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轨净身出户协议:市纪委监察局以建设“五型”机关为抓手推进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效能动态 - 优化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16:12:59
市纪委监察局以建设“五型”机关为抓手推进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厅机关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市纪委常委会决定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秉公执纪、忠实履职,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以建设“五型”机关为抓手,深入开展委局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委局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主要任务有:       一是坚持研读,争创学习型机关。建立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明确学习重点,增强学习效果,以委局领导的学习带动全体干部的学习。强化周一夜学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及委局的年度学习安排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委局全体干部参加的周一夜学制度。同时,在夜学方式上,由先前的资料宣读、单向性灌输向谈“新得”、说体会的互动性学习交流转变。落实“月月读”制度。从个人知识能力结构和兴趣爱好出发,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列出书目菜单,统筹安排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业务知识、个人爱好四大方面内容,按照每月精读一本好书的要求,认真开展“月月读”读书学习活动。       二是倡导节俭,争创节约型机关。努力降低日常办公经费开支。科学和正确使用各类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力争实现机关内一般文件资料网上传递和发布;节约办案和差旅经费,严格执行市相关差旅费开支规定;努力减少机关通讯、邮寄、用电用水等费用。全年力争实现办公费和印刷费降低5%、差旅费降低7%、邮寄费降低8%。加强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控制公务接待规模,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报备制度。未经批准及超标准的接待费用,不予进账报销。全年力争实现机关接待费零增长。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各室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务活动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需派车的,同一目的地尽量安排合并用车,减少车辆空载率,并严格控制时间;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制度。全年力争实现车辆保障费零增长。       三是注重提升,争创高效型机关。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减少会议次数,缩短会议时间,压缩会议规模,减少会议开支,努力实现同比减少15%、会费降低2%的目标;全局性会议原则上安排一个主题报告,业务会议一般由副书记或分管常委出席,相关的业务工作会提倡合并召开,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增强会议的实效。大力精简文电和简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力倡发短文;严格控制内部简报的数量和印发范围,加强内部简报整合。规范机关内部工作流程。完善机关内部请示报告办理和公文运转程序,健全信访处理、执纪办案、执法纠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等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查办案件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内部运转效率和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AB岗工作制度等;模范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坚决禁止、严肃处理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              四是讲求奉献,争创服务型机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委局领导率先垂范,提倡蹲点式、轻车从简式的调研,到基层进行深入的挖掘,掌握第一手的材料。各室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责,合理确定年度调研的重点和题目,完成高质量的调研课题,并写出调研论文。同时,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着眼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创新性。努力健全镇乡(村)、企业联系指导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的镇乡(村)、企业联系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加强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完善实名举报办理机制,强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积极开展信访监督,深入开展重信重访治理,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组织开展委局领导下访约访、定期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是狠抓自律,争创廉洁型机关。自觉并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党内各项禁止性要求,坚决抵制腐朽没落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坚决杜绝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行为的发生。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修订完善委局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办公经费管理等方面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出勤情况和工作效率的考核和管理。建立委局室主任以上干部办案点值班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监督。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强化机关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各镇乡(街道)、市机关部门纪检组织可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