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路钱程下载: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模式 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5:13:55
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模式 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007-04-29 来源:经管办 作者:沈 廷 金 张 连 辉 刘 树 远  阅读次数:9072

       
  2004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集体财务管理在核算内容、运转方式、制度规范等方面发生的实际变化,及时调整思路、适应形势,积极探索实践了新的集体财务管理模式。通过强化业务领导、调整管理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财务基础、改进核算手段等项措施,在全区十个乡镇、办事处,全部推行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为村级集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监督机制、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理财能力营造了新的氛围。
  一、健全机构,强化管理,提高财务代理核算水平
  区、乡镇、村三级同时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力量,加强对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乡镇依托农经站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经管站长兼任代理中心主任。每乡镇按照10个村配备1名代理会计的要求,从农经站和其他镇直机关现有工作人员或职业会计、社会青年等范围中,公开考选代理会计,实行集中办公,持证上岗。结合代理会计公开考选,按所辖行政村数同时选任一名助理会计,助理会计原则上在本村任职,主要负责报账并兼职出纳工作。区农业局配备专职农经干部和兼职审计员,负责业务指导和乡村财务管理培训。乡镇农经站负责对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的日常使用管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或本人自动辞职的,由乡镇领导小组取消其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为减轻农民负担,提倡村两委成员(村主要负责人除外)报名参加村助理会计的考选,一经录用,原任职务保留。乡镇代理会计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基础工资、效益工资两部分,其报酬由乡镇统一列支发放。村助理会计工资在本村自行发放,其标准由各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村庄规模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支部书记待遇的70%。对会计人员的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根据工作任务的目标需要,每年与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制定年度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各村每年对助理会计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第一年村民代表信任票不足半数的,亮黄牌;第二年信任票仍不足半数的解除聘任手续。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人员工作档案,对他们的工作业绩及时记录存档。为适应新形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每个乡镇按照10-15个村配备一台微机,配置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登记核算集体账务,编制财务报表,保证整个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先进高效与规范完善。
  二、清账理财,签订协议,建立多元化财务监督机制
  各乡镇在区农业局的统一指导下,认真组织力量,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托出真实底子。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有关的债权债务、呆账坏账等业务事项,落实承包欠款,向群众张榜公布。在此基础上,按有关制度要求和程序,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委会与乡镇农经站代理中心签订委托记账、监管资金、监管公章、监管合同四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为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的规范约束,各乡镇、村从直接关系财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影响环节着手,建立健全多元化财务监督机制。一是干部群众监督机制。按照每村配备3-7人的要求,村村建立完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财务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报账前对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实行审核监督,并签字盖章。对本村财务管理和村务活动实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业务审计监督机制。乡镇代理中心和村助理会计每月对村级经济进行业务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制,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坚决退回补办,同时定期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按照审计制度规定建立审计监督室,安排专人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和专项审计;三是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区农业局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考核,至少每季对各乡镇的财务工作检查一次,对5%的村随机抽查一次,综合考核各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的工作运行情况,监督代理会计抽查和村助理会计职责履行状况,随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基层政府监督机制。各乡镇政府每季对不少于25%的村实施监督检查,保证一年内对所有村庄全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实行“三规范”“四代理”
  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影响,部署中要求统盘考虑,工作上要求扎实细致。由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村支两委,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化解农村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日程来抓。区里根据国家有关集体财务规章制度,统一制定完善了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一整套规范制度,为全区农村财务代理机制的健康运转提供了坚实保障。各乡镇结合实际相应制定配套政策,对农村财务行为规范、村主要干部工资报酬、村级通讯费、交通费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村级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在加强领导与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为扎实做好委托代理工作,区、乡、村三级分别从相应的工作层面,坚持完善有关的管理规范。一是完善票据管理使用与审核规范。市农业局统一监制使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由区农业局统一印制,乡镇统一领用、健全票据领用登记、核查销单、存根归档等整套票据管理规范,防止白条抵库或乱开乱支。各村的收支票据、记账凭证,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经办人、村民主理财小组长共同签字和监督盖章后,每月一次报乡镇代理中心,统一进行严格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审核制。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进行入账。对手续不全的,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业务不明确、或难以定性的收支事项,及时提交乡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迅速纠正;二是完善财务公开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继续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如实向群众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财务预决算、各项收入及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和农户承担的公益事业金、一事一议款、两税及附加以及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资代劳及重大项目等情况。对专项的或重要的财务活动,要单独及时地逐笔向群众公布。公开的内容均须由村委提出,村“三支队伍”集体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名,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盖章。公开时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通过会议和公开栏公开,必要时还要通过广播等其他形式公开。确定每月1-5日为全镇村级财务统一公开日,各村都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容、程序、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栏中公开的内容须保留15天以上。公开栏旁边要设立意见箱,钥匙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代理会计保管,每月至少开启一次,及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对财务管理的参与满意率。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及处理情况等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三是完善财务建档完善。乡镇代理中心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一村一柜一锁,并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确保财务档案的规范有序、安全完整。今后,凡群众要求查账的,必须经乡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查账,并给予答复。村级财务档案一般在镇档案室存放三年,到时逐年返还给村,村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村助理会计专人保管。
  结合全区实际,在财务委托代理内容上,目前重点是组织实行“记账、资金、公章、合同”四项代理。一是代理记账。乡镇代理会计按承担范围负责其具体的账务处理,每月在指定日期集中代理记账,编制村级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底稿,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打印纸质财务资料,同时整理当月财务档案;二是监管资金。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包括农业税附加、“一事一议”款、各业承包费、土地转让资金、专项扶持款、优抚救济款、其它各项集体收入等,在收入实现三日内交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代理,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对各村开据代理资金证明,实行专户存储,统一在银行为每村开一个代理专户,预留代理中心和村委会印鉴。1000元以下小额开支支取时,按各村备付金制度规定,严格支取手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实行联签审批制度,由村级民主理财小组长、村主要负责人、代理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乡镇分管负责人汇签后方可支取,乡镇不得借支挪用;三是代管公章。村委会公章委托财务代理中心代管使用,实行严格的使用审批制度。一般事项由村支部书记审批,重大事项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管理区共同审批,代理中心每月定期与村介绍信存根核对,确保管理使用有序。四是代管合同。法律服务所将已鉴证的村级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生效后,一份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承包方存阅,发包方所执合同由村委托代理中心代管。同时,将各村合同录入“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微机化管理。
  通过一年来的操作运行,委托代理在全区农村财务管理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是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形成了“有章理事”、“依章办事”的集体财务工作新格局,有效地控制了过去一些地方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公款私钱混放混用,甚至侵占、挪用集体款项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第二是提高了农村财务透明度。使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兹生,大幅降低了财务信访,坚实了稳定与发展基础。推行集体财务代理后,全区未再发生财务信访案件;第三是改善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条件和核算手段。通过优选财务人员、集中处理账务、配套微机设备、规范操作程序等一整套代理措施,改变了过去手工记账核算的传统格局,使农村财务核算的效率质量、财务工作的基础环境、财务运行的规范标准等发生彻底改观;第四是减轻了村集体经济负担。原来的会计主管加上出纳人员一般一村两职,实行委托代理后直接减少一职,如果再结合提倡村委非主要领导人员兼职出纳(助理会计),则每个乡镇能减少三分之二的财会人员数,由集体负担的工资开支明显减少。另外,在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村干部行政行为、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质量、调动农民参政议政积极性、降低村集体经济发展风险等方面,实行财务代理也有明显的约束作用和促进作用。


该文已由《农村经营管理》2006年第1期发表 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模式 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007-04-29 来源:经管办 作者:沈 廷 金 张 连 辉 刘 树 远  阅读次数:9072

       
  2004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集体财务管理在核算内容、运转方式、制度规范等方面发生的实际变化,及时调整思路、适应形势,积极探索实践了新的集体财务管理模式。通过强化业务领导、调整管理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财务基础、改进核算手段等项措施,在全区十个乡镇、办事处,全部推行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为村级集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监督机制、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理财能力营造了新的氛围。
  一、健全机构,强化管理,提高财务代理核算水平
  区、乡镇、村三级同时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力量,加强对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乡镇依托农经站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经管站长兼任代理中心主任。每乡镇按照10个村配备1名代理会计的要求,从农经站和其他镇直机关现有工作人员或职业会计、社会青年等范围中,公开考选代理会计,实行集中办公,持证上岗。结合代理会计公开考选,按所辖行政村数同时选任一名助理会计,助理会计原则上在本村任职,主要负责报账并兼职出纳工作。区农业局配备专职农经干部和兼职审计员,负责业务指导和乡村财务管理培训。乡镇农经站负责对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的日常使用管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或本人自动辞职的,由乡镇领导小组取消其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为减轻农民负担,提倡村两委成员(村主要负责人除外)报名参加村助理会计的考选,一经录用,原任职务保留。乡镇代理会计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基础工资、效益工资两部分,其报酬由乡镇统一列支发放。村助理会计工资在本村自行发放,其标准由各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村庄规模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支部书记待遇的70%。对会计人员的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根据工作任务的目标需要,每年与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制定年度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各村每年对助理会计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第一年村民代表信任票不足半数的,亮黄牌;第二年信任票仍不足半数的解除聘任手续。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人员工作档案,对他们的工作业绩及时记录存档。为适应新形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每个乡镇按照10-15个村配备一台微机,配置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登记核算集体账务,编制财务报表,保证整个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先进高效与规范完善。
  二、清账理财,签订协议,建立多元化财务监督机制
  各乡镇在区农业局的统一指导下,认真组织力量,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托出真实底子。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有关的债权债务、呆账坏账等业务事项,落实承包欠款,向群众张榜公布。在此基础上,按有关制度要求和程序,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委会与乡镇农经站代理中心签订委托记账、监管资金、监管公章、监管合同四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为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的规范约束,各乡镇、村从直接关系财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影响环节着手,建立健全多元化财务监督机制。一是干部群众监督机制。按照每村配备3-7人的要求,村村建立完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财务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报账前对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实行审核监督,并签字盖章。对本村财务管理和村务活动实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业务审计监督机制。乡镇代理中心和村助理会计每月对村级经济进行业务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制,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坚决退回补办,同时定期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按照审计制度规定建立审计监督室,安排专人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和专项审计;三是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区农业局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考核,至少每季对各乡镇的财务工作检查一次,对5%的村随机抽查一次,综合考核各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的工作运行情况,监督代理会计抽查和村助理会计职责履行状况,随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基层政府监督机制。各乡镇政府每季对不少于25%的村实施监督检查,保证一年内对所有村庄全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实行“三规范”“四代理”
  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影响,部署中要求统盘考虑,工作上要求扎实细致。由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村支两委,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化解农村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日程来抓。区里根据国家有关集体财务规章制度,统一制定完善了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一整套规范制度,为全区农村财务代理机制的健康运转提供了坚实保障。各乡镇结合实际相应制定配套政策,对农村财务行为规范、村主要干部工资报酬、村级通讯费、交通费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村级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在加强领导与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为扎实做好委托代理工作,区、乡、村三级分别从相应的工作层面,坚持完善有关的管理规范。一是完善票据管理使用与审核规范。市农业局统一监制使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由区农业局统一印制,乡镇统一领用、健全票据领用登记、核查销单、存根归档等整套票据管理规范,防止白条抵库或乱开乱支。各村的收支票据、记账凭证,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经办人、村民主理财小组长共同签字和监督盖章后,每月一次报乡镇代理中心,统一进行严格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审核制。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进行入账。对手续不全的,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业务不明确、或难以定性的收支事项,及时提交乡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迅速纠正;二是完善财务公开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继续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如实向群众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财务预决算、各项收入及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和农户承担的公益事业金、一事一议款、两税及附加以及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资代劳及重大项目等情况。对专项的或重要的财务活动,要单独及时地逐笔向群众公布。公开的内容均须由村委提出,村“三支队伍”集体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名,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盖章。公开时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通过会议和公开栏公开,必要时还要通过广播等其他形式公开。确定每月1-5日为全镇村级财务统一公开日,各村都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容、程序、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栏中公开的内容须保留15天以上。公开栏旁边要设立意见箱,钥匙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代理会计保管,每月至少开启一次,及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对财务管理的参与满意率。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及处理情况等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三是完善财务建档完善。乡镇代理中心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一村一柜一锁,并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确保财务档案的规范有序、安全完整。今后,凡群众要求查账的,必须经乡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查账,并给予答复。村级财务档案一般在镇档案室存放三年,到时逐年返还给村,村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村助理会计专人保管。
  结合全区实际,在财务委托代理内容上,目前重点是组织实行“记账、资金、公章、合同”四项代理。一是代理记账。乡镇代理会计按承担范围负责其具体的账务处理,每月在指定日期集中代理记账,编制村级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底稿,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打印纸质财务资料,同时整理当月财务档案;二是监管资金。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包括农业税附加、“一事一议”款、各业承包费、土地转让资金、专项扶持款、优抚救济款、其它各项集体收入等,在收入实现三日内交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代理,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对各村开据代理资金证明,实行专户存储,统一在银行为每村开一个代理专户,预留代理中心和村委会印鉴。1000元以下小额开支支取时,按各村备付金制度规定,严格支取手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实行联签审批制度,由村级民主理财小组长、村主要负责人、代理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乡镇分管负责人汇签后方可支取,乡镇不得借支挪用;三是代管公章。村委会公章委托财务代理中心代管使用,实行严格的使用审批制度。一般事项由村支部书记审批,重大事项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管理区共同审批,代理中心每月定期与村介绍信存根核对,确保管理使用有序。四是代管合同。法律服务所将已鉴证的村级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生效后,一份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承包方存阅,发包方所执合同由村委托代理中心代管。同时,将各村合同录入“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微机化管理。
  通过一年来的操作运行,委托代理在全区农村财务管理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是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形成了“有章理事”、“依章办事”的集体财务工作新格局,有效地控制了过去一些地方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公款私钱混放混用,甚至侵占、挪用集体款项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第二是提高了农村财务透明度。使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兹生,大幅降低了财务信访,坚实了稳定与发展基础。推行集体财务代理后,全区未再发生财务信访案件;第三是改善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条件和核算手段。通过优选财务人员、集中处理账务、配套微机设备、规范操作程序等一整套代理措施,改变了过去手工记账核算的传统格局,使农村财务核算的效率质量、财务工作的基础环境、财务运行的规范标准等发生彻底改观;第四是减轻了村集体经济负担。原来的会计主管加上出纳人员一般一村两职,实行委托代理后直接减少一职,如果再结合提倡村委非主要领导人员兼职出纳(助理会计),则每个乡镇能减少三分之二的财会人员数,由集体负担的工资开支明显减少。另外,在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村干部行政行为、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质量、调动农民参政议政积极性、降低村集体经济发展风险等方面,实行财务代理也有明显的约束作用和促进作用。


该文已由《农村经营管理》2006年第1期发表 积极探索财务管理新模式 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2004年以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集体财务管理在核算内容、运转方式、制度规范等方面发生的实际变化,及时调整思路、适应形势,积极探索实践了新的集体财务管理模式。通过强化业务领导、调整管理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财务基础、改进核算手段等项措施,在全区十个乡镇、办事处,全部推行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为村级集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监督机制、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理财能力营造了新的氛围。
  一、健全机构,强化管理,提高财务代理核算水平
  区、乡镇、村三级同时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力量,加强对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乡镇依托农经站成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经管站长兼任代理中心主任。每乡镇按照10个村配备1名代理会计的要求,从农经站和其他镇直机关现有工作人员或职业会计、社会青年等范围中,公开考选代理会计,实行集中办公,持证上岗。结合代理会计公开考选,按所辖行政村数同时选任一名助理会计,助理会计原则上在本村任职,主要负责报账并兼职出纳工作。区农业局配备专职农经干部和兼职审计员,负责业务指导和乡村财务管理培训。乡镇农经站负责对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的日常使用管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或本人自动辞职的,由乡镇领导小组取消其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为减轻农民负担,提倡村两委成员(村主要负责人除外)报名参加村助理会计的考选,一经录用,原任职务保留。乡镇代理会计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基础工资、效益工资两部分,其报酬由乡镇统一列支发放。村助理会计工资在本村自行发放,其标准由各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村庄规模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支部书记待遇的70%。对会计人员的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由乡镇根据工作任务的目标需要,每年与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制定年度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各村每年对助理会计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第一年村民代表信任票不足半数的,亮黄牌;第二年信任票仍不足半数的解除聘任手续。乡镇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建立代理会计和村助理会计人员工作档案,对他们的工作业绩及时记录存档。为适应新形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每个乡镇按照10-15个村配备一台微机,配置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登记核算集体账务,编制财务报表,保证整个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先进高效与规范完善。
  二、清账理财,签订协议,建立多元化财务监督机制
  各乡镇在区农业局的统一指导下,认真组织力量,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托出真实底子。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有关的债权债务、呆账坏账等业务事项,落实承包欠款,向群众张榜公布。在此基础上,按有关制度要求和程序,经由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委会与乡镇农经站代理中心签订委托记账、监管资金、监管公章、监管合同四项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为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的规范约束,各乡镇、村从直接关系财务工作健康发展的影响环节着手,建立健全多元化财务监督机制。一是干部群众监督机制。按照每村配备3-7人的要求,村村建立完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财务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在报账前对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实行审核监督,并签字盖章。对本村财务管理和村务活动实行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业务审计监督机制。乡镇代理中心和村助理会计每月对村级经济进行业务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制,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要坚决退回补办,同时定期对村库存现金实行盘点。按照审计制度规定建立审计监督室,安排专人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和专项审计;三是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区农业局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考核,至少每季对各乡镇的财务工作检查一次,对5%的村随机抽查一次,综合考核各乡镇委托代理中心的工作运行情况,监督代理会计抽查和村助理会计职责履行状况,随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四是基层政府监督机制。各乡镇政府每季对不少于25%的村实施监督检查,保证一年内对所有村庄全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实行“三规范”“四代理”
  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影响,部署中要求统盘考虑,工作上要求扎实细致。由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村支两委,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化解农村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日程来抓。区里根据国家有关集体财务规章制度,统一制定完善了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一整套规范制度,为全区农村财务代理机制的健康运转提供了坚实保障。各乡镇结合实际相应制定配套政策,对农村财务行为规范、村主要干部工资报酬、村级通讯费、交通费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村级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在加强领导与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为扎实做好委托代理工作,区、乡、村三级分别从相应的工作层面,坚持完善有关的管理规范。一是完善票据管理使用与审核规范。市农业局统一监制使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由区农业局统一印制,乡镇统一领用、健全票据领用登记、核查销单、存根归档等整套票据管理规范,防止白条抵库或乱开乱支。各村的收支票据、记账凭证,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经办人、村民主理财小组长共同签字和监督盖章后,每月一次报乡镇代理中心,统一进行严格审核,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审核制。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进行入账。对手续不全的,退回重新补办手续;对业务不明确、或难以定性的收支事项,及时提交乡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不予入账,并责成有关人员迅速纠正;二是完善财务公开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继续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如实向群众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财务预决算、各项收入及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和农户承担的公益事业金、一事一议款、两税及附加以及水费、电费、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资代劳及重大项目等情况。对专项的或重要的财务活动,要单独及时地逐笔向群众公布。公开的内容均须由村委提出,村“三支队伍”集体讨论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名,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盖章。公开时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通过会议和公开栏公开,必要时还要通过广播等其他形式公开。确定每月1-5日为全镇村级财务统一公开日,各村都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内容、程序、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栏中公开的内容须保留15天以上。公开栏旁边要设立意见箱,钥匙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代理会计保管,每月至少开启一次,及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对财务管理的参与满意率。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及处理情况等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三是完善财务建档完善。乡镇代理中心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实行一村一柜一锁,并配置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施,确保财务档案的规范有序、安全完整。今后,凡群众要求查账的,必须经乡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查账,并给予答复。村级财务档案一般在镇档案室存放三年,到时逐年返还给村,村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村助理会计专人保管。
  结合全区实际,在财务委托代理内容上,目前重点是组织实行“记账、资金、公章、合同”四项代理。一是代理记账。乡镇代理会计按承担范围负责其具体的账务处理,每月在指定日期集中代理记账,编制村级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底稿,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打印纸质财务资料,同时整理当月财务档案;二是监管资金。村集体的各项收入包括农业税附加、“一事一议”款、各业承包费、土地转让资金、专项扶持款、优抚救济款、其它各项集体收入等,在收入实现三日内交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代理,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对各村开据代理资金证明,实行专户存储,统一在银行为每村开一个代理专户,预留代理中心和村委会印鉴。1000元以下小额开支支取时,按各村备付金制度规定,严格支取手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实行联签审批制度,由村级民主理财小组长、村主要负责人、代理会计、代理中心主任、乡镇分管负责人汇签后方可支取,乡镇不得借支挪用;三是代管公章。村委会公章委托财务代理中心代管使用,实行严格的使用审批制度。一般事项由村支部书记审批,重大事项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管理区共同审批,代理中心每月定期与村介绍信存根核对,确保管理使用有序。四是代管合同。法律服务所将已鉴证的村级集体经济承包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生效后,一份法律服务所存档,一份承包方存阅,发包方所执合同由村委托代理中心代管。同时,将各村合同录入“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微机化管理。
  通过一年来的操作运行,委托代理在全区农村财务管理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第一是增强了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形成了“有章理事”、“依章办事”的集体财务工作新格局,有效地控制了过去一些地方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额、公款私钱混放混用,甚至侵占、挪用集体款项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第二是提高了农村财务透明度。使干群关系明显改善,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兹生,大幅降低了财务信访,坚实了稳定与发展基础。推行集体财务代理后,全区未再发生财务信访案件;第三是改善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条件和核算手段。通过优选财务人员、集中处理账务、配套微机设备、规范操作程序等一整套代理措施,改变了过去手工记账核算的传统格局,使农村财务核算的效率质量、财务工作的基础环境、财务运行的规范标准等发生彻底改观;第四是减轻了村集体经济负担。原来的会计主管加上出纳人员一般一村两职,实行委托代理后直接减少一职,如果再结合提倡村委非主要领导人员兼职出纳(助理会计),则每个乡镇能减少三分之二的财会人员数,由集体负担的工资开支明显减少。另外,在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村干部行政行为、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质量、调动农民参政议政积极性、降低村集体经济发展风险等方面,实行财务代理也有明显的约束作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