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美女在线视频电影:网易解读:“最牛工资单”是这样钻漏洞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9 08:05:37
导语: 曾经引发广泛轰动的深圳住房租赁中心“天价工资”事件,近日被国家审计署报告证为属实,并认定其两年间截留了四百多万元国有资产收入。旦该事件的结果却是因为“制度漏洞”而“处罚没有依据”。所谓“制度漏洞”究竟是指什么呢? [详细] 转发到微博

事业单位手里有哪些国有资产,政府也不清楚

“最牛工资单”单位被证实私分国有资产收入,竟未受到追责

事件起源于2010年12月的网络爆料。当时,一则题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爆料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的也有25万,还不包括其他发放的实物以及现金等。此贴在引发网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被称为“最牛工资单”。该中心负责人曾回应称,此网贴曝光的工资列表只是申报清单,因为被人大否定而被废除。“我们的工资不可能有这么高,差得远”。

而直到近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关于此事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容显示,此前曝光的该中心“天价工资”,数额属实。审计报告称,该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别发放税前薪酬总额1965.57万元和1834.33万元,人均32.76万元和30.57万元。

至于“天价工资”的收入来源,审计署报告称,自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其中,218.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目列支。

而这所谓的“自有物业”,审计署报告显示,是由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前身——1992年成立的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由深圳市住建局投资创办——投资经营的商铺及住宅。深圳市财政委称,因为该公司为政府全资投建,产权仍归属国有;审计署亦将其明确界定为“国有资产”。深圳住宅租赁中心其实是将国有资产租金收入,作为私自发给员工了。

但是,被审计署认定为截留并私自发放国有资产收入的该部门,却没有受到追讨和相关处罚。相关部门只是收回了该单位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没处理相关责任人,被私分的443.69万国有资产收入也没有任何追回的说法。

只因事业单位资产产权未核清,被钻了空子还没有处罚依据

之所以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可以逃脱处罚,是因为政府管理存在漏洞。审计署报告特别指出,因地方监管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以至于让该租赁中心违规发高福利、高工资提供了便利。

事实上,事业单位究竟掌管着哪些国有资产,政府也不清楚。我国事业单位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拨款,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事业单位的不断改革、改制,部分事业单位转为经费自筹,具备对外经营的企业化职能,其原本国有资产的产权问题,就变得模糊起来,有很多没有纳入政府管理。

此次深圳市有关部门对深圳住房租赁中心的资产产权认定的疏忽,并不是单一事件。据《新世纪》周刊报道,有接近深圳政府内部事务人士透露,“全市还没有一家单位和部门能给出一个准确的政府物业资产统计总数。”同时,根据2007年深圳市资产清查的结果,其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的政府物业资产,70%以上没有办理产权证。

所以,在普遍性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疏忽的情况下,深圳市住房租赁中心安全的逃脱了处罚。其上级主管单位深圳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也只能无奈的表示,该中心行为属于“制度缺陷”,并表示“处罚没有依据”。只能事后整改,却无法追回。

2010年12月,一则题为《史上最高公务员工资》的网帖爆料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人均年薪近30万,年薪最高的68万,最低也有25万 。

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是可以特殊管理的

政府对“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的管理最为宽松

为什么属于体制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对其资产信息的掌握和管理却如此松懈呢?这与事业单位的分类有关。1993年时,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对事业单位实行政事分开,并将事业单位分成三类: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部分拨款单位和经费自理单位。同样,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与其拨款模式有关联:国家全额拨款的,其管理要从严控制;实行差额补助即部分拨款的,政府在管理上适当放活;经费自收自支单位,则享受企业的各项自主权,实行企业化管理。也就是说政府对“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的管理是最为宽松的。

深圳租赁中心主任朱文芳接受财新《新世纪》记者采访时称,该中心是企业化管理的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因此“不存在滥发工资情况”。她表示,对全额拨款等类别的事业单位,需要政府对其收入进行全面监管,但经费自理类事业单位,要区分于管辖范畴的。“我们跟审计署做了情况说明。”朱文芳说。

对“经费自筹类”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改革,但仍有三年过渡期

对于像住房租赁中心这类经费自给、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深圳市从2009年开始着手进行绩效工资改革,就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以改制、经营为名,私建“小金库”,滥发高工资、高福利的行为。

据媒体报道,深圳市住房租赁中心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作为处级事业单位,按照深圳市人事局核准,月人均收入总额最高不超过14608元,折合年人均最高约为17.53万元。

虽然有了上述工资发放的最高限制,但是深圳市在推行绩效工资改革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2009-2011)。以致于该住房租赁中心在2009年和2010年间发放的年人均超过30万的工资,又一次钻了政策漏洞。

经过数次改革,事业单位被赋予了经营、公益、行政执法等多种职能,其管理反而更加复杂混乱。“事业单位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分类改革恐难落实,事业单位还是取消为上

即将施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恐难真正落实

事业单位这一存在,其实是中国行政体系所特有的。它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在“政府全面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思维下诞生的,遍布教育、卫生、文化、农业、交通、城市公用、体育等各个领域和社会福利、社会中介、机关附属等各个行业。

但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财政支出压力的扩大,政府必须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把部分单位推向市场,令其经费自筹,以致于事业单位的产权、功能愈加混乱、复杂。而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5次政府部门精简机构,又把一些被精简的机构塞入了事业单位领域,像证监会、保监会等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也被定为事业单位。经过数次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反而更加复杂混乱。

对于这种“事业单位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的现象,2008年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对事业单位按职能分类,并转制:对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为事业单位,强化其公益属性。也就是“去两头、保中间”,以此来改变现有事业单位管理混乱的局面。

但是全中国126万个事业单位、近4000万就职人员,这一分类、划归的改革是颇为复杂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认为,“行政、经营、公益三大类的划分将会面临很大的挑战。”主要是大多单位跟行政、经营、公益都沾上了其中的两项或三项,难以明确划分。

事业单位这一计划经济的遗留产物,其实可以取消

其实事业单位作为一个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产物,它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是否还具有存在的必要,其实是存疑的。

有观点认为,事业单位承担者公共服务职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纵观世界,似乎大部分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并没有这种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其政府部门无法囊括的公共服务职能,是交由企业和NGO组织来承担,其服务质量、服务范围反而要优于中国。

一直以来,有种观点认为公共服务领域必须保持其“公益性”,由政府部门或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来承担,若交给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会造成服务价格过高,民众利益受损。

这种对于“公益”的理解过于狭隘。真正的市场经济不会使任何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扶摇直上,恰恰相反,只有政府垄断才有此作为,认为公共服务领域必须由行政系统经营的,正是这种垄断思维。公共服务领域完全可以交给企业和NGO组织,事业单位这一历史遗留产物可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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