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的开场白怎么写:肖雪慧:替本群体代言真的天经地义?(南方都市报 200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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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雪慧:替本群体代言真的天经地义?   2008-03-19 09:35:24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中国观察之肖雪慧专栏  
  
  今年两会上,企业界人士表现引人注目。他们的诸多言论之是非曲直,可说一目了然,舆论哗然、批评如潮,再自然不过。不过,围绕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的三份提案发生的争议,出现了一种需要辨识的倾向性看法,即认为代表、委员们表达本群体利益诉求很正常。在这个问题上,反对者质疑的只是:当资方代表、房地产商在维护和争取他们的利益时,博弈的对立面工人、拆迁户在哪里?

  然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自己和所属群体代言真的很正常?真的天经地义?

  其实,认可这种代言“很正常”和“天经地义”的人,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人大和政协是公权机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公共职位。各级人大、政协机构的经费来自财政拨款而非自筹;代表和委员们即使平时没拿“俸禄”,也享受了附加在这种职位上的多种特权,每年参加两会花的钱也并非自掏腰包而是财政钱,它来自人民的血汗钱。

  只要占据在公共职位上,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念是基本准则。诚然,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样理论上选举产生的职位,可能常常面临地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冲突,需要在如何平衡两种利益上进行考量,但无论着眼于地区或国家,所处职位就决定了不允许他们为自己或某特定群体代言、谋利。谁都知道,每年两会耗资巨大,这巨额财政开支的钱来自全体国民,国民实在没有理由花许多钱让他们在这么一个政治平台上去表达他们自己群体的诉求,争他们自己群体的利益。而且,如果认为他们在这个平台上为自己的群体代言和争利益是正常的,那么,两会中一些官员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反对阳光法同样理所当然,如果说经过20年阳光法还八字没有一撇,那么鉴于各级人大代表中官员占70%的构成现状,再有个20年也不会有结果。因为阵容强大的官员群体不仅有充分的动力反对它的出台,为本群体代言“很正常”之说还给他们提供了反对的理据。既如此,人民的血汗钱在官员手中“黄了、黑了,没了”(这套用了丁学良先生的句式),自然也是活该倒霉。

  当然,认可这种“代言说”的善良人们会说,可以对两会人员的代表性进行结构性调整。可是,怎样结构性调整?增加更多位置,使每个群体都有代言人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数已达两百万以上的规模还要膨胀多大才是个头?削减一些、增加一些?——增加好说,像这次有三个农民工进去,削减,做得到吗?这么大一个不用花自己钱的争利益平台,肯轻易放弃?而寥寥三人,进去了又怎样?显然都行不通。

  但我国人大、政协在跟西方国家交流时,是分别把参、众两院当对应机构的。既如此,人家议会的职能对我们就有可参照性。议会,如柏克所说,“不是一个由代表各不相同的、敌对国家利益的大使们所组成的协商会,在那里,作为本国利益的代理人和代言人,每位大使都必须与别国的诸多代理人和代言人相争斗以维护本国利益。与此相反,议会是一个具有共同利益、整体利益的同一国家的决策性会议——这里起主导作用的不该是地方利益、地方偏见,而应该是以全体人民的普遍理性为基础的普遍利益。”这意思很明确,议员是“代言人”,但绝不是特定阶层、行业群体的代言人,不管他或她原本属于哪个群体。按柏克的说法,议员甚至不应该只是自己选区选民的代言人。现实政治中,议员被要求致力于社会公共利益,为此,他们必须表达尽可能广泛的民意、维护尽可能广泛的利益,而谋自己私利则是要受追究的严重渎职行为。所以,一旦进入议会,就需要重新对自己进行角色定位,遏制而不是像此间议论所认可的那样去展示自己追求本身或本阶层利益的“本能”。

  可以说,这次争论中得到相当部分议论者认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自己群体代言和争取利益乃天经地义,是一种根本性误解。这已经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同于西方一些国家(如美国)的院外压力集团了。在美国,院外压力集团为所代表的群体说话的确天经地义,可是,既不能花财政钱,内部也不能有任何现任的公职人员(不管是现任的议员还是政府官员)。不容许议会和压力集团之间的成员有任何交叉,正是为了避免议员充当特殊利益代言人而进行的制度设计。而我们的制度安排本来就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样的公职不仅跟特殊利益群体交叉,而且可以说几乎了无界限,这样的现实下,产生误解也是在所难免。

  然而,再怎么误解,有一点不能忘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期间的发言、提案,均属职务行为。没有一个正常社会的国民会允许占据公共职位的人,其职务行为是对其个人或其所属群体利益的追求。他们在两会期间提何议案、发表什么言论,是不能规避选民问责的。不过,在当下的情况下,其中许多人很难生出对选民负责的意识,出自本能也就很自然,所以很不正常成了很正常。 

  (作者系知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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