以求自己胜利;损伤别人农作物;破坏人家的婚姻;侥幸致富,不知行善反而骄奢;侥幸逃过刑罚或难关,却不觉得羞耻;别人所做的恩德,硬说自己的功劳;推诿扯皮,转嫁灾祸或罪恶;凭财势、奸巧争得地位、奖赏等美名;常包藏奸诈、害人之心;限制别人长处,使人不能舒展;掩饰自己短处,不肯悔改;利用威势,逼迫挟制他人;放纵暴行,杀伤人命;为了时髦而裁制衣着,为自己的口腹而宰杀动物;任意抛弃粮食不珍惜;劳役人民,扰害百姓;使人破产,乘机夺取财宝;决水冲毁,或是放火焚烧,毁害人们居住的房屋、生命;搅乱秩序和程序,使人劳而无功;损坏别人的器具物品,使无法使用;看到别人荣华贵显,希望他被降免;见人富足有余,望他家破财散;看到他人妻女貌美,便起了邪淫之心;欠人财物,希望他死,不必还债;非分的奢求,不能遂心,就咒骂怀恨他人;别人有不如意时,就议论他平日的过错;见外貌丑怪的人,不怜悯,反而讥笑;见人有才能,不称赞反而贬抑他;暗地里埋下蛊毒害人;用邪术、妖法蛊惑人;用毒药杀伤花木昆虫;对老师怀恨,发怒,无礼之至;敢于冲撞、打骂父母兄长;强取豪夺,喜好侵占;不脚踏实地,靠掠夺、欺骗致富;以奸巧的手段求得升迁;赏罚偏私,不公平;安逸享乐,放纵不节制;刻薄虐待自己的部属或奴婢;恐吓他人,使他人心生恐惧;事不如意,就归咎天神、他人;风雨失时,便肆意怒骂;唆使他人斗争,撮合别人诉讼;盲目加入不法的帮会,为非作歹;听从妻妾不合道理的话,违背父母的教训;喜新厌旧;口是心非;贪污钱财,欺瞒上司;造谣陷害清白无辜的人;毁坏别人的名誉和人格,自以为正直;污骂神明自以为公正;离弃顺天理的事,却效法逆天理的事;背离至亲骨肉,反而向外人献殷勤;存心不良,反叫天地做见证;做污秽事,却请神明照察;施舍财物,后又懊悔;借人财物不肯偿还;不守本分,妄想追求得不到的东西;饮食器具极尽奢侈豪华;邪淫过分,纵欲不节;内心恶毒,外貌慈和;把污秽的食物卖人或给人吃;以妖法、邪术迷惑大众;使用不标准的尺子、秤、容器,以假货掺杂在真货内卖出,以获取奸利;仗势恃财强迫清白人家操守贱业;欺骗、谩骂愚笨的人;对名利权势,贪得无厌;对天地神祗咒诅,证明自己理直;嗜好饮酒而常醉,违背情理而乱性;与家人怨忿争执不忍让;男的不忠厚善良,女人不温柔和顺;丈夫不善待妻子,造成家庭失和;妻子对丈夫不敬重、不贞洁;男的每每喜欢骄傲自夸,女的经常争宠妒忌;不待妻子以礼,不教育儿女学正义;媳妇对待公婆,不孝顺不恭敬;对去世的祖宗、父母,安葬时违返礼制或祭祀不虔诚;违背长辈、上级的命令;玩物丧志,所作所为毫无益处;暗中常常怀有背逆之心;咒己明冤,咒人泄愤;待人不公,偏袒自己喜欢的人,排斥自己讨厌的人;跨越水井或炉灶,跳过食物或人身;溺婴打胎;行为不光明正大;月底、年终时歌舞娱乐,初一及清晨呼号怒骂;面向北方擤鼻涕、吐痰、大小便;面向炉灶歌唱、哭泣;用灶火点燃线香;用污秽不洁净的柴草烧饭菜;夜间起来赤身露体;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时,施行刑罚或杀生;对流星吐口水,手指彩虹,手指日月星,长久注视或怒视日月;春季烧山林,猎捕鸟兽;向北方口出恶言;无缘无故,杀伤龟蛇。   就以上所列一百七十项之罪,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消减寿禄,消减完就会死亡,尚抵不足的,就由子孙承当灾祸之报。对于利用不正当手段,逼取别人的钱财,就用他的妻子、儿女、家人的寿命抵还,渐渐夭折丧亡;若妻子家口内有贤良好善,祖宗积德或深,不能夺其命,则有水灾、火难、盗劫、贼偷、遗失财物、疾病医祷、官讼口舌等祸耗其财,以抵妄取之数。又有看似冤枉、无故而被杀的人,是因以前曾杀人而借别人之刀、交通事故、兵祸等而被杀死的。凡是贪取不义之财的人,就像是去吃那屋上漏水浸到的肉,去喝那鸩鸟毛浸过的酒一样,不但不能够获得暂时的温饱,而且会丧失性命!   心里起了善念,善虽然还没有去做,就已经感动了吉神,希望他善行圆满而赐福;或是心中起了恶念,恶虽然还没有去做,就已经惊动了凶煞,等待他恶贯满盈而降灾。   若是有人曾经做过恶事,后来自己忏悔改过,并且断除一切的恶事,努力做一切的善事,这样坚持下去,必定就能够获得吉祥喜庆,也就是所谓的转祸为福了!   所以善人语、视、行皆善,积至三年,毫无作辍,则其善纯洁,必招福纳祥(并非三年才降福而有延迟,而是三年后人才感觉到有效果);恶人语、视、行皆恶,作至三年,则害人害物,不知多少,且经三年而不悔改,终不会悔改了,必降祸招灾(不是三年才降祸而不明,是天心未尝轻易绝弃人)。人不行善,难道不怕祸害吗?难道不想求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