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机械硬盘:重庆云阳构建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3 06:38:09

以和为贵化解社会矛盾  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

重庆云阳构建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

  重庆云阳县坚持以和为贵化解社会矛盾,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构建集社会维稳、矛盾化解、服务群众于一体的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建立“三位一体”基层社会互助服务体系

  云阳县着力探索“以社会服务中心为平台,以义工协会为载体,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三位一体”村(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呈现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局面。

  (一)建立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搭建互助服务平台。一是在42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分别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任主任,管理中心实行窗口受理、“一站式”运行,为辖区群众所涉及的行政审批、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二是在479个村(社区)建立了社会服务中心,由党支部书记任主任,主要承担社会服务和组织义工服务等职责。在社会服务职能方面,制发便民利民服务卡,代发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等;在组织义工服务方面,负责义工的招募、管理、考核,统筹安排义工开展服务。通过规范化管理和运作,努力将村(社区)社会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辖区群众的综合平台。

  (二)成立义工协会,创新互助服务载体。在村(社区)社会服务中心成立义工协会,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会长。通过广泛调研,根据群众的服务需求,义工协会下设助教、助工、家政、关爱、维稳、公共安全、技能培训、红色经典、特殊群体教育服务等9个义工分会,每个义工分会下设2—5个服务队。按照协会章程,推选协会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分会长等职务人员,负责带领、协调和管理协会会员履行义教辅导、技能培训、关爱特殊群体、家政服务、义诊、治安巡逻、环境保护、民情收集、纠纷调解、法制宣传、唱读讲传、社区帮教等28类50项具体工作职责。

  (三)组建义工队伍,探索互助服务方式。在《村民公约》、《居民公约》中规定:凡居住(暂住)在辖区内的所有人,不分职业、职位、贫富,均是本村(社区)的一个普通居民,都应履行社会服务义务,享受社会服务权利。义工协会在辖区村(居)民中招募有一定专长又能满足服务需求的人员为义工,并根据其专长统筹安排在对应的义工分会进行义务服务。由社会服务中心根据居民的需求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安排、调度义工为辖区群众提供必要和必需的义务服务。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进入社区从事专职服务管理工作。目前,已在所有试点村建立了40人以上(社区100人以上)的义工队伍。同时,加强了义工队伍的管理,制定了《社会服务管理手册》、《村(社区)社会服务制度》《义工协会章程和各分会制度》、《村(社区)社会服务中心义工服务考核奖励制度》,让群众全面了解本村(社区)社会服务的相关内容,激励义工积极主动参与优质高效的义务服务。

  (四)强化基层党建,夯实互助服务组织基础。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社会服务的组织领导。一是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三有一化”(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区域化建设)、“三建四联”(建立服务体系、救助平台、防控网络,联系困难户、失业户、刑满释放户、创业户)党建格局为重点,积极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建设。按照能建应建的原则,在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建立了党组织。二是在社会服务中心建立党组织。在村(社区)社会服务中心组建了“社会服务中心党总支”,将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党组织作为组织细胞共组共建,将辖区内所有党员纳入社会服务中心,实行登记管理。在各义工分会建立党支部,在专业服务队建立党小组,使党的领导融入到基层社会服务体系中。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志愿服务和帮扶结对等制度,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广泛开展“综治平安党员示范岗”、“党员风采在村社”、“党员先锋巡防员”、“党员调解能手竞赛”等活动,激励和带动党员立足综治平安建设岗位“创先争优”,组织广大党员志愿者参与文明劝导、法律咨询、义务调解、治安巡防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党员作好奉献社区、回报社会的表率。

  三、实施“三大工程”,构建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体系

  (一)实施“和解工程”,构建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调解体系

  1.建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站),深化运行机制。一是依托县信访办、县综治中心、县群众工作部,建立了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二是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群众工作站,在全县42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三是依托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群众工作室,在全县479个村(社区)建立了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站;四是对有条件的112个国有集体企业、“两新”组织建立了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站;五是在矛盾纠纷多发、集中、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部门建立了行业纠纷调处中心,主要在交通、卫生、城乡建委、规划、国土、劳动人事、农业、经信、安监、教育等部门和部分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重点工程领域,分别建立了交通运输纠纷、医患纠纷、建筑纠纷、规划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劳动人事争议、土地承包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安全事故纠纷、涉校纠纷和重点工程纠纷等行业纠纷调处中心。

  2.组建调解员队伍,严格规范管理

  (1)分级组建民间调解员队伍。由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站)分级选聘民间调解员,将热心调解工作,为人公正,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知识,具有一定的调解特长(如:擅长调解家庭纠纷、养老纠纷、地界纠纷、林木纠纷、丧葬纠纷、住宅纠纷、道路纠纷、经济纠纷、劳动纠纷、物业纠纷、医患纠纷、交通纠纷等),年满十八周岁的辖区常住村(居)民选聘为民间调解员。其中,村(社区)两委成员、乡镇(街道)内设室所(站)负责人、人民调解员选聘为本级民间调解员。乡镇(街道)民间调解员从村(社区)调解员中择优选聘,县级民间调解员从乡镇(街道)民间调解员中择优选聘。调解员的选聘由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站)分级负责,集中培训后分级颁发聘书,持证调解。同时,加强了调解员队伍的管理,制定了调解员队伍招聘、辞退、培训、考核、管理、首调负责等制度。截止目前,全县现有各级民间调解组织552个7825人。1000人以下的村(社区)调解员已达10人,1000-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已达15人,3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已达20人;一般乡镇、街道有调解员20人,较大乡镇、街道有调解员30人,特大乡镇、街道有调解员40人;县调处中心有调解员100人。

  (2)组建行业调解员队伍。由各行业纠纷调处中心选聘一定数量的行业所涉部门的业务骨干或领导干部作为行业调解员。同时,将了解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有一定调解经验和能力的退休职工和民间调解员选聘为行业调处中心调解员。各行业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调解员的选聘、培训、使用和管理。目前,全县行业调处中心调解员已达203名。同时,建立“调解能手”信息库。推行了大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批调解能手、调解专家和首席调解员,提高调解成效。目前,全县共评出乡镇调解能手519名、首席调解员373名,县级调解能手49名、首席调解员27名、调解专家18名。2010年,县级调解能手、宝坪镇首席调解员黄发林被表彰为“全国模范调解员”。

  3.创新调处方法,深入化解矛盾

  一是直接调处与分流调处相结合。排查出的一般社会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由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站直接调处,涉及到警务类和诉讼类的由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分流到警务室和法庭进行处理。二是归口调处与联动调处相结合。涉及专业性、法律性、政策性较强的矛盾纠纷归口到对应的行业纠纷调处中心进行处理,疑难杂症由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协调,实行综合联动处理。三是属地调处与联合调处相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本村(社区)、乡镇、街道排查的矛盾纠纷在该村(社区)调处工作站和调处中心化解,涉及多个村(社区)、多个乡镇、街道的纠纷,申请上一级进行联合调处。

  1-5月全县各村(社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610件,调处4241件,调解率达92%;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750件,直接调处1662件,调解率达95%,分流65件重大治安事件、重大经济纠纷、涉法涉诉案件等疑难矛盾纠纷,落实稳控、疏导措施33件,有效阻止了25起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受理群众信访总量619件次851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8%、12.3%,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485件,己化解1351件。成功化解了在云阳创“国卫”活动中对县城占道经营的500余人游摊商贩集访件,有效解决了北部新区100余户村民房屋撤迁和征地补偿等信访问题。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组”,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完善调处制度,强化机制保障

  (1)建立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行业调解“五大调解”融合贯通。由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牵头、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组成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联席会议,制定了相关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工作。各成员单位关联组合、有分有合、大分小合,对矛盾纠纷进行联调联处。

  (2)建立分级调处制度。村(社区)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站组织本级调解员进行调处;村(社区)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可申请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处;乡镇(街道)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可申请县矛盾调处中心进行调处。

  (3)建立调解员跨区域、跨行业调处制度。对疑难矛盾纠纷先由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或行业纠纷调处中心选调组织调解员进行调处;调处不了的由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统一选调调解能手进行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直接由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受理并选调调解能手进行调处。

  (4)建立调处对接制度。依托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站),大力推行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和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民间调解、行业调解的有效对接,坚持“调处也是执法”的理念,把调处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中,完善了“诉调”、“检调”、“警调”、“民调”等各项对接制度。1~5月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185件,检调对接化解22件。

  (5)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建立了第三方参与的调解机制,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台了《云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确认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站)、行业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协议的办法》,规定了民间调解、行业调解司法确认的原则、方法、步骤、程序等。制定了《云阳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站)、行业纠纷调处中心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移送函》,健全完善了制式的民间调解文书,全面实现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6)建立畅通的民意表达制度。一是县领导和县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走进云阳电视台、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现场接受群众反映问题,回答群众的咨询,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二是县领导带领县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村落院坝、街道社区,广泛开展了“民生面对面”,直接与群众面对面答疑解惑,带着问题下访,带着感情上门,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认真开展了政法系统“警民心连心,携手筑平安”和“千名干警进万家、便民利民入万户、为民服务助万件”主题活动,通过送法下乡、结对帮扶、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召开警民恳谈会、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等方式,不断创新群众工作载体,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

  (二)实施“传播工程”,构建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传播体系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和文化”,全方位、多角度营造了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的浓厚氛围。一是媒体传播。将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做成公益广告、编成具有云阳地方特色的方言故事剧等多种形式,在云阳电视台进行了定期展播。创办了“和文化”网站,及时上传了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刊载了“和文化”教育漫画、书画作品,畅通了群众参与“和文化”建设的渠道。在《云阳报》开辟了“和文化”化解社会矛盾专栏,刊载了“和文化”作品。二是窗口传播。在餐饮、金融、商贸、交通运输等窗口服务行业,创作了“和文化”行业文明用语,在餐厅、金融大厅、车站等人群聚集地张贴了“和文化”字画、名言警句。三是读物传播。编写《“和文化”系列丛书》,根据不同的读者对象,编印了幼儿读本、小学读本、中学读本、公民读本、“和文化”影集、“和文化”书画集、“和文化”论文集。四是街区传播。打造了“和文化”元素街道、元素广场、元素公园、元素墙和元素户外公益广告。

  (三)实施“礼教工程”,构建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教育体系

  深入挖掘“和文化”内涵,开展“和文化”教育,将先进的传统的“和文化”渗透到广大群众的心中,让和谐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和谐意识和素质。

  1.开展“和文化”六进行动。一是“和文化”进校园。开展“和文化”进课堂活动,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征文、主题板报、主题演讲等形式,促进校园和谐。二是“和文化”进社区。结合“唱读讲传”活动,将“和文化”编写成歌曲、故事、快板词、格言警句、顺口溜等多种体裁作品,引导社区群众广泛传唱和谐歌曲、讲传和谐故事、传递和谐箴言,诵读“和文化”经典,促进社区和谐。三是“和文化”进农村。结合“四千干部下基层”,组织“和文化”宣传队,送“和文化”下乡,引导群众理解“和文化”,与人为善、与邻为伴,促进农村和谐。四是“和文化”进家庭。结合“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千名干警进万家、便民利民入万户”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家和万事兴”理念,促进家庭和谐。五是“和文化”进机关。结合书香机关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对“和文化”的了解,使干部职工随时随地受到“和文化”的熏陶和教育,树立勤政、务实、和谐、高效的良好机关形象,促进机关和谐。六是“和文化”进企业。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树立“和气生财”的理念,营造和谐的生产环境,促进企业和谐。

  2.开展“和文化”七大活动。一是结合云阳地方特色,组织策划“和为贵”主题演出。二是举办“和文化”讲座,邀请专门从事“和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讲授“和文化”。三是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四是围绕“和文化”,组织主题征文,题材不限。五是举办“和文化”论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研讨用“和文化”理念化解社会矛盾课题。六是围绕“和文化”,组织主题书画赛。七是努力创作一批“和文化”文艺作品进行集中展出。

  四、编织“防护网”,构建社会维稳防控体系

  (一)建立综治中心(工作站),把社会维稳防护网织密。一是依托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建立了县综治中心;二是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办,在全县42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综治中心;三是在全县479个村(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四是对有条件的112个国有集体企业、“两新”组织建立了综治工作站。综治中心(工作站)由同级党组织负责人任主任,整合综治、信访、法庭、警务、司法、安监、民政、社保、教育、文化、卫生、建设、国土、劳动、流管等力量,实行“统一受理、集中分流、归口办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定期督办、跟踪回访、结案存档”的“一条龙”运行方式,并深化运行机制,构建了“六位一体”、“七位一体”的大综治工作格局。

  (二)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把社会维稳防护网收紧

  一是“1234”机制创新社区矫正。一评估。县法院审判前,委托县司法局进行调查,制定并落实了审判、裁决前的评估办法,把好社区矫正的进口关,共接受委托调查20例,法院采信20例,采信率达100%。二基地。以打造“劳动改造的平台,法制教育的园地,技能培训的通道”为目标,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了江南、江北两个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教育管理基地,按照“管理严格是执法,程序规范是基础,教育挽救是根本,公益劳动是手段,思想汇报是关键”的方针,实行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分散化,学习教育集中化的运作方式,有效地整合了工作力量,提高了矫正效率,社区矫正基地成立以来,已举办教育培训班6期,参训对象195人,对有心理障碍的5人进行心理辅导,解开了心结;对3名严管对象进行训诫,增强震慑力。三整合。建立了县综治中心、公、检、法季度联席会议制度,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每月例会制度和社区帮教员、监护人、社会志愿者每周例会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帮教模式;四考核。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安云阳”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单项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强化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全县42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开展社区矫正率达到100%,辖区矫正对象矫正措施落实率达到100%,现有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犯罪,截止今年5月底,累计接收矫正对象490名,已按期解除180名,在册的有310名,其中缓刑81名,假释15名,监外执行4名,剥夺政治权利10名。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处于良好的发展趋势。

  二是帮心扶困创新安置帮教。多方联动帮其心。确定帮教责任人,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有针对性地解决思想问题,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坚持跟踪帮教,了解和掌握其家庭、就业生活、社会交往人员和活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登记在册的633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倾情相助扶其困。以满腔热情帮扶刑释解教人员,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如养鹿乡综治中心将即将成为“流浪汉”的刑释人员李某置到乡幸福院;渠马镇综治中心为吃住无着落的刑释人员朱某解决临时住所,还为其7岁小孩解决读书上学问题。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抓住“人、证、屋、业”四大要素,完善“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户定人”的管理模式,既提供优质服务,又依法加强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行知去向、动知轨迹”,积极推广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等数据信息化、规范化,登记率均达100%,现流动人口在库数47069人,出租房屋在库数26811户。

  四是加强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加强对全县涉稳、涉恐、涉毒、在逃、重大刑事犯罪前科、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等七类重点人员管控,各级综治中心和公安机关派出所全面排查梳理,分类建立台帐,积极物建信息员、治安耳目,及时掌握动态,全力落实稳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严格落实管理帮教措施。充分利用各信息采集系统,有效整合相关信息,完善重点人动态管控机制,及时掌握重点人的活动轨迹和异常情况,在控率、发现率、预警信息签收率和反置反馈率均在90%以上。

  五是加强问题青少年服务管理。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的服务管理及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的帮教管理。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将心理咨询和社会调查纳入未成年犯罪案件审判过程,以人性化的司法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抓住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中小旅馆、出租屋等重点部位,歌舞娱乐、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重点场所,规范娱乐场所未成年人禁入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把社会维稳防护网编大。一是完善便民利民诉讼网络。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便民诉讼站7个,便民联系点27个,便民联络员167名,形成了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纵向便民诉讼网络,1~5月通过便民诉讼网络巡回审理案件316件。二是推进基层检务联络室建设。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开展信访接待,受理申诉举报,接受法律咨询,监督基层诉讼活动,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三是强化阳光警务查询监督。不断提高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的认知度、关注度和使用率,进一步方便群众报警、查询和投诉,全县终端机共接受群众运用查询突破38.8万余次。四是构建新型警务模式。推行交巡合一,有效整合交警、巡警、水上派出所等三个单位的警力,切实增强了打击、防控、服务、交通管理能力,第一时间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见警率、安全感和满意度。

  维护稳定的综治中心(工作站)、化解矛盾的调处中心(工作站)、服务群众的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合署办公,集社会维稳、矛盾化解、服务群众于一体,使矛盾化解更彻底、服务群众更便捷、社会环境更和谐。三个平台职责分明,既分工明确,更相互依存,全面构建起了社会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和谐人人共享的社会服务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