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对我后裔8免费观看:《台北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后续讨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2 01:49:38
《台北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后续讨论  --傅 申(中国台湾)

  编者按:本刊相继刊发了有关《自叙帖》的讨论文章,引起广大读者的热切关注。本期所刊中国台湾学者傅申先生一文是作者对自己关于《自叙帖》考辨的综述;王铁先生一文着眼于细节考证。希望此二文能对读者深入认识《自叙帖》有所裨益。另傅申先生一文中所提及“故宫本”指“台北故宫本”,特此说明。

  上海《书法》月刊二○○六年第二期,发表了李郁周先生《台北故宫卷自叙帖是一件作伪的摹本》,及姜寿田先生《从书法风格立场看自叙帖真伪辩论》二文,都是针对或相当程度涉及笔者的论点而发。对于两位给予笔者的肯定,衷心感谢!然而由于两地相隔,有关怀素《自叙帖》的辩论时期也长,发表的论文和专书也多,编者、作者和读者都受到时空隔阂,信息多寡或是否全面的限制,都不免偏重不全,或先后混乱,因此笔者对本刊《书法》的大部分在信息接受上比较不全面的读者,再加解说以明真相。

  首先要说明笔者之所以参与怀素《自叙帖》的辩论是拜受李郁周先生在二○○三及二○○四两年中在台湾持续发表的:自叙全卷(按:包括宋明人跋)为“文彭一手所摹”新论(有别于启老的“帖摹跋真”及徐老的“帖临跋真”论)而引起的,随后笔者在二○○四年十一月发表了《书法鉴定·怀素自叙帖临床诊断》一书(台北,典藏出版社),全面论证了《自叙帖》不是“勾摹本”而是“写本”,但其真伪难论,其下限在北宋末(笔者从未说过“是真迹无疑”),以及卷后宋明人跋全为真迹。

  后来因见《水镜堂刻本自叙帖》的翻刻本原拓,于二○○五年四月笔者又发表了《沈铭彝本自叙帖密码》一文,又详尽论证了《故宫墨迹本》实为《水镜堂刻本》之母本,彻底廓清了误导李氏发展“文彭摹本论”中的主要论据。

  李氏在二○○五年先后在上海两度投稿,一是《苏舜钦家藏两本怀素自叙帖》(《书法》总第一七五期),一是《读启、徐、萧三人对怀素自叙帖的论述》(《书法研究》总第一一八期),除了评论之外,也向本刊读者一再地宣扬了他“一锤定音”的“文彭摹本论”,所以他的论点已广为世人所知。笔者对此一论点,深心不以为然,劝阻无效,只有撰文表达己见,使世人知有不同观点。但拙书因力求印刷精美,成本极高,并不普及。讨论会论文集及在大陆引用者,多本只限其中一节:《故宫墨迹本是否为摹本?》只是论证了《故宫本》不是摹本,故不可能是文彭所摹。不过诚如姜寿田氏所引笔者的谨慎结论:“尚无法确证为怀素真迹”,相对地在同时“也无法确证为怀素伪迹”,因此《自叙帖》的真伪,成了“悬案”!

  而此本属无解的“悬案”,却因笔者友人提供了《流日残卷本》而解谜,经笔者证明《故宫本》与《流日残卷本》及《契兰堂本》的祖本,合而为同出一手的“三胞本”,因此在二○○五年十月底发而为文:《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并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公开演讲,其最后的结论是以上两件墨迹本,都不是出于怀素亲笔。这本属见仁见智的争议,竟然可以由客观证据来证实,诚出众人包括笔者的意料之外!郁周兄今年一文即针对上述拙文而发,先在台北《书法教育》(去年十二月号),又在《中华书道》第五十一期发表,友人告知在近期《书法》再见此文。

  至于姜寿田先生一文,立意高远,笔者也能认同他对“考据鉴定家”的批判,认为“离开了《自叙帖》,我们几乎无法想像和证实怀素狂草究竟是一种什么形态!”这与笔者所云:“借由《故宫本》的存在,吾人方能想像一卷更为精彩自在的怀素《自叙帖》真迹,并借此建构唐代狂草史!”实在是非常相近的思路,其所差异的,乃是姜氏只见了笔者的《怀素自叙帖的临床诊断》一文,并且以为笔者对《自叙帖》的看法,倾向真迹。笔者以为“风格”在真伪问题上是比较宏观的,因为风格的相近或逼似,可以用临、仿和“映写”及“勾摹”的方式达成,兹以王羲之《丧乱帖》及唐模《兰亭序》为例,可以绝对或充分代表大王风格,然而皆非王氏真迹!可见真伪的鉴定仍要佐以微观的分析。姜氏似无机会在见到上述拙文中“确证《故宫本》为映写本而非亲笔”的论证,所以难免片面臆测。这就是信息的流通问题所造成的抵牾,也使本刊读者在同时阅读李、姜二文时得出两人各说各话,不能交集,以及若干不符事实、似是而非的印象,所以在此略为澄清。首先为使本刊的读者同时对拙文知其梗概,特摘要于后。

  一、《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摘要

  该文第一节为引言,述及因得《流日残卷本自叙帖》后深入比勘,因而解决了《故宫本》是否为怀素亲笔之谜。

  第二节叙述《自叙帖》在北宋至少流传五本,元代至少有五六本,皆有苏舜钦补书前六行,而且各本如出一笔。

  第三节叙述《流日残卷本》仅存第六十五至九十四行,共三十行,三纸二缝,首尾皆缺。卷尾只有南宋二跋,一为一二一九年滕仲因为黄庭坚四世孙题跋,二为一二二八年倪祖义题跋,可知此卷亦为北宋本,其流传过程则与《故宫本》各异。然此卷于元明清三代流传不明,直至清末流传至日本,有三日本收藏家题跋,一为一九○一年石川舜台收藏并跋,二为一九○二年谷铁臣(曾藏《智永真草千字文》墨迹本)为石川氏跋,三为一九三五年外川内山松世于复制影印该卷时跋。因而知此卷为黄山谷家藏本,至晚于清宣统三年前已传至日本。

  第四节比观《故宫本》与《流日残卷本》实为同出一手之映写“双胞本”,行款与结字完全相同。而且两本接缝上南唐的收藏印:“建业文房之印”及苏舜钦家五印也完全相同。

  第五节,再比观启功先生介绍之清代翻刻南宋淳熙刻本之《契兰堂》本,不但与《故宫本》书迹大同小异,而且两本书并跋文及重装、补书皆在同年同月同日,两本又于同一处误书,故知与《流日残卷本》为“三胞本”,以及《绿天庵本》和《蜀中本》均同出一系。

  第六节谈书画多胞本之鉴定规律,除了夹宣揭开两层皆真的特例之外,其程序为一真余伪,或真迹尚未现身,全部皆伪。特别是若为同一套南唐、北宋的鉴藏印时,则必全伪。

  第七节谈《流日残卷本》为《故宫本》的真伪所起的解码作用,因为以上的“双胞本”或“三胞本”之间的相似度已经超过母子关系或“一真余伪”的极限,故其结论为三本皆伪。

  第八节再从故宫卷的书法上用笔瑕疵,以及各本互勘时出现少数字中不正常的“双笔勾画而成”以及“别笔另加之处”,如“入、来”等字,而怀素本人写狂草时不会出现此种情形,故可断定《故宫本》非怀素亲笔。

  第九节谈多胞本《自叙帖》的复制技法,(一)为了不污原作,先以双钩廓填法制作“映写”时之底本。(二)临写精熟后以另纸(一般半透明或能稍见底本字影者即可)在同一时期内映写数本,故各本能如此相似。(重要的是,如果“多胞本”中有一原作,则原作绝对会与“映写本”产生较多的不同,且品质显著较佳。)

  第十节对《故宫本自叙帖》作断代以及谁是映写者的推测,其时代当在所谓苏舜钦于一○四八年补书首段之后,下限在一○九六年邵叶收藏之前的四十八年中,其中有据可稽查者或为苏舜钦,或其族人苏沂。

  第十一节再重新讨论《故宫本自叙帖》的题跋问题,其与《自叙帖》卷尾同纸上的三跋:(一)南唐邵周及苏耆、李建中皆为影写非真。(二)自杜衍以下两宋题跋皆真,大约是邵叶于一○九六年之前,从怀素真迹本上移来拼装于映写本上;而真迹本《自叙帖》的下落不明。

  第十二节为总结,先检讨与响应故宫与日本文化财研究所合作的科技检测结果,认为科检虽较正面,但并不能证明《故宫本》为怀素真迹,并检讨且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

  最后仍然肯定《故宫本自叙帖》虽为怀素的分身,但它对北宋后的影响,建构唐代狂草风格,以及两宋到明人的真迹题跋十余则,仍然不失其重要的书史地位与审美价值。

  笔者在发表上述一文的引言中就曾预言:“此文一出,必定会有意见。”现在综合见闻向本刊的读者作一响应,使知实相。

  二、对《故宫本》的不同意见

  虽然笔者进一步否定了全卷为“文彭一手所摹”,对于“北宋映写本”的新论,由于与李郁周教授的终极结论相符,故得郁周兄之肯定,当为情理中事。但是如同笔者预期,必有对《故宫本》的死忠拥护者仍然不一定认同笔者的结论,认为两本并非同出一手,且以《故宫本》为优,并且认为印章可以摹刻,以及书家亦有自行补笔之举;另有对笔者的结论虽可认同,但由于使用的是珂版的影印本,而非原件,似乎有所疑虑。兹附加说明于下。

  (一)在笔者发表了《自叙帖》多胞本的论文之后,还有同道的书家表示不同的意见:“我写字写了三十年,我还是认为《故宫本》胜于《流日本》,而且它们不是同出一手。”意下还是认为《故宫本》有真迹的可能。

  对于《故宫本》的少数字如:“入、来、轻”等字有“别笔另加”及“双笔钩画”之处也表示不同的看法:“常见书家在当众写字时,也有随时补笔的动作和事实,甚至有书家自己也承认在写字时有补笔的习惯,启功也提到过这一事实,因此如何能以《自叙帖》极少数的字有别笔另加的状况而全盘否定那就不是怀素的亲笔?”

  此说固然有理,但比勘各本中“来、入、轻”诸字状况,只《故宫本》有超乎常理的补笔瑕疵,诸如补笔颤抖或不平行,及长短悬殊等,所以即使以整体而论,认为《故宫本》最优,也不可能是真迹母本。且笔者的结论,是由多角度交叉论证的结果,并非单一的主观论证。

  笔者拙文中曾自我检讨是否有如质疑的可能性?问题是如何解释难分优劣的多胞本问题?笔者在此邀请持疑的书家,在数月半载甚至或更长的时间内去练习和实验,能否“映写”出如同《流日残卷本》三十行(不必全卷一百二十六行)一样与《故宫本》间的形神相似度的作品来,进而否定笔者“同出一手”及“非怀素亲笔”的双胞说?

  (二)另有摹刻印章的能手认为要刻出完全相同的大印不是难事。笔者相信他利用一部分科技(如影印上石),再加极度细心摹刻是可以做到蒙混眼目的效果;但要全部手描上石摹刻就不是那么容易,何况是六印全都不能出错?因此,北宋米芾在《书史》中就曾说过:“画可摹,书可临而不可摹,惟印不可伪作,作者必异。”我们讨论的是北宋时的状况,不能用今日要刻意逼似的心态和技法来衡量当时的实际情况。笔者自己也曾于学习时仿刻古印,也向其他篆刻家提出询问,咸认为在古时甚难将六印模刻得丝毫不差。同时也因古人鉴印时,没有像今人般毫芒必较,所以模刻者对逼似的要求标准也比较低;在众多的伪古书画上所见到的伪印,也都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学生林建宏提醒我:何况在元代印人使用“花乳石”之前,印章材质或铜或玉,即便刻伪印用硬木,其仿刻的难度都相对提高。)所以这两组能吻合的古印,实钤自同一套印章,也是这两卷《自叙帖》出于同一手的有力旁证。

  (三)只见珂版不见原件,这当然是美中不足之处,笔者也极力期待能一睹原作,但经过努力仍是徒然。盖《流日残卷》的最后藏家内山松世将其藏于“柳原文库”,据其后人略云:当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内山将柳原文库收藏移至地下仓库,与其后方之防空洞为隔壁。在一次轰炸中,家人从防空洞出来时,该仓库已炸毁,是故该卷原迹似乎难逃劫火!若果真如此,比对原迹的机会已邈不可期,吾人只能就此复印卷(在日本亦极罕见,查京都大学图书馆尚藏一卷)作比勘。此虽为憾事,但笔者不认为对研究的结论会有影响,原因如下:

  ①此卷有两则可信的难以伪造或无中生有的南宋题跋;

  ②至晚已于清末光绪年间的二十世纪初流传日本,并且有三位日本著名藏家跋;

  ③在一九三五年以当时最高影印技术复制,虽未见原迹,已经可以判断其为流利写本,非是钩摹。若与故宫最佳之黑白影印本相比勘,由于同构型极高,不会有太大的悬殊;

  ④吾人所互勘者主要在字迹及骑缝印之双胞问题,不在纸质的年代及高技巧的补缀、破纸、墨色的浓淡以及如《故宫本》的补字被质疑之处需要检验原迹以澄清疑虑等等问题。而此卷印刷的品质已足够区别勾摹本与写本的差异,纸张残破及补纸处也都能显示,渴笔飞白的刷丝也都了然呈现,其清晰度实不亚于一九六六年日本大冢巧艺社初版影印之《故宫法书》,并且明显胜过一九七五年由台北中华彩色印刷公司之再版本,所以在比勘上并没有产生问题。不知对此尚有疑虑之读者是否能提出更具体攸关结论的问题?因为模糊的疑虑,不只是自我困扰,也影响他人,阻碍真相而已。

  笔者述及启功先生前此已见《流日本》印本,然未将此本“详加比对”,才能有幸让笔者有机会来解谜,否则,真如郁周兄所说:“故宫卷《自叙帖》是摹本(应为映写本)的明确证据早就水落石出了。”对于这一结论,当然不是姜先生等甚至笔者所期待和乐见的,但是请相信笔者仍然一本“学术上谨慎的原因”,“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慎重结论。

  三、“映写说”并不推翻自己的旧说

  李郁周教授是笔者研究“书史书迹”的同道友,这是一个比“书法”更寂寞更小的圈子,可以说是一家人。虽然跟他不常相聚,但是借着相同的研究领域,阅读彼此的著述,却不只是“神交”而已。除了时常在聚会时相见外,偶然也在电话中交流一下,意见相同的时候也很多的,但是即使碰到意见相左的时候,也仍然可以做理性的讨论。

   在笔者尚未参与怀素《自叙帖》的辩论之前,由于不同意郁周兄的“文彭摹本说”,笔者就曾电话劝说过,请他不要再继续为“文彭说”辩护并投稿上海。后来因为张光宾先生的美意及怀素研讨会的邀请才执笔为文,最后发展成《书法鉴定——怀素自叙帖临床诊断》一书(台北:典藏出版社,二○○四年十月)。在笔者自序的谢词中曾说:“没有李郁周兄的研究和两本半书,就无笔者此书。”当然也不会在过去一年中持续发表其他的相关文章,如《沈铭彝本自叙帖密码》(《典藏古美术》,二○○五年四月、五月)一文,专为郁周兄的“文彭摹本论”解谜,证实故宫墨迹本即为水镜堂刻本的母本。

  这一次因为偶然得到友人提供的《流日半卷本自叙帖》(称《流日残卷本》)影印本而撰写了《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一文(《典藏古美术》,二○○五年十一月),对原以为各持己见的《故宫本》的真伪和时代将成“悬案”的局面,希望作一终结。

  笔者实事求是,拙文中有一段,是肯定郁周兄对故宫本书迹瑕疵的指摘是正确的,因此早在故宫为笔者的研究排定公开发表演讲日期之前,笔者即电话告知郁周兄此事,并请他务必拨冗前往。在二○○五年十月廿八日论文发表会中,当笔者用幻灯片和透明投影片比较说明《故宫本》确实有二三字如萧燕翼兄所谓的“双笔勾画”及郁周兄的“别笔另加”现象时,特别请郁周兄起立并接受全场二百余位听众的鼓掌。兹将拙文第八节中“印证萧、李二氏对《故宫本》书法的观察”的一段节录于下:

  笔者过去诸文似乎专向李郁周兄表示异议,其实李氏对《故宫本》书法的指摘承启功、萧燕翼二氏的论点,有一部分是正确的,只是认为李氏不能用刻本去推翻母本而已。笔者之不同看法主要有四点:(一)《故宫本》非是“勾摹本”而为“写本”;(二)《故宫本》不是文彭摹本,且能将《故宫本》的断代下限提前为北宋;(三)《故宫本》宋、明跋皆真;(四)厘清《故宫本》实为《水镜堂本》之母本。如此而已,笔者也从未表示此卷为真迹。……其实本文对《故宫本》书法的重新审察,很多是在呼应李氏对《故宫本》的书写时笔墨上缺失的指摘,诸如:提按不分、粗细不别、墨色干枯、飞白开叉别笔另加、行笔拖沓怯弱、线条缭绕、转折轻率、摹写疑误等等,虽然带有主观的审美标准,但大都言之有物,确实暴露了《故宫本》不是怀素亲笔的蛛丝马迹。……李氏将《故宫本》说成“勾摹本”虽非正确,但后来提出“映摹”说,其实接近笔者的“映写”说,是合乎事实的。只是其论说的目的在指向文彭因而与笔者的结论不同而已。在李氏之前,萧氏继启老也已正确指出“来”字的分叉处:“为双笔勾画而成”;李氏继之对《故宫本》墨迹中用笔缺失作更细致的辨识,共同指向了《故宫本自叙帖》并非是怀素亲笔,确实是值得吾人肯定的。

  拙文全长约四万字,《典藏古美术》去年十一月号一次刊完,笔者当即请捷足专送抽印本给郁周兄,请他指正,因为只有对同一专题作过深入的研究者,才最能将拙文中的问题指出来。在同月底的《书法教育》一○四期即刊出李氏大文:《故宫卷自叙帖是一件作伪的摹本》(本文所引李氏文皆出此,不另注。),文中介绍了笔者的研究结果,并认同笔者将《流日残卷本》、《故宫本》和《契兰堂本》三本都定位为“摹本”,出于同一祖本,无一真迹的结论。以下是笔者拜读李氏鸿文之后的响应和对拙著的修正。

  笔者拙文的标题中用比较含蓄的“非怀素亲笔”,李氏则进一步直说“是一件作伪的摹本”。意在说明其终极结论不误,不必细说。

  李氏指出笔者拙书及研讨会论文中说过:“龙蛇飞动的《故宫卷自叙帖》,在高速运笔中,用笔提按、转折轻重、干笔如烟、变化自然的连绵笔势……都找不出可称为'映摹本’的马脚来。”因此李氏说:“傅申教授的演讲和论文……推翻他自己……'绝非摹本’的论述。”

  笔者初读此段,觉得有点突兀意外,笔者自省并未推翻己说,因为笔者的新说“映写”与原来的“写本”及“非摹本”的原意并不冲突。但再读李文,也觉得他言之成理,反思之下恍然而悟:因为李氏说:“将书法原迹母本垫在底下,上面覆盖白纸,照着母本点画字形的样式精细的'写’下来(或称描下来)这件依样画葫芦的副本即是'摹本’。”这种对摹本的广义界说,笔者当然能同意。原来问题出在拙著原文虽在事实上辨析《故宫本》不是“勾摹本”,但书中用词不够严谨,太宽松!那就是笔者的《诊断一、故宫墨迹本是否为“摹本”?》这一节。因为依照李氏的界说“映写”也是“摹本”,所以片面认为笔者推翻了己说。谢谢李氏因为站在对立的立场才能看清笔者行文的漏洞,在此有必要略作说明。

  反思笔者之所以在初读之时感到突兀,是因为笔者当初行文的原意应是:故宫墨迹本是否为“勾摹本”?而在行文时只写作“摹本”!“摹本”包括“勾摹本”,但原先并未讨论“映写”的问题,故在行文时未虑及此,而一字之差,的确造成了很大的漏洞!尤其是现在可以因多胞本之证实,而将笔者原先确定《故宫本》为“写本”的,更进一步界定为“映写本”,遂将《故宫本》也纳入“摹本”的大范围,而这是在发现“多胞本”之前无从确证的事,所以对“摹本”一词的使用太宽泛了,确是应该修正的。但请容笔者略举数例以明当时笔者确实在说明:“故宫本非'勾摹本’”的事实如下:

  (一)李教授在其《怀素自叙帖鉴识论集》曾说:“故宫卷书法的'双勾填墨’与映摹,多用干笔的擦写技巧,以隐藏伪仿面目。”李氏又一再用:“无纤毫不备的'双勾填墨’技术”的《水镜堂本》来比证《故宫本》。因此,《故宫本》是否为“双勾填墨”本?成为笔者求证的主要标的。

  (二)拙著中曾说:“检验故宫本的墨迹笔画,都找不出足够可称为'勾填本’或'映摹本’的马脚来,我们至少可以说,它是一个快速书写的'写本’。”(按“映摹”与“映写”二词仍有“慢摹”与“快写”之异,而且“映摹”包括“勾摹”,“映写”则否。

  (三)笔者在“怀素自叙帖与唐代草书学术研讨会”中的幻灯片演讲中,即着力于解说“故宫墨迹卷绝非'摹本’而是一个'写本’”的事实。当时曾使用大量的显微放大图片来举出故宫所藏唐摹王羲之《平安何如奉橘帖》、辽宁博物馆所藏唐摹《万岁通天帖》以及笔者学生勾摹的《自叙帖》等等作为标准的“双钩廓填”范例,与《故宫自叙帖》对照,以确证其为“写本”而非“摹本”,可见当时笔者确实将“摹本”代表“勾摹本”来使用。

  (四)笔者当时也曾部分赞同徐邦达先生对《故宫本》的看法:“我以为它是'临写’本而不是'摹填本’。”徐氏说它是“临写”本,现在已知不正确,但也是“写本”的一种;说它“不是摹填”本,却是正确的,故笔者加以引用。

  (五)李氏《探秘》一书概括介绍启功《论怀素自叙帖墨迹本》一文时也用“钩摹”界说《故宫墨迹本》:“定故宫墨迹本最早'钩摹’于南宋绍兴三年。”

  (六)笔者在拙著中就建议故宫“以显微镜……等复检《自叙帖》……有无勾摹、填描等痕迹”,因此第一阶段的故宫科技检测《自叙帖》的主要目的也是厘清其“为勾摹本还是写本”及其与刻本的关系。(见故宫《怀素自叙帖卷检测报告》)

  (七)上引拙文《印证萧李二氏对故宫书法的观察》中重申:“笔者之不同看法主要有四点:一、《故宫本》'非是勾摹本而为写本’……”“李氏将《故宫本》说成'勾摹本’虽非正确,但后来提出的'映摹说’……是合乎事实的。”可见笔者为了明确区分,已经改用“勾摹本”了。

  由上数例,足以说明笔者对当时的结论中所谓:“(故宫)墨迹卷绝非'摹本’,为一个'写本’”,其中的“摹本”应当是“勾摹本”(或“勾填本”、“双勾廓填本”),由于新说的“映写本”绝不是“勾摹本”,因此,笔者最近的演讲和论文并没有“推翻”自己的论说,只是应该感谢郁周兄的细心阅读,才有机会让笔者校正以前行文的粗疏!在此不但要将前者拙文中的《故宫墨迹本是否为“摹本”?》改为《故宫墨迹本是否为“勾摹本”?》而且在拙著中所有述及《故宫本》为“非摹本”的文字改为《故宫本》“非勾摹本”,这样才更为精确地表达笔者的原意。至于笔者的“北宋映写说”,诚如郁周兄所说:“当然也赞成笔者(指李氏)的'摹本说’,同时也推翻笔者的'文彭摹写说’。”由于现在将“映写”也概括在“摹本”的范围内,所以虽然“文彭说”不能成立,但李氏的“摹本说”在广义上是正确的,这就是笔者秉着“实事求是”的意念,请听众们为郁周兄鼓掌的原因了。不过,为了避免混淆,最好不说这多胞本是“摹本”,而使用更明确的“映写”。因此,笔者的新论,绝对没有推翻自己在《书法鉴定》一书中的旧说。

  四、笔者对《故宫本》未曾“倾向”真迹

  郁周兄又说笔者以为《故宫本》是“放手直书”,“就已经指向'真迹’的方向,即使傅申教授一再说明'不一定是真迹’,阅听人的想法一厢情愿地往'真迹’靠拢是正常的,当时傅申教授自己的意蕴也'倾向’如此”。笔者对此的回应是:“阅听人的想法”是他人的事,笔者无从正确得知,但本人自己的“意蕴倾向”如何,实非如此!笔者在拙著《怀素自叙帖的临床诊断》中一再说:

  “本文的目的只在于检验《自叙帖》是否为'摹本’(按当时指“勾摹本”)及其断代,以及宋明人跋是否为真迹?即使证实了《自叙帖》帖文是'写本’而'不是摹本’,推翻了文彭摹本说,笔者也并无意断定这是怀素真迹。”

  “《自叙帖》帖文书迹极可能不是真迹……极可能出自苏舜钦之手。”

   笔者也曾经说明:

  “即使证明'赵氏藏书’(属南宋初赵鼎)印为真,也并不意图说明《故宫本》为真,只是为了提早此卷的断代。”

  类似的话一再说明了笔者的真正“意蕴倾向”为“不是真迹”。

  至于李氏解读笔者的心情说:

  “将故宫本卷《自叙帖》定位为'映写本’而非'真迹’,自然觉得相当意外,十分挣扎,也非常不舍和惋惜。”本人的原意请读者看原文首段,此处略加说明如下:笔者确是“觉得相当意外”,那是因为居然将原以为的“悬案”,因《流日残卷本》而明其真相,真的是相当意外!而感“挣扎”的,是对《故宫本》的爱好者而言,不忍令他们失望!所“不舍和惋惜”的,是这一件几乎公认的“国宝”,居然“不是怀素亲笔”!也觉得自己的论证有点残忍。

  再说明一下“放手直书”的“写本”,虽是包含了“真迹”的可能。但笔者郑重说过:证明了《故宫本》是写本,是将问题复杂化了,正面地说,可以是“真迹”,反面地说它也可以是“临本”、“仿本”以及捏造的“伪本”。笔者最后定为“映写本”,只是将原定的“写本”更精确化了,其同为“写本”则一。

  “映写本”是与“描红本”类似,但“描红本”中可以有种种程度上的差别,有如小学生初次描红,中学生累次描红……与“描红本”原书者的描红,其效果与稿本的形神契合以及流畅度上自有悬殊的差别:初描者是“摹”,熟练者近“写”。若是临写精熟者或原来的“书丹”者,在描红时,就可以做到迹近“放手直书”一般,所以笔者拙文将三本定为多胞的“映写本”,用意在与“映摹本”有所区别,因为“映摹本”也包括“勾摹本”,而“映写本”则否,这是笔者要严加区分的。

  五、白麻纸问题

  再解说一下笔者曾论“白麻纸”不适“摹写”的问题,与笔者的新论似乎有自相矛盾之处。按纸的透明度也不是绝对的两分法:透明与不透明,其实各种纸的透明度在两极之间,尚有许多不同程度。专为勾摹用制作的硬黄纸虽更适合作纤毫毕现的“勾摹本”,但白麻纸随着厚薄也有不同的透明度。请以今日市售各种厚薄不同的宣纸,试垫在影印的怀素《自叙帖》之上,大部分的纸都能看见底下的字影,白麻纸虽不适双勾细描,但足以用来当作临写精熟以后,覆于底稿上,依其字形的位置来“放笔映写”了。

  李氏文中又指出笔者漏列安仪周《墨缘汇观录》中白麻纸《褚遂良摹王羲之兰亭序》,似乎在说明白麻纸也可以作“摹本”。查此本实为乾隆之《兰亭八柱第二本》,细审影印本,实为“写本”的一种,可能包括“映写”,但绝非笔者所实指的“双钩廓填本”;甚至有学者以为出自米芾之手,亦可辅证其为“写本”,或“映写本”,而不能因此证明白麻纸可以做纤毫毕现的“钩摹本”。所以笔者说以白麻纸“映写”《自叙帖》绝无自相矛盾之处。

  六、小结

  笔者曾对友人述及在撰写《确证故宫本自叙帖为北宋映写本》一文时,深恐所见不全,结论偏差,所以时常设身处地,从相反的立场来思考自己立论的正确性。有如独自下棋一般,攻守相易,矛盾并用,但毕竟难免有挂漏之处。郁周兄果然不负笔者所托,有所指正,使笔者有修正及说明的机会,也使“摹本”、“勾摹本”、“写本”与“映写本”之间的界限愈趋明确,在此致谢!

  学术的长河不是任何个人所能独力成就,而是涓涓滴滴,接纳众流始成。每一位学者只是在无止境的长程接力赛跑中,曾经接下一棒或数棒而已!因此笔者在拙文《映写本》末尾,将此文献给前此所有的参与者及收藏者,因为得益于他们。

  前贤告诉我们,正确的方法和理由,更重于正确的结论。用之于只有二分法有如是非题的真伪鉴定,尤其恰当,因为不幸而言中的机率甚高。对于什么是常识?什么是知识?在过去的辩论中,各说各话,读者们也各有见地,可以各有判断!虽然细碎繁琐,或原地打转,或陷入混战,不堪卒读,淆乱视听;但是辩论者互相磨励,互相问难,最后去芜存菁,还是有助于学术的推进。

  我们的共同目标是:化知识为常识,拨云雾,明真相!

  校后记

  笔者在《映写本》一文中,对《故宫本》及《流日残卷本》的多胞本《自叙帖》书者,依学理及证据上的推测:可能是苏舜钦或苏沂。近日有台大艺研所二生:方令光及魏可欣提供两则宋元人的论述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一)元陆友《砚北杂志》云:“怀素书,多苏才翁兄弟(按即舜元、舜钦)所赝作。”

  (二)宋赵孟坚《论书法》云:“今长沙所开(?)怀素自叙,乃苏沧浪(按:即苏舜钦)辈书。”

  由此益见笔者「映写本”的结论,以及可能出于苏舜钦或苏沂的推论,并不是主观和片面的无根之谈。

  作者:218.13.33.*    2006-8-22 0:09:39----  (选自《书法》200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