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倩倩磕炮视频:买菜刀实名,公众有理由敏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1:04:16

昨天,针对北京部分超市实行购买菜刀实名制的报道,北京公安部门称,日常生产、生活类刀具,只有长度和角度都达到公安部认定的管制刀具标准,才需实名购买。如果超市销售的菜刀不符合管制刀具标准,并不需要实名购买。
现在,事实基本清楚,北京并没有实行购买菜刀实名制,实名买菜刀可能是一些商家为了简化管理而自主作为。然而,此事还是引起了公众的关切,大家对买菜刀实名为何如此敏感?
对于何为管制刀具公安部门有详细的认定标准,对这类刀具的买卖进行管制,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一般民众所用的菜刀等生活用刀并不在此列。所以,如果刀具管制的范围过宽,普通的生活用菜刀也购买实名登记的话,就不可能不对民众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尽管,这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实质上却突破了公私的边界。
事实上,在一般民众的理解中,购买普通菜刀和买菜一样都是寻常之举。长久以来,这不需要管制,也无需管制。买卖普通的菜刀是百姓的私事,也可以说是一种自然权利。显然,人们享受着这种固有的自由,而且也习惯于这种自由不被干涉。而民众赋予政府以权力,本质上也要保护这些基本的自由,而不是轻易限制这种自由。
即便是在计划经济年代,人们或许会凭票购买菜刀,可是,这也不需要实名登记,这些正常的购买行为也不会受到限制。与购买菜刀实名制带来的不便,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心相比,对社会来说,没有比固有的自由受到限制,私人生活里多出来一只管制的手,更让人不能接受的。
也正是因此,在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期间实行的购买菜刀实名制,曾备受争议。即便这些政策是暂时的,可是公众仍然不满意。尽管,北京并没有施行购买菜刀实名制,可是,也应该意识到,这一政策的社会影响,以及民众对超市搞购买菜刀实名制的敏感。
另一方面,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这些超市就想当然地搞起了购买菜刀实名制?
这首先说明,当下社会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边界,既缺乏清晰的认知,而且也非常混乱。很多人和很多商家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乃是对他人自由和权利的粗暴侵犯。当然,搞购买菜刀实名制也不只是因为超市的经营者无知,也恰恰是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很多地方管制的边界不够清晰明确,所以,商家执行起来也糊里糊涂。
总之,“买菜刀实名制”风波的背后,其实正是人们对自由被侵犯的担心,因此,有关部门应该了解到民众的心理敏感点,除了明确表示没有这一政策之外,也应该对相关商家依法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罚。
宋金波:菜刀实名与“七种武器”
宋金波 评论作者
据说,广州亚运期间买刀实名制的规定已提前实施了(9月14日《广州日报》)。这里的“买刀”,不是管制刀具,而是菜刀水果刀——《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看过吗?里面就曾提到过“西瓜刀”被当成凶器。
想一想,也理当如此:大型运动会或其他国际活动期间实行“买刀实名制”,自北向南,逐一城市实行,有两年了。谢天谢地谢人,迄今一切平安,有关地方的治安工作当予肯定,或者有关地方的有关部门功不可没,这自不待言。大型国际活动的安全保障,总不能囿于常规、故步自封,要采取些增量措施吧。已经取得的成绩,有哪些可以归功于“菜刀实名制”,或者如果不采取“菜刀实名制”可能造成怎样的事故,这些怕是难以算清的。既莫须有也莫须无,兹事体大,绝非儿戏,当宁信其有,莫信其无。别的城市都实行的措施,总不好不跟着实行,万一刚好在这上面出了纰漏,罪莫大焉。反正都要实施,不如提前实施,省事省心——“买刀实名”提前实施的逻辑,不外如此。
而“买菜刀实名”在广州实行,之所以让人不免心中一动,是因为当初广州一度“飞车抢匪”猖獗,作案工具多为摩的,就导致后来的“禁摩”。广州的兄弟城市东莞,因为蒙上“黄都”的俗名,羞恼之下试图将“小姐”们赶离。这几件事情的共同特征,是将注意力集中于“作案工具”上——如果“小姐”也能算工具的话。
将注意力集中于作案工具,是一个常规思路或是传统智慧,早在2000年前,秦始皇就知道尽搜天下铁器,“铸十二金人”,民间几家人合用一把菜刀,可惜尽搜还是没“搜尽”,张良照样拎着大铁锥冲上了博浪沙。菜刀实名,实名而已,还不是“禁”,但效果也因此打了折扣,比如说,实名针对新买菜刀,但对大量“存量菜刀”,又当如何?谁也不能说只有新菜刀才危险,是否要搞一个菜刀普查?作为非管制工具的菜刀管制过严,逻辑上也存在讨论空间。那个著名的笑话,即每个男人其实都“随身携带性犯罪的工具”,正是由这个逻辑漏洞中产生。也因此,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松偏紧,进而或是给普通公众带来麻烦,或是带来风险。麻烦还可以忍受,风险却可能让之前的努力前功尽弃。如新闻中提到:“市民如果携带危险性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什么样称得上防护措施?警员介绍,应该把刀具包裹起来,使之不具备伤害力。”世博开幕一个多月,一个朋友到日本出差,带回上海把巨锋利的陶瓷菜刀(危险性绝不容低估)送给我。从他家到我家,尽管路上遇到几次阻碍,但最终还是由公交而地铁一号线、三号线,把刀送到我手中。这也许只是极其偶然的个案,但其风险却是非常现实的。
古龙有一部小说,名为《七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没读过的人多半以为古龙说的是七种了不得的危险武器,其实不然。这些武器对应的,乃是人的信心、诚实、仇恨……等等。古龙的另一部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里也提到了这个问题:百晓生的兵器谱,排名前三乃是天机棒、龙凤双环、小李飞刀,但最后第二战胜了第一,第三干掉了第二。所谓兵器是死的,人是活的。盯着作案工具,不会比盯着人更有效。
当然,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按照最通俗的说法,“是个系统工程”。也就是说,不是靠某一种措施包办一切,还有许多其他领域的措施配套。美国“9·11”后也采取了很多偏严的安保措施。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对这些措施,公众可以议论之,讪笑之,但最终只怕不得不理解接受之,甚至进而善意建议之。治理作案工具,在一个系统性的安保网络中,充其量只能算治标之策。治标固然必要,治本更绝不可少。《七种武器》小说到结尾,其实只写了六种武器。第七种武器,也是最厉害的武器,是另一部小说《愤怒的小马》中,小马的拳头。这个安排深有寓意,从坏的角度讲,再厉害的刀剑,比不上一个愤怒的拳头杀伤力大;从好的一面看,管好人,只要他不想动拳头,别的武器又何足道哉。
黎明:为何会有“菜刀实名制谣言”
黎明 知名网友
北京购买菜刀实行实名制,这消息是1月28日上网的,随即引出大量嘲讽、谩骂言论。同情、支持官方的网友,没法说这是谣言,因为报道这消息的属于“正规媒体”,出处也很清楚。对报道文字做技术分析,其新闻要素一样都不缺,可知记者言之有据,不惧为此担责。
尽管如此,我还是怀疑报道所提的这件事,随时留意着,就等北京警方的回应。果然,警方回应还不慢,1月29日《北京晚报》报道,“北京警方回应菜刀实名制:管制刀具外无新规”。
为什么我不相信“菜刀实名制”决策为真呢?因为制定、执行这种规定太低智了。而且我不相信本出于善意,诚然,低智的决策有,但我就不信相关领导层会低智到如此地步。
我的经验:当一件出自官方的决策或作品,被五岁孩子也认为是低智的话,这决策或作品的真实性就不可靠了,至少,它不是出自领导同志之手。一般情况下,人皆曰蠢的决策,若无信息扭曲,则皆属执行中的某种偏差所引起的误解。
北京警方表示没有菜刀实名制这回事,但这不是堂堂正正的辟谣。媒体并没造谣,辟谣当然不对。报道说“北京大型商超和家居用品店相继贴出通知,购买刀具实行‘实名制’,须登记姓名、说明用途”;也说了“在小型五金店发现,顾客不用登记信息即可买刀”。北京警方承认这些事实,只是解释或理解有所不同,故而也不能回击“传播谣言”的媒体。
大众见到商家张贴通知要求他们实名买菜刀,只能想到这是商家在执行警察下达的命令,顾客问询,商家也会告之这是在落实“上级精神”。没有任何商家会主动地多此一举,这一点不用怀疑。而警方给出的解释是,“北京一些超市对菜刀也实行了购买实名制,可能是商家为了简化管理,对所有刀具都一律实行购买实名制。但实际上,北京警方并未做出这一规定”。
按照公安部颁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生活刀具中,西瓜刀“可能”属于管制刀具范围,“论律”当列入管制范围的生活、生产刀具,其实仅少数几样。北京一批超市,竟然为“简化管理”而对所有刀具一律实行了购买实名制,这实在是浑得可以。自找麻烦,与人不便,还蓄意歪曲警方的一片好意,误导了媒体与公众舆论,让人们觉得警方对全民做有罪推定——这些超市的老板,精神不太正常,是不是?
警方规定,“商家不能向行为异常、精神异常者以及未成年人销售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应立即报警”。哦,一旦碰巧有个卖刀资格,连精神病鉴定都会了,人员素质就立马不是一般的高了。可是,即便我像个精神病患者,你卖刀的有精神病医生的从业资格吗?你向警察举报我,我指你诽谤、侮辱,警察和卖刀的又该怎么办?
买菜刀,还要“说明用途”,这条要求也挺有才。或许,有些杀人案一到买菜刀阶段就自动交代、自首了,成了杀人未遂案。我想,回答用途一定要说是“切菜”,要是说“剁肉”,不能被视为标准答案。含混啊,谁知道你剁的什么肉!
现在需要说明的是,一批超市理解警方指示有误,执行过分了。决策不一定特别低智,传达可能有走样,执行肯定大走样。即便事实就是警察要求超市搞成了那样的菜刀实名制,那也是下面的“土想法”影响了上级形象——应承认这种被现体制规定的、难免的常见现象。的确,低智与混乱,不仅出自决策这个层面;虽然于国于民效果没什么不同,但属于体制低端的配套的“执行低智”,仍然不等于“决策低智”,这也是体制的主要特征之一。(作者 龙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