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点评推广没有效果:在三届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 张新实同志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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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届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张新实同志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0-1-27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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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2010年反腐倡廉任务,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常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建国同志还将在这次会上作工作报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希望大家认真贯彻,狠抓落实。
2009年,全市上下在宏观经济环境极为不利的形势下,按照“坚持好快干、跨越不动摇”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确保经济增长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我能、我行、我成功”的强势心态,抢抓机遇,攻坚克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26.85亿元,增长13.5%;财政总收入130.2亿元,增长41.3%,登上了百亿台阶;一般预算收入63.1亿元,增长35.6%,在全国333个地级市中跻身百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080元,双双增长12.5%,增幅均居全省首位。
全市财政总收入、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位居全省前列,呈现出逆势攀升、后发快进的良好态势。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民计民生日益改善,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团结一心、顽强拼搏的结果,也凝聚着纪检监察系统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有效开展。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投身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认真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作风转变,深入治理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组织开展了“小人物、大腐败”专项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等活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任中审计、三责联审等制度,反腐倡廉制度进一步完善;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2010年,是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之年,也是全面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将起到重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前不久,省纪委六次全会就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年初召开的市委三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出了宿迁正处于工业化跨越期、城市化加速期、国际化提升期、农业产业化扩张期的科学判断,提出了“立足‘百亿’平台,冲刺‘双千’高峰,坚定不移地确保经济增长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使命、新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一着不让地抓好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加紧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监督,狠抓制度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讨论的精神,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制度的保障力。建市以来,我们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防治腐败上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的发展、实践的深入和社会的变化,有些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的方面存在制度空白,有的制度还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以前瞻性思维搞好制度规划,以科学态度抓好制度建立,着力解决“制度短板”、“制度空转”的问题,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各项制度“行的通、管的住、用的好”。要以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和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要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要以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腐败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要认真总结和借鉴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要从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深入分析原因,找出对策措施,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性。要注重统筹协调,把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教育、预防、监督、惩治的各个环节,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环环相扣,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整体性。要坚持废、改、立结合,对已有的制度要及时进行梳理,对不够严谨、有明显缺陷的要进行完善,对已与现实脱节的要果断废止,更好地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要强化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推动力。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先后建立了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干部勤廉公示、网上述职述廉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腐败行为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腐败案件性质和作案手段不断翻新,违法违纪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反腐倡廉制度只有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漏洞和缺陷,才能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水平。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把外部监督与内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尽快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全上网、电子监察全覆盖,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中的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行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招投标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规范招投标机制和操作程序。用人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干部任用中的腐败是最严重的腐败。要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继续做好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公推公派等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四公开、四差额”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有效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行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民主决策制度,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不断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
三要强化制度监督,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制度失去监督,必然成为更多腐败行为的保护伞。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每项制度都有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无可推卸。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突出监督重点,把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把决策和执行作为重点监督环节,把人权、事权、财权等权力运行作为重点监督部位,做到有的放矢,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坚持预防在先、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监督制度,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大力支持和切实保证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行政职能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扩大审计范围,强化成果运用,致力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要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制度重在落实,贵在执行。严格执行制度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必然要求。目前,一些领导干部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一些地方和部门好人主义盛行,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不敢管,有的缺乏责任意识不愿管,还有的管理能力缺失管不住,执行制度不力,查办惩处不严,这些没有很好执行制度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推动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保障机制,对制度执行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不仅要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始终保持查处大案要案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厉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
坚持党的领导是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断强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经常听取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汇报,定期分析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加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反腐倡廉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既要严肃党的纪律、惩处腐败分子、教育党员干部、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又必须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查办案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刻不容缓、任重道远。让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确保经济增长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201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