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兆一家照片:生命的七大精神法则:三、因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5 03:13:35


    第三条精神法则是因果法则。“因果”既产生一种具有能量的力,这种力会以同样的 方式回到我们身上。因果法则中所讲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们不熟悉的。我们大家都有听说过这样一种说法:“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显然,如果我们希望在生活中 创造幸福,我们就必须学会播下幸福的种子。因此,因果也指有意识的选择行为。
      从本质意义上讲,你我都是无限选择的抉择者。在我们生存的每时每 刻,我们都处于那个无限可能场里。在那里我们可以接触无限多的选择。其中有些选择是有意识地做出的,另处一些则是无意识地做出的。但是,理解因果法则和最 大限度地得用它的最好办法,是对我们每时每刻所做的决定都要有清醒的意识。
       无论你喜不喜欢,此刻正在发生的一切,都是你过去做出的选择的结果。不幸的是,我们许多人都是在无意识中做出选择的,因而我们不认为它们是选择----然而,它们是。
       假设我要侮辱你,那么你很可能会做出受到伤害的选择。假设我要恭维你,那你很可能会做出高兴或接受奉承的选择。你且想一想吧:这仍然是种选择。
       我可以伤害和侮辱你而你可以做出不受伤害和侮辱的选择。我可以恭维你而你也可以做出不买账的选择。换言之,虽然我们是无数选择的抉择者,但我们绝大多数人却成了一堆堆只能做出条任反射的人体器官,不断地受到他人和环境的刺激而做出的可以预见的行为结果。
        我们大多数人,作为条件反射的结果,对我们环境中的刺激物都能做出重复的反应和可预见的反应。我们的反应似乎是被周围的人和环境诱发的,而我们忘了,这些仍然是我们在自己所存在的每时每刻里都在做的选择,我们只不过是在无意识地做出这些选择罢了。
        如果说你后退一刻,在你做出那些选择的时候去见证一下你正在做的选择,那仅仅通过这一次见证行动,你就把整个选择过程从无意识王国带进了意识王国。这一有意识的抉择和见证过程是非常有作用的。
       在人争分夺秒 选择----随便什么选择----时,你都可以问自己两个问题:首先,“我所做的这个选择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心里会马上有答案的。其次,“我此刻所 做的这一选择能给我和我周围的人带来幸福吗?”如果答案是肯一的,那就放心大胆地选择好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这一选择会给你或你周围的人带来痛苦, 那就不要做出这个选择了。就这么简单。
       宇宙有一套非常有趣的机制来帮助你做出自发而正确的选择。这套机制与你体内的知觉有关。你的身体能体验到两种感觉:一种为舒服的感觉,另一种为不舒服的感 觉。在你有意识地做也一个选择时,注意你的身体反应并且问问它:“如果我做出这个选择,会出现什么情况?”如果你的身体发出舒服的信息,那就选对了。如果 你的身体发出不舒服的信息,那就表明你的这个选择不恰当。悟
对有些人来说,舒服和不舒服的信息存在于腹腔那个部位,但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在“心”那个部位。有意识地注意力集中到“心”上,问一问你的“心”该做什么。然后等它做出反应-----一种知觉形式的物理反应,它可能是最微弱的感觉---但它就在那里,在你的体内。
       只有“心”知道正确答案。大多数人认为“心”是感情丰富多悉善感的。但它不是。“心”是有直觉的;它考虑问题全面,讲究事情的来龙去脉,懂得事物间的联系 它没有得失取向。它将纯潜能场,纯知识场和无穷的组织力量敲进这一宇宙般巨大的计算机并对一切明察秋毫。有时候,“心”甚至可能显得不理性。但它有一种计 算能力,其计算的准确度和精确度要远远超过任何理性思维。
   你可以利用因果法则来赚钱,创造富裕,让一切美好的东西源源不断地向你涌来,你想什么时候就可以是什么时候。但是首先你心须清醒地意识到,你的未来产生于 你人生中每时每刻都有在做的选择。如果你能有规律地这样做的话,放肆地你就是在充分利用因果法则了。你越是能把自已的选择提高到积极的有意识的层次。你就 越能为你和周围的人做出更多的自发而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