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淳和王鹏凯:辩惑论 [明] 罗虞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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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惑论

[明] 罗虞臣

   

或问:风水之说何如,日:邪术惑世以愚民也。今缙绅之士尚崇,信而不变,何也。其贪鄙固于求利之为尔,博士吕才日:葬者藏也,欲使人不见也,然复土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魂神之宅。朝市迁变,岂得先测于将来,泉石交侵,不可见知于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后难,斯乃备于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暨于近代以来,乃有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筮者贪其货贿,擅兴利害,遂令葬书之术,百有余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 

【白话释意】  有人问:你对风水学说有什么看法?答日:这是一种惑世愚民的邪术。但现今的缙绅人等却为什么崇信而不变呢?就是因为他们贪鄙,出于求利的目的去崇信风水邪说。唐代的博士吕才曾撰文抨击风水学说指出:所谓葬即是藏,埋葬死人就是想使人看不见,但将墓穴复土毕事以后,就成为后人感慕的地方,窀穸礼终后,就成为死者神魂安顿的冥宅。由于谁也不能预测将来的朝市变迁,也不能窥见地下泉石交侵,这才想到谋及龟筮,以求日后心安,最终完成了慎终之礼,却没有掺杂求吉避凶的意义。到了近代,才增加了阴阳葬法等内容,或选择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而筮者为了贪得其人的货贿,又擅自加添各种有利有害的内容,就使得葬书这门方术,增多到百余家,而且各说各的吉凶,备自定出许多忌讳来拘束人们。

夫天地备乾坤之理,刚柔详消息之义。成于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斯乃阴阳大经之说也。至丧葬吉凶,乃附此为妖妄。传日诸侯之葬五月,大夫经时,士则逾月。盖其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后期不葬讥之殆礼,此则葬之不择年月日可考也。春秋书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襄事,孔子善之。今检葬书以己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一十余人,此则葬不择日可考也。记日:周大事用平旦,殷用日中,夏用昏时。郑元日:大事者,丧葬也,斯但直取当时所尚耳。郑子产葬简公,于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坏其室,平明而堋,不坏则日中而堋。子产不欲坏室,子太叔日若待日中,恐久劳诸侯来会葬者。国之大事无过丧葬,乃不问时之早晚,唯论人事可否,此则葬不择时可考也。

    【白话释意】  其实,阴阳学说的大经,只不过是讨论天地备乾坤之理,刚柔详消息之义,成于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等内容,至于丧葬吉凶,乃是后来附会为妖妄的东西。《左传》指出:诸侯死后隔了五个月就下葬,士大夫死后隔了一个季时就下葬,士人死后逾月就下葬,这是因为各人地位的贵贱不同,而礼数也不同。所以末到期就下葬,称为不怀,过了期还未下葬,被讥为殆礼。这些规定,反映了古时候人死后下葬是不择年月日的。《春秋》记称:丁已日下葬定公,因为遇着下雨,没有葬成,延至戊午日才完成,孔子认为这事作得对。《葬书》认为在己亥日用葬是最凶的,但春秋时代,在这天下葬的见于记载有一十余人,这又是古时下葬不择日子的反映。《礼记》指出:周代办大事在平旦,殷代办大事在日中,夏代办大事在黄昏。郑元注称:这里所谓的大事,就是指丧葬也.。当时办丧葬的时间只是根据时尚来调节。郑国的子产给简公操办葬事,半路上碰到司墓大夫的住屋挡住道路,如果拆毁这座房屋而前进,则平明时就可完成葬礼,如不拆屋而绕路前进,则要延迟到日中才能完成。子产不想毁坏房屋,子太叔虽有不同意见,但也只是说:如待到日中才完成葬时,恐怕让来会葬的诸侯多辛苦。在古时候,国家的大事没有比为国君举行葬礼更重要的,但人们并不计较时间的早晚,只是考虑人事的可否,这也是葬不择时的反映。

    人之禄位隆炽,多缘厚德。贫贱夭绝,必有恶积,是知获庆在人,丘陇无与诞者,不然,闻有富贵之人于此,则归福茔冢,日某形某徵。闻有贫贱之人于此,则白此葬之罪。信如斯言,多财力足可以肆为不善,及其死也求善地以能免子孙于祸可矣。古之葬者,同一兆域,靡拘垅脉,故赵氏之葬,亚布九原,汉之山陵,散列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乃其子孙富贵,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五姓之义,大无稽古,吉凶之理,从何而生?且人臣名位进退无常,有初贱而后贵,或始泰而终否,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何知卜筮一定便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而徼悻,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宫品,茶毒之秋,选葬时以窥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或云同属忌于临圹,乃吉服不送其亲,而圣人设教范俗之本义亡矣。盛衰消长之变,虽圣智无能推移,故富贵可遇而不可求,盖天道秘而神功不可测者也。诸氏百子未敢易此,而葬书独日神功可夺,天命可改。

    【白话释意】  一个人的禄位隆炽,多是由于积有厚德所至,而一个人的贫贱夭绝,则必是由于做了恶事。由此可知获庆主要在人,与丘陇墓穴无关。而荒诞的人则不是这样想,闻知这里住有富贵人家,就归福于莹冢,说是由于某形某征所致;闻知某些人家贫贱,就说时选择葬地不当的罪过,如果相信了这些话,那么财力充足的人生时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去做坏事,等到死时,只要花钱买到一块善地下葬,就能避免给予孙带来灾祸了。古代的死人都葬在同一兆域,而不拘葬在那条陇脉,所以赵氏的人死后,葬在九原,汉代的山陵,散列各处,因为便利上下,所以大家都相安无事。这样做,并不影响他们子孙的富贵,甚至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而《葬书》所强调的五姓之义,在古代并没有这些说法,其中所主吉凶,更不知从何而来。何况做官的人名位进退无常,有的人初贱而后贵,有的人则始泰而终否。例如,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又何以知道卜筮一定后便不能回改,冢墓既成就不再革易?野俗无知无识的人,都相信葬书,巫者又诳言葬地吉凶,愚人因而存有徼幸心理,使得在丧葬哀痛的时候,却希望能找到吉地以得官品,在荼毒之秋,却希望能选择个好时辰以窥财禄。或是听巫师说时辰日子不宜哭泣,遂莞尔笑着接受吊唁,或因巫师说同属忌于临圹,就在下葬之日穿着吉服而不去送葬,这就使得圣人设教范俗的本义亡失了。人命的盛衰消长等变化,虽然是圣智也不能改移,所以富贵只可偶遇而不可强求,这是因为天道奥秘而神功不可测度,诸子百家对此都不敢

有异议,而只有《葬书》敢说神功可夺,天命可改。

    世俗溺其言,将谓术能胜天,则凡人事是非得失之细,倒置伏制以遂其私,鬼蜮人心浸淫胶固,殆难言矣。善乎,范史之言日:吴雄葬母,丧事趣办,不问时日,管人所不封土。人云:当族灭,而雄不顾。乃能致位司徒,庆延孙子,三世廷尉,为法名家。而陈伯敬持身唯谨,行路闻凶。解驾留止,还触归忌,则寄宿乡亭,终不免于坐法诛死,儒者称为格论。自有乘气受荫之说,遂以祸福本于枯骨,坯土夺权于造化,故舍人事信鬼,神求福利而暴亲丧,泥于分房,骨肉化为寇雠,既葬而迁徒,魂灵忍于摇动,盖将启天下以灭伦之祸。甚哉。邪说之毒人也,过于猛兽。夫君子之葬其亲也,得其地无童断、无独缺、无旷折、无汗湿砂砾之凶、以安体魄,犹生而得居室之美,以乐其志,斯其义之大者,乃欲缘之窥利,岂非惑乎。余悲宗人未葬,远者至二世,近者或十余年,此非其子孙贪鄙心胜,乃拘于阴阳忌讳之说哉。故采于此篇,谓其文辞颇有所讥刺也,并论次其卒之年月,庶乎览者有所感怆云尔。

【白话释意】  世间的俗人迷信这些说法,以为葬术能够胜过天命,则人事的是非得失等细事,就更能通过选地择日来倒置伏制以满足其私欲,葬术这样鬼蜮人心浸淫胶固,真是难说了。还是范史的记载说得好:有个名叫吴雄的人在葬母时,卣于丧事办得急促,因而不问时人,营人也不封土。当时的人都议论说他这样做,会招来灭族的灾祸,但吴雄却不理会。

后来,吴雄做官到司徒那样的高位,余庆廷及子孙,三世连续做廷尉一职,成为当时的法名家。而一个叫陈伯敬的人持身唯谨,在外出行路时闻到,凶讯,就会停下马车留止不走了。在回家时触到忌讳,则暂时寄宿乡亭,不再回家,结果却不免犯法而被诛死,儒者称之为格论。自从《葬书》提出乘气受荫的说法后,遂使俗人以为祸福由墓中桔骨来操纵,葬地坯土可以夺去造化的权柄,从而不顾人事而信鬼神,为求福利不惜将亲人的尸骨暴陈而不下葬,或拘泥于分房的说法而致于骨肉化为冠雠;既葬之后又再迁徒,忍使亲人的魂灵无辜受到摇动,这就会开启天下以灭伦之祸,太可怕了,邪说对人的毒害超过了猛兽。君子在埋葬双亲的时候,能够找到一块无童断独缺,旷折湿和沙砾等凶征的葬地,以安放死者的体魄,就象双亲在生时得居住在好的房屋:从而娱乐他们的心情一样.,才是人情的大义。如果在丧葬的时候,仍想着死人会带来利益,这不是受到邪说盅惑的结果吗?我看到一些为子孙的人出于贪鄙之心,而拘泥于阴阳忌讳的说法,使宗人有的远至二世,近至十余年都不能下葬,心里感到很可悲。才采录了这篇文章,因为它的文辞对上述现象颇有讽刺,并讨论其卒之年月,以使读到这篇文章的人有所感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