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女友最好干郁敏完:语音象似性与右文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财网 时间:2024/05/09 11:48:21
摘要:“右文说”提出的声音和意义之间的联系无疑给后人诸多启发,清儒就把“右文说”推阐得淋漓尽致。本文试图从语音象似性的角度观察“右文说”,指出“戋”族字表小义,阳部字常表示光明﹑昌盛﹑广大﹑长远、刚强等等的概念,“奄”族字表大义,“同”族字表直通、中空、外圆的特征和动作直的特点及由此引申出的通达之义等后面的原因是语音象似性。本文还举例论述了元音象似、辅音象似、声调象似等比较常见的音义象似情况。

       关键字:右文说;语音象似性;任意性;指示代词 

自从索绪尔开创现代语言学以来,他所提出的语言符号的第一大原则——任意性原则似乎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同。但不时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出现,特别是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等流派的兴起,任意性原则受到越来越强烈的冲击,他们强调的是任意性的对立面——理据性或说象似性。本文试图从认知语言学语音象征的角度看“右文说”的合理性,进一步引申出字音和字义的联系。

       一、右文说及后人对其的发展 

       沈括《梦溪笔谈》卷十四记载:“王圣美治字学,演其义为右文,古之字皆从左文。凡字其类在左,其义在右。如木类,其左皆从木。所谓右文者,如戋,小也。水之小者谓浅,金之小者谓钱,歹而小者谓残,贝之小者谓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宋人王圣美提出的这种文字学,即是最早的“右文说”。所谓“右文”,一般是指形声字的声符。而“右文说”,即是这样一种理论:在形声字中,声符本身具有一定的意义,可以与本字的意义相通。或者如王圣美所说,形声字的义符只表示义类,而真正的意义则在声符之中。自王圣美后,宋人张世南的《游宦记闻》卷九,戴侗的《六书故·六书通释》也都提到“右文”的问题。   清代,朱骏声、段玉裁、王念孙等凭借古音韵学的研究成果,将其推演为“音近义通说”。“右文说”被推阐得淋漓尽致,以声读之法尽文字假借之妙,寻绎出统系来,蔚为壮观。这也标志着“右文说”的顶峰。段玉裁在《说文叙注》中说:“许君以为音生于义,义着于形。圣人之造字,有义以有音,有音以有形。学者之识字,必审形以知音,审音以知义。”段氏以为文字的形音义三方面相互关联,应三者互求。而三者之中,最重要的在于了解声音。他在《段注》里特别注意音与形义的关系。因此,他在训话中,能循着语音的线索,提出“声义同源”的说法,构成“因声求义”、“音近义通”学说的理论基础。音近义通在某些情况下有其客观依据,有一定的道理,但并非所有音近字的意义一定相通。它的条件必须是同源。只有语源相同或相近的词中,才可能有音近义通的现象。“一方面,同从一声的形声字不见得都有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意义。同一个声旁也可能表示几种相关的、乃至无关的意义。另一方面,为同族词所造的形声字,也不见得都从同一个声旁,而完全可能使用音同或音近的不同声旁。例如从‘舆’声、‘余’声和‘予’声的一些字都跟‘宽缓义’有关,从‘禁’声和‘今’声的一些字都跟‘含蕴义’有关。这种虽然使用不同声旁但是音义都很相近的字,它们所代表的词,一般也应该是有同源关系的。所以我们在把声旁用作研究同源词的线索的时候,不能把眼光局限在同从一声的形声字的范围里。”(杜念峰2004)我们不是否定右文说的合理性。相反,我们认为在声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右文说促进了的同源词的研究。王力的《同源词典》中同源词中有许多就是形声字。“右文说”提出了一种新的思路,纠正了长期以来人们只把形声字的声旁看作标音符号的偏见。但就形声字而言,声符表义的情况十分复杂,既有用同一声符表示同一意义的,又有用不同声符表示同一意义的,还有用同一声符表示不同意义的。传统右文说只适用于这三种情况的第一种情况,而对其他两种情况就不那么有用了。它囿于形体,无法把用不同声符表示同一意义的同源词系联在一块;又容易以偏概全,把本来表示几种不同意义的声符硬说是表示一义的。所以,我们应该从音去找义上的联系。王力(1980:534)在清儒的基础上进一步摆脱字形的束缚,从声音和意义两方面找它们的亲属关系,他指出:明母字 (暮、墓、幕、昧、霾、雾、灭、幔、晚、茂、密、茫、冥、蒙、梦、盲、眇) 常表示黑暗义或有关黑暗的概念,至于“明”字作为反义词存在,这是因为在上古时代,反义词也是有语音上的联系的。影母字(阴、暗、荫、影、翳、幽、奥、杳、黝、隐、屋、幄、烟、哀、忧、怨、冤、於邑、抑郁)常表示黑暗和忧郁的概念,以及有关的概念。日母字(柔、弱、荏、软、儿、孺、茸、韌、蠕、壤、辱、)常表示柔弱、软弱的概念,以及与此有关的概念。阳部字 (阳、光、明、朗、亮、炳、旺、王、皇、章、昌、张、扬、刚、强、壮、猛、长、永、京、广、旷、洋、泱) 常表示光明﹑昌盛﹑广大﹑长远、刚强等等的概念。

 

       二、音义间的象似性

       近年来随着认知功能语法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关注语音的语义之间的象似关系。即:语言的临摹性。他们越来越关注语音与语义的联系,认为他们的结合有一定的理据性。段玉裁、王念孙、朱俊声等清儒之所以能因声求字,提出“声义同源”的说法,构成“因声求义”、“音近义通”学说,也就是因为音义之间是相通的。 

        1.语义与元音(韵母)的有关。郭中(2005)提出了以下几条:

    (1)u、o表示“圆形”,如:“圆、环、碗、挽、丸、湾、腕、完、全、圈、拳、泉、蜷、管、罐、玩、珠、玉、球”。

    (2)a表示“偏小的面积或体积”。如:“巴、芭、坝、扒、靶、疤、耙、拔、把、大”。

    (3)ai 介于i和a之间,表示“小、薄、细、距离近”,如:“爱、矮、碍、埃、隘、挨、白、摆、掰、排、牌”。

    (4)an表示的范围比ai大。如:“庵、安、案”。

    (5)ang 表示的范围比a、an更大。如:“广、逛、筐、框、旷、炕、缸、窗、床、闯”。

    (6)ao常表示“相对封闭的空间”或者“高空”有时也指“半圆形”如:“套、掏、涛、冒、帽、铆、罩、窖、勺、舀、槽、搅、扰、绕、鞘、铐、牢”。

    (7)ong表示“圆形、庞大的、有份量的”,如:“洞、栋、冬、筒、捅、通、桶、瞳、弓、公、宫、功、巩、轰、洪、宏、鸿、虹、孔、窿、钟、龙”。其中“洞、栋、筒、捅、通、桶、弓”既有“圆形”之意,又有“长”之意。

    (8)i、ing表示“大的范围和体积”但是和“细小、薄”有关系,如:“小、细、下、低、青、清、晴、静、净、精、镜、颈、柄、饼、屏、平、瓶,并,拼”其中“清、晴、静、净、精”都有“在大的范围内较纯洁而无小杂质”的意义指向。

    (9)有的音节既包含有小口形的发音,又包含大口形发音或鼻腔共鸣发音,这类音节有时表示兼具两种特征的事物和特征,如“细而长或者薄而大”,“一部分小另一部分大”。如:“丁、钉、茎、秧、柄、饼、屏、平、量、梁、桨、疆、墙、枪”。

       上面提出的这些规律并不是没有反例的。(4)、(5)他自己就给出了反例。这说明音义之间的关系并没有这么简单。这里面有诸多因素同时起作用。“a”是否表示“偏小的面积或体积”值得商榷。发“a”时开口度较大,所以“a”常表示大的意思。常与i相对。如:大—小、细。“ang”应表示“大”的意思,这从王力先生提出的“阳部字 (阳、光、明、朗、亮、炳、旺、王、皇、章、昌、张、扬、刚、强、壮、猛、长、永、京、广、旷、洋、泱) 常表示光明﹑昌盛﹑广大﹑长远、刚强等等的概念”中可以得到证明。雍淑凤(2001)在分析了《说文》中“奄”族字后指出“奄”族字有以下4个义项:①具有“大”义;②具有“覆盖、蔽藏”义;③具有“无光明、昏暗、黑暗、黑”义;④具有“覆盖、遮蔽、盛装物体的东西”义。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看出这4个义项的引申关系。这正好证明了(4)“an”表示范围大。刘卫宁(2004)认为“乔”声表示“高”源义素;“乔”声表示“大.”源义素;“乔”声表示.“长”源义素;“乔”声表示“突出翘企”的源义素。而“高”、“大”、“长”、“翘起,突出”诸义同出一源,以“乔”为他们的共同语源。而“乔(qiao)”的韵母既有表小的i又有表大的ao,而这时为什么不表示小,而表示大。但戋(jian)族字却表示小。(水之小者谓浅,金之小者谓钱,歹而小者谓残,贝之小者谓贱。如此之类,皆以戋为义也。)这里,人们却突出了i而忽视了表大的an。具体原因不清楚。可能是因为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人对音的敏感不一样。蔡淑梅(2005)对汉字中从“同”得声之字分析,则进一步佐证了我们第(7)条的描述。她指出:“在汉字近56个从“同’,得声的形声字中,就本文材料所能证明的同源词有35个,而这些理据式同源词按其所含有的共同意义可分为两大组:一、表大义、盛义;二、指事物直通、中空、外圆的特征和动作直的特点及由此引申出的通达之义。”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把以上的(2)、(3)、(4)(5)、(6)、(7 )归并为:a、ai、an、ang、ao、ong倾向于表示大及与大相关的概念。以上的9条规律就可以简化为4条:

      (a)u、o、ao、ong表示“圆形”,引申表示大的事物。

      (b)a、ai、an、ang倾向于表示大及与大相关的概念。

      (c)e、i、ing表示大的范围和体积”但是和“细小、薄”有关系。

      (d)有的音节既包含有小口形的发音,又包含大口形发音或鼻腔共鸣发音,这类音节有时表示兼具两种特征的事物和特征。

       郭中虽然对某些语音倾向于表示某种语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但没有解释为什么。我们认为上面的这些倾向性正是语音象似性的表现。主要表现有:一是用发音口形象似物体的形状,如(a);二是开口度大小象似事物的大小、重要与否,如(b)、(c);当音节中既包含有小口形的发音,又包含大口形发音或鼻腔共鸣发音时,就会出现这种语音象似的竞争。这类音节两种意思都有可能表达,这时就取决于表达者当时强调哪一方面。

        2.语义与辅音(韵母)有关。

       (1)j、q、x、y、z、c、s、zh、ch、sh表示“细小、很薄”等特征和事物。其中j、q、x象似程度最高,如:“极、细、小、线、尖、点、面、丝、狭、夹、掐、卡、齐、脐、皮、披、一、衣、依、倚、椅、聚、集”。这是因为这些辅音只能跟i相拼,而元音i也是表示小的意思,这样,这个音节既符合元音象似,又符合辅音象似,所以象似程度高。

      (2)m、p、y、w、r常表示消极及与消极有关的概念。王力先生(1980:533)指出:上古16个否定词,按上古音读,它们都是唇音。其中11个是明母字(莫、末、蔑、靡、曼、罔、无、毋、亡、勿、未),5个是帮母字(不、弗、否、非、匪)。上文提到的明母字常表示黑暗义或有关黑暗的概念、影母字常表示黑暗和忧郁的概念以及有关的概念、日母字常表示柔弱、软弱的概念以及与此有关的概念也是个证明。 

      (3)指示代词的近指、远指的区别有时就是辅音的不同,一般来说,近指的辅音响亮度低于远指。辅音的响亮度级别为:边音﹥鼻音﹥擦音﹥塞擦音﹥塞音;送气的﹥不送气的。(参见石毓智2000:164)如:官话区的指示代词与普通话接近,近指的声母一般用zh,远指用n,如神木方言、大同方言、临县方言等。阳新方言近指声母用t,远指用l。湘潭方言近指用k,远指用n。

        3.语义还与字调有关。汉语是有声调的语言,字义与字调之间也有一定的倾向性。

       岳阳方言的指示代词有2对:一对的近指调值为13,远指为24;另一对的近指为24、远指为33。在同一系统里,远指代词的调值要高于近指的。黄冈所辖各县市区方言中,黄州区、团风县、浠水县、罗田县、英山县、蔪春县、红安市、麻城市的远指代词的调值是6,而近指是5。武穴市、黄梅县的远指代词的调值也不低于近指,都是5。孝南方言指示代词有两套:近指的调值都是5,远指是6。嘉鱼方言也是如此,可见,调值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许多方言的指示代词的近指远指的不同还体现在音是否拉长。有些方言(如,赣方言)的指示代词可以三分、四分。有些是用三个完全不同的语音形式来表示三个不同的概念,有些地方其实只有两个语音形式,为了表达第三个、第四个意义,则采用变调的方法。如星子、乐平、临川、东乡、龙南、定南等。(刘伦鑫主编,1999:702)下面以龙南的表示近指、远指为例说说声调如何象征意义。龙南近指“该koi ”、远指“那nei?”、最远指“那neiì”。很明显,在表示最远指时他们都采用了升调。调越高表示更远指,这样说表最远指的那时就好像在叫远方的人一样。临夏方言(黄伯荣1996:467)是“‘兀’……读音越长、越重,就越表明地点、时间距离说话人越远”;临汾方言(黄伯荣1996:478)是“‘兀’字的读音拉得长,距离说话人所在的地方就越远”;新疆方言(黄伯荣1996:483)“新疆汉话远指代词可随声音拖长度来表示远近越远在越长”;赣方言指示代词(陈敏燕等 2003)也常用音长音强和变读(就是拉长声音)区别近指远指。这两类是赣方言中区分远指更远指的最普遍的别义手段,都有7个代表点,也是三种“较有特色、值得特别提出的”三种别义手段中的两种(陈敏燕等 2003)。用音长音强还可以表示更近指。用音长音强表示更远指更近指的有崇仁石庄、崇仁马鞍、丰城湖塘、丰城焦坑等。这种现象不但表现在汉语方言中,在普通话、民族语言中也有表现。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反义词之间不但元音的开口度不同,声调也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如:大-小,长-短,多-少,松-紧,系-解,加-减,高-矮,宽-窄,深-浅等。后面的表小、不好的反义词倾向用第三声,具体原因,我们另文探讨。

       任何语言符号都是有理据的,我们赞同陆丙甫、郭中(2005)的观点。在创造语言、文字之初,总得遵循一定的规律。假如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话,那么语言的音义结合的可能组合将是庞大的,人们将不堪记忆的重负。我们现在找不到理据的不能认为没有理据,看似任意的组合,其中可能有许多的理据性在起作用。

       强调音义象似是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等流派的兴起而热起来的。在此之前,任意性原则似乎一统天下。而在中国,对音义之间理据性的探讨早已发端。特别是从许慎《说文解字》到刘熙《释名》到宋朝的右文说到清朝、现代的语源研究,这无不闪耀着中国人智慧的光辉。