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贝宁段思思汪涵:政协也要庆60,是庆祝民主监督发挥60年吗?_黑星人的真实世界_法律博客www.fyfz....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4/28 04:36:39
政协也要庆60,是庆祝民主监督发挥60年吗? 发表时间:2009-8-30 0:45:00 阅读次数:738     所属分类:未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是上世纪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也是成立于49年。成立之时宣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它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那么60年来,由八大民主党派为主组成的这个政协机构对执政的共产党是否起到真正的民主监督作用呢?我要提问:

 

先问民革中央主席周铁农。周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于19481月在香港宣布成立。当时李济深因看不惯国民党政府腐败与专制而从国民党脱离出来,自立新党。新党宣言是:“推翻反对民主、破坏和平、媚外卖国的蒋介石之反动独裁统治,联合中共及其它民主党派,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新中国。”民革任务是反对国民党一党专制,提出联合中共,团结其它政党,推翻旧政府,建立新政府。……1988年,民革又一次修改党章,首要任务是:“领导全体党员,团结国内外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如今,60年过去了,周主席,我想问两个问题。一是:你在(去年)年会上说:“民革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个参政党。”由建会之初的“联合参政”到现在的“自觉接受参政”,党的纲领如此演变不知全党成员如何想着。二是:如果说当初因国民党腐败和专制,李济深看不惯,毅然决然脱离国民党,自立新党。那么今天,共产党内同样有腐败现象,作为一党主席的你,是否敢学当年李济深主席精神,另立新党吗?你左手举木牌,上写:“全党‘自觉接受’共产党领导”,右手举另一张木牌,上写:“统一祖国,台湾回归。”莫非是想让台湾早日回归大陆,以便能早日“自觉”接受共产党领导?

 

再来问问民盟中央主席蒋树声。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名称叫“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9月正式改称“中国民主同盟”。《成立宣言》对“民盟”定义是:“为国内在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各党派一初步合作。”同一天,发表《对时局主张纲领》,强调:“本团体的成立是为‘督促并协助中国国民党执行抗战建国纲领’而努力。”在国共重庆谈判时,民盟全代会在重庆闭幕,通过《政治报告》等文件,并拟定10项政治主张:1.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2.成立民主联合政府。3.举行国民大会,制颁宪法,产生政府。4.保障人民享受一切自由权利。5.立即无条件释放汉奸以外的一切政治犯,废止特务制度。6.军队国家化,军人不得干政。7.积极振兴经济。8.外交上独立自主,与各国平等相处。9.内政上肃清贪污,提高效能。10.废除党化教育,保障学术研究的绝对自由。

 

蒋主席,我想问二个问题。其一:你在去年年会上说:“67年的时间里,民盟和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风雨同舟。”这话不对呀!实际上民盟与共产党合作最多只有61年(至2008年),还有几年是“协助”国民党执行抗战建国纲领抗日工作。更何况,19471027日,国民政府宣告民盟为非法团体,立即解散之时,民盟主席张澜于次月16日发表《解散公告》,公开要求全体会员停止一切政治活动。其二:民盟建社起点很高,10项主张也能打动当时民众之心。然,任重而道远。所谓“保障人民享受一切自由权利”;“ 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犯,废止特务制度”;“军队国家化,军人不得干政”;“内政上肃清贪污,提高效能”;“废除党化教育,保障学术研究的绝对自由。”诸多要求,想要实现却难乎其难,不是更换一个执政党所能解决的。

 

三问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陈主席,你说:“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一个参政党。”这我知道,我还知道,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于19451216日在重庆成立,其宗旨是:“积极輿(与)闻国家大事”。民建成员大都来自工商界和知识界,他们最怕内战,摧毁一切,希望国民政府通过改良或改组方式来拯救中国。故,在《成立宣言》中,只字不提推翻谁,或谁与谁精诚携手合作。如此,陈主席,你说:“60多年来,我们和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共创伟业。” 这话有点夸大事实了吧?历史毕竟是历史,几句话就能改变历史事实,这历史肯定不叫“历史”。

 

   四问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女士,你在去年年会上说:“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以教育文化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政治联盟。62年前,在创建人马叙伦、王绍鏊等民进前辈,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实践为宗旨,在上海发起成立的。在反独裁、反内战的爱国民主运动中,民进的前辈英勇斗争,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为建立新政协、建立新中国谱写了一段光荣的历史。”此话不假,可是,民进会当初还提过一个响亮的、赢得民众之心的口号:“结束国民党一党专制统治!”在此,严主席,我希望你能再接再厉,把你们老会长未能了却的心愿高高举起,发扬光大。

 

    五问农工党中央主席桑国卫先生,桑主席,你在去年年会上说:“农工民主党建立于1930年,具有光荣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应该说为新中国的建立、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农工党“具有光荣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此话不假,农工民主党成立之初名叫“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由国民党左派领导人邓演达组织成立的一个政党。党的宗旨如党的机关刊物《革命行动》(半月刊)和《革命行动日报》中声明所言:在国共两党之外,独立领导工农,“实现中国平民革命”。当时,平民对你们这个党抱有很大希望,称之为“第三政党”。(19472月,改党名为:中国农工民主党。)但是,你们党的元老为何在当时没将这建党宗旨坚持下来呢?这是否有负天下农工之期望?如果能得天下农工之心,一跃成为中国“第三政党”,那么中国历史又会怎样写呢?

 

与时俱进。桑主席,我看了你们党现在的党章,却没有与时俱进气味。在党的“基本任务”中,第一条是:“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而努力。”

 

这口号太老套了吧?当今时代,“爱国统一战线”中的“爱国”词语如何理解呢?“依法治国”,这个“法”又具体表现在哪里呢?“爱国”字眼是不是应该由“两党” 字符来代替;“依法治国”可否让“依党治国”来挑明?在这里,“法”应该是指国家宪法,即:用宪法来治理国家。可是我们现在,却是由党章来规范国家宪法。比如,我们看上世纪198296日通过的中共十二大党章,在“总纲”中有这样一句话:“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是通过国家宪法来对党的活动作出种种行为规范,而是由党站在宪法之上来自我拟定党章条款和党的活动规定。难道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美好表现?宪法本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一个国家大法居然要由党章来对它保驾护航,可见其宪法从属地位了。

 

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话同样老套。拿桑主席意思说,中国经济想要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邓公改革理论,其观点是:中国要先立“基本原则”,后立“民主”。或者说,“基本原则”指导“民主”前行。但常识告诉我们,没有民主化就没有现代化,民主化是中国现代化的门坎。邓公以“旧”为标准来观察和衡量新事物;以“我”为主观来规定和接纳新事物,这是“功利”之为。拿邓公话来说:现代化是要搞的,但不能将“旧”的标准推翻掉,“旧”的标准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它的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它的保卫工具是“人民民主专政”;它的指导思想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如此而行,中国的现代化岂不是变成了“旧”标准下的现代化了吗?如果说改革开放是为迎接现代化到来而服务,那么这个现代化目标就是轴心,一切以它的轴心活动,不能本末倒置。

 

六问致公党主席万钢先生。万主席,你好!你说:“致公党始于1925年,诞生在美国,当初主要是华侨,在海外过程当中,特别是在反法西斯的战争当中,在支持我们国家的抗日战争当中,致公党作出了贡献。抗战胜利以后,班师回国,1947年在香港举行了第3次代表大会。就在这次大会上,确定了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共同奋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作出了它的贡献。”

 

     万主席,你这话很中肯,没把本党与共产党于1947年的香港“真诚合作”日期向前推进若干年。否则,那些归国侨眷的中上层人士和海外代表性人士所组成的成员会对此会不明白,不明白自家党史可以随便篡改。但是,话语中肯,不等于我没问题要提问。万主席,在与共产党“真诚合作”之前,也就是1925年至1947年之间,致公党与中国大陆那方代表合作呢?这问题你没说清,不说清,我可以说你们党曾与汪精卫的南京伪政府始终保持接触。当然,这是我的瞎说,以你们在海外享有名望的致公党来说,不可能这样做。但是有一点是事实。你们曾呼吁:尽快停止内战,不管是哪个政党上台,只要能让它的人民过上无忧无虑好日子,就是一个好政党;这也是你们海外华侨最大心愿。

 

    七问九三学社中央主席韩启德先生。韩主席,你说:“我们九三学社具有爱国、民主和科学的光荣传统。因为我们前身就是民主与科学座谈会。为什么叫学社?一个政党为什么叫学社呢?因为我们九三学社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特别到1947年以后,我们领导的总部,还是在北京,当时还是在‘国统区’。所以为了更好的保存自己,争取民主政治里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保留了原来学社这样一个名称。但是实际上,我们是一个政党。”

 

    韩主席,记得元老们在“学社”成立之时就发表了针对国民党政府的8项声明:1.促进民主政治的实现,争取人民的基本权力。2.反对属于党派或私人的武力,根绝内战。3.肃清贪污,反对官僚政治。4.从速完成国家工业化、农业现代化。5.发展民生经济,反对官僚买办资本和私人资本。6.学术思想绝对自由,根绝党化教育及思想统治。7.普及国民教育。8.加强同盟国家团结与合作,促进世界和平。

 

韩主席啊,韩主席,这些建议在今天看来不啻还是一个精美蛋糕。你说国民党统治黑暗专制,可你是否想过?在那个文化与思想专制的“国统区”,居然还可以借“学社”之名成立一个政党,并公开进行活动,历史给你们政党提供一个了不起的发展舞台,让你们政党由此可以幸运地写下一页精彩党史。若放在49年之后,以建“社”立“党”, 提出“民主与科学”口号,杀你十次头都不过分。可见,专后面还有更专的。

 

   八问台盟中央主席林文漪女士。林主席,你说:“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是由生活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组成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19471112号,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香港正式成立。” 你还说:“我们真诚地呼吁,岛内的各个政党团体和组织,和我们一起,为了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我们一起促进台海地区的和平,促进两岸经济建设和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业贡献力量。”

 

林主席,你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吗?在祖国大陆人士努力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时,台湾那边民众却一点也不了解什么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当两种意识形态及两个政党政见不同相冲撞时,林主席,你是维护哪一方利益呢?还有,台湾现在建社自由,成立“共产主义活动会”或成立“台湾独立活动会”,法院将不再视为“非法组织”而给予判坐大牢。当建社自由的台湾团体学派代表与大陆这边建社不自由的团体学派代表坐在一张桌上交流两岸文化和两岸法律时,这话从何开始谈?说他们那边法律条款太超前还是说我们这边法律条款太保守?当意识形态上的认知差异成为两岸交流最大障碍之时,谈如何“促进两岸经济文化的建设和发展”理念,为时过早也!

 

“江声不尽英雄恨,天意无私草木秋。”60年岁月,于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算不了什么,只是一抹浪花。但在民生大如天的当下,60年岁月演绎就是漫长一页沧桑。既然沧桑难抵,那么我有理由要问,政协搞60庆,是庆祝对共产党民主监督发挥60年吗?如果不是,那又是庆祝什么呢?

 

2009-8-30晨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