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梁和妻子王瑾: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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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08-30  来源:  作者:湖北省委 省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725 

鄂发〔2011〕25号

(2011年8月25日)

   

  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和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及神农架林区。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是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是革命老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建立湖北武陵山试验区,推进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探索在限制开发区域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等关系的重要途径,对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试验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推进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生态立区、产业兴区、开放活区、富民稳区”为总体要求,以“三化同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两增同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努力把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建设成为武陵山区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打基础、管长远。加强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奠定发展基础,拓宽发展空间。

  (二)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走特色开发、绿色繁荣、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突破性发展新型工业,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三)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民生事业,着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大胆探索解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坚持区域合作联动。突破行政区划,打破地域界限,强化经济区域功能,统筹谋划试验区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加强协作、共谋发展。

  (六)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帮扶相结合。立足于激发试验区内各县(市、林区)的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同时,加大政策帮扶力度,创新帮扶机制,增强发展合力。

  三、总体目标

  (一)到2015年,试验区发展取得明显进步。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13 %(突破20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3 %(突破6000元),城镇化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森林覆盖率达到72%左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到2020年,试验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实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扭转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基础设施趋于完善,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实现城乡建设跨越式发展;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关系更加和谐。恩施州进入全国先进自治州行列。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实施试验区“交通通达工程”,优先发展综合交通运输。大力推进试验区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干线通道建设,着力构建承东启西、接南连北、内畅外联、安全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打通试验区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大通道。加快各县城与高速公路连接线和4A级以上旅游景区、精品旅游线路的旅游公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实施力度,努力把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建设成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综合交通发达、旅游交通顺畅的示范区。

  2、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抢抓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大试验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农田整理、低丘岗地改造、重点病险水库整治和重点灌区建设力度,增强湖北武陵山区防洪抗旱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支持试验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防洪保安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加大试验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强化水资源配置和水生态保护,支持试验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防护与综合整治工程和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开发山区小水电,综合开发利用绿色水利产业。

  3、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加快县城和中心镇提质扩容为重点,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电力、通信、邮政、网络、广播电视等设施体系建设水平,推进城市公交、供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向周边村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实施“宜居村庄”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试验区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加快推进试验区城乡一体化。

  4、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培育农村流通市场主体,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便民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连锁店建设。

  (二)培植壮大特色产业

  1、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依托武陵山区丰富的旅游资源,支持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把试验区作为鄂西圈旅游开发资金重点投向地区之一。加大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力度,加强试验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吸引力的品牌景区和精品线路。积极支持试验区旅游产品宣传促销,培育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扩大湖北武陵山区旅游的对外影响力和吸引力。大力推动试验区景区创A、饭店创星、行业创优等活动,支持并鼓励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城市、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湖北旅游强县、湖北旅游名镇名村。着力将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建设成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板块和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支持长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全国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强县。

  2、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坚持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支持试验区向国家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试验区特色农业板块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优质粮食、畜禽、水产、蔬菜、森林食品、茶叶、烟叶、油料、药材、林果等特色农(林)产品原材料及生产加工基地。培育一批在全国和全省带动力强的龙头加工企业,培植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试验区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

  3、突破性发展新型工业。坚持环保与发展并举,支持现代烟草、清洁能源、绿色食品、新型建材、现代医药精细化工等支柱产业的发展,坚持走绿色繁荣、特色开发、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培植一批骨干规模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在省级各项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给予倾斜。加大对试验区内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支持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试验区电力资源就地转化增值,支持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支持试验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在探矿权设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安排等方面对试验区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生态建设。科学编制生态文明建设长远规划,支持试验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不断提高试验区森林质量与生态功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2、加强环境保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将试验区作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点示范区,优先安排国家及省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鼓励和扶持试验区发展绿色产业、环保产业,大力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项目,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对试验区予以重点支持。加快推进清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流域环境质量。

  3、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节能,注重太阳能、生物质能、沼气等洁净能源的开发利用,支持开展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和农村沼气用气奖励试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打造湖北省洁净能源基地。按照区别对待和差异化的节能减排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试验区“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1、加强教育基础建设。支持试验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对试验区教育发展的投入力度,加大试验区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重视试验区特殊教育发展。大力加强试验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湖北民族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将湖北民族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规划。

  2、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实施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科技专项和科技支持武陵山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优先支持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特色工业、特色农业、优势中药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开发。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区域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3、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大力支持试验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强试验区内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视试验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4、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试验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场馆、广播电视等公共设施建设。省在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省直有关部门在安排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时,对试验区予以倾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支持土家族博物馆建设,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文艺精品创作与传承。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五)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全面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新发展;大力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乡村面貌新变化;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拓宽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新领域;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形成乡村治理新机制和乡风文明新风尚。

  (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按照城市、城镇和乡村协调发展的原则,完善和优化城镇建设的空间布局结构,着力构建清江城镇带、沿路城镇带,建成一批产业聚集、商贸活跃、生态良好的中心镇、特色镇。打造一批宜居村庄。

  (七)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为试验区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村主职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创新体制机制

  (一)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坚持把试验区作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加大对试验区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在安排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雨露计划、扶贫搬迁、产业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和脱贫奔小康试点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组织动员省直部门、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结对帮扶试验区各县(市),将帮扶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广泛开展城乡互联、定点帮扶、招商扶贫、村企共建活动,努力形成更加强大的扶贫攻坚合力。

  (二)创新对口支援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616”对口支援工程工作机制、“1+1”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建立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民族县(市)工作机制。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内涵,建立经济支援、干部支援、人才支援、科技支援等相结合的全方位对口支援关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健全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湖北武陵山试验区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环境补偿价格改革,提高补偿标准。

  (四)创新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加大对试验区人才资源开发的援助和支持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帮助试验区培养急需人才。定期从试验区选送一批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央、省组织的学习培训。省委党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在安排培训计划时向试验区倾斜。加大民族地区干部交流力度,扩大上挂下派范围,增加到中直机关、省直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人员数量。根据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实际,为民族地区乡镇分期分批选派科技特派员或博士服务团,协调省属高校、科研单位与民族地区实行结对帮扶,开展科技和人才合作。

  (五)创新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投资促进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帮助的投资促进机制。建立试验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创新力度,发挥试验区整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支持金融单位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以激活民间资本、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重点,以实现项目、资金、资本的有效连接为目标,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推动资本市场体制机制创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民族地区内新设金融机构,逐步完善对新设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政策;加快适合于民族地区发展的信贷产品研发,将新型信贷品种和信贷模式在民族地区率先试点;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重点企业、重点农业项目及农业龙头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力度,推动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选择试验区部分乡镇作为统筹城乡金融服务创新示范点,开展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农房所有权质押贷款试点。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武陵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创新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融资平台。

  (六)创新对外开放机制。坚持把扩大开放作为试验区建设的先导战略。进一步加大对试验区外贸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试验区外贸出口基地建设,支持试验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省有关部门定期举办试验区农超对接活动。同时,积极探索省际资源开发共谋、设施配置共建、生态环境共治的新机制,共同推动区域协调、快速发展。

  六、加大政策扶持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省财政将统筹调整完善财政体制新增财力,在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上进一步加大对试验区的倾斜力度;省财政将通过加大对恩施州本级的财政保障与发展转移支付补助,逐步缓解恩施州本级的财政困难,帮助恩施州本级财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二)从2011年起5年内,省财政厅每年给恩施市、利川市、宣恩县、鹤峰县、长阳县各安排1000万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从2012年起五年内,省发改委每年给建始县、咸丰县、巴东县、来凤县、五峰县各安排100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每年分别从预算内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各安排500万元给神农架林区。上述资金由直接项目安排改为切块到试验区县(市、林区),项目由试验区县(市、林区)确定,报省有关部门备案。

  (三)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对试验区内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取消地方配套资金或降低配套比例。

  (四)从2011年起5年内,省科技厅在特色工业、特色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优势中药材、特色矿产资源利用和创新能力与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每年在试验区安排20—30个科技研究开发、创新平台、成果示范推广项目,总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

  (五)从2011年起5年内,省财政厅采取资金调度方式,每年给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安排1000万元担保资金,支持担保机构建设。

  (六)从2011年起5年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对试验区各县(市)每年安排300万元额度用于扶贫贷款项目贴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适当安排神农架林区扶贫贷款项目贴息。

  (七)从2011年起5年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每年安排试验区各县(市、林区)2万亩规模的土地整理或低丘岗地改造项目。

  (八)从2011年起5年内,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安排试验区不少于5亿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到2015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九)省人社厅将试验区内各县(市、林区)全部纳入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每年安排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50万元。

  (十)省水利厅优先支持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山洪防洪系统建设。从2011年起5年内,支持试验区解决不少于161.52万农村居民和35.72万农村中小学师生共计197.2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人口和师生人数分别为:恩施州138.76万人和32.77万人、神农架林区1.37万人和0.2万人、长阳县13.69万人和1.85万人、五峰县7.7万人和0.9万人),并按农村居民100元/人和农村中小学师生60元/人的标准规定足额落实省级配套资金。

  (十一)省农业厅在农业板块、农机购机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畜牧业发展等资金项目安排上予以支持。从2011年起5年内,每年给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安排2-3个农业示范项目。到2013年,使试验区内50%以上农户用上农村清洁能源。

  (十二)省林业厅优先将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低产林改造等纳入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在试验区启动新一轮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优先安排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抚育等项目。每年安排试验区各县(市、林区)林业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

  (十三)从2011年起5年内,省住建厅每年给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安排100万元资金计划,用于示范乡镇的小城镇建设。到2015年基本消除农村现有D级危房。在安排国家下达我省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时,对试验区内各县(市、林区)进行倾斜。

  (十四)省国土资源厅对试验区各县(市、林区)用地指标予以倾斜,保证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十五)从2011年起5年内,省财政厅、省经信委每年给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安排1000万元左右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产业。

  (十六)从2011年起,将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增加到2000万元,增量资金主要用于试验区内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建设。

  (十七)从2011年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农村教师培训以及职业教育等教育项目安排上,对试验区给予倾斜。

  (十八)省卫生厅支持恩施州和宜昌市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优先安排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卫生监督局、医疗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恩施州和宜昌市及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建设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使用系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十九)从2011年起5年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给试验区安排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承接产业转移资金、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等每年不少于1600万元,用于促进试验区各项商务事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十)从2011年起5年内,省文化厅、省财政厅按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要求,落实国家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为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公共图书馆配备一台流动图书车。

  七、加强组织领导

  省委、省政府成立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武陵山办”)设在省民宗委,与省“616”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由省民宗委牵头,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武陵山试验区各项具体工作。要以试验区各县(市、林区)为责任主体,科学制定对试验区各县(市、林区)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进一步增强试验区各县(市、林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内生动力。省委督查室、省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加大对省直各部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办,每年对省直各部门支持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通报。

  加快试验区建设是全省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期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试验区内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要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自立自强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开拓进取,努力推动试验区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