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嘴巴巴官网美女:基要神學2.1人的起源與本質 基要神學2.1人的起源與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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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要神學(二)救贖的神——人論.基督論     呂沛淵   著    海外校園出版

第一課 人的起源與本質           列印全文--PDF

神與人的關係,是認識人的先決條件,因為神按照神自己的形象創造人,人的生命來自神。聖經論到人時,總是以此為出發點來啟示曉諭,例如:“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詩八4-5)。因此,我們必須以神為中心,才能認清人的起源與本質。

一、人的起源

人不是偶然發生的,也不是自有永有的,乃是神按神美意計劃創造的。人類的被造是歷史的起始(申四32);神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徒十七26);每個人的被造是獨特的位格存在(詩一三九13-14);神造人是造男造女,男與女都是神的形象,同樣尊貴,互相幫補(太十九4-5)。

a. 創世記第一至二章

聖經開宗明義,在創世記起始的兩章詳述人與世界的被造過程。第一章1節至第二章4節論“天地之初”,是以廣角鏡顯示世界受造的全景,標明人是整個受造的顛峰;第二章4節起論“人之初”,是以特寫鏡頭詳述人的被造,提示人是歷史的起始。這兩段記載是以不同的角度,來彰顯“起初”的真實來歷,多彩多姿。其目的在於:

  1. 解釋世界萬物與人類由何而來;
  2. 駁斥異教邪說所傳講有關“萬物起源”的謬論;
  3. 顯明“萬物起源”歷史事實的真相。 

b. 人與其他受造物的共通性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人是出於塵土,與各樣飛鳥走獸相同(創二7、19,三19);人乃是有氣息的活物,動物亦是如此;人的生命現象,如生長、生殖、感應、新陳代謝,與其他受造物相同;人與其他受造物一同活在地球上,類同的生理現象起因於相同的生存環境。

c. 人的獨特性與特徵

雖然人與其他受造物有共通之處,但人是創造的顛峰,“萬物之靈”,與萬物截然不同。人的獨特與尊貴,在於人的被造是:

  1. 來自“上帝的商討”,三一真神彼此商議(創一26);
  2. 按照“上帝的樣式”,人是神的形象,所以在動物中找不到配偶幫助他(創一26,二20);
  3. 賦予“治理的權柄”,治理全地,管理海陸空一切的受造物(創一26、28);
  4. 領受“道德的責任”,在真理、仁義、聖潔上長進,向神負責(弗四24);
  5. 經歷“受造的方式”,神直接吹氣在人的鼻孔,顯明神與人親密的關係(創二7)。

二、人被造的原委與生命的目的

a. 榮耀神

神是為神自己的榮耀,創造了人(賽四十三7);這是按神旨意計劃行作的(弗一11);使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創造我們及萬有的神,是配得一切榮耀尊貴權柄的,願榮耀都歸給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四11;羅十一36)。

b. 享受神

神創造人,是要人享受在神裡面的豐盛生命(約十10),因在神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十六11);人可享受神,瞻仰神的榮美,愛慕神,因神是我們永遠的福分,我們羨慕渴想神的居所(詩廿七4,七十三25-26,八十四1-2)。神就是我們最大的喜樂,是我們的產業,杯中的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神以外(詩十六2)。

c. 我們的心態

我們當歡歡喜喜的,以神為樂(羅五2-3、11),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可十二30),在主裡常常喜樂,靠主大大喜樂(腓四4;帖前五16-18;雅一2),因神使我們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6-8)。

d. 神以我們為樂

我們愛神,以神為我們最大的喜樂,帶來的結果就是:神喜悅我們,在我們中間,因我們歡欣喜樂,默然愛我們;不但如此,神還會因我們喜樂而歡呼(賽六十二5;番三17-18),這真是奇哉美哉!

三、人的本質

人是神的形象,追根究底而言,人的本質是奧秘。我們若要深入認識自己,則必須深入認識神。透過聖經的啟示,我們了解人具有“有形的身體”與“無形的靈魂”(詩一四六4;伯卅四14-15;傳十二7;詩九十3)。簡言之,人的本質可區分為兩個層面:身體層面,與“受造物”相通;靈魂層面與“創造主”相通。然而,身體與靈魂並非對立的實體,乃是整體的人之“有形”與“無形”兩個層面而已。人是唯一同時存在於“物質界”與“靈界”的受造物,所以人的本體具有此二層面,真是神奇妙獨特的創造。

a. 人的身體

身體是人的有形層面,是人靈魂的所在。人的心志,藉著身體的行動得以表達(林後五10)。身體受心靈的指導配合行事,心靈也受身體的影響運作,兩者並無高低之分。身體本身並非邪惡,也不是帶著犯罪的傾向,因為人的身體是神傑出美善的創造。身體並非靈魂的監獄,更不是人犯罪墮落的原因:天使雖無身體,也會犯罪墮落;主耶穌道成肉身,有身體卻從未犯罪。希臘哲學或東方宗教貶低身體,以苦待肉身作為靈修之路,實乃錯誤,與聖經啟示背道而馳。

聖經明說:神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包括身體在內(創一31)。雖然罪人使用身體行惡,但是悔改信主之人要獻上身體為義的器具,作為活祭為主而活(羅六12-13,十二1);基督徒要愛惜身體,因身體是聖靈的殿,要在身子上過聖潔的生活來榮耀神(林前六19-20);身體得贖乃是救恩盼望,且是得著神兒女名分的主要部分(羅八23);主再來,我們身體復活,是基督徒最大的喜樂與盼望(林前十五12-19、 50-53)。

b. 人的靈魂

人除了物質的身體層面之外,也有超物質的靈魂層面(太六25,十28)。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雅二26),靈魂在身體裡,使人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結卅七9-10)。靈魂是人格的主體,在理智、情感、意志各方面的泉源,是人生命行動的中心。人的靈魂顯明人與其他受造物有極大區別:動物雖具類似的活物特性,但是短暫表淺,無法與人相比。人的靈魂獨特在於:

  1. 人有道德屬性與責任;
  2. 與神交通,聆聽主話,祈禱敬拜;
  3. 靈魂不滅,企盼永恆;
  4. 理性思考,學習真理;
  5. 語言文字,文化交流;
  6. 創作更新,追求完美。

這些“人格”表明人與創造主相通之處;人的靈魂乃是“神的形象”主要的彰顯。
靈魂與身體是一和諧的整體,缺一不可;靈魂沒有身體,是反常狀況,暫時存在於我們死後與基督再來之間。在主耶穌再來時,我們的靈魂與身體就完全得贖,恢復起初被造之時靈魂身體合一的狀態(林前十五51-54);新造的人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即靈魂身體全人)來愛神愛人,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太廿二37-40;林後七1)。

c. 三元論或二元論

聖經使用“心”、“靈”、“魂”等字詞來描述人的非物質部分,不同的用詞是否代表相異的質素,在解經上有兩種論說:“三元論”認為人分為“靈”、“魂”、“體”三元素,即視“靈”與“魂”為不同的質素;“二元論”認為人分“靈魂”與“身體”二元素,即視“靈”與“魂”為同一質素。

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從事原文字詞的語意分析,明了字詞上下文的語境界定,找出字詞在整本聖經中的普遍用法。兩種論說皆有其正確之處:“二元論者”強調“靈”與“魂”是通用名詞,在聖經中交替使用,二者並非不同的實體;“三元論者”強調“靈”與“魂”在功能上不盡相同。

然而,此兩種論說在前提上都忽略了聖經教導的重心:人是合一的整體,具有多層次。他們共同的缺失在於:將人劃分為“三元”或“二元”,是縮減主義,將“整體的人”硬擠進三個或兩個框框。若不著重人的“合一性”,必會導致貶低某一層次(例如輕視“身體”)或造成彼此對立(例如視“靈魂”與“身體”相抗爭)的錯謬。所以,我們可結論說:人的被造,是完整合一的,是一體(一本體)二元(二層次)三用(三功能)。

d. 個人生命的起源

你我個人生命的起源,關於身體的來源,一般的看法是:身體發膚,受之父母。而靈魂的來源,則有三種論說:

  1. “先存說”認為所有人的靈魂在當初都已造好,以某種狀態存在,後來進入身體而出世;此種類似輪回的說法,根本不合聖經;
  2. “承襲論”主張靈魂與身體同樣是承襲父母而來,遺傳父母家族的特性;此論說的困難在於:聖經從未說人的靈魂是由父母的靈魂遺傳繁殖而來;
  3. “創造論”靈魂乃是神直接的創造,其時間很難準確判斷,大約是在受精卵形成時;此論說較有聖經的支持(創二7;傳十二7;亞十二1;來十二9),困難較少,是大多數教會所持的立場。

 “創造論”與“承襲論”皆有其正確之處:“創造論”強調人靈魂的個別性(來自神直接的創造);“承襲論”強調人靈魂的“團體性”(與其父母的關聯,承繼家族特性)。然而,這兩種論說在前提上,皆有“縮減主義”的傾向,將人劃分二元,分開討論“靈魂”與“身體”的來源。

其實,人的被造是奇妙的奧秘,遠超過人所能理解的。聖經詩篇一三九篇十三至十六節論到人的被造,並未二元劃分靈魂身體,乃是描述整個人被造的過程:身體的來源,雖然是透過父母的媒介,但仍是神的直接創造。身體(人的物質層面)形成過程,我們稍知一些,但仍是奇妙可畏;靈魂(人的非物質層面)被造,則完全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

總而言之,個人生命的由來,雖以父母為媒介,追根究底是神直接的創造,靈魂身體的起源是完整合一的,喚起我們向神獻上感恩敬畏的心:“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


作業(討論題目):

一.  人是從何而來?人與其他受造物有何區別?人獨特之處何在?
二.  人生命的意義與生活的目的是什麼?
三.  人的本質可區分為哪兩層面?二者的關係為何?
四.  “三元論”與“二元論”的論據何在?二者共同的缺失為何?
五.  “承襲論”與“創造論”各有何優點?二者在前提上共同的傾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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