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争做四有演讲稿:精神之家》——系统治疗精神分裂症,争取最佳的预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0:14:52
       首先要强调的是精神分裂症的第一次发病是治疗的关键,因为这时抗精神病药物的治疗疗效最好、所需剂量也小,如果能获得有效治疗,病人复原的机会最大,长期的预后也最好。所以对于初发病人的治疗需引起大家的重视。其次对于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要强调尽早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并做到足量足疗程治疗。
精神分裂症治疗的疗程:
1.急性期治疗:急性治疗,在用药治疗的头2周内达到有效剂量,直到症状控制,一般需要6~8周。本期的治疗目标是尽力减轻和缓解急性症状,重建和恢复病人的社会功能。
2.恢复期治疗:巩固治疗,继续急性期治疗的有效剂量,巩固治疗一般要3~6月,本期的治疗目的是减少对病人的应激,降低复发可能性和增强病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3.稳定期治疗:即维持治疗。
维持治疗的剂量通常比有效剂量低,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物的维持剂量可减至有效剂量的1/2左右,新一代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氯氮平除外)通常采用有效治疗剂量或略低于有效剂量维持。
维持治疗的时间在当前尚没有公认的标准,但需要维持治疗却是大家所公认的。
--John Kane主张,首发病人5年,复发病人终生。
--Csernansky认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终生治疗。
--Ben(1981年)提出,维持治疗的时间因人而异:对于急性发病、症状持续短暂(不足三个月)、经及时系统治疗后症状迅速缓解无波动者,6~12月左右;首次发病应维持2~3年;第二次发病者应维持5年;3次或3次以上者或经各种治疗症状始终不能完全消除者应考虑终生维持治疗。
--美国《综合精神病学教科书第七版》:首次发作者药物维持1~2年;多次发作者药物维持至少5年;具有自杀、暴力或攻击行为者药物维持更长。
药物维持治疗的目的:预防复发、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包括阴性症状的治疗)、减轻或减少副作用。
4.停药:缓慢逐渐减量,直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