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施工缝及其处理:论辽代“一国两制”双轨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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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辽代“一国两制”双轨行政制度
发布时间: 2007-2-7 15:40:02 被阅览数: 831 次 来源: 辽金史研究 

 北、南分制,即契丹人与汉人“因俗而制”,是辽代统治的一大特色。辽对地处长城内外社会经济和政治落差较大的不同民族与地区,采取“一国两制”,从中央到地方实行双重体系,“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注:《辽史》卷4《太宗纪上》。),即以奴隶制统治契丹广大畜牧业地区,以封建制统治占领的渤海幽云十六州等较为发达的汉人农业生产地区。 “以国制治契丹”,既没有脱离契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没有超越时代而采用汉制即封建制,又在原有的基础上尽量吸取先进的文化,有利于契丹的进步和强大;另一方面,“以汉制待汉人”,使具有先进的封建生产方式的地区得到继续发展,防止了这些地区的社会倒退。历史证明,辽北、南分制的双轨制度适应了政治经济极不平衡的辽代统治,是成功而值得借鉴的一份宝贵遗产。

 一、“一国两制”双轨制度是历史的产物

1.汉文化对契丹的冲击和影响 正当中原处于五代十国分裂割据之际,契丹族在北方草原上日渐兴盛。公元916年(神州元年),阿保机统一契丹各部建立契丹国(后改称辽),从此称雄北国,威震四方,形成“东至于海,西至金沙,暨于流沙,北至胪朐河,南至白沟”(注:《辽史》卷37《地理志》。)的大辽帝国,同后来的中原北宋王朝相抗衡,历时二百余年。 在阿保机建国前后,由于汉文化的影响与渗透,契丹的政治和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革。阿保机建立契丹国之前,在连年的对外征战中俘掳了不少汉人。此时中原混战,后晋、后唐战火不休,南方的割据政权之间也是烽烟四起,民不堪命,又有大批汉人逃往北方契丹地区。汉人韩延徽建议阿保机对汉人实行异于契丹人的统治措施,置州县城郭使其居业,保持汉人的生产生活习俗与制度,这就是头下军州。头下州城的设置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农业也开始引起辽统治者的重视,辽太祖阿保机“平诸弟之机,弭兵轻赋,专意于农”(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上》。),从而促使契丹社会经济开始逐渐向半牧半农转化。契丹建国前手工业还不是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而汉民的输入带进了中原较发达的手工业技术,促使辽代手工业开始向专门化发展。 汉文化对契丹的影响,从经济领域逐渐渗透到政治文化领域,从而加速了契丹社会发展的进程。在所俘尤其是逃亡汉人中,有相当部分汉族地主知识分子,如康默记、韩延徽、韩知古等,都受到阿保机的重用。据《契丹国制》载,阿保机“多用汉人。汉人教之以隶书之半增损之,作文字数千,以代刻木之约,又制婚嫁,置官号,称皇帝”(注:《契丹国志》卷23《国土风俗》。),从政治文化领域上接受汉文化的影响。 阿保机对汉文化的主动借鉴和吸收,促进了契丹社会经济的发展,壮大了实力,为以后辽太宗时的强大奠定了经济基础,也在意识形态上为“一国两制”的确立准备了条件。

 2.“一国两制”双轨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尽管辽建国前后契丹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和冲击,从而呈现出民族文化融合的趋势,但契丹客观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决定了它必然选择北、南分制的双轨行政制度。 发源于潢河(今内蒙西拉木伦河)以南、土河(今内蒙老哈河)以北的契丹民族,地处“大漠之间,多寒多风,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城之境,时车马为家”(注:《辽史》卷32《营卫志中》。)。到10世纪初仍然处于畜牧业为主的奴隶制经济,《辽史》记载说:“契丹旧俗,其富以马,其强以兵”;“马逐水草,人仰殳酷,挽强射生,以给日用”(注:《辽史》卷59《食货志上》。),畜牧业一直是契丹族的主要生产部门。 大批汉俘农垦,使草原上出现了许多“插花田”,但农业始终没有能取代游牧渔猎成为契丹的主体经济。相反,辽代的畜牧业,“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注:《辽史》卷60《食货志下》。)。这是契丹族所处地理条件所决定的。至今,这片广大草原地区仍是以畜牧业为主。辽各代统治者都设有管理国家群牧的机构和官职。所以,当马上得天下的辽朝领有渤海、燕云十六州等农业耕作地区后,对北部契丹本民族仍保持自己的民族经济,依旧马上治天下。政治制度上采用与其生产力相适应的“国制”,也就是建立在畜牧业基础上的奴隶制,这是所处地理条件及历史发展背景所决定的。 阿保机建国前后契丹受到汉文化的影响,社会内部产生了一些封建因素,而就整个契丹社会来讲,奴隶制还是占着统治地位。但从天显元年辽灭渤海国以后,辽统治者就面临着对文化发达地区如何统治的问题。 渤海王国,在唐代是以mò@①hé@②的粟末部人为主体建立的一个地方政权,也就是今东北地区。这里气候湿润,土地肥沃,农业是其主要经济生产部门。在唐朝文化的熏陶下,它从经济到政治都仿效唐朝,形成以唐文化为基础的相当发达的渤海封建文化。天显元年(926年),辽灭渤海后,阿保机“改渤海为东丹国”,从此,渤海就成为契丹政府的“东土”。东丹国继续保留了渤海的政权体制和原有规模,并继续采用“汉法”进行统治。“仍赐天子冠服,建元甘露,称制,置左右大次相及为官,一用汉法。岁贡布十万端,马千匹。”(注:《辽史》卷72《义宗信传》。)辽统治者对渤海进行的这种监督性统治,有利于渤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为辽太宗占有幽云十六州后制定国策时提供了较为成功的模式,可以说这是双轨行政制度的萌芽与尝试。 幽云十六州(也称燕云十六州)地处水源丰富的华北平原,自古便是农业耕作地区,有很发达的封建经济和文化。天显十一年(936年),辽太宗帮助石敬瑭灭了后唐,建立了后晋傀儡政权。会同元年(938年)十一月,石敬瑭遣使“并图来献”,将幽云十六州地区即今河北和山西北部献给契丹,辽的版图伸延到河北的沟河(现巨马河),成为“幅员万里”的大帝国。契丹统治者对幽云十六州的统治有一个变化过程。起初是民族高压政策,对占领区进行残酷的掠夺和残杀。汉人纷纷起来进行反抗,迫使太宗不敢久居中原,不满三个月便逃回北方。人心向背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落差决定了契丹高压统治的失败。另一方面,自阿保机任用汉人,太宗耶律德光仍然对汉文化采取吸收融合的态度,“公卿百官皆效中国,参用中国人”(注:《契丹国志》卷2《太宗》。),契丹统治者在面对比自身文化高得多的汉民族问题上,不得不顺应历史的发展趋势,制定了“因俗而制”的国策。会同九年,“诏晋文武众僚,一切如故,朝廷制度,并用汉礼”(注:《契丹国志》卷2《太宗》。)。史载“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简朴,汉制则沿名之风固存也”(注:《辽史》卷45《百官志一》。)。至此,“一国两制”的双轨制度便以国策确立下来,并为有辽一代所沿用。

二、双轨制度的内容及特色

1.中央统治机构的双重体系——南、北面官制 阿保机灭渤海,耶律德光据有幽云十六州,辽的统治版图扩大了。民族繁杂,经济政治参差不一,官制变得复杂了。辽太宗进占中原,虽未能久居,但北撤时将中原王朝的一套官制带了回去,从此辽朝官制汉化更深了,“皇帝与南班汉官用汉服,太后与北班臣僚用国服”(注:《辽史》卷45《百官志一》。),确立了南北两套官制。 《辽史·百官制》说:“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注:《辽史》卷45《百官志一》。)。北面官制是以统治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而设置的一种特殊制度,分北面朝官、北面御帐官、北面皇族帐官、北面帐官和北面宫官等,其官吏的任用一律是契丹贵族,掌管契丹一切军政大权,是辽朝最高权力机关。北面朝宫是辽官制中主要的机构。南面官制则袭唐制以统治汉人和渤海人。史载太宗“既得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注:《辽史》卷47《百官志三》。),与渤海王国制度大体没有多大改变。而辽朝北面官制则有着它独特显著的特点。 (1)四时“捺钵”制度。所谓“捺钵”,是指契丹皇帝在游猎畋渔地区所设的行帐(行宫),随四季而迁徙,分为春、夏、秋、冬四捺钵。夏、冬在行帐处召开政事会议以处理政务。每次会议完毕,皇帝拔牙帐起行,到春水秋山的行猎地点,大部分汉官则返回中原居守,处理汉人一切事务。这样,契丹官员所辖北面宫、帐、部族、武铨、群牧之政,自然就可以由皇帝随时随地处理了。所以说辽朝北面官行使权力的处所是皇帝的捺钵,五京不过是经济文化中心,而不是政治中心。 (2)以世选制选拔官吏。采用契丹人担任北面官仍是辽朝不可更改的基本国策。北面官是以世选制为任官制度。世选制不同于世袭制,它是辽朝特有的从具有才能的诸子弟中择优任用官吏的一种制度。高级官吏和低级官吏的择任都要经过世选,不同等级的官员,从不同等级的世家选任。世选制贯穿整个北面官制,低级官吏的择任也要经过世选。以世选择任官吏,在辽朝北面官制中是一种普遍现象。 (3)政治中心——“捺钵”与京城固守本土,这是辽区别于金、元、清等少数民族人主中原统治的一大特点。“捺钵”制相沿不废,为皇帝所控制的辽室机关始终在契丹本土转徙。同时设在契丹根据地的辽阳上京临潢府一直是辽朝的皇都,尽管设有东、西、南、中京,后来的中京繁盛颇有陪都气象,但也未离开东北,终辽一世,政治重心始终在北方本土。

2.辽朝地方官制中的双轨制度——部族制与州县制 辽朝中央统治机构中的两套官制,也贯穿在地方统治制度中。辽代的地方制度,实行的是部族制和州县制。契丹和其他游牧民族地区是部族制,汉人包括渤海人则编入州县制,这就是历史上所谓的“蕃不治汉,汉不治蕃,蕃汉不同治”(注:《辽史》卷46《百官志二》。)。 辽代的部族制,就是把辽朝建立前后俘掠和降服于契丹的各族部落,通过改编,使其成为与契丹部落相近的内属部落,给予和契丹人同等待遇,把他们编入部族制内,用契丹的统治办法进行统治,“合族而居,合族而处”(注:《辽史》卷32《营卫志中》。)。部落既是生产行政的单位,又是军事皆备的组织。畜牧业是其主要经济部门,“生生之资,仰给畜牧,绩毛饮殳,以为衣食”(注:《辽史》卷32《营卫志中》。)。部族军则平时“守卫四边”,战时征集作战。 在燕云和渤海以及其他汉地,仍袭旧有的州县制。在辽的州县中,有一种特殊的制度叫头下军州,是为统治俘掳来的汉人和渤海人所采取的办法。这种制度,是契丹仿唐州县,作为贵族及官僚的领地。从阿保机起就开始,以后各代皇帝都建有这样的州县。头下军州的军政管理由朝廷节度使掌握,行政管理由头下主委管自理。经济上则“凡市井之赋,各归头下,惟酒税赴上京,归于朝廷”(注:《辽史》卷31《营卫志上》。)。头下军州具有既独立又受制于朝廷的双重性。

三、双轨制度的融合趋势

随着汉文化的深入,契丹固有的各种制度受到了深刻的影响,逐渐向封建制转化,北、南双轨制度呈现融合趋势。

1.经济上的农牧业综合发展

早在阿保机时,就置头下军州城安置俘虏的汉人,在草原上发展农业。汉人带去的先进生产技术和经验,引起契丹族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兴趣,从而促使契丹社会经济逐渐向半牧半农转化。占领渤海和燕、云十六州以后,扩大了农业地区,游牧部落对农产品的需求和农业税收的吸引,使得辽统治者对农业一直都很重视。自辽太宗起,辽朝不断出现了保护农田的诏令。辽圣宗时期,是辽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农、牧业二者的矛盾发展中,辽圣宗的政策首先是保护农业。终辽一代的经济政策,一方面发展畜牧业,另一方面又大力提倡农业,这一政策适应了辽朝统治区的具体情况,因而获得成功。圣宗时,在契丹北部地区,半农半牧已普遍存在,加速了契丹封建化的进程。 辽代头下州城的设置,为汉人开发西北地区提供了条件。太宗时仍执行徙民政策,迁汉民、渤海人到西北旷地建置州县,发展农业生产,同时也发展了纺织业、手工业及矿冶业等。在头下州城中,还有一些是汉人、渤海人与其他女真、契丹人杂居的。在具有较高文明的汉人和渤海人的影响下,从政治到经济都得到较快的发展进化,从而呈现经济政治的融合趋势。

 2.在政治方面,汉官势力的逐渐强大也充分体现了辽汉文化的融合

 阿保机和辽太宗都重用汉人,但从他们到景宗时,辽汉官制度的基本特点是谨慎利用、严密控制。辽圣宗时进行封建化改革,改变了以往汉官受监视、压制和岐视的地位,采取番汉并用、“惟在得人”,重用有才能的汉官是主要表现。圣宗时韩德让、张俭、邢抱朴、马得臣等都是很有作为的汉官,其中以韩德让最为突出。在圣宗改革过程中,韩德让对圣宗帮助很大,并以其才干在辽廷维持三十年的掌权地位,提拔汉官,整顿吏治,推动了契丹社会的进步。

作者:尹德蓉 

文章来源:江汉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